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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镇同创再生资源公司固定资产拆除处置项目拍卖公告
徐州合文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接受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桃园镇同创再生资源公司固定资产拆除处置项目处置权进行公开拍卖,残值主要为拟报废机器设备、房屋及附着物等资产。具体处置范围以徐州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徐公评字(2026)42号《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核实睢宁同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报废资产市场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结合桃园镇同创再生资源公司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一、项目名称:
桃园镇同创再生资源公司固定资产拆除处置项目处置权公开拍卖
二、项目内容:
资产评估值分别为:有证房产173880.00元;无证房产345770.00元;地面附着物及室内装饰装潢164020.00元;机器设备512960.00元。(房屋及地面附着物及室内装饰装潢、机器设备)合计119.6630万元。
拍卖起始价:119.6630万元。
标的物范围:上述全部建构筑物拆除、垃圾清运,拆除产生所有废旧钢材、设备、残值物料全部归中标竞得人所有;
委托人:睢宁县桃园镇人民政府
答疑联系人:董瀚森,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踏勘约定:踏勘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30分—6 月18日12时00分工作日时间,踏勘联系人:董瀚森、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实地踏勘,充分知悉标的物现状、无证建筑拆除限制、设备完好度等全部瑕疵,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所有现存瑕疵,成交后不得以实物与预估不符为由拒付价款、弃标。
三、竞买人条件:
1、工期及环保管控:
(1)竞买人拆除工程作业须符合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拆迁作业中,因扬尘治理防护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处罚金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划转。
(2)拆迁工程按要求完工并验收达标后(包括按期拆除清运、安全环保无事故、场地平整等),十五日内无息退还相应履约保证金。
(3)竞买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与竞得人共同清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移交后,标的资产的保管、看护、毁损、灭失、被盗等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4)竞买人应自资产移交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标的资产的拆除、切割、分拣、清运、场地平整及垃圾外运等工作。自委托人下达进场开工通知次日起算,工期延误按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处理,违约损失据实核算后凭书面确认单据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如遇不可抗力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形,可顺延。
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缴纳拍卖保证金9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竞拍项目名称。保证金缴款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前,须从竞买人企业对公账户转账;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竞买人参与竞拍期间不存在限制进场交易的行为。
5、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6、竞得人拆除施工进度须服从项目委托人的进度安排,因拆迁施工延误项目进度的,委托人有权依照《拆除施工合同》约定予以处罚,罚款直接从竞得人履约保证金内扣除;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清退竞得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四、拍卖时间、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3时00分,在徐州合文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睢宁县永安西路新城尚品1-112)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2:00(节假日休息)报名。
2、竞买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拍卖保证金,竞买申请书格式可在网上下载。拍卖保证金须从竞买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3、佣金约定:本次拍卖佣金按成交总价2%由竞得人承担,保证金剩余部分转为竞拍款;未竞得的,拍卖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打款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
六、报名手续:
1、竞买申请书1份,格式可从本公告附件下载(原件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到场免委托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拍卖保证金交纳凭证,需注明相应标段名称;
6、报名费:500元。
七、报名地点:徐州合文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睢宁县永安路11号新城尚品1-112室)
联系人:朱轩億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缴纳拍卖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徐州合文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睢宁县支行
账号:3205 0171 7436 0000 1032
九、成效约定:竞得人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纳成交总价款+履约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并签订成交合同。逾期未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