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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旬,《苏州港总体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
苏州港是我国主要港口和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装箱干线港和长三角地区重要物资江海联运的中转枢纽港,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是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促进江苏省、苏州市及长江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带动沿江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托。
苏州港总体规划形成“一港三区”的总体发展格局,划分为太仓、常熟和张家港港区。其中,太仓港区重点服务长江沿线地区、江苏省及苏州市,以集装箱干线运输和铁矿石、煤炭、木材、商品汽车中转运输为主,相应开展石油化工品中转储运,兼顾太仓市临港产业开发功能。常熟港区主要服务常熟市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开发,重点发展煤炭、件杂货、液体化工品、商品汽车滚装运输,兼顾集装箱、矿建运输和旅游客运功能。张家港港区主要服务长江中上游地区物资转运和张家港市临港产业开发,重点发展煤炭、铁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和集装箱、液化天然气(LNG)液体化工品、件杂货运输,兼顾商品汽车滚装运输和旅游客运功能。本次共规划港口岸线68.9千米,坚持规划严肃性和引领作用,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坚持公用化、集约化、专业化导向,坚持新建与改扩建并重,提升港口岸线利用效率。
下一步,在《规划》的引领下,苏州港将更好统筹国家、区域及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立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着眼构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加快推动一批港口新改扩建项目,进一步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加速发展港口配套现代航运业,为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实现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