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变更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供货服务项目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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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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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变更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供货服务项目澄清答疑

3分钟前 招标变更-变更 安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供货服务》项目
省份/直辖市 安徽 地区
采购单位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所含内容 空调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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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供货服务项目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供货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N*开通会员可解锁*56)招标文件以下内容提出疑问,现答疑回复如下:

1、疑问内容:针对招标文件 第三章供货要求 四、技术要求 描述的“5、所有产品须使用优质材料并提供滤材产品说明,每批次供货须出据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过滤器检测报告”及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分办法描述的“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合格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内容,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过滤器检测报告”,本项目采购产品为空调过滤器,我司提供的检测报告,由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国家空气净化产品及气体检测仪器质检中心)出具,检测项目包含过滤效率、阻力、风量等核心性能指标,完全依据国标:GB/T 14295-2019《空气过滤器》、GB/T 6165-2021《高效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效率和阻力》报告,具备国家法律效力,是行业内空气过滤器产品的主流合规资质。建议删除“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字样。

回复:(1)招标文件 第三章供货要求 四、技术要求 描述的“5、所有产品须使用优质材料并提供滤材产品说明,每批次供货须出具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过滤器检测报告”修改为“5、所有产品须使用优质材料并提供滤材产品说明,每批次供货必须提供由具有CMA及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批次所有产品的过滤器检测报告”。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分办法描述的“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合格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修改为“针对本项目样品提供具有由CMA及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合格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

2、疑问内容:针对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分办法 描述的“投标人每提供一份有*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签订的净化空调过滤器供货业绩,得2分(不限于投标人)。”内容,某某医院维保业绩,业绩包含过滤器,是否满足业绩要求?不限于投标人投标是指什么意思?

回复:本条参数现修改为“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签订的所投产品(所投产品指品牌或生产厂家与本项目投标产品一致)净化空调过滤器供货业绩,得2分。”医院维保业绩,如合同内容包含所投产品(所投产品指品牌或生产厂家与本项目投标产品一致)过滤器供货内容,则予以认可。

注: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能体现供货内容、所投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家、合同金额,不得遮挡,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则须提供验收证明、甲方证明或其他证明资料,否则相应业绩不予计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招标采购办公室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3 月 18 日

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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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16093/zo4fAJ0BQy9GJECBIu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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