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油品车间液化气罐区系统隐患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2-25
发布于
吉林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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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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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油品车间液化气罐区系统隐患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 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彦江
联系人 李一明 联系电话 0432****3235
项目投资(万元) 1934.51 环保投资(万元) 1934.5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内容:1、10 台罐下切水器更换为自动切水器;2、10 台球罐罐顶气相平衡线增加泄压调节阀;3、10 台球罐新增低液位报警,原低液位改为低低液位报警;4、10 台液化烃机泵出口增加远程切断阀;5、液化烃泵上方增设水喷淋。 二、处理措施及执行标准:1、本项目新增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污水收集罐产生的清净废水,排放量为 2m3/h(最大量),废水经管线收集后重力流排入液化气罐区单元东南侧的集水坑,后经污水泵提升输送至液化气罐区单元东南侧 C8 抽提分离苯乙烯装置已敷设含油污水管道系统。项目实施后不影响原有装置周边环境。2、本项目无新增废气污染源,项目实施后不影响原有装置周边环境。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 1 台机泵。4、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5、本项目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其修改单。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生产废水有环保措施:污水收集罐产生的清净废水采取管线收集后排入液化气罐区东南侧的集水坑,后经提升输送至液化气罐区东南侧 C8 抽提装置含油污水管道措施后通过吉化污水厂排放口排放至松花江
有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承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金彦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金彦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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