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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6-GSBLJ05-WZ-L003
甘肃公司白龙江公司麒麟寺水电站监控系
统改造
招标文件
招标人: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
目 录
目
录............................................................................................................................................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4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104
6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甘肃公司白龙江公司麒麟寺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甘肃公司白龙江公司麒麟寺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招标人为甘肃大唐白龙
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
2026 年技改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公司白龙江公司麒麟
寺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GSBLJ05-WZ-L003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文县中庙镇麒麟寺村(麒麟寺水电站)
2.3 建设规模:111MW
2.4 建设工期:68 天(202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结合机组检
修,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2.5 设备名称:监控系统
2.6 数 量:3 套机组 LCU 控制单元、1 套开关站 LCU 控制单元、1 套公
用
LCU 控制单元及监控上位机系统主机 2 台、操作员站 2 台、远动通讯机 2 台、
厂内通讯机
1 台、操作员站 2 台、工程师站 1 台、语音机 1 台、核心交换机 2 台
进行国产自主可控改造。
2.7 技术规格:麒麟寺水电站监控系统设备配置和选型应符合计算机发展特
点,充分利用先进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上位机服务器、现地控制单元、网
络等设备(含
CPU 芯片)及其软件系统(含操作系统、数据库)必须采用国产
自主可控产品,产品自主可控率应不低于
100%。详见技术方案。
2.8 招标范围:麒麟寺水电站监控上位机系统及 1 号、2 号、3 号机组现地
控制单元、开关站控制单元、厂用及公用控制单元。详见技术方案。
2.9 交货地点:甘肃省文县中庙镇麒麟寺村麒麟寺水电站安装间。
9
2.10 交 货 期:2026 年 9 月 30 前完成设备供货。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 年 2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
至少
2 套相同或类似机组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改造或建设的业绩证明,投标人须
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
少包含
: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
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的要求,代理商须满足 3.2.3 的
10
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日期) 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
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11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碧口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
编:710004
联
系 人:雷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电子邮件:
leiju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式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送达邮编:710004送达联系人:郝运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
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应】中绑定
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
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
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
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29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39
序号 评标项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
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
得
12 分。
(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3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投标人
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4
企业荣誉
10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3 项及以上,得 5 分;获得 2 项得
4 分;获得 1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5 项及以上,得 5 分;3-4 项得 4分;
1-2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
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0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15
4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 15 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
40%的,得 13 分;
6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0%的,得 10 分;8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6 分。(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0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
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
扣
0.2 分,扣至 1.1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0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7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
高不超过
10 分。
3
系统结构及配置
15
3.1
电厂控制级的配置及
设备选择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5 分,按照差
异指标数量排名次,
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
最低得
3 分。
3.2
网络的配置及设备选
择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5 分,按照差
异指标数量排名次,
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
最低得
3 分。
3.3
现地控制级的配置及
设备选择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5 分,按照差
异指标数量排名次,
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
最低得
3 分。
4
计算机监控系统功能
2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25 分,按照
差异指标数量排名次,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2
分,最低得
15 分。
5
通信技术
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20 分,按照
差异指标数量排名次,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2
分,最低得
12 分。
6
供货范围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优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最
高得
5 分。
7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提交所需的工厂设计图纸和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最高得 5 分。
8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
情况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
42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项加
0.5 分,最高得 5 分。
9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
保证措施、验收等)
10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
一项扣
0.5 分,最低减至 0 分。
合计
100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8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
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51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
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
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52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53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54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55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56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57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8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59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60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61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甘肃公司白龙江公司麒麟寺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甘肃省文县中庙镇麒麟寺村(麒麟寺水电站)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3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3.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后,
(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4 联络
1.4.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系电话:
63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址
: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5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6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卖方负责运输,包括运输、装卸(含现场卸车车下交货)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运输路线踏勘,以及涉及大件运输等相关费用。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
5)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
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供买方审核。
3.2.1 付款比例:0:50:40:10。
3.2.2 预付款的支付:
本项目无预付款。
3.2.3 合同款的支付:
3.2.3.1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
核无误。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0%到货款。
(
1)到货验收证明。
64
(
2)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2.3.2 工程验收合格,设备可靠投运后,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向卖方支付合同
价格的
50%。项目结算付款前,卖方应在向买方申请支付本合同约定款项前,向买方提交经
买方认可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合同结算金额
10%的工程质量
保函(期限为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3.2.3.3 待合同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最终用户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索赔
完成后,卖方凭由买方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资料办理退还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
量保函。在未取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签,卖方应在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
期后的质量保函。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4.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监造的范围、方式等详细内容。)按照《物资采购商务文
件专用范本》中的要求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65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买方指定地点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
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66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
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1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工作条件及便利,费用卖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
办公、食宿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
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合同第
6.4.2 项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
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
月。
8.2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10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8.3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10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
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4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10 日内或专
67
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8.5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
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
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
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保证
10.1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10.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
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
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 知识产权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
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卖方拒绝处
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
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2 违约责任
12.1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68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2.2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3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
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14 不可抗力
14.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4.2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5 税费与保险
1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69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5.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6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
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甘肃省文县
70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增值税税额为:
元;税率为 %)。该费用包含了工程所需人
工、设备、材料、运输、管理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1
附件二: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
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
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
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
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
72
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
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
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
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
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
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
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
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
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
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
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
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
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73
盖章: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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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技术文件
麒麟寺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技术方案
1 总则
1.1 本技术文件用于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寺水电站监控
系统改造招标,提出了设备的技术参数、结构、安装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方
案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设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按最新颁布标准执行)如遇与供应商所
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 标准和规程
2.1 设备技术改造应按下列的标准和规程相应条款进行设备的设计、制造、
和试验。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
DL/T 1009-2016;
《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26-2013;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DL/T 50063-2017;
《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规范》
NB/T 35042-2014;
《水力发电厂二次接线设计规范》
DL/T 5132-2018
《水电厂自动发电控制及自动电压控制技术规范》
DL/T 1802-2018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与厂内设备及系统通信技术规定》
DL/T
321-2012
《水电厂自动化元件基本技术条件》
DL/T 1107-2019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DL/T 578-2023
《 水 电 厂 自 动 化 元 件 ( 装 置 ) 及 其 系 统 运 行 维 护 与 检 修 试 验 规 程 》
DL/T619-2012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
DL/T822-2012
《自动准同期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134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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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DL/T 5065-2009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516-2017
《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盘 、 柜 及 二 次 回 路 接 线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GB
50171-2012
《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自 动 化 元 件 ( 装 置 ) 及 其 系 统 基 本 技 术 条 件 》
GB/T
11805-2019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
NB/T 35004-2013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3-2019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
GB/T 36572-2018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能发安全[2023]22 号)
《静电放电抗扰度实验》 GB/T17626.2-201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2016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2018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2008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GB/T17626.6-2017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17626.8-2006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17626.9-2011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2008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GB/T17626.9-2013
2.2 参与设备供货的设备厂家应提供合同设备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安
装、试验和运行所涉及和采用的标准、规程和参考资料。
2.3 图纸和文件均应采用国际度量制 SI 单位和 GB 或 IEC 规定的符号表示。
3 产品要求
3.1 基本要求及使用环境
投标设备应具有现场运行案例并提供用户使用报告;
表 1 使用环境条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标准数值
1
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气温
℃
+45
76
序号
名称
单位
标准数值
最低气温
-10
最大日温差
K
25
2
海拔
m
≤1000
3
太阳辐射强度
w∕cm2
0.1
4
污秽等级
III
5
覆冰厚度
mm
5
6
风速 / 风压
m/s / Pa
34/700
日相对湿度平均值
≤95
7
湿度
月相对湿度平均值
%
≤90
8
抗震设防烈度
度
9
4 设备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设备现状
麒麟寺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上位机采用南京南瑞水利水电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的
NC2000 系统。包含 2 台主机(包含历史库功能)、2 台操作员站(双
屏)、
1 台语音机、2 台远动通讯机、1 台工程师站、1 台厂内通讯机、2 台集控
通讯机、
2 台厂站交换机、2 台视频切换器。监控系统现地控制单元 LCU 采用南
京南瑞水利水电科技有限公司的
SJ-500 控制系统。包含 1 号机组现地 LCU 单元、
2 号机组监控现地 LCU 单元、3 号机组监控现地 LCU 单元、开关站监控 LCU 单
元、厂用公用监控
LCU 单元。监控上位机系统于 2020 年投运,现地控制单元于
2008 年投入运行。3 台机组监控现地单元 LCU 各安装 3 个控制柜,开关站监控
LCU 单元和公用监控 LCU 单元各安装 2 个控制柜。现地控制单元控制器
(
CPU)均采用施耐德 Unity Quantum CPU(140CPU67160),开入、开出、温度、
模拟量、事件量模块均为施耐德
Unity Quantum 系列。电站内其他控制系统通过
485 通讯方式接入监控系统,其中,闸门控制系统、DC220V 直流系统、交流 UPS
系统、中压机控制系统、低压机控制系统、循环水控制系统通过公用单元
SJ30
通讯装置接入计算机监控系统及集控中心。调速器、压油装置、励磁系统、保护
系统、在线监测、技术供水、顶盖排水系统通过机组
SJ30 接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及集控中心。水位测量、五防系统通过厂内通讯机接入计算机监控系统及集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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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4.2 存在问题:
4.2.1 监控现地单元 LCU 处理器接口模块同轴电缆接触不良,CPU 无法正常
接收各采集模块数据,导致批量信号报警。
4.2.2 监控系统数据显示异常报警频发。其中因软件卡死、参数丢失等故障
引起数据显示不准确问题。
4.2.3 现有监控现地单元投运时间已达 17 年,相关设备陈旧,运行不稳定且
非国产化,影响机组及辅助设备可靠运行。
4.2.4 下位机现地单元和与上位机通讯未配置双网形式,通讯方式不够可靠。
4.2.5 上位机服务器及现地控制单元芯片及软件不满足国产化自主可控要求,
存在安全隐患。
5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5.1 改造范围:
5.1.1 上位机系统:对 2 台主机(含历史服务器功能)、2 台操作员站、1 台
语音机、
2 台远动通讯机、1 台厂内通讯机、1 台工程师站、2 台厂站交换机、2
台视频切换器进行更换改造,确保业务运行正常,满足国产自主可控要求。
5.1.2 现地 LCU 控制单元:对 3 套机组 LCU 控制单元、1 套开关站 LCU
控制单元、
1 套公用 LCU 控制单元进行国产自主可控改造,解决各 LCU 单元
备用点配置过少的问题,改造后测点备用量大于
20%。
5.2 改造要求:
5.2.1 费用承担:卖方需承担与改造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系统
设计、供货、运输、配合安装、调试,以及过渡期运行指导;配合完成第三方涉
网试验;完成接入调度联调试验;完成供货范围内主机加固、探针加装;接入电
站网监、恶意代码、入侵检测等网络安全设备;完成电站直流、闸控、中低压空
压机、水位测量、五防系统、励磁、调速器、在线监测、技术供水、检修渗漏排
水、顶盖排水及其它辅机等设备接入通讯调试;完成接入碧口集控中心调试等。
上述系统或设备接入过程中,与接入系统或设备厂家协调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
方承担。
5.2.2 功能完善:在监控公用 LCU 控制单元中增加辅机远控功能,如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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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漏排水泵、事故排水泵控制,并在上位机增加相应单步操作画面。
5.2.3 系统接入:改造后的监控系统需确保机组 LCU 控制单元通讯管理装置
能与励磁系统、保护系统、调速系统、油压装置、技术供水、顶盖排水、在线监
测系统等建立通讯连接,并将相关信息接入监控上位机,实现对各系统的监视与
控制。将闸门控制系统、
DC220V 直流系统、交流 UPS 系统、中压机控制系统、
低压机控制系统、循环供水控制系统、检修渗漏排水控制系统、水位测量、五防
系统通过公用单元
SJ30 通讯装置接入计算机监控系统,实现远程监视及控制。
并与碧口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无缝对接,更新完善集控数据库及画面。
5.2.4 告警功能优化:重要告警量需运行人员操作确认后方可复归,提高运
行人员对设备运行监视效率。
5.2.5 接地与电源要求:通过升级改造,使控制系统的各盘柜接地铜排“直
接接地与经绝缘柱接地”分开布置,符合规程的接地要求,同时使计算机监控系
统上、下位机控制柜交直流电源开关符合级差配合要求。
5.2.6 通过设备改造,解决计算机监控系统程序卡死、通讯中断、模块故障
等问题。
5.2.7 增加测速装置、事故低油压压力开关测点接入,满足重要保护“三取
二”配置要求。
5.2.8 增加现地单元 SOE、DI 模块配置,满足规程重要开入信号分布于不同
开入模块要求。
5.2.9 冗余配置监控系统中的 CPU、通讯管理机、交换机等装置,减少因数
据上传缺失、中断所带来的考核。
5.2.10 通过设备改造,完善监控系统厂站侧闭锁逻辑、通讯切换逻辑、监控
功率闭环调节模式。
5.2.11 将主机与历史服务器分开配置,防止历史库故障影响主机运行可靠性。
5.2.12 通过改造将电站上位机功能与集控上位机功能同步。
5.2.13 完成在线监测系统与机组 LCU 及上位机的数据通讯、联络调试工作。
5.2.14 完成监控系统设备硬件及软件国产自主化改造。
5.2.15 若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或短缺,虽在方案中未专门提
到,但涉及项目完整性或属项目设备安装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且是满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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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能、条件和要求所必须的任何设备、部件、材料、技术文件、服务和需完
成的工作等,均属项目工程内容。
5.3 改造基本原则
5.3.1 系统可靠性:采用成熟、可靠、标准化的硬件、软件、网络结构,确
保有长期的备品和技术服务支持。
5.3.2 技术先进性:监控系统配置和设备选型应符合计算机发展特点,充分
利用先进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上位机服务器、网络及安全管理等设备(含
CPU 芯片)及其软件系统(含操作系统、数据库)必须采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
产品自主可控率应不低于
100%,并提供专业检测报告或证书。
5.3.3 过渡平稳性:改造实施过程中,确保运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新老
设备并存运行的过渡期,应确保系统的平稳过渡。计算机监控上位机系统新的设
备及软件,必须使用最新型号且与原监控下位机系统匹配,便于监控现地单元的
逐个改造实施,不影响对调度数据的传输。
5.3.4 通信无缝性:与调度、碧口集控无缝连接,电站-调度、电站-集控“四
遥
”信号正常。
5.4 改造总体要求
5.4.1 研发能力:卖方必须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能实现新系统与老系统通
信,并与调度和集控充分沟通,实现站内、调度、集控联合调试。
5.4.2 技术熟悉度:卖方应充分了解监控系统改造的难度和风险,熟悉原计
算机监控系统的结构、控制功能、控制流程和软件等,以及与原监控系统连接的
外围设备的构成、电缆连接和接线情况,不得因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改造影响电站
的安全稳定运行。卖方应提供拟接入系统碧口集控中心厂家南京南瑞水利水电科
技有限公司售后授权委托书,以保证集控接入调试安全可靠。
5.4.3 外观与布局:不得影响麒麟寺电站机组现地控制单元盘柜布局、盘柜
的美观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改变机组现地控制单元盘柜基础设施,盘柜尺
寸等,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组屏,但软件部分如操作员站画面风格、操作习惯等,
应与现有画面保持一致。
5.4.4 控制程序优化:麒麟寺水电站控制程序可靠但尚不完善或者未满足最
新要求,卖方应充分依据现有控制逻辑及相关规范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同时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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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出现新的问题和重复出现以前的问题。
5.4.5 成本节约与施工安全:为节约成本,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和材料,同
时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缩短实施工期、增加设备可利用小时数,机组、开关站、
公用
LCU 下位机当前已有的电缆不更换,要求 LCU 单元的外部接线端子位置及
序号尽量保持不动(当前配置不合理或需更改的除外)。在设备选型时,因为现
场改造空间有限,应尽可能提供体积较小、接线密度高的产品,以在盘柜中留出
较大作业空间,便于后期生产维护。
5.4.6 网络结构优化:优化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结构,现地单元实现双主机
双网配置。
5.4.7 硬件选型:本项目所有现地单元 LCU 均采用同一型号 CPU。卖方提供
的各
LCU 柜内 PLC 等应采用南瑞 N510 智能 PLC 系列、傲拓科技 NJ400 系列、
汇川技术
AM760 系列等(或相当于)的自主可控产品,保证芯片、应用系统等
软硬件完全自主可控。
PLC 中央处理器 CPU 芯片应选择龙芯、申威、飞腾或相
当于该系列品牌产品高性能处理器,主频不低于
1GHz,RAM 不低于 2G,用户
程序可用空间不低于
8G。PLC 应通过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或第三方机构的信息
安全测试,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5.4.8 软件与硬件兼容性:所有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软、硬件产
品使用的
CPU、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硬件需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
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中,不在公告中的需提供国内生产制造证明。
5.4.9 冗余化措施:重要服务器因数据处理量大,且为全厂信息处理的核心,
采用双部件结构即双重化冗余。
网络设备是连接各现地控制单元和其他部件的重要设备,采用双重化冗余。
与上级调度、碧口集控中心的远动通信工作站是对外通信连接的关键设备,
采用双重化配置。
现地控制单元是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重要部件,
CPU 部件、通信部件、
现场总线均采用双重化。电源设备应满足交、直流双电源供电要求。开入、开出、
模入、模出等部件因其高度的可靠性,采用单部件。增加
I/O 模件配置以满足同
一重要回路信号应分别接入不同
I/O 模件模块反措要求。
5.4.10 功能与控制对象配置:按功能和控制对象配置硬件,将功能尽可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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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5.4.11 硬件平台一致性:为了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利用率,减少人员培
训费用和系统维护费用,便于调试及运行人员掌握系统,整个系统应尽量采用相
同类型的硬件平台,并且要求满足机组现地控制单元能够分期投运的要求。
5.4.12 技术先进性与开放性:为了满足系统实时性要求和保证系统具有良好
的开放性,主要硬件平台将最大限度地采用现在流行的且严格遵守当今工业标准
的产品,以便为应用开发提供最大的灵活性和使系统能够方便地升级,从而达到
保护用户对系统初期投资的目的。本技术规范规定的计算机技术参数是根据目前
市场上计算机主流产品的技术性能确定的,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更新换代,
卖方最终交货的计算机设备应是供货时主流计算机设备中较高档次的产品。
5.4.13 兼容性与适配性:系统配置的软硬件应有很强的兼容性与适配性,需
提供应用业绩证明或者兼容性测试报告,确保系统在不同设备和软件环境下的稳
定运行。
5.4.14 开放式分布式技术:系统采用开放式分布式技术和面向对象的技术,
便于功能扩展和系统升级。
5.4.15 功能扩展性:系统应能适应于功能扩展,新功能的扩展应可以通过现
有的硬件或增加新的节点而方便地实现,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求。
5.4.16 先进通用的硬件与软件:系统应采用先进通用的计算机硬件和成熟的
软件技术,确保系统的高性能和可靠性。
5.4.17 多媒体技术应用:各种类型的工作站应采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提高
系统的交互性和用户体验。
5.4.18 PC 机接入方式:系统应考虑 PC 机接入的方式,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
求。
5.4.19 监控系统设备环境适应性:监控系统设备应满足电厂环境下的监控要
求,设备易操作、维护、美观大方,采用模块化结构,便于扩展。所有
CPU 单
元、通信接口、电源等设备,应根据国际标准承受绝缘耐压和冲击耐压试验而无
损坏。
5.4.20 数据保护与恢复:每套计算机系统应采取措施保证在失电情况下被动
停机时,存储器无数据丢失,当电源恢复时,能自动再启动及软件、硬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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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CH-DOG 功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系统的可靠性。
5.4.21 接口设备有效性:主机附带的接口设备应充分有效处理计算机系统的
输入、输出信号,满足特性要求,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性。
5.4.22 冗余切换功能:冗余计算机的主备模式均为热备用方式,在主用计算
机出现故障时,备用计算机应能无扰动地切换成主机运行。双机自动切换控制系
统应实现主用方式与备用方式的自动
/手动切换操作,并包括双机切换音响报警,
双机之间每台计算机状态的自动跟踪等,确保系统的高可用性。
5.4.23 所选 PLC 产品必须拥有 3 个单台机组不小于 50MW,投运时间不低
于
2 年水电站机组监控系统成功应用案例,且必需提供业主业绩证明;
6 监控系统改造技术要求
6.1 一般功能要求
6.1.1 系统设计与配置:电站应按照现地(LCU)、中控室、碧口集控中心的
指导思想进行总体设计和配置。正常情况下,由中控室计算机监控系统对其进行
直接监控。计算机监控系统应高度可靠、冗余,其本身的局部故障不应影响现场
设备的正常运行,系统的可利用率、实时性等指标均应达到《水电厂计算机监控
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DL/T578)的规定。系统应为全分布、全开放系统,便于
功能和硬件的扩充,又能充分保护应用资源和投资,分布式数据库及软件模块化、
结构化设计,使系统能适应功能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充,并能自诊断。
6.1.2 实时性与抗干扰能力:实时性好、抗干扰能力强,适应电站的现场环
境。
6.1.3 人机接口:人机接口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简洁、灵活,便于二次开
发。
6.1.4 技术协调:计算机监控系统与调度、碧口集控中心通信方式,采用
IEC104 通信协议进行通信;与现地控制单元 PLC 通信采用 TCP/IP 通信协议。
卖方应与调度部门、碧口集控中心及其它需接入的闸控、直流、
UPS、保护、励
磁、调速器、油压装置、技术供水、在线监测、水位测量、五防系统、辅机
PLC
程序开发厂家等进行充分的技术协调,确保接入的设备或系统通信顺畅、数据准
确、功能完整。
6.1.5 系统功能: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实时、准确、有效地完成对本站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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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的安全监控,其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和处理、安全运行监视及事
件报警、控制操作、自动发电控制
(AGC)、自动电压控制(AVC)、统计记录与生
产管理、事故追忆、人机接口、数据通信、历史数据库、系统自诊断与冗余切换、
软件开发与维护等。
6.2 监控系统功能
6.2.1 上位机功能
6.2.1.1 数据采集
自动采集各现地控制单元的各类实时数据、来自调度、集控的数据以及外接
系统的数据信息,同时接收由操作员向计算机监控系统手动录入的数据信息。
6.2.1.2 数据处理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多维度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可用性检查:对每一设备的每种数据类型进行严格的数据可用性检查,对于
不可用的数据,系统将明确给出不可用信息,并禁止其被进一步使用,确保数据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报警处理检查:对接收的数据进行细致的报警处理检查,一旦发现异常数据,
立即触发相应的报警机制,同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库刷新,确保数据的实时
性和准确性。
报警记录生成:形成各类报警记录,并发出音响报警,以便运行人员能够及
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运行报表生成:生成各类可自定义运行报表,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为电站
的运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历史数据记录:形成详细的历史数据记录,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和故障诊断提
供丰富的数据资源。
趋势曲线图记录:生成趋势曲线图记录,帮助运行人员直观地了解设备的运
行趋势,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电度记录和功率总加:形成分时计量电度记录和全厂功率总加记录,为电站
的生产管理和经济运行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机组水头和效率计算:进行机组水头、效率、加权平均效率等关键参数的计
算,为电站的优化运行提供科学依据。
事件顺序记录及处理:进行事件顺序记录及处理,确保事件的记录准确无误,
84
便于后续的事故分析和处理。
事故追忆及数据处理:具备事故追忆功能,能够在事故发生后迅速进行数据
处理和分析,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主辅设备统计:对主、辅设备的动作或启停次数和运行时间进行统计处理,
同时具备状态组合智能报警功能,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数据人工设定与处理:对于监控系统暂时无法采集到的信号,或某些时候由
于变送器或接点故障而需要将相应测点退出等情况,监控系统允许运行值班人员
对这些点进行人工设定,并在处理时把它们与其它正常采集的信号等同对待。监
控系统可以区分它们并给出相应标志,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6.2.1.3 安全运行监视
全面的安全运行监视功能,确保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具体包括:
全厂运行实时监视:运行值班人员可以通过监控系统的监视器对全厂各主设
备及辅助设备、公用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进行实时监视,及时发现并处理
潜在问题。
参数越复限报警记录:监控系统将对某些关键参数以及计算数据进行越限监
视,对于一些如温度量等参数还将进行趋势记录,即进行变化梯度监视。这些处
理包括越限报警、梯度越限报警、自动显示、记录和打印等,确保参数始终处于
安全范围内。
事故顺序记录:当电站发生事故时,监控系统将立即响应,并采取以毫秒级
时间分辨率予以记录、自动显示报警语句、启动语音报警、自动推出相关画面等
一系列操作。监控系统能将发生的事故按其发生的先后顺序记录下来,以便查询
与分析。事故顺序记录可显示、打印和存入历史数据库,每条记录包含测点名称、
描述和时标等详细信息,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故障及状态显示记录:监控系统定时扫查各故障及状态信号,一旦发生状变
将予以记录,并显示故障状变名称及其发生时间,确保运行人员能够及时了解设
备的运行状态。
事故追忆:电厂发生事故时,监控系统根据设定的事故追忆点,按采样周期
对事故后一段时间内的数值进行记录,形成事故追忆记录。事故追忆记录可用数
值记录和曲线记录两种方式在显示器上显示或打印。
事故追忆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采样周期、参与追忆的变量和追忆启动源均可由用户设置、修改,为事故的分析
85
和处理提供灵活的支持。
趋势记录分析:通过趋势记录分析功能,特别是在启停机过程中信号的变化
趋势及时发现故障征兆,提高机组运行安全性。具体包括:
①机组轴承温度升高发展趋势监视:监控系统对机组的发导、推力、水导轴
承温度及各部油槽进行趋势记录,
并可在操作员工作站显示选定测点的变化曲线,
在开机过程中,系统将实现采集并储存选定瓦温点的温升曲线与允许的最大容许
温升曲线进行比较,若超出容许范围则发生报警,确保机组轴承温度始终处于安
全范围内。
②机组轴承温度变化率监视:运用梯度变化描述轴承温度变化率,将结果以
图表或曲线的形式显示,对比相同工况下的历史变化情况,对当前轴承温度变化
率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③推力轴承瓦间温差监视:定时比较推力轴承各轴瓦间的温度值,并计算它
们之间的差值(或差值变化率),若超过允许值,即发报警,该功能用以预报推
力轴瓦工作不正常,确保推力轴承的正常运行。
④辅设工况监视:计算各辅设的启停间隔和运行时长,若超过允许值(经验
值)时即发报警,该功能用以监视各个辅设运行,在不正常时能及时提醒,确保
辅设设备的正常运行。
语音报警:利用语音装置,进行语音的合成和编辑。按照报警的需要,可分
为对象和性质等两类(事故和故障)语音语句。一旦电厂发生事故或故障时,能
自动选择相应的对象及性质语句,实现汉语语音报警,提高报警的直观性和有效
性。
简报报警:能及时将设备状态变化、保护或故障信号、参数越限报警、自诊
断信号显示在简报窗口,利用各种颜色进行各类记录进行标识,能分类显示,必
要的信号屏蔽操作。简报窗口容纳的记录数应在
100 条以上,为运行人员提供全
面的报警信息。
6.2.1.4 自动发电控制和经济运行(AGC)
电站的自动发电控制应充分考虑电站运行方式,具备以下功能:
有功联合控制和经济运行:有功联合控制是指按一定的全厂有功总给定方式,
在所有参加有功联合控制的机组间合理分配负荷。经济运行是指根据全厂负荷和
频率的要求,在遵循最少调节次数的前提下确定最佳机组运行台数、最佳运行机
86
组组合,实现运行机组间的最佳负荷分配,提高电站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性。
AGC 控制方式设置:自动发电控制应能对电站各机组有功功率的控制分别
设置“全厂
AGC 投入/退出”“单机 AGC 投入/退出”控制方式。当“全厂 AGC
投入”
,某机组处于“有功成组投入”时,该机组参加
AGC 联合控制,处于“有
功成组退出”时,该机组不参加
AGC 联合控制,但可接受操作员对该机组的其
它方式控制。自动发电控制应能实现开环、闭环两种工作模式。其中开环模式只
给出运行指导,所有的给定不被机组接受和执行;闭环模式系指所有的功能均自
动完成。电站同时具备参加碧口集控中心、调度的
AGC 闭环控制功能,确保 AGC
控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自动发电给定值切换:自动发电给定值有如下几种方式,各种方式的切换应
该做到无扰动切换:
给定总有功功率
给定日负荷曲线
6.2.1.5 自动电压控制(AVC)
水电厂自动电压控制
(AVC)是指按预定条件和要求自动控制水电厂母线电
压或全厂无功功率,具备以下功能:
无功功率调节:自动电压控制能根据电站调度中心的设定值,对全厂无功进
行实时调节,使开关站母线电压维持在给定值处运行,使电站无功在运行机组间
合理地分配,提高电站的电压质量和无功功率利用率。
AVC 控制方式设置:AVC 对电站各机组无功功率的控制,按机组分别设置
“全厂
AVC 投入/退出”“单机 AVC 投入/退出”方式。当“全厂 AVC 投入”时,
某机组处于“单机
AVC 投入”时,该机组参与 AVC 联合控制,当某机组处于
“单机
AVC 退出”时,该机组不参与 AVC 联合控制,但可接受其它方式控制。
AVC 对机组的控制方式可由电站操作员设定。电站同时具备参加碧口集控中心
及调度的
AVC 闭环控制功能,确保 AVC 控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6.2.1.6 输电线路功率监视与限制
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稳定,监控系统能对输电线路进行功率监视和限制调节,
具体功能如下:
功率监视与调节:此时系统将按受调度给出的线路总有功设定值和允许的偏
差,并将实测的线路有功与该设定值进行比较。当差值超出允许偏差时,则将通
87
过全厂
AGC 调节保证线路有功限制在给定值之内,在调节中将考虑线路过流和
电网频率的限制,确保输电线路的功率始终处于安全范围内。
6.2.1.7 统计记录及生产管理
系统在实时采集全厂各设备的运行参数和工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统计制
表等一系列运行管理的工作,使运行人员不必再进行人工抄表,也可使统计等一
系列技术管理工作自动进行,具体包括:
电厂发电运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电厂的机组发电量、线路送电量等。它
们的初值可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设置。
主要电气设备动作及运行记录:监控系统可以对电厂主要电气设备的动作次
数和运行时数等加以统计和记录,以便考核并合理安排运行和检修计划,应能是
实现按日、月、年统计。例如
①机组:开、停次数,机组开停机时间,本次开机运行时数,累计开机运行
时数,机组停机备用时数,带特定负荷的运行时数等。
②断路器:合闸次数、正常跳闸次数、事故跳闸次数等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记
录。
③自动化元件及辅设:各部温度(如轴瓦温度等)整点记录及最高温度时间、
各辅设启停间隔和运行时长等。
④根据需要增加相关自定义报表。
操作记录:监控系统能对各种操作进行记录,其中包括机组工况转换,断路
器和隔离开关的合、跳闸,闸门的启、闭等。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操作内容、成
功与否、失败原因等。
定值变更记录:监控系统将能对所有的定值(设定值、限制值等)变更情况
作记录,并存入数据库以备随时查询。
事故及故障统计记录:监控系统可对电厂的各类事故及故障的内容和次数进
行统计记录,作为资料保存。
参数越复限统计记录:监控系统可以对电厂的参数越复限情况进行统计,并
把它们记录下来。
运行日志及报表自动打印:监控系统能按照运行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要求打印
电厂运行日志和报表、运行监视画面和画面上的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曲线、趋势
图等监控上位机应用软件生成的各种可视化图形。打印内容以及打印格式可以事
88
先设定。打印方式将有定时自动打印、脱机召唤打印等形式。
6.2.1.8 人机接口及操作要求
人机接口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交互式人机对话:利用交互式人机对话方式实现各种监视和控制功能,采用
面向对象方法进行查询、操作使用。
多窗口方式:采用多窗口方式提供操作人员与监控系统的接口,图形界面简
单友好规范、信息丰富,包括系统窗口,图形显示、控制窗口、时钟、报警、控
制任务窗口等。
灵活可靠的画面调用:画面调用满足灵活可靠,响应速度快的原则可分为人
工召唤方式,选中相应对象调出;自动方式为事件发生时自动弹出。
权限管理功能:人机接口具有权限管理功能。不同职责的运行管理人员有不
同等级的操作权限,不同的权限有不同的使用范围,以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方便的操作功能:值班人员能在操作员站上方便准确地完成修改运行方式,
负荷给定值、限值等。
错误提示:人机联系请求无效时显示出错信息。
操作员工作站主要功能如下:
①调画面
②测点和设备的投退
③控制和负荷调节命令
④
AGC/AVC 功能设置和参数设定
⑤召唤打印
⑥事件确认
⑦报警设置
⑧打印周期及打印设备的设置
打印机及打印工作站采用网络打印机或共享打印机模式,自动定时或响应召
唤打印命令输出各种报表。
系统的维护、修改通过工程师工作站完成对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数据库、
画面、报表的生成、修改等。
6.2.1.9 统计记录与设备运行管理指导
系统具备以下功能,为设备运行管理提供全面的指导:
89
①自动统计并记录各主要机电设备的动作次数、运行小时数、正常停运时间、
检修次数及时间、事故和故障次数等数据,建立设备运行档案。
②自动统计并记录各机组工况转换次数及运行、停机、备用、检修时间累计。
③计算各机组的水头、效率,并根据实际的典型日负荷曲线计算各机组的加
权平均效率。
④自动统计主要公用系统设备等的启动次数、起动间隔,每次运转时间,累
计运行时间等的记录并可实现偏差报警。
⑤自动统计并记录各线路运行、停运时间累计。
⑥逐日累计电站的发电量和用电量,以及平峰谷负荷时的发电量分时累计。
⑦建立历史数据库,存档备案。
⑧自动统计并记录各站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存储继电保护整定值及修改记录。
⑨各站机械保护定值及修改记录。
⑩操作防误闭锁。
⑪操作指导。
⑫根据需要,提供事故处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运行管理指导。
⑬其它运行管理需要的数据积累和记录。
6.2.1.10 生产报表及打印
系统具备以下功能,方便生成和维护各类报表:
①能方便地生成和修改表格,并能方便地查询、维护数据库,可自由生成过
去任一时段的报表。
②各类报表包括但不限于:
操作记录统计表
事故和故障统计表
继电保护定值表
越限报警报表
事件顺序记录报表
事故追忆和相关量记录
趋势记录
分时电量计量统计报表
日、月、年生产报表
90
设备运行状态统计报表
生成或计算各类运行报表及统计报表所需的数据
历史报表
电网辅助功能的统计,如一次调频、
PSS 投退次数、投入时间累加等功能
各种类型用户自定义报表
③打印包括定时打印和召唤打印,召唤打印包括实时打印和历史打印,事故、
故障时自动打印。报表的幅面应满足
A3/A4 幅面的要求。报表的数量应满足用
户要求。
6.2.1.11 自诊断和冗余切换
监控系统具备以下功能,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在线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能诊断出系统中的故障,并能定位故障部位。诊
断到故障时,主备用计算机能自动切换。
提示信息和记录:主备计算机都有在线自诊功能,能给出提示信息,并记入
自诊断表中。同时,应对站点运行状态进行画面显示(如
CPU 使用率、内存使
用率、空间可用率、进程运行状态等)
。
6.2.1.12 软件开发和维护
电厂维护人员可通过口令实现在工作站上的操作,包括软件开发与维护、画
面的增删与修改、定值更改、数据库变更,报表生成、顺控流程修改等一系列工
作,确保系统的持续优化和改进。
6.2.1.13 模拟光字牌显示及查询
使用电站运行人员熟悉的光字牌概念,可在操作员站或现地
LCU 显示屏上
对运行设备的状况进行光字模拟显示。不同类型可定义不同颜色,提供查询、确
认和提示有光字等方式,提高运行人员对设备状态的直观了解。
6.2.1.14 双机冗余容错功能
为了提高计算机监控系统中功能节点可用性,监控系统软件支持双机冗余容
错功能。即对冗余节点,通过再配一台同型设备,通过网络联系组成双机方式。
由软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控制命令单一出口等功能,同时通过软件保证一台设
备丢失功能时(如
PID 调节、AGC 调节等),主机突然断电,备用机及时发现并
自动升为主机完成承担的任务。切换过程对生产无任何扰动,确保系统的高可靠
性。
91
6.2.1.15 电厂与碧口集控中心控制权切换功能
监控系统具备电厂与碧口集控中心控制权切换功能,并且上位机增加控制操
作条件:
①具备每台机组单独控制权切换功能,和电厂整体控制权切换功能。
②控制权在电厂侧时,在集控侧不能对相应机组进行操作。
③机组控制权在集控侧时,在电厂侧监控系统不能对相应机组进行操作。
④电厂与集控两路通讯中断后,控制权自动切换至电厂侧,确保在通信故障
时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6.2.1.16 系统通信
监控系统通信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确保系统内外通信的高效与安全:
①与甘肃省调调度的通信:
实现调度的自动化系统对电厂的四遥功能的要求(采用
IEC104 规约)。
将电厂的有关数据和信息送往调度。
接收调度下达的各种命令。
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相关要求。
预留与调度中心“调度数据网”通信的接口。
②与陇南地调调度的通信:
实现调度的自动化系统对电厂的四遥功能的要求(采用
IEC104 规约)。
将电厂的有关数据和信息送往调度。
接收调度下达的各种命令。
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相关要求。
预留与调度中心“调度数据网”通信的接口。
③与碧口集控中心的通信:
实现碧口集控中心自动化系统对电厂的四遥功能(采用
IEC104 规约)。
将电厂的有关数据和信息送往碧口集控中心。
接收碧口集控中心下达的各种命令。
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相关要求。
④监控系统内部计算机之间的数据通信:
计算机之间的网络通信,其基本原则是速度快、数据处理能力强、安全可靠
性较高。
92
能够支持
UDP、CDT、Modbus TCP/IP 等通信协议。
6.2.1.17 与时钟同步系统的接口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接入双北斗时钟同步系统,通过该时钟同步装置实现整电
站所有自动装置(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时钟同步,确保系统时间的准确性与
一致性。
6.2.1.18 历史数据库软件
数据库产品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的安全可
靠评测,且在集中式数据库目录中,满足国产自主可控要求。并可以提供《
IT
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评估保障级
EAL4 增强级证书》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
针对系统管理员用户,可实现表对象的控制权和访问权分离。
在
2 路国产处理器平台上,在不低于 100 张千万行表的数据规模下,持续 10
分钟的不低于
1000 并发操作,数据库的批量数据插入的事务处理能力可达 120
万次
/秒、单值插入数据的的事务处理能力可达 10 万次/秒、删除数据的事务处理
能力可达
60 万次/秒、单值数据查询的事务处理能力可达 100 万次/秒。须提供具
有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另外须提供操作截图,截图
加盖原厂公章。
数据库软件自身具有对象和数据的同步复制功能,无需通过额外的同步软件
即可支持表中数据的实时双向复制、
实时单向复制,
且可支持在
ARM 硬件和 X86
平 台 之 间 的 表 中 数 据 的 实 时 双 向 复 制 、 实 时 单 向 复 制 。 支 持
CREATE/DROP/ALTER/TRUNCATE/RENAME
TABLE
、
CREATE/DROP/ALTER/TRUNCATE
TABLE
PARTITION
、
CREATE/DROP/ALTER/TRUNCATE
ABLE
UBPARTITION
,
CREATE/ALTER/DROP INDEX,CREATE/DROP FUNCTION,CREATE/DROP
PROCEDURE 的 DDL 操作的同步复制。须提供具有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
支持基于共享存储的存算分离数据库架构,计算节点和存储节点分离,存储
利用率提升
50%以上。在集群管理上,基于双重心跳检测、共享盘仲裁、IOFencing
等技术实现集群节点故障自动检测、恢复和隔离。须提供具有
CNAS 标识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附带提供操作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93
支持账本数据库,具备数据防篡改能力,自动为表数据添加摘要信息,自动
创建一张历史表记录对应用户表中数据的变更行为,确保数据库的变更能被有效
记录、查询和追溯,须提供具有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另外须提供操作截图。
6.2.2 现地控制单元 LCU 的功能要求
6.2.2.1 现地控制单元 LCU 的一般功能要求
LCU 应具备以下功能,以实现对各生产对象的有效监控:
6.2.2.1.1 数据采集和处理:
模拟量采集和处理:定时采集数据,存入数据库中。对采集到的模拟量数据
进行滤波、数据合理性检查、工程单位变换、模拟数据变化(死区检查)等,其
中上送调度测点不允许设置死区,根据规定产生报警并上送主控级。越限检查,
对采集到的非电量(如温度量、压力等)进行越限检查,及时将越限情况和数据
送往主控级;机组温度越限保护应采用多点比较和判别法,当相邻测量点的温度
均越高限值时,启动机组事故停机流程。梯度越限检查,对温度量、速度、油压
测点前后两次采集数值进行检查,当其变化梯度超过允许值时报警或停机,并可
设置延时。机组温度梯度越限保护与机组温度越限保护相同,应采用多点比较和
判别法。对某些模拟量(如轴瓦温度等),当其超过某一特定限值时,应采取相
应的保护措施,如机组解列、停机、减出力等。
数字量采集和处理:自发性状态变位采集,状态检查,防抖动处理,更新数
据库,并将保护报警量即时上送主控级。事件顺序记录与报警,有中断能力的开
关量变位时,立即响应,组织事件顺序记录,报警处理等。对某些数字量,当其
动作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机组解列、停机、减出力等。
电量采集与处理:
LCU 通过 RS-485 串行接口与交流采样装置通信,采集发
电机、厂用电的有功
/无功电量、主变高低压侧的有功/无功电量、110kV 进/出线
的有功
/无功电量。
综合量的计算:机组水头、效率、功率因素、开关动作次数、主机和辅机启
停次数及运行时间等。
根据主控级的要求上送数据。
6.2.2.1.2 监视显示:各 LCU 中配有人机接口设备(MMI),在 MMI 上应能
显示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及运行参数、电气模拟接线图、各种事故及故障报警信
94
息、事件表、趋势分析图和各类棒图等。
6.2.2.1.3 控制与调节:MMI 上的控制与调节画面、操作方法、控制流程过
程监视画面等应尽量与操作员工作站一致。
按被控对象工艺流程进行自动控制和调节。
6.2.2.1.4 通信功能:
LCU 与主控级的通信,将 LCU 采集到的数据及时准确地传送到主控级计算
机中,同时接收主控级发来的控制和调节命令,并将执行结果回送主控级。
LCU 应接收同步时钟信号,以保持与主控级同步。
LCU 通过交换机、现场总线或串行通信接口与被控对象的智能设备进行通
信。
LCU 设置与便携式工作站通信的接口,用于 LCU 的调试。
远程
I/O 盘通过双总线与相应 LCU 联接。
6.2.2.1.5 自诊断功能:
LCU 至少应能在线和离线诊断下列硬件故障:CPU 模件故障、输入/输出模
件故障、接口模件故障、通信控制模件故障、存储器模块故障、电源故障。
LCU 的软件自诊断应能在线和离线诊断定位到软件功能模块并判明故障性
质。
当诊断出故障时应能自动闭锁控制输出,并在
LCU 上显示和报警,同时将
故障信息及时准确地上送主控级。
进行在线自诊断时不能影响
LCU 的正常监控功能。
6.2.2.2 机组现地控制单元 LCU 功能要求
除满足一般功能要求外,机组
LCU 还应具备以下功能:
6.2.2.2.1 水轮发电机的控制与调节:
机组开机顺序控制:包括单步开机至并网发电控制、分步开机至并网发电控
制以及一个命令连续开机至并网发电控制的顺控方式。
机组停机顺序控制:包括单步停机控制、分步停机控制和一个命令连续停机
控制的顺控方式。
机组
LCU 屏上装设有实现机组 LCU 单步、分步和连续开机/停机操作和监
视的设备。
机组
LCU 应具有在开、停机过程中,中断顺控程序后能直接进行停机的功
95
能。
机组事故停机及紧急停机控制:机组
LCU 接到机组事故停机或紧急停机命
令后,启动事故停机或紧急停机程序,进行事故停机或紧急停机控制。
能按电力系统稳定装置的命令切除机组负荷。
设备单步流程控制。
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及刀闸的分
/合操作(断路器合闸操作通过同期操
作)
。
机组有功功率
/转速调节。
机组无功功率
/电压调节。
各种整定值和限值的设置。
机组的自动准同期并网操作。
注:机组监控
LCU 组 3 面柜,包括 PLC(双套)、双电源供电箱、触摸屏、
同期装置、串口通信装置、交换机(转速装置
3 套、剪断销信号装置、风闸信号
装置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
。其中同期装置配置双对象自动同期装置。
A2 柜、A3
柜交流
220V 电源取自 A1 柜 UPS,A1 柜、A2 柜、A3 柜电源的无缝衔接;辅助
交流电源(灯、门控)不得与监控
UPS 电源共用,应独立配置接入回路。A1 柜、
A2 柜 PLC 电源分别加装各自的电源开关;水机保护回路电源独立配置加装空开
与
PLC 控制回路电源分开。电磁阀控制电源、变送器电源都应设计独立的电源
开关。
A1 柜内配置:双供电插箱,可编程控制器 PLC 一套,PLC 扩展箱一套,触
摸屏一个,通讯管理装置一套,模拟量隔离配电器
16 套,光纤保护盒两个,紧
急停机、事故停机、紧急事故复归、事故复归按钮共
4 个及其他必备元件。
A2 柜内配置:可编程控制器 PLC 一套,PLC 扩展箱一套,交采装置 1 个,
通讯管理
1 台,电能表 1 块,电压变送器 1 个,频率变送器 1 个,无功功率变送
器
1 个,有功功率变送器 1 个,有无功组合变送器 1 个,交采装置 1 个,开关电
源等及其他必备元件。
A3 柜内配置:PLC 扩展箱一套,双通道微机自动准同期装置 1 台,同期检
查装置
1 台,32 点开出插箱三套(含配套继电器),交、直流中间继电器 32 个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并留有适当备用继电器)
,压板
10 个。测温制动屏转速装置、
剪断销信号装置、风闸信号装置、轴电流装置保留,本次不更换。
96
机组
LCU 测点统计如表二:
表二:机组 LCU 测点统计
序号
点类型
点数
1
开入
160
2
模入(4-20mA)
32
3
模出(4-20mA)
8
4
SOE(至少需要 3 个模件)
96
5
开出
96
6
RTD
88
7
脉冲量输入
8
6.2.2.3 开关站 LCU 的功能要求
除满足一般功能要求外,开关站
LCU 还应具备以下功能:
控制对象:
110kV 麒早一线、麒早二线出口开关;1、2、3 号主变高压侧开
关;
1、2、3 号主变中性点刀闸分合操作等。
控制参数:开关远方分、合闸操作,开关手准合闸操作。
控制要求:
控制逻辑由
PLC 控制器完成。
开关站单元所属控制设备应设“自动
/手动/切除”操作切换开关,并设置相
对应的状态指示灯,并将各开关位置信号送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注:开关站监控
LCU 原有 2 面柜,本次组 2 面柜。A1 柜、A2 柜辅助交流
电源(灯、门控)不得与监控
PLC 交流电源共用,应独立配置接入回路。A1 柜、
A2 柜 PLC 电源分别加装各自的电源开关;变送器电源应设计独立的电源开关。
A1 柜内配置:双供电插箱,可编程控制器 PLC 1 套,触摸屏 1 个,通讯管
理装置
1 套,交采装置 5 个,电压变送器 1 个,频率变送器 1 个,电能表 2 个,
光纤保护盒
2 个。
A2 柜内配置:可编程控制器 PLC 1 套,PLC 扩展箱一套,32 点开出插箱 3
套,手准同期装置
1 套(双对象),同步检查继电器 1 个及其他必备元件。
开关站
LCU 测点统计如表三:
97
表三:开关站
LCU 测点统计
序号
点类型
点数
1
开入
160
2
模入(4-20mA)
16
3
SOE
32
4
开出
96
6.2.2.4 公用 LCU 的功能要求
除满足一般功能要求外,公用
LCU 还应具备以下功能:
控制对象:高低压空压机、渗漏排水、事故排水、
400V 厂用开关、10kV 开
关等。
控制参数:控制箱上设置手自动选择开关,根据情况人为选择现地面板手动
控制或者自动控制。可实现厂用
400V 备自投功能。
控制要求:
控制逻辑由
PLC 控制器完成。
公用设备控制柜所属控制设备应设“自动
/手动/切除”操作切换开关,并设
置相对应的状态指示灯,并将各开关位置信号送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注:公用监控
LCU 组 2 面柜。A1 柜、A2 柜辅助交流电源(灯、门控)不
得与监控
PLC 交流电源共用,应独立配置接入回路。A1 柜、A2 柜 PLC 电源分
别加装各自的电源开关;变送器电源应设计独立的电源开关。
A1 柜内配置:双供电插箱 1 个,可编程控制器 PLC 1 套,触摸屏 1 个,通
讯管理装置
1 套,光纤保护盒 2 个,交采装置 3 套,电能表 3 套。
A2 柜内配置:可编程控制器 PLC 一套,PLC 扩展箱一套,公用同期装置 1
个,同步检查继电器
1 个,32 点开出插箱 3 套,1、2、3 号机组紧急停机按钮各
一个,开出继电器若干,
400V 微机备自投投/退把手 1 个及其他必备元件。
公用
LCU 测点统计如表四:
表四:公用
LCU 测点统计
序号
点类型
点数
1
开入
128
98
2
模入(4-20mA)
32
3
SOE
32
4
开出
96
6.3 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6.3.1 监控系统一般技术要求
双主机系统可用率不小于
99.9%;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小于
20000h,间隔层设备设备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
不小于
30000h。
站控层事件顺序记录(
SOE)分辨率应不大于 2ms,间隔层事件顺序记录
(
SOE)分辨率应不大于 1ms
模数转换分辨率应不小于
14 位,最大转换误差应不超过±0.5%,其中电网频
率测量误差应不大于 0.01Hz。交流采样测量值综合误差应不大于 0.5%,直流采
样误差应不大于 0.2%.
模拟量数据更新周期应不大于 2s。
开关量数据更新周期应不大于 1s。
模拟量死区传送至站控层操作员站的时间应不大于 1.5s。
开关量变位传送至站控层操作员站的时间应不大于 1s。
从站控层操作员站发出操作指令到返回信号在操作站显示器上显示的总时
间应不大于 2s。
遥控正确率应为 100%,谣调正确率应不小于 99.9%。
上位机系统具备外部对时功能,支持北斗对时接入,整个系统对时精度应不
大于 1ms。
主机正常负荷率宜低于 30%,事故负荷率宜低于 50%。网络正常负荷率宜低
于 10%,事故负荷率宜低于 20%.
测控单元的模拟量死区整定值应不大于 0.2%。
站控层网络通信速率不低于 100Mbit/s。
6.3.2 现地控制单元技术要求
6.3.2.1 现地控制单元一般技术要求
CPU 应采用国产高性能双核处理器,主频不小于 1GHz;
PLC 应采用标准 CPU,IO 模块需独立配置,CPU 本体不可集成 IO 点,确保整
99
个 PLC 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CPU 采用双机架冗余配置,CPU 之间互为热备,本体自带热备冗余接口,程
序的保存应不依赖于电池;
CPU 集成不低于 2 个千兆以太网口、1 个热备冗余接口、2 个 RS485 串行通
讯接口,并支持北斗和 NTP 网络对时;
需使用标准 SOE 模块,
不可使用常规 DI 模块代替 SOE 模块,
事件分辨率为 1ms;
在背板电源和用户端电源不断开的情况下,I/O 模块、通讯模块以及可拆卸
端子排支持带电热插拔;
背板总线支持冗余电源设计,其中一个损坏时,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现地
LCU 主控制器应配置成双 CPU(双机热备)、双网络模块结构型式。
对某些重要的
I/O 应分散布置在不同 I/O 模件上。现地控制单元须设置人机界面,
界面介质须采用液晶触摸屏,
液晶触摸屏既可用来作为现地参数监视的显示窗口,
又可用来作为在现地对现地设备进行控制的控制台。
LCU 须保留专用的接口,
以便能与专用调试工具通讯,对
LCU 进行更深一步的调试和监控。
交流采样装置应采用国产知名品牌产品。
供应商在具体配置
LCU 时,应具有在不增加或变更基本框架的情况下,即
可增加总计
3 块各类型 IO 模块的空间。LCU 与其它智能设备连接时,用于与其
它智能设备通信的现场总线或串口宜采用工业标准结构。
LCU 应具有掉电保护
功能和电源恢复后的自动重新启动功能。
LCU 应能实现时钟同步校正,其精度
应与时间分辨率配合。
LCU 屏上预留对现运行屏柜内临时安装的功率变送器、机组出口计量表、
逆变电源预留装置安装位置及配线端子。此外,机组现地控制单元须装设一套独
立于计算机监控系统外的水机保护回路,采用常规继电器逻辑,独立于
PLC 运
行,当发生推力及导轴承温度过高、机组过速、事故低油压等事故时,水机保护
回路启动出口继电器,作用于跳闸停机。水机保护回路还可由设在机组现地控制
单元盘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启动。水机保护需装设投退压板。推力及导轴承温度过
高满足多取二逻辑,机组过速、事故低油压保护满足三取二逻辑。
6.3.2.2 机组现地控制单元结构
发变组继电保护系统;机组励磁系统;机组调速器系统;机组在线监测系统;
油压装置;技术供水;顶盖排水;水轮机、发电机的电气量和非电气量等经通讯
100
接口及
I/O 接入机组 LCU。通讯装置满足上述接入要求后,应有预留冗余接口至
少
3 个。
6.3.2.3 数据采集、数据处理
应能自动采集
DI、SOE、AI、PI、I/O、RTD 等类型的实时数据;
自动接收来自厂站层的控制命令信息和数据。
对自动采集数据进行可用性检查;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库刷新;
向上级控制层发送其所需要的信息。
模拟量数据处理:应包括模拟数据的滤波、数据合理性检查、工程单位变换、
模拟数据变化(死区检查)及越限检查等,并根据规定产生报警和记录。
状态数据处理及记录:应包括防抖滤波状态输入变化检查,并根据规定产生
报警和记录。
事件顺序数据处理:应记录各个重要事件的动作顺序、事件发生时间(年、
月、日、时、分、秒、毫秒)、事件名称、事件性质、并根据规定产生报警和记
录。
控制命令(
DO)及系统故障信息:应记录 LCU 的控制命令(DO)及系统
故障信息,并根据规定产生报警记录并上送。
计算数据:机组电流和功率计算;功率因素计算;脉冲累积、电度量的分时
累计和总计;机组电气量的综合计算;进行数字量、模拟量及允许计算点计算,
用于监视、控制和报警。
事故前后机组运行状况记录:对事故前后机组运行状况及主要参数应记录保
存并报送厂站层归档。
6.3.2.5 控制与调节
正常情况下的机组开
/停机顺序控制;
事故或故障情况下的事故停机和紧急停机控制;
点设备控制:对机组出口断路器等单个具备
ON/OFF 操作的设备,要求对其
实现
ON/OFF 控制操作,并须考虑安全闭锁;
设点控制:机组的转速
/有功功率、电压/无功功率应能按设定值进行闭环控
制;
机组
LCU 屏上还应设计独立的机组水力机械事故停机和紧急停机回路。
101
当机组发生水力机械事故或按下紧急停机按钮时,一方面应将此事故信号输
入计算机监控系统中,启动机组事故停机流程或紧急停机程序进行停机;另一方
面应启动独立的水机保护,直接作用于跳机组出口断路器、机组调速器关闭导水
叶和励磁系统跳灭磁开关、动作紧急停机电磁阀。
机组同期并网:机组现地控制单元配有一套微机型自动准同期装置(双对
象),作为机组正常同期并网之用,机组同期对象为机组出口断路器或主变高压
侧断路器(根据逻辑自动选择)
。
每套机组现地控制单元
LCU 设置双对象微机自动准同期装置 1 套,公用控
制单元
LCU 设置多对象公用微机自动准同期装置 1 套,开关站控制单元 LCU 设
置手动准同期
1 套。自动准同期装置和手动准同期装置应配置独立的同步检查继
电器。所使用的自动准同期装置既可满足发电机差频并网,又可用于线路差频和
同频并网,灵活满足电厂实现并网自动化的要求。支持
IRIG-B 码对时和网络对
时协议,可实现以太网、
RS485 通信接口,集成 IEC61850、 Modbus 等多种通
信协议。具备完善的事件记录和操作录波功能。自动录取合闸时波形,使用
COMTrade 标准格式,应可使用相应软件查看。手动准同期装置由人为根据电压、
频率和相角的变化情况完成手动同期合闸功能,其主要包括双显示电压差表、双
显示频率差表、同步表等、双隔离变及同步检查继电器等设备。
人机接口:触摸显示屏;其它指示仪表、开关、按钮等。机组现地控制单元
触摸显示屏应能显示机组单元接线模拟画面、主要电气量测量值、温度量测量值、
技术供水状态信息,当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登录后,可通过触摸显示屏进行开停机
操作及其它操作。
所有机组现地控制单元应具有必要的通讯接口,
以便能使专用调试工具接入,
在进行现场调试或厂站设备故障的情况下,运行人员可通过专用调试工具实现现
地控制单元级的交互式控制功能,完成对本
LCU 所属设备的相关操作和处理,
以便于现场调试和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3.2.6 通讯
与上位机节点的通信:上送采集到的各类数据;接受操作控制命令;通信诊
断。
与现地设备的通信:机组保护系统;励磁控制系统;调速器控制系统;机组
在线监测系统;油压装置系统;技术供水系统;顶盖排水;闸控系统;直流系统;
102
UPS 电源;水位测量;五防系统;公用技术供水;检修渗漏排水及其他辅机系统
等。
6.3.2.7 自诊断
计算机内存自检;
硬件及其接口自检:包括外围设备、通信接口、各种功能模件等,当诊断出
故障时,应自动发出信号;对于冗余设备,应自动切换到备用设备。对于
I/O 模
件诊断,至少要达到诊断到通道;
自恢复功能(包括软件及硬件的监控定时器功能)
;
冗余模件检测及自动切换。当以主
/热备用方式运行的模件故障退出运行时,
备用模件应能不中断任务且无扰动地成为主用模件。
6.3.2.8 接口结构
SOE 点及 I/O 开关量点:SOE 点及 I/O 开关量点采用 LCU 厂商提供的 I/O
模件,主要用来接入用于监控的
I/O 点、以及有时标要求的 SOE 点。SOE 点的
时间分辨率≤
1ms。
温度测量:
LCU 设置 RTD 测量模件(三线制),采用 I/O 方式将温度量接入
LCU。
交流电气量测量:交流电气量测量采用微机电量测量装置,
CT、PT 直接接
入微机电量测量装置,再通过现场总线(如果协议相同的话)或串行通讯接入
LCU。
模拟量测量:对于模拟量测量,宜采用
I/O 方式接入 LCU I/O 模件。
数字通讯接口:如果机组
LCU 的现场总线的通信协议与机组微机保护装置、
微机励磁调节装置、微机调速器等装置的通讯协议相同,则采用现场总线方式连
接;否则,可用串行数字通讯的方式。
与水机保护等常规设备接口:机组
LCU 将设置常规水机保护和手动控制设
备(包括紧急停机和事故停机按钮),它们与计算机监控系统采用
I/O 并联连接
方式。
6.3.2.9(I/O)模块单元
所有
IO 模块的处理器,必须采用国产处理器、金属外壳并支持带电热插拔;
DI:通道采用光电隔离,额定输入电压 24VDC,绝缘耐压不小于 500VDC,
单个模块点数不得超过
32 点,支持螺钉型接线端子条方式进行信号连接,接线
103
端子可插拔;
SOE:模块的每个测点都具有 SOE 功能,输入信号发生变位时能自动将变
位信息及动作时间送至
CPU 模块,事件分辨率为 1ms,支持螺钉型接线端子条
方式进行信号连接,接线端子可插拔;
DO:通道采用光电隔离,绝缘耐压不小于 500VDC,单个模块点数不得超
过
32 点,支持故障状态预置功能。支持螺钉型接线端子条方式进行信号连接,
接线端子可插拔;
AI:通道间完全隔离,绝缘耐压不小于 500VDC。支持± 10 V,0~10 V,0~5
V,1~5 V,0~20mA,4-20mA 信号类型,每通道分辨率不低于 16 位,单个模
块点数不得超过
16 点,支持螺钉型接线端子条方式进行信号连接,接线端子可
插拔;
AO:通道间完全隔离,支持± 10 V,0~20mA,4~20mA 信号类型,每通
道分辨率不低于
12 位,单个模块点数不得超过 8 点,支持故障状态预置功能,
支持螺钉型接线端子条方式进行信号连接,接线端子可插拔。
6.3.2.10 网络结构及通讯功能
热备冗余采用硬件冗余,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采用双电源双
CPU 冗余
方案,需要增加专用的冗余模块,热备冗余机架采用冗余电源供电,提供独立的
以太网接口模块与组态软件通信;
PLC 内部网络架构应采用双环网,确保某一路环网故障可切换至另一路环网,
极大增加
PLC 内部网络可靠性;
带有独立的串口通信模块,至少支持
10 路 RS485 通信接口,支持标准
MODBUS RTU 主从协议,可自定义协议与第三方仪表、设备等通信;
支持多种现场总线通信,如 modbus TCP/IP 和 61850 通讯等;
6.3.2.11 控制和切换开关
每一个现地控制单元应装设一个现地
/远方控制切换开关。当切换开关在现
地位置时,现地控制单元仅传送数据给厂站节点而不接受厂站节点的控制命令,
当切换开关在远方位置时,现地人机接口中的控制和操作功能均被禁止。
现地控制单元应分别装设一个手动
/自动控制切换开关。当切换开关在手动
方式时,所有控制和操作只能通过手动执行。
机组现地控制单元应装设一个带护盖的紧急停机按钮。
104
带限位的手动按钮应带有位置指示。
6.3.2.12 同期装置
同期装置具备双微机自动准同期和手动准同期。
手动同期和自动准同期回路各配置一台同期闭锁继电器,
并且同时具备压差、
频差、角差检查闭锁功能。同期闭锁继电器必须是自主研发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
在电力系统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的产品,需提供业绩证明。
6.3.2.13 现地控制单元设备布置
由于本项目属于改造项目,现有厂房布置及电缆孔、洞尺寸不可改变,监控
系统设计时盘柜数量及规格等应尽量与原有的保持一致。
6.3.2.14 数据采集周期
开关量:
<1s;
电气模拟量:
<1s;
非电气模拟量(不包括温度量)
:
<2s;
温度量:
1--5 s;
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
≤
1 ms;
实时数据库刷新周期:
<2 s。
主备计算机数据库的数据应保持高度一致,
主用计算机上由运行操作人员
通过人机接口输入的数据应在
1 秒内复制到备用计算机数据库。
厂站控制级对上级调度部门数据采集和发送数据应满足上级调度部门的要
求。
6.3.2.15 控制响应
现地控制单元级接受控制命令到开始执行不超过
1 秒;
厂站控制级发出命令到现地控制单元级接受命令的时间不超过
1 秒;
操作员执行命令发出到现地控制单元回答显示的时间不超过
2 秒。
6.3.2.16 人机接口
调出新画面的时间不超过
1.5 秒;
画面上实时数据刷新时间从数据库刷新后算起不超过
1 秒;
报警或事件产生到画面刷新和发出音响的时间不超过
2 秒。
6.3.2.17 时间同步精度
节点间时间同步分辨率:
1ms。
105
6.3.2.18 可维修性
可维修平均修复时间(
MTTR)由制造商提供,当不考虑管理辅助时间和运
送时间时,一般为
0.5 ~ 1 小时。
对软件故障应有记录文件,记录出故障的模块以及故障原因,以利于软件故
障的排除。
硬件上有便于试验和隔离故障的断开点。
应尽可能采用商用化的标准硬件,以保证系统的长期可用性及保护买方的投
资。
6.3.2.19 控制操作的安全性
对控制操作提供必要的校核检查以及确认操作,在控制命令未进行确认操作
之前,操作员能撤消其控制操作;若在进行控制操作后一定时间内,操作员未对
控制命令进行确认或取消,程序应能自动撤消其控制操作。
应用软件应有必要的容错能力。
系统中任何硬件设备的故障都不应造成被控设备的误动。
6.3.2.20 北斗对时
现地控制单元具备北斗对时功能,应同时具备脉冲及硬节点两种对时方式。
协助买方对其他设备的北斗对时信号接入。保证现地
PLC、机架对时准确。
6.3.2.21 齿盘测速
保留机组现有
3 套测速装置,机组现地控制单元可实现监控和水机保护回路
测速回路“三取二”动作逻辑。
6.3.2.22 编程软件
PLC 编程软件采用图形化编程方式,具有项目管理功能,且支持自定义功
能块封装,方便程序移植;
编程软件要求符合
IEC61131-3 国际标准,应支持 LD(梯形图)、 ST(结
构文本)
、
IL(指令表)、 FBD(功能块图)、 SCC(顺序控制图)等编程语言,
同一项目中任一代码段均可选择不同语言编程,并可相互调用。需通过第三方机
构的软件测评,并提供相应测试报告
集成在编程软件中的
PLC 仿真器可以在 PC 上准确地再现目标程序的运
行,可脱离硬件进行开发、仿真调试。
6.3.2.23 其他要求
106
分别对正常停机、正常开机、事故停机、紧急停机、系统解列程序进行优化
改进。
通讯实现辅助设备及附属设备的运行工况监视控制,并上传至上位机,且修
改增加相应监视画面。
对监控系统增加单设备操作流程,对所有操作加入条件判据。
卖方提供必备调试设备专用的下载线和软件及程序。
试验报告由供应商负责编写。
试验报告分项编制,其内容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测量回路的检验和模
拟量通道测试、各保护功能校验数据及动作情况、调试表格、各种工况数据记录、
全部测量结果、最终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意见和结论。
6.3.2.24 监控系统改造后效果
准确、及时地对机组、开关站、辅控、公用系统、闸门、水淹厂房报警控制
设备运行信息进行采集及处理。
对机组设备实施自动控制或直接控制,包括机组的开
/停机、有功/无功调整、
闸门远程操作、水淹厂房自动判断执行相关操作。
机组事故紧急停机、公用设备的启
/停及切换操作由计算机自动完成,无须
人工干预。
对电站主要设备进行监视和记录,实现电站运行管理自动化。
对重要故障和事故进行语音报警及电话报警。
满足调速器的功率调节模式、开度调节模式、频率调节模式的各项要求。
7 监控系统硬件配置
7.1 硬件配置一般要求
安全加固系统与防病毒软件:安装同品牌安全加固系统,要求提供电力能源
行业专用主机加固软件版本,产品交付授权显示最终用户单位名称和正版防病毒
软件(至少提供三年授权)
,并满足电网相关要求。
服务器智能管理功能:服务器具有智能管理功能,为用户提供统一管理平台:
支持主机健康状态、当前功耗、温度监测等;支持
24 小时不间断基线监控,对
于偏离基线的设备能够分类告警(如
BMC 版本告警、BIOS 版本告警、BMC 配
置告警、
BIOS 配置告警);供货时相关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鲜章。
107
数据保护与恢复:每套计算机系统应采取措施保证在失电情况下被动停机时,
存储器无数据丢失,当电源恢复时,能自动再启动及软件、硬件的
WATCH-DOG
功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系统的可靠性。
接口设备有效性:主机附带的接口设备应充分有效处理计算机系统的输入、
输出信号,满足特性要求,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性。
7.2 硬件配置具体要求
7.2.1 主机(2 台)
主机服务器:
CPU:16C,2.5GHz;
内存
:64G DDR5 5600MHz;
硬盘
:2×2.4T SAS 10K;
显卡
:双屏显卡 2G;
网口数量
:4 个千兆网口;
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
安装方式
:机架式(含上架套件);
安装宽度:
2U;
电源及附件
:冗余电源;
服务:提供
3 年原厂质保。
7.2.2 操作员站(2 台)
操作员工作站:
CPU:16C,2.5GHz ;
内存
:64G DDR5 5600MHz;
硬盘
:2×2.4T SAS 10K;
显卡
:双屏显卡 2G;
网口数量
:4 个千兆网口;
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
安装方式
:机架式(含上架套件);
安装宽度:
2U;
电源及附件
:冗余电源
服务:提供
3 年原厂质保。
108
7.2.3 历史服务器(2 台)
历史数据服务器:
CPU:16C,2.5GHz ;
内存
:128G DDR5 5600MHz;
硬盘
:3×8T SATA 7.2K;
显卡
:集成;
网口数量
:4 个千兆网口;
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
安装方式
:机架式(含上架套件);
安装宽度:
2U;
电源及附件
:冗余电源;
服务:提供
3 年原厂质保。
7.2.4 工程师站(1 台)
工程师站服务器:
CPU:16C,2.5GHz;
内存
:64G DDR5 5600MHz;
硬盘
:2×2.4T SAS 10K;
显卡
:单屏显卡 2G;
网口数量
:4 个千兆网口;
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
安装方式
:机架式(含上架套件);
安装宽度:
2U;
电源及附件
:冗余电源;)
服务:提供
3 年原厂质保。
7.2.5 语音机(1 台)
语音报警服务器:
CPU:16C,2.5GHz ;
内存
:64G DDR5 5600MHz;
硬盘
:2×2.4T SAS 10K;
显卡
:单屏显卡 2G;
109
网口数量
:4 个千兆网口;
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
安装方式
:台式机;
电源及附件
:冗余电源;
服务:提供
3 年原厂质保。
7.2.6 厂内通讯机(1 台)
厂内通讯服务器:
CPU:16C,2.5GHz;
内存
:64G DDR5 5600MHz;
硬盘
:2×2.4T SAS 10K;
显卡
:单屏显卡 2G;
网口数量
:4 个千兆网口;
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
安装方式
:机架式(含上架套件);
安装宽度:
2U;
电源及附件
:冗余电源;
服务:提供
3 年原厂质保。
7.2.7 厂外通讯机(2 台)
厂外通讯服务器:
CPU:16C,2.5GHz;
内存
:64G DDR5 5600MHz;
硬盘
:2×2.4T SAS 10K;
显卡
:单屏显卡 2G;
网口数量
:4 个千兆网口;
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
安装方式
:机架式(含上架套件);
安装宽度:
2U;
电源及附件
:冗余电源;
服务:提供
3 年原厂质保。
7.2.8 厂站交换机(2 台)
110
主交换机应采用华三、华为、东土等(或相当于)的国内主流品牌的自主可
控工业级三层以太网交换机,主要芯片(含
CPU 芯片、核心交换芯片、物理层
芯片)应采用国产自主可控芯片,操作系统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操作系统;主
网和数据采集网交换机按负载均衡方式配置,单一网络节点故障不影响整个系统
功能,不会造成数据丢失。
主交换机的配置及要求应不低于以下参数:
采用国产化
FPGA、内存、交换芯片和操作系统的三层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主
机,支持
24 个 Combo(10/100/1000BASE-T 电口),16 个 100M/1G/10G SFP+端
口,
3 个扩展插槽,220VAC 双电源。
交换机容量:
756Gbps/7.56Tbps,包转发率:252Mpps,机架式安装(提供
官网截图)
(进场前核验)
;
IP40 防护等级,采用无风扇散热设计。工作温度-40-75℃,存储温度-40-85℃
支持
MRP 环网协议,支持 RRPP 环网协议,支持 MRP 环网协议,自愈时
间
≤20ms;
支持工业协议
profinet 被监控和管理,用于上位机组态软件统一化管理
支持
netconf,SDN 网络管理;支持 VCT、DDM 用于链路检测;支持
smartlink,双上行链路探测,用于主备切换。
支持
ospf 三层功能,IPv4/IPv6 双栈功能
支持
VRRP+BFD,可以提供毫秒级的检测,可以实现链路的快速检测,通
过与上层路由协议联动,可以实现路由的快速收敛,确保业务的永续性
提工信部入网证;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质保函。
(进场前核验)
提供电子元器件国产化判定报告,交换机源代码检测报告,信创产品评估证
书,
CE、EMC、FCC 报告(进场前核验)
应具有自检测及诊断功能。自检测应在设备每次上电时进行;
优先选择具有特别安全特征的设备,如具备权限管理功能;
设备的设计应为开放架构类型,能兼容标准的外设;
优先选择符合标准、并兼容标准组件的设备。
应按等保要求进行
“最小化”配置,对后续等保测评发现的问题,中标方有配
合整改的义务,并不因此而产生费用。
应答产品需提供第三方(公安部或泰尔或电网)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网
111
络信息安全、型式试验、功能测试等。(进场前核验)
卖方负责调试安装,并接入
Ⅰ区恶意代码、日志审计系统、入侵检测系统及
运维堡垒机。
7.2.9 KVM 设备(2 台)
整合
17.3 寸宽屏折叠液晶/8 口 KVM 切换器/Touchpad 鼠标/104 带数字区键
盘
/控制端延长模块;
卓越的视频效果,最佳分辨率可达
19201080@60Hz;
内置延长发送端模块,通过一根网线或光纤线缆与接收端
THC-1170M-R 对
接,即可在监控室实现远程操控,网线
100 米内、光纤 500 米 40 公里内(接收
端为
HDMI 接口);
支持完整的
DDC2B 功能,未切换计算机也能侦测屏幕信号;
USB 键盘鼠标切换器连接控制电脑;
抽拉式安装设计,可以调整长度以适应各机柜空间,人性化设计,一人可安
装与拆卸;
手动按键,键盘热键或
OSD 进行电脑选择;
密码安全保护,仅有授权的用户可以检视及管理联机的电脑;
支持适用国产各品牌服务器和工控机,兼容支持国产操作系统;
标准
19 英寸一 U 上架,支持 600 深机柜安装。
7.2.10 便携式计算机(1 台)
便携式计算机采用笔记本电脑,
CPU 为国产一线品牌如龙芯、飞腾、鲲鹏、
海光等,
32GB 内存,能通过接口与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计算机需加固。应安
装所需的全部软件及测试和编程的软件。便携式计算机应是轻便的、可携带的,
并具有以下特性:
CPU 处理器:主频≥2.5GHz
内存:
≥32GB
硬盘:
≥1TB SSD
网络接口:
10/100/1000MB 以太网接口 1 块+无线网卡 1 块
TFT 显示:≥15”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
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预装监控系统调试软件)
显卡:集成
112
支持蓝牙、指纹、高清摄像头
附件:原装笔记本包及鼠标、外置光驱
7.2.11 显示器(6 台)
品牌:
4K 液晶显示器;
配置要求:
IPS 面板,27 寸,物理分辨率 3840x2160(长宽比 16:9),视频
信号输入端口
DVI-D24 针 x1(支持 HDCP),HDMIx1(支持 HDCP),DPx1(支
持
HDCP),USB3.0 不少于 2 个,双扬声器,3.5mm 音频输出端口,AC220V 电
源;
边 框 : 四 边 边 框 小 于
3mm ; 支 架 接 口 : 支 持 VESA 孔 距 支 架 安 装 。
75mmx75mm,100mmx100mm 孔距;
服务:提供
3 年原厂质保。
7.2.12 现地控制单元 LCU 配置要求
卖方提供的本项目所有现地单元
LCU 均采用同一型号 CPU。
PLC 应具备以下特性:
①
CPU 应采用如龙芯、申威、飞腾等高性能 32 位及以上处理器,主频不小
于
1GHz。
②集成的存储器容量不低于
512MB(包括程序存储区及数据存储区),增加
CPU 数据存储的安全性、稳定性。
③
PLC 应采用标准 CPU,I/O 模块需独立配置,CPU 本体不可集成 I/O 点,
确保整个
PLC 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④
CPU 采用双机架冗余配置,CPU 之间互为热备,程序的保存应不依赖于
电池。
⑤
CPU 集成不低于 4 个千兆以太网口,并支持 NTP 网络对时。
⑥具有强大的处理能力,
CPU 可以处理大量的 I/O 点,支持 I/O 量不小于
10000 点。
⑦冗错能力:双
CPU 热备冗余;编程语言:应符合 IEC61131-3 标准。
⑧通信:以太网
TCP/IP≥100Mbps 双以太网接口。
⑨串口通信速率:
≥19.2kbps;通讯方式:RS-485。
⑩在背板电源和用户端电源不断开的情况下,
I/O 模块、通讯模块以及可拆
卸端子排支持带电热插拔。
113
⑪背板总线支持冗余电源,其中一个损坏时,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⑫PLC 支持双星型网络拓扑结构(网络冗余配置),支持千兆以太网速率,
可实现
CPU 网络冗余。
⑬PLC 支持以太网远程 I/O 环网冗余配置方案,接口模块具备在网络节点
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能正常保持环网结构功能。
⑭控制器支持 IP 地址的扫描,计算机 IP 在任意网段都能够通过 IP 地址扫
描工具扫描到
CPU 及以太网通讯模块的 IP 地址,便于系统的维护。
⑮PLC 所支持的 I/O 扩展总线应采用四大高速现场总线之一的现场总线,
提供厂家公开发布的相关资料截图。可支持环形网络,支持通讯链路的冗余可保
证
IO 通讯的高可用性。400 个 IO 模块的最小轮询周期不超过 4ms 可保障采集现
场数据的实时高速;具有高扩展能力,可支持的最多扩展的分站数量不少于
256
个(模拟量不小于
20000 点,数字量不小于 80000 点)。
⑯系统所带的 IO 模块需支持带电热插拔并在总线背板上可以任意安装不限
制特定槽位。程序中的定时器、计数器、
PID 回路数量的使用应不限制点数。
⑰PLC 模块具有多种故障诊断功能,如软件诊断、系统变量诊断等多种诊
断功能,方便用户现场的维护。
7.2.13 同期装置
卖方应提供知名品牌的微机自动同期装置。同期装置应和同期检查装置串联
使用。
机组同期装置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允许压差设置值应是可调的,调整范围为
0~10V;
允许相差设置值应是可调的,调整范围为
0~10°;
允许频差设置值应是可调的,调整范围为
0~0.5Hz;
恒定越前时间应是可调的;
电压升
/降输出信号时间应是可调的,调整范围为 0.1~2s;
电压升
/降输出信号间隔时间应是可调的,调整范围为 1~6s;
速度增
/减输出信号时间应是可调的,调整范围为 0.1~0.5s;
应设置一个自动准同期装置投
/切开关;
应设置一个独立的同期闭锁继电器(用于并网时频差、压差及相角差闭锁)
。
7.2.14 交流采样装置
114
机组、开关站、公用
LCU 柜内交流采样装置通过采集相应开关的测量回路
电压、电流、有功和无功,通过
RS485 串行通信接口送 LCU,每套交流采样装
置或模件应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耐压
2000V,1min 不发生击穿、飞弧等现象;
电量测量精度应至少达到
0.2 级;
额定电压输入为:
AC 100V;
额定电流输入为:
5A(根据现场决定);
在外界电场、磁场干扰下输出值变化不得超过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提供
2 路可定义的 4~20mA 模拟量输出;
应具有国家电力系统行业的入网证明;
LCU 与交流采样装置的接口方式暂定为串口。
7.2.15 变送器
LCU 应配置知名品牌的变送器,变送器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
变送器额定电压输入为:
AC 100V,额定电流输入为:1A;
变送器输出为二路独立的模拟量输出,输出信号为
4~20mA;
励磁电流变送器
/电压变送器应具有足够的绝缘耐压强度,其输出应完全与
被测量电路隔离,输出回路应采用屏蔽电缆。变送器精度优于
0.5%。
7.2.16 电源
各现地控制单元和各远程
I/O 装置应设有冗余的国际知名品牌开关电源,开
关电源输出
24VDC 给 CPU、I/O 模块、交换机和显示器等设备供电,开关电源
的容量应满足负荷要求,并留有一定的余度。机组
LCU 开关电源的容量还应考
虑给机组自动化元件和传感器提供
24V 直流电源,机组现地控制单元至少应提
供
4 回 24VDC、每回容量为 5A 的直流电源供机组自动化元件使用,每个输出回
路均应装有小型断路器保护。
对于机组
LCU、公用、开关站 LCU 可提供 1 路 220V 交流、1 路 220V 直流
电源输入,任意
1 个电源故障退出运行,不应影响现地控制单元的正常运行。
8 通用技术要求
8.1 材料和制造工艺
8.1.1 设备制造选用的材料应是新的、适用的优质产品,并且无缺陷。材料
115
的规格、包括等级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8.1.2 用于设备和部件的材料都应经过试验,试验按国标、行标有关标准规
定的方法进行。
8.1.3.所有的配合件,应按其用途选择合适的机械制造公差,公差应符合国
际标准协会(
ISO)标准。
8.1.4.除非另有规定,辅助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和规程,所有技术条款的要
求和所有制造厂的保证值均应根据这些条件制定。
8.1.5.除非另有说明,卖方提供的所有电气设备应适用于 50Hz 单相交流 220V
或三相交流
380V 电源,或者直流 220V 电源,交直流进线总空气开关前应配置
防浪涌保护器。
8.2 导线的安装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8.3.变送器和传感器应能适用于需精确测量的物理量。其输出应为 4~
20mA(满刻度)直流电流,负载电阻不小于 750Ω。
8.5 按钮
8.5.1 所有按钮应为重载防油结构。
8.5.2 接点额定值
8.5.3 最高设计电压:交流 500V 和直流 250V
8.5.4 最大持续电流:10A(交流或直流)
8.5.5 最大感性开断电流:交流 220V,3A 和直流 220V,1.1A
8.5.6 最大感性关合电流:交流 220V,30A 和直流 220V,15A
8.5.7 按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8.5.8 作用于事故停机的按钮应设置防误操作防护盖。
8.6 顺序继电器
用于逻辑控制的继电器应为重载型。该继电器应根据有关标准的条款进行设
计和试验。
接点数量应满足逻辑控制的要求和与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连接的要求,
所有继电器均带有运行指示灯,不带强制操作按钮。继电器选型应为欧姆龙、
ABB
或施耐德产品。
8.7 指示仪表
指示仪表应为开关板型,半嵌入式,盘后接线。仪表应经过校准并适合于所
用的场合。仪表应包括调零器
(便于在盘前调零)、防尘外壳。表的显示应为白色
116
表盘、黑色刻度及指针。表计刻度盘盖板应防眩光。双指针表计指针为红、黑两
色。其刻度弧度为
90°(直角)/300°(广角),精度为 1%。
8.8 指示灯
指示灯应为开关板型,具有合适的有色灯盖和整体安装的电阻,指示灯的发
光元件应采用
DC24V 的 LED。有色灯盖应采用透明材料,不会因为灯发热而变
形。应能从屏的前面进行指示灯的更换,并提供所有更换所需的专用工具。所有
有色灯盖应具有互换性,而且所有的灯应为同一类型和额定值。
8.9 特殊要求
8.9.1 屏柜后接线槽盒按供应商现有最大槽盒尺寸进行配置安装,以便于买
方的接线和施工。
8.9.2 用于各种场合的指示灯和光字信号由卖方选择并提交买方批准。
8.10 控制、转换和选择开关
开关板或控制柜盘前安装的手动开关为重载、旋转式、带限位结构。
8.10.1 最高设计电压:交流 500V 或直流 250V;
8.10.2 持续工作电流:10A(交流或直流);
8.10.3 最大感性开断电流:交流 220V,3A 或直流 220V,1.1A;
8.10.4 最大感性关合电流:交流 220V,30A 或直流 220V,15A。
8.11 面板
每个开关面板应能清楚地显示每一工作位置。
8.12 电气盘
8.12.1 应提供外表美观、经批准的全封闭的钢壳体来安装电气设备。壳体应
由坚固的自支持的钢板构成,并装有带密封件和铰链、长度为柜全长的门。门的
位置应方便接近设备。壳体的每扇门应装有安全锁,其背面应采用双开门。
8.12.2 电气盘面板由钢板制成,盘高一般为 2200mm,。盘宽为 800mm,盘
深为
600mm。盘柜为右门轴,左门锁形式,盘面应平整。应至少涂两层底漆,
面漆用半光泽漆,颜色由供应商提出色板,由买方选定。壳体内应有内安装板以
便安装电气设备。
8.12.3 如果需要,应安装百页窗以利通风。百页窗应设计成能防止昆虫进入,
或者窗前装有格网。设有通风机的进风口应设防尘滤网,并应方便拆卸。
8.13 电缆的连接
117
对楼板上安装的盘柜,其底部应有可拆卸的带密封垫的板,以利电缆的引入,
并有固定电缆的设施。
8.14 灯和插座
柜内内应装有一盏灯和一个插座,以方便运行和维修。灯应为门控日光灯,
并带有电源开关。插座应为双联、
10A、两极、三线式。灯和插座的动力电源为
单相交流
220V。
8.15 接地
柜内应装有适当额定值的接地铜母线,该铜母线截面应不小于
100mm2 并安
装在柜的宽度方向上。每面屏柜设置
2 段接地铜母线,1 段接地铜母线与柜体连
接,另
1 段接地铜母线经绝缘柱与柜体连接。柜的框架和所有设备的其它不载流
金属部件都应和接地母线可靠连接。该接地母线应至少在两个位置与电站接地网
相连,且铜质连接线的截面不小于
100mm2。
8.16 标志
壳体内的电缆和电线端部应有粘性的、自层压型的标志加以识别。标志上应
印有与供应商图纸相符的电缆或电线的编号。标志上应有透明的层压表层,该表
层能耐油、耐磨擦和耐高温。
8.17 组件布置
盘面组件的布置应均匀、整齐、尽可能对称,便于检修、操作和监视。不同
电压等级的交流回路应隔开。裸露导体应采用安全措施。面对电气盘正面,交流
回路的组件相序排列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为
U-V-W-N。
8.18 盘内接线
8.18.1 盘的左、右两侧应设置端子排,以连接盘内、外的导线。每个端子一
般只连接一根导线。端子排顶部应低于屏顶
200mm,底部应高于屏底 500mm。
端子排的其它布置方式需经买方批准。
8.18.2 盘内组件应用绝缘铜导线直接连接,不允许在中间搭接或”T”接。盘
内导线应整齐排列并适当固定。
8.18.3 强电和弱电布线应分开,以免互相干扰,活动门上器具的连线应是耐
伸曲的软线。
8.18.4 组件和电缆应有防止电磁干扰和隔热的措施。所有其它组件与电子元
件连接时,若组件的工作电压大于电子元件的开路电压时,应有相应的隔离措施。
118
8.18.5 面对电气盘正面,交流回路的导体相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从后到
前,应为
U-V-W-N;直流回路的导体极性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从后到前
为正-负。
8.18.6 盘内连接导体的颜色,交流 L 为红色,N 为黑色,接地线为黄底绿条;
直流正极回路棕色,直流负极回路蓝色。
8.18.7 盘柜左右接线端子排外侧应安装槽板,应现场接线较多,应安装加深
的槽板。
8.19 电气接线和端子
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各单个元件之间应用电缆进行电气连接,该电缆应由供应
商提供,并由其它承包商安装。所有控制和信号电缆应采用阻燃屏蔽铠装电缆。
设备内的电气接线应布置整齐、正确固定并连接至端子,所有控制、仪表和
动力的外部连接只需接在设备内端子板的一侧。每组端子板应至少预留
20%的端
子,任何一个端子板螺钉不得接入多于
2 根的导线,端子板安装位置和角度应合
适,方便现场人员在端子板外侧进行拆、接线。
8.20 端子板
8.20.1.端子板应为有隔板的凹式螺丝型端子,端子板的额定值如下:
8.20.2.最高电压(AC):
不低于
600V
8.20.3.最大电流(AC):
30A
8.20.4.最大导线尺寸:
10mm2
8.20.5 控制和动力回路的端子板应用分隔板完全隔开或位于分开的端子盒
内。端子板应有标志带,并根据要求或接线图进行标志。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引
线应接于具有极性标志和铭牌的短路端子板上。
8.20.6 导线应用导线端子与端子板或设备连接,所有端子用知名的合资或进
口品牌产品。导线端子规定如下:
8.20.7 16mm2 以下的导线应为圆形舌片或铲形舌片,压接式铜线端子。
8.20.8 16mm2 及以上导线应为 1 孔或 NEMA 型 2 孔压接式铜线端子。
8.20.9 PT 和 CT 应采用专用端子。
8.20.10 所有导线端子应有与要求或接线图一致的标志。
8.21 噪声限制
8.21.1 本系统设备的噪声应控制在不造成人员伤害,疲劳或干扰通话的程度
119
内。
8.21.2 本系统设备的噪声在中控室处测量应小于 60dB。
8.21.3.设备在正常工作时,距离设备 1m 处所产生的噪声应小于 65dB。
8.22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8.22.1 绝缘电阻
交流回路外部端子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0MΩ。
不接地直流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MΩ。
8.22.2 介电强度
500V 以下,60V 及以上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 2000V 电压 1min。
60V 以下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 500V 电压 1min。
8.23 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
GB/T 17626.2-2016 IV 级;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GB/T 17626.3-2016 III 级;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GB/T 17626.4-2018 IV 级;
浪涌(冲击)抗扰度
GB/T 17626.5-2016 IV 级;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6-2017 III 级;
工频磁场抗扰度
GB/T 17626.8-2006 V 级;
脉冲磁场抗扰度
GB/T 17626.9-2011 V 级;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
GB/T 17626.11-2008 ;
振荡波抗扰度
GB/T 17626.12-2013 III/IV 级。
8.24 防雷保护
应考虑本系统设备雷电侵入的可能,应在所有信号线进出机柜、计算机监控
系统交
/直流电源输入回路、外部系统进入局域网的端口处加装防雷保护元件。
8.25 电源
8.25.1 直流操作电源电压:
8.25.2 交流操作电源电压: 220V±15%
8.25.3 厂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应能在上述相应的范围内正常运行。当输入电压
下降到低于下限值时,设备应不至于损坏。设备的内部直流稳压电源有过压、过
流保护及电源报警信号。应提供保护装置,以防止损坏电源回路上的其它设备。
%
10
%
20
-
V
220
120
8.26 铭牌
每一项主要的设备与辅助设备均应有一个永久固定的铭牌,铭牌应清楚标出
序号、制造厂家的名称、规格、特性、重量、出厂日期以及其它有用的数据。刻
度盘、表计和铭牌均应以国际制单位(
SI)表示。为了工作人员操作的安全,应
提供专门的标牌以表明主要的操作说明、注意事项或警告。另外,盘上装的每一
个仪表、位置指示器、按钮、开关、灯或其它类似设备应有永久性的标牌以表明
控制功能。电气接线和仪表(包括继电器)也应标有编号并与电气控制图上的编
号相对应。
8.27 文字
所有合同设备铭牌均应使用中文刻制,并能抗气候的影响。所有的铭牌和标
牌应永久性地安装在相应的设备上,其位置应清楚易见。刻制的中文印刷体应清
晰可见。
8.28 审批
装设在供货设备上的铭牌的清单及图样应提交买方审查。
8.29 互换性
供应商提供的合同设备的相同部件,其尺寸和公差应完全相同,以保证各设
备部件之间的互换性。所有的备品备件的材料和质量应与主设备相同。
8.30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
8.30.1 硬件系统图(含 LCU 接口图、电气测量系统图、机组水机保护系统
图、机组同期系统图等)
;
8.30.2 模件原理图;
8.30.3 自动化元器件配置图;
8.30.4 所有机柜及控制台的尺寸、重量及设备布置图;
8.30.5 所有设备安装开孔和固定连接图;
8.30.6 设备电源、接地、环境要求。
8.30.7 供设计、安装、施工的资料
8.30.8 供应商应提供下述(但不限于此)用于买方设计、安装、施工的文件:
硬件系统图(含
LCU 接口图、电气测量系统图、机组水机保护系统图、机
组同期系统图等)
;
流程图
(机组顺控流程图);
121
模件原理图(含自动化元器件);
设备总装图;
设备布线图及接口端子图;
盘面布置图;
盘内布置图;
设备安装文件;
工厂
/现场验收计划文件;
8.31 工厂/现场验收过程文件。
8.31.1 供应商应该为买方系统维护工程师提供硬件和软件日常维护方法的
培训,以保证买方能够对供应商提供的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培训内容至少应
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
8.31.2 上位机软硬件故障诊断和查找方法;
8.31.3 现地控制单元软硬件故障诊断和查找方法;
8.31.4 网络设备故障诊断和查找方法;
8.31.5 硬件设备常见故障的修复方法;
8.31.6 软件常见故障的修复方法;
8.31.7 设备安装培训;
8.31.8I/O 测点少量增、减,并修改数据库和监视画面等;
8.31.9PLC 程序、通讯程序等柜内其他装置程序的简单修改。
9 供货范围
9.1 主要设备清单见表五:
表五 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配置及要求
单位
数量
1.上位机
1.1
国产操作系统 100%国产自主可控,含国产数据库
套
13
1.2
探针软件
与主机配套
套
13
122
1.3
主机
CPU:16C,2.5GHz; 内 存 :64G DDR5 5600MHz; 硬
盘:2×2.4T SAS 10K;显卡:双屏显卡 2G;网口数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安装方
式:机架式;安装高度:2U;电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2
1.4
操作员站
CPU:16C,2.5GHz ; 内 存 :64G DDR5 5600MHz; 硬
盘:2×2.4T SAS 10K;显卡:双屏显卡 2G;网口数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安装方
式:机架式;安装高度:2U;电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2
1.5
语音机
CPU:16C,2.5GHz ; 内 存 :64G DDR5 5600MHz; 硬
盘:2×2.4T SAS 10K;显卡:单屏显卡 2G;网口数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安装方
式:台式机;电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机加固。
台
1
1.6
远动通讯机
CPU:16C,2.5GHz; 内 存 :64G DDR5 5600MHz; 硬
盘:2×2.4T SAS 10K;显卡:单屏显卡 2G;网口数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安装方
式:机架式;安装高度:2U;电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2
1.7
工程师站
CPU:16C,2.5GHz; 内 存 :64G DDR5 5600MHz; 硬
盘:2×2.4T SAS 10K;显卡:单屏显卡 2G;网口数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安装方
式:机架式;安装高度:2U;电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1
1.8
历史服务器
CPU:16C,2.5GHz ; 内 存 :128G DDR5 5600MHz; 硬
盘:3×8T SATA 7.2K;显卡:集成;网口数量:4 个千兆网
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安装方式:机架
式;电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机加固。
台
2
123
1.9
厂内通讯机
CPU:16C,2.5GHz; 内 存 :64G DDR5 5600MHz; 硬
盘:2×2.4T SAS 10K;显卡:单屏显卡 2G;网口数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10;安装方
式:机架式;安装高度:2U;电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1
1.10 厂站交换机
支持 24 个 Combo(10/100/1000BASE-T 电口)
,16 个
100M/1G/10G SFP+端口,3 个扩展插槽,220VAC 双电
源。交换机容量:756Gbps/7.56Tbps,包转发率:
252Mpps,机架式安装
台
2
1.11 视频切换器
整合 17.3 寸宽屏折叠液晶/8 口 KVM 切换器/Touchpad
鼠标/104 带数字区键盘/控制端延长模块;最佳分辨
率可达 19201080@60Hz
台
2
1.12 显示器
27 寸显示器
台
6
1.13 便携式计算机
CPU 处理器:主频≥2.5GHz,内存:≥32GB,硬盘:≥
1TB SSD,网络接口:10/100/1000MB 以太网接口 1 块
+无线网卡 1 块,TFT 显示:≥15”液晶显示器,分辨
率≥1920×1080,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显卡:
集成。计算机需加固。预装监控系统全部调试及测试
软件。
台
1
2.机组现地 LCU 单元
2.1
机组现地控制
设备
含继电器、继电器插座、通讯线、按钮、把手、模拟
量隔离配电器、光纤保护盒、开出继电器插箱等及其
他必备元件等
套
3
2.2
PLC 控制器
100%国产自主可控,双 CPU 互为冗余配置,支持双机
四网通讯;开关量输入:160 点;SOE 量输入:96 点,
需至少配置 3 个 SOE 模块,32 点/个;模拟量输入:64
点;开关量输出:96 点;RTD 输入:96 点;模拟量输
出:8 点;脉冲量输入:8 点;PLC 扩展箱 3 台/套。
套
3
2.3
触摸屏
屏幕尺寸:不小于 15 英寸;颜色:彩色;电源:DC24V
台
3
2.4
双供电源插箱 交、直流双路电源输入
台
3
124
2.5
通讯管理装置 16 串口,支持 RS485 及网口通讯
台
3
2.6
水机保护回路 配套
套
3
2.7
微机自动准同
期装置
支持双控制对象
台
3
2.8
同期检查装置 具备压差、频差、角差检查闭锁功能
台
3
2.9
有功功率变送
器
输入:3c4W 57.7V,5A ,50Hz,双路输出:
4-20mADC/0-866W,0.2 级,电源:DC220V
个
3
2.10
无功功率变送
器
输入:3c4W 57.7V,5A ,50Hz,双路输出:4-20mADC/0-
±866Var,0.2 级,电源:DC220V
个
3
2.11 电压变送器
输入:AC0-120V,双路输出:4-20mA DC,0.2 级,电源:
DC220V
个
3
2.12
多功能智能电
度表
DTSD341-9D 0.2 级,支持双通讯输出。
个
3
2.13 频率变送器
输入:45-55Hz,30-600Vac,输出:4-20mADC,0.2 级,
电源:AC220V
个
3
2.14 交采装置
0.2 级
个
3
2.15
有功/无功组
合变送器
输入:3c3W 100V,1A ,50Hz,输出:
Watt:4-20mADC/0-173.2W,Var:4-12-20mADC/0-±
173.2Var,0.2 级,电源:AC/DC220
个
3
2.16
现地 LCU 交换
机
卡轨式工业交换机,2 个百兆多模光口,6 个百兆电
口,双电源 SICOM3000A-4GX8GE-Lv-LV,国产
个
6
2.17
控制盘柜、端
子及附件
2260*800*600mm。含温湿度控制器、加热器、端子排、
PDU 等及其他必备元件
面
9
3.开关站现地 LCU 单元
3.1
开关站现地控
制设备
含继电器、继电器插座、通讯线、按钮、把手、模拟
量隔离配电器、光纤保护盒、开出继电器插箱等及其
他必备元件等
套
1
125
3.2
PLC 控制器
100%国产自主可控,双 CPU 互为冗余配置,支持双机
四网通讯;开关量输入:160 点;SOE 量输入:32 点;
模拟量输入:16 点;开关量输出:96 点;PLC 扩展箱
1 套。
套
1
3.3
触摸屏
屏幕尺寸:不小于 15 英寸;颜色:彩色;电源:DC24V
台
1
3.4
双供电源插箱 交、直流双路电源输入
台
1
3.5
通讯管理装置 16 串口,支持 RS485 及网口通讯
台
1
3.6
手动同期装置 支持双控制对象分别操作
套
1
3.7
同期检查装置 具备压差、频差、角差检查闭锁功能
台
1
3.8
电压变送器
输入:AC0-120V,双路输出:4-20mA DC,0.2 级,电源:
DC220V
个
1
3.9
多功能智能电
度表
DTSD341-9D 0.2 级,支持双通讯输出。
个
2
3.10 频率变送器
输入:45-55Hz,30-600Vac,输出:4-20mADC,0.2 级,
电源:AC220V
个
1
3.11 交采装置
0.2 级
个
5
3.12
有功/无功组
合变送器
输入:3c3W 100V,1A ,50Hz,输出:
Watt:4-20mADC/0-173.2W,Var:4-12-20mADC/0-±
173.2Var,0.2 级,电源:AC/DC220
个
2
3.13
现地 LCU 交换
机
卡轨式工业交换机,2 个百兆多模光口,6 个百兆电
口,双电源 SICOM3000A-4GX8GE-Lv-LV,国产
个
2
3.14
控制盘柜、端
子及附件
2260*800*600mm。含温湿度控制器、加热器、端子排、
PDU 等及其他必备元件
面
2
4.公用现地 LCU 单元
4.1
公用现地控制
设备
含继电器、继电器插座、通讯线、按钮、把手、模拟
量隔离配电器、光纤保护盒、开出继电器插箱等及其
他必备元件等
套
1
126
4.2
PLC 控制器
100%国产自主可控,双 CPU 互为冗余配置,支持双机
四网通讯;开关量输入:128 点;SOE 量输入:32 点;
模拟量输入:32 点;开关量输出:96 点;PLC 扩展箱
1 套。
套
1
4.3
触摸屏
屏幕尺寸:不小于 15 英寸;颜色:彩色;电源:DC24V
台
1
4.4
双供电源插箱 交、直流双路电源输入
台
1
4.5
通讯管理装置 16 串口,支持 RS485 及网口通讯
台
1
4.6
同期检查装置 具备压差、频差、角差检查闭锁功能
台
1
4.7
微机自动准同
期装置
支持多控制对象(6 个控制对象)
个
1
4.8
多功能智能电
度表
DTSD341-9D 0.2 级,支持双通讯输出。
个
3
4.9
交采装置
0.2 级
个
3
4.10
现地 LCU 交换
机
卡轨式工业交换机,2 个百兆多模光口,6 个百兆电
口,双电源 SICOM3000A-4GX8GE-Lv-LV,国产
个
2
4.11
控制盘柜、端
子及附件
2260*800*600mm。含温湿度控制器、加热器、端子排、
PDU 等及其他必备元件
面
2
5.调试服务
5.1
分系统调试
各现地控制单元调试(需结合设备改造分项进行。含
闸门控制系统、直流系统、UPS 系统、中低压风系统、
循环供水、检修渗漏排水、水位测量、五防系统、在
线监测系统、励磁系统、调速器系统、保护系统、技
术供水系统、顶盖排水系统、油压装置系统等辅机系
统接入通讯调试。
)
项
1
5.2
整体调试
上位机调试(含上位机 AGC、AVC 及各功能模块调试
及与各现地单元调试;接入电站网络安全设备调试)
项
1
5.3
集控接入调试 电站接入碧口集控中心调试
项
1
5.4
与调度联调
与省调、地调通讯联调试验(含 AGC、AVC 功能联调)项
1
5.5
专项试验配合 配合完成 AGC、AVC、一次调频等专项试验
项
1
6.备品
127
6.1
备品
同型号 PLC 的 CPU 模块 1 块(灌注机组程序)、模拟
量输入模块 1 块、开关量输入模块 1 块、开关量输出
模块 1 块、SOE 模块 1 块、RTD 模块 1 块、PLC 母板 1
块(机组)
、触摸屏 1 个(灌注机组触摸屏程序)
、通
讯管理装置 1 个(灌注公用单元程序)
、交采表 2 块
项
1
10 试验
10
.1 出厂试验
提供的所有服务器及相应的附件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形成试
验报告应随产品一起交付需方。
10
.2 模拟试验
设备安装及功能调试后,服务器的功能必须先在电站侧进行功能模拟试验,
试验无问题后在集控侧进行相关试验,确保功能逻辑正确,监控操作动作可靠。
11 设备安装调试
11.1 设备所有的供货、调试、试验项目由卖方负责。
设备调试前,卖方应编制调试、试验方案,方案经采购需求单位审核批准后
方可进行调试试验。
11.2 现场验收试验
设备到达现场后,卖方现场指导配合买方安装。由卖方按照调试、试验方案
规定进行现场调试和试验。
11.3 至少指派 2 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监控系统改造中,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需满足多方面要求,以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完成,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具体要
求如下:
1)熟悉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的性能、安装规范及调试方法。2)具备网络
知识,能处理
IP 地址配置、网络布线、网络故障排查等问题,确保设备网络连
接正常。
3)掌握电气基础知识,了解强弱电布线标准,能安全规范地进行线路
连接,避免电气隐患。
4)精准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备安装,包括固定,线路的
铺设、整理等,保证安装牢固、美观。
5)熟练进行设备调试,确保系统功能正
常。
6)具备故障排查能力,能快速识别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线路
问题、软件故障等,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7)工作经验 5 年以上的安装调试人
员。
8)根据机组检修周期,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应在 9 天时间内完成单台机组现
128
地单元更换改造及调试工作,保证机组按时可靠投运。
12 技术联络会
12.1 为协调设备设计、工程设计及其它方面的工作,以保证项目有效及顺
利地实施,合同生效
10 天内承包人提供 2 套相关设计技术资料及时召开技术联
络会,正式版本的全套图纸及资料在联络会后
20 天内向买方提供 2 套。只有通
过买方审查认可后的最终图纸方能投入生产。技术联络会由卖方组织,次数、时
间、地点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12.2 技术联络会上讨论设计所采用的标准、设计方案及逻辑框图或系统图
等有关技术问题,协调与安装工程和其它方面的工作与衔接、合同设备与其它系
统设备的接口、资料交换、工作进度等。在技术联络会期间,买方或买方代表人
员有权就合同设备的技术方案、性能、参数、试验、工作与工程及其它系统设备
的接口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改进意见或对合同设备设计、试验和结构布置
等补充技术条件和要求,卖方应认真考虑并研究改进、予以满足。技术联络会将
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认双方协定的内容,卖方应接受技术联络会的意见、建议或
要求,并在合同执行中遵守。技术联络会的会议纪要经会议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技术联络会均不免除或减轻卖方对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2.3 除技术联络会以外,由任意一方提出的所有有关合同设备设计的修正
或变更都应经双方讨论并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应及时回答买方提出的
技术文件范围内的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同样,买方也应配合卖方工作。根据工
程的需要,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派人参加由买方组织召开的协调会。
12.4 卖方应提供 2 人次针对改造设备原理及调试维护方法的厂家培训。食
宿差旅费用由买方承担。
13 安全注意事项及其他
13.1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大唐集团公司和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各项规
定。
13.2 安装调试人员必须穿戴、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13.3 使用电站专用调试笔记本,调试设备禁止连接无线网络;
129
13.4 进入施工现场着装必须符合安规要求;
13.5 设备、材料临时堆放应整齐、有序,标识应清楚,不妨碍通行;
13.6 设备名称、编号、标志应齐全、清晰。
13.7 要求具有 3 年以上调试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并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业。
13.8 调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信息及个人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并签订保密协
议后方可办理入场手续进行作业。
13.9 若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或短缺,虽在方案中未专门提到,
但涉及项目完整性或属项目设备安装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且是满足规定的技术
性能、条件和要求所必须的任何设备、部件、材料、技术文件、服务和需完成的
工作等,均属项目工程内容。
14 技术文件
14
.1 概述
供应商向采购需求单位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14
.1.1 设备技术说明书、维护使用说明书、出厂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14
.1.2 设备的安装及应用软件备份及使用说明。
14.2 其他技术文件
14.2.1 施工、调试、运行及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14.2.2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
14.2.3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14.2.4 供应商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14.3 调试及测试报告
14.3.1 供应商应对整个调试过程及调试结果出具调试报告。
14.4 供应商应完成改造后资料归档。
14.5 供应商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供图纸和资料,并提供相应的电子版图纸
和资料:
表1
图纸和资料提供表
项目
数量
130
出厂试验报告
7
安装维护说明书
7
装置安装及应用软件
1
最终图纸
7
运行维护手册
1
15 验收和质量保证
15.1 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由供需双方进行验收,项目包括产品运输过程
中是否有损伤,材料、备品配件是否齐全,产品出厂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
否足够等。
15.2 产品安装时,卖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备安装完成后,卖
方完成设备调试,参加整体安装后的验收。卖方负责屏柜端子排内侧所有接线。
15.3 产品质量保证
本项目中所有设备及系统提供三年硬件质保、三年软件升级及技术服务。
15.3.1 硬件:
所有设备应是新的,且应按最佳方式进行设计和制造。期限为
1 年,产品正
常使用时寿命≥
10 年。卖方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材料、备品配件的有偿供应。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均应附有制造商发出的、有供应商签字的质量保证
书、测试报告和检查记录。
在验收结束后,供应商对提供所有硬软件设备执行三年的保修服务。保修期
间系统发生的任何异常故障和损坏引起的费用应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免费负责
提供技术指导和更换元件等,直至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服务。
15.3.2 软件:
供应商应承诺:所有软件应具有合法的版权所有,均为正版。
供应商应承诺:有义务对提供采购需求单位的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软件升级应在采购需求单位人员监护下进行,并不得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软件升级后应进行必要的现场测试,测试发现问题时,应能返回原运行程序。
供应商应承诺:对提供给采购需求单位的软件进行长期维护服务,包括各种
补丁的提供。
16 包装与运输
131
16.1 设备包装运输应符合《产品包装运输管理条例》。
16.2 由制造厂至设备交货地麒麟寺水电站的运输费、中转装卸、存储及保
险等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6.3 设备到达交货地 7 天前,卖方应将装箱单、识别标志、保险费收据、
检验证及其它必须提交的单据一式
2 份,送达采购需求单位。
16.4 设备运输过程中,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由卖方负责。在运
输中如非卖方原因发生设备损坏和丢失时,也应由卖方负责同运输部门及保险公
司交涉,采购需求单位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负责免费尽快补充供货以
满足工期需要。
17 交通条件
飞机场:离电站最近的飞机场是广元机场,有民航班机前往。
铁
路:铁路运输可达国家铁路干线―宝成铁路广元站。
公
路:广元 G75 兰海高速公路至余家湾;余家湾至碧口之间为宝珠寺库
区改建公路,标准为三级。
18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甘肃省文县中庙镇麒麟寺村麒麟寺水电站。
1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33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34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35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有效期 180 天)。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36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37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38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39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40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的投标,标段编号为,我方接受被保证人
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
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
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
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
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
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
地 址:
141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42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43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44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45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46
(四)专利情况表
4.1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7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5.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5.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8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
】
149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
按照要求填写)
评 标 因 素 所 在 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页
2.2
资产总额(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页
2.3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页
2.4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
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页
150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
按照要求填写)
评 标 因 素 所 在 投
标文件位置
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
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1
资产负债率(近
三年平均)
负债率为
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
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页
151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52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五、技术因素统计表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53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4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5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56
三、技术规范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7
四、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
】
158
五、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
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3
系统结构及配置
3.1
电厂控制级的配置及设备选择
(一)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三)结构特点:
1.
2. 3.
(三)设备组成:
1.
2. 3.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3.2
网络的配置及设备选择
(一)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三)结构特点:
1.
2. 3.
(三)设备组成:
1.
2. 3.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3.3
现地控制级的配置及设备选择
(一)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三)结构特点:
1.
2. 3.
(三)设备组成:
1.
2. 3.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4
计算机监控系统功能
1.数据采集:2.数据处理:3.数据通信:4.控制与调节:5.系统自诊断与自恢复: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5
通信技术
1.通信对象:2.通信接口:3.通信规约:4.通信调试: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6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7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技术资料:
(套)
2.交付进度:针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简要描述)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8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9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159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是否
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
备使用的可靠性。
160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61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62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报价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180 天。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63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甘肃公司白龙江公司麒麟寺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费用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配置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增值税
税率
(
%)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备注
1.上位机
1.1
国产操作系统
100%国产自主可控
套
13
1.2
探针软件
与主机配套
套
13
1.3
主机
CPU:16C,2.5GHz;内
存:64G DDR5 5600MHz;硬
盘:2×2.4T SAS 10K;显
卡:双屏显卡 2G;网口数
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
10;安装方式:机架式;电
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2
1.4
操作员站
CPU:16C,2.5GHz ;内
存:64G DDR5 5600MHz;硬
盘:2×2.4T SAS 10K;显
卡:双屏显卡 2G;网口数
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
10;安装方式:机架式;电
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2
164
1.5
语音机
CPU:16C,2.5GHz ;内
存:64G DDR5 5600MHz;硬
盘:2×2.4T SAS 10K;显
卡:单屏显卡 2G;网口数
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
10;安装方式:台式机;
电源及附件:冗余电源;
主机加固。
台
1
1.6
远动通讯机
CPU:16C,2.5GHz;内
存:64G DDR5 5600MHz;硬
盘:2×2.4T SAS 10K;显
卡:单屏显卡 2G;网口数
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
10;安装方式:机架式;电
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2
1.7
工程师站
CPU:16C,2.5GHz;内
存:64G DDR5 5600MHz;硬
盘:2×2.4T SAS 10K;显
卡:单屏显卡 2G;网口数
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
10;安装方式:机架式;电
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1
165
1.8
历史服务器
CPU:16C,2.5GHz ;内
存:128G DDR5 5600MHz;
硬盘:3×8T SATA 7.2K;
显卡:集成;网口数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
持 RAID 0、1、5、10;安
装方式:机架式;电源及
附件:冗余电源;主机加
固。
台
2
1.9
厂内通讯机
CPU:16C,2.5GHz;内
存:64G DDR5 5600MHz;硬
盘:2×2.4T SAS 10K;显
卡:单屏显卡 2G;网口数
量:4 个千兆网口;RAID
卡:支持 RAID 0、1、5、
10;安装方式:机架式;电
源及附件:冗余电源;主
机加固。
台
1
1.10
厂站交换机
支持 24 个 Combo
(10/100/1000BASE-T
电口)
,16 个
100M/1G/10G SFP+端口,
3 个扩展插槽,220VAC
双电源。交换机容量:
756Gbps/7.56Tbps,包
转发率:252Mpps,机架
式安装
台
2
166
1.11
视频切换器
整合 17.3 寸宽屏折叠液
晶/8 口 KVM 切换器
/Touchpad 鼠标/104 带
数字区键盘/控制端延长
模块;最佳分辨率可达
19201080@60Hz
台
2
1.12
显示器
27 寸显示器
台
6
1.13
便携式计算机
CPU 处理器:主频≥
2.5GHz,内存:≥32GB,
硬盘:≥1TB SSD,网络
接口:10/100/1000MB 以
太网接口 1 块+无线网卡
1 块,TFT 显示:≥15”
液晶显示器,分辨率≥
1920×1080。操作系统:
国产操作系统,显卡:
集成。计算机需加固。
预装所有涉及监控调试
软件。
台
1
2.机组现地 LCU 单元
2.1
机组现地控制设
备
含继电器、继电器插座、
通讯线、按钮、把手、
模拟量隔离配电器、光
纤保护盒、开出继电器
插箱等及其他必备元件
等
套
3
167
2.2
PLC 控制器
100%国产自主可控,双
CPU 互为冗余配置,支持
双机四网通讯;开关量
输入:160 点;SOE 量输
入:96 点,需至少配置 3
个 SOE 模块,32 点/个;
模拟量输入:64 点;开
关量输出:96 点;RTD
输入:96 点;模拟量输
出:8 点;脉冲量输入:
8 点;PLC 扩展箱 3 台/
套。
套
3
2.3
触摸屏
屏幕尺寸:不小于 15 英
寸;颜色:彩色;电
源:DC24V
台
3
2.4
双供电源插箱
交、直流双路电源输入
台
3
2.5
通讯管理装置
16 串口,支持 RS485 及
网口通讯
台
3
2.6
水机保护回路
配套
套
3
2.7
微机自动准同期
装置
支持双控制对象
台
3
2.8
同期检查装置
具备压差、频差、角差
检查闭锁功能
台
3
2.9
有功功率变送器
输入:3c4W
57.7V,5A ,50Hz,双路输
出:4-20mADC/0-866W,
0.2 级,电源:DC220V
个
3
168
2.10
无功功率变送器
输入:3c4W
57.7V,5A ,50Hz,双路输
出:4-20mADC/0-±
866Var,0.2 级,电源:
DC220V
个
3
2.11
电压变送器
输入:AC0-120V,双路输
出:4-20mA DC,0.2 级,
电源:DC220V
个
3
2.12
多功能智能电度
表
DTSD341-9D 0.2 级,支
持双通讯输出。
个
3
2.13
频率变送器
输入:45-55Hz,
30-600Vac,输出:
4-20mADC,0.2 级,电源:
AC220V
个
3
2.14
交采装置
0.2 级
个
3
2.15
有功/无功组合变
送器
输入:3c3W
100V,1A ,50Hz,输出:
Watt:4-20mADC/0-173.
2W,
Var:4-12-20mADC/0-±
173.2Var,0.2 级,电源:
AC/DC220
个
3
2.16
现地 LCU 交换机
卡轨式工业交换机,2 个
百兆多模光口,6 个百兆
电口,双电源
SICOM3000A-4GX8GE-Lv
-LV,国产
个
6
169
2.17
控制盘柜、端子
及附件
2260*800*600mm。含温
湿度控制器、加热器、
端子排、PDU 等及其他必
备元件
面
9
3.开关站现地 LCU 单元
3.1
开关站现地控制
设备
含继电器、继电器插座、
通讯线、按钮、把手、
模拟量隔离配电器、光
纤保护盒、开出继电器
插箱等及其他必备元件
等
套
1
3.2
PLC 控制器
100%国产自主可控,双
CPU 互为冗余配置,支持
双机四网通讯;开关量
输入:160 点;SOE 量输
入:32 点;模拟量输入:
16 点;开关量输出:96
点;PLC 扩展箱 1 套。
套
1
3.3
触摸屏
屏幕尺寸:不小于 15 英
寸;颜色:彩色;电
源:DC24V
台
1
3.4
双供电源插箱
交、直流双路电源输入
台
1
3.5
通讯管理装置
16 串口,支持 RS485 及
网口通讯
台
1
3.6
手动同期装置
支持双控制对象分别操
作
套
1
3.7
同期检查装置
具备压差、频差、角差
检查闭锁功能
台
1
170
3.8
电压变送器
输入:AC0-120V,双路输
出:4-20mA DC,0.2 级,
电源:DC220V
个
1
3.9
多功能智能电度
表
DTSD341-9D 0.2 级,支
持双通讯输出。
个
2
3.10
频率变送器
输入:45-55Hz,
30-600Vac,输出:
4-20mADC,0.2 级,电源:
AC220V
个
1
3.11
交采装置
0.2 级
个
5
3.12
有功/无功组合变
送器
输入:3c3W
100V,1A ,50Hz,输出:
Watt:4-20mADC/0-173.
2W,
Var:4-12-20mADC/0-±
173.2Var,0.2 级,电源:
AC/DC220
个
2
3.13
现地 LCU 交换机
卡轨式工业交换机,2 个
百兆多模光口,6 个百兆
电口,双电源
SICOM3000A-4GX8GE-Lv
-LV,国产
个
2
3.14
控制盘柜、端子
及附件
2260*800*600mm。含温
湿度控制器、加热器、
端子排、PDU 等及其他必
备元件
面
2
4.公用现地 LCU 单元
171
4.1
公用现地控制设
备
含继电器、继电器插座、
通讯线、按钮、把手、
模拟量隔离配电器、光
纤保护盒、开出继电器
插箱等及其他必备元件
等
套
1
4.2
PLC 控制器
100%国产自主可控,双
CPU 互为冗余配置,支持
双机四网通讯;开关量
输入:128 点;SOE 量输
入:32 点;模拟量输入:
32 点;开关量输出:96
点;PLC 扩展箱 1 套。
套
1
4.3
触摸屏
屏幕尺寸:不小于 15 英
寸;颜色:彩色;电
源:DC24V
台
1
4.4
双供电源插箱
交、直流双路电源输入
台
1
4.5
通讯管理装置
16 串口,支持 RS485 及
网口通讯
台
1
4.6
同期检查装置
具备压差、频差、角差
检查闭锁功能
台
1
4.7
微机自动准同期
装置
支持多控制对象(6 个控
制对象)
个
1
4.8
多功能智能电度
表
DTSD341-9D 0.2 级,支
持双通讯输出。
个
3
4.9
交采装置
0.2 级
个
3
172
4.10
现地 LCU 交换机
卡轨式工业交换机,2 个
百兆多模光口,6 个百兆
电口,双电源
SICOM3000A-4GX8GE-Lv
-LV,国产
个
2
4.11
控制盘柜、端子
及附件
2260*800*600mm。含温
湿度控制器、加热器、
端子排、PDU 等及其他必
备元件
面
2
5.调试服务
5.1
分系统调试
各现地控制单元调试
(需结合设备改造分项
进行。含闸门控制系统、
直流系统、UPS 系统、中
低压风系统、水位测量、
五防系统、循环供水、
检修渗漏排水、在线监
测系统、励磁系统、调
速器系统、保护系统、
技术供水系统、顶盖排
水系统、油压装置系统
等辅机系统接入通讯调
试。)
项
1
5.2
整体调试
上位机调试(含上位机、
AGC、AVC 及各功能模块
调试及与各现地单元调
试;接入电站网络安全
设备调试)
项
1
173
5.3
集控接入调试
电站接入碧口集控中心
调试
项
1
5.4
与调度联调
与省调、地调通讯联调
试验(含 AGC、AVC 功能
联调)
项
1
5.5
专项试验配合
配合完成 AGC、AVC、一
次调频等专项试验
项
1
6.备品
6.1
备品
同型号 PLC 的 CPU 模块 1
块(灌注机组程序)、
模拟量输入模块 1 块、
开关量输入模块 1 块、
开关量输出模块 1 块、
SOE 模块 1 块、RTD 模块
1 块、PLC 母板 1 块(机
组)
、触摸屏 1 个(灌注
机组触摸屏程序)、通
讯管理装置 1 个(灌注
公用单元程序)、交采
表 2 块
项
1
7.
合计总价(含税)
交货地点:甘肃省文县中庙镇麒麟寺村麒麟寺水电站安装间。
报价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18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