G219龙州那花至宁明北山公路(龙州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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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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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9龙州那花至宁明北山公路(龙州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一)

招标编号:E45*开通会员可解锁*3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219龙州那花至宁明北山公路(龙州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45*开通会员可解锁*31)澄清如下:

一、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1工程概况、第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9款中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A级、B级或C级的投标人可就以上8个合同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任一成员)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修改为:“……最新一期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A级、B级或C级的投标人可就以上8个合同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任一成员)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且主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不允许中标其他合同段……”

二、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部分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以修订后的合同条款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三、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四)施工标准化”原内容修改为:本项目实行施工标准化,实施“人本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五化管理,具体按照广西路网工程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试行)(桂路工程发〔2014〕34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和施工建设时应予以积极响应,并在中标后严格执行。

四、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0.(3)款“投标人须知正文‘3.4.3(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修改为:“3.4.3(2)为………”中的3.4.3(2)笔误,修改为:1.4.3(2)。

五、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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