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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名称 | 吉林石化公司液化烃储罐隐患治理项目(一期) | ||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乙烯厂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650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金彦江 |
| 联系人 | 李一明 | 联系电话 | 0432****3235 |
| 项目投资(万元) | 3159.56 | 环保投资(万元) | 46.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丙烯腈厂 1、一丙车间V-201A/V-201B罐进出口紧急切断阀增加操作柱共4台、一丙车间V-202A/V-202B罐进出口紧急切断阀增加操作柱共4台; 2、二丙车间V-8201A/B/C罐进出口紧急切断阀增加操作柱6台; 3、成品车间V-9101A/B/C、V-9103A/B/C罐各设1台自动切水器,共用1台污水收集罐; 4、一丙车间V-201A/V-201B罐气相平衡线设1台泄压调节阀; 5、二丙车间V-8201A/B/C罐气相平衡线设1台泄压调节阀; 6、成品车间V-9101A/B/C、V-9103A/B/C罐气相平衡线设1台泄压调节阀; 7、一丙车间V-201A/V-201B罐各设1台密闭取样器(带气动增压泵); 8、二丙车间V-8201A/B/C罐各设1台密闭取样器(带气动增压泵); 9、成品车间V-9101A/B/C、V-9103A/B/C罐各设1台密闭取样器(带气动增压泵); 10、一丙车间V-201AB/V-202AB罐各增设1套远传液位计; 11、二丙车间V-8201A/B/C罐各增设1套远传液位计; 12、成品车间V-9101A/B/C、V-9103A/B/C罐各增设2套远传液位计; 13、成品车间丙烯罐区新增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监控系统4台; 14、一丙车间丙烯新增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监控系统1台; 15、二丙车间丙烯罐区新增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监控系统3台。 (二)乙烯厂 1、839罐区R903A/B/C、V9503罐各设1台自动切水器,共用1台污水收集罐; 2、液化气罐区V101A/B/C各设1台自动切水器,共用1台污水收集罐; 3、液化烃罐区V101/V9102/V9103各设1台自动切水器,共用1台污水收集罐; 4、液化烃罐区V9203各设1台自动切水器,污水罐利用现有; 5、液化烃罐区V9301/9302各设1台自动切水器,共用1台污水收集罐; 6、液化烃罐区V9401/9402各设1台自动切水器,共用1台污水收集罐; 7、液化烃罐区V9501/9502各设1台自动切水器,共用1台污水收集罐; 8、液化烃罐区14台对夹阀门按照AQ3059更改型式; 9、更换原料油污水泵1台、802污水泵1台; 10、液化烃罐区新增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监控系统5台; 11、液化气罐区新增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监控系统2台; 12、839罐区新增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监控系统2台。 二、处理措施及执行标准: 1、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气采取进入所属工厂现有废气系统处理措施后合规排放至大气。 2、本项目的生产污水由各污水点接至界区内的生产污水干线,最终送入吉林石化分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有环保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气采取进入所属工厂现有废气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合规排放至大气 | |||
| 生产废水有环保措施:本项目的生产污水采取由各污水点接至界区内的生产污水干线,输送至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措施后通过吉化污水厂排放口排放至松花江 | |||
| 承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金彦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金彦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