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古田县总医院水口分院改扩建项目等9个子项目(监理)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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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古田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古田县总医院水口分院改扩建项目等9个子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田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古田县总医院水口分院改扩建项目等9个子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田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古田县总医院水口分院改扩建项目等7个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古发改审批[2025]95号)、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田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古田县总医院平湖分院改扩建项目等2个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古发改审批[2025]96号)、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田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古发改审批[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田县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地方专项债券、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古田县总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古田县城城西街道、城东街道,平湖镇,水口镇,吉巷乡,卓洋乡,鹤塘镇,杉洋镇,大甲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9个分院改扩建工程,各分院的建设规模如下:(1)水口分院:业务用房及污水处理池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业务用房内、外墙及屋面改造,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2)湖滨分院:将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对住院楼内外墙面、消防、污水进行改造;以及门诊楼的屋面改造提升;(3)吉巷分院:将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400平方米;主要是对门诊楼内、外墙、给水系统、屋面防水提升改造;(4)卓洋分院:将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是对中医馆、门诊楼外墙面改造、周转房水塔建设、业务用房、院内路面、医废间、污水池、化粪池等提升改造;(5)鹤塘分院:对柴油发电机移机及发电机房、消控设施提升改造;(6)杉洋分院:将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是对原来建筑的屋面防水、内外墙修补、钢构消防楼梯、院门口外墙、保安室、停车系统、充电系统、电动车雨棚(钢结构)提升改造;(7)大甲分院:将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楼业务用房的内外墙、屋面改造;副楼业务用房内外墙、水电路改造;(8)古田县皮肤病防治院(麻风康复村):业务用房进行加固改造,改扩建面积约1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结构加固、内外墙面及水电的改造提升;(9)平湖分院:将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约1800平方米;主要是门诊综合楼的结构加固,内外墙面、屋面进行改造提升;同时对污水处理设备、室外大门、照明、围墙、绿化、院内停车场提升改造;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古田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古田县总医院水口分院改扩建项目等9个子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招标内容包含结构加固工程,内外墙面、屋面、水电、污水处理设备、室外大门、停车场、围墙等改造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055.2249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开通会员可解锁*〕670号)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33558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暂定2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2)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筑[2025]19号)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600元 ①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若未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按人民币2600元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总医院

地址:古田县城西街道玉田南路16号,邮编:3522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408单元,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624910690@qq.com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六一四七支路5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一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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