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文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03
发布于
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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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文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无锡金属表面处理工业园区内,根据土地证,项目地块面积为 4440.10m2,约合 6.66 亩。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道路,西至兴业路,南至无锡鼎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北至道路。地块历史上为空地,2004 年-2022 年无锡文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在地块内开展生产活动,从事镀铜镍铬、镀镍生产,行业类别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2022 年企业停产,2024 年编制《无锡文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镀铜镍铬生产线 1 条、前处理生产线 1 条、镀镍生产线 1 条)及其配套设施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完成设施设备拆除工作。2025 年现场踏勘时,地块内生产设施设备均已拆除,地块内厂房未拆除,地块闲置。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M),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类型。

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江苏环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1966 年-2004 年项目地块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和小麦;2004 年-2022 年项目地块为无锡文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电镀生产,主要原辅材料为:铬酸酐、硫酸镍、硫酸铜、氯化镍、镍角、硼酸、退挂水、除腊水、钯水、除油粉、化学镍 A、化学镍 B、化学镍 C、解胶剂、硫酸、水合肼、盐酸、电解保护剂、片碱、焦亚硫酸钠、PAC、PAM、油漆、稀释剂等; 2020 年企业停产,2024 年编制拆除方案并完成拆除工作,厂区残留物料、危废等均已全部清空,池体已全部清洗;2025 年 9 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设施设备均已拆除完毕,厂房未拆除,地块闲置。地块内历史及地块内在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pH 值、汞、镍、铜、总铬、六价铬、硼、钯、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环己酮、硫酸盐、亚硫酸盐、氯化物、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磷酸盐、水合肼、锰、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色度的污染。

项目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地块用地历史主要为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41 家企业)、无锡市明通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无锡宝宏船舶机械有限公

司、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力特船用锅炉有限公司、无锡景锡锅炉有限公司、无锡众轴联动电气有限公司、无锡出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铸鸿锻造有限公司、无锡井上华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田、村庄、地表水体。周边企业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影响主

要考虑 pH 值、重金属(汞、铅、铜、镍、六价铬、银、锡、锌、总铬、锆、钼、铁、钛、锰、钴、锑、钯、钒、铊)、硼、氟化物、氰化物、苯、甲苯、二甲苯、

乙苯、苯乙烯、苯酚、多氯联苯、丙烯腈、石油烃、氯化物、硫酸盐、亚硫酸盐、硝酸盐、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水合肼污染。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前期调查过程中土壤样品存在超标的指标为六价铬、砷、镍、铅、1,2-二氯乙烷、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地下水样品存在超标的指标为氰化物、镍、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六价铬、钴、锌、钼、铜、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1,2,3-三氯丙烷。

综上所述,地块内历史企业存续期间、后续拆除搬迁及周边企业存续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 pH 值、重金属(汞、砷、铅、铜、镍、六价铬、银、锡、锌、总铬、锆、钼、铁、钛、锰、钴、锑、钯、钒、铊)、硼、氟化物、氰化物、环己酮、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1,2,3-三氯丙烷、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酚、多氯联苯、丙烯腈、石油烃、氯化物、硫酸盐、亚硫酸盐、硝酸盐、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水合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色度的污染。

2.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1)点位布设方案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场踏勘、访谈情况,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电镀行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32/T 4425-2022)要求,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布设监测点位。地块内共布设了 19 个土壤监测点、7 个地下水监测点,并在地块外西南侧距地块边界约 470m,历史上无工业活动处,布设 1 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20 个土壤监测点(包含 1 个对照点)均采集 4 个土壤样品;8 个地下水监测井(包含 1 个对照点)分别采集 1 个地下水样品。土壤地下水采样深度最深至6.0m,共采集 89 个土壤样品(包括 9 个平行样)、11 个地下水样品(包括 3 个平行样)、3 个设备淋洗样品和 6 个运输空白样品(3 土 3 水)、6 个全程序空白样(3 土 3 水)。另外,送检 9 个土壤密码平行样、2 个地下水密码平行样至瑞清环境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开展外部实验室质控。

第二次检测采集 2 个土壤样品(包括 1 个平行样)、3 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 个平行样)、2 个全程序空白样品(1 土 1 水)。另外,送检 1 个土壤密码平行样、2 个地下水密码平行样至瑞清环境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开展外部实验室质控。

(2)检测项目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 45 项基本项目和表 2 中重金属锑、钒、钴、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其特征因子金属(银、锡、锌、总铬、钼、锰、硼、铊)和氟化物、丙烯腈、苯酚、多氯联苯。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在土壤监测因子的基础上增加 GB/T 14848-2017 表 1 基本 35 项(除放射性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水合肼、磷酸盐。

(3)评价标准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优先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GB 36600-2018中不涉及的指标,则选用《江苏省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或通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得出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不涉及的指标,选用《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4)调查结果评价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 32 项,包括 pH 值、汞、砷、铅、镉、铜、镍、六价铬、锑、钴、钒、总铬、锌、锰、铊、钼、锡、硼、氟化物、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四氯乙烯、苯、1,2- 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六价铬超过 GB 36600-2018 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为 52.3 倍,其余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 GB 36600-2018 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 41 项,包括 pH 值、汞、砷、铅、镉、铜、镍、六价铬、1,2-二氯丙烷、1,2-二氯乙烷、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铁、锰、锌、铝、钠、硒、硫酸盐、氯化物、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以 N 计)、氟化物、碘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硼、锑、钴、钼、铊、总铬、锡、钒、磷酸盐、苯酚、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13 个指标(包括:镍、六价铬、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氟化物、挥发酚、硼)检测结果超过 GB/T 14848-2017 中 IV 类水标准,其余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 GB/T 14848-2017 中 IV 类水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

综上,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中六价铬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镍、六价铬、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氟化物、挥发酚、硼检测结果超过 GB/T 14848-2017中 IV 类水标准。项目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建议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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