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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海云天(广东)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配套改扩建lng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报批前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深圳大鹏湾北岸的下洞地区海域。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已建深圳华安1万-9万m³lng泊位进行改造,改扩建成1座可靠泊0.8万-21.7万m3液化天然气船泊位,lng计划任务量280万t/a。由于现状水深不满足通航要求,本工程需新设进港支航道与进港主航道连接。进港支航道在现有支航道的基础上进行拓宽和浚深至天然水深,水域总疏浚工程量约376.6万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海云天(广东)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邹工,*开通会员可解锁*,zypss@qq.com
四、报告书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报告书、公参、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lmtdk72y9kk_e0rzkb2cg?pwd=x8ry
提取码: x8r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对项目在污染治理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和项目运营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开通会员可解锁*-11月26日。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