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能化消气防专用车辆】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2
发布于
辽宁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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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能化)中新能化消气防专用车辆

招标文件

招标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

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1

目 录

目 录..............................................................................1

总说明..............................................................................8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 ................................................................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 ................................................................35

3.4 投标保证金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 ................................................................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 ................................................................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 ....................................................................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42

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 ....................................................................74

9 质保期服务 ....................................................................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 ....................................................................87

9 质保期服务 ....................................................................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 .................................................................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附图.........................................................................102

5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新能化)中新能化消气防专用车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辽

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新能化)中

新能化消气防专用车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97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 1 号

2.3 建设规模:13.3Nm³/年

2.4 建设工期:已建成

2.5 设备名称: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气体防护

2.6 数 量:1 辆 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1 辆重型泡沫消防车、

2 辆气体防护车。

2.7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招标范围: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特勤

消防站最低建站标准中车辆要求为满足特勤消防站最低建站标准中车辆要求,

需采购 1 辆 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1 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 辆气体防护

车。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

资配备要求》

(GB 30077-2023)第 7.2 条抢险救援车辆要求,需配备多功能抢

险救援车或气体防护车不低于 1 辆。多伦公司的气体防护车已达到报废年限,

需采购 1 辆气体防护车。

9

2.9 交货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 1 号、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

县淖尔镇盆窑村。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将安装调试完毕且符合本项目技术

文件要求的全部消气防车辆送至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

2.11 其 他:本项目为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内蒙古多伦

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打捆招标,招标结束后需中标单位与两家公司分别签署采

购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所投车

辆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并提供网站截图。

3.2.3 业绩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3.2.5 本次招标接受非生产商投标,非生产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非生产商须满足 3.2.2 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www.cdt-ec.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

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

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 1 号、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淖尔

镇盆窑村。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邮编:100040

联系人:秦波涛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12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商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需随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扫描件。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 A座 10 层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100040送达联系人:秦波涛 单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近 3 年(2022 年-2024 年或 2023 年-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ec.com)

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上述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

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2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33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35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36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消气防专用车辆

50%

10%

40%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

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

(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

(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40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2、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偏差表中列出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差,则每存在一条加 0.5 分,最高加 2 分。

2

举 高 喷 射 消 防车 和 重 型 泡 沫消 防 车 车 体 设计合理性

10

举高喷射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车体设计(如:方便检修维护,火场救援快速启用,提升作业安全,降低运维成本等),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每有 1项设计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举 高 喷 射 消 防车 和 重 型 泡 沫消 防 车 罐 体 总载液量

5

举高喷射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罐体总载液(两台车水量+两台车泡沫量),以 22 吨为基准量,等于 22 吨得 2 分,每大于 1 吨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5分。

4

举 高 喷 射 消 防车 和 重 型 泡 沫消 防 车 主 要 技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0

举高喷射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技术参数、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主要技术参数更优,每有一项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

5

举 高 喷 射 消 防车 重 要 配 件 品质

9

举高喷射消防车车辆材质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其中采用高品质配件的(高品质真空泵,高品质自动泡沫比例混合系统,高品质车载炮头)每有一项加 3 分,最高不超过 9 分。

6

举 高 喷 射 消 防车工作高度

6

投标方所投举高喷射消防车最大工作高度,等于 60米的得 3 分,每高出 1 米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6分。

7

重 型 泡 沫 消 防车 泡 沫 最 大 射程

10

投标方所投举重型泡沫消防车泡沫喷射最大工作射程,泡沫射程等于 60 米,得 5 分,每增加 1 米射程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8

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保期要求

10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质保期要求的得 6 分,举高

喷射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每延长 6 个月加 1 分,

最高不超过 10 分。

9

举 高 喷 射 消 防车 和 重 型 泡 沫消 防 车 赠 送 设备

15

根据各投标方可赠送设备情况情况(如:发动机启动预热装置、高品质泡沫炮头、水路吹扫、智能发动机管理系统、可加热式油水分离器、燃油预加热系统、消防车辆自保车底喷淋系统、红外热成像系统、泡沫管路自动清洗、生命探测系统等重要设

42

注:投标人针对本技术评分标准应答的技术参数、设备、车身结构不能重复加

分。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

备),按投标人响应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12<得分≤15),良档(5<得分≤12),一般档(得分≤5)

10

气 体 防 护 车 赠送 设 备 及 车 辆参数

5

气体防护车,除专用技术要求中后舱内部要求中的配置及器材外,投标人提供的气体防护车还可赠送设备(如:便携式洗眼器,应急救援箱,便携式医用氧气瓶,便携式测氧测爆仪,紧急逃生呼吸器,扩音喊话器等)

,每有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提供车辆技术参数优于专用技术要求中气体防护车的基本要求(如:车身尺寸(长度或宽度大于 20厘米)

,高品质发动机(发动机功率≥110kw/148ps),

安全气囊≥4 个等)

,每有一项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11

售 后 服 务 总 体方 案 及 保 障 措施

5

根据各投标方售后服务总体方案应答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4<得分≤5):售后服务总体方案及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良档(2<得分≤4):售后服务总体方案及保障措施内容可行;一般档(得分≤2):售后服务总体方案及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可行;

合计

100

43

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 标 基准价

(K)

计 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 基 准 价 计 算 公 式 : K= { (P1+P2+P3+ …+Pn)/n)};

(n≤3)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

(4≤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

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 价 评分计算( 100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80 分(基准分)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100 分;(4)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4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5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6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

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

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

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

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

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

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

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

48

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

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

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

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

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

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

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49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

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

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

(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

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

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

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

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

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

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

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

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50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

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

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

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

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

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

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

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的第

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

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

51

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

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

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

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

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

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

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

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

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

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监

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

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设

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

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

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

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

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检人员

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监检的设

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

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

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

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

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52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

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

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

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

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

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

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

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

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

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

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

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

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

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

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

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

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

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

53

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

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

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

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

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

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

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

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

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

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

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

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

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

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

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

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

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

54

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

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

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

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

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

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

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

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

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

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

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

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

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

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

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

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

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

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

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

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

55

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

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

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

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

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

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

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

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

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

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

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

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

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

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

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

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

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56

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

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

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

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

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

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

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

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

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

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

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

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

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

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

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

。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

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

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

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

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

买方。

57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

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

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

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

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

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

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

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

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

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

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

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

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

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

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

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

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

58

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

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

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

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

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

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

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

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

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

同价格的

10%。

59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

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

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

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

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

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任

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

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

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

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终止

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

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

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

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

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60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种情

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

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

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

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行排

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有

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权利

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

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可

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

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

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

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

(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

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

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

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总金

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

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

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

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

61

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

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

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

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

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

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

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

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

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

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

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中新能化阜新公司

消气防专用车辆

合同

甲方: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合同履行地: 阜新市 新邱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63

甲方: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中新能化阜新公司消气防专用车辆采购项目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新能化阜新公司消气防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 1 号。

2.合同范围

2.1 采购项目:为满足特勤消防站最低建站标准中车辆要求,需采购 1 辆 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

消防车、1 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 辆气体防护车。

2.2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2 车辆详细参数:

车辆名称规格型号

60 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

底盘名称

必须选用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持久耐用的产品。

★发 动 机

≥六缸发动机,国六排放标准,

发动机功率

≥400kw

燃油箱

油箱盖带锁,加油口带滤网

轮胎

含备胎

发电机电瓶

≥80A 发电机

驾驶室

1+1

液压可倾翻式安全型驾驶室,舒适型(悬挂)司机座椅,消防红色喷

涂,驾驶室冷热空调系统,中央门锁,电动门窗,驾驶室前望地镜,安全

带。

整体式动力转向或液压助力转向,倒车警告装置,燃油系统油水分离

器等。

满载质量

≥40000kg

64

最高车速

≥90km/h

最小转弯直径

接近角

离去角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最大爬坡度

≥30%

支腿调平方式

电动 / 液压自动调平 + 手动应急

★最大工作高度

≥60m

★最大工作半径

≥30m

臂(梯)架形式

伸缩臂、折叠臂均可,设置过载保护、防碰撞装置,臂架加

装风速仪在风速≥12.5m/s 时发出报警

★回转范围

360°全回转

消防水系统

材质:不锈钢

★载水量:≥4 吨

★载泡沫量:≥2 吨

板厚:底板≥4mm,其余≥3mm

罐体内防荡板网格式设置,设纵向、横向防荡板

水罐设溢水管带溢水帽

泡沫罐设呼吸阀

罐体

水罐和泡沫罐均安装电子液位计

罐顶喷涂特种(红色)防滑漆料或采用防滑花纹板

罐体内表面涂刷防腐漆料

水罐和泡沫罐各设人孔 1 个, 带有快速锁定/开启,罐体压

力超过 2 公斤时启动的自动泄压,水罐盖涂绿色,泡沫罐

盖涂黄色。

水泵

流量:≥70 L/S

真空泵

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小于 80 秒。

混合器

全自动泡沫比例混合器

消防炮

★水、泡沫两用电遥控消防炮。

流量≥4800L/min;工作压力≥0.5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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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程(水)≥70m,(泡沫)≥60m。

水平转角度≥±45 度。

≥50 米无线遥控操作。

泡沫炮头

泡沫炮头应适应泡沫化学性质

水路控制

水路控制方式:电气控制

水炮自保

设有臂顶炮喷淋自保装置,电控开启

水口配置

供水口/出水口接口/吸水管接口形式:卡式(快速)

上车操作台:带座椅

整车控制类型:电脑控制

驾驶室顶部安装警灯

驾驶室内预留车载电台接口

电气配置

配置充电插座

★臂架加装风速仪

配置视频监控及录像

上车梯:车体左右均有

车身骨架:优质碳钢或铝合金框架

车身围板:粘帖抗腐蚀金属平板

车身平台/器材箱泵室顶:铺设抗氧化防滑金属板

车身围板

器材箱/泵室/工具箱:配有抗氧化金属带锁卷帘门

车身漆料

消防红

车辆名称规格型号

重型泡沫消防车

底盘名称

必须选用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持久耐用的产品。

★发 动 机

国六排放标准。

发动机功率

≥360kw

燃油箱

≥ 300L 主油箱,油箱盖带锁,加油口带滤网。

轮胎

至少含 1 个备胎。

发电机电瓶

≥28V/100A。

驾驶室

座位: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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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金属焊接结构。

后排座位:4 个,设置 4 个穿戴方便的 6.8L 空气呼吸器

固定托架。视频监控及录像

底盘仪表板:仪表盘图表式显示系统,行车记录仪,室外温度显示,

倒车影像、警告装置,警灯开关及卷帘门未关警示灯。

外部配置:中控门锁,驾驶员侧广角后视镜,副驾驶员前侧广角后视

镜,副驾驶侧下视镜,前望地镜。

内部配置:驾驶员气悬可调座椅,副驾驶员座椅可折叠,驾驶侧和副驾

驶侧电动门窗,空调系统。

满载质量

≥30000kg。

最高车速

≥90km/h

最小转弯直径

接近角

离去角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最大爬坡度

≥30%

消防水系统

材质:优质不锈钢

★载水量:≥10 吨

板厚:罐体底板为不小于 4mm,前后封板、顶板及侧板为不小于 3mm。

罐体内设有横向和纵向阻浪板阻挡车辆行驶时液体波浪产生的冲击。

阻浪板上的孔口可为罐内液体提供自由的通道至到罐内每一个角落。

溢流—通风:带管帽的溢流管,满足罐体溢流及通气要求。罐注水

(补水)口:左右侧各至少 2 个,合计至少 4 个接头、不锈滤网、接

口和闷盖。单侧汇管≥DN100。

罐排水:≥DN40,通过阀门控制,连接罐底下部凹槽,配≥DN40 内

扣式接口及闷盖,可手动控制。

液位系统:1 套,在控制面板上通过液位表显示。

经泵往罐注水: 不锈钢阀门,可手动操作

水罐罐体

罐体内表面涂刷防腐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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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孔:主体采用高强度材料制作,弹簧加载快速打开盖和自动泄压设

与水罐合为一体,结构设计同水罐,用隔板分开,保证密封性能。

★载量:≥6 吨

材质:优质不锈钢,罐体经过前期处理、钝化性能更好地保护罐体免

被腐蚀。

人孔:弹簧加载快速打开盖,自动泄压设计。

溢流—通风:满足罐体溢流及通气要求。

排液管:≥DN50,通过阀门控制,带接口及闷盖,手动控

制,连接罐底下部凹槽。

罐吸泡沫管:≥DN50,至泡沫比例混合器,带气动阀

补液管:≥DN50,通过阀门控制。

罐泡沫出口:可自动、手动控制。

连接管线材料:为适应泡沫化学性质材料。

泡沫罐

液位系统:在控制面板上通过液位表显示。

水泵电动控制失效的的情况下,可实施手动应急操作,保证正常工

作。

流量:常压:1.0Mpa 时≥95L/s。

真空装置:真空泵,手动控制,≥7m 吸深。

水罐吸水管:电动和手动操作。

外吸水管:2 个吸水口,可手动控制,带不锈滤网,设接口及闷盖。

稳压系统:电子自动稳压系统,当操作人员根据需要将泵的压力确定

为规定值时,只需启动自动稳压开关即可实现稳压功能。

左、右侧出水口:带手动阀、卡式快速接口及带闷盖。主管≥DN90。

炮供水管:至少 1 个≥DN100 常压管,与车顶炮连接。可自动、手动

控制。

泵排水口:可手动操作。

水泵系统

泵系统的所有开关阀门:须带手动手柄,具有永久性中文标识。

所有控制开关须可手动控制。

泡沫系统

自动泡沫比例混合器,适合各类泡沫

68

独立的流量计,根据预制的混合比例,产生适当流量的泡沫。启动泵

后,只需打开泡沫系统,即可自动达到正确的泡沫比例。

材质:适应泡沫化学性质。

泡沫罐吸液管:泡沫罐吸液管,带电子-气动操作阀门。

外吸泡沫管: 带吸液管,带手动操作阀,内扣式接扣。

泡沫系统冲洗:管路全流程清洗、放空系统。

消防炮

★水、泡沫两用电遥控消防炮,炮身设聚光探照灯作为消防炮的工作

照明。

流量≥4800L/min;工作压力≥0.55MPa。

★射程(水)≥70m,(泡沫)≥60m。

水平转角度±45 度。

无线遥控操作。

常压表

真空表

取力器启动:起动/停止开关

稳压器控制

水罐液位计

水罐吸水启动:起动/停止开关。

真空泵启动:起动/停止开关。

水罐注水启动:起动/停止开关。

泡沫罐液位计

泡沫罐吸液启动:泡沫罐供液阀启动开关。

泡沫混合率启动:泡沫比例混合器启动开关。

泵控制面板

(与泵配

套)

标识:在明显位置附加操作流程及说明铭牌(中文)

电气配置

整车控制类型:电脑控制操作界面

警报系统

驾驶室顶视觉警报装置:旋转警灯。

电子警笛:电子公共广播系统,带声警笛,包括麦克风及扬声器。

侧警灯:爆闪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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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装电气

车顶前部配置有长排警灯,驾驶室内安装警报器。

器材厢照明:每个储物箱照明灯。

火场照明:带探照灯可调整照明角度。安装于车顶。

车身漆料

消防红

车辆名称规格型号

气体防护车

发 动 机

★国六排放标准。

车身尺寸

★车长≥5.2 米,车宽≥1.95 米

发动机功率

≥105(kw)/143(ps)。

变速箱:

自动变速器

轮胎

含备胎

座位:2

驾驶员座位:1 个。

驾驶室

副驾驶员座位:1 个。

安全性配置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驾驶员安全带未系提醒(预警器)

高清倒车影像、后倒车雷达

舒适与便利功能:

中控锁、遥控钥匙 2 把

冷暖空调

驾驶员座椅可调节

前门窗电动

外观配置

车身喷漆橙色 、两侧“阜新煤制气公司气防”、“多伦

公司气防”字样定制

前大灯、日间行车灯、尾灯

侧拉门、尾门对开

后舱内部要求

中隔断带推拉窗定制

左侧 4 层不锈钢设备架 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右侧 3 座椅设空呼设备架空呼背甲向外 共 6 套(每台车

3 套)

70

右侧上下设座椅不锈钢抽屉 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设备架配备固定拉环及绑带共 4 套(每台车 2 套)

顶部 LED 照明灯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金属花纹地板,防滑耐磨易清洗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折叠带支腿担架车、尾门折叠担架配外伤固定绑带各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车顶设输液吊瓶吊架 4 套(每台车 2 套)

医用除颤仪 1 套(多伦气防车)

3.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将 1 辆 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1 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 辆气体防护车全部到货。

4.服务地点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

1 号)。

5.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5.1 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含增值税

%)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包括 不

含税合同金额 元,增值税金额 元)。如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合同结算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 合同价

款调整至新税率执行后的价款。

5.2 支付比列: 6:3.5:0.5

5.3 支付方式

5.3.1 第一笔货款支付:全部消气防专用车辆运输到甲方现场并验收合格(外观验收、初步

性能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 60%的财务收据金额和合同总价 100% 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税率 13%),甲方审核无误后在车辆全部到货的 2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 60%的货

款,即人民币 元。

71

5.3.2 第二笔货款支付:第一笔货款支付 2 个月后,全部车辆无后续质量问题,乙方向甲

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 35%的财务收据,甲方审核无误后 2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 35%的货款,即

人民币 元。

5.3.3 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全部车辆质量满足

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甲方审核无误后 2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量

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

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

同价款。

6.合同文件

6.1 合同的法律、语言和规则依据

本合同用中文拟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

准。

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绘制图允许使用其它语言。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依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详见技术文件

6.2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如有)

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应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组成合同文件优先次序应如下:

6.2.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达成的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正及补充文件;

72

6.2.2 合同文本(含附件);

6.2.3 中标/成交通知书;

6.2.4 澄清文件及回复;

6.2.5 投标文件/采购响应文件;

6.2.6 招标/采购文件(含澄清和修改);

6.2.7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另外,上述文件相互之间涉及到的任何内容有矛盾时,以上述顺序在前的为准。

7.双方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进

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并发出工作任务通知或提出建议。

7.1.2 有权要求乙方在到货后对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的车辆进行更换,更换产

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1.3 在买卖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责任发生事故时,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

失,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1.4 甲方不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等,并不承担因此发生的任何相关费用。

7.1.5 甲方应提供消气防专用车辆的所有技术资料,详见技术文件。

7.1.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供货期限完成供货工作。合同期内,乙方未能按 照合同工

期和质量标准完成供货任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拒付相应费用,直

至乙方整改完毕并达到甲方要求。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解除本

合同的权利。

7.1.7 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7.1.8 质量保证期内,如消气防专用车辆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报修后,乙方未能按照甲方

的要 求及时修复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

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73

7.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消气防专用车辆维修所需技术资料。

7.2.2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2.3 合同期内,乙方的供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保证消气防专用车辆的质量。

7.2.4 甲方未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作条件,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对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场所,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进入该工作场所

工作。

7.2.5 除非乙方违反合同义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数额,足额将合同约定款项付给

乙方;如甲方未按上述条款办理,乙方有权提出合理要求,甲方应当说明理由并履行付款义务。

7.2.6 乙方人员、车辆进入甲方生产厂区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安全部

门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若因乙方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的, 由乙方承担

相应责任。

7.2.7 乙方供货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 任

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应为乙方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一 切保

险。乙方人员凡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因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 及其他

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 售 后 服 务 及 培 训

8.1 设备的考核与验收

8.1.1 产 品 出 厂 前 工 厂 对 产 品 作 必 要 的 试 验 , 试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出 厂 。

8.1.2 产 品 产 权 转 移 前 用 户 可 对 产 品 的 外 观 质 量 及 性 能 进 行 必 要 的 检 查 , 并 可 按 工 厂 的

检 验 大 纲 对 产 品 进行复试。

8.2 标 准 担 保

产 品 一 经 出 厂 , 属 工 厂 制 造 质 量 问 题 , 售 出 产 品 工 厂 负 责 免 费 质 保 至 少 2 年 。

8.3 延 伸 担 保

投 标 人 对 产 品 的 车 架 、 转 台 、 吊 臂 等 大 型 结 构 件 , 在 用 户 严 格 按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要 求

使 用 的 情 况 下 , 超过法定质保期,实 行 终 身 有 偿 保 修 。

8.4 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 沫消防车免费质保期 自车辆售 后服务( 本条款约定 为最低服务标准,最终质保 期、保修期及相关售 后服务以 投标人有效应答承 诺为

74

准;售 后服务涉及的所有耗材费用 ,均包含在投标报价 “其他一切 相关费用”中, 招标人无需 另行支付)

8.4.1 术语定义(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8.4.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指车辆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对产品设计、制造、原材料缺陷承担免费维修、更换责任的期限;

8.4.3 保修期:指质保期届满后,投标人提供有偿维修、保养、技术支持服务的期限。

8.4.4 服务响应要求:质保期及保修期内,投标人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服务响应,接到招标人服务请求后,服务人员须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故障处置。

8.4.5 质保与保修期限约定: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免费质保期自车辆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 2 年;气体防护车免费质保期自车辆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 1 年。质保期届满后进入有偿保修期,投标人终身提供维修技术支持与优惠有偿维修服务。

8.4.6 质保期内无偿保养服务: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质保期内,每 4 个月提供 1 次无偿上门保养服务,保养项目包含:

8.4.6.1 发动机及底盘系统保养(油品滤芯检查更换、油液液位品质检测、传动皮带、蓄电池、底盘紧固件、轮胎、制动系统检查)

8.4.6.2 消防专用上装系统保养(水泵/真空泵、罐体管路阀门、消防炮及器材、取力器传动系统、声光警报系统检查)

8.4.6.3 车身电气系统、全车铰接点润滑、罐体管路清洁排污、环境适应性专项检查

8.4.6.4 整车行车性能试车与消防功能验证

8.4.7 保修期内定期保养服务: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自质保期届满次日起至第 5 年的保修期内,每年提供 1 次定期保养服务,保养范围同本条款8.4.3 约定内容。

8.4.8 服务过程管理要求:每次保养、故障处置服务完成后,服务人员须完整记录服务内容、处理结果,留存招标人意见及建议,同步对车辆操作人员开展免费操作、维护技能再培训。

8.4.9 质保期终结专项服务: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质保期届满前,投标人须提供 1 次免费整车全面保养服务,可选择返厂保养或技术人员上门保养;其中上门保养产生的路途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保养工时费、常规耗材费由投标人免收;因招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零部件更换费用,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8.4.10 全天候服务保障:投标人须设立专属售后服务热线,实行 7×24 小时全天候畅通,车辆出现任何故障、技术问题,招标人均可直接通过热线对接处置。

8.5 气体防护车专属售后服务条 款(本条款为最低服务标准,最终承诺 以投标人 有效应答为准 ;售后服务涉及的所有耗材 费用,均包含在投标 总价内, 招标人无需另行支 付)

8.5.1 术语定义(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8.5.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车辆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 2 年,投标人对车辆本体及配套气防专用装备的设计、制造、原材料缺陷承担免费维修、更换责任;

8.5.3 保修期:质保期届满后进入有偿保修期,投标人终身提供优惠有偿维修服务与免费技术支持。

8.5.4 服务响应要求:质保期及保修期内,投标人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服务响应,接到招标人服务请求后,服务人员须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故障处置。

8.5.5 质保期内无偿保养服务:质保期内每 6 个月提供 1 次免费上门保养,核心保养项目包含:

8.5.5.1 发动机、底盘、制动、转向、电气系统常规检查养护,油液液位品质检测

8.5.5.2 全车铰接点润滑、管路清洁、应急照明/通讯系统功能验证

8.5.5.3 整车行车性能与应急救援功能试车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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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 质保期终结专项服务:质保期届满前,投标人须提供 1 次免费整车及配套专用装备全面校验保养服务,免收保养工时费与常规耗材费;因招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零部件更换费用,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8.5.7 保修期服务约定:质保期届满后,可按招标人需求提供优惠有偿年度保养服务,终身提供配件优先供应保障、免费技术咨询与操作人员技能培训服务。

8.5.8 全天候服务保障:设立专属售后服务对接人与 7×24 小时畅通服务热线,车辆及配套装备出现任何故障、技术问题,招标人均可直接对接处置。

8.5.9 中标人针对本项目气体防护车的投标报价为固定全包总价,已包含整车及配套专用装置、运输调试验收、车辆购置税等全部法定税费、机动车注册登记全流程费用、质保服务等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的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招标人无需支付报价外任何额外费用,合同期内报价固定不变,全部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在约定期限内全权完成税费缴纳、车辆注册登记至招标人名下,招标人仅提供必要主体资料配合;未按要求履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完成登记的,中标人须退还已付款项并赔偿全部损失。

8.6 人 员 培 训

产品一经售出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为签订合同二个月内,培训

内容为产品的操作使用与维修保养,培训期限每期计 7 天。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

含在合同总价中,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

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8.7 备件供应必须保证产品优质备件,并优先保证本车用户需求。

8.8 随 车 文 件

投标方所交随车文件不应少于下表所列清单

消防车随车文件清单

序号

数量

备注

7

汽车底盘使用操作维护保养说明书

2 份

8

汽车底盘随车配件清单

1 份

9

汽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1 份

10

消防车整车使用说明书

1 份

11

消防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1 套

12

消防车整车随车配件清单

1 份

8.9 随车器材

投标方所报随车器材不应少于下表所列清单

消防车随车器材配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随车工具

1

2

备胎

1

3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

8 公斤

4

内六角扳手

1

5

液压系统易损件

1

76

6

垫板

4

7

吸水管 2 米

4

DN150

8

滤水器

1

FLF150

9

外供泡沫 Φ50X5m 水带和扳手

1

两端带 50 插入式接口

10

气动阀门手动应急扳手

1

11

ABC 扳手

2

12

消防水带 16 型

4

Φ80X20M

13

消防水带 16 型

4

Φ65X20M

14

异径接口 80/65

2

65(雌)×80(雄)mm

15

异径接口 65/80

2

80(雌)×65(雄)mm

16

泡沫炮头

1

17

十子启

1

18

三分水器

1

80×65 mm 插入式

19

压杆式油枪

1

20

地上消火栓扳手

1

21

地下消火栓扳手

1

22

出水口橡胶密封圈

10

23

片式熔断器 2A

4

24

片式熔断器 5A

4

25

片式熔断器 10A

4

26

片式熔断器 20A

4

27

片式熔断器 40A

4

28

0 形圈 115X3.55

2

29

泡沫外吸管总成

1

30

液压系统易损件

1

31

水带挂钩

4

32

水带包布

8

33

开关直流水枪

1

34

直流开花水枪

1

8.10 运输、交付与风险责任8.10.1. 中标人须负责本项目下全部消防车辆(含高喷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气体防护

车)的运输工作,将车辆安全、完好无损地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厂区交货地点,完成车辆交付。

8.10.2. 运输全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路桥通行

费、税费、合规检测费等,均由中标人全额包干承担,招标人无需就本运输事宜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77

8.10.3. 在车辆按合同约定完成交付、招标人验收合格之前,运输及装卸全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车辆毁损、灭失、损坏、交通肇事、第三方索赔、行政违法处罚等全部风险、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8.10.4. 中标人须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相应道路运输资质的单位及人员实施运输,使用符合安

全规范的运输工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确保运输全程合法合规。

9.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不能抗拒、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

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政

府指令、导致所有通行道路均封堵的恶劣雨雪天气等。

9.2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了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主要义务,则该方

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9.2.1 暂停履行义务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9.2.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

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

3 日内恢

复履行本合同项下受影响的义务。

9.3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在 48 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 方。

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连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协 议的影

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9.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 复

之日)起

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清单。双方应在 20

日内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或采取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

此扩大的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供货工作,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每逾期

1 日,按合同价款的 2%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超出部分由乙方 另行

赔偿。

78

10.2 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或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且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3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10.4 如果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

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的上述行为,不能免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

义务和责任。

10.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撤出在甲方工作的部分或全部工作人员,乙方应承

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合同价款的

10%违约金。

10.6 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目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的,甲方有权立即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 的

一切损失或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0.7 本合同项下所指的一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承担的直接、间接 损

失以及为解决争议所花费的交通费、住宿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聘请专家费用等成 本

和支出。

11.保险

11.1 乙方应根据国家规定自行办理有关保险。

11.2 乙方应当投保第三方责任险,同时为乙方相关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此费用由乙

方自行 承担,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12.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有关争议事项,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3.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13.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副本 4 份,甲方持有 3 份,乙方持有 1 份。副本

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79

13.2 本合同用中文编写,以中文解释为准,其它语言的文字无效。

13.3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约定地址采取派

员递送或挂号、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

(或)

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

同 等法律效力。

13.5 本合同组成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页(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名 称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 1 号

邮 编

123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 户 行

账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0

签 字 盖 章

甲 方 单 位

乙 方 单 位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81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

得中新能化阜新公司消气防专用车辆采购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 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 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 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 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82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

”)于年月日参加

中新能化阜新公司消气防专用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 无条件地、不可撤销

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83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保证合同

甲方: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证合同项目质量,规范管理,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必须严 格执行以下条款。一

. 甲方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建设的制度、规定。甲方纪检监察人员有

权 对双方在合同项目中执行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贿赂、收受回扣、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

的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 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为亲戚、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乙方钱(含有价证券)、物。

3.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 交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4.甲方人员负责每季召开一次廉洁会议,通报情况。二

. 乙方廉洁责任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廉洁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2.乙方不得向甲方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 不得给甲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 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介绍的家属或 亲友从事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装修房子、为 甲方亲属及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赠送钱(含 有价证券)、物。

3.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合同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洁教育,按时参加甲方廉洁会议。

4.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暗示或行为,应及时报告甲方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三

.违约责任

1.甲方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

犯 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甲方有权一次性扣罚乙方经济合同总款项的 0.5-2%,由 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今后的项目中,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不再考虑与乙方的合 作。

. 附则

廉洁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84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订单号:

安全健康环保部气防车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2025 年 月

内蒙古 多伦

85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内蒙古自治区多伦

签订日期:2025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地: 内蒙古自治区多伦

买 卖 合 同

甲方: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

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望双

方共同遵守执行。

合同条款

一、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元)

含税金额(元)

不含税金

额(元)

1

气防车

1

小计

1

含税金额合计(大

写金额)

说明

在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税率变动时,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按新税率调整合同总金

额。

二、对货物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86

乙方保证交付货物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是全新的、没有因

生产年限较长或因保管不善而出现锈蚀、严重外观变形等缺陷,且

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乙方交付货物还需满足现场使用的要求,

如有质量问题或适配问题等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

乙方交付货物包装完好。

三、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接到甲方通知后 100 天内到货

2、交货地点:甲方住所地库房。

3、运输方式: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等运输费用由乙方负

责,乙方承担运输途中所有风险。

4、相关单证的转移:合同货物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

印件四份);合同货物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

份)。

四、对货物产品质量技术验收

1、验收时间、方式、地点:乙方将货物送到交货地点后【15】

自然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采取外观检验、仪器测试等方式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文件。

2、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货物质量及技术要求进行验

收,验收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按本合同

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乙方需派人在甲方指定地点参与货物验收,如若乙方不派人

参与货物验收,视乙方认可甲方验收结果。

五、结算方式、时间

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3、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

格后,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及

合同总金额 95%的收据,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合同款,

87

乙方收到 95%合同款后向甲方移交整车合格证及底盘合格证原件资

料,验收合格满一年,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合同总金

额 5%的收据,甲方收到前述收据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六、售后服务

1、气体防护车免费质保期自车辆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

限为 2 年。质保期届满后进入有偿保修期,投标人终身提供维修技

术支持与优惠有偿维修服务,质保期为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后 1 年,

合同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此给

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

合同货物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之说明(应包含在使用文件中),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文件和说明进行使用或操作。如乙方未向甲

方提供使用文件或说明,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

偿责任。

2、气体防护车专属售后服务条款(本条款为最低服务标准;售

后服务涉及的所有耗材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招标人无需另

行支付)

2.1 术语定义(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2.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车辆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算,期限 1 年,投标人对车辆本体及配套气防专用装备的设计、制

造、原材料缺陷承担免费维修、更换责任;

2.3 保修期:质保期届满后进入有偿保修期,投标人终身提供

优惠有偿维修服务与免费技术支持。

2.4 服务响应要求:质保期及保修期内,投标人提供 7×24 小

时全天候服务响应,接到招标人服务请求后,服务人员须 48 小时内

到达现场完成故障处置。

2.5 质保期内无偿保养服务:质保期内每 6 个月提供 1 次免费

上门保养,核心保养项目包含:

发动机、底盘、制动、转向、电气系统常规检查养护,油液液

位品质检测

88

全车铰接点润滑、管路清洁、应急照明/通讯系统功能验证

整车行车性能与应急救援功能试车验证

2.6 质保期终结专项服务:质保期届满前,投标人须提供 1 次

免费整车及配套专用装备全面校验保养服务,免收保养工时费与常

规耗材费;因招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零部件更换费用,由招标人自

行承担。

2.7 保修期服务约定:质保期届满后,可按招标人需求提供优

惠有偿年度保养服务,终身提供配件优先供应保障、免费技术咨询

与操作人员技能培训服务。

2.8 全天候服务保障:设立专属售后服务对接人与 7×24 小时

畅通服务热线,车辆及配套装备出现任何故障、技术问题,招标人

均可直接对接处置。

2.9 中标人针对本项目气体防护车的投标报价为固定全包总

价,已包含整车及配套专用装置、运输调试验收、车辆购置税等全

部法定税费、机动车注册登记全流程费用、质保服务等履行合同全

部义务的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招标人无需支付报价外任

何额外费用,合同期内报价固定不变,全部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

担。中标人须在约定期限内全权完成税费缴纳、车辆注册登记至招

标人名下,招标人仅提供必要主体资料配合;未按要求履约须承担

违约责任,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完成登记的,中标人须退还

已付款项并赔偿全部损失。

2.10 运输、交付与风险责任

2.10.1. 中标人须负责本项目下全部车辆的运输工作,将车辆

安全、完好无损地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厂区交货地点,完成车辆交

付。

2.10.2. 运输全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

费、装卸费、保险费、路桥通行费、税费、合规检测费等,均由中

标人全额包干承担,招标人无需就本运输事宜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

89

2.10.3. 在车辆按合同约定完成交付、招标人验收合格之前,

运输及装卸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车辆毁损、灭失、损坏、交通肇

事、第三方索赔、行政违法处罚等全部风险、法律责任及经济损

失,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

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10.4. 中标人须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相应道路运输资质的单位

及人员实施运输,使用符合安全规范的运输工具,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及

项目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确保运输全

程合法合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逾期交货违约金,违

约金征收以当批次货物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为标准计

算,自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实际交付之日为止。如乙方

未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交付货物不满足本合同以及采购文件载明各项要求的,

应根据交付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如因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 1 款约定支

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乙方有义务在投料生产前或备货前与甲方沟通

供货中有异议需确认的问题。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

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返修或

重新包装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 1 款约定支

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

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

分。因包装不符合约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更换,

90

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

七条第 1 款约定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不满足本合同以及采购文件载明各项要求的货

物,在退换货期间,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

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及甲方所有损失。

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到合同约

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如因错

发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 1 款约定支付逾期

交货的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

付款;如乙方逾期供货达 30 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对于按期交货的货物双方根

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结算,对于逾期交货的货物乙方除按本合同第

七条第 1 款约定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

损失。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债权)、义务让与第三方,也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

给第三人或以其他形式设置任何担保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

益,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第三方追索的,应由乙方承担

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就乙方因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甲方有权

自合同应付款中扣除。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

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91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

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

机关证明以后,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

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合同有关的传真文件、图纸将

作为合同执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

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已到有效期如标的物未执行完毕,

合同不再执行剩余部分,双方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结算。

5、本合同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叁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零 份。

6、廉政合同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合同章或公章)

单位名称:润泰救援装备科技河北有限

公司

(合同章或公章)

92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字日期:2025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25 年 月 日

93

廉 政 合 同

甲方: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签署的《安全健康环保部气防车买卖合同》,合

同编号: ,为保证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

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防止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违法违纪事件的发

生。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

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甲乙双方制订的有关廉政

制度,经双方同意,签订廉政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

定。

(二)认真开展党纪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

育。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工作人员自愿接受群众的廉政

监督,自愿接受双方主管部门的廉政检查。

(四)发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迹象,任

何一方有权提醒和制止。

(五)发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发生,任

何一方有权向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或政府有关机构检举。

二、甲乙双方的廉政责任

(一)双方有责任向对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以及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双方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对方单位或工作人员馈赠礼金、

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财物。

(三)双方严禁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对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工

作人员的任何费用。

(四)双方严禁为对方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

具、家电和办公用品等。

(五)双方严禁邀请对方参加对履行合同或执行公务有影响的

娱乐活动、高档消费和宴请等。

94

(六)双方严禁接受对方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合同项目有

关的物资供应或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双方严禁为对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

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

(八)双方不得有其他违反党纪法规行为。

三、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

纪、政务处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甲方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将依据党

纪、政务处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甲

方有权终止履行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

失。在今后的项目中,大唐集团系统不再考虑与乙方的合作。

四、甲乙双方的廉政举报方式

(一)甲方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举报信箱:dljbx@zx-ec.com.cn

(二)乙方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2、举报信箱:

甲方: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 章:

签字日期:2025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 章:

签字日期:2025 年 月 日

95

9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附

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

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7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8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 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

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

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

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

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

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

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

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

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

为准。

1.1.8 三维设计要求(如有)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要求。

1)建模范围

……

2)建模内容

……

3)建模深度

……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99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

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

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规范标准编号

规范标准名称

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589-2016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

GB4785-2019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11567-2017

《汽车和挂车侧面和后下防护装要求》

GB11567.2-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

GB15741-1995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15084-2006

《汽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1495-2020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7956-2014

《消防车》

GB12514-2006

《消防接口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6245-2019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9156-2019

《消防炮》

XF137-2007

《消防梯通用技术条件》

XF79-2010

《消防球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804-2000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JB/T5943-2018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3181-2008

《漆膜颜色标准》

GB16735-2019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GB/T18411-2018

《机动车产品标牌》

100

CNCA-02C-023:2008

《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

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关于消气防车辆法律法规要求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符合国家关于消气防车辆法律法规要求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符合国家关于消气防车辆法律法规要求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符合国家关于消气防车辆法律法规要求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符合国家关于消气防车辆法律法规要求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符合国家关于消气防车辆法律法规要求

101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2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阜新公司:为满足特勤消防站最低建站标准中车辆要求,需采购 1 辆 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1 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 辆气体防护车。

多伦公司:依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

2023)第 7.2 条抢险救援车辆要求,需配备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或气体防护车

不低于 1 辆。多伦公司的气体防护车已达到报废年限,需采购 1 辆气体防护

车。

1.2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将安装调试完毕且符合本项目技术文件要求的全部

消气防车辆送至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内蒙古多伦

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

2 项目概况

2.1 气象

本项目所在地新邱区属北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其主要特点是:

春季干旱多风、 夏季干燥、雨量集中,秋季降温较快、温差较大、冬季严寒少

雪。年平均降水量 502.7mm, 平均相对湿度 57%,年平均气温 8.1℃, 最高

气温 40.9℃, 最低气温-30.9℃。日照时间长,平均日照时数 2761.8 小时,

平均日照百分率为 62%,无霜期在 157.9 天,初霜最早在 9 月上旬,终霜最

晚在 5 月中旬,平均冻土深 1 米左右,年最大冻土深 139cm。降雪期较长,

积雪日期在 60~80 天,平均积雪深度 14cm。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多集中于

6~9 月份。 平均日照百分率为 62%,多年平均蒸发量 1560.7mm。年平均风

速 2.4m/s,六级以上大风 日数年均 75 天以上,八级以上大风日数平均为

37 天,春季盛行西南风,秋季盛行西北风, 长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占全年

各种风向频率的 26.6%。

夏季主导风向频率:SSW ,从 3 月, 到 11 月,共 9 月。

冬季主导风向频率:NNW,从 12 月, 到 2 月,共 3 月。 冬季主导风向

NNW 风玫瑰图如下:

103

具体气象数据如下:

表 1-3 气 象 条 件

年平均气温

8.1℃

最热月平均气温

24.3℃

最冷月平均气温

-10.6℃

最冷月最低平均气温

-14.7℃

最热月最高平均气温

29.5℃

平均最高气温

14.0℃

平均最低气温

0.99℃

历年最高气温

40.9℃

历年最低气温

-30.9℃

历年最低日平均气温

-17.2℃

夏季空调通风计算温度

29.5℃

冬季采暖通风计算温度

-16.6

冷却塔设计干球温度

23.4

冷却塔设计湿球温度

19.9

年平均相对湿度,8.1℃

57%

湿

累年冬季最低月平均湿度

44%

104

累年夏季最大月平均湿度

76%

夏季最热月平均湿度

72%

冬季最冷月平均湿度

49%

冬季空调室外设计相对湿度

49%

夏季空调室外设计相对湿度

72%

夏季通风室外设计相对湿度

72%

冬季主导风向

NNW

夏季风主导风向

SSW

历年平均风速

2.4m/s

最大平均风速

23.0m/s

瞬时最大风速

30.0m/s

六级以上年均大风日数

43.8 天

八级以上年均大风日数

19.9 天

全年主导风向

SSW ,26.6%

基本风压(在 10m 高处)

0.6Pa

年平均降雨量

502.7mm

多年平均降雨量

489mm

年最大降雨量

824.7mm

日最大降雨量

161.7mm

小时最大降雨量

50.5mm

一次暴雨持续时间及最大雨量

68.6mm/h

年平均暴雨天数,25mm

5.1 天

年平均暴雨天数,50mm

1.2 天

日最大降雪量

23.2cm

平均积雪深度

14cm

雪荷载,正常积雪 5cm 时

0.4g/cm2

105

雪荷载,最大积雪

18g/cm2

平均积雪天数

33.3 天

年均大气压

99.58kPa

绝对最高气压

102.95kPa

绝对最低气压

96.74kPa

年均蒸发量

1560.7mm

年最大蒸发量

2445.3mm

年最小蒸发量

1218.6mm

全年最多雷暴日数

42 天

全年雷击天数

28.3 天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

2761.8h

平均日照百分率

62%

年采暖日期及天数

150 天

最早初霜

9 月 8 日

最晚终霜

5 月 14 日

无霜期

157.9 天

年最大冻土深

139cm

2.2 地震参数

根据辽宁省地震研究所对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

告,本项目拟 建厂址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在 6 度到 7 度的交界区。地震动峰

值加速度 0.05g。反应谱周期 0.35s。

自公元 419 年至今,在区域上共记录到 Ms≥4.7 级地震 20 次(不包括海

城 7.3 级地震 余震),其中 7.0 级以上地震 1 次,6.0-6.9 级地震 2 次,

最大地震为 1975 年海城 7.3 级地 震。

工程场址所在区域涉及华北地震区郯卢地震带北段和东北地震区的辽西地震

区。中、强 地震主要沿区域东部北北东向的郯庐断裂带分布,构成了区域上规

模最大的地震带。在辽西 地区的中强地震在空间上的分布很零散,成带性不明

显。区域上的地震大部分在郯庐地震带 北段,地震呈现出条带状,网络状和团

106

块状等分布图像。从震源深度分布来看, 地震的震源 深度一般为 5-30km,属

浅源地震。

场地所在的东北地震区地震活动总体较弱,未来百年仍会有一些 5 级和 6

级左右的地 震发生。

利用 b 值外推和极值方法可以估计区域和地震区带未来百年的缺震情况结

果,认为未来 百年区域和郯庐地震带北段发生 7 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不大,

主要是有一些 5 级和 6 级左 右的地震发生。

区域地壳介质处在一致性较好的统一构造应力场作用下,主压应力方位为北

东东—南西 西向。

1975 年海城 7.3 级地震对场址的影响烈度达到Ⅵ度,宁城和通辽的 6 级左

右地震对场 址的影响可达Ⅳ度。

近场区 25km 范围历史上没有破坏性地震记载。从辽宁地震台网的记录来

看,自 1970 年至今,共记录到 ML≥1.8 级地震 45 次,最大震级 3.1 级。

地震参数设计要求见附录 1-1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地震参数设计

要求。地 震抗震烈度 6 度,分组第 1 组,地震加速度 0.1g。

3 专用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差)

车辆参数及技术要求:

车辆名称规格型号

60 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

底盘名称

必须选用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持久耐用的产品。

★发 动 机

≥六缸发动机,国六排放标准,

发动机功率

≥400hp

燃油箱

油箱盖带锁,加油口带滤网

轮胎

含备胎

发电机电瓶

≥80A 发电机

驾驶室

1+1

液压可倾翻式安全型驾驶室,舒适型(悬挂)司机座椅,消防红色喷

涂,驾驶室冷热空调系统,中央门锁,电动门窗,驾驶室前望地镜,安全

带。

107

整体式动力转向或液压助力转向,倒车警告装置,燃油系统油水分离

器等。

满载质量

≥40000kg

最高车速

≥90km/h

最小转弯直径

接近角

离去角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最大爬坡度

≥30%

支腿调平方式

电动 / 液压自动调平 + 手动应急

★最大工作高度

≥60m

★最大工作半径

≥30m

臂(梯)架形式

伸缩臂、折叠臂均可,设置过载保护、防碰撞装置,臂架加

装风速仪在风速≥12.5m/s 时发出报警

★回转范围

360°全回转

消防水系统

材质:不锈钢

★载水量:≥4 吨

★载泡沫量:≥2 吨

板厚:底板≥4mm,其余≥3mm

罐体内防荡板网格式设置,设纵向、横向防荡板

水罐设溢水管带溢水帽

泡沫罐设呼吸阀

罐体

水罐和泡沫罐均安装电子液位计

罐顶喷涂特种(红色)防滑漆料或采用防滑花纹板

罐体内表面涂刷防腐漆料

水罐和泡沫罐各设人孔 1 个, 带有快速锁定/开启,罐体压

力超过 2 公斤时启动的自动泄压,水罐盖涂绿色,泡沫罐

盖涂黄色。

水泵

流量:≥70 L/S

108

真空泵

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小于 50 秒。

混合器

全自动泡沫比例混合器

消防炮

★水、泡沫两用电遥控消防炮。

流量≥4800L/min;工作压力≥0.55MPa。

射程(水)≥70m,(泡沫)≥60m。

水平转角度≥±45 度。

≥50 米无线遥控操作。

泡沫炮头

泡沫炮头应适应泡沫化学性质

水路控制

水路控制方式:电气控制

水炮自保

设有臂顶炮喷淋自保装置,电控开启

水口配置

供水口/出水口接口/吸水管接口形式:卡式(快速)

上车操作台:带座椅

整车控制类型:电脑控制

驾驶室顶部安装警灯

驾驶室内预留车载电台接口

电气配置

配置充电插座

★臂架加装风速仪

配置视频监控及录像

上车梯:车体左右均有

车身骨架:优质碳钢或铝合金框架

车身围板:粘帖抗腐蚀金属平板

车身平台/器材箱泵室顶:铺设抗氧化防滑金属板

车身围板

器材箱/泵室/工具箱:配有抗氧化金属带锁卷帘门

车身漆料

消防红

车辆名称规格型号

重型泡沫消防车

底盘名称

必须选用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持久耐用的产品。

★发 动 机

国六排放标准。

109

发动机功率

≥360hp

燃油箱

≥ 300L 主油箱,油箱盖带锁,加油口带滤网。

轮胎

至少含 1 个备胎。

发电机电瓶

≥28V/100A。

座位: 1+1+4。

类型:金属焊接结构。

驾驶室

后排座位:4 个,设置 4 个穿戴方便的 6.8L 空气呼吸器

固定托架。

底盘仪表板:仪表盘图表式显示系统,行车记录仪,室外温度显示,

倒车影像、警告装置,警灯开关及卷帘门未关警示灯。

外部配置:中控门锁,驾驶员侧广角后视镜,副驾驶员前侧广角后视

镜,副驾驶侧下视镜,前望地镜。

内部配置:驾驶员气悬可调座椅,副驾驶员座椅可折叠,驾驶侧和副驾

驶侧电动门窗,空调系统。

满载质量

≥32000kg。

最高车速

≥90km/h

最小转弯直径

接近角

离去角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最大爬坡度

≥30%

消防水系统

材质:优质不锈钢

★载水量:≥10 吨

板厚:罐体底板为不小于 4mm,前后封板、顶板及侧板为不小于 3mm。

罐体内设有横向和纵向阻浪板阻挡车辆行驶时液体波浪产生的冲击。

阻浪板上的孔口可为罐内液体提供自由的通道至到罐内每一个角落。

水罐罐体

溢流—通风:带管帽的溢流管,满足罐体溢流及通气要求。罐注水

(补水)口:左右侧各至少 2 个,合计至少 4 个接头,带手动阀、不

锈滤网、接口和闷盖。单侧汇管≥DN100。

110

罐排水:≥DN40,通过阀门控制,连接罐底下部凹槽,配≥DN40 内

扣式接口及闷盖,可手动控制。

液位系统:1 套,在控制面板上通过液位表显示。

经泵往罐注水: 不锈钢阀门,可手动操作

罐体内表面涂刷防腐漆料

人孔:主体采用高强度材料制作,弹簧加载快速打开盖和自动泄压设

与水罐合为一体,结构设计同水罐,用隔板分开,保证密封性能。

★载量:≥6 吨

材质:优质不锈钢,罐体经过前期处理、钝化性能更好地保护罐体免

被腐蚀。

人孔:弹簧加载快速打开盖,自动泄压设计。

溢流—通风:满足罐体溢流及通气要求。

排液管:≥DN50,通过阀门控制,带接口及闷盖,手动控

制,连接罐底下部凹槽。

罐吸泡沫管:≥DN50,至泡沫比例混合器,带气动阀

补液管:≥DN50,通过阀门控制。

罐泡沫出口:可自动、手动控制。

连接管线材料:为适应泡沫化学性质材料。

泡沫罐

液位系统:在控制面板上通过液位表显示。

水泵电动控制失效的的情况下,可实施手动应急操作,保证正常工

作。

流量:常压:1.0Mpa 时≥95L/s。

真空装置:真空泵,手动控制,≥7m 吸深。

水罐吸水管:电动和手动操作。

外吸水管:2 个吸水口,可手动控制,带不锈滤网,设接口及闷盖。

稳压系统:电子自动稳压系统,当操作人员根据需要将泵的压力确定

为规定值时,只需启动自动稳压开关即可实现稳压功能。

111

左、右侧出水口:带手动阀、卡式快速接口及带闷盖。主管≥

DN110。

炮供水管:至少 1 个≥DN100 常压管,与车顶炮连接。可自动、手动

控制。

泵排水口:可手动操作。

水泵系统

泵系统的所有开关阀门:须带手动手柄,具有永久性中文标识。

所有控制开关须可手动控制。

自动泡沫比例混合器,适合各类泡沫

独立的流量计,根据预制的混合比例,产生适当流量的泡沫。启动泵

后,只需打开泡沫系统,即可自动达到正确的泡沫比例。

材质:适应泡沫化学性质。

泡沫罐吸液管:泡沫罐吸液管,带电子-气动操作阀门。

外吸泡沫管: 带吸液管,带手动操作阀,内扣式接扣。

泡沫系统

泡沫系统冲洗:管路全流程清洗、放空系统。

消防炮

★水、泡沫两用电遥控消防炮,炮身设聚光探照灯作为消防炮的工作

照明。

流量≥4800L/min;工作压力≥0.55MPa。

★射程(水)≥70m,(泡沫)≥60m。

水平转角度±45 度。

无线遥控操作。

常压表

真空表

取力器启动:起动/停止开关

稳压器控制

水罐液位计

水罐吸水启动:起动/停止开关。

真空泵启动:起动/停止开关。

水罐注水启动:起动/停止开关。

泵控制面板

(与泵配

套)

泡沫罐液位计

112

泡沫罐吸液启动:泡沫罐供液阀启动开关。

泡沫混合率启动:泡沫比例混合器启动开关。

标识:在明显位置附加操作流程及说明铭牌(中文)

整车控制类型:电脑控制操作界面

电气配置

配置充电插座 1 个、视频监控及录像

警报系统

驾驶室顶视觉警报装置:旋转警灯。

电子警笛:电子公共广播系统,带声警笛,包括麦克风及扬声器。

侧警灯:爆闪警灯。

上装电气

车顶前部配置有长排警灯,驾驶室内安装警报器。

器材厢照明:每个储物箱照明灯。

火场照明:带探照灯可调整照明角度。安装于车顶。

车身漆料

消防红

车辆名称规格型号

气体防护车

发 动 机

★国六排放标准。

车身尺寸

★车长≥5.2 米,车宽≥1.95 米

发动机功率

≥105(kw)/143(ps)。

变速箱:

自动变速器

轮胎

含备胎

座位:2

驾驶员座位:1 个。

驾驶室

副驾驶员座位:1 个。

安全性配置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驾驶员安全带未系提醒(预警器)

高清倒车影像、后倒车雷达

舒适与便利功能:

中控锁、遥控钥匙 2 把

冷暖空调

驾驶员座椅可调节

113

前门窗电动

外观配置

车身喷漆橙色 、两侧“阜新煤制气公司气防”、“多伦

公司气防”字样定制

前大灯、日间行车灯、尾灯

侧拉门、尾门对开

后舱内部要求

中隔断带推拉窗定制

左侧 4 层不锈钢设备架 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右侧 3 座椅设空呼设备架空呼背甲向外 共 6 套(每台车

3 套)

右侧上下设座椅不锈钢抽屉 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设备架配备固定拉环及绑带共 4 套(每台车 2 套)

顶部 LED 照明灯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金属花纹地板,防滑耐磨易清洗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折叠带支腿担架车、尾门折叠担架配外伤固定绑带各共 2

套(每台车 1 套)

车顶设输液吊瓶吊架 4 套(每台车 2 套)

医用除颤仪 1 套(多伦气防车)

4、 设计制造规范及质量保证

4.1 规范要求

规范标准编号

规范标准名称

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589-2016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

GB4785-2019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11567-2017

《汽车和挂车侧面和后下防护装要求》

GB11567.2-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

GB15741-1995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15084-2006

《汽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1495-2020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114

GB7956-2014

《消防车》

GB12514-2006

《消防接口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6245-2019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9156-2019

《消防炮》

XF137-2007

《消防梯通用技术条件》

XF79-2010

《消防球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804-2000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JB/T5943-2018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3181-2008

《漆膜颜色标准》

GB16735-2019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GB/T18411-2018

《机动车产品标牌》

CNCA-02C-023:2008 《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4.2 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

时通告买方进行书面解决。

4.3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买方有权提出因

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 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且不论买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买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

准发生的变化。

4.4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质量保证书:

4.4.1 消气防车产品合格证、消防车使用说明书,警报、警灯使用说明书及其

它应提供资料。

4.4.2 其它涉及有关消气防产品或车辆的有关认证,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文件等。

1.5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4.5.1 投标方应满足本规范书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4.5.2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

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 要的说明。

115

4.5.3 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

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4.5.4 投标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买方;对重

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 请买方派代表参加。

4.5.5 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应负责

修理、更换或赔偿。

4.5.6 投标方应向买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在

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上均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满足消防车正常运行和维护

的要求。

4.5.7 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

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5、供货范围

5.1 本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了 合 同 设 备 的 供 货 范 围 , 投 标 方 保 证 提 供 设 备 和

系 统 为 全 新 的 、 先 进 的 、 成 熟 的 、 完 整 的 和 安 全 可 靠 的 , 且 设 备 的 技

术 经 济 性 能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5.2 投 标 方 应 提 供 详 细 供 货 清 单 。

6、 技 术 资 料 和 交 货 进 度

6.1 投标 方 提 供 的 资 料应使 用 国家法 定 单位制 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

文)。

6.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

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6.4 交 货 进 度: 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将安装调试完毕且符合本项目技术文

件要求的全部消气防车辆送至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大

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

7、 检 验 和 性 能 验 收

116

7.1 概述

7.1.1 本 条 款 用 于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对 投 标 方 所提供的设 备(包 括对分包

外 购设 备)进行 监造 、 检 查 和性能 验 收 试 验 , 确 保 投 标 方 所 提 供 的 设 备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要 求 。

7.1.2 投 标 方 应 在 合 同 生 效 后 2 个 月 内 , 向 招 标 方 提 供 与 本 合 同 设 备

有 关 的 监 造 、 检 查 和 性 能 验 收 试 验 标准 。 有关标准 应符合 招标文件 的

规 定。

7.2 工 厂 检 验

7.2.1 工 厂 检 验 是 质 量 控 制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投 标 方 需 严 格 进 行

厂 内 各 生 产 环 节 的 检 查和 试 验。投 标 方提供的 合同设 备须签发 质量证

明 、检 验记 录和 测 试 报告, 并 且作为 交 货时质 量证明文件 的组成部 分。

7.2.2 检 查 的 范 围 包 括 原 材 料 和 元 器 件 的 进 厂 , 部 件 的 加 工 、 组 装 、 试

验 、 出 厂 试 验 。

7.2.3 投 标 方 检 验 的 结 果 要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如 有 不 符 之 处 或 达

不 到 标 准 要 求 , 投 标 方要 采 取措施 处 理 直 至 满 足 要 求 , 同 时 向 招 标 方

提 交 不 一 致 性 报 告 。 投 标 方 发 生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时 应 将 情 况 及 时 通 知 招

标 方

7.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7.3 性能验收试验

7.3.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招标

文件的要求。7.3.2 性 能 验 收 试 验 的 地 点 为 招 标 方 现 场 。

7.3.3 性 能 验 收 试 验 的 时 间 : 具 体 试 验 时 间 由 买 卖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

7.3.4 性能 验 收 试 验 由招标 方 主持, 投 标方参加 。试验 大纲由投标 方提

供 ,与 招标 方讨 论 后确定。

7.3.5 性 能验 收试 验 的 标 准和方 法 :由投标方提供详细资料清单,招标

方确认。

117

7.3.6 性 能 验 收 试 验 所 需 的 仪 器 或 器 材 及 其 装 置 应 由 投 标 方 提 供 , 招

标 方 参 加 配 合 。 投 标 方也 要 提供试 验 所 需 的 技 术 配 合 和 人 员 配 合 。

7.3.7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7.3.8 性 能 验 收 试 验 结 果 的 确 认 : 性 能 验 收 试 验 报 告 以 招 标 方 为 主 编

写 , 投 标 方 参 加 , 共 同 签 章 确 认 结 论。如 双方对试验 的结果 有不一致

意 见, 双方 协商 解 决 。

7.3.9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投标

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

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 同意。

7.3.10 在 设 备 开 始 生 产 前 , 投 标 方 应 提 供 一 份 生 产 程 序 和 制 作 加 工 进

度 表 , 进 度 表 中 应 包 括 检 查 与 试 验 的 项 目 , 以 便 招 标 方 决 定 哪 部 分 拟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 招 标 方 向 投 标 方 明 确 拟 对 哪 些 项 目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 并

事先通知投标方,以便投标方安排。

7.3.11 为 使 招 标 方 及 时 了 解 设 备 的 制 造 质 量 , 投 标 方 应 为 招 标 方 到 厂

监 制 提 供 方 便 , 并 及 时 通 知 招 标 方 来厂检查。

7.3.12 设备出厂前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均应由制造厂完成,并请招标方

参加。设备运到现场后还需按有 关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和试验。

7.3.13 投 标 方 所 供 的 设 备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出 厂 试 验 , 并 通 知 招 标 方

参 加 。 投 标 方 应 提 供 设 备 全 套 合 格 文 件。 试验中暴 露的质量问 题,投

标 方应 在出 厂前 解 决 。

7.3.14 投 标 方 所 供 的 设 备 质 量 和 性 能 不 能 达 到 规 定 标 准 时 , 招 标 方 有

权 拒 收 , 投 标 方 应 负 责 更 换 。

7.3. 15 投 标 方 提 供 的 有 关 消 防 设 备 (包 括 进 口 产 品 )必 须 经 过 国 家 消

防 装 备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或 有 关 权 威 部 门 的 型 式 认 可 或 认 证 , 并 向 招

标 方 提 供 合 格 证 明 文 件、 检 验报告 、 消防产 品授权委托 书等。

7. 4 货 物 验 收 付 款 标 准 : 见 合 同 条 款 。

8、 售 后 服 务 及 培 训

118

8.1 设备的考核与验收

8.1.1 产 品 出 厂 前 工 厂 对 产 品 作 必 要 的 试 验 , 试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出 厂 。

8.1.2 产 品 产 权 转 移 前 用 户 可 对 产 品 的 外 观 质 量 及 性 能 进 行 必 要 的 检

查 , 并 可 按 工 厂 的 检 验 大 纲 对 产 品 进行复试。

8.2 标 准 担 保

产 品 一 经 出 厂 , 属 工 厂 制 造 质 量 问 题 , 售 出 产 品 工 厂 负 责 免 费 质 保

至 少 2 年 。

8.3 延 伸 担 保

投 标 人 对 产 品 的 车 架 、 转 台 、 吊 臂 等 大 型 结 构 件 , 在 用 户 严 格 按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要 求 使 用 的 情 况 下 , 超过法定质保期,实 行 终 身 有 偿 保 修 。

8.4 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免费质保期自车辆售

后服务(本条款约定为最低服务标准,最终质保期、保修期及相关售后

服务以投标人有效应答承诺为准;售后服务涉及的所有耗材费用,均包

含在投标报价 “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中,招标人无需另行支付)

8.4.1 术语定义(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8.4.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指车辆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对产品设计、

制造、原材料缺陷承担免费维修、更换责任的期限;

8.4.3 保修期:指质保期届满后,投标人提供有偿维修、保养、技术支持

服务的期限。

8.4.4 服务响应要求:质保期及保修期内,投标人提供 7×24 小时全天

候服务响应,接到招标人服务请求后,服务人员须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

完成故障处置。

8.4.5 质保与保修期限约定: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

防车免费质保期自车辆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 2 年;气体防

护车免费质保期自车辆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 1 年。质保期

119

届满后进入有偿保修期,投标人终身提供维修技术支持与优惠有偿维修

服务。

8.4.6 质保期内无偿保养服务: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

消防车质保期内,每 4 个月提供 1 次无偿上门保养服务,保养项目包

含:

8.4.6.1 发动机及底盘系统保养(油品滤芯检查更换、油液液位品质检

测、传动皮带、蓄电池、底盘紧固件、轮胎、制动系统检查)

8.4.6.2 消防专用上装系统保养(水泵/真空泵、罐体管路阀门、消防炮

及器材、取力器传动系统、声光警报系统检查)

8.4.6.3 车身电气系统、全车铰接点润滑、罐体管路清洁排污、环境适应

性专项检查

8.4.6.4 整车行车性能试车与消防功能验证

8.4.7 保修期内定期保养服务: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

消防车自质保期届满次日起至第 5 年的保修期内,每年提供 1 次定期

保养服务,保养范围同本条款 8.4.3 约定内容。

8.4.8 服务过程管理要求:每次保养、故障处置服务完成后,服务人员

须完整记录服务内容、处理结果,留存招标人意见及建议,同步对车辆

操作人员开展免费操作、维护技能再培训。

8.4.9 质保期终结专项服务:60 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

防车质保期届满前,投标人须提供 1 次免费整车全面保养服务,可选择

返厂保养或技术人员上门保养;其中上门保养产生的路途费用由招标人

承担,保养工时费、常规耗材费由投标人免收;因招标人使用不当造成

的零部件更换费用,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8.4.10 全天候服务保障:投标人须设立专属售后服务热线,实行 7×24

小时全天候畅通,车辆出现任何故障、技术问题,招标人均可直接通过

热线对接处置。

120

8.5 气体防护车专属售后服务条款(本条款为最低服务标准,最终承诺以

投标人有效应答为准;售后服务涉及的所有耗材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

价内,招标人无需另行支付)

8.5.1 术语定义(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8.5.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车辆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 2

年,投标人对车辆本体及配套气防专用装备的设计、制造、原材料缺陷

承担免费维修、更换责任;

8.5.3 保修期:质保期届满后进入有偿保修期,投标人终身提供优惠有偿

维修服务与免费技术支持。

8.5.4 服务响应要求:质保期及保修期内,投标人提供 7×24 小时全天

候服务响应,接到招标人服务请求后,服务人员须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

完成故障处置。

8.5.5 质保期内无偿保养服务:质保期内每 6 个月提供 1 次免费上门保

养,核心保养项目包含:

8.5.5.1 发动机、底盘、制动、转向、电气系统常规检查养护,油液液位

品质检测

8.5.5.2 全车铰接点润滑、管路清洁、应急照明/通讯系统功能验证

8.5.5.3 整车行车性能与应急救援功能试车验证

8.5.6 质保期终结专项服务:质保期届满前,投标人须提供 1 次免费整

车及配套专用装备全面校验保养服务,免收保养工时费与常规耗材费;

因招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零部件更换费用,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8.5.7 保修期服务约定:质保期届满后,可按招标人需求提供优惠有偿年

度保养服务,终身提供配件优先供应保障、免费技术咨询与操作人员技

能培训服务。

8.5.8 全天候服务保障:设立专属售后服务对接人与 7×24 小时畅通服

务热线,车辆及配套装备出现任何故障、技术问题,招标人均可直接对

接处置。

121

8.5.9 中标人针对本项目气体防护车的投标报价为固定全包总价,已包含

整车及配套专用装置、运输调试验收、车辆购置税等全部法定税费、机

动车注册登记全流程费用、质保服务等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的一切费用;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招标人无需支付报价外任何额外费用,合同期内报

价固定不变,全部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在约定期限内全权

完成税费缴纳、车辆注册登记至招标人名下,招标人仅提供必要主体资

料配合;未按要求履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完

成登记的,中标人须退还已付款项并赔偿全部损失。

8.6 人员 培 训

产品一经售出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为签订合同

二个月内,培训内容为产品的操作使用与维修保养,培训期限每期计 7 天。

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

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8.7 备件供应必须保证产品优质备件,并优先保证本车用户需求。

8.8 随 车 文 件

投标方所交随车文件不应少于下表所列清单

消防车随车文件清单

序号

数量

备注

7

汽车底盘使用操作维护保养说明书

2 份

8

汽车底盘随车配件清单

1 份

9

汽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1 份

10

消防车整车使用说明书

1 份

11

消防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1 套

122

12

消防车整车随车配件清单

1 份

8.9 随车器材

投标方所报随车器材不应少于下表所列清单

消防车随车器材配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随车工具

1

2

备胎

1

3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

8 公斤

4

内六角扳手

1

5

液压系统易损件

1

6

垫板

4

7

吸水管 2 米

4

DN150

8

滤水器

1

FLF150

9

外供泡沫Φ50X5m 水带和扳

1

两端带 50 插入式接

10

气动阀门手动应急扳手

1

11

ABC 扳手

2

12

消防水带 16 型

4

Φ80X20M

13

消防水带 16 型

4

Φ65X20M

14

异径接口 80/65

2

65(雌)×80(雄)mm

123

15

异径接口 65/80

2

80(雌)×65(雄)mm

16

泡沫炮头

1

17

十子启

1

18

三分水器

1

80×65 mm 插入式

19

压杆式油枪

1

20

地上消火栓扳手

1

21

地下消火栓扳手

1

22

出水口橡胶密封圈

10

23

片式熔断器 2A

4

24

片式熔断器 5A

4

25

片式熔断器 10A

4

26

片式熔断器 20A

4

27

片式熔断器 40A

4

28

0 形圈 115X3.55

2

29

泡沫外吸管总成

1

30

液压系统易损件

1

31

水带挂钩

4

32

水带包布

8

33

开关直流水枪

1

34

直流开花水枪

1

8.10 运输、交付与风险责任

124

8.10.1. 中标人须负责本项目下全部消防车辆(含高喷消防车、重型泡沫

消防车、气体防护车)的运输工作,将车辆安全、完好无损地运送至招标人指

定的厂区交货地点,完成车辆交付。

8.10.2. 运输全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

保险费、路桥通行费、税费、合规检测费等,均由中标人全额包干承担,招标

人无需就本运输事宜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

8.10.3. 在车辆按合同约定完成交付、招标人验收合格之前,运输及装卸

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车辆毁损、灭失、损坏、交通肇事、第三方索赔、行政违

法处罚等全部风险、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若因此给招

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8.10.4. 中标人须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相应道路运输资质的单位及人员实施运

输,使用符合安全规范的运输工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

章及强制性标准,确保运输全程合法合规。

1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2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2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30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31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32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133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34

135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3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3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8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39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0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1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2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43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44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5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6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7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8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49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0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1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52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举 高 喷 射 消 防车 和 重 型 泡 沫消 防 车 车 体 设计合理性

具有(数量)个有效数据:1.数据名称,合理性原因等2.数据名称,合理性原因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举高喷射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罐体总载液量

举高喷射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罐体总载液量有效数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举高喷射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具有(数量)个有效数据:1.数据名称,合理性原因等2.数据名称,合理性原因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举高喷射消防车重要配件产地

具有(数量)个有效数据:1.数据名称,配件产地等2.数据名称,配件产地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举高喷射消防车工作高度

举高喷射消防车工作高度有效数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重型泡沫消防车泡沫最大射程

重型泡沫消防车泡沫最大射程有效数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

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气体防护车质保期

可提供( )月质保服务,高于 24 个月质保期( )个月。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9

举高喷射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赠送设备

1.向招标人提供的举高喷射消防车车辆,有( )种设备可赠送,分别是:2.向招标人提供的重型泡沫消防车车辆,有( )种设备可赠送,分别是: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

气体防护车赠送设备及车辆参数

向招标人提供的气体防护车,有( )种设备可赠送,分别是: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53

11

售后服务总体方案及保障措施

根据各投标方售后服务总体方案进行描述,并承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54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55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6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7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中新能化消气防车辆总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含税总价

备注

1

阜新公司消气防专用车

辆项目报价

2

多伦公司气防车辆项目

报价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13%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交货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 1 号甲方厂区指定位置、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淖尔镇盆窑村。

158

投标人名称:_____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59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消气防专用车辆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

单价

含税单价

不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增值税税率(%)

备注

60米及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

1

13%

二 辆重型泡沫

消防车

1

13%

三 气体防护车

1

13%

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1

13%

合计

1.2.2.2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体防护车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

单价

含税单价

不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增值税税率(%)

备注

一 气体防护车

1

13%

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1

13%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