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溪一河两岸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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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2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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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溪一河两岸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

答疑纪要

、因招标文件固化,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中条款号2.2“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及评标基准价”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B-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其中:

B为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为准。

1、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根据上述公式和本表第1项K的取值区间上、下限计算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

2、评标基准价:根据上述公式和招标人公开抽取的K值计算确定。

3、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和评标基准价均取整数(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4、因电子交易平台固化,开标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参数录入时,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合并填写在暂列金额中。

二、因招标文件固化,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 “7.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7.2进入前五名并通过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详见《专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后的取值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信用分高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若上述两项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修改为:“7.2进入前五名并通过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三明市园林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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