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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铺设道路、太阳能路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
2.2工程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蒋坝境内。
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4质量:合格
2.5合同估算价:162.17505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拟派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他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投标申请人须办理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
3.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2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每个标段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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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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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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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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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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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
拟派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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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扫描件上传至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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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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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核查结果 |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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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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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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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要求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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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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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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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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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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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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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一)投标报价80分 (二)投标人资格3分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9分 (四)投标人业绩4分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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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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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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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8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 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设定的最高限价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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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投标人资格(3分) |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本项最高得3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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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9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3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的得3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工程师(中级)职称的得6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本项最高得9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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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投标人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使用 |
投标人业绩(4分) |
投标人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日(含) 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 1个得2 分,限评 2 个,本项最高得4 分。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
2.2.3(5)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日(含) 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 1个得2 分,限评 2 个,本项最高得4 分。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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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政府大院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尚东国际D717
联系人:潘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清单)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xls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蒋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