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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名称 | 腈纶部部分装置异味治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城乡路52号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640000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力斌 |
| 联系人 | 许竞丹 | 联系电话 | 138****563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53.02 | 环保投资(万元) | 1153.0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 生产作业一区:收集丙烯腈装车油气、粗丙烯腈罐 V-301 及不合格丙烯腈罐 V-302 挥发的油气,270m3/h送至吸收塔重新回收。 2.生产作业二区:新增水环真空系统(真空泵 压缩机),抽取硫铵各储罐、硫铵稠厚器、聚合物储槽、离心机产生的尾气,270m3/h送至丙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焚烧进行处理。 3.仓储作业区:储罐呼吸气通过罐顶阻火器、开关阀、小压降止回阀,送至丙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焚烧进行处理。 4.公用工程作业区:对污水场硝化池进行改造降低污水总氮指标;利旧臭氧发生器及配套的尾气破坏装置降低污水COD指标,新建氧接触氧化池3*40立方米、后反应池3*31立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有环保措施:本项目废气采取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合格后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生活污水有环保措施:生活污水采取污水处理场处理合格后措施后通过密闭管道排放至海城污水处理场处理/石油二厂污水处理场生产废水有环保措施:生产废水采取污水处理场处理合格后措施后通过密闭管道排放至海城污水处理场处理/石油二厂污水处理场 | |||
| 承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李力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李力斌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