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实验楼及食堂改造工程 (睢宁县)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实验楼及食堂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1:34】

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单位)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实验楼及食堂改造工程(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市睢宁县为满足开发区高级中学校学生住宿及餐饮需求,拟对学校内实验楼及食堂进行改造。将实验楼和一部分连廊改造为学生宿舍,总高4层,建筑面积约5140平方米,可新增宿舍49间,可入住学生约486人(按平均10人间计);将原食堂/风雨操场的二楼及夹层部分改为食堂和大办公室,面积约2800平米。工程总造价约为580.8万元。

2.项目基本情况:为满足开发区高级中学校学生住宿及餐饮需求,拟对学校内实验楼及食堂进行改造。将实验楼和一部分连廊改造为学生宿舍,总高4层,建筑面积约5140平方米,可新增宿舍49间,可入住学生约486人(按平均10人间计);将原食堂/风雨操场的二楼及夹层部分改为食堂和大办公室,面积约2800平米。工程总造价约为580.8万元。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情况;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④授权委托书;⑤委托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⑥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类证书等其他投标文件附件。

4.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

5.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20天

7.比选价格区间:最低限价30%,最高限价70%(最低限价30%,最高限价7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最终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准核算)。)

二、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情况;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④授权委托书;⑤委托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⑥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类证书等其他投标文件附件。

2.其他要求:本次需求:根据建设甲方提供的项目信息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组织开、评标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异议、投诉等一揽子服务。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1:39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如“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市睢宁县为满足开发区高级中学校学生住宿及餐饮需求,拟对学校内实验楼及食堂进行改造。将实验楼和一部分连廊改造为学生宿舍,总高4层,建筑面积约5140平方米,可新增宿舍49间,可入住学生约486人(按平均10人间计);将原食堂/风雨操场的二楼及夹层部分改为食堂和大办公室,面积约2800平米。工程总造价约为580.8万元。

项目委托方: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1:34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比选起始时间

比选结束时间

最低限价

最高限价

比选类型

1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实验楼及食堂改造工程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1:19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1:39

30%(最低限价30%,最高限价7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最终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准核算)。)

70%(最低限价30%,最高限价7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最终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准核算)。)

邀请选取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