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学生公寓楼及教师周转用房工程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21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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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学生公寓楼及教师周转用房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5】1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小鸠村(延平海瑞路1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学生公寓和教师周转房各一幢,总建筑面积39839平方米,其中11#学生公寓建筑面积 20616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119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建筑面积19223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给排水、绿化、照明、边坡支护、海绵城市等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学生公寓楼及教师周转用房工程,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本项目学生公寓单体建筑面积为19426.61㎡(不含地下建筑面积);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含暂列金:70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闽建科〔2023〕33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地下室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入围投标人相应投标资质被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方式之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名仕园2号写字楼603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 李先生、林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96号(延平区市委)4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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