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电梯委外维保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上海浦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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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电梯委外维保项目

39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公开招标 上海 - 崇明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电梯委外维保项目
省份/直辖市 上海 地区 崇明区
采购单位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代理机构 长兴分公司
所含内容 电梯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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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电梯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梯委外维保,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梯委外维保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招标范围为: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电梯委外维保。质量标准:以具体招标文件为准;交货期/工期:招标周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考核中标方,年度考核B以上(含B),双方协商以原合同价格续签一年合同(如一年度内1次月度考评为“D”或累计四次考评为“C”,不适合作为本公司的协作单位,直接列入黑名单,不再予以合作);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电梯更换备件质保期为12个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招标范围内维保部分不收质量保证金,备件更换收取质量保证金:备件更换中标金额的3%;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仅推荐1家单位中标)。现场踏勘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踏勘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 666 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近3年内有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6)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电梯维修保养A级);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市场通用商品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2)。

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服务商。

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服务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招标

R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主体单位(含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且联合体不得以转借资质为目的组成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

R参与一个包件投标

£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招采网”系统(网址:https://zjzcw.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按本章第3.1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4.2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中交招采网”系统下载标书的短信通知后,可登录“中交招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R不举办现场开标

£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R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注:中交一级集采目录物资必须采用此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15000元

投标担保的形式:

R电子保函(受益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及名称)

R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R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4059

R其他:

电子保函购买方式详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详见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1)维修保养服务费每月一结,投标方必须在第二个月的2号前提交维保记录(含《电梯维保分项报价表》)、备件更换记录(含《电梯常用备件及安全附件校验价目表》)、人员考勤、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发票发送给招标方分管负责人,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的前述发票单据后 60 天内向投标方支付服务费用,招标方根据合同条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核确定每月工程款数额。

(2)投标方收到招标方最终审批工程款数额后方可开取发票(电梯维保开具6%增值税发票,电梯备件更换开具13%增值税发票,若有税率争议,投标时商务偏离并说明原因)。

(3)投标方必须在每第二个月的15号之前将发票发送给招标方分管负责人,招标方在收到投标人的发票后支付服务费用。

(4)质量保证金约定:本招标范围内维保服务部分不收取质量保证金;备件更换部分收取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当季备件更换结算金额的 3%,待备件更换质保期届满且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招标方支付该笔保证金。

(5)支付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为主(如需贴现,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发票金额10万元以下,银行转账支付。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a.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5%(现金)/合同金额10%(保函)

b.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R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4059

R银行保函

被保险人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查办公室)

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 jwss@zpmc.com

12.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6: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13.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3.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3.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4.其他

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zhangxiaoliang@zpmc.com

商务联系人:毛工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maomingwei@zpmc.com

技术联系人:潘工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长兴分公司中交供应链注册联系人员:张一栋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

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

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附件6、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11836/SkQGd5oB8JITibH4y0d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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