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烃厂制氢装置转化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及预热器更新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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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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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芳烃厂制氢装置转化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及预热器更新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石化芳烃部 占地面积(平方米) 0.01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卫达
联系人 徐霞 联系电话 025****7547
项目投资(万元) 1495 环保投资(万元) 149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拟对制氢工区BA1001、BA1051两台转化炉130台燃烧器升级改造。2)更换制氢工区原料气预热器EA1012/1062,并对原预热器基础进行加固处理。3)在制氢工区原料气预热器EA1012/1062的变换气管线上增设旁路,配套增加变换气流量调节阀。4)在制氢工区原料气预热器EA1012/1062上增设就地温度计和远传温度元件。5)对制氢工区A、B系列进料线4台安全阀进行更换。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其他措施:对制氢工区BA1001、BA1051两台转化炉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后,其转化炉烟气中氮氧化物设计排放浓度为50毫克/标立,优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工艺加热炉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100毫克/标立的要求。
生活污水其他措施: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送水务部净一工区处理后回用,不新增污水外排量。生产废水其他措施:运营期不新增生产废水,施工期产生废水送水务部净一工区处理后回用,不新增污水外排量。
环保措施:施工期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有环保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
  承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卫达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卫达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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