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催化剂生产项目脱硝催化剂物流运输项目年度长协】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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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202604NHWLYS-F001

(环境公司)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

装备催化剂生产项目脱销催化剂物流运输

服务年度长协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4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催化剂生产项目

脱销催化剂物流运输服务年度长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催化剂生产项目脱硝催化剂物流运

输项目年度长协已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

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4NHWLYS-F001

2.2 项目名称: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催化剂生产项目脱

硝催化剂物流运输项目年度长协

2.3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淮安市盱眙县枫杨大道 8 号

2.4 建设规模:40000m³/年

2.5 计划工期:合同有效期 2 年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板式脱硝催化剂物流运输服务采购,具体分为脱硝

催化剂成品运输和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合同有效期 2 年。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

催化剂成品常规尺寸:2000mm*1000mm*1684mm,常规重量:约 1200kg/个,货物

属性:普通类货物(脱硝催化剂成品不允许堆叠运输,废旧催化剂可堆叠运

输);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废旧脱硝催化剂为危废类货物(HW50),运输豁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7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 1 项汽车运输或物流服务业绩。投标人

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

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8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3 月 17 日

至 2026 年 0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9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536 号&江苏省淮安市盱

眙县经济开发区枫杨大道 8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40

联系人:秦晓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qinxiaoming@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10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

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单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

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

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B 座 4 层送达邮编:100040送达联系人:秦晓明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

额 及 账 户 详 见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

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

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

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

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

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

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

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

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

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

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

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

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

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

等,

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

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

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

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

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

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

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

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

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

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

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

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

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

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

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

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

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

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

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

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

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

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

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

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100 万元(每厂各 50 万元),最高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21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22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3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4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5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6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27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8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9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0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31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32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33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

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由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

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4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3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6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7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8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9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40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2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40%

20%

40%

43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5 分;投标文件逻

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5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3 分;

5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

50 人,得 5 分;

10<人数<50,得 4 分;

人数≤

10 人,得 3 分。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

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

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4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5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服务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内容详尽,考虑全面、合理(9≤得分≤10);内容比较详细,合理(7≤得分<9);内容简单,合理(6≤得分<7);

4

运输服务车辆配置

15

投标人自有车辆数量 台,用于本次招标的车

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数量最多(得分 15);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数量优于要求(11≤得分≤14);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数量满足要求(9≤得分<11);

5

从业人员配备情况

15

5.1

从业人员数量、资格情况

10

证件齐全,人数最多,得 10 分;证件齐全,人数优于要求,得 8 分;证件齐全,人数满足要求,得 6 分;

5.2

从业人员年龄

5

年龄 30-45 岁,占比最高得 5 分;按照排序第

2 名得 4 分;其他得 3 分。

6

运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0

运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运输服务方案完善、合理,针对性强(9≤得分≤10);运输服务方案满足要求、合理(7≤得分<9);运输服务方案基本满足要求,比较合理(6≤得分<7);

7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0

运输服务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重点、难点分析细致,措施完善、合理(9≤得分≤10);重点、难点分析满足,应对措施合理(7≤得分<

46

9);重点、难点分析简单,应对措施基本合理(6≤得分<7);

8

进度计划及质量保障措施

10

运输服务进度情况以及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进度计划详尽,措施合理,针对性强(9≤得分≤10);进度计划满足要求,措施合理(7≤得分<9);进度计划比较简单,措施基本合理(6≤得分<7);

9

质量、安全、环保等保障措施

10

提供的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完备性和针对性。措施完善、合理,针对性强(9≤得分≤10);措施满足要求,合理(7≤得分<9);措施比较简单,基本合理(6≤得分<7);

10

服务承诺

5

服务承诺及服务响应情况服务承诺内容详细,服务响应积极迅速(得分5);服务承诺满足要求,服务响应良好(得分 4);服务承诺比较简单,基本满足要求(得分 3);

合计

100

47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P2+P3+P4+…+Pn-1)/(n-2)};(n≥7)】4.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48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9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0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51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53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54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

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55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

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6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

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57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

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

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8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承包方服务期间应遵守发包方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并与发包方签订安全协

议,安全事项以安全协议为准。

承包方服务期间应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管控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修订。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9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

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60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61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

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

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

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

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62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63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

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物流运输服务合同

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分为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和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两

种,针对两种类型分别签订合同。同时,每种类型合同分别与大唐南京环

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此项目共签

订 4 份合同,合同签订有效期为两年。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服务年度协议

2.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年度合同

65

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服务年度协议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

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合同条款》应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的序号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1.1.2.3 承包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66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两年。

1.1.4.2 进厂日期: 年 月 日 。

1.1.4.3 离厂日期: 年 月 日 。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单价

正常车辆需求

17.5 米车型运输单价 /公里。

13.75 米车型运输单价 /公里。

9.6 米车型运输单价 元/公里。

押车费: 元/车/天。

以上报价包括从发货点到收货点之间发生的任何费用。已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装卸协助、

包装加固、保险、税金、管理费、利润等承包人完成本合同义务发包人应支付的全部费用。除合同明确约定的押车费外,发包人无需就本合同项下运输服务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计算方式:单个项目发运费用=单价*单车公里数*总车次+押车费(若有)物流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双方交接的客户签字盖章《成品发货签收单》为准。运输货款

采用月结模式进行操作,当月 25 日前对账完毕。承包人在次月 3 日前将发票(税率为 9%的增值税发票)送到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发票后 60 日内以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物流服务费用。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出台税率调整政策,则按照新税率进行结算,并相应调整结算价款。

双方转账方式和联系人如下:

发包人

承包人

开户银行:帐号:财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67

税务识别号

承包人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负责,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发包人。以东方财富网江苏地区 0 号柴油投标截止日当月柴油均价_____元/升为基准,协议签订

后,每个月调整一次,燃油价格政策性调价(月平均价)范围与基准价相比幅度超过±10%,则运输价格相应调整±3%。该调整于月度平均油价变动超过阈值的次月 1 日起自动生效,无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1.7 项目概况

1.1.7.1

依据本协议,承包人将为发包人提供货物上门接收、运输、配送、代理保险、区

域配送等物流服务。

1.1.7.2

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与附件中的有关内容相冲

突,则应以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为准。

1.1.7.3

双方在物流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单据必须服从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基本原则和

要求,如有冲突,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上所列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准。如确需有所变更的,双方

应当经授权的代表另行签订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68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并按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合同生效。

1.6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7 知识产权

1.7.1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发包人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

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7.2 发包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承包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

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承包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

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发包人概不负责,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8.6 所有从本合同范围内获得的商业数据都将被甲、乙双方视作机密,都不应在本合同之

外使用,也不应泄露给第三方人员(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应承担相应损失外,还应当承担 10 万元的违约金。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69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料的真

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权利和义务

2.8.1 发包人的主要权利

2.8.1.1 发包人有权利要求承包人按照提前约定的货物种类、数量、发运方向和时限等提供物

流服务。

2.8.1.2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期及时反馈其交付承包人货物的信息状况。

2.8.1.3 在承包人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发包人既定要求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提出改

进意见,在发包人要求的改进期限内,承包人服务质量达不到发包人既定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解除

协议。

2.8.1.4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服务进行考核。

2.8.1.5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就针对发包人的服务进行管理,有权对为发包人服务的运输车辆

进行跟踪查询。

2.8.1.6 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产生货损货差的赔款及相关罚款后,可以要求承包人另行支付

或直接从物流服务费中扣除。

2.8.2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2.8.2.1 发包人确保交予承包人配送的货物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8.2.2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货物价值声明表》,保证交与

承包人的货物与明细表所列数据一致。如货物种类或声明价值发生变化,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

2.8.2.3 发包人应按时向承包人支付物流服务费用。

70

2.8.2 承包人的主要权利

2.8.2.1 承包人所提供的服务仅限在物流服务范围内(含货物上门接收、运输、配送等),不

承担因发包人货物质量原因引起的服务责任。

2.8.2.2 承包人有权按照双方的结算规定按时向发包人收取物流服务费用。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1.10.1 承包人提供的物流服务为门到门服务,即承包人从发包人交货地点将货物配送到发

包人指定的城市及接收地点签收为止,承包人应针对项目实际,制定稳妥的运输方案。

3.1.10.2 发包人发运日期(不含发运日期)前 8 小时向承包人提供货物运输的相关资料与要

求(内容包括发运地点、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货物价值、运输服务方式、收件人全称、

地址、联系方式),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预告承包人。

3.1.10.3 发包人在发运前 2 小时将发货指令(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下达给承包人,

并电话通知承包人加以确认。为使计划发运有序进行,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下达的发货指令后 3 小时

内回复,如承包人未回复,发包人视为承包人收到,由此而产生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71

3.1.10.4 承包人所派车辆和司机必须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车辆性能必须良好,

车厢内必须干净、干燥、无异味,平整而不能有明显的凸出物体,能适合发包人的货物运输要求。

运输里程超过 800 公里以上,单车需配备不少于 2 个司机。

3.1.10.5 承包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发包人交付运输、中转的货物。

3.1.10.6 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反馈有关货物接收、签收等信息,并保证反馈的信息与实际

情况相符。

3.1.10.7 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货物错运到目的地或收件人,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应

以最快的速度无偿运到发包人指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件人,履行发包人所要求的货物签收手续。

3.1.10.8 承包人在运送过程中出现的货物损坏,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有义务按

发包人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1.10.9 如遇突发事件影响承包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承包人需及时向发包人沟通有关详

情,并与发包人协商解决办法。

3.1.10.10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书【运输车辆要求及管理】和【运输车辆包装要求】的

全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规格(自有 17.5 米车辆不少于 10 辆,且满足国家最新排放标准)、

车辆设备(倒车雷达、声光报警、全程定位跟踪系统)、进厂管理(时速、安全告知、劳保用

品)、装车作业(加固、打钉、苫盖)、在途管理(跟踪频次、异常报告)、送达卸货等。技术规

范书的上述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10.11 承包人保证其指派的驾驶员、现场作业人员已充分知悉并承诺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书

中关于安全操作、劳保穿戴、厂区行为规范等全部规定。因承包人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引发的罚款、

事故责任及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合同执行结束,双方权利义务处理完

毕后

60 天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2.3 本合同签订后 14 个工作日内(双方均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 100

万元(每厂各 50 万元,每份合同各 25 万元)的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的独立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为央企及央企控股企业,则必须提供履约保函)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额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视为拒绝履行本合同,发包人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根据大唐集团相关规定将中标单位列为失信人,并上报大唐集团黑名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到期之

日起 60 天内失效履约保函或退回履约保证金。如果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3.2.4 合同期内承包方拒不履行合同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发

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发包方有权通过履约保函向开具保函银行索赔,亦可从未结算合同款项中没收等值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2

3.2.5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 14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至原金额。逾期未补足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73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7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熟

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开

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4.1.1 本合同有效期 2 年。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4.1.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承包人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发包人有权

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选定新中标人,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新中标人的交接工作;如承包人因自

身原因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待发包人重新招标选定新中标人,并与新中标人完成交接后方可

终止。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2.3 服务内容:

4.2.3.1 运输方式与车型要求:公路运输(门到门)。承包人须采用符合发包人需求车辆进行

运输,其中,运输的主力车型为 17.5 米长 3 米宽的平板车(前段平台要求长度在 4 米),承包人保

证发包人每车至少装 24-25 个催化剂成品。此外,根据发包人需求,承包人还须提供 13.75 米长 3

米宽的平板车型与 9.6 米车型作为配合。所有技术指标应同时满足公路运输的要求,运输严格按照

承包人提供的运输技术规范执行。

4.2.3.2 提货时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提货。承包人保证承运货物完好无损,安全、

及时到达。

4.2.3.3 货物启运前,由发包人提前 4 小时前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做好运输准备工作。货物

装车启运前,承包人对货物外包装进行验收,一切情况正常的前提下,承包人需要随车配备 2 名以

74

上人员协助发包人装货,承包人人员需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中所列固定,捆扎,防雨等技术标准执

行,否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4.2.3.4 货物到达发包人指定地点后,承包人负责车辆定位、卸绳,由 收货人 负责卸车(车板

交货),卸货过程中由卸货方原因造成的货损与承包人无关。

4.2.3.5 货物配送时间以发包人将货物装车完成开始至收货人签收时间止,计算公式为:时限=

公里数/60+休息时间(每行驶 4 小时休息 1 小时)。

4.2.3.6 在承包人及时派出车后,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延误和损失,承包人在第一时间通知发包人并出具由不可抗力发生地政府证实的有效证明后可不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但货物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因承包人未能及时通知造成损失的扩大,扩大部分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2.3.7 甲乙双方以《成品发货签收单》(一式四联)(附件 1)作为双方发货的交接凭证。4.2.3.8 承包人与收件人交接时应以货物完好为最终交接标准,承包人不负责货物除运输损坏

的质量及货款方面的责任。

4.2.3.9 货物到达发包人指定地点后,由收货人进行验收并在《成品收货签收单》上签字盖

章。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

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承包方服务期间应遵守发包方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并与发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安全

事项以安全协议为准。

承包方服务期间应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管控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修订。

7. 支付

75

7.1 付款方式

物流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双方交接的客户签字盖章《成品发货签收单》为准。运输货款采用

月结模式进行操作,当月 25 日前对账完毕。承包人在次月 3 日前将发票(税率为 9%的增值税发

票)送到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发票后 60 日内以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物流服务费用。如在合同

执行过程中,国家出台税率调整政策,则按照新税率进行结算,并相应调整结算价款。

7.2 结算

7.2.1 甲乙双方以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成品收货签收单》作为结算凭证。

7.2.2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货物需要发运后更改配送地址或其它原因造成重复配送,费用应按实

际承运成本计算物流运输费用,并由发包人书面确认。

8. 保险

8.1 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

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

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8.3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以承包人的名义进行投保,保险受益人为承包人,保险费已包含在

物流服务费当中。

8.4 承包人接受本合同项下承运货物后、送达发包人指定地点前或指定地点时,承运货物

发生毁损或灭失,承包人应当按承运货物的实际价值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赔偿货物损失

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并免收本车次的全部运费。

8.5 承包人投保的货物运输保险需不低于货物价值的 110%,并需将保险合同或单据的复

印件提供至发包人,另:如发包人需要,承包人应配合提供针对发包人货物运输的保险单据或

相关证明。

8.6 如因承包人未按协议约定投保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理赔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相应

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76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60 天或累计超过 8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

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60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9.5 免责条款

77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发包人货物损失或不能按时送达目的地,承包人不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外的

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发包人:

9.5.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

9.5.2 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收件人的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失。

9.5.3 国家机关行使职权而造成的货损、货差或司法扣押(非承包人原因)。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78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除发包人特殊要求外,承包人提供的 17.5 米和 13.75 米长车辆必须全部为 3 米

宽的车型(前段平台要求长度在 4 米),如承包人提供的车辆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按照车辆未到场进行考核),也有权解除本合

同。

10.2.2.2 承包人保证所盖雨布质量完好,不能出现破漏情况,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

同,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同时承担相应责任(货物受潮照价赔偿)。

10.2.2.3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运输技术规范执行,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0.2.2.4 承包人结算货款时需提供发票﹑费用明细﹑《成品收货签收单》等相关单据,

如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者,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如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

导致错过当月付款期的有承包人自行承担。

10.2.2.5 承包人迟延交付本合同项下承运货物的,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

计算方法为每迟延 1 小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计时按发货通知后应到厂

时间计算)。

10.2.2.6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配载的,配载车辆运费发包人不予支付,因此导致

货物未按时送达的,根据 9.5 条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 20000 元罚款。

10.2.2.7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车辆调度至发包人工厂,非承包人原因未完成装货发运,

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每车每天 1000 元。

79

10.2.2.8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车辆运输送达目的地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时卸货超过

承包人承诺延迟时限 小时的,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照押车费标准按天进行结

算。

10.2.2.9 承包人未按招标要求,响应接发货通知后 小时内安排车辆到厂的,每延迟一

小时到厂考核 200 元。

10.2.2.10 承包人到厂人员违反发包人安全规定的处以 200 元/次罚款。

10.2.2.11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响应发包人运输要求,或无理由拒绝运输的,经发包

人书面要求整改仍未改正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将相关项目委托第三方运

输,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0.2.2.12 承包人在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累计达三次以上(包含本数)的,发

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承包人还应承担响应批次运输货物价格 20%的违约金。

10.2.2.13 承包人在承运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工伤事故的,由此引起的损失和相

应的赔偿责任,均有承包人独立承担,与发包人无关。若发包人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承

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费用。

10.2.2.14 承包人违反技术规范书中任一规定的,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纠正。若因同

一事由被处罚超过三次,或拒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

任。

10.2.2.15 承包人未按技术规范书进行货物加固、苫盖等操作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当场

整改。若承包人拒绝整改或同一驾驶员/车辆累计出现两次以上包装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拒

绝该车辆承运,并按照 1000 元/车次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因此造成发运延误的,按

10.2.2.5 条(延迟到厂)和 10.2.2.9 条(延迟响应)合并处罚。

10.2.2.16 在途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技术规范书所列异常情况(如故障、事故、极端天气

等),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报告或未按要求提供照片、证明材料的,每发生一次,

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若因报告不及时导致损失扩大的,扩大的损失部分由承包人

承担。

10.2.2.17 货物送达后,因现场卸货延迟产生押车费的,承包人应在押车事实发生后 3 个

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确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该笔费

用。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80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

①承包方若私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发包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终止合同。

②承包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科根据项目实际举例】,发包方有权拒付合同

价款并终止合同。

③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和造成的相应损

失。

④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终止:

a)

合同期限届满;

b)

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发包方要求整改累计三次以上且拒不整改的;

c) 承包方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形。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60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81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

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向发包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若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双方盖章后成立,自承包方缴纳履

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4)技术规范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当本合同与技术规范书发生冲突

时,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5)合同届满前发包方通过招标选定新的中标人;在发包方与新终边人合同生效前,承包方

必须保持正常的服务,直至新的服务方进入接收完毕为止,否则相应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6)成品物流运输技术规范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时,按较高的要求执行。

7)本协议一式 肆 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协议有效期自

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8) 除了协议签订主体双方的重组、合并,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

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如有转让,另一方仍可依据本条款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义务并赔

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本协议的变更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未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

及附件的任何条款不得变动。

10)本协议可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发包人有合理理由,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如果承包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本协议附件及双方之间存在的其他法律文件中的有关

规定,且承包人未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后的

30 天内以令发包人满意的方式补救该违

约或不履行,则发包人可自主决定终止协议,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本协议终止,验收合格后,发票后 60 天支付,发包人应按照双方结算规定就承包人已

提供的物流服务向承包人支付相关费用(现金或银行承兑)。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83

保函(履约、质量)要求: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预估)总价款的 5%(工程类为 3%),即****元,币种为人民币(履约

保函的金额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保函必须为发包人指定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受中国法律管辖,争议解决地为发包人所在地

地方法院。

发包人指定银行目录:6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保函中必须独立于合同,担保人的付款义务不受本合同项下任何争议或索赔的影响。担保人的

付款义务仅取决于保函条款的满足;保函中必须清晰注明为“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即,发包人索赔仅需提交发包人签署的书面索赔通知。

保函中必须清晰注明索赔文件提交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合同约定填写,必须覆盖合同约定的全部质量保证期或履

约期,避免模糊表述,如工程完工后一年。)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延期,直至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表示无需再延期为止。

质量保函必须将质量说明(包括性能指标、使用方法、维护要求等)作为附件,质量说明不得

低于合同约定;质量说明与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买方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招标(合同)编号:买方: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

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的纪检

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

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

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84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

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招标代理

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

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纪检监

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

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标;对

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85

附件一、成品发货单

成品发货单

单号:

项目号:

数量:25

编号

数量 模组编号 编号 数量

模组编号

1

14

2

15

3

16

4

17

5

18

6

19

7

20

8

21

9

22

10

23

11

24

12

25

13

收货方

收货地址

收货联系人

送货人

收货人签字:

提货时外包装完好无损

提货人签字:

承运商:

林 提货人电话:

车牌:

发货人:

发货时间:

发货方: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36号联系人:

承运方:地址:联系人:

平 板 式 脱 硝 催 化 剂

到货时间:

大 唐 南 京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Datang Nanj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 Ltd

大 唐 南 京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Datang Nanj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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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年度合同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

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合同条款》应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的序号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1.1.2.3 承包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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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两年。

1.1.4.2 进厂日期: 年 月 日 。

1.1.4.3 离厂日期: 年 月 日 。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年度长协项下各具体项目运输距离按照百度地图

推荐里程进行结算,年度长协单价为 17.5 米车型 元/公里;13.75 米车型 元/公里;

9.6 米车型 元/公里;装卸费 元/车;押车费用 元/天/车。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1.7 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废旧催化剂

货物属性:

危险废弃物(HW50 或 9 类)

运输起点:

各电厂/项目部现场

运输终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大唐科技园再生仓库/江苏省淮安市盱眙

县经济开发区枫杨大道

8 号

接收单位: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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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确认,其已充分了解本合同项下承运的

“废旧催化剂”虽按普货运输,但其来源为危

险废物。承包人保证其自身及所安排的运输车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从

事此类货物运输的全部资质、条件和能力,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并按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合同生效。

1.6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7 知识产权

1.7.1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发包人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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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7.2 发包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承包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

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承包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

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发包人概不负责,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料的真

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委托运输的货物(属于 HW50)属于危险货物类别,每个项目运输前,发包人向承

包人提供内容详实、数量准确的委托运输资料,包括装卸货地点、货物数量、货物体积、重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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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要求、联系方式、特殊要求等内容,以便承包人安排合适的运输车型,制定合适的装车运输方

案。

(2)发包人应尽可能提前告知承包人本次承运货物可能造成货物损失的不当操作,或后续可

能出现的特别注意事项。

(3)配合承包人协调装卸货事宜,跟踪落实装运货情况,并保证不混有未列入合同的其它危

险废物(特别是易燃、易爆及放射性多氯联苯以及氰化钾等危险剧毒物质)。承包人接到发包人装

货通知后,3 日内安排车辆装运,由于发包人原因装货计划有变化而造成承包人跑空车的损失由发

包人负责补偿,补偿标准按照本合同押车费用计费。

(4)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装车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

(5)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运输车辆、装货、在途运输、卸货、包装等进行管理,承包人应按

照发包人相应管理要求进行运输、包装、装卸货等。

(6)发包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等资料,承包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7)本合同有效期内,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承包人需

采纳并执行。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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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1.10.1 本合同签订后 14 个工作日内(双方均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

100 万元(每厂各 50 万元,每份合同各 25 万元)的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的独立履约保函或履约保

证金。(若承包人为央企及央企控股企业,则必须提供履约保函)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

额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视为拒绝履行本合同,发包人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根据大唐集团

相关规定将中标单位列为失信人,并上报大唐集团黑名单。

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到期之日起 60 天内失效履约保函或

退回履约保证金。如果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

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3.1.10.2 承包人需具备符合本合同约定运输货物的有效货物运输资质,并确保承运发包人货

物的运输车辆、运输人员均具备相应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承包人须针对发包人各项目所在地地方

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提前做好相关的网上/现场备案,配置各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合格监控/监管仪

器等,确保发包人的项目运输时限要求不被影响。

3.1.10.3 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需经发包人核实,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

3.1.10.4 承包人负责购买货物的运输保险,承担货物从出发地到安全送达目的地之间风险的

全部责任,承包人应成立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3.1.10.5 承包人全面负责产废地运输货物的装卸及常规包装,必须将货物用雨布密封(防雨

防洒落),标识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制定的相应的技术要求。

3.1.10.6 承包人承担该批货物从出发地至目的地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承包人需对承运货

物购买环境污染治理、修复等相关保险,以承担运输工具突发状况造成环境污染的治理修复等费

用。

3.1.10.7 承包人负责将运输货物及随车资料(如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等资料)及时交到接收

单位指定地点及联系人。

3.1.10.8 承包人安排派出车辆前,应当提前将所派车辆及人员名单书面告知发包人,每辆运

输车辆装车完毕后,均需拍照存档(照片需可见车牌号),并传给发包人指定联系人。

3.1.10.9 承包人在承运过程中应做好货物的防散落、雨淋、渗漏等工作。

3.1.10.10 承包人负责运输过程中所需所有手续的申报、办理,发包人予以必要的配合。

3.1.10.11 承包人在项目现场装货时,必须确保车辆载重限额范围内选用最优方案确保满载。

承包人收到每个项目运输通知后,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反馈该项目废旧催化剂装载方案及预计运输车

次,发包人根据该项目催化剂尺寸信息进行复核,双方达成一致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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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12 由于承包人在项目所在地协调装货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装车造成的跑空车或者空置

等待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1.10.13 承包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方式扣留发包人的货物,否则,

承包人应按照扣留货物价值的 2 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由此产生的相应环保责任、法律责任、经

济责任也由承包人承担。

3.1.10.14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装卸要求及满载标准】执行。

承包人提交的装车方案经发包人项目经理确认后,即成为双方履行的依据。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

意,擅自变更装车方案导致车辆未达满载标准(装车体量低于 85%)或无正当理由出现 2 次未满载

的,发包人有权按 10.2.2.12 和 10.2.2.13 条处理。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合同执行结束,双方权利义务处理完

毕后

60 天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2.3 本合同签订后 14 个工作日内(双方均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 100

万元(每厂各 50 万元,每份合同各 25 万元)的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的独立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为央企及央企控股企业,则必须提供履约保函)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额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视为拒绝履行本合同,发包人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根据大唐集团相关规定将中标单位列为失信人,并上报大唐集团黑名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到期之

日起 60 天内失效履约保函或退回履约保证金。如果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3.2.4 合同期内承包方拒不履行合同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发

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发包方有权通过履约保函向开具保函银行索赔,亦可从未结算合同款项中没收等值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2.5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 14 个

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至原金额。逾期未补足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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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2.5

安全保证。承包人需保证货物及时安全的送达到发包人,运输车辆在途需按照连续

行驶 4 小时需休息 1 小时执行。不得中途配货,不得“三超”,要求司机行驶路线为全程高速。

3.3.2.6

实效保证。承包人须满足发包人的实效要求。车辆全程高速行驶,时速为 60 公里/

小时,连续行驶 4 小时需休息一小时。长途运输要求运输车辆配备 2 名司机,交替驾驶。对运输车辆进行 24 小时跟踪定位管理,严禁驾驶人员中途偏离运输路线,长时间驻留。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7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熟

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开

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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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4.1.1 本合同有效期 2 年。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4.1.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承包人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发包人有权

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选定新中标人,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新中标人的交接工作;如承包人因自

身原因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待发包人重新招标选定新中标人,并与新中标人完成交接后方可

终止。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2.3 服务内容:

见本项目技术规范。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

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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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承包方服务期间应遵守发包方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并与发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安全

事项以安全协议为准。

承包方服务期间应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管控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修订。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承包人开具 9%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发票后 60 天内付清运输费

(现金或银行承兑 )。

7.2 结算

结算方式:单个项目运输费用=单价*单车公里数*总车次+装卸费+押车费用(如产生)。运输费用按项目开具发票,按月结算,承包人于每月 25 号前将本月完成运输的项目发票及完

成该项目运输的服务验收单交至发包人。

每辆运输车对应一份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包含运输货物信息及运输重

量,货物到达运输终点后,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经发包人确认盖章后,联单第三联交由承包人存档。

8. 保险

8.1 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

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

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8.3 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书要求,购买足额的物流责任险、环境污染治理及修复险。

8.4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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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60 天或累计超过 8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

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60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97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98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

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

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

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

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2.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力原因,承包人应在各项目双方约定的运输期限内

按发包人指示按时完成任务。如果逾期未到达(不可抗力除外),承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按本批次货物运费的

20%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当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2.5 承包人如将货物运错地点或交错收货人,应无偿将货物运输到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地。

由此造成逾期的,承包人应承担逾期未到达的违约责任。

10.2.2.6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运输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未反馈该项目废旧催化剂装载方案及预计

运输车次,且未给与发包人合理解释的,视为拒运,承包人应按照本批次货物运费的

20%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

10.2.2.7 承包人在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由发包人对货损进行价值评估,承包人

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还应承担本批次运输货物价格

20%的违约金。

10.2.2.8 承包人在承运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工伤事故的,由此引起的损失和相应的赔

偿责任,均有承包人独立承担,与发包人无关。若发包人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费用。

10.2.2.9 承包人应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若运输车辆因碰撞、泄漏、或火灾、爆炸等引

起环境污染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修复等所需费用。若发包人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费用。

10.2.2.10 若承包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车辆信息备案不全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不能及时完成

运输任务等,发包人将扣除该项目运输结算费用金额

10-15%作为罚款,由此造成运输任务不能完成

发包人被项目业主考核等致使发包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承包人还是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费用。

10.2.2.11 若承包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

2 次因车辆备案不全或者其他行为导致发包人危废

运输无法按时完成,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

10.2.2.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出现

2 次车辆未满载的情况且无合理解释,发包人有权拒

绝未满载车辆的费用结算申请或者直接终止本合同。

10.2.2.13 在车辆有效装载空间内,承包人须选取最优化配置方案,只要两层

/多层竖立叠放或

一层竖放一层倒放等方案高度不超过运输限高,就必须两层

/多层码放。承包人的装车方案须得到发

包人项目经理的确认且每辆车的装车体量必须大于

85%,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该车次的费用结算申

请。

99

10.2.2.14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有一方因违反协议中的条款而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

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和一方依据本协议有权解除协议的因素除外)。

10.2.2.15 承包人未按技术规范书【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车辆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如未加垫木方、

未用缠绕膜、未加盖雨布等),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渗漏、遗失、毁损的,承包人除按

10.2.2.7 条赔偿货物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修复、第三方索赔及行

政罚款等一切费用和责任。

10.2.2.16 承包人违反约定,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方式扣留发包人货物的,每延迟一日返还,

应按该批次货物总价值的

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留置期间发生的货

物毁损、灭失、泄漏等风险及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10.2.2.17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手续(技术规范书 2.2.1 条)。因承

包人原因(如车辆、人员资质不符、备案不全、配合不力等)导致危废转移手续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进而造成运输延迟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每延迟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

因此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如被项目业主罚款),承包人应全额赔偿。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

①承包方若私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发包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终止合同。

②承包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科根据项目实际举例】,发包方有权拒付合同

价款并终止合同。

③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和造成的相应损

失。

④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终止:

d)

合同期限届满;

e)

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发包方要求整改累计三次以上且拒不整改的;

f) 承包方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形。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60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00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01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

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向发包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若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双方盖章后成立,自承包方缴纳履

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4)技术规范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当本合同与技术规范书发生冲突

时,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5)合同届满前发包方通过招标选定新的中标人;在发包方与新终边人合同生效前,承包方

必须保持正常的服务,直至新的服务方进入接收完毕为止,否则相应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6)《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技术规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时,按较高的要求执行。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作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

9)协议签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 536 号。

10)发包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10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保函(履约、质量)要求: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预估)总价款的 5%(工程类为 3%),即****元,币种为人民币(履约

保函的金额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保函必须为发包人指定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受中国法律管辖,争议解决地为发包人所在地

地方法院。

发包人指定银行目录:6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保函中必须独立于合同,担保人的付款义务不受本合同项下任何争议或索赔的影响。担保人的

付款义务仅取决于保函条款的满足;保函中必须清晰注明为“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即,发包人索赔仅需提交发包人签署的书面索赔通知。

保函中必须清晰注明索赔文件提交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合同约定填写,必须覆盖合同约定的全部质量保证期或履

约期,避免模糊表述,如工程完工后一年。)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延期,直至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表示无需再延期为止。

质量保函必须将质量说明(包括性能指标、使用方法、维护要求等)作为附件,质量说明不得

低于合同约定;质量说明与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买方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招标(合同)编号:买方: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

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的纪检

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

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

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

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招标代理

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

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04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纪检监

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

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标;对

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105

10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10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

公司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要求、再生车间清洗完成后的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要求。中标人与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运输协议。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运输要求依据招标方货物的特性进行制定。1.3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承运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

标准执行。

1.4 所有文件中的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制。1.5 本技术规范书为运输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6 如未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视为承运方能全面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

各种要求。若有偏差(无论多少),承运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清楚的表示。

2.运输服务标准

2.1 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服务标准2.1.1 接招标方发货需求后,承运方需在 8 小时内响应并安排车辆到厂提货。承运

方可针对招标方的提货响应要求,制定优化方案并明确具体响应时间。遇紧急发货需求,承运方须无条件满足我方承运要求。承运方须确保通讯

24 小时畅通,所派运输车

辆需符合招标方要求。

2.1.2 承运方应为协议期内所有运输项目购买物流责任保险。2.2 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服务标准

2.2.1 承运方必须在招标方办理危废转移手续时,积极配合招标方提供相应备案资

料,招标方在完成所有危废转移联单手续后,提前 3 天向承运方提出运输需求,承运方需在 3 天内安排车辆到项目现场进行装货。

2.2.2 承运方应为协议期内所有运输项目购买物流责任保险。

3.保证

3.1 安全保证

承运方需保证招标方货物安全送达客户,运输车辆在途需按照连续行驶

4 小时需

休息

1 小时执行。不得中途配货,不得“三超”,要求司机行驶路线为全程高速。

3.2 实效保证值

承运方须满足招标方的实效要求。要求车辆全程高速行驶,时速为

60-80 公里/小

时,连续行驶

4 小时休息一小时。长途运输要求运输车辆配备 2 名司机,交替驾驶。

对运输车辆进行

24 小时跟踪定位管理,严禁驾驶人员中途偏离运输路线,长时间驻

留。

3.3 保证金提交3.3.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100 万元(两厂各 50 万),双方年度合同签订后 14 个工

作日内电汇至招标方账户,合同执行结束后

60 天内返还。

108

4.运输车辆要求及管理

4.1 概述

4.1.1 承运方须按照招标方要求对车辆进行管理。承运方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要安装

有倒车雷达、声光报警和全程定位跟踪系统,司机驾驶证必须与车型匹配,装运车辆需根据各省环保厅要求进行登记备案。

4.1.2 承运方需要满足自有 17.5 米、13.75 米及 9.6 米重型半挂运输车辆,其中

17.5 米车辆不少于 10 辆,且所有参与运输车辆均需满足国家最新排放标准。

4.1.3 承运方所有运输车辆需满足招标方的正常需求和指定需求要求。

4.2 进厂装货管理

4.2.1 承运方的运输车辆到目的地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小时。4.2.2 承运方运输车辆进厂前由发运方向承运方发放安全告知卡,告知入厂安全事

项、行驶及操作路线、厂内道路车速限制,要求运输司机随身携带安全告知卡,进厂车辆及人员禁止在厂区内吸烟、乱丢垃圾,不得进入与作业无关区域,须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安全帽、防砸鞋、防护手套等劳保防护用品(各类劳保用品均由承运方自备)。车辆须停放于指定装货区。装车作业由承运方全权负责,过程中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在装车区域随意走动,违者将依据我方相关管理规定处以 100 元罚款。

4.2.3 进厂后需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将车停在指定装货区,由物流装车人员装车,

装车过程中,除执行打钉作业及模块号码登记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禁止在装车白线区域内随意走动。叉车作业时禁止驶出该白线区域。

4.2.4 车辆移动需有专人指挥,确认待移动区域内无车辆、人员及障碍物后方可进

行。装车完毕后出厂,需注意避开下水道井盖等厂区设施,避免造成损坏。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运方作业人员承担,招标方不承担责任。

4.2.5 装车完毕后,司机需对货物进行加固,使用缆绳加固(每托货物需有两道缆

绳),缆绳与货物接触部位需加垫纸护角以保护货物。货物外围需加打工字钉,使之连接为一整体。

4.2.6 待缆绳加固及工字钉固定作业完成后,将车辆移至装货区外,进行苫盖雨布

作业。

4.2.7 雨布需加盖 4 层,最少保证第四层需使用厚苫布,最后用网罩罩住。保证货

物能够充分固定。

4.2.8 货物装车后必须采用托盘或木方隔离货物,方便卸货。4.2.9 车辆数量必须满足现场运输需求。

4.3 在途运输管理

4.3.1 车辆在途,要求承运方进行跟踪,每

4 小时为一个频次。

4.3.2 在途出现异常时需第一时间向承运方物流人员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

8 小时

内)。

4.3.3 在途车辆发生故障的。

8 小时内不能完成修理的。需紧急安排车辆进行驳

运,以保证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4.3.4 发生故障后第一时间将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报告物流人员(报告时间为

8 小

时内),并提供相关照片(照片需包括:车牌号、故障位置、货物包装情况以及驾驶人员面照)。

4.3.5 在途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行驶的(如:极端天气、堵车及其他不可抗因

素)。需第一时间提供相关照片(照片需包括:车牌号、异常情况、货物情况以及驾驶人员面照)。

109

4.3.6 在途发生交通事故的。需第一时间通知物流人员(通知时间为

8 小时内),

并提供事故现场照片(照片需包括:车牌号、事故现场、货物情况以及驾驶人员面照)。

4.3.7 事故发生后,需第一时间说明事故原因,并随时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随

后需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划分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3.8 事故车辆在

12 小时不能处理完成的,需紧急调车进行驳运。未发生货损的

紧急驳往客户,发生货损的驳回工厂进行维修或重新加工。

4.3.9 发生货损后,由招标方进行货物价值评估,并据此要求承运方进行赔偿。

4.4 送达客户卸货管理

4.4.1 司机将货物送达现场后,询问卸货人具体的卸货地点,不得随意打开包装。

待确认具体的卸货地点后将包装打开,配合现场人员卸货。

4.4.2 在包装打开后,不得移动车辆。4.4.3 货物送达现场后,如现场收货人发现货物有问题,需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在

得到处理后方可离开,不允许出现司机离开后汇报。

4.4.4 货物在现场出现异常,需第一时间拍照(照片包括:损坏处、模块框编

号),并及时报告给物流人员(汇报时间为

24 小时)。

4.4.5 如出现司机离场后汇报货物异常的,由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4.4.6 安全妥投后需在一周内将回单返回我司。4.4.7 因项目现场临时、突发情况,个别项目可能出现延迟卸货的情况,承运方须

针对延迟卸货制定应对措施并明确最大延迟时限。超过承运方承诺最大延迟时限后,按照押车费标准按天进行结算。

5.运输车辆包装要求

5.1 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车辆包装要求

5.1.1 物流员在装货时,需司机对货物进行工字钉连接,使其连为一个整体。5.1.2 装货的方式为每车装载 25 个模块,每排装载 3 个模块,模块之间需使用工字

钉进行连接,高位板装载

2 排,共 6 个模块,需使用工字钉连接为一整体。低位板装

6 排。

5.1.3 装车完毕后,物流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漏打现象。如没有漏

打现象,则要求司机进行加盖雨布。如存在漏打现象,则要求司机将工字钉补打后再进行加盖雨布。

5.1.4 打钉无异常要求司机进行打绳,打绳每个成品货物需两道,绳与货的接触面

需有护角进行防护。打绳后需使用紧绳器进行紧固。

5.1.5 打绳完成后进行雨布加盖操作,第一层和第二次为防雨塑料布,第三层为隔

热防火后占布,第四层为防雨封顶,最后使用网绳将整车覆盖。

5.1.6 车辆包装完毕后,物流人员进行检查,符合规定的车辆予以放行。不符合的

要求其进行整改。符合包装要求的车辆进行发车。

5.1.7 承运方在招标方原有包装方案的基础上,可提出包装优化方案。

5.2 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车辆包装要求

5.2.1 通常情况,招标方对货物常规包装要求如下:承运方在装货时,废旧催化剂

必须加垫木方,以便货物到达时安全卸货。装车完成后,需对货物进行加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跌落,打绳完成后进行雨布加盖操作,做到防雨、防渗漏、防遗撒漏、防雨措施。

110

5.2.2 若有个别项目要求进行特殊包装,招标方、承运方双方提前沟通确认好包装

要求及增加费用,具体要求招标方应在该项目订单中书面告知。

5.2.3 废旧催化剂装车前需用缠绕膜包装。5.2.4 现场出现的一切其它问题均由承运方负责。

6.应急预案

6.1 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应急预案

6.1.1 复杂环境运输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应对冬季低温、复杂气候条件的反应能力,保障物流货物运输的安全性与

及时性,根据公司关于安全、健康、环保的相关要求制定的冬季安全保障措施切实的落实情况、结合作业规程、现场管理、主要设备设施、人员安全保障能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情况。根据招标方的运输安全实际,同时为了确保安全运输工作的更好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6.1.1.1 总则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品发货小组是招标方冬季安全工作实施主体

和责任主体。市场部、安全部负责督促指导,确保安全运输过冬,做到低温、严寒等极端恶劣气候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此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司成品货物运输冬季严寒地区风雪、冰冻等突发

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异常处理应急反应。

6.1.1.2 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灾情预警:物流人员负责灾情预警,根据天气预报和气温变化预测灾情发生趋

势,及可能对项目运营安全运输和从业务人员带来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

6.1.1.3 应急对策:在成品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极端天气,物流人员会第一时间向现场执行项目经

理,市场部领导,客户方,相关领导汇报情况。根据灾害预测预警并及时承运方提出应急对策建议和措施,或者制定针对性应急方案。

6.1.1.4 灾情事故报告:自然灾害造成异常情况发生后,承运方必须在

1 小时以内向我司物流人员报告异

常初步情况,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异常,及时有效地消除异常。物流人员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市场部,并协调承运方处理异常。发生特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异常内容主要包括:异常的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

采取的措施,人员、车辆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

6.1.1.5 工作目标:保证在异常情况处理的工作中,能在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听从工作布置。按

职责分工,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达到控制损失,从而减少货物损失的目标。

6.1.1.6 工作重点:在冬季保证项目运营的持续运输能力。提高项目运营中自然灾害预防工作能力提高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能力。6.1.1.7 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预案启动条件:凡车辆遇重大或较大风雪冰冻灾害,物流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应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预案启动方式:应急预案由物流协同承运方项目组项目经理启动。

111

6.1.1.8 恶劣天气行车安全事项大雾天气行车:在遇到大雾天气,车辆行驶正确使用灯光,保持前后车距;遇到大雾天气遭遇堵车,选择绕行至空旷安全地停车场或休息服务区后停车等

待;合理预估通行时间,及时报告物流人员,避免造成运输延误。

冻雨行车:随时关注气温下降情况,提高警惕;冬季选用雪地防滑胎,以及配备

防滑链等安全设备;易结冰路段减速慢行。阴暗的地方、桥梁、高架路及小路口都是容易结冰的地方,开车经过这些地方时,要格外小心,注意力集中,行车保持车距;

上坡时,必须与前车保持加倍的距离。万一爬坡时车轮因地上结冰而打滑,则可

在车轮前后撒些沙子或铺上毛毡,增大摩擦力。

发货前需苫盖厚毡布,护角处的捆扎绳索需绷紧,确保绳索不松动、不滑脱。托

盘间的固定钉需数量充足、牢固可靠,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不发生移位。

大雪路面行车:仔细观察周围车况,应循车辙行驶,遇可疑之处,应停车判明情

况后再通过,不可冒险。

冬季选用雪地防滑胎,以及配备防滑链等安全设备;避免跟车过近:由于冰雪路面的阻力很小,若跟车过近,当前车刹车时易造成追

尾,一般应拉开正常行驶距离

2 倍以上。

在冰雪道路上尽可能避免超车,若非超不可,一定要选择宽敞、平坦、冰雪较少

的路段,不得强行超车。

行车中应集中精力,尽量采用预见性制动和利用发动机的牵制作用减速,避免紧

急制动。

6.1.1.9 应急反应行动总体思路:

安全事故、

异常发生

现场情况通报

预估解决时间

可预估

Y

车辆放行

不可预估

确认人员、车辆、货

物损失情况

赶赴事故发生

地处理

确认人员、车辆、

货物损失情况

现场情况通报

与当地交管、运

政、路政联系

了解情况是否放行

缴纳一定保证

金后放行

Y

立即安排车辆

驳运货物

N

确保发运环节

准点

112

异常处理情况收集和报告:异常发生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核查统计损

失情况,并及时上报。

紧急处理行动:1、异常发生后,各部门立即协商汇总,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安全事故紧急

应对工作;

2、在道路遇冰雪封堵时,确保人员、车辆、货物安全,等待道路畅通后,安全及

时达到目的地;

3、所有人员在异常发生后,确保沟通顺畅,信息共享,第一时间将损失降低到最

小。

6.1.2 道路运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物

流结合道路运输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预案。

6.1.2.1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建设“平安运营”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

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6.1.2.2 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本预案适用于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和车辆在途损坏,需要联合相关承运方共同处理

异常,解决因车辆损坏和交通事故引起的实效问题。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

处置得当;依法办理,合理处置

6.1.2.3 指挥组织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处置机制,依法设立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类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6.1.2.4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车辆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和车辆在途损坏后,立即上报招标方,经招标方确认后启

动应急预案。

6.1.2.5 应急响应驾驶员现场处置方法: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现场保护。保护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

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并拍照留证。

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

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

113

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发生车辆损坏情况需有照片,因道路拥堵导致的运输时间延长也需有照片发回物

流专员处以留作备案。

6.1.2.6 分级响应机制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和车辆在途损坏,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则,由物流部门按照有关

规定,全面负责突发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6.1.2.7 指挥与协调启动预案。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和车辆在途损坏后,承运方应立即核实和确认,将

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或视情联络相关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人员,立即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

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处置工作。

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

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积

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6.1.2.8 总结评估。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和车辆在途损坏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应急行动的结

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

6.1.3 应急预案方案优化投标人在遵守招标方整体应急预案的思路和要求的前提下,可针对招标人项目特

点,制定优化的应急预案方案。

6.2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6.2.1 运输单位负责购买货物的运输保险,承担货物从出发地到安全送达目的地

之间的全部风险责任,运输单位应成立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6.2.2 招标方应明确所转移的废催化剂的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给现场救援工作

提出合理化建议。

6.2.3 招标方应积极配合运输事故的处理工作,跟踪事故处理情况,并督促事故

处理。

6.2.4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在第一时间准确向当地消防、运管、安监及运输单位

领导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人员伤亡等情况,运输单位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起动预案。

6.2.5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押运员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6.2.5.1 驾驶员立即拉紧手制动器,固定车轮,熄灭发动机报警。押运员根据所载

货物的性质,釆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2.5.2 指挥周围车辆及无关人员迅速离开,现场隔离 50 米范围禁止明火,防止

事态扩大;

6.2.5.3 疏散事故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发生;6.2.5.4 立即到路口设置警戒标志,并迎接救援车的到来。

114

7.运输货物描述

7.1 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货物描述

常规尺寸:2000mm*1000mm*1684mm常规重量:约 1200kg/个货物属性:普通类货物(不允许堆叠运输)货物图片:

7.2 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货物描述

货物名称:废旧脱硝催化剂货物属性:由再生车间清洗完成后的脱硝催化剂以及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

钛系催化剂。

8.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装卸要求及满载标准

8.1 废旧催化剂可双层或多层叠放运输,包括但不限于两层或多层竖立叠放和一层

竖放一层倒放等方式。

8.2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

(772-007-50)按普货运输,需要承运方将电厂拆卸下的废旧催化剂拉回招标方。

8.3 承运方在现场装货时,必须确保车辆载重限额范围内选用最优方案确保满载。

承运方收到每个项目运输通知后,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反馈该项目废旧脱硝催化剂装载方案及预计运输车次,招标方根据该项目催化剂尺寸信息进行复核,双方达成一致后执行。

8.4 在车辆有效装载空间内,承运方须选取最优化配置方案,只要两层/多层竖立

叠放或一层竖放一层倒放等方案高度不超过运输限高,就必须两层/多层码放,承运方的装车方案须得到招标方项目经理的确认且每辆车的装车体量必须大于 85%,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该车次的费用结算申请。

8.5 在协议期内,承运方出现 2 次车辆未满载的情况且无合理解释,招标方可以拒

绝未满载车辆的费用结算申请或者直接终止协议。

11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11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119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2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1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2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____年____月____日

123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4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

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

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

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

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

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

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12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26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28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29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0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31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32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33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34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5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36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37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38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9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0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1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2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43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44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45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46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7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服务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 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4

运输服务车辆配置

运输车辆配置共 台:证件齐全种类:

1 ;共 台;车况良好2 ;共 台;车况良好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5

从业人员配备情况

从业人员配置共 人:证件齐全,年龄30-45 岁人员占比 %专业:

1 ;共 人; 2 ;共 人;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6

运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服务方案: (简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7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难点 (简述)突

(简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8

进度计划及质量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简述)进度保障措施 (简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9

质量、安全、环保等保障措施

质量保障措施 (简述)安全保障措施 (简述)环保保障措施 (简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10

服务承诺

(简述)服务响应时间 (简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148

149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50

151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2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53

报价表汇总

单位:元

服务对象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一年含税总价

(元)

两年含税总价

(元)

1

脱硝催化剂

成品运输

1

2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大

唐(江苏)环保装

备有限公司

废旧催化剂

运输

1

一年合计总价: 元 ( 大写: 元整)

两年合计总价: 元 ( 大写: 元整)

备注:1.该表的合计总价为分项报价表 1 和 2 的总价之和,为评标总价。

2.本项目签订年度单价长协,具体项目以订单结算,公里数以百度地图推荐距离

作为结算依据。

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发票后 60 天结算(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4.税率:9%增值税发票;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出台税率调整政策,则按照

新税率进行结算,并相应调整结算价款。

154

分项报价表 1:脱硝催化剂成品运输报价单

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费用类型

装运数量

含税单价(每车/km/

元)

说明

17.5 米车型

25 个模块

该车型价格占比 90%

13.75 米车型

19 个模块

该车型价格占比 7%

1

9.6 米车型

9 个模块

该车型价格占比 3%

2

押车费用单价

________元/天/车

仅指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押车费,若因乙方在电厂协调装车不顺利造成的押车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综合单价合计:

17.5 米车型单价*90%+13.75 米车型单价*7%+9.6 米车型单价*3%=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 元 )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年度预估价格(A)

综合单价*预估车次 600*预估平均单车公里数 1200= 元

(大写: 元)

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年度预估价格(B)

综合单价*预估车次 100*预估平均单车公里数 800= 元

(大写: 元)

押车费用年度预估价格(C)= 押车费用单价 *预估所有车次累计押车天数 400

=

(大写: 元)

年度预估总价 D= A+B+C= 元(大写: 元)

两年预估总价 E= 2*D= 元(大写: 元)

备注说明:

1. 报价包含运输过程全部杂费、人员管理费、保险、简单包装费;

2. 押车费: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运输车辆被长时间占用、无法正常营运,时长超

过 24 小时后,开始计算押车费。

155

分项报价表 2:废旧催化剂普货运输报价单

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费用类型

车型

含税单价(元/公

里)

说明

17.5 米车型

13.75 米车型

1

运输费用

9.6 米车型

该报价为闭口价,包含运输过程全部杂费、人员管理费、保险、简单包装费

2

押车费用

_______________元/天/车

仅指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押车费,若因乙方在电厂协调装车不顺利造成的押车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装卸费

_______________元/车

1、发货地(各电厂/项目部现场)须乙方负责装车;2、收货地甲方免费卸货(若乙方未采用托盘或者木方隔离货物,则由乙方自行卸货)

综合单价合计:

17.5 米车型单价*90%+13.75 米车型单价 7%+9.6 米车型单价

*3%=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 元 )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度预估价格(F)=综合单价*预估车次 96*预估平均单车公里数 604

= 元

(大写: 元)

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年度预估价格(G)=综合单价*预估车次 12*预估平均单车公里数

1050

= 元

(大写: 元)

押车费用年度预估价格(H)= 押车费用单价 *预估所有车次总计押车天数 400

= 元

(大写: 元)

装卸费年度预估价格(I)=装卸费用单价*预估所有车次总计装卸车次数 100

=

(大写: 元)

年度预估总价 J= F+G+H+I

= 元

(大写: 元)

156

备注说明:1.江苏省省内外项目均有押车需求。

2.常规项目包装要求:必须采用木方隔离货物,方便卸货。

3.各车型所占比重说明:运输费包括17.5米、13.75米、9.6米三种车型,其

中17.5米与13.75米为主力车型,报价所占比重各为90%、7%;9.6米车型报价所占比重

为3%。

两年预估总价 K=2*J=

(大写: 元)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