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定安县南渡江(墩山段)河道疏浚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单位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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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07
发布于
海南定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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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定安县南渡江(墩山段)河道疏浚项目

二、建设单位:定安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初概批复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费为14.49万元。

四、项目地点:定安县定城镇

五、服务内容:承担上述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招标全过程。

六、报名资料:

(一)报价函;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报名事项:定安县南渡江(墩山段)河道疏浚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四)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以上截图为全屏截图,截图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后,不良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近三年内从事招标代理相关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六)招标代理单位人员情况及项目人员配备材料;

(七)提供“信用中国”网无失信记录证明。(以上截图为全屏截图,截图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后,失信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以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分办法。

注:(一)以上材料应装成册,密封。报价函须独立密封,且明确报价金额;(二)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三)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七、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单位比选的单位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到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南二环路富民小区13栋铺面定安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报名,不接受邮寄。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八、比选办法

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1家。参选人报名不足3家的,则本次不予以开展比选。比选结果将通过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具体比选办法如下:

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综合实力40%

40分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定授权书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

2、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得10分;

3、成立项目组,项目组由不少于五名具有招标、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设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职业资格,并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个人近三个月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

4、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基本分6分,另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本项满分为10分。

2

比选文件编制30%

30分

根据比选公告的要求,参选文件规范性、完整性、整体性等进行综合评比:优得30分、良得20分、一般得10分、差得5分。

3

报价30%

30分

取满足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报价不得违反《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合计

100分

备注:当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时,选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当综合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选取技术指标最优(即比选文件编制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点:定安县定城镇环城南二环路富民小区13号楼铺面二楼投融资部 

                        定安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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