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正大焊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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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正大焊材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位于江苏省无锡惠山区洛社镇石塘湾镇杨西园村,占地面积约为 7782.4m2,地块使用权人为无锡市正大焊材有限公司。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王巷浜,西至无锡市态思纺织品有限公司,南至西石路,北至无锡市桢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无锡市亿益针纺织品有限公司。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无锡市正大焊材有限公司、无锡业兴焊材合金有限公司和无锡新琦铭航科技有限公司。2025 年 11 月项目地块内东南侧厂房和表面处理车间生产设施拆除,地块规划为农林用地(E2),本次为无锡市正大焊材有限公司退地调查,所以按原有用地类型开展调查,选择《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判。经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核实该地块不在国家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名单中。

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江苏环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

1985 年之前项目地块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1985 年-至今项目地块为无锡市正大焊材有限公司、无锡业兴焊材合金有限公司和无锡新琦铭航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的原辅料为:盐酸、硫酸、磷化剂(磷酸、硝酸锰)、润滑粉(硅酸盐)、脱剂、亚酸钠、氢氧化钠、去油剂(磷酸三钠)、滑石粉(硅酸镁)和液氨等;2025 年 11 月项目地块内东南侧厂房和表面处理车间生产设施拆除。地块内历史及地块内在产企业在存续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 pH、汞、镉、砷、铅、铜、镍、锌、锰、总铬、锡、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磷酸盐、表面活性剂、氨氮、石油烃(C10~C40)等污染。项目地块周边地块用地历史主要为农田、住宅、工业企业(7 家企业)和地表河流;周边企业主要的原辅料为:生铁、焦炭、燃油、涤纶丝、成品布、印花纸、涂层胶、石蜡、氯化铝、液化石油气、液压油、皂化液等污染。周边企业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影响主要考虑 pH 、砷、苯并【a】芘、苯胺、锑和石油烃(C10~C40)等污染。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场踏勘、访谈情况,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

(1)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分区布点法布设监测点位。地块内共布设了 8 个土壤监测点、5 个地下水监测点,并在地块外西侧距地块边界约 305m,历史上无工业活动处,布设 1 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地块北侧紧邻京杭运河支流布设2 个底泥和 2 个地表水点位。

(2)9 个土壤监测点(包含 1 个对照点)均采集 4 个土壤样品;6 个地下水监测井(包含 1 个对照点)分别采集 1 个地下水样品;2 个底泥监测点采集 2 个底泥样品;2 个地表水监测点采集 2 个地表水样品。土壤、地下水采样深度最深至 6.0m,共采集 40 个土壤样品(包括 4 个平行样)、8 个地下水样品(包括 2个平行样)、3 个底泥样品(包括 1 个平行样)、3 个地表水样品(包括 1 个平行样)、1 个设备淋洗样品和 4 个运输空白样品、1 个土壤全程序空白样、1 个地下水全程序空白样、1 个底泥全程序空白样、1 个地表水全程序空白样。

(3)土壤和底泥样品检测指标: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 45 项基本项目和表 2 中石油烃,其特征因子(锌、锑、锰、总铬、锡、氟化物)。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在土壤监测因子的基础上增加、21 项常规指标(铁、锰、铝、钠、硒、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耗氧量、硫化物、硫酸盐、氨氮、氯化物、碘化物、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磷酸盐、总铬和锡。

本次调查得出结论如下:

地块所有土壤检测结果中,总铬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表 A.2 非敏感用地筛选值,锌、锡和锰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软件计算推导的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其他重金属均低于 GB3660-2018 中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地下水检测结果中,地下水样品的污染物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 IV 类水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软件计算推导的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地块所有底泥检测结果中,总铬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表 A.2 非敏感用地筛选值,锌、锡和锰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软件计算推导的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其他重金属均低于 GB3660-2018 中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地表水检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V 类标准限值,表明地表水质量良好。

综上无锡市正大焊材有限公司地块符合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后续地块开发利用之前无需开展详细调查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可进行后续土地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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