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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660MW)超超临界一次
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
电机组新建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 EPC 总承包改造已由浙江省能源局项目备案 以(2307-
33*开通会员可解锁*-223541)批准,资金来自资本金+融资:30%+70%,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
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ZJTZ2J-S003
2.2 项目名称:(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
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 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4 建设规模:1320MW
2.5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 22+2 个月
2.6 招标范围:一套出力 16t/h 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以及能满足脱硫废水零排放系
统正常建设和运行所必备的所有设计(包括工艺、电气、热控、土建、地基处理、地下
设施、通风空调、消防及火灾报警、给排水、通信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
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不含 DCS)、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不含桩基施工)、项目管
理、设备监造、验收、培训、调试及试运行、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
期限内服务过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
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
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许可专业:水污染防
治工程)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
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10 年(合同签订日期 2016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脱硫废水零排放)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脱硫废水零排
放)已竣工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
容页)、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
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该合同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
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
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
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
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
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
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
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
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3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
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
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
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
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滨海第一大道 15-17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邮编:100040
联系人:李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 购 业 务 异 议 、 投 诉 路 径 : 登 录 大 唐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