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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604JLERFGS-W001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
2×660MW 煤电项目采样机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4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6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
采样机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唐长春二热
“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
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最终用户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采样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4JLERFGS-W001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本项目 2025 年开工建设,2027 年投产。
2.5 设备名称:采样机设备
2.6 数 量:4 台套
2.7 技术规格:4 台皮带中部采样机适应带宽 1400mm,带速 2.5m/s;2 台
套
0.5 级精度电子皮带秤及其挂码校验设备、2 台套高精度 0.2 级电子皮带秤及
其挂码校验设备。
2.8 招标范围:2 台入厂煤、2 台入炉煤带式中部采样机及皮带秤。
2.9 交货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
郊
” 2×660MW 煤电项目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交付期以招标人通知
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9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 660MW 及以上机组皮带采样机供货且运行
的合同业绩。其中至少有
1 个为含采、制、输、存的燃料采制化设备业绩。投标
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
料须至少包含:
(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
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运行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验收证明/使
用证明
/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运行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最终用户的盖章/签
字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10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
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
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供应商以会议号登录方式进
入会议(登录时请修改用户名,入会后保持麦克关闭,不允许使用共享功能,以
免影响开标演示),腾讯视频会议号:350-964-768,会议密码:0414,(腾讯
会议软件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
11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政府综合服务楼(后楼)307 房间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邮编:
110166
联系人:李利明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li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1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无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5102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送达邮编:
110166
送达联系人:
李利明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
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
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
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
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
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
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
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28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
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采样机
50%
10%
40%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39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
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20<得
分≤
25),良档(15<得分≤20),一般档
(得分≤
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5<得分≤20),良
档(
10<得分≤15),一般档(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3<得分
≤
5),一般档(得分≤3)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 设 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
(
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6),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1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2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4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6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7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8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9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0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1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2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3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4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5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6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7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8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59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0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62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1:1 支付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承包人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70%作为到货款。
(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
2)到货验收证明。
(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
4)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初步验收款。
(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63
(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3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
1)3.2.3.3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
2)3.2.3.3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
寄费用。
6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合同设
备交付后
6 个月内进行。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由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
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
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6.3.4.1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错误或疏忽,造成买方和最终用户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
6.3.4.2 买方或最终用户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
达现场,每推迟
1 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6.3.4.3 合同货物交付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期投运的,
每延误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
6.3.4.4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合同设备停运的,超过 24
小时计一次,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价格
0.5%的违约金,累计扣除总额不超过该台套设备总价
的
2%。
65
6.3.4.5 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的,买方有权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支付相当于终止部分合同
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6.3.4.6 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经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
1)要求第三方性能试验一次成功,若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未通过,后续第三方验收费用
由投标方承担,直至验收通过为止。同时,性能验收试验每失败一次,扣除合同总价的
5%。
(
2)设备投运一个月内进行试运验收统计,每发生一次漏煤问题,扣除合同总价的 1%,
每发生一次堵煤问题,扣除设备总价的
2%。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
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
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
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
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
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
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66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合同设备进行修
理和更换的费用。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及时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明文件。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结
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
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
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
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
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
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缴纳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起 1 个月内以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整机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若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函
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
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
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67
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
价的
10%或者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货物迟交超过 3 个月(含本数)时,买方有权终
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
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
卖方承担。买方部分终止合同的,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卖方未按期向买方和
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迟交
1 天,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且
不超过
5000 元的违约金。卖方向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有错误的,每发现 1
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且不超过 5000 元的违约金。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不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4.4 买方有权监督卖方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如果卖方或其分包单
位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款项情况,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限期整改。
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
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卖方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款项的
10%-30%
进行处罚。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68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
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
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
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
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
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7.4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执行增值税率为 13%。包括一切税金均由卖方承担。当国家
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买方、卖方双方约定以不含税合同价格作为基准,按照调整后的增
值税率调整合同价格。调整方式为:调整后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价÷(
1+执行增值税率)×
(
1+调整后增值税率)。
17.5 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率依据税收法规约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依据,不以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
69
准,如因卖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具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约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
拒绝接收和支付款项。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1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72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3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4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5
第二卷 技术文件
76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7
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皮带秤及皮带入厂、入炉煤采样装置及附属设施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
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电子皮带秤及皮带入厂、入炉煤采样装置技术参数、性
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
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
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
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
为准。
1.1.8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
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20《电厂标识
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1.9 三维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无偿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本体及辅助系统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数据应与
PDMS
12.1SP2 版软件兼容。有关三维模型要求如下:
(
1)建模范围
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以及投标人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属支撑结
构、平台扶梯、全部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电缆桥架、电控盘柜及附属设备。
(
2)建模内容
投标人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管道、结构建筑、阀门风门、桥架、盘柜等完成三维
数字化建模。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设施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
3)建模深度
投标人在建模时主要是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设备内部详细结构可以不建
模),需要保温的以保温后的尺寸为准。结构不需要详细的节点设计,但可以示意节点区域。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准确。本工程以实现智慧化电厂作为设计目标,全面采用三维等数字化设计和管理手段满足业主要求,中标单位均要完成各自设备的三维建模工作满足满足智慧电厂要求。
(
4)设备厂家提供三维模型格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三维模型文件应满足
PDMS12.1SP2 版本直接读取而不需进行二次转换。如各机
组之间设备、管道、桥架盘柜及建构筑物存在差异,须分机组提供模型,并在模型中体现各机组的差异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格式要求
78
设备、管道、桥架采用
PDMS 平台建立模型;
设备、管道、桥架须提供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模型;
设备管嘴、管道、桥架须提供对应的元件库(
CATA)、等级库(SPEC),文件格式为 PDMS
导出的
*.TXT 格式;提供的 CATA、SPEC,要求在其原名称前增加可直接标明厂家的前缀字符,前
缀字符可自定义,例如:
CATA 库原名称为“GD2016 标准元件库”,修改为“ABC-GD2016 标准
元件库”。
建构筑物可采用
PDMS 平台建立模型,提供的模型为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模型;也可采
用其他的结构三维设计软件建立模型,提供
*.sdnf 格式或*.std 格式,建构筑物模型应按照设计层次分
别导出,分层原则参考所提供的图纸层次。
模型提交版次要求模型提交建议按照参考设计版、施工图版提供,或按设计进度分次提供。(
5)模型属性要求
三维模型对象中的工程属性数据应完整。模型工程属性数据,可采用
excel 表格进行数据补充。对所有三维模型投标人应提供如下表
格,说明模型所属专业、所属系统、编码、中文名称、主要参数、建模依据。其中建模依据栏填写模型对应的
CAD 及 PDF 版图纸。
所属专业
所属系统
编码
中文名称
主要参数
建模依据
备注
1.2 标准和规范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3715
《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
GB/T483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GB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476
《煤中碳和氢的检测方法》
GB/T219
《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GB/T19494.1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一部分:采样方法》
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
GB/T19494.3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三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
DL/T747
《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
GB/T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79
DL/T 2029—2019
《煤中全水分测定自动仪器法》
GB/T19001-ISO9001:1994
《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GB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GB/T1804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767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JB/ZQ4286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8
《产品标牌》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 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 156
《标准电压》
GB/T 1980
《标准频率》
GB 2681
《电工成套装置之中的导线颜色》
GB 2682
《电工成套装置之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 3797
《电控设备 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T7721-2017
电子皮带秤
JJG195-2019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检定规程
GB/T23111-2008
非自动衡器
JJG669-2003
称重传感器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2.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2.2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
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应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招标人欢迎投标人提供优于本技术协议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2.3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
合。招标人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2.4 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
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人认可或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应对外购的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对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选用进口产品。
2.5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
卸、更换和修理。
2.6 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满
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80
2.7 所使用的零部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所有减速器均为硬齿面减速器。减速器应转动
灵活、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渗漏油现象。
2.8 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轴
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
40℃,轴承温度不得超过 80℃。
2.9 设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需进行喷丸预处理。2.10 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2.11 设备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安全联锁措施。2.12 所有外露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有防护、防冻、防雨水、防晒、防尘、防潮等措施。2.13 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位应设置防护
栏。对需要维护的工作点应有足够的空间和立足点,必要时可设平台。当平台高度≥
1.5m 时,需
装设栏杆,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
2.14 20 公斤以上设备应提供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置。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3.1 备品备件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
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
“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
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
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4.1 试验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
GB)、行业标准和 ISO 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进行电子皮
带秤及皮带入厂、入炉煤采样装置的设备试验,试验应出具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招标人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或见证,并提供电子皮带秤及皮带入厂、入炉煤采样装置及其附件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例行试验报告和性能试验报告。
采样机的性能试验由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
(经招标人确认)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费用包含
在合同总价内。
采样机性能试验检定的合格是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的必要条件。4.2 检验及验收设备生产过程中,招标人不定期按供货方提供的加工、检验及符合国、部标的标准去供货方进
行中检。
(1)供货方应通知招标人到厂做出厂前调试检验。(2)设备全部到达指定地点后,双方进行清点,做最后验收,做出检验记录,双方签字。对于
因不能安装运行,发现不了的质量问题,招标人发现后电话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应在 3 天内赶到,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解决。
81
(3)对于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发现的不符合国标、部标和设计要求的,供货方应在 5 天内处理
完毕或重新更换,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供货方承担。
4.3 设备监造与检验4.3.1 招标人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
检验和监造。招标人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4.3.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收,投标人应更换被拒收
的货物
,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4.3.3 招标人对货物运到招标人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
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人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人人员参加工厂试验
,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
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人对其进行的检验。
4.3.4 投标人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15 天,通知招标人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
人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
,并将在接到投标人关于安装、试验和
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
10 天内通知投标人。然后招标人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人和(或)其分包商
生产现场
,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
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
,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人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人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
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4.3.5 若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关于不派员到投标人和(或)其分
包商工厂的通知后
,或招标人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4.3.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
有
)。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5.1 技术服务5.1.1 概述投标人应派遣技术人员到工地指导安装工作。投标人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就位、检查、
安装、试验的技术指导负责,对系统调试、试运行和在商业运行前的最终调试负有指导和配合责任。
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投标人技术人员安装指导服务所需的估计人日数,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设备现
场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因现场服务的实际人日数的增减或现场加班而变化。
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投标人技术人员的准确专业、人员数
量、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如果安装出现拖期,是否需要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服务,则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技术人员返回本部或仍留在工地,但费用不调整。
投标人应该编制详尽的安装调试时间表并提交给招标人,指明安装调试所需时间,并列出所需
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和数量。
5.1.2 投标人技术服务投标人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包括现场组装)、试验等相应的技术指导、现场
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并参加验收。
5.1.3 投标人现场技术指导投标人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安装承包商按投标人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包括现
场组装)、调试、现场试验,对安装承包商就工艺、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使其符合有关技术和标准的要求,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现场试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5.1.4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资质投标人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投标人派到现场服
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提交招标人予以确认。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
82
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招标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招标人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10 天内投标人没有答复,将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5.1.5 投标人技术指导的责任由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包括现场组装)、现场试验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投
标人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设备到货清点、工地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
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试验、参加验收。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
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代表投标人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
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1.7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其所需费用由
投标人自理。
5.2 培训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
相一致。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5.3 设计联络会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招标人与投标人应召开设计联络会。投标人应
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
15 天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
联络会上招标人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作出改进或说明。投标人应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招标人的设计联络工作,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设计联络会主要审查采样机及其附属设备设计方案,确定设计、制造和试验进度,以及工厂监
造的关键点,确定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特别是各种接口布置尺寸,审查交货计划和现场试验大纲等。
设计联络会的地点、日期、会期、招标人参加会议人数在买卖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
议解决。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事项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一般要求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
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
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
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83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 2X660MW 煤电项目专用”
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1)采样机设备仿真文件;2)皮带秤设备仿真文件;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1) 电子皮带秤及带入厂、入炉煤采样装置设备总图、设备各部件总图;2)设备支架制造图;3)技术参数表;4)电气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5)整机装备总功率、最大负荷功率及各机构电动机技术参数;6)荷重及土建基础资料,设备外部接口资料(含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所有接口);7)设备安装图;8)最大运输件的长、宽、高度尺寸以及最重起吊件的重量;9)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所有外购件合格证明及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10)设备运行、维修说明书;11) 电动机设备资料
a.电动机总图和安装图、要求注明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额定转速、效率、启动电流倍数、接线方法、绝缘等级,外壳防护等级、使用最低电压要求,电动机的冷却方法及其附加要求,总重,转子重量和制造厂家等。还应表示全部外形尺寸及装配尺寸、基础留孔、基础底板、荷重等。b.速度---转矩特性曲线。c.启动特性曲线。d.保证特性。e.电动机的起吊重量和起吊方式。f.绕线型式。g.绝缘材料型式。h.线圈温升。i.启动力矩、最大力矩及转动惯量。j.启动电流、满载电流;允许堵转时间、等效发热时间参数。k.功率因数。l.电动机增速所需的时间。m.旋转方向和终端相位。n.定子绕组接线图。o.电动机与所驱动设备整套装置的使用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括电动机安装要求的说明。p.供货清单。q.润滑油站资料及说明书。r.测点布置图。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84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
/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
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运行、操作、调试说明书;2)各部件或设备的使用说明;3)各部件或设备的维修说明及维修质量标准;4)各部件或设备的规范表;5)各部件或设备的调整试验规程;6)各部件或设备的合格证书;7)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的检验合格证书;8)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一览表;9)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10)设备总装配图和部件组装图;11)设备基础和电气、控制接口资料;12)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13)控制原理资料;14)易损件明细表及易损件图纸。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
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电子皮带秤及皮带入厂、入炉煤采样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得到切实的保护。
其包装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产品的包装应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要求。包装要坚固、牢靠、防腐、防潮、防盗。
包装箱上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和发货号。运输时所有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蚀。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
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国家、地方交通法规和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由于投标人包装、运输原因所造成的货物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等问题,投标
人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8. 清洁,油漆及标志8.1 清洁8.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8.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8.2 油漆8.2.1 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8.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 色。8.2.3 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8.2.4 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预处理,采用喷射或抛射的除锈方法,达到 sa2.5 级。表面必
须涂两层底漆一层面漆,漆膜厚度不小于
200μm.在现场安装完毕后,由施工单位涂刷补漆,投标人须
85
提供所需油漆量
(需留有 15%裕量)。油漆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状况,选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油漆
保证期为
3 年,漆种及面漆颜色需招标人确认。
8.3 标志8.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
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8.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2011《标牌》的
规定。
8.3.3 包装标志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
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
/净重;外形尺寸;
长×宽×高。
86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1.1 供货范围1.1.1 一般要求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
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专用技术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
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
/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
执行的同时补足。
1.1.1.3 本标段共需 4 套电子皮带秤,2 台皮带入厂煤采样装置、2 台皮带入炉煤采样装置及其附
属设施。
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1.1.1.5 提供随机及三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
单。
1.1.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1.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一节第 6 部分。1.1.2 供货范围投标人应确保供应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范围的完整性,以能满足用户
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投标人提供。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充。
投标人应为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
2×660MW 煤电项目提供电子皮带秤及皮带入厂、入炉
煤采样装置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
1) 电子皮带秤供货范围
投标人提供功能完整,技术先进的设备,供货范围清单未列入的项目如有需要
,投标人仍有义
务提供。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
提供
2 台套 0.5 级精度电子皮带秤及其挂码校验设备、2 台套高精度 0.2 级电子皮带秤及其挂码
校验设备、具体供货范围为如下:
0.5 级精度电子皮带秤本体、高精度电子皮带秤本体,包括:称重单元﹑支架、自动挂码装
置。就地控制箱及控制箱至设备本体间所有电缆。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投标人需与带式输送机厂家配合尺寸、位置等设计参数且不增加费用。(
2)皮带入厂煤、入炉煤采样装置供货范围
投标人提供功能完整,技术先进的设备,供货范围清单未列入的项目如有需要
,投标人仍有义
务提供。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提供功能完整的
2 套皮带入
厂煤采样装置、
2 套皮带入炉煤采样装置,具体供货范围为如下(但不限于下列设备,若对设备安
全、稳定运行必要的,投标人可提出建议
):
a.采样头、一二级给料机、破碎机、缩分器、不锈钢溜槽、落煤管、余煤回收系统,旁路系
统;
b.密码桶;采样机预留集样系统接口;c. 配电箱、控制箱,设备本体及内部控制、供电电缆;d. 设备支架、平台、扶梯、步道(含配套钢板、连接件、金属件等); e.设备底座、预埋地脚螺栓以及法兰、反法兰和连接件等;f. 设备初装油脂(预留 15%裕量)、现场补漆(含底漆和面漆,15%裕量)、备品备件及专用工
具;
投标人须负责皮带中部入厂、入炉煤采样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所有钢结构、电路及相关配套
设施。
投标人应确保供应设备、材料、配套装置范围的完整性,以能满足招标人安装、运行要求为原
则(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投标人提供。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充。
1.1.3 供货范围一览表(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情况按各功能系统细化此表)1.1.3.1 电子皮带秤及挂码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此,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准)
2
序号
名称
参考规格型号(mm)
单位
数量
备注
1
0.5 级皮带秤
1.1
皮带秤本体
B=1400mm
套
2
1.2
自动挂码系统
套
2
1.3
打印机系统
套
1
1.4
称重仪表
套
2
1.5
称重传感器
套
2
1.6
测速传感器
套
2
1.7
地控制柜机控制柜至设备本体间所有电缆
套
1
2
0.2 级皮带秤
2.1
皮带秤本体
B=1400mm
套
2
2.2
自动挂码系统
套
2
2.3
打印机系统
套
1
2.4
称重仪表
套
2
2.5
称重传感器
套
2
2.6
测速传感器
套
2
2.7
地控制柜机控制柜至设备本体间所有电缆
套
1
3
性能验收
1.1.3.2 皮带入厂煤、入炉煤采样装置(包含但不限于此,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准)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皮带采样机(入厂煤)
1
初级采样头
台
2
2
初级密封输送机
台
2
3
初级煤样破碎机
台
2
4
二次煤样输送机以及缩分
器
台
2
5
二级煤样破碎机
台
2
6
三级密封输送机以及缩分
器
台
2
7
电动三通旁路系统
套
2
8
余料返回系统
台
2
9
电气控制系统
套
2
10
溜槽总成钢结构及检修平
台
套
2
11
溜槽
套
2
3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2
电缆
米
80
暂按,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准
二
皮带采样机(入炉煤)
1
初级采样头
台
2
2
初级密封输送机
台
2
3
初级煤样破碎机
台
2
4
二级密封输送机机以及缩
分器
台
2
5
余料返回系统
台
2
6
溜槽总成钢结构及检修平
台
套
2
7
电气控制系统
套
2
8
动力及控制电缆
套
2
9
电动三通旁路系统
套
1
1.2 交货进度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具体送货时间由招标人确认。
运至项目现场车板交货,以货物卸至项目指定存放地点为交付节点。验收由投标人组织协调。2. 项目概况2.1 工程概况 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
2×660MW 煤电项目规划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湿
冷抽凝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不堵死扩建条件。本工程计划暂定
2024 年启
动,
2025 年正式开工建设(具体以集团开工批复为准),2027 年建成投产。2.2 设计及运行条件2.2.1 水文气象条件长春市气候总的特点是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暖短促,秋季晴朗温差大,冬季严寒漫长,属Ⅲ
类严寒地区。极端最低气温
-36.5℃,最大风速 31m/s,最大积雪深度 37cm,最大冻土深度 169cm。
冬季主导风向为
SW,夏季主导风向为 SW,全年主导风向为 SW。
根据长春气象站
1951 年~2004 年实测资料,统计累年各气象特征值如下:
平均气压:
986.8hPa
平均气温:
5.6℃
平均最高气温:
11.3℃
平均最低气温:
0.6℃
极端最高气温:
38.0℃(1951 年 7 月 9 日)
极端最低气温:
-36.5℃(1970 年 1 月 4 日)
平均降水量:
599.4mm
1d 最大降水量:
130.4mm(1976 年 7 月 31 日)
24h 最大降水量:
137.1mm(1954 年~2004 年)
平均风速:
3.8m/s
最大风速:
31m/s
最大积雪深度:
37cm
最大冻土深度:
169cm(1954 年~2004 年)
4
长春气象站冬季主导风向为
SW,夏季主导风向为 SW,全年主导风向为 SW。
2.2.2 地质条件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8306-2015)及《建筑抗震设计标准》,拟建工程场地位
于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该地段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 0.05g,反应
谱特征周期为
0.3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根据《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
2×660MW 煤电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工程
场地
50 年超越概率 10%地表水平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 7 度,建筑场
地类别为Ⅱ类,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3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本期建设规模为
2×660MW 级机组,属重要大型电厂。根据《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规程》、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有关规定,主厂房、集控楼、网络继电器室、烟囱、转运站、碎煤机室、栈桥、封闭煤场等主要建(构)筑物相当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乙类建筑,属于重点设防类,其余建筑物相当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丙类建筑,属于标准设防类。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按
7 度考虑,抗震措施按 8 度考虑;丙类建筑地震作用按 7 度考虑,抗震措
施按
7 度考虑。
拟建场地土类型为软弱土~软质岩石,场地类别为
II 类。
2.2.3 厂用电系统电压交流电源供电电压:低压:
380/220VAC,三相四线制。高压厂用电系统:10kV,三相、
50Hz。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192.5~247.5 V(动力),96.25~121 V(控制)。
2.2.4 设计煤种参数本工程煤源拟承接现有长春二热长协煤,不足部分通过协调新增长协煤进行补充,设计煤种为
国能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国家电投霍林河一号露天矿、阜新白音华四号矿和大唐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混煤,校核煤种为大唐胜利东二矿露天煤,均为典型褐煤。全部采用铁路运输,按整列列车进厂考虑。
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成分分析见下表:煤质分析资料见下表。
试验结果
检测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
*
(
C-23-1273)
校核煤
*
(
C-23-1274)
适用标准
全水分
Mar
%
33.5
36.3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12.64
12.20
收到基灰分
Aar
%
15.68
13.44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46.49
46.54
GB/T212-2008
收到基碳
Car
%
36.87
36.08
收到基氧
Car
%
10.04
10.21
收到基氢
Har
%
2.42
2.40
收到基氮
Nar
%
0.65
0.70
DL/T568-2013
全硫
St,ar
%
0.84
0.87
GB/T214-2007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v,ar
MJ/kg
14.54
14.31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v,ar MJ/kg
13.27
12.98
GB/T213-2008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45
38
GB/T2565-2014
5
2.2.5 系统概况及相关参数要求(
1)本工程 5 处设置带式输送机,共 10 台。运煤带式输送机参数:带宽 B=1400mm,带速
v=2.5m/s,出力 Q=1500t/h。1--5 号带均为双路布置,一路运行,一路备用。斗轮堆取料机上为 2号甲乙带,为双向可逆运行。
(
2)皮带秤及采样机系统必须满足长期连续运行的要求。运行应平稳并安全可靠,性能指标满
足要求。煤系统运行班制为
3 班制,每班运行约 6-8 小时
(
3)2 号甲乙带皮带秤准确度等级:0.5 级,动态累计误差≤±0.25%。
(
4)4 号甲乙带皮带秤准确度等级:0.2 级,计量皮带称系统采用 8 个称重单元,采用单点悬
浮称重技术,每个称重单元均配置挂码校验装置。系统应具有温度补偿、状态跟踪补偿、线性修正等功能。
(
5)皮带入厂煤采样安装于 1 号带式输送机栈桥中部的入厂煤采样间,1 号甲、乙带中心距为
3800mm,皮带机倾角为 16°,来煤未经破碎,1 号甲、乙带式输送机参数:带宽 1400mm,流量1500t/h,带速 2.5m/s。粒度约 300mm。入厂煤采样间平面尺寸暂为 10m×15m,如下图所示(标高为暂按)。
(
6)皮带入炉煤采样安装于 4 号带式输送机栈桥中部的入炉煤采样间,4 号甲、乙带中心距为
3800mm,皮带机倾角为 16°,来煤经破碎,4 号甲、乙带式输送机参数:带宽 1400mm,流量1500t/h,带速 2.5m/s。粒度约 30mm。入炉煤采样间平面尺寸暂为 10m×15m,如下图所示(标高为
暂按)。
3. 电子皮带秤专用技术要求3.1 入炉煤矩阵阵列式电子皮带秤技术参数3.1.1 主要技术指标
6
1)皮带秤准确度等级:0.2 级,计量皮带称系统采用 8 个称重单元,采用单点悬浮称重技术,
每个称重单元均配置挂码校验装置。
2)系统应具有温度补偿、状态跟踪补偿、线性修正等功能。3)应保证长期稳定性周期不小于 3 个月,三个月内不改变标定系数,标定误差不超过±
0.2%。
4)额定称量能力:1~1800t/h5)现场仪表箱要求,采用挂壁式户外型,双层门结构,材质 SUS304,厚度 2mm,防护等级
IP65。3.1.2 带式输送机参数:B=1400mm、额定出力 Q=1500t/h、V=2.5m/s、α=16°、H=1500mm(暂定,最终以施工图为准),托辊直径 159mm,托辊槽角 35°。
3.1.3 工作温度范围:皮带秤系统工作温度范围:
-35℃~+55℃
称重仪表工作温度范围:
-
35℃~+50℃
3.1.4 工作方式:连续3.1.5 电子皮带秤在皮带跑偏<15%时不影响系统精度3.2 入厂煤非阵列电子皮带秤技术参数3.2.1 主要技术指标1) 准确度等级:0.5 级,动态累计误差≤±0.25%,电子皮带秤在带式输送机瞬时流量为最大
流量的
10%~125%时,不影响系统的精度。
2) 当模拟加载量在最大流量和最小流量之间任选一点,重复加载 5 次测试数据,最大值与最小
值的误差不大于被检皮带秤动态累计误差绝对值的二分之一。
3) 额定称量能力:1~1800t/h3.2.2 带式输送机参数:B=1400mm、额定出力 Q=1500t/h、V=2.5m/s、α=16°、
H=1500mm(暂定,最终以施工图为准),托辊直径 159mm,托辊槽角 35°。
3.2.3 工作温度范围:皮带秤系统工作温度范围:
-30℃~+55℃
称重仪表工作温度范围:
-
35℃~+50℃
3.2.4 工作方式:连续3.2.5 电子皮带秤在皮带跑偏<15%时不影响系统精度单点悬浮式称重单元:以一只称重传感器为单点支撑,采用特殊的秤体结构,安装两组称重托
辊组成一个独立的称重单元。
3.3 高精度矩阵阵列式皮带秤技术要求高精度阵列式皮带秤是将多个称重单元(
1-N)顺序串联安装在皮带机上,组成一个阵列。
3.3.1 整体要求1)
工作方式:连续,运煤系统按三班制运行,每班运行时间为
8h。皮带秤的准确度等级:
0.2 级,动态累计误差≤±0.25%。
2)
当模拟加载量在最大流量和最小流量之间任选一点,重复加载
5 次测试数据,最大值与最小
值的误差不大于被检皮带秤动态累计误差绝对值的二分之一。
3)
秤量范围满足出力
20%~120%的范围,额定称量能力:1~1800t/h
3.3.2 机械部分1)
秤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以适应重载、超载的工况。
2)
秤架要求结构简单,力的传递环节少,结构设计能防震、防蚀、防尘;具有抗侧向力及水
平分力性能。
3)
称重单元:数量:
8 套/台,每套均配置传感器中间支承。称重单元材质:Q235,材料规
格:
5*1510*4000。单点悬浮式称重单元:以一只称重传感器为单点支撑,采用特殊的秤体结构,安
装两组称重托辊组成一个独立的称重单元。采用将一组(
8 只)上述单元采用连续安装的方式。
3.3.3 传感器部分传感器能在技术规范书所列条件下正常工作。传感器数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密封性。传感器
应具有良好的抗侧向力和超载性能及温度补偿能力。传感器采用进口品牌产品。进口高精度称重传感器应达到
OIML C6 等级。
称重传感器使用前应经过全面筛选,确保符合质量要求。传感器应全部经过带载荷宽范围温度试验,试验过程不小于
48 小时。
7
传感器在整个温度范围内的零点、灵敏度系数、滞后均列入阵列式运算补偿内容。经补偿的传感器可在各种环境温度下保持其准确性。秤重传感器的技术指标非线性、滞后误差、重复性误差、蠕变、蠕变恢复和零点输出,按传感
器额定输出的百分数计
:
电源:
15VAC 或 DC(投标人自供)
工作温度:
-30--+50°C
零点平衡:
3.0%F
·S
滞后误差:
0.03%
线性度:
0.02%F
·S
蠕变(
20 分钟):0.05%F
·S
3.3.4 测速传感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采用上置式测速传感器,直接测量称量段处的皮带运行速度。光电脉
冲式、双边滚轮;安装于称量段上皮带下表面,杠杆机械结构,紧密接触皮带,检测计量段皮带实际运行速度。
输出:
60 个脉冲/圈,脉冲幅度范围:0--15VDC
供电电源:
12VDC(投标人自供)
3.3.5 温度传感器具备采集现场的温度数据输入终端仪表的功能。适应温度:
-50°C --+50°C。
3.3.6 终端处理器仪表人机对话界面应示值清晰、触屏控制操作可靠;具备瞬时流量、累计量计量与显示功能;具有自动校正零点、数据断电保护功能;具有数据通信功能,
RS485 和 RJ45 接口,可以使用 485 或 TCP 通讯将仪表信号并入主控室计
量平台系统,通讯协议支持标准的
Modbus RTU、Modbus ASC、Modbus TCP;
称重传感器供桥电源:
8VDC 带补偿供电电源,可接入 4 个称重单元称重传感器。
电源:
220V±20% AC,50HZ,25VA
温度:
-30--+50°C 湿度:<95%,无凝结。
仪表称重线性度:
0.02%F
·S
仪表称重输入灵敏度:
0.15μV/d
仪表测速正脉冲输入分辨率:
0.001%(自动周期测脉宽)
仪表测速正脉冲:
0--100HZ ;幅度:0-15V
仪表可带称重传感器数量:
8 只
3.3. 7 具有多种数据显示和自动打印,并配有年历、日期,自动显示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打
印时间可由用户任意设定。并具有停电保持数据功能。
模拟电流输出、脉冲输出、且具有与输煤程控(
PLC)通讯接口(开放的通讯协议)。
皮带秤称重仪表据具有线性补偿、温度湿度补偿,停电保持数据等功能。电子皮带秤具有具有自动校正零点、数据断电保护功能。具备皮带秤远程维护,投标人过物联
网系统,跟踪维护称重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功能。具备皮带秤运行状态记录查询、运行过程各种报警内容记录查询、各项操作内容记录查询功能。具备单元输出信号超差自动切除功能。具备传感器异常早期诊断、报警功能。具备远距离去皮、标定操作功能。
3.3.8 秤重显示控制器1)
当显示器设有多组基本参数并可任意选择时,其允许误差应分别符合相应的等级显示器的
允许误差要求。
2)
调零装置的初始调节范围不小于最大输入信号的
40%。
3)
显示器的额定净输入信号应是可以改变的,并应有尽可能宽的改变范围,以供使用时选
择。
4)
对于从空秤输入信号到额定净输入信号的阶跃输入量,显示器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15
秒。
3.3.9 具有动态校验装置标定功能;显示仪表安装在用厚度不小于 2mm 的 304 不锈钢板制作的
箱子内,信号可传至集控室。机壳要求密封,防水、防尘、防腐蚀并上锁。显示仪表安装在用厚度
8
不小于
2mm 的 304 不锈钢板制作的箱子内,信号可传至集控室。机壳要求密封,防水、防尘、防
腐蚀并上锁。
3.3.10 仪表具备 4~20mA 模拟信号输出接口及脉冲输出接口。3.3.11 控制部分投标人应提供皮带秤动力、控制用的所有电气设备,招标人仅提供电源。设备应有与运煤系统
控制室进行通讯的能力,并能实现在运煤系统控制室远方操作并保留就地控制的手段。
电子皮带秤的控制仪表安装在就地。电子皮带秤的安装地点至控制仪表约
30m,投标人应提供
信号电缆的型号、规格,以便由招标人负责做电缆敷设。
3.3.12 挂码校验装置1)挂码校验装置及配套设备的制造标准均应符合第三章所列相关标准。2)校验秤要满足校验电子皮带秤的检定标准。3)挂码校验装置能适应系统长期运行的要求。4)单台皮带秤砝码数量为( )组,砝码的规格为( )kg,砝码精度优于 0.05%。设备带砝
码箱。(投标人填写)
5)挂码支架具有足够的强度,以适应重载﹑超载的工况。6)挂码出厂前必须具备质量监督局出具的有关合格证明。挂码校验装置的检定应满足当地相
关规定。
7)砝码块应加强防腐处理,防腐油漆满足项目统一的油漆要求。8)投标人应承诺将无条件与设计院配合,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现场安装要求。3.3.13 投标时要提供 0.2 级器具形式计量证书,验收时需提供省级以上计量机构颁发的检定证
书。
3.4 入厂煤电子皮带秤技术性能要求(非阵列式)3.4.1 整体要求1)
工作方式:连续,运煤系统按三班制运行,每班运行时间为
8h。皮带秤的准确度等级:
0.5 级,动态累计误差≤±0.25%。
2)
当模拟加载量在最大流量和最小流量之间任选一点,重复加载
5 次测试数据,最大值与最小
值的误差不大于被检皮带秤动态累计误差绝对值的二分之一。
3)
秤量范围满足出力
20%~120%的范围,额定称量能力:1~1800t/h
3.4.2 机械部分1)
秤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以适应重载、超载的工况。
2)
秤架要求结构简单,力的传递环节少,结构设计能防震、防蚀、防尘;具有抗侧向力及水
平分力性能。
3.4.3 传感器部分传感器能在技术规范书所列条件下正常工作。传感器数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密封性。传感器
应具有良好的抗侧向力和超载性能及温度补偿能力。传感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
称重传感器使用前应经过全面筛选,确保符合质量要求。传感器应全部经过带载荷宽范围温度试验,试验过程不小于
48 小时。
传感器在整个温度范围内的零点、灵敏度系数、滞后均列入阵列式运算补偿内容。经补偿的传感器可在各种环境温度下保持其准确性。秤重传感器的技术指标非线性、滞后误差、重复性误差、蠕变、蠕变恢复和零点输出,按传感
器额定输出的百分数计
:
电源:
15VAC 或 DC(投标人自供)
工作温度:
-30--+50°C
零点平衡:
3.0%F
·S
滞后误差:
0.03%
线性度:
0.02%F
·S
蠕变(
20 分钟):0.05%F
·S
3.4.4 测速传感器采用上置式测速传感器,直接测量称量段处的皮带运行速度。光电脉冲式、双边滚轮;安装于
称量段上皮带下表面,杠杆机械结构,紧密接触皮带,检测计量段皮带实际运行速度。
输出:
60 个脉冲/圈,脉冲幅度范围:0--15VDC
9
供电电源:
12VDC(投标人自供)
3.4.5 温度传感器具备采集现场的温度数据输入终端仪表的功能。适应温度:
-50°C——+50°C。
3.4.6 具有多种数据显示和自动打印,并配有年历、日期,自动显示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打
印时间可由用户任意设定。并具有停电保持数据功能。
模拟电流输出、脉冲输出、且具有与输煤程控(
PLC)通讯接口(开放的通讯协议)。
皮带秤称重仪表据具有线性补偿、温度湿度补偿,停电保持数据等功能。具有自动校准、自动调零、零点自动跟踪、自动校正间隔、自动诊断故障、实物、挂码、电子
标定等功能;电子皮带秤具有具有自动校正零点、数据断电保护功能。具备皮带秤远程维护,投标人过物联网系统,跟踪维护称重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功能。具备皮带秤运行状态记录查询、运行过程各种报警内容记录查询、各项操作内容记录查询功能。具备单元输出信号超差自动切除功能。具备传感器异常早期诊断、报警功能。具备远距离去皮、标定操作功能。
3.4.7 秤重显示控制器1)
当显示器设有多组基本参数并可任意选择时,其允许误差应分别符合相应的等级显示器的
允许误差要求。
2)
调零装置的初始调节范围不小于最大输入信号的
40%。
3)
显示器的额定净输入信号应是可以改变的,并应有尽可能宽的改变范围,以供使用时选
择。
4)
对于从空秤输入信号到额定净输入信号的阶跃输入量,显示器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15
秒。
3.4.8 具有动态校验装置标定功能;显示仪表安装在用厚度不小于 2mm 的 304 不锈钢板制作的
箱子内,信号可传至集控室。机壳要求密封,防水、防尘、防腐蚀并上锁。显示仪表安装在用厚度不小于
2mm 的 304 不锈钢板制作的箱子内,信号可传至集控室。机壳要求密封,防水、防尘、防
腐蚀并上锁。
3.4.9 仪表具备 4~20mA 模拟信号输出接口及脉冲输出接口。3.4.10 控制部分投标人应提供皮带秤动力、控制用的所有电气设备,招标人仅提供电源。设备应有与运煤系统
控制室进行通讯的能力,并能实现在运煤系统控制室远方操作并保留就地控制的手段。
电子皮带秤的控制仪表安装在就地。电子皮带秤的安装地点至控制仪表约
30m,投标人应提供
信号电缆的型号、规格,以便由招标人负责做电缆敷设。
3.4.11 电子皮带秤预留向燃料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的接口,并必须满足大唐集团燃料管理信
息系统相应的数据维度要求。投标人配合与招标人的燃料信息管理平台的接口工作。
3.4.12 验收时需提供省级以上计量机构颁发的检定证书。3.6 皮带中部入厂煤、入炉煤采样装置3.6.1 入厂煤采样装置由 1 套初级采样机、1 套破碎缩分单元、1 套余煤收集系统、1 套电气控
制系统组成。破碎缩分单元由初级皮带给料机、初级破碎机、二级给料机、一级缩分器、二级破碎机、
三级给料机、二级缩分器及金属结构件组成。每套入炉煤采样装置由
1 套初级采样机、1 套破碎缩分单元、1 套余煤收集系统、1 套电气控制
系统组成。破碎缩分单元由初级皮带给料机、初级破碎机、二级给料机、缩分器、样品收集器及金属结构件组成。
3.6.2 煤样应按 GB474,随时制成分析煤样。设备的全部制造工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3.6.3 机械采制样装置设备应质量可靠,在原煤表面水份达 40%及以上时,应能保证整个设备
的正常运行。
3.6.4 机械采制样装置应确保不堵煤,设计应尽可能利用重力自流,少用给料机和输送设备。必
要械采制样装置的取样系统必须使系统内的空气循环量最少,以避免煤样水分变化和损失,如有必要,应提供锁气装置。
3.6.5 落煤管溜槽应设振动装置,以保证煤流能顺畅连续通过。3.6.6 应根据 ISO1998 的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精确度试验和偏差校验方法。3.6.7 机械采制样装置应为全封闭设计,以防细煤或水份损失。一体化减速电机采用进口品牌产
品,详见“附件
F 分包与外购”。
3.6.8 机械采制样装置应与带式输送机联锁,可设定任意时间取样并能就地手动操作。
10
3.6.9 机械采制样装置的落煤管和料斗应设计合理,用不小于 6mm 厚的不锈钢制成。煤斗、落
煤管采用连续焊。细料滑动表面应具有良好的表面光洁度以保证不发生粘结及堵煤。落煤斗和落煤管与水平的最小夹角为
60°。当最大粒度的煤块进入系统时,应保证取样装置能够正常运行,不发
生堵煤等现象。
3.6.10 采样装置为落地支撑结构,不得由皮带机中间架支撑。装置应设置必要的检修及运行巡
视通道及平台栏杆扶梯,所有平台能承受荷载
≥400kg/m2,栏杆高度不小于 1.2m,检修通道净宽不
小于
0.7m。上下平台的钢梯倾角一般不大于 45°,所有检修平台为落地支撑,并保证足够检修空
间。
3.6.11 在运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机械采制样装置应最大限度地在厂内组装,整机运到现场,
使现场安装工作量最小。
3.6.12 采样头采样头附近的输送皮带机架上,通过五节托辊对输送皮带输送截面进行调形,来改变输送皮带
机的横截面形状,五节托辊安装在活动支架上,可实时有效的调节托辊对皮带的挤压力度,让皮带采样头扫刮处的输送皮带截面无限的接近一个圆形,采样头通过旋转一周扫刮的轨迹便可和输送皮带的截面做到完全吻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断面采样,使采样的过程更加科学合理,保证所采物料的代表性。
初级采样头由刮板式采样头和带防尘罩的钢结构件组成,刮板式采样头整体采用优质产品,由
不锈钢制成,并配有平衡块,装在钢结构架上。具有制动功能的驱动电机用来驱动和停止采样头。采样在每次行程的终点卸料。
采样头应保证全断面取样,不丢失煤样,同时不损伤皮带,所采的煤样全部落入集煤槽内。采样头的采样速度应与带式输送机的速度相匹配,以保证完成全断面采样并确保采样时不撒
料。采样头的采样周期可根据采集子样数进行调节,每个子样量(每次最小采样量)应
≥5kg。
采用国标系列采样装置依据国家采样标准通过采样设备运行监控管理系统实现采样过程的初级
子样量、最终子样量、初级采样次数、缩分器采样次数、故障等实时监控,确保皮带采样设备在运行中按标准采样。降低采样误差,减少经济损失。采样头每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可根据时间或电子皮带秤计量的煤量可调,调节范围为
5~1800s。
采样切割头应能倾斜安装,倾斜角度由皮带速度与采样切割头的线速度合成,以保证采样轨迹
垂直于皮带,确保做到全断面采样。
采样切割头与主传动轴之间通过万向节固定,以保证采样切割头与主轴距离可以改变,可方便
调节采样切割头的旋转半径。
采样切割头开口两端均应带耐磨切削刃,且其底部与皮带接触部分及后部挡板均应装设弹性耐
磨皮垫或钢丝软刷,以保证采样时在不损伤皮带的前提下耐磨皮垫(或钢丝软刷)紧贴输送带,完整地截取整个断面的物料。
采样头应有保护功能,能有效地防止采样切割头的误动作及采样切割头停在煤流中。在万一堵
塞的情况下,应具有自动恢复功能,保证不损伤皮带。
在采样头防护罩的合适位置应设置快开型检查门。采样头刮板两侧应设裙板,刮板与裙板应采
用耐磨材料制成且可方便地更换;在刮板的头部应安装便于更换的清扫器。
采样头刮斗应采用
304 不锈钢耐磨材料,厚度不小于 10mm。采样头支撑要求落地栈桥,不能
放置在中间架上。
3.6.14 给煤机给煤机型式为槽形封闭式皮带给煤机,与物料接触区材料为不锈钢。从动滚筒具有自清洁功
能,头部有刮板式外合金弹簧清扫器使物料不易污染,物料进料口部分装有调节煤层厚薄的滑门,进出口溜槽安装堵塞检测器。速度调节方式:无级调速。
给煤机上应有能有效去除煤样中铁质的设施。设备应配置零速开关,以及时检测设备的运行故障。3.6.15 破碎机入厂煤采制样装置应确保在采样入料粒度
300mm 的情况下,满足制样粒度的要求。入炉煤采
制样装置应确保在采样入料粒度
30mm 的情况下,满足制样粒度的要求。
破碎机应设置弃铁室,能有效地避免金属及其他无法破碎的杂物损坏破碎机,保护设备并延长
其使用寿命。
破碎机安装在防振底座上,稳定性好,噪音小。
11
破碎机采用优质低合金耐腐蚀钢壳体和高强度耐磨可更换衬板,衬板采用沉头螺母固定。破碎
机为环锤式结构,每个摇臂上应安装多个环锤并便于更换,环锤的材质最低要求为高锰铸钢。破碎机配备疏通装置,可有效的防止煤炭结块,及时清理衬板上板结的煤样。
入厂煤及入炉煤碎煤机出力均要满足系统出力。入厂煤碎煤机采用两级破碎,初级破碎机出力
不小于
10t/h,破碎电机功率不小于 30kw,二级破碎机出力不小于 5t/h,破碎电机功率不小于
15kw。入炉煤碎煤机采用一级破碎,破碎机出力不小于 5t/h,破碎电机功率不小于 15kw。一、二级破碎机均选用立式破碎机。
3.6.16 缩分器破碎机安装在防振底座上,稳定性好,噪音小。缩分器的设计应采用缩分精度较高的皮带刮板式,以减少缩分误差。缩分比为
1:10-1:100,制样标准粒度:≤13mm;缩分器应无系统偏差,缩分比应可调。并符
合煤样缩分后留样重量与粒度的关系。
缩分器缩分全水率≤
40%的样煤时,机内不发生粘结、堵塞等现象。
确定煤样与余煤的缩分比时,至少应进行
5 次对比试验,并应符合原设计缩分比的要求。
3.6.17 斗式提升机斗式提升机应确保能平稳、安全、连续的将余煤送到正在采样的输煤皮带上。余煤返回至皮带
机处设置两节双层全封闭导料槽,导料槽按
1.5m 一节,共 3.0m,防止粉尘外溢。双层全封闭导料
槽由投标人供货。
斗型结构设计和加工应避免撒煤。销轴应采用耐磨材料,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
30000h。
在斗提机上部应提供便于检修的钢制平台及钢梯。输送装置应整体密封,以避免撒煤,并应具有防尘功能。斗式提升机头部驱动装置应全封闭,且应便于检修,四周应设有检修平台及楼梯。在斗式提升机入料管下斜面合适位置应设置一个应急排料门,以备斗式提升机发生故障时排
料。
粉尘浓度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的规定。
余煤回收装置输送带宽度不小于
300mm。
3.6.18 入厂、入炉煤采样设备预留向燃料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的接口,至少包括设备启停状
态、运行模式、故障信息、业务数据等,并必须满足大唐集团燃料管理信息系统相应的数据维度要求。标方配合与招标人的燃料信息管理平台的接口工作。由于投标人的设备所用控制系统无法满足燃料信息管理平台的控制要求而引起的设备升级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应负责本规范包括的所有设备、仪器和辅助系统,开放所有设备和相关系统接口,并负
责与招标人燃料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接口的所有软件、硬件及相关连接的所有设备等,配合招标人燃料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采集工作,最终保证接口的有效行及燃料管理信息系统兼容,且不应发生任何费用。
采样机控制逻辑禁止隐藏恶意软件或恶意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停用,由此带来的后果,我公司
依法追究责任。
3.6.19 供电和控制要求3.6.19.1 投标人应提供入厂、入炉煤采样设备所需的全部动力、控制设备,招标人仅提供三相
四线制的交流
380/220V 电源。
3.6.19.2 入厂、入炉煤采样设备监控、控制机软件系统要预留与电厂燃料管理系统(后期)的
接口和位置。
3.6.19.3 元器件之间采用多股线连接时,应采用线鼻子连接。3.6.19.4 所有外购件的质量均由投标人负责,若发现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3.7 界限说明3.7.1 硬件设备对接界限皮带中部采样机与招标人智能分样封装系统分界点,集样器接料口及以上部分为投标人负责建
设完成,集样器接料口以下部分由招标人负责建设完成。
3.7.2 电气系统对接界限招标人负责提供总电源至皮带秤、采样机的控制柜。控制柜及系统内的电气部分(包括控制柜
至设备本体之间的全部电缆、内部所需各种控制电源)均由投标人完成及负责。
12
3.7.3 土建界限本项目内的配套土建(含皮带采样间等)设计、施工、建设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提供土
建设计提资图。
3.8 电气系统技术要求3.8.1 低压电动机3.8.1.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本工程功率为 200kW 以下电动机电压等级为 380V。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 GB/T 755-
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采用高效节能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 GB 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
2 级能效标准。(国际标准 IE4)。如部分电机不能满足,应在
投标文件中提出差异并说明原因。
(
2)对应用在变频条件下运行的电动机应选择变频电动机,冷却方式为强迫风冷。
(
3)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
不低于
30 年。
3.8.1.2 主要技术要求(
1)除特殊要求外,汽机房、锅炉房内防护等级为 IP54,水泵房、除灰区域、输煤区域及户
外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
IP56。水下电机电动机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 IP68 。直流电动机防护等级不
低于
IP23。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厂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等地选用防
爆型电机。
(
2)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除特殊要求
外,电动机的铭牌额定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15%,如电动机在起动时大于 B 级温升,
应提高与轴功率的配合系数。
(
3)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
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直流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
电压的±
10%内连续满载运行。
(
4)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 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启
动。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
5)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
值。
380V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不超过其额定电流的 6.5 倍。(
6)电动机具有 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 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
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
7)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
8)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
9)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 1 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
声压级不得大于
85dB(A 声级)。
(
10)套筒式轴承可在不拆下轴承盖的情况下利用气隙测量仪检测轴承的磨损。套筒式轴承应
为油环式结构,采用拼和式轴承箱和拼和式端盖组合而成。所有提供的油位观察仪均带有标志,以显示电动机在停用状态和运行状态的正确油位。如果两种状态下油位之差是明显的,应提供检查正常轴承滑油流动的方法。
(
11)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设计应采用带有限制轴端浮动的联轴器。以防止被驱动设备将轴向
推力传递给电动机轴承,且端部浮动符合所列标准中的有关的规定。
(
12)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与电动机铭牌所示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
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
(
13)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采用底座安装方式。
(
14)电动机仪控要求
a.对于大于 90kW 电动机定子绕组中局部最热部位嵌入 Pt100(在 0℃时的额定阻值为 100 欧的
铂金)双支三线热电阻测温元件,每相
2 只,每台 6 只。测温元件的接线在电动机绕组图中标明其
位置。
b.每个 RTD(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的引线端子应带有识别标志,以便通过对照电动机简图便能
确定每个
RTD 的位置。
c.轴承的金属热电偶应符合下列设计与结构特点: ①封闭轴承的热电偶组件应可以从机器外面进行检查和更换;
13
②与设备机座绝缘的轴承,必须使其热电偶的热接点与屏蔽套断开(即氧化镁包装的顶
部)。投标人的责任是不得损坏电气绝缘隔层,保持轴承与地线之间的绝缘。其它所有热电偶必须接地。
d.热电偶应采用不锈钢制成的套管,由弹簧加载,使金属与金属紧密接触,以确保对温度的变
化作出快速反应。
e.除非另有规定,热电偶应采用 K 分度元件。f.电动机振动测量元件、接线箱、健相槽等按要求执行。(
15)每台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
16)所有户外电动机应加装钢制防雨罩。
(
17)每台电动机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
侧。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
180 度的位置。
(
18)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 2 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 5 分钟;热态起动应不
少于
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电动机能够多次起动。
(
19)直流电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连续满载运行。电动机应能
耐受
248V(+112.5%额定电压)最大直流电压,在最大电压下运转一个小时而无损坏。在最低 192V
(
-87.5%额定电压)直流电压下,电动机还应能够驱动相关联的设备。
(
20)直流电机电动机应为串联电阻起动式。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
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
250%。
(
21)每台电动机上装有一个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的耐腐蚀铭牌。
(
22)潜水泵电动机技术要求:启动电流应不超过满载电流的 2.5 倍。电动机在相关规范规定
的额定范围内的任何条件下应能连续输出超过泵轴功率
15%的功率。所有绕组的绝缘应足以承受全
部浸没在自然状态水中的条件。当电动机浸没在盛有导电水的不锈钢深槽容器中时,其外壳的材料应不产生电解腐蚀。电动机的电缆入口应适用柔软的供电电缆,并且应该是完全水密封的。电动机应带有足够长的柔性铠装橡皮电缆用以接至随电动机配套提供的地面上的接线盒或动力控制箱,电缆应是电动机不可分割的部分。
3.8.1.3 电动机的接线要求(
1)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备有下列四种引线:
接线盒
卧式电动机
立式电动机
电动机的主引
线
从电动机看向传动设备,在电
动机的左侧(低压防爆电机接线盒
采用顶置式)
俯视顺时针方向约
45°~90°
电动机加热器
从电动机看向传动设备,在电
动机的左侧
俯视顺时针方向约
45°~90°
电阻式温度检
测器
从电动机看向传动设备,在电
动机的左侧
俯视顺时针方向约
45°~90°
中性点
CT
从电动机看向传动设备,在电
动机的右侧
俯视逆时针方向约
45°~90°
(
2)电动机主接线盒应满足电缆进线的要求,其配合尺寸见下表:
电动机容量
电压等级
电缆截面
电缆根数
P<90kW
380V
3x185
1
90≤P<200kW
380V
3x185
2
(
3)电动机的外壳颜色与工艺专业保持一致,若工艺系统(泵、风机)带有保温棉,则电机
颜色联络会确定。
3.8.2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的要求
就地控制箱
(柜)要求(设备配套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3.8.2.1 一般要求:
14
a.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箱(盘、柜)应满足 GB/T 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7353《工业自动化仪表盘、台、柜、箱》。
b.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生产样品,完后通知招标人验
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c.特殊工艺要求的设备配套盘箱柜应按照相应标准配置为防爆、防酸等类型产品。d.原则上《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53 中规定的 I 类、II 类负荷控制箱要求
采用一拖一控制,不能满足一拖一控制的控制箱内需设置双电源自动(针对
I 类负荷)或手动(针
对
II 类负荷)转换开关,DL/T 5153 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招标人确认负荷级别,招标人为每个一控
多
I 类、II 类负荷电控箱提供 2 路交流 380/220V 三相四线制电源。
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就地箱
(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
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50kA,热稳定电流为 20kA(1s)。
3.8.2.2 就地控制柜(箱)结构要求a.就地控制柜(箱)、照明箱、检修箱箱体应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不小于 2mm。
当在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时,箱体应具有与该环境相匹配的防爆等级,
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b. 就地柜(箱)防护等级汽机房、锅炉房内为 IP54,户外、输煤系统、除灰系统及水泵房为
IP56。
c.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的材质要求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延展性,
以避免折弯时产生裂痕。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采用含铜率为
99.9%铜
排,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延展性。所有铜排本体镀锡,所有螺栓固定的主母线和分支母线接头镀银。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裸露部分均应热塑套管,防止发生短路故障。
d.低温、室外或潮湿区域的控制箱(柜)内配有加热器及温控器,根据设定温度或凝露点自动
起停加热器。控制箱应有防进水、防雨淋的防雨顶罩措施。
控制箱内部如有发热设备,应加装换
热及通风过滤装置。控制箱柜电源负荷进出线电缆采用下进下出方式,箱接头连接。控制箱柜防雨顶罩设有向下呼吸孔。
e.盘柜及控制箱应为金属封闭型全焊接结构,并由特殊选择的精加工的光滑的钢板构成,具有
足够的强度以保证有一个平整的表面,应提供足够的刚度以防止振动和摇晃。
f.设备内端子板及元件安装横梁(或板)镀锌;控制箱内部的支柱和框架数目根据需要而定,
要保证有一个刚性结构,避免由于仪器的重量而产生挠曲。
g.设备内应设有接零铜排母线及接地铜排母线,设备内需要接地的设备及所有金属部分应采用
导线经端子接至接地铜排母线上。对外电缆联线均应通过端子排引接。
h.就地控制箱锁采用锌合金锁体,具体型号及样式设计联络会中确定i.控制箱铭牌内容由投标人与招标人共同确定,控制柜(箱)规格、铭牌型式、大小等技术联
络会中确定。
3.8.2.3 就地控制柜电气接线要求:a.控制柜(箱)内接线满足《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GB/T50976-2014 相关要
求。柜内各元件空间布置要合理,便于人员检修维护,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b.设备内导线应为聚乙烯阻燃线,绝缘电压至少为 600V。电线(缆)两端应根据接线图打上永
久性标志。导线应无损伤,导线的端头如采用压紧型针插式连接件,则连接紧密、完好。提供走线槽,以便于固定端子排的接线。
c.屏内导线截面:电流回路不应小于 4mm2;其它回路不应小于 1.5mm2。绝缘电压水平均不应
低于
600V。测量和控制电缆最小导体截面为 1.5 mm²。控制回路最小截面为 2.5mm²。进入微机设
备的电缆应采用对绞屏蔽电缆。
d.一根仪用互感器的电缆应只传输一相或一个三相的电压或电流值。如果同一个电压信号用于
不同的需要(如保护、测量、计量)应装设分离的小型断路器。互感器电压必须用独立的电缆传输。
e.电流、电压回路必须有公共屏蔽线。最大电压降不应超过 2%。仪用互感器电缆均为铜芯。f.设备内母线及电气一次配线应标明相别的颜色,A、B、C 相分别为黄、绿、红色。g.所有端子均应能满足截面不小于 6mm2 电缆接线的要求,所有端子均应具有隔板、编号。每
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控制箱内部交、直流端子排应分开布置,并有明显标识。
15
h.设备内铜排必须加装绝缘护套。i.就地控制箱内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排以外,还留有端子总数 20%的空端子排,以供现场
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j.就地控制箱至少应装有:①开-按钮;②关-按钮;③运行指示灯;④故障灯;⑤就地
/远方转换开关。
控制箱按钮配置防人员误触碰的防护罩,箱体与箱门设置软连接接地线并做好标识。3.8.2.4 电气设备内元器件选型要求a.设备内电气元器件配置应符合标书图纸的要求,设备内元器件(空气开关、断路器、交流接
触器、热继电器、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插座等)必须具有国家
3C 认证。
b.设备内电气元器件(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按
钮、转换开关、指示灯、小继电器、一次及二次端子等)全部选用合资品牌产品。
3.8.3 低压变频器技术要求(如有)
变频调速控制装置应具有当前国际上先进的水平,在使用中应满足现场的环境及控制要求;变
频调速装置谐波应满足国际标准。所供设备为成柜产品,并在所提供的原厂相关技术样本中有相对应的型号,在投标时提供原厂变频器制造厂家对应型号的电器原理图及外型尺寸图纸。
变频器的选型与负载设备运行特性相匹配。变频器型号、规格的选取要根据负载(电机)额定
功率放大一档选取。变频器输出的基波电流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控制方式本柜控制:在变频调速控制柜上安装控制门板。集中控制:变频装置能接受机组分散控制系统
DCS 的控制指令,并反馈变频装置的主要状态
信号和故障报警信号。变频装置同
DCS 接口采用硬接线方式。
变频调速装置应提供下列输入、输出信号(但不限于):
A 输入信号:启动
/停止、切换信号; 复位信号;速度给定信号 4-20mADC。
B 输出信号:准备就绪、传动运行、传动报警、传动故障、设备自身故障和
L/R 位置; 速度反馈 4-
20mADC;电流反馈 4-20mADC
变频调速器电机控制要求为直接转矩控制。电压总谐波畸变满足国标
IEEE519 标准、GB/T14549-93 和 GB12668-90 标准及规定。
抗电压波动范围为±
10%,频率范围 48Hz~63Hz。
变频器在调速范围内对电网的功率因素不低于
0.98(基波),无需功率补偿装置。
变频调速器开环静态速度精度不低于电机滑差的
10%,开环动态精度小于 0.4 秒,为提高控
制精度,转矩阶跃响应时间小于
10ms。
变频调速器柜体的进出线方式为下进下出,变频器柜的设计要考虑由功率损失引起的冷却和散
热要求,气流不得被内置的装置阻隔。柜内安装有电机冷却风扇控制回路,柜体散热孔需有可拆卸防尘滤网。变频器柜内应设置负荷侧电源开关,以便测量负荷侧电缆及电机绝缘无需解线。柜内各元件空间布置要合理,便于人员检修维护,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投标人应提供变频器柜内设备安装结构图,并说明对变频器冷却效果的合理性。
所有变频器进出电源线及控制线不应接在变频器内部,应有外接的端子排。变频器柜内电气一
次
/二次元器件采用西门子、ABB、施耐德或同等质量以上产品,最终由招标人确定。柜内电气一次
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10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
(
1s)。变频器柜体与柜门设置软连接接地线并做好标识。控制柜前门板上应有运行、故障指示
灯,指示灯颜色的布置应为左绿右红,红色为开按钮,绿色为停按钮。
变频器在额定负载时效率不低于
0.98。
距离变频器
1 米的任何方向上,噪音指标不大于 75dB。变频器的电路板必须有涂层保护。
16
环境温度
1-40℃、相对湿度为 95%且无凝露。防护等级为 IP31。
冷却方式为风冷。为方便维护,减少占地空间,变频器柜体无需从设备后方进行维护。变频器具备过电压、过电流、欠电压、缺相、过载、输出接地、输出短路等保护功能。变频器应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接启动变频调速系统。使操作人
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停止控制。
3.8.4 设计供货接口
1)投标人提供控制箱的,招标人仅提供 AC380V/220V 电源至设备就地控制箱,其余设备的变配
电及控制系统电源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供货设备涉及的电缆及敷设设计由投标人负责,并提供相应的槽盒、埋管等敷设的设计图纸和安装材料。
2)成套设备的进线电源电缆由招标人设计提供,投标人和招标人分界点在成套设备电源进线接
线端子处。连接投标人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两端均是供方供货的设备)的所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由投标人设计并供货。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下表格式提供(空格部分填写,技术联络会确认):
序号
始端设备编号
始端设备名称
终端设备编号
终端设备名称
备用芯
版本号
电缆编号
电缆型号
电缆规格(芯数*截面)
1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2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
3)全厂电缆选用铜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中压动力电缆采用 ZC-YJY23-8.7/10 型,低压动力
电缆采用
ZC-YJY23-0.6/1 型,控制电缆采用 ZC-KYJYP23-0.45/0.75kV,计算机电缆 ZC-DJYJPYP23-
0.3/0.5 型,变频电缆选用 ZC-BPYJYP23-0.6/1 型。
直流系统、
UPS、事故保安电源、应急照明、消防系统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采用 ZCN 类耐
火电缆;进入计算机系统和继电保护装置的控制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动力电缆最小截面
4mm2,控
制电缆最小截面
1.5mm2。特殊用途的电缆选型应选用满足规范及使用工况的要求。控制箱到就地
设备经单独电缆保护管的电缆载流量不小于负荷额定电流的
1.25 倍,否则电缆载流量应不小于负
荷额定电流的
1.5 倍(考虑缆道降容)。
成套供货的设备电缆桥架采用热浸锌钢制桥架,保护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电缆敷设镀锌钢管与
设备间采用金塑软管。
投标人成套动力控制箱或控制柜中所供电动机为
I 类电机或电机容量大于 45kW 时,应提供
4~20mA 电流信号。所有电动机提供 3 付接触器常开常闭结点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7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投标人补充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投标人补充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
/日数
地点
(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8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人应填写下列规范表,但不限于此(需添加的技术参数在表后添加):
1 带秤设备表一:
设备名称
入炉煤阵列式电子皮带秤
入厂电子皮带秤
(非阵列式)
数量
2
2
型
式
称量精度称量灵敏度秤量线性称量重复性最小累计值皮带速度范围称量范围温度范围输送机倾角电源电压传感器容量
(t)/数量
秤重传感器型号
/产地
秤重传感器性能测速传感器型号
/产地
测速传感器精度测速传感器输出脉冲
19
测速传感器密封形式数字信号输出传输最远距离智能化秤重显示仪功能打印机型号数量整机外形尺寸整机重量
表二
挂码规范
块数:重量:砝码材质精度:砝码寿命
表三
部件材质及寿命
名称
材质
寿命
20
2 皮带中部入厂入炉煤采样设备表一
设备参数表
技术参数
入厂煤采样装置
入炉煤采制装置
型号型式
皮带中部采样
皮带中部采样
采样时间
可调
可调
综合出力最大出力采样方式适应水份水分损失适应粒度样品粒度留样重量制样系统整机功率
基本参数
整机重量
(单台)
采样方式采样头开口尺寸子样重量每次采样量采样头转速采样头刮板材质采样头刮板寿命电机型号电动机功率电动机防护等级驱动保护减速机型号落煤管材质
初级采样器
落煤管寿命输送方式进给速度输送量电动机型号电动机功率
初级给料机
电动机防护等级
输送方式
进给速度
输送量
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功率
二级给料机
电动机防护等级
21
输送方式
进给速度
输送量
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功率
三级给料机
电动机防护等级
破碎机出力入料最大粒度:破碎后物料粒度电机功率电机电压电机防护等级环锤材质筛板材质及厚度
初级破碎机
锤头使用寿命破碎机出力入料最大粒度:破碎后物料粒度电机功率电机电压电机防护等级环锤材质筛板材质及厚度
二级破碎机
锤头使用寿命缩分器开口子样量
每小时可采量样品量缩分比缩分比调节方式缩分精度电机功率
一级缩分器
电机防护等级缩分器开口子样量
每小时可采量样品量缩分比缩分比调节方式缩分精度电机功率
二级缩分器
电机防护等级提升机输送量提升机高度
余煤回送装置
排料高度
22
输送带宽度提升机形式电机功率
/电压
电机防护等级提升斗材质提升斗寿命
23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
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
(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技术附表 F 分包与外购
序号
设备名称
推 荐 厂 家
备 注
江苏大中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1
电动机
佳木斯电机有限公司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NSK
24
序号
设备名称
推 荐 厂 家
备 注
SKF
2
电动机轴承
FAG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ABB西门子
3
低压变频器
施耐德
选用最新型号产品
ABB
西门子
4
控制箱内电气元件
施耐德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欧姆龙
ABB
5
小继电器
施耐德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菲尼克斯
6
端子排
魏德米勒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南京三埃
徐州依科
7
皮带秤
铜陵三爱思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弗兰德
SEW
8
减速机、一体化减速电机
住友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佐敦
海虹老人
9
油漆
阿克苏诺贝尔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海洋王
尚为
10
灯具
华荣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惠普
佳能
11
打印机
艾默生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26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采样
机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2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30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1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32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33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3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6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37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8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9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40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1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2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采样
机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43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44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4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46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4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5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52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采
样机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53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54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13%)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合计
四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
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注:1.以上报价应包含投标人须知所列和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出的费用应包含 在各项中不再单独报价。
2.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应含在设备分项价格中,不单独报价。如报价中单独提
出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签合同时也将以上费用合并至设备分项价格中,合并时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总价不变,不因税率不同而发生变化。
运输方式:
。
交货地点:德 惠 市 米 沙 子 镇 循 环 经 济 产 业 园 大 唐 长 春 二 热
“退城进郊 ”
2×660MW
煤
电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
55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56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7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