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施工)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9-22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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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施工)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23]J01013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招标人为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包含:(1)天德路:道路长度2.27Km,宽度5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软基处理、交通、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及绿化工程等;(2)规划区间路:道路长度1.538Km,宽度3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软基处理、交通、桥梁、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及绿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软基处理、交通、桥梁、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及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超过4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1一级资质(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大于3000万元,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大型范围(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其中暂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软基处理;②*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管网施工;③*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保证主车道完成路面通行;④*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桥梁工程;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创投大厦13楼,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 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389428763@qq.com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 陈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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