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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国家能源集团山东潍坊寿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建设概要
项目名称: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国家能源集团山东潍坊寿光项目
项目法人单位:国家能源储备中心
申报企业: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依托企业: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和运营企业: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工业煤炭储装运基地
建设厂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羊口镇位于山东省寿光市北部,小清河入海口,距寿光市45公里,东营市32公里。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用地的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2座条形储煤场,储量共计60万吨,属于中型储备基地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从电厂1号转运站至新储煤场的储煤系统和返煤系统及装车系统,包括设计工艺、设备及非标、土建、供配电、控制、消防、给排水、通风、除尘以及场区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等。
主要的单项工程有:电厂1号转运站改造、C1-C5转运站,一号储煤场、二号储煤场、火车快速装车站、储煤场高低压变配电室、煤泥水处理站、推煤机库、消防水池及泵房、煤自然防治库、防冻封尘剂库及带式输送机栈桥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工程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保护的影响;
(4)本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项目实施持何种态度;
(6)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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