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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名称 | 德州爱梅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智能化健身器材产品10万套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产业园区B区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21714 |
| 建设单位 | 德州爱梅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桐 |
| 联系人 | 满鑫 | 联系电话 | 152****1114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陵城区糜镇工业园区G104国道与S323省道交汇口北1公里路东,项目拟租赁用地33亩,土地获取方式为租赁工业用地净地,拟建设车间、办公楼、研发楼等,建筑面积共计22317.12平方米。购置数控加工车床、焊接机器人、激光切割等先进生产设备100台套,新建健身器材焊接切割生产线6条。原材料:钢材,产品名称建设规模和智能化健身器材,产品用途运动健身器械,生产工艺:下料-切割-焊接-组装-包装-出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承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该项目位于区域环评评价范围内,项目附近无学校,不涉及铸造工艺和设备。项目年耗电495万kWh,折合标煤608.35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有环保措施:打磨、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 集气罩收集,脉冲布筒滤尘器处理措施后通过现有工程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至上空,保证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
| 环保措施:建设期间固废有环卫工人定期清运,营运期产生的因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金属下脚料、不合格废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保证一般固废贮存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 |||
| 有环保措施:施工建设期间围挡降低噪音措施;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弯管机、钻床、焊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控制措施,保证外排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
| 承诺:德州爱梅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赵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德州爱梅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赵桐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