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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娄底市娄星区人民医院报送的《娄星区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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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娄星区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楼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小科街与丽春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建设单位 |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医院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医院扩建1栋20层中西医结合楼,占地面积2052.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56.53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建筑面积34642.9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地下车库9213.63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30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为320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通过使用节能低耗的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时段等措施,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提出的“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要求,来减低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涟水。 (3)施工期固废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现场土地已基本平整,少量弃土弃渣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回收,综合利用,沉淀池底泥沙由商品混凝土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4)施工期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性的,非持续性的。通过采取高噪声机械合理布局远离敏感居民点,南侧、西侧靠近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屏障,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等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标准限值要求。 营运期废水 项目医疗废水利用已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北侧金星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涟水河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恶臭、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医院煎药异味及楼道清洁消毒异味。 污水处理站臭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方式建设,采用生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各个构筑物均采用全封闭方式,只留必要的检修入口,有效防止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安装了生物除臭装置,并定期使用次氯酸钠对生物除臭装置排气口周边进行消毒处理。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本项目使用蒸汽锅炉用于提供医院热水供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烟道从楼顶(20层)排放。 食堂油烟:本项目不新增食堂,依托现有食堂,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烟道从医技楼楼顶(6层)排放。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排气扇,尾气经排气扇引排至室外绿化带无组织排放,通过周围植物的净化吸收和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医院煎药异味:医院煎药室定期通风,煎药异味随煎药时间变化,因此煎药异味通过加强通风,将少量煎药产生的异味排放至烟道由楼顶排出,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楼道清洁消毒异味:医院日常消毒和清洁会产生少量特殊气味,通过通风换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及病人生活污水。废水利用已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放,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河。 (3)营运期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如柴油发电机及天然气热水锅炉布置于地下室)设备基础安装减震软垫或阻尼弹簧减震器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营运期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煎药药渣、医疗废物、实验废物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煎药药渣:沥干后做一般固废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理,存放时间不超过48h;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经检测后符合清掏条件,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清掏,污泥通过污泥干化机干化后及时转运,合理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置。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应得到妥善处置并加强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全面严格实施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