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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琼河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宜发得贵城)2#楼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澄清和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琼河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宜发得贵城)2#楼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6700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1)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其他”增加第14点:14.本项目为建设收尾工程,该建筑总高度达112米,总建筑面积约5.32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涵盖房屋建筑加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拆除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承包人需按要求完成施工,做好已建工程衔接,确保整体质量符合规范。承包人须对后续施工履行全过程统筹管理职责,做好进度、质量、安全管控及各环节协调,妥善衔接已建工程相关事宜,保障施工有序推进。在第三方检测鉴定过程中提出需加固、整改等问题,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施工、整改,若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费用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在第三方检测单位对2号楼整体结构作出结构鉴定合格鉴定报告后,承包人需无条件对招标前原施工单位施工的主体结构等部分予以认可,并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整体五方验收,负责提供项目整体竣工图。承包人须牵头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若有),做好验收筹备、配合及整改工作,确保项目整体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及交付。
2.招标文件第 4 章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3.5.2分包的确定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增加第(5)点:(5)若承包人存在非法转包行为,发包人有权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及合同约定进行认定。经认定承包人确存在非法转包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产生的费用差额、维权过程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及律师费等。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建信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