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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东埔排洪渠流域(一农渠、东埔排洪渠东埔社区段)防洪整治工程(施工) |
招标标段 |
施工招标 共1页 第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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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因远程异地评标场地紧张,本项目不具备按原定计划按时开标评标的条件,现将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待定”。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 2、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8“需要补充的内容”中“第十一点、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2]128 号)”文精神,建设单位在编制或委托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和招标文件时,要按照不少于工程造价 2.5 % 的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单列费用项目清单,保证安全投入。施工安全防护等有特殊要求的,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3、 招标文件原内容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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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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