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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
2025年翔安区重点道路和重点园区基础配套工程(标段二)(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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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2025]3号)文件:自2025 年9月28日起,暂停开展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并暂停公布每个季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排名。因此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平台已停止公布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第三季度的信用分,本项目应用2025年第二季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招标文件中涉及“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均应用2025年第二季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2、因招标人业务发展需要,招标人名称已由“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涉及“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均修改为“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保函、承诺函等与招标人有关的信息,招标人均指“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3、本答疑与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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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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