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总院中南院热控所大唐河南区域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接口升级调试服务】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8
发布于
河南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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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总院中南院热控所大唐河南区域风电

场一次调频相关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招标文件

人: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

目录

总说明........................................................................5

第一章 招标公告..............................................................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

1.总则 ....................................................................18

2.招标文件 ................................................................24

3.投标文件 ................................................................25

4.投标 ....................................................................29

5.开标 ....................................................................30

6.评标 ....................................................................30

7.合同授予 ................................................................3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2

9.纪律和监督 ..............................................................33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3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价法).................................................35

1.评标方法 ..............................................................36

2.评标标准 ..............................................................36

3.评标程序 ..............................................................3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9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5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62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2

附件二:履约担保 ........................................................64

附件三:安全协议书 ......................................................65

附件四:中标单位(承包方)应执行的安全生产主要规定 ......................79

第二卷 技术文件..............................................................8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9

1.服务要求 ................................................................89

2.标准与规范 ..............................................................90

3.技术要求 ................................................................93

4.项目管理与组织 ..........................................................95

5.成果 ....................................................................96

3

第六章 其他资料..............................................................98

第三卷 投标文件..............................................................9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99

商务投标文件................................................................100

一、投标函 ...............................................................10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04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06

四、投标保证金 ...........................................................107

五、商务差异表 ...........................................................108

六、资格审查资料 .........................................................109

七、廉洁合同 .............................................................119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1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123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125

二、服务方案 .............................................................126

三、项目组织机构 .........................................................126

四、重点、难点分析 .......................................................126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26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27

七、服务承诺 .............................................................127

八、技术差异表 ...........................................................128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9

十、其他资料 .............................................................130

价格投标文件................................................................132

一、报价表 ...............................................................133

4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科研总院中南院热控所大唐河南区域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接口

升级调试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科研总院中南院热控所大唐河南区域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接口升级调试服

务已由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生产成本-技术服务成本-试验费,招标人为中

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41

2.2 项目名称:科研总院中南院热控所大唐河南区域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背孜乡井河口村瑞源风电场;河南省

商丘市睢县匡城乡创业风电场;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王岗镇梨园张村凯安风电

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蓝梦风电场;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吕潭乡杨村岗

村乐风风电场;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彭店镇明贤风电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杜关镇草店村牛岭风电场;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鞍子山风电场;河南省

洛阳市伊川县半坡镇何庄村荆山风电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李镇韦庄村郁山风

电场

2.4 建设规模:448MW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

6

2.6 招标范围:大唐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热控所承接了大唐河南区域风电

场一次调频改造工作,现需要对 10 个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相关的 AGC 和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进行采购。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1)对 AGC 通讯接口进行升级,满足与一次调频子站进行通讯和对风电场

出力协调控制的要求。

(2)对 PMU 通讯接口进行升级,满足与一次调频子站、调度主站进行通讯

和河南省调对一次调频数据上传下达的要求。

(3)负责 PMU 与调度主站的通讯调试,配合一次调频子站厂家完成与

AGC、PMU 和能量管理系统的通讯调试。

(4)提供一次调频试验配合服务,负责处理试验中暴露的本次升级服务问

题。

升级服务最终目标:

(1)与 AGC、PMU 系统分别建立良好的通讯连接;

(2)配合一次调频新增数据点表,实现调频功能所需所有测点信息的读写

功能;

(3)实现一次调频与 AGC 系统“同向叠加、反向闭锁”的协调控制功能;

(4)调频子站向 PMU 上传数据能够通过主站审核并配合完成主动测试试

验。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7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无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至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项及以上风电场一次调频技术服务或一次调频技

术改造服务相关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 无 。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合同文件,包括不限于合

同文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相关页等。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8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采购公告为准至

以采购公告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9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明理路 56 号中原金融产业园 13

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40

联系人:徐静榕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iujingli@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10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2019)、《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GB/T 40595-2021)、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中监能市场〔2025〕71 号)、河南能源监管办《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试行)》(豫监能市场[2021]114 号)、河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开展河南电网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改造的通知》(2021 年 7 月 9 日印发)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和地方电网对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的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

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合同单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xxxxxx 元。

2. 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应为银行电汇,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姓名、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6.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7.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8.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同时向其余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2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21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3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4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5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26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7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8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9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30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31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32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3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4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35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6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7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8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39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标因素

评标标准

1

评标方法

应答候选人排序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应答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响应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应答文

件格式”的规定

应答文件格式

符合“应答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应答人(如有)

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1

形式评标标准

备选应答方案

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应答方案外,应答人不得提交备选应答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资质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财务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业绩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1.2

资格评标标准

不存在禁止应答的情形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应答报价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应答内容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工期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应答有效期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应答保证金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标标准

服务方案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1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标的最低应答价法。评标小组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

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应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应答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应答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应答价相等时,应答报价低的优先;应答报价也

相等时,业绩多者优先。当业绩数量和应答报价均相等时,有效业绩中累计风

电场技术服务或技术改造服务相关业绩数量多者优先。

2 评标标准

2.1 初步评标标准

2.1.1 形式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标

3.1.1 评标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标。

有一项不符合评标标准的,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应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应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应答人书面澄清确认。应答人拒不澄清

确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应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应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应答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2 详细评标

42

3.2.1 评标小组发现应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应答报价,使得其应答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应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应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

该应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应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应答人对应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应

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应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应答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小组对应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

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小组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

明排序。

3.4.2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

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

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44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

自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

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

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

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

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45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46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

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

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

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

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

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

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

三方。

2. 发包人

47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

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

务。

48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

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

务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

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

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

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

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

49

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

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

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

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

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

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

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

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

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50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

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

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

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51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

申请。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

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

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52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

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

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

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3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54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

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

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额度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55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

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

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

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56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发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57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文本模板(拟签订版)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

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热控所

大唐河南区域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合同

方: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方:XXXX 公司

签订日期:

5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友

好协商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热控所大唐河南区域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接口升级调试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特签订本

合同。

一、项目内容

对大唐河南区域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相关的

AGC 和 PMU 系统进行升级,满足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GB 38755-2019)、《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

导则》(

GB/T 40595-2021)、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

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中监能市场〔

2025〕71

号)、河南能源监管办《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

(试行)》(豫监能市场

[2021]114 号)和河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开展河南电网

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改造的通知》(

2021 年 7 月 9 日印发)对风电场一次调频改

造的要求。

二、项目期限、地点、进度

2.1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

2.2 服务地点:

1)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背孜乡井河口村瑞源风电场

2)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匡城乡创业风电场

3)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王岗镇梨园张村凯安风电场

4)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蓝梦风电场

5)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吕潭乡杨村岗村乐风风电场

6)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彭店镇明贤风电场

7)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杜关镇草店村牛岭风电场

8)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鞍子山风电场

60

9)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半坡镇何庄村荆山风电场

10)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李镇韦庄村郁山风电场

2.3 技术服务进度: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按甲方要求

开展

AGC、PMU 和能量管理系统的升级服务。

2.4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2019)、《并

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

GB/T 40595-2021)、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华中监能市场〔

2025〕71 号)、河南能源监管办《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试行)》(豫监能市场

[2021]114 号)和河南电力调度控

制中心《关于开展河南电网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改造的通知》(

2021 年 7 月 9 日

印发)对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的要求。

2.5 安全管理要求:乙方要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大唐集团、甲方、现场服务发电

企业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合同附

件《安全协议书》、《中标单位(承包方)应执行的安全生产主要规定》的具体条

款。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监督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改进、完善,直至能达到甲

方的要求;

3)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验收;

4)甲方应按期接受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7)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调度工作票提供便利和帮助。

61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甲方提出的相应技术服务需求通知,乙方应在 1 天内答复,并制定实施方

案。

2)乙方应按照甲方技术协议的要求开展工作,若甲方对工作过程存在异议,乙

方应及时做出反馈。

3)乙方保证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4)现场作业人员,均应具备从事此项工作的能力和资质条件,经过专业培训,

并持证工作,必须做到人、证统一。

5)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试验数据有保密义务,并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用。

7)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人身损害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乙方根据甲方协议项目提供相应服务,乙方应 24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工作、不

遵守现场管理制度、玩忽职守的人员。

10)乙方自行负责自有人员的食宿及费用。

1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给甲方造成名誉或

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外,还应接受相应罚款。

12)按业主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3)乙方应承担在业主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能按期

(或推迟)得到工程款的风险。

1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试验数据有保密义务。

62

15)乙方应按照合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各项工作,并修补其中的任何

缺陷。

四、合同金额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含税率

6%),大写即人民

,不含税金额

元,税额

元(以实际开票金额为准)。

以上价格包含购买参与该工程项目人员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

150 万元/人,必须在企

业所在地为所有参与外包项目现场作业人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或者雇主责任险)。合

同执行期内如再遇国家税率改革等情况,合同单价不含税总金额维持不变,税率按照

国家税改调整后相关税率执行。

表 1 项目清单价格表(单位:元)

序号

项目明细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元)

含税总价(元)

1

瑞源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2

创业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3

凯安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4

蓝梦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5

乐风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6

明贤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7

牛岭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63

8

鞍子山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9

荆山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0

郁山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1

瑞源风电场

AGC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2

创业风电场

AGC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3

凯安风电场

AGC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4

牛岭风电场

AGC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5 鞍子山风电场 AGC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6

荆山风电场

AGC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7

郁山风电场

AGC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拆除费、安装费、材料费、工器具费、调试

费、一次调频主站和子站通讯联调费、一次调频试验配合费、人身意外险(团体人

身意外或者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

150 万元)、税金(含 6%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

用。

五、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5.1 甲方应以电汇或承兑的方式(人民币为支付货币)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4

5.2 甲乙双方同意的付款节点如下:

1)按项目明细分项据实结算,乙方完成单项包含的所有设备的升级服务、通讯

调试和联调服务,配合甲方完成一次调频性能试验后,向甲方开具

100%合同金额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及合同金额 70%的财务收据,甲方收到发票后 90 个工作日

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70%。

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一次调频主站在线主动测试试验,试验报告通过电网调度

部门组织的评审完成备案后,乙方提交支付申请及合同金额

25%的财务收据,甲方收

到支付申请后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25%。

3)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 5%,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交质保金支付申请及合同金

5%的财务收据,甲方在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

5.3 双方结算账号:

甲方名称:【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 0100 3268 7738 XK】

户名:【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帐号:【41*开通会员可解锁*996666】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明理路56号中原金融产业园13号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乙方名称:【

XXXX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名:【

XXXX 公司

开户行:【

65

帐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所载明联系方式均为有效联系方式,一方以本合同载明的任一联系方式向

对方发送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均视为能够有效送达。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

1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

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六、验收

6.1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华中能监、河南省调以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

6.2 验收标准和方法: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2019)、《并

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

GB/T 40595-2021)、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华中监能市场〔

2025〕71 号)、河南能源监管办《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试行)》(豫监能市场

[2021]114 号)和河南电力调度控

制中心《关于开展河南电网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改造的通知》(

2021 年 7 月 9 日

印发)对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的要求。采用现场一次调频性能测试和调度主站主动测

试的试验方式进行验收。

6.3 验收时间和地点:项目实施完毕后,在项目地点进行试验测试验收。

6.4 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

续后服务完毕。

七、保密要求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7.1 甲方:

7.1.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的工作方式、原理以及竞争性

技术、工作成果。

66

7.1.2 保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

7.1.3 保密期限: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长期有效。

7.2 乙方:

7.2.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以及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成果。

7.2.2 保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

7.2.3 保密期限: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长期有效。

7.3 违约责任与赔偿

7.3.1 如一方违反本保密协议,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7.3.2 赔偿金额为本协议保密信息泄露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

失、声誉损失、诉讼费用等。

7.3.3 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通知后 3 日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支

付赔偿金。

八、不可抗力

8.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并

且通常情况下不可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水灾、台

风、地震以及甲乙双方同意成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如果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

任何一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和范围内该方有权中止

对其义务的履行。

8.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

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同时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日内,以挂号信形式递交当地

有关公证机关的证明。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90 天,则任何一方

有权在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九、提前终止

9.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

同:

67

9.1.1 乙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实质义务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天内或

乙方同意的更长一段时间内仍不予补救或补救未成。

9.2 发生以下情况时,任何一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

9.2.1 一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

9.2.2 不可抗力事件阻碍任何一方履行其合同义务超过 90 天。

9.2.3 因本条款而终止时,乙方有权就其在终止之前已履行的服务获得付款。

9.2.4 不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均不免除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已产生的支付责任或

根据合规定在终止后仍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

责任:

10.1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一定

比例的违约金:

1)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的,将按推迟的天数每天考核乙方合同金额的

1%,直至扣完为止。

2)合同履行中,乙方履约行为未达成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或技术标准,

考核乙方合同金额的

10%;

3)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考核乙方同等损失的金额。

10.2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的;

2)合同履行中,乙方履约行为未达成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或技术标准

的;

3)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达到本合同金额 30%及以上

的。

68

10.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考核责任:

1)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舆情事件,视严重程度,考核乙方合同

金额的

3%至 10%;

2)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劳务纠纷事件,第一次考核乙方合同金

额的

3%,第二次考核乙方合同金额的 5%,第三次考核乙方合同金额的 10%;

3)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舆情或劳务纠纷事件,甲方有权立即更

换乙方项目经理,约谈供应商相关领导,给予供应商不合格评价,视严重程度,可将

供应商列入中国大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10.4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20%向对

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文件的处理

11.1 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其他有关信

息透漏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11.2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除非履行本合同所用,乙方不得将合同中所涉及的资料

用作其他目的。

十二、争议解决

12.1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友好协商解决的书面通知后

30 天内,双方未能就

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除非仲裁裁

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

12.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十三、其他

13.1 除根据合同或法律的规定提前终止以外,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本次服务结束。

69

13.2 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不做修改,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以双方签订

书面修改书的形式进行。

13.3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13.4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

三方。

13.5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

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3.6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

果附件与合同条款有冲突,则应以合同条款为准。

13.7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0

签字页

甲方: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

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

(盖

章)

乙方:(盖

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 0100 3268 7738 XK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

帐号:

41*开通会员可解锁*996666

帐号: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明理路

56 号中原金融产业园 13 号楼

地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7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服务商名

称,以

下简称

“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

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 项目负责人: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72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服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73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

人”)于年月日就(项目名称)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

不可撤销地就中标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

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74

附件三:安全协议书

合同编号:

安全协议书

(样本)

目 名 称:

发包单位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75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6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项目期限:

日起开工至

月 日止完工。

三、总则

1.乙方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本信

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3)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或

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政府部门章)。

4)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通讯录。

5)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 30 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证

书。

6)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证

”。

7)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具

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

验报告。

77

8)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是

指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

9)质量、技术、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全体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劳动合

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1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包括心电图、血

压)。

12)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投保团体

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不得低于

150 万元/人。

13)如有分包,应提供分包方名单和安全、技术素质证明和资质资料(单独成

册,备案资料内容同主承包方)。

2.工程的安全目标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设备事故;不发生环保事

件;不发生社会舆情事件;不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乙方责任造成

的火灾险情;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件;不发生社会治安事件;不发生网络安全时

间;实现安全

“零事故”目标。

3.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

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共

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

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员要服

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

执行落实情况。

78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加强反违章违规

管理,对作业现场

“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

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任,

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

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

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

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

民法院判决。

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经济

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8)其他责任和义务(由各单位结合现场实际补充完善)。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按照《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安

全生产的监督职责。

2.负责对乙方工程建设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

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负责人、

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核实后留复印件

备案。

3.在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上依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进行策

划,并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发布建设项目安全方针、目标。

79

4.在开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乙方的项目负责

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宣传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规章制度,并进行全

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

预案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进行监督实施。

6.按照约定对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权纠正

或责令停工,并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乙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限期退场。

7.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的义务。

8.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处罚。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

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项目合

同中的安全要求,服从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2.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资质。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项目资质

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近三年的安全施工

记录,项目法人委托书;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满足工作要求。

3)施工项目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

4)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

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特种工器具、特种设备、绝缘用具、作业机具、安

全防护用品等均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试验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

人员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80

5)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要求,专(兼)职安

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本行业系统或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乙方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现场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是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安

全、消防、治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对项目人员和施工工作现场的安全工作

全面负责;乙方施工人员总数超过

100 人或者具有两级机构的,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

构,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 30 人的应当设有兼职安全员。安

全管理人员应经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上岗证或资质证书。现场项目负

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须报甲方备案。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

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如有变动须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

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手续。

5.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制定相关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文明生产方

面的意见及时整改。乙方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停运,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

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规定

限期退场。

7.乙方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

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已方应组织本工程的全体施

工人员学习掌握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贯彻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

术交底,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留有记录。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对有可能发生火

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

业,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按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措施认真

执行,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

81

9.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增强职工法制

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

法规。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更换工

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

得进入现场施工。

11.开工前,现场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并严格开展“三讲一落

”活动,确保全体人员掌握相关要求。

12.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

进。

13.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

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14.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含

工伤

),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

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留有记录。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

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甲方、乙方指

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致同意,办理拆除和变更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

方能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6.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

种作业人员须经有关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机构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

审证,大、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

“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

装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指挥;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

电器、机械设备。

17.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辐射式取暖器、电热毯等明令禁止的电气设施,冬季施

82

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

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8.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验

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

19.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乙方及其分包

商应向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会同甲方明

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施

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20.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使用

和佩戴,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和佩戴,责任由乙方承担;

21.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合

格,能够满足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

和童工,乙方应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投保

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不得低于

150 万元/人。

22.乙方要制定现场成品保护办法,确保一切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完好。

23.乙方要制定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施工生产运输任务的正常进行。

24.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培训、安全考

试、安全宣传、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25.如有分包,乙方必须将分包商资质、分包范围等情况提前报给甲方,经甲方审

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

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26.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合同、技术协议、施工总平面布

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

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

27.乙方及其分包商有义务协助甲方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合同工程现场的安

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83

28.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

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29.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乙方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

施,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

物给予、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

30.作业期间进入现场的大型机械、特种设备(起重、压力、高温、放射等)应按

规定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使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31.施工现场不得超量储存稀料、油漆、汽油、丙酮等易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

要求。

32.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

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33.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

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

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场作业的,经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

不超过

65 岁。

34.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除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甲方。

84

六、违章考核:

(一)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

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

相应情形将人员清除出场。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

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9.其他情形。

(二)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

受相应处理。

1.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入大唐中南电力

试验研究院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入大唐中南电力试验

研究院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2)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3)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85

其余被列入

“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其进入大唐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承揽

外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大唐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现场工

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严重违章被清除出场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

“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大唐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现场

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除出场,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

”。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

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

施的;

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86

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13.其他情形。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除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

”。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

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足安全

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自开

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拒不更

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险强令

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12.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除出场的情况;

87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

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后组织

开展专题

“安全日”活动;

9.其他情形。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除出场;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承包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考

核承包方

5000 元。

2.承包方人员无票作业,考核承包方 5000 元/次。

3.承包方使用以下人员:使用童工,或使用不满 18 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重体力

和危险、危害大的工种;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

55 岁;工作人员有

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

1 人考核承包方 5000 元。同时,承包方应立即清退不

合格人员,清退不及时按

200 元/人·日对承包方追加考核。

88

4.承包方人员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考核承包方 5000 元/人次;

5.承包方人员在承揽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考核承包方 5000 元/人次;佩戴不规范

者,考核承包方

1000 元/人次。

6.承包方人员在承揽工作现场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者,考核承包方 5000 元/人

次;安全带未经检验合格或使用不正确者,考核承包方

1000 元/人次。

7.承包方人员在严禁吸烟现场吸烟者或责任区域每发现一个烟头考核承包方 1000

/人次。

8.承包方人员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安全用具,对承包方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承包

1000 元/次。

9.承包方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考核承包方 5000 元/次。

10.承包方人员使用未经验收的脚手架考核承包方 2000 元/次。

11.承包方非工作班成员参加现场工作考核承包方 2000 元/人次。

12.承包方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准”考核承包方 1000 元/项。

13.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全或不到位考核承包方 1000 元/次。

14.承包方发生违反安全协议中其他有关违章负面清单、停工整顿条款、人员被列

“黑名单”清除出场的,每项、每人次考核承包方不低于 1000 元。

15.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考核承包方 5000 元/项。

16.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安全工作情况,考核承包方 1000 元/次;不按规定及时

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考核承包方

5000 元/次。

17.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

故,承包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发包方的损失,可从合同款中扣除,不足者

可启动法律追责程序。

18.施工中,承包方发生责任性生产不安全事件或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外,还应接受发包方下列经济处罚:

89

1)发生发包方所服务单位主要附属设备停运、发生二类障碍,罚款 3000 元/

次;发生机组非计划停运或一般设备事故,罚款

1 万元/次;发生较大设备事故,罚款

3 万元/次;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罚款 5 万元/次。

2)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罚款 1 万元/次;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罚款 3 万元/次;

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罚款

5 万元/次。

3)发生承包方付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罚款 1 万元/次;发生承包方付主

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罚款

3 万元/次;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

故,罚款

5 万元/次。

4)发生人身轻伤或人身未遂事件,罚款 1 万元/人;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罚款

3 万元/人;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罚款 5 万元/人。

七、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

1.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已方

须立即向其上级、地方政府汇报,同时向甲方汇报,不得隐瞒事故。

2.发生人身事故或设备设施事故时,如甲方管理人员不在现场,乙方要主动保护好

现场,

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改变或恢复事故现场(有扩大事故范围的情况除

外),影响事故调查分析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3.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的事故

调查。

4.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结论和责任认定,由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具体负责统计、

填写事故报告,处理善后事宜。

八、附则:

1.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法律解决

的,在甲方企业所在地政府解决。

2.本协议盖章、签字后生效,现场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人员、设备撤离现场后失

效。

90

3.本协议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以下无正文。

方:

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

发包部门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安全技术部审核(盖章):

安全技术部负责人:

91

附件四:中标单位(承包方)应执行的安全生产主要规定

中标单位(承包方)应执行的安全生产主要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要求,落实发包方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对其承包项目

作业现场安全负责。

第二条

按照要求成立现场项目部,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内部安全

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严禁转包、返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第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承包项目安全生产

投入到位。

第五条

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临时或短期用工人员购

买人身意外险(保险赔付额度按照发包方要求执行)。

第六条

按照发包方要求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管理,开展“三讲一落

”,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问题及时整

改。

第七条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控现场安

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八条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设备事故

等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

第九条

执行准入管理、日常管理以及评价管理。执行外来人员“黑名单”制度,禁止列

“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外来人员进入现场。

第十条

承包方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应执行“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

危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

”(以下简称四不干)的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责任明确,配置到位,特种作业

人员应持证上岗。

92

第十二条

夜间、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办理“两票”手续或开展工作,必须经业主带班人同

意。

第十三条

重大作业和操作前,应通知发包方相关管理人员现场到位。

第十四条

由于承包方原因,导致设备停运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后果,发包方有权要

求承包方进行停工整顿,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第二章

项目人员的要求

第十五条 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

具有对应工作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六条

禁止使用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

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从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施工人员具有县级以上医

院体检证明,所有人员不得有所从事工种的职业禁忌症。

第十七条

承包单位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一

年以上);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书》、工伤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

险),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不得低于

150 万元/人。承包方要

重点检查免责条款,确保生产安全人身事故在保险理赔条款适用范围内。没有购置保

险的人员禁止参加项目工作。

第十八条

承包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

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

等,是否有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证

明。

第十九条

执行发包方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按照发包方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准入手续等

要求。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时,必须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二十二条

承担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指导、运送货物(物资)人员等临时性工作的人

员,可进行交底性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和时间根据作业风险,由发包方确定,进入生

产现场工作期间必须由发包方人员全过程监护。

93

第三章

准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承包方到场的人员、工器具实际情况按照(附录 5-9)进行填报。

第二十四条

承包方制定的“三措两案”完成本单位审批,并报发包方审批。

第二十五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全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考试,培训学时不得少

24 学时,各级考试卷与培训记录(附录 10)报安全技术部备案。培训内容包括:

(一)院级教育培训由安全技术部安全主管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中南院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应急预

案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部门级教育培训由发包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工

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

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安

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

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岗位级教育培训由专业(班组)负责人或

“业主带班人”组织实施,主要内

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

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包部门应为承包方作业人员办理准入证件,

证件管理要求如下:

(一)证件正面应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姓名、承包方名称、工种、安全帽编

号、有效时间、准入区域等信息。

(二)证件背面印制

“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干、安

全措施不落实不干

”内容,便于随时检查、提醒。

(三)项目结束后,发包方项目主管部门要将所有承包方作业人员的准入证件收

回,交发证部门。

第二十七条

发包部门对承包方作业人员实施安全帽编号管理,用于人员身份识别,做

“一人一帽”、“以帽辨人”,禁止混用、禁止戴没有编号的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已编

号安全帽需换人使用的,应严格履行变更手续。

94

第二十八条

作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个人信息台账,台账包括安全帽编号、外包

单位名称、姓名、年龄、工种、考试成绩、身份证号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

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审查合格、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核查合格、人员安全

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工器具核查合格、

“三措两案”审批后,方可办理施工作业开工许

可手续(附录

11)。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三十条

承包方现场施工开始前,发包部门应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

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

度,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三十一条

承包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发包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

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

(一)定期检查承包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到位情况,

做到与投标承诺人员保持一致。

(二)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承包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定安全措

施,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

(三)承包方的安全作业规程、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承包方的作业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对于发包工程中高风险作业项目,承包方要执行发包方高风险作业相关管

理规定;

(五)承包方按有关行业安全管理法规、条例、规程的要求设现场监护人。

第三十二条

承包方应明确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

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并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资

格、条件。

长期外委项目部关键管理、技术岗位如需变动,应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新

更换或增加人员须经发包方考试合格后方可更换。

95

(一)发包方下达停工令,或承包方因故需停工并经发包方同意的,承包方应向

发包方报告停工期间安全措施(方案);

(二)停工期间,发包方配合承包方切断各类外源(电、水、热、气等),车辆

停放在指定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督促承包方落实停工措施(方

案);

(三)承包方提交复工申请时,发包方应重点核实返厂(场)人员身份,逐项确

认施工安全措施,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因重大事故隐患、事故事件停工整顿的,发包方应当组织或督促承包方制

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经复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承包方完成工作任务后,办理工程竣工申请(附录 12)发包方应组织对安

全设施、施工质量,以及因工作需要临时拆除的设施恢复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

办理离场手续。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发生以下情形,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发包方有权根据相

应情形将人员清除出场。

(一)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发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二)未按规定编制

“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三)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四)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

(五)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六)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七)未按要求执行发包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八)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九)其他情形。

96

第三十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相关人员清除出场,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单”。

(一)无票证作业。

(二)擅自进入有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三)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四)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五)酒后上岗。

(六)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七)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八)作业人员违反

“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险

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九)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发包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

设备、设施的。

(十)未经发包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承包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十一)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十二)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十三)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承包方存在下列情形,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队伍清除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

(一)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三)拒绝接受发包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四)不服从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

负面影响的;

(五)经发包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

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六)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97

(八)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

擅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九)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

况,拒不更换或整改;

(十)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

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十一)发包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十二)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承包方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一)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承包方,列入

“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入中

南院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二)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因承包方原因

影响发包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

情况等任一情形的承包方,列入

“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入中南院承揽外包外委项

目。

(三)其余情形被列入

“黑名单”的承包方,1 年内禁止其进入大唐中南院承揽外

包外委项目。

(四)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或多次严重违章被清除出场的承包方人

员,终身禁止其进入中南院现场工作。

(五)其余被列入

“黑名单”的承包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中南院现场工作。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存在下列情形,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停工整顿。

(一)发生所属人员被清除出场的情况。

(二)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三)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四)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

(五)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六)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

件发生的。

98

(七)拒绝发包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八)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

日后组织开展专题

“安全日”活动。

(九)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承包方存在下列情形,发包方有权与承包方解除合同,对发包方造成损失

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一)承包方拒绝履行安全协议相关要求。

(二)承包方队伍被清除出场。

(三)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出现下列情形,发包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一)承包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

续,并考核承包方

5000 元。

(二)承包方人员无票作业考核承包方

5000 元/次。

(三)承包方使用以下人员:使用童工,或使用不满

18 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

重体力和危险、危害大的工种;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

55 岁;工作

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

1 人考核承包方 5000 元。同时,承包方应立即

清退不合格人员,清退不及时按

200 元/人·日对承包方追加考核。

(四)承包方人员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考核承包方

5000 元/人次;

(五)承包方人员在承揽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考核承包方

5000 元/人次;佩

戴不规范者,考核承包方

1000 元/人次。

(六)承包方人员在承揽工作现场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者,考核承包方

5000 元/人次;安全带未经检验合格或使用不正确者,考核承包方 1000 元/人次。

(七)承包方人员在严禁吸烟现场吸烟者或责任区域每发现一个烟头考核承包

1000 元/人次。

(八)承包方人员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安全用具,对承包方进行安全教育并

考核承包方

1000 元/次。

(九)承包方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考核承包方

5000 元/次。

(十)承包方人员使用未经验收的脚手架考核承包方

2000 元/次。

(十一)承包方非工作班成员参加现场工作考核承包方

2000 元/人次。

99

(十二)承包方起重作业违反

“十不准”考核承包方 1000 元/项。

(十三)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全或不到位考核承包方

1000 元/次。

(十四)承包方发生违反安全协议中其他有关违章负面清单、停工整顿条款、

人员被列入

“黑名单”清除出场的,每项、每人次考核承包方不低于 1000 元。

(十五)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考核承包方

5000 元/

项。

(十六)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安全工作情况,考核承包方

1000 元/次;不按

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考核承包方

5000 元/次。

(十七)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火灾、交通事故、人身

伤亡事故,承包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发包方的损失,可从合同款中扣除,

不足者可启动法律追责程序。

(十八)施工中,承包方发生责任性生产不安全事件或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业主经济损失外,还应接受发包方下列经济处罚:

1.发生发包方所服务单位主要附属设备停运、发生二类障碍,罚款 3000 元/次;发

生机组非计划停运或一般设备事故,罚款

1 万元/次;发生较大设备事故,罚款 3 万元

/次;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罚款 5 万元/次。

2.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罚款 1 万元/次;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罚款 3 万元/次;发生

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罚款

5 万元/次。

3.发生承包方付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罚款 1 万元/次;发生承包方付主要责

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罚款

3 万元/次;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罚款

5 万元/次。

4.发生人身轻伤或人身未遂事件,罚款 1 万元/人;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罚款 3 万

/人;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罚款 5 万元/人。

方:

乙方单位盖章:

100

法人(委托)代表:

现场负责人:

101

102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服务要求

1.1 招标项目概况

对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相关的 AGC 和 PMU 系统进行升级,满足《电力

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2019)、《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

试验导则》(GB/T 40595-2021)、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华中区域电力

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

中监能市场〔2025〕71 号)、河南能源监管办《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

步加强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试行)》(豫监能市场[2021]114 号)

和河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开展河南电网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改

造的通知》(2021 年 7 月 9 日印发)对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的要求。

1.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

1.3 服务地点

(1)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背孜乡井河口村瑞源风电场

(2)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匡城乡创业风电场

(3)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王岗镇梨园张村凯安风电场

(4)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蓝梦风电场

(5)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吕潭乡杨村岗村乐风风电场

(6)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彭店镇明贤风电场

(7)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杜关镇草店村牛岭风电场

(8)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鞍子山风电场

(9)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半坡镇何庄村荆山风电场

(10)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李镇韦庄村郁山风电场

103

1.4 提供条件

1.4.1 开工前向投标人提供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投

标人技术交底。配合投标人对投标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现场监督。

1.4.2 采购人应监督投标人按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1.4.3 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改进、完善,

直至能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1.4.4 采购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验收。

1.5 服务内容

(1)对 AGC 通讯接口进行升级,满足与一次调频子站进行通讯和对风电场

出力协调控制的要求。

(2)对 PMU 通讯接口进行升级,满足与一次调频子站、调度主站进行通讯

和河南省调对一次调频数据上传下达的要求。

(3)负责 PMU 与调度主站的通讯调试,配合一次调频子站厂家完成与

AGC、PMU 和能量管理系统的通讯调试。

(4)提供一次调频试验配合服务,负责处理试验中暴露的本次升级服务问

题。

(5)本项目包含 AGC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0 项、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7

项,对应各风电场服务内容及设备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场站名称

需要升级接口的

设备

AGC 厂家名称、

规格型号及与一

次调频通讯方式

PMU 厂家名称、规格型

号及与一次调频通讯方

1

瑞源风电场

AGC、PMU

上海铱控自动化

系统工程有限公

VP-EC212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PMU-851

GB/T_26865.2.2011

104

2

创业风电场

AGC、PMU

许继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E24G4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PMU-851

GB/T_26865.2.2011

3

凯安风电场

AGC、PMU

南京南瑞继保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

PCS9700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

PCS-996

GB/T_26865.2.2011

4

蓝梦风电场

AGC

国电南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NSR-3780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

5

乐风风电场

AGC

南京南瑞继保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

PCS9700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

6

明贤风电场

AGC

上海铱控自动化

系统工程有限公

EC-1000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

7

牛岭风电场

AGC、PMU

上海铱控自动化

系统工程有限公

VP-EC212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

PCS-996

GB/T_26865.2.2011

8

鞍子山风电场

AGC、PMU

上海铱控自动化

系统工程有限公

VP-EC212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华瑞泰科科技有限公司

LPS-700

GB/T_26865.2.2011

9

荆山风电场

AGC、PMU

上海铱控自动化

系统工程有限公

VP-EC212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上海铱控自动化系统工

程有限公司

VP-EC216

GB/T_26865.2.2011

105

10

郁山风电场

AGC、PMU

上海铱控自动化

系统工程有限公

EC-1000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

化有限公司

SSM-553

GB/T_26865.2.2011

2

标准与规范

2.1 通用部分

2.1.1 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标准、规范为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

律、标准、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国家、地方及行业对相应法律、标准或

规范的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标准和规范。

2.1.2 具体标准和规范见专用部分,如专用部分未单独列出,则按国际通

用、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中相应最高要求实施。

2.1.3 本项目在执行上述要求外,还须执行中国大唐集团、采购人的相关

管理文件、技术标准要求。

2.2 专用部分

2.2.1 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接口升级调试服务应满足但不局限于以下标

准:

标准(文件)号

标准(文件)名称

DL/T 5149

220~500kV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18

220~500kV 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

DL/T 553

220~500kV 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GB50059

35~110kV 升压站设计技术规范

DL/Z 713

500kV 变电站保护和控制设备抗扰度要求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DL/T 5002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GB/T 13730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106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GB/T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5 号令)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监安全[2006] 34 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T 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 476

电力系统实时数据通信应用层协议

DL/T 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769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GB/T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 14598.9

电气继电器第 22-3 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

GB/T 14598.10

电气继电器第 22-4 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8

电气继电器第 22-5 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7

电气继电器第 22-6 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

GB/T 14598.19

电气继电器第 22-7 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工频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3

电气继电器第 5 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

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 30号令)

电网与电厂自动化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

GB/T 6593

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测规则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107

(原国电发[2000]589 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

(国家电网调[2011] 974号)

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

GB/T 3047.1

高度进制为 20mm 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GB 50115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ANSI/NEMA ICS4

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的端子排

ANSI/NEMA ICS6

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的外壳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DL/T 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659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GB/T 1553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T 726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 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

GB/T 14598.1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 1 部分:1MHz 脉冲群干扰试验

GB/T 14598.14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 2 部分:静电放电试验

GB/T 1128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第 1 篇:振动试验(正弦)

DL/T1075

数字式保护测控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

DL/T 670

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145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108

DL/T 687

微机型防止电气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 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DL/T 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 5-101 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719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 5 部分传输规约第 102 篇电力系统电能量累积传输配套标准

DL/T 667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 5 部分传输规约第 103 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GB/T 19963.1-2021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第 1 部分-陆上风电》

(国能安全[2023]22 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华中监能市场﹝2020﹞153 号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DL/T 1870

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

GB 3875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NBT 31110-2017

风电场有功功率调节与控制技术规定

NBT31078-2016

风电场并网性能评价方法

GB/T 40595-2021

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

GB/T 19963.1-2021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第 1 部分-陆上风电

DLT 666-2012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DLT 796-2012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GB∕T 38659.1-2020

电磁兼容 风险评估 第 1 部分:电子电气设备

GB∕T 38659.2-2021

电磁兼容 风险评估 第 2 部分:电子电气系统

GB∕T 40586-2021

并网电源涉网保护技术要求

GB∕T 40587-202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GB∕T 40600-2021

风电场功率控制系统调度功能技术要求

109

豫监能市场【2021】114 号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

河南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关于开展河南电网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改造的通知

2.2.2 本技术规范书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

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完全描述与之有关标准和规范,但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

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服务。

2.2.3 投标人确认所能提供的技术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技术标准的

要求。

2.2.4 投标人须遵守执行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标准不一致

的,按较高标准或国家、行业通用最新版本标准执行。

3

技术要求

3.1 通用部分

3.1.1 服务商在系统升级和调试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但不限于以下最新

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电网规定:

(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2019)。

(2)《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GB/T 40594-2021)。

(3)《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第一部分:陆上风电》(GB/T

19963.1-2021)。

(4)《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GB/T 40595-2021)。

(5)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

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中监能市场

﹝2025﹞71 号)。

(6)《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试

行)》(豫监能市场[2021]114 号)。

110

(7)河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21 年 7 月 9 日《关于开展河南电网新能源

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改造的通知》。

3.2 专用部分

3.2.1 投标人严格按照适用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

3.2.2 投标人服务过程施工质量应满足采购人要求。

3.2.3 投标人升级后的 AGC 和 PMU 系统符合一次调频改造技术要求。

3.2.4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

味着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和服务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

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文件中以“技术偏差”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

细说明或提供“技术偏差表”。

3.2.5 投标方必须充分了解最终用户的管理模式及管理要求,中标后进入

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最终用户的管理,接受最终用户管理制度的约束。

3.2.6 所有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

3.2.7 升级服务完成后,风电场响应一次调频的性能应满足以下指标要

求。

1)控制优先级:其它攻略或频率控制系统(AGC、有功功率闭环调节等)

应与一次调频相协调,不应限制一次调频功能。

2)人工死区:风电场一次调频的人工死区控制在±0.05Hz。

3)调差系数:风电场为 2%~10%。

4)贡献率指数 K 不得小于 0。

5)小扰动<0.08Hz 下贡献率 K 指数应大于等于 0.6,大扰动≥0.08Hz 下贡

献率指数

K 应大于等于 0.8。

6)响应滞后时间:自频率越过新能源场站调频死区开始到发电出力可靠

的向调频方向开始变化所需的时间,不超过

2s。

111

(7)

调节精度:频差

≤0.06Hz 时,

贡献率指数

K 应小于等于 2.3;0.06Hz<频差<

0.08Hz 时,贡献率指数 K 应小于等于 1.8;频差≥0.08Hz 时,贡献率指数 K 应小

于等于

1.3。

3.2.8 一次调频功率指令需设置为比 AGC 指令更高的优先级,即一次调频

动作时,AGC 指令应可靠闭锁。

3.2.9 AGC、PMU 等相关设备的通讯协议和数据点表应能满足一次调频功能

和性能的需要,当采购人提出优化需求时,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4

项目组织与管理

4.1 人员配置及组织

4.1.1 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具有风电场 AGC、PMU 或能量管理系统升级调试

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本项目人员需购买 150 万人身意外险或者雇

主责任险。

4.1.2 投标人聘用人员要求均为身体健康,按时组织进行体检及职业病,

并提供健康证明。

4.1.3 18~55 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及不适宜担任本项目工作的

病症。

4.1.4 上岗前,做好人员安全、业务技术培训,经采购人技能、安规考试

合格后方可上岗。

4.1.5 熟练掌握工作相关设备的原理、规范及操作,能及时发现各类隐患

及缺陷。

4.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本规范要求人数,不得发生缺人空岗现

象。

4.1.7 投标人人员不能患有下列身体疾病或有下列情形:职业禁忌症、患

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身体残疾;各系统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或肾移植者;心

脏病;高血压病;在个人简历中弄虚作假被查出属实者;年龄未满 18 岁者。

112

4.1.8 投标人应保证其人员明确、稳定,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变动都应提前

通知采购人,并需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4.1.9 投标人人员节假日休假时间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生产实际情况,确保

项目工期如期完成。

4.2 安全文明管理

4.2.1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参加三级安全

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同时提供采购人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4.2.2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通讯设施必须 24 小时畅通,现场出现问题或发

现安全隐患时,要求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

4.2.3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充足的升级调试和试验人员。如

果由于人员不足或试验开展不到位造成试验被动,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处

罚。

4.2.4 投标人所有人员必须听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

禁止。对采购人安排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不得消极怠工,对采购人安排的

各项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要进行考核。

4.2.5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人对于文明

生产、文明检修人员的检查和考核。

4.2.6 投标人与所属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发放工资并交纳各项社会保

险,投标人人员服务期内发生的工伤等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

5

成果

(1)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华中能监、河南省调以及甲方要

求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和方法: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

2019)、《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GB/T 40595-

2021)、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中监能市场〔2025〕71

113

号)、河南能源监管办《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并网运行

管理的意见(试行)》(豫监能市场[2021]114 号)和河南电力调度控制中

心《关于开展河南电网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改造的通知》(2021 年 7

月 9 日印发)对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的要求。采用现场一次调频性能测试

和调度主站主动测试的试验方式进行验收。

(3)验收时间和地点:项目实施完毕后,分别在各风电场进行试验测

试验收。

(4)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

格,办理验收手续后服务完毕。

114

第六章

其他资料

11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116

科研总院中南院热控所大唐河南区域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接口

升级调试服务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119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报价明显错误除

外)。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2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1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2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23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4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5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26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27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8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29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30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31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32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3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34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35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36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7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8

科研总院中南院热控所大唐河南区域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9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40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41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4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43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4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45

科研总院中南院热控所大唐河南区域

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6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47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瑞源风电场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2

创业风电场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3

凯安风电场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4

蓝梦风电场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5

乐风风电场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6

明贤风电场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7

牛岭风电场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8

鞍子山风电场

PMU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9

荆山风电场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0

郁山风电场

PMU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1

瑞源风电场

AGC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2

创业风电场

AGC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48

13

凯安风电场

AGC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4

牛岭风电场

AGC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5

鞍子山风电场

AGC

接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6

荆山风电场

AGC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17

郁山风电场

AGC 接

口升级调试服务

1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