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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五大连池市生物质和畜禽粪污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受理,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决定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五大连池市讷谟尔大街(五道街)65号
邮编:164199
一、拟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五大连池市生物质和畜禽粪污处理项目 |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原德安粮库用地 |
五大连池市森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煜枫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处理畜禽粪污和秸秆,以畜禽粪污及生物秸秆为原料,通过厌氧发酵工艺生产沼气,沼气经净化脱硫脱碳制得生物天然气,生物天然气输送至城镇燃气管网,部分天然气用来供全厂生产和生活用热。沼渣完全厌氧发酵后,无需经过后续二次发酵,可直接外售作为固态有机肥。沼液回流至厌氧发酵系统单元作为补偿物料。本项目北侧紧邻新发分输站,项目新发分输站签订供气协议,与所生产的生物天然气全部直接接入北侧新发分输站管网,不新建输气管网。 年处理秸秆16万吨、畜禽粪污12万吨,年运行时间333天。通过厌氧发酵工艺对秸秆和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和能源化处理,建设4套厌氧发酵罐、方膜式气柜、原料库房、综合楼等公辅设施,年产沼气4000万m3。 该项目总投资11720万元,环保投资89万元,环保投资比例0.76%。 |
施工期: 大气污染物及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采取围栏、设置覆盖遮蔽等措施;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以减少尾气排放;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禁止进入施工区施工。施工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收集进防渗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简易化粪池;简易化粪池临时设施拆除。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机械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时收集清运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弃土用于平整土地或回填的,堆放在固定的地方,并加盖苫布。 运营期: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粉尘废气及食堂油烟。恶臭气体主要为畜禽粪污预处理(匀浆池、混料池)过程中挥发的臭气以及沼渣间挥发臭气。经负压封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秸秆粉碎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食堂设置净化效率为60%、风机风量为2000m3/h的油烟净化设施,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要求,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冷凝水、车辆冲洗用水、软水制备浓水以及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至匀浆池回用于厌氧发酵,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增压泵送至匀浆池回用于厌氧发酵。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送至匀浆池回用于厌氧发酵;冷凝水排入匀浆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粪污运输车辆卸料后在洗车间冲洗完毕后出厂,洗车间设置导流沟,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最后通过增压泵泵送至匀浆池混料。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噪声主要来自潜水搅拌器、固液分离机、粉碎机、造粒机、沼气热电联产机组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定期保养。运营期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经综合利用或外售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危废贮存库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无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