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南花桥牲畜屠宰有限公司报送的《冷水江花桥牲畜屠宰场及深加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邮编: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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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冷水江花桥牲畜屠宰场及深加工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冷水江市铎山镇花桥村 |
| 建设单位 |
湖南花桥牲畜屠宰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湖南花桥牲畜屠宰有限公司拟投资6850万元在娄底市冷水江市铎山镇花桥村建设“冷水江花桥牲畜屠宰场及深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3738m2,建筑面积8672m2,建设内容为待宰区、屠宰车间、冷库、服务楼、办公楼及宿舍等。建成后年屠宰肉牛2万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类别 |
治理设施或措施 |
治理对象 (主要内容) |
处理效果 |
| 施工期 |
废水治理 |
临时沉淀池、化粪池 |
各类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
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和车辆机械的冲洗等;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
| 废气治理 |
洒水设施(喷淋管、雾炮机、洒水车等);堆场覆盖物;易起尘物料封闭储存库;施工围挡;装修废气 |
各类施工作业粉尘和堆场粉尘 |
施工场地做到“六个100%”,不造成明显环境污染,无环保投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 车辆密闭运输、洗车平台、专人清扫路面 |
交通运输扬尘、汽车燃油尾气 |
| 噪声治理 |
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消声 |
施工机械噪声 |
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
| 限速牌 |
交通运输噪声 |
/ |
| 固废处置 |
定期清理,统一堆放,运至冷水江市建筑垃圾堆放场 |
建筑垃圾 |
合理处置 |
| 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无随意丢弃行为 |
生活垃圾 |
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堆放 |
| 水土保持 |
施工区:设截、排水沟和临时拦挡设施,裸露施工场地进行临时覆盖 |
水土流失 |
防止水土流失 |
| 生态环境 |
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占地,注重原生植被保护,减少植被资源损失 |
施工活动 |
不影响生态功能 |
| 除硬化区域外的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
施工区 |
植被恢复效果及景观协调性 |
| 生态警示牌、宣传教育 |
提高人员保护意识 |
禁止人为破坏 |
| 营运期 |
废气 |
喷洒除臭剂与消毒处理,保持卫生干净 |
活畜接收的恶臭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待宰区车间分区密闭收集,经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DA001;污水处理站主要构筑物密闭加盖,设置引风机收集再接入待宰间的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DA001 |
待宰区与污水处理站混合废气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
| 车间分区密闭收集,经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DA002 |
牛屠宰间(非清洁区)废气 |
| 引风机+15m排气筒 |
燃气锅炉废气 |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 |
排酸间、分割间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废水 |
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机+水解厌氧池+缺氧池+二级缺氧池+二级好氧池+MBR膜池活性炭过滤+二氧化氯消毒+清水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良溪河 |
生产废水 |
出水主要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5mg/L(冬季≤8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其余污染物指标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 |
| 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泵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初期雨水 |
| 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员工生活污水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 |
设备运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类标准 |
| 固废 |
集中收集于冰柜储存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不合格产品、修割边角料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 外售给外售给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使用 |
肠胃内容物、畜类粪便、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水处理站泥饼 |
| 经收集后外售给第三方回收单位再利用 |
废包装材料 |
| 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
失效废活性炭、废生物填料和沉渣 |
| 定期更换后由膜厂家回收处置 |
废MBR膜 |
| 集中收集于冰柜储存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若发现疫情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处理) |
病死畜类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 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废冷冻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含油手套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生活垃圾 |
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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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冷水江花桥牲畜屠宰场及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 |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本项目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拟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可将各类污染因素的环境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备长期稳定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