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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B、2C 原煤仓分仓及 1B
原煤仓内衬改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B、2C 原煤仓分仓及 1B
原煤仓内衬改造项目已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
人为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1-202601-SGO7
2.2 项目名称:(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B、2C 原煤仓分仓
及 1B 原煤仓内衬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火龙镇。
2.4 建设规模:700MW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书面通知,每台供货周期 15 天,每台
施工工期:开工后 20 天。本次改造工程暂定为 2026 年 4 月实施。
2.6 招标范围: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B、2C 原煤仓分仓及 1B 原煤仓
内衬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 EPC 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应答人近 5 年(自 2020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 2 项原煤仓分仓改造已竣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
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原煤仓分仓改造项目
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或业主证明资
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
工验收单或业主证明资料要有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2)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
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
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
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6 年 01 月 05 日 17 点(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
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
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
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
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13 日 9:00 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
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火龙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
邮编:430014
联系人:崔然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cuira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