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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恒红贵金属电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无锡金属表面处理工业园区内,项目地块占地面积 1875.9m2。地块 四至范围为:东至无锡鑫明自控阀业有限公司,西至兴业路,南至无锡永达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北至园区道路。 地块历史上为农田,2002 年至 2004 年为无锡市电镀园区空置厂房,2005 年 至 2025 年 5 月为无锡市恒红贵金属电镀材料有限公司,2005 年至 2021 年企业 主要从事退镀生产,年处理园区退镀件 19473 件,年回收贵金属废镀液 100m3 ,并综合利用退镀下的废镀液年产氰化金钾 150kg、氰化银钾 1000kg、二氯二氨络亚钯 10kg,企业行业类别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2021 年企业退镀停产,2021 年至 2025 年企业从事贵金属提纯生产,回收含金或含钯废碎料提纯 金、钯,企业行业类别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10)。2025 年 4 月,无锡市恒红贵金属电镀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智绘朴真生态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编制《无锡市恒红贵金属电镀材料有限公司厂区生产线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完成设施设备拆除工作。2025 年 11 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生产设施设备均已拆除,地块内厂房未拆除,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M),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类型。
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 踏勘等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地块 1966 年至 2002 年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和小麦;2002 年至 2004 年为无锡市电镀园区空置厂房,2005 年至 2025 年 5 月为无锡市恒红贵金属电镀材料有限公司;2025 年 4 月编制拆除方案并完成生产设施设备拆除工作,厂区残留物料、危废等已全部清空;2025 年 11 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设施设备均已拆除完毕,厂房未拆除,地块闲置。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及维修过程可能涉及石油烃(C10-C40),综合分析地块内历史及地块内在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 pH、金、银、钯、锌、铜、铬、镍、钠、氰化物、氨氮、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亚硫酸盐、水合肼、石油烃C10-C40等污染。项目地块周边 500m 主要为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43 家企业)、周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潜在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地表径流等方式迁移至地块内,周边企业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潜在污染主要包括pH 值、重金属(汞、铅、铜、镍、六价铬、银、锡、锌、总铬、锆、钼、铁、钛、锰、钴、锑、钯、钒、铊)、硼、氟化物、氰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苯酚、多氯联苯、丙烯腈、石油烃、氯化物、硫酸盐、亚硫酸盐、硝酸盐、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水合肼、环己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色度等。
2.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1)点位布设方案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场踏勘、访谈情况,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电镀行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32/T 4425-2022)要求,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
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布设监测点位。地块内共布设了 11 个土壤监测点、5 个地下水监测点,并在地块外西南侧距地块边界约 595m 历史上未经历工业生产活动处布设 1 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
(2)检测指标
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表 1 中 45 项基本项目和表 2 中重金属锑、钒、钴、氰化物、石油烃C1-C40),其特征因子金属(银、锡、锌、总铬、钼、锰、硼、铊)和氟化物、丙烯腈、苯酚、多氯联苯。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在土壤监测因子的基础上增加 GB/T 14848-2017 表 1 基本 35 项(除放射性指标和微生物指标)、钯、水合肼、磷酸盐。
(3)调查结果评价
根据检测结果及前期调查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 GB 36600-2018 及相关 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检测结果及前期调查结果,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 35 项,包括 pH值、砷、铅、镉、铜、镍、氯仿、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铁、锰、锌、铝、钠、硒、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以 N 计)、氟化物、碘化物、挥发酚、硼、锑、钴、钼、铊、总铬、锡、钒、石油烃(C10- 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7 个指标(包括:浊度、总硬度、铁、锰、铝、氯化物、氨氮)检测结果超过 GB/T 14848-2017 中 IV 类水标准,其余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 GB/T 14848-2017 中 IV 类水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
综上,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 GB 36600-2018 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浊度、总硬度、铁、锰、铝、氯化物、氨氮检测结果超过 GB/T 14848-2017 中 IV 类水标准,其他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 GB/T 14848-2017 中 IV 类水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下水超标指标浊度、总硬度、铁、锰、铝、氯化物、氨氮毒性较低,对人体风险较小。该区域地下水不可开发为饮用水,不可外排,建议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进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