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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一期)(监理)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75003
各投标人:
关于“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更改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标文件更改事宜的通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7.6.1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增加履约担保退还期限:“履约担保退还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其他条款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