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6年工艺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8-22
发布于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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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6年工艺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6年工艺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6年工艺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proj2*开通会员可解锁*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

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联合工房所有工艺设备软件硬件的运行、维护、维修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辅材辅料采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设备(高架库、多穿库、倍速链、拆码垛机器人、链板输送机等)、分拣设备、包装、贴标设备、打扫码设备(打码机、扫码器、工控机、二维码设备等)、空压机设备(空压机、干燥机、储气罐等)、avg运输设备、输送设备等设备及信息软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及信息机房(ups不间断电源、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堡垒机等)办公网络、工控网络(网络安全、网络软硬件)、工控软件升级维护工作;及上述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辅材辅料采购。

2.5 服务期限:一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6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预算金额:180万元(不含税),其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辅材辅料采购费用60万元(按需采购,据实结算),技术支持服务120万元,每月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中附2024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2.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附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或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如因潜在投标人延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购标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勾选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35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潜在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5潜在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潜在投标人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数字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按4.5款提供的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7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使用ca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4.5款提供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内网》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

地址:经开区第五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13层

联系人:冯女士王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zjlzbdl@126.com

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书面声明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书面声明

致: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

1.我方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

7.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8.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招标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9.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2*开通会员可解锁*3426274792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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