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福建泉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狮建招[2026]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071106号备案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新村西80号

2.2工程建设目标

2.2.1 质量目标

2.2.1.1 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及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具体质量指标要求详见各专业系统设备的技术要求)与零缺陷移交。单位工程质检验收优良率100%,分项工程不符合项少于3‰;移交生产后一年不发生故障停运;竣工文件、资料管理通过达标投产工程资料初步验收并达到国家档案专项验收标准。

2.2.1.2 无质量事故。

2.2.2 工期目标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

3、4号锅炉拆除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

开工时间(锅炉基础浇第一罐混凝土作为实质开工标志):合同签订后6个月;

空压机联合厂房建设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

电动离心空压机具备对外供压缩空气条件时间:合同签订后13个月;

完成锅炉水压试验:合同签订后17个月;

完成锅炉吹管:合同签订后21个月;

汽电双驱空压机组首次冲转成功:合同签订后23个月;

机组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运行时间:合同签订后24个月;

总工期为24个月(以上约定的时间暂定、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通过总体竣工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27个月;

环保竣工验收须在项目工程建成投产后6个月内完成。

2.2.3 安健环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不发生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不发生交通、运输事故;

不发生土方坍塌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不发生重大职业伤害事故;

不发生员工集体中毒事件;

不发生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事件;

作业场所环境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创建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3项目内容: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范围:拆除现有3、4号锅炉及附属系统,等容量建设1台150t/h超高压高温CFB锅炉及配套系统;新建1台10MW汽电双驱离心式空压机组、2台350Nm3/min电动离心式空压机组、2台70Nm3/min电动螺杆式空压机组及配套附属设施、同步建设集中供应压缩空气管网系统;新建1套全厂带式输煤系统、新建1套脱硫吸收塔、新建1套二级反渗透、浓水反渗透及EDI制水系统,现有电气主接线改造,主蒸汽主给水系统母管制改造,安装等。余热利用装置配套用房、集控化水楼、空压机联合厂房、破碎楼、输煤栈桥、新渣库、设备基础结构及配套电梯采购安装。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所有子项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当前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的安全硬隔离防护设施;原3、4号炉及相关系统的拆除、改造工程;新建工程采购、监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查、专项验收、专项取证、质保期服务等)。

①  专项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第三方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现场测量控制网及沉降观测、特殊施工方案审查等;

②  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第三方检测、消防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职业病控制效果验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验收、环保验收、节能评估验收、档案验收、总体竣工验收等;

③  专项取证: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报备、监检、取证,电梯和起重设备等机电类特种设备报备、监检、取证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施工许可证、电力质检注册、过程监检手续办理等、技术培训以及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设计接口的归口管理等全过程EPC总承包。

④  质保期服务:从工程勘察始至质保期满止。

⑤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要求在有效期内):

①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生产移交书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150t/h高温高压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0MW及以上汽轮机EPC 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设计单位完成的业绩);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承发包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竣工生产移交书或验收证明扫描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3.4投标人拟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①  项目总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委派)。承担过150t/h高温高压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0MW及以上汽轮机EPC总承包业绩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总负责人姓名,还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项目业主盖章,含有工程名称、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的证明材料)

②  设计负责人(也称“设计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委派)。承担过150t/h高温高压及以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0MW及以上汽轮机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总负责人姓名,还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项目业主盖章,含有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的证明材料)

③  施工负责人(也称“施工经理”):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在岗职工,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委派)。承担过150t/h高温高压及以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0MW及以上汽轮机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施工负责人姓名,还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项目业主盖章,含有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的证明材料)。

④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承担过150t/h高温高压及以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0MW及以上汽轮机EPC 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安全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安全负责人姓名,还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项目业主盖章,含有工程名称、安全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的证明材料)

备注:

① 拟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

②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除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外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六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③ 投标人拟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5信誉及财务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4239时00分至202642917时00分,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259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5.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4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6 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525930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本项目开标大厅),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以及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新村西 80号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 350002

联系人:玮瑜冯华、范元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352309136@qq.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135505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监督部门:石狮市发展和改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