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5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4
发布于
宁夏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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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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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青铜峡市银河街73号(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邮  编:75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

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的区块二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的区块二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建筑面积2958m2,用于固体废物滤渣和结晶盐暂存。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一)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降尘、降噪及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通过严格落实施工期6个100%要求,控制扬尘产生量,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储存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储存,并采取吨袋密封包装,确保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正常运营过程无废水产生,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废液及废水经导流槽进入应急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储存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并做好台账记录、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等工作。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青铜峡分公司200kA、350kA等区域采暖系统改造项目

位于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厂区内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

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厂区内,主要建设锅炉房,并安装11台1t/h燃气蒸发器及其配套设施,以保证厂区生产、生活、采暖供热。项目总投资1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治理等。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共建设11台1t/h燃气蒸汽发生器,并安装有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分别由1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吴忠市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中提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软水设备和锅炉排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出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再生水用作工艺用水水质指标要求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软水设备更换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厂区不储存。

(七)项目运营期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0.098t/a、氮氧化物0.331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按照相关要求取得新增排污权指标,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一、二期铁路专用线路技改项目

位于青铜峡市青铜峡镇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

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青铜峡市青铜峡镇,主要对现有铁路专用线进行大修及部分装卸线的改造,包括改造现有到发线、二期铁路走行线更换钢轨、二期氧化铝罐车存车线更换钢轨、301#道岔岔后前更换动态轨道衡、拆除二期铁路走行线201#~203#道岔、补充钢轨及枕木等。项目总投资为4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的防治和生态保护与恢复。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现场需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大风天禁止作业等扬尘防控措施,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租赁附近居民设施;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泼洒降尘,不外排。

(四)施工期噪声为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加强设备维护和维修等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活动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

(五)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更换废旧铁路配件、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更换的废铁轨、废枕木集中收集后外售;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或作为可回收资源外售回收站,不能被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施工期须确保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对占地进行迹地清理和植被恢复,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七)项目运营期通过控制车速、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铁路内燃机车及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45841-2025)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及2008年修改方案表2中限值要求、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标准限值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日常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九)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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