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合作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二)项目地址: 思明区文屏西路 18号地丰万寿体育中心(竞体馆)。
(三)合作经营项目 :篮球体育培训项目(竞体馆)(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四)合作模式: 合作经营采用收入固定额度进行分成,由合作方统一收费,按固定金额 /人/次标准向招募人缴交合作分成费。双方按月核算合作分成费。
(五)竞价规则: 招募人以场地定价为基准,设立合作方年度分成考核评估值,考核评估值对应固定场地使用时长,增价后场地使用时长不变。合作方年度内分成额需达到考核值,确保培训收益及质量。标的竞租底价为 招募人按各招募标的项目立的年度标准考核评估值,合作方年度内合作分成额需达到招募人的考核要求以满足合同履行要求。具体标准考核评估值详见附件。
(六)合作期限: 2年。
(七)考核周期及分成收取约定: 鉴于培训业务开展的正常运营周期的特点,设置培育期与成熟期两个考核周期, 各期考核评估值根据当期标准考核评估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① 培育期第 1-6月, 该周期考核评估值按标准值的 50%计算,合作分成计算基数按50%收取。 ② 成熟期第 6个月之后 ,该周期的考核评估值恢复至标准状态
③ 特别说明: 原已与地丰公司签订合同的培训机构如参与招募并取得合作权,不享受上述培育期,合作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后直接按标准考核评估值进行考核。
(八)考核评估值的应用: 合作合同签订后,每年度为 1个考核周期,招募人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对合作方在本考核周期内累计缴交的合作分成费与考核时点按月度计划累计应完成的考核评估值进行偏差率比较(例:考核周期第3个月开展的考核评估,取合作方第1-3月累计缴交的合作分成费,与双方确认的本考核周期1-3月月度计划应完成的累计考核评估值进行偏差比较) 并根据偏差情况应对处置如下:
①当期累计合作分成费 不足当期 累计 考核评估值的60% : 招募人有权提出调整合作分成费计算基数。如合作方不同意调整,或合作方已连续两次考核评估的累计合作分成费均不足当期累计考核评估值的 60%的,则招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给予合作方3个月消化剩余课时,在此期间,合作方不得招募新生,根据使用时长及使用场地公示价格,向招募人缴交分成费。3个月后如合作方未完成课时消化,招募人将不再提供场地,合作方应另行寻找场地消化课时或向客户退费。
②当期累计合作分成费 在当期 累计 考核评估值的60%-80%之间(含80%) : 招募人比对往期考核情况,如合作方连续 2次考核均未超过当期考核评估值的80%,招募人有权提出调整合作分成费计算基数。如合作方不同意调整则招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给予合作方3个月消化剩余课时,在此期间,合作方不得招募新生,根据使用时长及使用场地公示价格,向招募人缴交分成费。3个月后如合作方未完成课时消化,招募人将不再提供场地,合作方应另行寻找场地消化课时或向客户退费。
③期合作分成费 在当期 累计 考核评估值的80%-100%之间(不含80%) : 招募人比对往期考核情况,如合作方连续 3次考核均未超过当期考核评估值的100%,招募人有权提出调整合作分成费计算基数。如合作方不同意调整则招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给予合作方3个月消化剩余课时,在此期间,合作方不得招募新生,根据使用时长及使用场地公示价格,向招募人缴交分成费。3个月后如合作方未完成课时消化,招募人将不再提供场地,合作方应另行寻找场地消化课时或向客户退费。
④当期合作分成费 在 当期累计 考核评估值的100%以上 : 正常履行合作合同。
二、准入资格:
(一) 篮球体育培训合作项目仅限 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申请 。
(二)篮球体育培训合作项目的培训团队需配备三名(含三名)以上教练员队伍,执教的教练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二级运动员证书。
2.取得初级教练资质及以上教练资质。
3.取得体育社会指导员证书
(三)合作经营意向者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不存在招募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具备相关经营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作经营意向者不具备竞价资格,一经发现,招募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竞价权,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竞租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
2.承租城投公司各企业经营性资产期间,曾恶意拖欠租赁费用的;
3.有其他与城投公司各企业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的;
4.被市国资委及招募人列入不诚信负面清单的。
三、征集方式
拟参加竞价的合作经营意向者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招募人交纳竞价保证金以及提交合作经营项目的报名申请材料,招募人对合作经营意向者进行准入资格预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6 月 8 日 17:00时止。
(二)报名资料及提交方式 : 1. 合作经营意向者 为 法人企业 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 2. 合作经营意向者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 经营合作业态的相关资质资料、报名意向书,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或签字。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给招募人予以资格预审查。
(三)报名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西路 18号地丰万寿体育中心
(四)联系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赵先生
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7:30)
(五)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厦门地丰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296 8010 0101 4207 06
注意: 备注 “ 万寿篮球培训 合作经营 竞价 保证金 ”, 全部招募标的物的竞租保证金均需存入或转入本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四、运营要求: (一) 合作经营意向者被确认为 竞得人, 不得改变合作培训项目,如确需改变合作培训项目,须经过招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合作权益转移给第三方,否则,招募人有权收终止合作,并没收合作方的全额履约保证金。
(二)竞得人应在合作合同期限起算之日起 1个月内 开班授课。
(三)合作期间,竞得人应向招募人指定管理人员开放合作方使用的收款软件后台查询权。若竞得人无专用收款软件或无法提供查询权,则招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提交任意时间段内运营产生的财务收费数据信息,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提供 。
(四)合作期间竞得人不得改变现有场馆的设施设备。如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包含框架柱、圈梁、承重墙、天花、地板),招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终止合作。
五、风险提示:
(一)招募人按招募标的物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招募标的物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的用途,合作经营意向者需自行对合作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知悉招募标的物范围及实际情况,因经营项目需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由合作经营意向者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合作经营意向者中选后不得以未经现场踏勘、未充分知悉招募标的物范围及其实际情况或无法办理经营场所需资质为由要求解除、撤销合作关系或调整合作条件或要求赔偿,合作经营意向者必须切实履行招募文件中对报价的承诺,否则,招募人有权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二)若 合作经营意向者 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合作协议》(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招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招募人遭受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六、附件: 《标的清单》
《区位示意图》
厦门地丰置业有限公司
202 6 年 5 月 25 日
附件 1:
标的清单
项目 |
分成标准 |
合作期限 |
保证金 |
累计时长 |
成熟期考核评估值(年) |
增价幅度/次 |
篮球培训 (竞体馆) |
35元/人次/课时 |
2年 |
15万 |
960小时 |
282000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