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名称 | 塑料厂尾气治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石化树脂部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300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卫达 |
| 联系人 | 徐霞 | 联系电话 | 025****7547 |
| 项目投资(万元) | 3111 | 环保投资(万元) | 311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拟将树脂部1PP、2PP、1PE、2PE装置尾气通过送热电部方式、取样口合规性整改和送火炬回收系统等方式处理:1.送火炬回收系统:1)1PP 装置中M302干燥尾气、M2302干燥尾气(总量共 1800标立 /时)先进入碱洗塔碱洗后通过脱后尾气风机C-904增压送入火炬回收系统;2)1PP装置隔腔排放气总量共700标立/时,通过尾气风机C-905 增压后送入火炬回收系统;3)1PE装置A线聚合尾气压缩机C-222隔腔排放气、B线聚合尾气压缩机C-2222隔腔排放气(废气总量2标立/时)接入双端面机封改造项目的火炬系统预留甩头。 2.送热电部供锅炉配风使用:1)1PE 装置 C 线料仓尾气、高氮尾气、A/B/C 线干燥尾气、TK-702 罐顶尾气、TK- 701/703 罐顶尾气、C线粉末输送风机入口(尾气总量 6800 标立/时)通过 1PE 废气风机 C-703 增压后送至热电部;2)2PE 装置料仓尾气、过滤器 Y-5019 尾气(尾气总量 8800标立/时)通过 2PE 废气风机 K-8017 增压后送至热电部;3)2PP 装置料仓尾气(10000标立/时)通过 2PP 废气风机 A C-202A 增压后送至热电部;4)2PP 装置 C521 抽湿风机尾气(5700标立/时)先经过废气冷凝器 E-202B 去除尾气中的水后与 C509 旋风分离器尾气(4000标立/时)一同经过 2PP 废气风机 B C-202B 增压后送至热电部,风机 C-703、K-8017、C-202AB 前均增加布袋式过滤器。送热电部尾气总量 35300标立/时,通过新增长约为1620米的DN1000 管线一并输至热电部。 3.取样口合规性整改:1)1PP 装置的 A/B线料仓 2 台旋风分离器出口分别增加 DN700 排气管线,并排气管线上设置取样口(取样口采用法兰盲板密封),并增加取样平台;2)树脂部联合包装产线的料仓的2 台旋风分离器出口增加DN800 排气管线,排气管线上设置取样口(取样口采用法兰盲板密封),并增加取样平台。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其他措施:1.送热电部锅炉做配风用的树脂部尾气经热电部锅炉高温燃烧依托热电部01#烟囱排口排放(DA006),其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148—2021)等;2.1PP 装置的A/B线、联合包装产线的料仓尾气合规性整改后分别通过新增4个排气筒排放,高度分别为26.5米、26.5米、27米、27米,其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及其修改单。 | |||
| 生活污水其他措施: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送水务部净一工区处理后回用,不新增污水外排量。生产废水其他措施:运营期正常运行过程间断产生3.6吨/小时废水送水务部净一工区处理后回用,不新增污水外排量,施工期产生废水送水务部净一工区处理后回用,不新增污水外排量。 | |||
| 环保措施:运营期无固废产生;施工期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 |||
| 有环保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 | |||
| 承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卫达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卫达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2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