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市辖区]丹东市第五中学新建教学楼电梯购置采购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辽宁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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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五中学新建教学楼电梯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第五中学新建教学楼电梯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0-03163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五中学新建教学楼电梯购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4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4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多,故此处仅列出部分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客梯:(核心产品,2号客梯)

序号

项目

项目内容

1

电梯数量

1号客梯1台,2号客梯1台

1

载重

1号客梯:≥1000KG;2号客梯≥400KG

2

速度

≤1.0m/s

3

层站

1号客梯:6/6/6,2号客梯6/6/6,

4

机房位置

无机房

5

提升高度

新建楼内1号,6层,每层3.6m;2号5层,每层3.6m

6

井道尺寸(mm)

新建楼1号井:宽2205x深1900; 2号井:宽1500x深1300;

7

轿厢尺寸(mm)

1号客梯:宽≤1600深≤1500mm; 2号客梯:宽≤900深≤1000mm

8

六层(顶层)高度(mm)

3780mm;

9

底坑深度(mm)

底坑1400;

10

轿厢高度(装修前)(mm)

1号客梯:≥2400;2号客梯≥2400;

11

开门尺寸(mm)

1号客梯≥宽900x高2100;2号客梯:≥宽700x高2100,

12

轿厢围壁材质

发纹不锈钢

13

轿门材质

发纹不锈钢

14

厅门及门套材质

发纹不锈钢

15

门保护

光幕门保护

16

门机

永磁同步变频门机

17

吊顶

LED明亮型吊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点击https://ddpas.dandong.gov.cn/ddggzy/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投标人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 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备份文件,参与招标活动。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若系统突发故障需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则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6、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时需保证文件清晰度。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第五中学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3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DDGGZYJYZX@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 于航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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