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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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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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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和田友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眼 机井项目 |
和田地区和田市 |
和田友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昆玉市宏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1眼机井设置潜水泵1台。 |
(一)强化水资源保护。项目应符合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要求,强化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禁突破“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占地面积,保护地表原有植被;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破坏道路等基础设施;避免在多风时节及大风天气下开挖,强化土石方、弃渣管理,严禁随意乱挖乱弃,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修复及生态修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作业,临时堆土、弃渣应及时遮盖,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或降尘措施,加强施工作业的规范及监督检查。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处置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污染降到最低,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乡村垃圾转运站处理。土石方合理平衡,弃土在施工区内暂时堆放,完工后全部用于施工区场地平整;不可利用的废弃泥浆、钻井岩屑和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机井管理工作,防止地下水超采致使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防止外环境对项目区地下水造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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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年产100万张胶合板项目 |
和田地区洛浦县 |
洛浦县宏福鑫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中辰景华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
租赁7栋生产厂房,新建年产100万张胶合板生产线。 |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厂区固废清理和绿化、硬化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车间密闭、定期清扫,安装排风扇等环保措施,厂界颗粒物、VOCs、甲醛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旋切、锯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调胶、刷胶、排版及热压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刷胶及热压加热过程中产生的甲醛经集气罩收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新建标准。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生物质锅炉排污水一同拉运至洛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设备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用作生物质锅炉原料;生物质灰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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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纵横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策勒县工业区建筑材料加工厂项目 |
和田地区策勒县 |
新疆纵横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新疆晓瑞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水稳站及配套设施,购买相关设备等。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密闭库房、密闭运输车辆、硬化地面、防尘布苫盖,运营期设置全封闭搅拌机、全密闭输送带,并在搅拌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7号矿区已有生活区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降尘,运营期原料混合搅拌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降噪安全围帘遮挡、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没有利用价值以及不能回填的废弃物妥善堆放、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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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
和田地区策勒县 |
策勒县农业农村局 |
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发酵车间、生产车间、成品库房、管理用房等。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厂区固废清理和绿化、硬化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和净化治理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发酵车间、生产车间等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排放标准;发酵车间秸秆粉碎采用袋式收尘设施,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标准。发酵车间发酵区恶臭气体经2套集气罩收集后经2套生物除臭喷淋塔 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车间陈化区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喷淋塔 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液体肥生产线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喷淋塔 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状有机肥生产线、粉状有机肥生产线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喷淋塔 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状有机肥生产线冷却、二次筛分、粉碎、包膜和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热风炉燃烧烟气同烘干机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要求;烘干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 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经1根13.3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行办发〔2023〕13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m3的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5m3)收集;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实验室检测分析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策勒县天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生物除臭喷淋塔喷淋废水直接回用于有机肥发酵。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并在封闭车间内运行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检测分析废液、废试剂瓶、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20m2),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渣及过滤器产生的过滤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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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喀尔赛镇2026年0.2万亩农田提质改造及节水灌溉设施配套项目 |
和田地区墨玉县 |
墨玉县喀尔赛镇人民政府 |
新疆中辰景华环境保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新建斗渠工程4条,改建土渠工程6条。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布置尽量控制开挖范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现有林草、灌木等植被集中分布区域,避免和降低工程建设对沿线自然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猎捕当地野生动物。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营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土石方用防尘网覆盖、土方开挖采用定期洒水降尘、分段施工、进出场车辆苫盖、起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限载、限速、使用合格燃油等措施,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通过临时防渗沉淀池进行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村内排水设施收集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合理施工布局及作业时间、隔声围挡,选用低噪声机械及车辆,控制车速,定期维护保养,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村内环卫统一清运处理;弃土用于周边土地平整和绿化;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可利用部分优先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指定堆放点。填缝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应合理处置。运营期渠道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用于周边低洼地带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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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萨依巴格乡苏盖提博斯坦村防渗渠建设推广以工代赈项目 |
和田地区墨玉县 |
墨玉县萨依巴格乡人民政府 |
新疆中辰景华环境保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改造防渗渠道,新建渠系建筑物。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布置尽量控制开挖范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现有林草、灌木等植被集中分布区域,避免和降低工程建设对沿线自然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猎捕当地野生动物。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营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土石方用防尘网覆盖、土方开挖采用定期洒水降尘、分段施工、进出场车辆苫盖、起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限载、限速、使用合格燃油等措施,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通过临时防渗沉淀池进行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村内排水设施收集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合理施工布局及作业时间、隔声围挡,选用低噪声机械及车辆,控制车速,定期维护保养,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村内环卫统一清运处理;弃土用于周边土地平整和绿化;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可利用部分优先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指定堆放点。填缝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应合理处置。运营期渠道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用于周边低洼地带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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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玉都医院建设项目 |
和田地区和田市 |
和田市玉都医院 |
新疆恒达昌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医疗综合楼,设置病房、门诊、手术室、化验室、药库等。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等措施。有组织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恶臭气体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排入配套建设的一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20m3/d),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输液瓶袋、药品包装盒一般固废交由有关单位回收;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20m2),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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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托胡拉乡胜利村、花园村、英巴格村 防渗渠建设推广以工代赈项目 |
和田地区墨玉县 |
墨玉县托胡拉乡人民政府 |
新疆中源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新建防渗渠,新建渠系建筑物。 |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布置尽量控制开挖范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现有林草、灌木等植被集中分布区域,避免和降低工程建设对沿线自然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猎捕当地野生动物。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营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土石方用防尘网覆盖、土方开挖采用定期洒水降尘、分段施工、进出场车辆苫盖、起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限载、限速、使用合格燃油等措施,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中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施工区车速、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村内环卫统一清运处理;弃土用于周边土地平整和绿化;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可利用部分优先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指定堆放点。运营期渠道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用于周边低洼地带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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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洛浦县洛浦镇防渗渠建设项目 |
和田地区洛浦县 |
洛浦县洛浦镇人民政府 |
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改建防渗渠,配套渠系建筑物。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布置尽量控制开挖范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开现有林草、灌木等植被集中分布区域,避免和降低工程建设对沿线自然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猎捕当地野生动物。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营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硬化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及工区地面,砂石料临时堆场硬化场坪与路面,周边设置高于物料的围挡或防风抑尘网,采取覆盖、喷淋措施,防尘网覆盖临时堆土区;露天装卸、输送物料时,采取喷淋洒水抑尘措施,土方、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加盖篷布措施,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施工区车速、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混凝土废渣、装配式预制块边角料、渠基弃渣等建筑垃圾,可利用的破碎后用于渠堤回填、临时道路铺垫,无法利用的和沉淀池底泥一起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干混砂浆废包装由正规物资回收单位定期回收外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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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 能力建设项目 |
和田地区和田市 |
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医养结合服务楼、配套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沿工地四周设置围挡、施工场地硬化、工地及进出口定期洒水、减少堆土裸露、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车辆冲洗等措施降低扬尘。运营期对污水处理站采取定时消毒并喷洒除臭剂,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表3(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泼洒地面降尘,施工人员租用周边居民房屋,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废水经扩建后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和田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基础隔振,院区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围墙隔声、绿化吸声和距离衰减,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应尽可能回用于建筑工地填方,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应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土方、建筑垃圾运到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紫光灯管、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与污水处理站污泥一并委托和田玉洁环保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医疗废物须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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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昆林实业有限公司水稳站项目 |
和田地区墨玉县 |
和田昆林实业有限公司 |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1条水稳料生产线,包含1套生产设备,1座80吨水泥筒仓,4座6m3砂石料分配仓,1座4m3成品卸料仓。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现场采取围栏(不低于2米),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运营期采用洒水抑尘,车辆苫盖篷布、物料遮盖、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水泥输送、储存经筒仓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收集后,经仓顶呼吸孔无组织排放;水稳料搅拌机密闭,在进料口上方设喷淋;砂石骨料卸料区采取半密闭或全密闭措施,卸料作业区设置三面围挡 顶部防尘棚,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卸料作业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卸料口上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营期的生活污水依托矿区现有生活区,排入现有的5m3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墨玉县波斯坦库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水稳料生产用水均进入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依托矿区现有设施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系统尘灰经电机振动全部回落至筒仓回用,不外排。设备维修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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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布扎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和田地区和田市 、 和田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田供电公司 |
新疆德能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布扎克110千伏变电站,主变等工程。 |
(一)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边的电磁环境场强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的相关要求,变电站周围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变电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变电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线路沿线声环境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三)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土石方全部回填,弃土外运至附近村庄综合利用。 (四)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检修废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集中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处置。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集中收集暂存于事故油池,废铅蓄电池、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核与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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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朗如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和田地区墨玉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田供电公司 |
新疆德能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朗如11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等工程。 |
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边的电磁环境场强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的相关要求,变电站周围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变电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线路沿线声环境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三)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土石方全部回填,弃土外运至附近村庄综合利用。 (四)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检修废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集中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处置。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集中收集暂存于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3-35m3),废铅蓄电池、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核与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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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牧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和田地区墨玉县 、 和田县 、 昆玉市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田供电公司 |
新疆德能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牧羊110千伏变电站,主变等工程。 |
(一)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边的电磁环境场强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的相关要求,变电站周围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变电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线路沿线声环境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三)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土石方全部回填,弃土外运至附近村庄综合利用。 (四)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检修废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集中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处置。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集中收集暂存于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3-35m3),废铅蓄电池、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核与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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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布扎克乡第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和田地区和田县 |
和田县教育局 |
新疆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综合楼(包含生物、化学、物理实验室等)1栋。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连续封闭围挡;主要道路及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其他裸露地面采取防尘网覆盖或临时绿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密闭或喷淋抑尘等措施;易扬尘物料贮存采取封闭库、围挡、防风抑尘网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营期实验室废气通过万向吸风罩收集后的废气经专用通风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高空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砂池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公厕处理。运营期实验废水采用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环保型施工设备,严格规范施工作业时间,定期对各类施工机械进行检修、维护与保养,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设减震设施、安装隔声门窗、加强管理等,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金属材料以及建筑垃圾收集后能利用的二次利用,不能利用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过期试验药品(危险化学品)暂存于综合楼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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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 |
和田地区和田市 |
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洗衣房,制氧站,医废贮存点,2台燃气热水锅炉、1台燃气热水锅炉、1台燃气蒸汽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4台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再循环降氮工艺,燃气锅炉废气通过4根9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表2新建锅炉的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氮氧化物须满足《和田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方案(2023年-2025年)》的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工艺池地埋并密闭,喷洒生物除臭剂,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表3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气锅炉排污水,软水处理废水,洗衣房废水依托你单位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工艺泵柔性连接、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技术人员负责更换并回收;废弃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空气过滤粉尘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分子筛、废干燥净化剂更换产生后,由设备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污泥依托你单位原有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污泥控制标准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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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沙海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和田地区和田市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田供电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建沙海220kV变电站,主变等工程。 |
(一)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边的电磁环境场强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的相关要求,变电站周围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定期维修、养护,遵守作业规定,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变电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变电站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线路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三)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设置移动环保公厕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泥浆沉砂池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施工弃土用于塔基护坡或运至临近低洼处平整处理。 (四)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集中收集暂存于事故油池(有效容积75m3),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核与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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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玉龙建材有限公司锂渣及矿粉灰加工 项目 |
和田地区洛浦县 |
洛浦县玉龙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新建烘干研磨全封闭厂房1座,设置锂渣烘干生产线,包含1台烘干机,1台生物质热风炉。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烘干生产线厂房全封闭,烘干机废气经“2级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标准,烟气黑度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磨粉生产线厂房全封闭,上料及磨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高效袋式除尘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须符合《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颗粒物20mg/m3标准。项目区厂界无组织粉尘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1.0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粉尘须符合《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中表A.1规定的5mg/m3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 防渗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防渗化粪池内,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管网进入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通过旋转锁风阀排出,厂房内沉降粉尘清扫收集,定时输送至矿粉筒仓内储存,作为产品外售;热风炉灰渣统一收集暂存于热风炉房内的灰渣间中,作为肥料用于周边乡镇土壤改良;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油泥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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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华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矿粉生产项目 |
和田地区洛浦县 |
和田华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和田华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新建1条局部封闭的矿粉烘干磨粉生产线、2个筒仓、半封闭灰渣仓、全封闭含水锂渣库。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物质干燥机和烘干滚筒废气合并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大气发〔2019〕127号)的要求,烟气黑度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要求。球磨机粉尘经过“集气罩 多管旋风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粉料筒仓呼吸颗粒物经气相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承租方和田金英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吸污车清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管网进入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灰与成品矿粉混合后一起出售,灰渣暂存于半封闭仓后作为肥料用于周边村民改良土壤,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矿物油暂存至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