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招标编号
:CWEME-202605JLERFGS-W002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
660MW 煤电项目全厂检修起吊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4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6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
全厂检修起吊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全厂检修起吊设
备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吉林发
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
比例为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厂检修起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JLERFGS-W002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本项目 2025 年开工建设,2027 年投产
2.5 设备名称:全厂检修起吊设备
2.6 数 量:106 台
2.7 技术规格:起重机的设计和制造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起重
机的配套设备不应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淘汰的设备。除易损件外,起重机的
寿命应在
30 年以上。电动单轨起重机及电动葫芦既可遥控,也可采用操作板地
面手动操作。遥控器由投标方供货。起重机的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设计应允许在
空载全速运行时,在断掉电源的情况下与缓冲器碰撞,碰撞时使行车和缓冲器
不造成损坏。每台电动单轨悬挂小车配电动葫芦一台组成一个起吊单元,操作
板采用防水设计,操作手柄在地面附近应有可固定并加锁的手柄放置箱(厚度
2.0mm 的 316L 不锈钢产品)。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起动性能应
与机械部分相匹配。每台电动葫芦所配用的电动机功率应能有效起吊该葫芦所
9
起吊设备总重量,并应有一定
15%的富裕量。要求对钢板、型材均做抛丸除
锈,板材除锈等级应达到
GB8923 标准规定的 Sa2.5 级。
2.8 招标范围:检修起吊设备采购所有数量(包括但不限于):一次风机和送
风机电动机检修用电动葫芦、引风机电动机架双轨电动葫芦及控制装置、空压
机室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泵电机双轨电动葫芦、真空泵单轨悬挂式电动葫
芦、循环水蝶阀单轨悬挂式电动葫芦、煤水沉淀池电动双轨抓斗起重机、液压
升降平台、
T1 转运站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共 106 台。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
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
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
。
2.9 交货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
郊”
2×660MW 煤电项目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6 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以招标方
通知为准,确保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10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人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
理、改造),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
B)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
描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10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台套同类起重设备(合同中必须同时包含:a.双
轨电动葫芦,起重量≥
40t;b. 电动单梁悬挂桥式起重机,起重量≥10t,为 1 台
套
)的设计、制造、供货合同业绩,其中 2 台套合同需满足运行服务期满 1 年及
以上。(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
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
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运行的材料)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视
频方式,供应商以会议号登录方式进入会议(登录时请修改用户名,入会后保持
麦克关闭,不允许使用共享功能,以免影响开标演示)
,腾讯视频会议号:
934-969-
782,会议密码:0519,(腾讯会议软件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政府综合服务楼(后楼)307 房间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邮编:
110166
联系人:李利明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li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无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3382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送达邮编:110166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联系人:李利明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10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29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具体时间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起吊设备
50%
10%
40%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40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
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1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台套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
高不超过
15 分。
3
技术特性及技术参数
10
所有供货范围内起吊设施起重量、起吊高度、轨道长度全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得 5 分;上述参数有更优的每有一项加 1 分。
4
结构特点
10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得 6 分,有创新技术方案且提供有效证明实际效果加 2 分,任一项不满足技术规范得 0 分
5
性能指标(保证值)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
5)
6
主要部件材质
10
主要部件材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得 7 分,每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1 项加 1 分,直至满分,每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1 项减 2 分,直至 0 分。
7
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措施
15
质保期符合要求,制定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得 10 分。服务保障措施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加 1-5 分。
8
供货范围及备品备件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
10),一般档(得分≤5)
合计
100
42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8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1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2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3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4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5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6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7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8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9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60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1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63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付款比例:1:7:1:1 支付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承包人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70%作为到货款。
(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
2)到货验收证明。
(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
4)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初步验收款。
(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3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
1)3.2.3.3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
2)3.2.3.3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
65
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合同
设备交付后
6 个月内进行。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由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
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
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违
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验收
此设备。
(
1)设备性能必须达到保证值,发生一项不合格考核投标人合同总价的 5%,每项累计
考核
(考核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卖方承担违约金后,仍有义务负责采取各种措
施,自行免费处理,直至满足性能要求保证值为止。
(
2)距离设备外表面 1.0 米处,噪声每超过标准 1dB(A),考核合同价的 1%。
(
3)设备发生漏水、漏汽、漏气、漏油等渗漏点,一处考核 2000 元。
(
4)在建设期间,如发生、发现设备缺陷或设备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和安装需要,投标
66
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否则招标人有权每发生一次先行扣除合同款
5 万元作为抵
押金先行支付施工单位处理缺陷,
因处理缺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或从合同
款中扣除。
(
5)设备在质保期内,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主要设备和部件发生损坏,并造成一定后果
和损失的,损坏设备应及时无偿更换新的设备并进行处理,并从合同尾款中扣除
5 万元/台次
作为考核款。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
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
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
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
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若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
造成的故障,则该设备的质保期自动延长至故障被完全修复后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
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
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67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合同设备进行修
理和更换的费用。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及时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明文件。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结
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
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
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
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
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
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缴纳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起 1 个月内以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整机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若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函
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
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
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68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不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4.4 买方有权监督卖方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如果卖方或其分包单
位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款项情况,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限期整改。
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
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卖方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款项的
10%-30%
进行处罚。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69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
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
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
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
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
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7.4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执行增值税率为 13%。包括一切税金均由卖方承担。当国家
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买方、卖方双方约定以不含税合同价格作为基准,按照调整后的增
值税率调整合同价格。调整方式为:调整后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价
÷(1+执行增值税率)×
(
1+调整后增值税率)。
17.5 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率依据税收法规约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依据,不以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
准,如因卖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具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约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
拒绝接收和支付款项。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大
写:
),税额 元(大写: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1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72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3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4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5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附
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
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76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7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方提供的全厂检修起吊及其辅助设备和附件应符合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要求,
投标方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全厂检修起吊装置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
技术要求。
1.1.3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
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技术规范书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
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标准、规程、规范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
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
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部分为准。
1.1.8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
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
1.1.9 三维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无偿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本体及辅助系统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数据应与
PDMS 12.1SP2 版软件兼容。有关三维模型要求如下:
1.1.9.1 建模范围投标方三维建模的范围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以及投标方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属支撑
结构、平台扶梯、全部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电缆桥架、电控盘柜及附属设备。
1.1.9.2 建模内容投标方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管道、结构建筑、阀门风门、桥架、盘柜等完成
三维数字化建模。投标方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设施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1.1.9.3 建模深度投标方在建模时主要是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要精确、如实反映设备
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设备内部详细结构可以不建模),需要保温的要以保温后的尺寸为准。特别要注意的是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要准确。本工程以实现智慧化电厂作为设计目标,全面采用三维等数字化设计和管理手段满足业主要求,中标单位均要完成各自设备的三维建模工作满足满足智慧电厂要求。
1.1.9.4 设备厂家提供三维模型格式要求
78
投标方提供的三维模型文件应满足 PDMS12.1SP2 版本直接读取而不需进行二次转换。如各
机组之间设备、管道、桥架盘柜及建构筑物存在差异,须分机组提供模型,并在模型中体现各机组的差异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格式要求
设备、管道、桥架采用 PDMS 平台建立模型;设备、管道、桥架须提供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模型;设备管嘴、管道、桥架须提供对应的元件库(CATA)、等级库(SPEC),文件格式为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提供的 CATA、SPEC,要求在其原名称前增加可直接标明厂家的前缀字符,前缀字符可自定义,例如:CATA 库原名称为“GD2016 标准元件库”,修改为“ABC-GD2016 标准元件库”。
建构筑物可采用 PDMS 平台建立模型,提供的模型为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模型;也可采
用其他的结构三维设计软件建立模型,提供*.sdnf 格式或*.std 格式,建构筑物模型应按照设计层次分别导出,分层原则参考所提供的图纸层次。
模型提交版次要求
模型提交建议按照参考设计版、施工图版提供,或按设计进度分次提供。
1.1.9.5 模型属性要求
三维模型对象中的工程属性数据应完整。模型工程属性数据,可采用 excel 表格进行数据补充。对所有三维模型投标方应提供如下
表格,说明模型所属专业、所属系统、编码、中文名称、主要参数、建模依据。其中建模依据栏填写模型对应的 CAD 及 PDF 版图纸。
所属专业
所属系统
编码
中文名称
主要参数
建模依据
备注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
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
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
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
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6067.5-2014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 5 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GB/T14405-2011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T 5905.1-2023
《起重机 检验与试验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GB/T 11345-2023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 20118-2017
《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11.1-2009
《起重机和起重机械 钢丝绳选择 第 1 部分:总则》
79
GB/T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 699-2015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1352-200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9439-2023
《灰铸铁件》
GB/T 714-2015
《桥梁用结构钢》
GB/T 3323.1-2019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第 1 部分:X 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
术 》
GB/T 50087-2013
《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12602-202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T 3323.2-2019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第 2 部分:使用数字化探测器的 X 和伽
玛射线技术 》
JB/T 7688.5-2012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第 5 部分:铸造起重机》
JB/T 4315-2020
《起重机电控设备》
JB/T 10559-2018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
YB/T 5055-2014
《起重机用钢轨》
YB/T 5303-2010
《优质碳素结构钢丝》
TSG 51-2023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
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
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
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气技术规范
2.1.1 低压电动机2.1.1.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本工程功率为 200kW 以下电动机电压等级为 380V。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 GB/T 755-
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采用高效节能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 GB 18613 的 1 级能效标准(国际标准
IE4)。如部分电机不能满足,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差异并说明原因。
(
2)对应用在变频条件下运行的电动机应选择变频电动机,冷却方式为强迫风冷。
(
3)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
不低于
30 年。
2.1.1.2 主要技术要求(
1)除特殊要求外,汽机房、锅炉房内防护等级为 IP54,水泵房、除灰区域、输煤区域及户
外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 IP56。水下电动机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 IP68 。直流电动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23。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厂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等地选用防爆型电机。
(
2)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除特殊要求
外,电动机的铭牌额定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15%,如电动机在起动时大于
B 级温升,
应提高与轴功率的配合系数。
80
(
3)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
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直流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
电压的±
10%内连续满载运行。
(
4)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 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启
动。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
5)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
值。
380V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不超过其额定电流的 6.5 倍。(
6)电动机具有 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 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
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
7)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
8)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
9)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 1 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
声压级不得大于
85dB(A 声级)。
(
10)套筒式轴承可在不拆下轴承盖的情况下利用气隙测量仪检测轴承的磨损。套筒式轴承应
为油环式结构,采用拼和式轴承箱和拼和式端盖组合而成。所有提供的油位观察仪均带有标志,以显示电动机在停用状态和运行状态的正确油位。如果两种状态下油位之差是明显的,应提供检查正常轴承滑油流动的方法。
(
11)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设计应采用带有限制轴端浮动的联轴器。以防止被驱动设备将轴向
推力传递给电动机轴承,且端部浮动符合所列标准中的有关的规定。
(
12)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与电动机铭牌所示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
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
(
13)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采用底座安装方式。
(
14)电动机仪控要求
a.对于大于 90kW 电动机定子绕组中局部最热部位嵌入 Pt100(在 0℃时的额定阻值为 100 欧的
铂金)双支三线热电阻测温元件,每相
2 只,每台 6 只。测温元件的接线在电动机绕组图中标明其
位置。
b.每个 RTD(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的引线端子应带有识别标志,以便通过对照电动机简图便能
确定每个
RTD 的位置。
c.轴承的金属热电偶应符合下列设计与结构特点: ①封闭轴承的热电偶组件应可以从机器外面进行检查和更换; ②与设备机座绝缘的轴承,必须使其热电偶的热接点与屏蔽套断开(即氧化镁包装的顶
部)。投标人的责任是不得损坏电气绝缘隔层,保持轴承与地线之间的绝缘。其它所有热电偶必须接地。
d.热电偶应采用不锈钢制成的套管,由弹簧加载,使金属与金属紧密接触,以确保对温度的变
化作出快速反应。
e.除非另有规定,热电偶应采用 K 分度元件。f.电动机振动测量元件、接线箱、健相槽等按要求执行。(
15)每台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
16)所有户外电动机应加装钢制防雨罩。
(
17)每台电动机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
侧。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
180 度的位置。
(
18)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 2 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 5 分钟;热态起动应不
少于
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电动机能够多次起动。
(
19)直流电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连续满载运行。电动机应能
耐受
248V(+112.5%额定电压)最大直流电压,在最大电压下运转一个小时而无损坏。在最低
192V(-87.5%额定电压)直流电压下,电动机还应能够驱动相关联的设备。
81
(
20)直流电机电动机应为串联电阻起动式。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
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
250%。
(
21)每台电动机上装有一个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的耐腐蚀铭牌。
(
22)潜水泵电动机技术要求:启动电流应不超过满载电流的 2.5 倍。电动机在相关规范规定
的额定范围内的任何条件下应能连续输出超过泵轴功率
15%的功率。所有绕组的绝缘应足以承受全
部浸没在自然状态水中的条件。当电动机浸没在盛有导电水的不锈钢深槽容器中时,其外壳的材料应不产生电解腐蚀。电动机的电缆入口应适用柔软的供电电缆,并且应该是完全水密封的。电动机应带有足够长的柔性铠装橡皮电缆用以接至随电动机配套提供的地面上的接线盒或动力控制箱,电缆应是电动机不可分割的部分。
2.1.1.3 电动机的接线要求(
1)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备有下列四种引线:
接线盒
卧式电动机
立式电动机
电动机的主引
线
从电动机看向传动设备,在电
动机的左侧(低压防爆电机接线盒
采用顶置式)
俯视顺时针方向约
45°~90°
电动机加热器
从电动机看向传动设备,在电
动机的左侧
俯视顺时针方向约
45°~90°
电阻式温度检
测器
从电动机看向传动设备,在电
动机的左侧
俯视顺时针方向约
45°~90°
中性点 CT
从电动机看向传动设备,在电
动机的右侧
俯视逆时针方向约
45°~90°
(
2)电动机主接线盒应满足电缆进线的要求,其配合尺寸见下表:
电动机容量
电压等级
电缆截面
电缆根数
P<90kW
380V
3x185
1
90≤P<200kW
380V
3x185
2
(
3)电动机的外壳颜色与工艺专业保持一致,若工艺系统(泵、风机)带有保温棉,则电机
颜色联络会确定。
2.1.2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如果有)的要求就地电源箱(厚度
2.0mm 的 316L 不锈钢产品、带上锁功能)”。就地控制箱(柜)要求(设备
配套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一般要求:a.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箱(盘、柜)应满足 GB/T 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7353《工业自动化仪表盘、台、柜、箱》。
b.投标方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生产样品,完后通知招标人验
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c.特殊工艺要求的设备配套盘箱柜应按照相应标准配置为防爆、防酸等类型产品。d.原则上《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53 中规定的 I 类、II 类负荷控制箱要
求采用一拖一控制,不能满足一拖一控制的控制箱内需设置双电源自动(针对
I 类负荷)或手动
(针对
II 类负荷)转换开关,DL/T 5153 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招标方确认负荷级别,招标方为每
个一控多
I 类、II 类负荷电控箱提供 2 路交流 380/220V 三相四线制电源。
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就地箱
(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
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50kA,热稳定电流为 20kA(1s)。
2)就地控制柜(箱)结构要求
82
a.就地控制柜(箱)、照明箱、检修箱箱体应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不小于 2mm。当
在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时,箱体应具有与该环境相匹配的防爆等级,
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
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b. 就地柜(箱)防护等级汽机房、锅炉房内为 IP54,户外、输煤系统、除灰系统及水泵房为
IP56。
c.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的材质要求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延展性,
以避免折弯时产生裂痕。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采用含铜率为
99.9%铜
排,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延展性。所有铜排本体镀锡,所有螺栓固定的主母线和分支母线接头镀银。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裸露部分均应热塑套管,防止发生短路故障。
d.低温、室外或潮湿区域的控制箱(柜)内配有加热器及温控器,根据设定温度或凝露点自动
起停加热器。控制箱应有防进水、防雨淋的防雨顶罩措施。
控制箱内部如有发热设备,应加装换
热及通风过滤装置。控制箱柜电源负荷进出线电缆采用下进下出方式,箱接头连接。控制箱柜防雨顶罩设有向下呼吸孔。
e.盘柜及控制箱应为金属封闭型全焊接结构,并由特殊选择的精加工的光滑的钢板构成,具有
足够的强度以保证有一个平整的表面,应提供足够的刚度以防止振动和摇晃。
f.设备内端子板及元件安装横梁(或板)镀锌;控制箱内部的支柱和框架数目根据需要而定,
要保证有一个刚性结构,避免由于仪器的重量而产生挠曲。
g.设备内应设有接零铜排母线及接地铜排母线,设备内需要接地的设备及所有金属部分应采用
导线经端子接至接地铜排母线上。对外电缆联线均应通过端子排引接。
h.就地控制箱锁采用锌合金锁体,具体型号及样式设计联络会中确定i.控制箱铭牌内容由投标人与招标人共同确定,控制柜(箱)规格、铭牌型式、大小等技术联
络会中确定。
3)就地控制柜电气接线要求:a.控制柜(箱)内接线满足《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GB/T50976-2014 相关要
求。柜内各元件空间布置要合理,便于人员检修维护,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b.设备内导线应为聚乙烯阻燃线,绝缘电压至少为 600V。电线(缆)两端应根据接线图打上永
久性标志。导线应无损伤,导线的端头如采用压紧型针插式连接件,则连接紧密、完好。提供走线槽,以便于固定端子排的接线。
c.屏内导线截面:电流回路不应小于 4mm2;其它回路不应小于 1.5mm2。绝缘电压水平均不应
低于
600V。测量和控制电缆最小导体截面为 1.5 mm²。控制回路最小截面为 2.5mm²。进入微机设
备的电缆应采用对绞屏蔽电缆。
d.一根仪用互感器的电缆应只传输一相或一个三相的电压或电流值。如果同一个电压信号用于
不同的需要(如保护、测量、计量)应装设分离的小型断路器。互感器电压必须用独立的电缆传输。
e.电流、电压回路必须有公共屏蔽线。最大电压降不应超过 2%。仪用互感器电缆均为铜芯。f.设备内母线及电气一次配线应标明相别的颜色,A、B、C 相分别为黄、绿、红色。g.所有端子均应能满足截面不小于 6mm2 电缆接线的要求,所有端子均应具有隔板、编号。每
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控制箱内部交、直流端子排应分开布置,并有明显标识。
h.设备内铜排必须加装绝缘护套。i.就地控制箱内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排以外,还留有端子总数 20%的空端子排,以供现场
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j.就地控制箱至少应装有:①开-按钮;②关-按钮;③运行指示灯;④故障灯;⑤就地
/远方转换开关。
83
控制箱按钮配置防人员误触碰的防护罩,箱体与箱门设置软连接接地线并做好标识。4)电气设备内元器件选型要求a.设备内电气元器件配置应符合标书图纸的要求,设备内元器件(空气开关、断路器、交流接
触器、热继电器、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插座等)必须具有国家
3C 认证。
b.设备内电气元器件(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按
钮、转换开关、指示灯等)全部选用施耐德、
ABB、西门子品牌产品;小继电器选用欧姆龙、
ABB、施耐德品牌产品。
c.设备内一次及二次端子排选用南京菲尼克斯、魏德米勒品牌产品。d.PLC 采用施耐德、西门子或 ABB 品牌产品。2.1.3 低压变频器技术要求变频调速控制装置应具有当前国际上先进的水平,在使用中应满足现场的环境及控制要求;变
频调速装置谐波应满足国际标准。所供设备为成柜产品,并在所提供的原厂相关技术样本中有相对应的型号,在投标时提供原厂变频器制造厂家对应型号的电器原理图及外型尺寸图纸。
变频器的选型与负载设备运行特性相匹配。变频器型号、规格的选取要根据负载(电机)额定
功率放大一档选取。变频器输出的基波电流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控制方式本柜控制:在变频调速控制柜上安装控制门板。集中控制:变频装置能接受机组分散控制系统
DCS 的控制指令,并反馈变频装置的主要状态
信号和故障报警信号。变频装置同
DCS 接口采用硬接线方式。
变频调速装置应提供下列输入、输出信号(但不限于):
A 输入信号:启动
/停止、切换信号; 复位信号;速度给定信号 4-20mADC。
B 输出信号:准备就绪、传动运行、传动报警、传动故障、设备自身故障和
L/R 位置; 速度反馈 4-
20mADC;电流反馈 4-20mADC
变频调速器电机控制要求为直接转矩控制。电压总谐波畸变满足国标
IEEE519 标准、GB/T14549-93 和 GB12668-90 标准及规定。
抗电压波动范围为±
10%,频率范围 48Hz~63Hz。
变频器在调速范围内对电网的功率因素不低于
0.98(基波),无需功率补偿装置。
变频调速器开环静态速度精度不低于电机滑差的
10%,开环动态精度小于 0.4 秒,为提高控
制精度,转矩阶跃响应时间小于
10ms。
变频调速器柜体的进出线方式为下进下出,变频器柜的设计要考虑由功率损失引起的冷却和散
热要求,气流不得被内置的装置阻隔。柜内安装有电机冷却风扇控制回路,柜体散热孔需有可拆卸防尘滤网。变频器柜内应设置负荷侧电源开关,以便测量负荷侧电缆及电机绝缘无需解线。柜内各元件空间布置要合理,便于人员检修维护,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投标人应提供变频器柜内设备安装结构图,并说明对变频器冷却效果的合理性。
所有变频器进出电源线及控制线不应接在变频器内部,应有外接的端子排及电源开关。变频器
柜内电气一次/二次元器件采用西门子、ABB、施耐德或同等质量以上产品,最终由招标人确定。柜内电气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10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1s)。变频器柜体与柜门设置软连接接地线并做好标识。控制柜前门板上应有运行、故障指示灯,指示灯颜色的布置应为左绿右红,红色为开按钮,绿色为停按钮。
变频器在额定负载时效率不低于
0.98。
距离变频器
1 米的任何方向上,噪音指标不大于 75dB。变频器的电路板必须有涂层保护。
环境温度
1-40℃、相对湿度为 95%且无凝露。防护等级为 IP31。
冷却方式为风冷。为方便维护,减少占地空间,变频器柜体无需从设备后方进行维护。变频器具备过电压、过电流、欠电压、缺相、过载、输出接地、输出短路等保护功能。
84
变频器应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接启动变频调速系统。使操作人
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停止控制。
2.1.4 设计供货接口
1) 投标方提供控制箱的,招标方仅提供 AC380V/220V 电源至设备就地控制箱,其余设备的变配电
及控制系统电源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供货设备涉及的电缆及敷设设计由投标方负责,并提供
相应的槽盒、埋管等敷设的设计图纸和安装材料。
2) 成套设备的进线电源电缆由招标方设计提供,投标方和招标方分界点在成套设备电源进线接线
端子处。连接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两端均是供方供货的设备)的所有电缆,包括
动力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由投标方设计并供货。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
的连接器应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下表格式提供(空格部分填写,非常重要,技术联络会确定):
序号
始端设备编号
始端设备名称
终端设备编号
终端设备名称
备用芯
版本号
电缆编号
电缆型号
电缆规格(芯数
*截
面)
1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2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
3)全厂电缆选用铜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中压动力电缆采用 ZC-YJY23-8.7/10 型,低压动力
电缆采用
ZC-YJY23-0.6/1 型,控制电缆采用 ZC-KYJYP23-0.45/0.75kV,计算机电缆 ZC-DJYJPYP23-
0.3/0.5 型,变频电缆选用 ZC-BPYJYP23-0.6/1 型。
直流系统、
UPS、事故保安电源、应急照明、消防系统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采用 ZCN 类
耐火电缆;进入计算机系统和继电保护装置的控制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动力电缆最小截面
4mm2,
控制电缆最小截面
1.5mm2。特殊用途的电缆选型应选用满足规范及使用工况的要求。控制箱到就
地设备经单独电缆保护管的电缆载流量不小于负荷额定电流的
1.25 倍,否则电缆载流量应不小于
负荷额定电流的
1.5 倍(考虑缆道降容)。
成套供货的设备电缆桥架采用热浸锌钢制桥架,保护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电缆敷设镀锌钢管与
设备间采用金塑软管。
投标人成套动力控制箱或控制柜中所供电动机为
I 类电机或电机容量大于 45kW 时,应提供
4~20mA 电流信号。所有电动机提供 3 付接触器常开常闭结点。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A.2 备品备件表。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30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85
3.2 专用工具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A.3 专用工具表中。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4 所有专用工具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2.5 专用工具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
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4.1 概述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试验、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五章的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试验、监
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五章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
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4.3 设备监造4.3.1 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
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I
数量
1.化学成分
√
√
2.机械性能质保书
√
1
吊钩材料
3.合格证
√
1.对角线差
√
√
2.跨度偏差
√
√
3.主梁底板高低差
√
√
4.拼装检验
√
2
桥架及端架
5.空载试车
√
3
焊缝
1.焊接原材料检查
√
86
2.焊缝表面质量
√
√
3.无损探伤检查
√
√
1.合格证
√
5
钢丝绳
2.机械性能质保书
√
1.材质
√
√
7
车轮
2.热处理报告
√
√
8
外购设备
外购设备质保文件检查
√
1.外观及安装尺寸检查
√
9
完工检查
2.包装及发货标记检查
√
10
整车试验
静载
1.25 倍额定负
荷的超载试验
√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检
4.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4.4.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
方式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4.4.2 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
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投标人便。
4.4.3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
人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5 性能验收试验4.5.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4.5.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4.5.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
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5.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招标人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与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4.5.5.1 起吊重量4.5.5.2 行走速度、提升速度4.5.5.3 跨度4.5.5.4 起升高度4.5.5.5 噪声
87
4.5.5.6 其它验收内容4.5.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技术规范标准和规范章节内容4.5.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
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
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5.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4.5.9.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
由招标人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4.5.9.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
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
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6 中。
5.1.2 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
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5.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
要求。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5.1.4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人须及时更换招
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5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人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5.1.5.1 由于投标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
员人天员数;
5.1.5.2 投标人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
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5.1.5.3 因其他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5.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5.1.6.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5.1.6.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5.1.6.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
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6.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1.7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5.1.7.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
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5.1.7.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
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投标人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投标人技术
88
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1.7.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
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7.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1.7.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5.1.7.6 投标人根据设备情况提出必要的现场设备安装指导项目计划及相应服务的人月
数。
5.1.7.7 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投标人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管
理由投标人负责。
5.1.7.8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配合招标人人员进行货物的开箱
检验、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及招标、投标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等。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5.1.7.9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承担合同规定的有关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性能保证试
验和验收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各自的专业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电厂设备、电厂设计、施工和调试的要求,向招标人人员提供技术说明、图纸及其说明、规范、规定、标准等有关技术资料以使招标人人员能够正确掌握并及时实施。
5.1.7.10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其专业范围内,应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和运行
手册给予详细的解释,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与合同电厂有关的技术问题应给予答复和解决。
5.1.7.11 对投标人设计或制造方面出现的问题,投标人技术人员将及时给予正确答复并
根据需要对设计和图纸进行修改。
5.1.7.12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协助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维修人
员在现场进行培训,并应尽最大的努力来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5.1.7.13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
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应实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1.7.14 对于投标人技术人员专业以外的技术问题,应基于其经验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
建议或与投标人的总部联系以寻求解决的方法。
5.1.7.15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对设备的起吊、现场搬运和存储的步骤给予招标人以指
导,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的正确性负责。
5.1.7.16 投标人技术人员将指导并参加施工阶段重要项目的验收,包括处理验收中的问
题及验收后质量的评估。
5.1.7.17 投标人应对其技术人员给出的技术指导的正确性负责。由于投标人给予的不正
确指导而造成的损害,应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对其修复并承担引起的费用;招标人有责任严格按照给出的建议指导来进行工作。由于招标人没遵循投标人人员的指导而造成的损害,应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引起的费用。
5.1.7.18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
发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投标人不能解决,则招标人出于施工工期考虑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上述所发生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变更是属于投标人责任,则招标人所实施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2 招标人的义务
89
5.2.1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所
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2.2 招标人应制定安装、施工和试运计划,并负责安装、施工、试运和性能试验工作。5.2.3 招标人应尊重投标人技术人员提供的指导,积极配合投标人人员的现场工作。5.3 培训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
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1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5 中。5.2.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5.2.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
便。
5.4 设计联络为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招标人、投标方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解决
技术接口问题。具体次数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联络会议题在会议召开前 1 周内确定。联络会召开地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在招标人或投标方所在地或项目现场。联络会议由招标人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办公、交通、食宿等方便,费用各方自理。
每次设计联络会双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设计联络会的会议纪要和合同的技术和商务文本发生矛盾,将以会议纪要为准,若前、后期的会议纪要发生矛盾,则应以后期的会议纪要为准。
设计联络计划表(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双方商定)。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双方协商,满足工程需求
23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一般要求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30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清单 2 份,并经招标人确认,交付进度满足 6.2 要求。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投标人应及时
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
项目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90
6.1.10 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必须注明图纸用途及设计阶段,注明联系配合用图、设计用
图,工程施工用图等。最终正式工程设计用图应图纸签署完全,加盖确认标记。
6.1.11 所供工程施工设计用图和资料,除说明书等文字资料及附图等可采用白图及印刷
资料外,其它工程施工设计用图需采用蓝图。
6.1.12 投标人分包的各类设备文件资料,由投标人负责搜集、审查、整理,合格后按规
定数量要求的有效版本(包括分包方随设备供货资料),提交给招标人。
6.1.13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按照《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GB/T 50549-
2010)执行,深度到元件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要求其深度至少应满足 DCS、PLC 控制的要求,对设备易损件应予编码。编码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由设计院统一协调。投标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在以后的设计联络会上提出。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编码标识系统”对设备及其附件进行编码,并将设备本体编码标注在金属铭牌上。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满足评标所需图纸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除提供书面投标书
外,每一套书面投标书必须附一套相应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附后。包括但不限于:
6.2.1.1 起重机说明书、安装图、规范表(包括自重)。6.2.1.2 起重机外形尺寸及轮压。6.2.1.3 原理图及电气接线图。6.2.1.4 配套电动机的型号、电压、功率。6.2.1.5 安装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书中含:装配部件标准件型号和非标准件图号)。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投标人提供的满
足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为每台设备 5 套(设计院 3 套,招标人 2 套),电子文件每台设备 3 套(设计院 2 套,招标人 1 套)。投标人在提供上述资料时必须印有“供初步设计用”或“施工图用”。包括但不限于:
6.2.2.1 起重机总图及技术参数:6.2.2.2 起重机说明书、安装图、规范表(包括自重)。6.2.2.3 起重机外形尺寸及轮压。6.2.2.4 原理图、电气接线图及滑线装置图。6.2.2.5 配套电动机的型号、电压、功率。6.2.2.6 安装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书中含:装配部件标准件型号和非标准件图号)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
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6.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6.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
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数据等。
6.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
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资料、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6.2.4.4 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规格型号和易损零件图。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包括但不限于:
91
6.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6.2.5.2 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单。6.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6.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
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6.2.5.5 专用工具使用说明及图纸。6.2.5.6 特种设备(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2.5.7 设备和备品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7.1 包装7.1.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7.1.2 大型薄壁结构部件出厂发运时,根据其结构的刚度及装卸要求,采取必要的包装加
强措施,以保证部件不变形和损坏。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如受压部件、钢结构、护板等,在不影响运输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在厂内组装发运,以减少现场组装的工作量。
7.1.3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遵照国家标准,使用坚固的箱
子包装并注明起吊点。并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陆上运输条件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1.4 投标人所供技术规范书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潮气和雨水的
侵蚀。每个技术规范书邮包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1.5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采用
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2 标志7.2.1 设备标志7.2.1.1 每台设备、附属设备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7.2.1.2 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标注装配编号,使用材料
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7.2.2 包装标志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
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不得损坏或丢失,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标明“备品备件”和“工具”的字样。
包装箱编号在投标人统一给定的编号方式下进行编号。包装箱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
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并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7.3 运输7.3.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
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7.3.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或航空快信通知招标
人。通知中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3.3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应以传真通知招标人发货大概日期。7.3.4 大部件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D 中。7.4 保管7.4.1 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7.4.2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型号一致,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各种
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92
7.5 检验与验收7.5.1 包装箱外有两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管理和
保管。所有设备附有下列规范书:
1)装箱单,其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厂;装箱数量;附件、备件名称及数
量;装箱日期。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含检验、试验报告)、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
书。
3)装箱单在装箱发运前以快件邮寄给招标人两份供现场验货,一份随箱。7.5.2 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与招标人按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
进行检查和验收。
7.5.3 投标人扩散联营或外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写明生产厂家,投标人对厂家质量和
交货进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仍由投标人会同招标人进行检查和验收。
93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4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1.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1.1.1.5 投标人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运行一年、三年所需备品备件表(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附表 A.2 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1.1.1.6 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并在投标书附表 A.4 中给出,投标人提供三家及以上厂家招标人选择。1.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通用部分第 6 章节要求。1.1.1.8 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1.1.1.9 对所有外购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家的技术资料,供招标人确认。1.1.1.10 投标人提供特殊焊接所用的焊条,如铸铁焊接焊条。1.1.1.11 所有以法兰为供货界限的,均包括反法兰、垫片及附件。1.1.1.12 投标人应提供在装量 150%的润滑油、润滑脂。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买受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
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投标人的设计和供货范围包括使所有起重机械达到技术、性能要求所必须的设备和零部件。对于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但本技术协议中未明确卖方的设备或部件,一经发现,均由卖方负责免费供货。
卖方提供的设备至少包括并不限于:(
1)成套范围内各部件的附件
所有设备部件的连接螺栓、底板、设备连接线路等由卖方提供。设备所用油脂由卖方负
责检查填充,直至正常运行,并提供油脂型号。
(
2)电气设备
起重机的所有驱动电动机,电源引入滑线刷架由卖方成套供货,包括进线电源箱及以后
的所有设备(含滑线、滑线安装支架及其他附件)。所有电机带防护罩。
(
3)油漆(包括安装调试后的最后一道面漆)。
(
4)设备所需的润滑用油及油脂(在装量的 150%)。润滑用油及油脂品牌选用壳牌、
美孚、嘉实多或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
5)备品备件。
(
6)安装检修的专用工具。
1.3 供货范围清单
供货清单见附表 A(投标人填写,序号不可更改、删除,内容不足在序号最后自行
顺延。)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
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应补充供货,且并不产生商务费用。1.4 交货进度
交货进度见附录 D(投标人填写)。
95
2. 项目概况2.1 工程概况2.1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本期规划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湿冷抽凝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不堵死扩建条件。为配合深度调峰,配套建设 4×50MW 电极锅炉。
2.1.1 厂址所在地本工程厂址位于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西约 2.0km 处,厂址东侧约 100m 为太平村,
约 1.00km 为京哈铁路;西南侧紧邻京哈路(G102)与京哈高速(G1)的联络线,东南隔路与吉林职业技术学院相望;西侧约 2.0km 为京哈高速,约 1.5km 为京哈高速收费站,约 800m 为西五马架,约 180m 为京哈高速铁路;北侧约 300m 为东五马架,约 550m 为吉林长龙钢铁有限公司,东北约 1.0km 为米沙子镇。
厂址西侧紧邻京哈高速铁路,东侧邻京哈铁路,电厂铁路专用线拟自京哈线上的米
沙子站接出,向南进入厂区,铁路专用线长度约 2.5km。米沙子站现为四等站,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
京哈高速、京哈路、101 省道均在厂址附近通过,辅以城市规划道路和密集的县乡
道路,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区域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厂址东南侧约 24km 处有长春龙嘉机场。厂址南侧有京哈路与京哈高速的联络线,东南侧有 035 乡道。进厂道路从南侧京哈
路与京哈高速的联络线引接。厂址东、西和北三面有规划的城市道路。
2.1.2 水文气象条件2.1.2.1 水文条件项目位于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西约 2.0km 处,厂址西侧、南侧均为乡道。厂址地
势平坦。厂址区域现为玉米地,厂址周边无较大河流,大雨时,雨水可顺利排出,该项目亦不受内涝洪水影响;综上,本项目可不考虑水文因素影响。
2.1.2.2 一般气象参数统计长春市气候总的特点是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暖短促,秋季晴朗温差大,冬季严寒
漫长,属Ⅲ类严寒地区。极端最低气温-36.5℃,最大风速 31m/s,最大积雪深度
37cm,最大冻土深度 169cm。冬季主导风向为 SW,夏季主导风向为 SW,全年主导风
向为 SW。
根据长春气象站 1951 年~2004 年实测资料,统计累年各气象特征值如下:平均气压:
986.8hPa
平均气温:
5.6℃
平均最高气温:
11.3℃
平均最低气温:
0.6℃
极端最高气温:
38.0℃(1951 年 7 月 9 日)
极端最低气温:
-36.5℃(1970 年 1 月 4 日)
平均降水量:
599.4mm
1d 最大降水量:
130.4mm(1976 年 7 月 31 日)
24h 最大降水量:
137.1mm(1954 年~2004 年)
平均风速:
3.8m/s
最大风速:
31m/s
最大积雪深度:
37cm
最大冻土深度:
169cm(1954 年~2004 年)
长春气象站冬季主导风向为 SW,夏季主导风向为 SW,全年主导风向为 SW。2.1.3 地质条件
96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及《建筑抗震设计标准》,拟建
工程场地位于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该地段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根据《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工程场地50年超越概率10%地表水平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7度,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本期建设规模为2×660MW级机组,属重要大型电厂。根据《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规
程》、《建筑抗震设计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有关规定,主厂房、集控楼、网络继电器室、烟囱、转运站、碎煤机室、栈桥、封闭煤场等主要建(构)筑物相当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乙类建筑,属于重点设防类,其余建筑物相当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丙类建筑,属于标准设防类。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按7度考虑,抗震措施按8度考虑;丙类建筑地震作用按7度考虑,
抗震措施按7度考虑。
拟建场地土类型为软弱土~软质岩石,场地类别为 II 类。2.1.4 闭式循环冷却水和辅助蒸汽2.1.4.1 闭式循环冷却水辅助机械设备冷却水采用闭式循环冷却水,水质为除盐水,闭式循环冷却水的平均
温度 25℃,设计温度 38℃,设计压力 1.0MPa(暂定)。
2.1.4.2 辅助蒸汽防爆蒸汽汽源压力 0.5~1.0MPa.g,汽源温度 350~370℃,减温减压后≤200℃。2.1.5 厂用电系统电压2.1.5.1 高压厂用电系统:高压厂用电电压等级为 10kV 一级,3 相,50Hz, 额定值 200kW 及以上电动机的额定
电压为 10kV。
2.1.5.2 低压厂用电系统:低压厂用电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 380V 三相四线制、50Hz;额定值 200kW 以下的
电动机额定电压为 380V,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220V。
直流控制电源:DC110V,来自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 93.5V 到 121V。直流动力电源:DC 220V,来自 220V 蓄电池组,电压变化范围从 192V 到 248V。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 220V 直流,与直流蓄电池系统相连。2.1.5.3 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设备照明采用单独的 400/230V 电源供电;检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 380V、三相、
50Hz;单相 220V。
2.1.6 压缩空气系统动力气源为仪用压缩空气,压力为 0.4~0.7MPa.g,至过滤减压器处气源压力不小
于 0.4MPa.g。
2.1.7 工程计划进度建设进度:本工程计划 2025 年 9 月 1 日正式开工建设(主厂房浇第一罐混凝土,具
体以集团开工批复为准),2027 年 09 月 30 日第一台机组建成投产,2027 年 10 月 30 日第二台机组建成投产,总工期约 28 个月。2.2 燃料特性
本期工程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见下表:
表 2.2-1 本期工程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
试验结果
检测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
(C-23-1273)
校核煤*
(C-23-1274)
适用标准
97
全水分
Mar
%
33.5
36.3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12.64
12.20
收到基灰分
Aar
%
15.68
13.44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46.49
46.54
GB/T212-2008
收到基碳
Car
%
36.87
36.08
收到基氧
Car
%
10.04
10.21
收到基氢
Har
%
2.42
2.40
收到基氮
Nar
%
0.65
0.70
DL/T568-2013
全硫
St,ar
%
0.84
0.87
GB/T214-2007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v,ar MJ/kg
14.54
14.31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v,ar MJ/kg
13.27
12.98
GB/T213-2008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45
38
GB/T2565-2014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变形
温度
DT
℃
1190
118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软化
温度
ST
℃
1210
119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半球
温度
HT
℃
1220
120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流动
温度
FT
℃
1230
1220
GB/T219-2008
煤灰中二氧化硅
SiO2
%
53.56
53.62
煤灰中三氧化二铝
Al2O3
%
18.99
18.14
煤灰中三氧化二铁
Fe2O3
%
10.68
9.43
煤灰中氧化钙
CaO
%
5.47
6.58
煤灰中氧化镁
MgO
%
2.09
2.68
煤灰中氧化钠
Na2O
%
0.91
1.02
煤灰中氧化钾
K2O
%
1.74
1.70
煤灰中二氧化钛
TiO2
%
0.99
1.05
煤灰中三氧化硫
SO3
%
4.75
5.10
煤灰中二氧化锰
MnO2
%
0.184
0.155
煤灰中五氧化二磷
P2O5
%
0.264
0.285
GB/T1574-2007DL/T1037-2016
煤的冲刷磨损指数
Ke
/
1.0
0.7
DL/T465-2007
煤灰比电阻
室温(℃)Ω·cm
7.14×108
8.70×109
DL/T1287-2013
98
80
Ω·cm
6.67×109
1.00×1010
100
Ω·cm 1.37×1010
1.47×1011
120
Ω·cm 8.55×1011
8.89×1011
150
Ω·cm 3.13×1012
3.30×1012
180
Ω·cm 2.99×1012
3.23×1012
3. 专用技术要求
卖方应负责提供全新的、优质的、满足国家与行业标准、具有完整功能的检修起吊装置
成套产品,包括检修起吊设备、配件及附属设备、控制设备、电气设备以及其它成套范围内
的设备与部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材料供应
(包括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成套性
能设计、启动调试、从施工到运行全过程的技术指导、施工质量监督和人员培训等均包括在
内。
3.1 性能要求3.1.1 起重机的设计和制造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起重机的配套设备不应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淘汰的设备。凡注明布置在室外的电动葫芦应整体加装防雨罩。。3.1.2 除易损件外,电动葫芦的寿命均在 30 年以上。电动单梁起重机及电动葫芦轴承工作寿命>
10000 小时(指有效使用时间)。
3.1.3 设备安全、持续、稳定运行,在使用过程中无异音、跳动现象及产生过度的应力,并能够在极限以内的任意位置提升、放下和保持。3.1.4 起升、行走机构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调速系统。3.1.5 起重机的运行机构的设计应允许在空载全速运行时及断掉电源的情况下与缓冲器碰撞。3.1.6 车轮的水平与垂直偏斜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允许发生“啃轨”现象。3.1.7 各机构的传动轴和联轴器均应设防护罩。在要求有转弯的轨道上安装的检修起吊设施,要求在生产时配套使用万向节,避免过弯时行走轮打滑。3.1.8 起升机构应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及终点行程限位装置和缓冲装置。起升机机构上升极限设两道保护装置,起重机采用聚胺脂缓冲器。3.1.9 所有转动部件应有可靠的润滑系统。各润滑油及工作油部件不得有漏油现象。润滑油及液压油必须加满,满足设备安装后即可使用。3.1.10 所有电动起重机及电动葫芦均采用均采用操作按钮板、遥控器在地面手动操作。设备周边吊装有障碍物的地点需要无线操控器。具体需配置无线遥控器的设备清单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人最终确认。所有
操作手柄导线足够长,操作手柄距地面
1200mm。手操器
采用安全电压,手操器不用时放置在专用的箱子内,起重设备手柄箱采用不小于
1mm 厚
的不锈钢制作并上锁,箱子在下方开口以方便放手操器的电缆,箱子固定在电动起重设备停靠的墙上,箱子由投标方配供,大小要统一。起重设备就地电源箱采用不小于2.0mm 厚的不锈钢制作并上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图版)按照国标、行标内容制作,粘贴在电源箱及起重机就近墙面位置。3.1.11 起重机在机械制动失灵时,制动装置能控制吊件以一定的速度缓慢下降或保持原位。3.1.12 起升机构采用先进的控制系统,该控制系统具有 2 年以上实际运行经验。3.1.13 起升机构应设有超载限制器及重量显示器。超载限制器有自动报警功能。起重设备起重量达到额定载荷
90%时,超载限制器发出滴滴报警信号,提示吊装时注意,即将
达到额定载荷。当起重量达到额定载荷
100%时,超载限制器断电保护,设备制动装置自
动抱死并停止工作。
99
3.1.14 起重机能作静载 1.25 倍和动载 1.10 倍额定负荷的超载试验,保证起重机无损坏,无永久变形。挠度满足国标要求。3.1.15 整机在调试验收后 5 年内不出现设备故障。3.1.16 在距离设备 1 米远处,噪音在 80dB(A)分贝以下。3.1.17 电动葫芦车轮应适应招标方吊轨轨道型号,不在投标方荐用工字钢型号范围的,由投标方负责调整,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和商务价格。3.1.18 起重机应随机配备指示、监测和保护设备。至少有以下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上升限位保护、行程保护、紧急断电保护、超载保护等。保护控制能自动报警装置,起重机作业应设置警示电铃。3.1.19 主梁间的车轮踏面至主梁工字钢下翼缘的高度偏差应小于 2mm。3.2 结构要求3.2.1 部件的制作和焊接规程应当符合现行的规程和标准。3.2.2 设备在寿命期内应能正常使用,所有构件的材料都要满足有关材料标准。非承压部件的材料,例如:密封材料、垫片等,应能满足规定的使用条件,并按相关标准验收。3.2.3 吊钩材料应采用优质碳钢锻制,并经热处理。吊钩宜设有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应能可靠地支持住
2 倍的检验载荷
而不脱落。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在没有任何明显的缺陷和变形的情况下,开口度的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的
0.25%;吊钩检验合格后,应在低应力区作出不易磨灭的标记,
标记内容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检验标志、生产编号等,并签发合格证;吊钩上若有裂纹等缺陷不得焊补使用。3.2.4 起吊绳应是具有挠性的钢丝绳,长度应满足在最大起吊高度时,吊绳在卷筒上还应留有不小于五圈的安全圈数;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支承时,应设有各根钢丝绳受力的均衡装置。3.2.5 卷筒、铸造卷筒的毛坯件在加工前应进行应力消除。卷筒的直径和长度要满足当起吊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留有不小于三圈的安全圈数和三圈固定圈。压板及螺栓牢固可靠;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卷筒端部应有凸缘,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或链条高出
2 倍的钢丝绳直径或链条的宽度。
3.2.6 投标方应合理地选择桥架、小车、吊钩及附件的材料,使其能满足各种情况下的运行。最低限度应符合第
3 项标准和规范内相关标准的规定。
3.2.7 齿轮与齿轴采用锻件,减速器齿轮的精度等级应符合 GB10095《圆柱齿轮精度制》的规定。减速机采用硬齿面减速机,齿轮材料采用
20CrMnTi 或 40Cr,齿面经渗炭淬火处
理,投标方方应采取措施防止减速器渗漏油。3.2.8 起重机所有钢材需经喷丸处理。3.2.9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具有有良好的互换性。3.2.10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3.2.11 检修起吊设备吊钩至轨底的最小距离应由招标方确认,不满足要求时,投标方应进行调整,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和商务价格。3.2.12 起重机的结构和机构部件的设计全部应考虑承受动静载荷以及由于碰击所引起的外力。3.2.13 起吊设备制动器安全系数需满足起重机设计规范相关要求,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不低于
1.75 倍。
3.2.14 焊接形式及尺寸应符合 GB324《焊缝代号》和 GB986《手工电弧焊焊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的规定。需要现场焊接的部件,现场实施焊接,并提供焊接检查方法。3.2.15 每个运动部分装有防逆转保护装置。3.2.16 检修起吊装置的金属结构件材质至少符合国标 GB700 和 GB/T1591。并应有材料供应单位的产品合格证。否则,投标方应做化学分析和机械性能试验。3.2.17 起升机构用环链电动葫芦至少符合 GB5317.2 的规定。
100
3.2.18 起升机构用钢丝绳电动葫芦至少符合 ZBJ80013.2 的规定。3.2.19 检修起吊装置至少装有符合国标 GB6164.2 规定的缓冲器。3.2.20 检修起吊装置的金属构件应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计算,主梁的水平弯曲值 f 不大于主梁跨度的
1/2000,主梁不对接。
3.2.21 起重机承载钢结构应采用合适的结构型式,所用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符合GB1591 的规定。所用的材料在焊接前均进行喷丸处理,所有的施焊区域在焊接前均应需经清洁处理。主要角焊缝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的方法完成,保证具有足够的溶深,钢板的对接焊应采用埋弧焊,保证焊透。焊缝坡口和外形尺寸应符合
GB985 的规定。应按等强
度的原则选用焊条,且在大批量使用前进行工艺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需解体运输的钢结构在发运前进行工厂预组装,主要受力部件采用高强螺栓连接。3.2.22 导绳器采用尼龙耐磨材料,带弹簧压绳轮,有效防止上升、下降过程中出现钢丝绳乱缠绕现象。3.2.23 起升机构采用与卷筒连接的凸轮旋转限位,限位开关位于卷筒的端部,限位开关轴插入卷筒端部,与卷筒同步转动,有效防止吊钩冲顶和吊钩落地。3.2.24 减速机采用精密行星减速器,采用优质合金钢齿轮,渗碳淬火、磨齿工艺处理。减速机采用工业齿轮油润滑,装在全封闭箱体内,并设置净油装置,提高齿轮寿命。3.2.25 起重机起升机构采用先进的调速系统,方式为变频调速,采用变频调速的变频器选用
ABB、西门子或同等品牌产品。
3.2.26 输煤系统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要求
输煤系统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悬臂不大于
750mm,如下图所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设备构架图
3.3 电动液压升降平台基本要求3.3.1 电动液压升降平台采电瓶自行操控行走设备,操作简单便捷。3.3.2 升降平台应采取措施防止晃动,起升后具有较高的稳定性。3.3.3 升降平台上部作业平台可伸缩形式并考虑防滑措施,周边设围栏,栏杆高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3.3.4 升降平台要求选用久村(苏州)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舒欣达液压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通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选型满足升降平台性能要求并保留适当裕量。供货时须提供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3.3.5所有设备能在本性能要求中规定的环境下,在设备寿命期内均能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01
3.4 油漆要求
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磨煤机、电机、油站等)和钢结构(含平台楼梯)应满足 C3 环
境下 25 年免维护防腐要求。钢结构(含平台扶梯)支架油漆:除高强螺栓连接的范围的所有钢构件在喷砂处理后,按要求涂刷防腐油漆。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底漆和中间漆及第一、二道面漆在制造厂内完成,第三道面漆及安装后的补漆(含现场焊缝补漆)由招标人现场涂刷。底漆、中间漆和所有面漆均由投标人供货。采用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母中间漆、聚氨脂面漆,具耐风化腐蚀性能。环氧富锌底漆 60μm(含锌量不得低于 80%),环氧云母中间漆 80μm,丙烯酸聚胺面漆两道 60μm,干膜总厚度不小于 200μm,并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油漆采用进口优质油漆厂家,最终品牌由招标人确认。
3.5 电气部分要求3.5.1 起重机电气设备包括必要的电动机电气操作器,制动闸、控制器等,以及某
些必要的电磁开关、电阻器、过电流继电器或必须具有电线导管的保险接线盒、电缆导线和限位开关、集电器、照明、滑触线及附件。还包括起重机轨道的整套线路设备以及便于检修的设施等。小车导电采用挂缆导电式。
3.5.2 电动机额定力矩应符合国家有关起重机电气设备配备标准。电动机具有足够
的容量承受吊件的负荷,电动机在额定环境温度为 45℃时可正常工作,在现场环境条件下起升电机连续工作 60 分钟无异常。电动机尽量采用抗摩擦轴承。电动机的电压为380V。
3.5.3 所有电气装置及电动机均能适应露天布置。行走电机加设防雨罩。3.5.4 防爆葫芦用电源线应采用重型橡胶套钢芯多股电缆,并应带有一芯接地芯
线,内接地芯线应与接地盒内的接地端子可靠连接。电缆中间不允许有接头,爆炸危险环境应设防爆接线盒。
3.5.5 控制回路中禁止使用 CJ10 接触器;起吊设备控制箱内接线应设计电气闭锁;
起吊设备应设计限位机械闭锁和手操器机械闭锁。
3.6.6 每个起吊装置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它以常闭状态控制起吊电机电路
起升限位。当吊钩到达移运上下限时,起吊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3.5.7 起重机装置超载限制器(主副钩),有自动报警装置,且应配置有声光报警
装置。
3.5.8 起重机行车桥下每侧配置防震照明灯 3 只,共计 6 只,控制室内及小车上装
有插座(15A/220V 两眼及三眼)各两只。
3.5.9 电动机应设置防逆转保护装置。3.5.10 起重机电控设备应包括以下部分(不限于此):起重机保护箱、电阻器、控制屏。3.5.11 滑触线3.5.11.1 投标方提供起吊设备滑触线及滑触线全部安装附件,采用分相(3 相)
“H”型铝合金节能安全滑触线,滑触线由投标方设计,投标方应成套提供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滑触线安装图。
3.5.11.2 滑线导体截面应充分满足起吊设备运行所需的最大负荷要求,并考虑一定
的裕度。
3.5.11.3 每条滑触线按照起吊设备轨道长度供货,供货滑触线数量须满足现场使用
要求。单条轨道长度在 5m 范围内变化时,滑触线及相关安装附件不产生额外费用。
3.6 热控技术要求3.6.1 检修起吊设备应随机配备指示、监测和保护设备。3.6.2 电控柜应固定于设备就近下部墙壁位置(距地面 1.5m)。3.6.3 成套动力、控制柜(如果有)的技术要求承包商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供电动机容量大于 45kW 时,应提供 4~20mA 电流信号。
所有电动机提供 3 副接触器常开常闭结点。
102
成套动力、控制柜结构要求:产品的结构合理,工艺性能先进,能满足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要求。成套动力控制柜外壳采用不锈钢(不低于 304)板,其外壳防护等级为 IP56。成套动力控制柜内一、二次元件采用进口品牌元件。动力控制柜应能从底部进入电
缆,并可靠墙布置。柜内母线材料应选高导电率的铜材料制造。当采用螺栓连接时,每个接头应不少于 2 个螺栓。
3.6.4 起重机应至少有以下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缺相保护、上升限位保
护、行程保护、紧急断电保护。
3.7 其他要求3.7.1 按照本项目创国优目标,在本项目设计阶段,由投标方人配合提供使用的
“五新技术”、专利、首台套技术、创新科技等技术资料。并协助完成国内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学术期刊的论文及专利,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招标人为专利和论文著作权的第一人。具体项目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3.7.2 设备品牌要求1)电动机及减速机2)油漆:佐敦、PPG、海虹老人、卡宝拉因。3.7.3 标志:(1)应在起重机明显的位置上钉上产品铭牌(吨位牌)并应符合有关规定,使用中文
标识。产品铭牌用耐腐蚀金属材料制作,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型号、设备吨位、最大出力、设备净重。
(2)单梁悬挂过轨起重机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符合《产
品标牌》的规定。
3.8 总体要求本项目所有检修起吊设备配套的滑线(滑缆)及全部附件均由投标方成套设计及供
货。滑触线型式要与所处的运行环境相适应,一般的场所电动桥式起重机、电动梁式起重机和电动葫芦均采用安全滑触线。
对于工艺专业划分为爆炸危险的环境,应使用运行平稳、不产生火花的软电缆滑
线,禁止使用普通安全滑触线。多粉尘工作场所的滑线应选用拖缆。
户外移动式门型吊设备,由厂家配套提供移动式卷缆或滑缆。卷缆的动力卷筒(滚
盘) 应采用合资品牌。卷缆或滑缆采用阻燃型硅橡胶绝缘和护套的移动型扁平电缆,采用非延燃性材料,电缆的弯曲半径小且需适用于各类户内外移动场合。所有移动电缆均采用耐高温硅橡胶电缆;控制电缆均采用起重机专用电缆(内设牵引绳)。全部起吊设施电缆均选用江苏上上、远东、宝胜科技或等同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3.8.1 电动机防护等级为 IP54(室内)、IP55(室外以及输煤系统区域的所有葫
芦),绝缘等级 F 级,温升按 B 级考核。电动机包括控制设备等的电压波动范围为80%~110%,保证在 8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起动。电动机额定力矩符合国家有关起重机电气设备标准,采用起重机专用电动机,额定电压为 380V、50HZ。一般区域电机应选用上海电机厂、无锡华达电机有限公司、安徽皖南电机或等同品牌产品;爆炸危险区及输煤区域用电机采用防爆型电机,采用佳木斯防爆电机、南阳防爆电机或同等品牌;电机轴承采用性能、品质相当或等同于 SKF、FAG 公司产品。所采用电机均应满足国标 2 级能效标准。
3.8.2 空开、接触器、热继电器、限位器等选用 ABB 、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
及以上产品;继电器选用施耐德、欧姆龙、ABB 或同等质量产品;二次端子采用菲尼克斯、魏德米勒或等同合资品牌产品;安全滑线或滑缆选用国内优质品牌产品;控制箱采用厚度 2.0mm 的 316L 不锈钢产品;控制箱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
3.8.3 电气保护具备缺相及堵转、过流、速断、接地保护功能,同时满足 GB/T3811
相关电气保护要求。电动机具有足够的容量承受吊件的负荷,它在环境温度为极端最高
103
38.7℃/极端最低-20.9℃,起升电机连续工作 60 分钟无异常。电动机采用抗摩擦轴承。轴承采用 SKF、FAG、NSK 或同等品牌轴承。
3.8.4 每个起吊装置应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它以常闭状态保护控制起吊电
机主电路起升限位当吊钩到达移动上下限时,起吊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3.8.5 所有起重机本体电线电缆截面不小于 2.5mm2 铜芯并符合动热稳定要求,所有
电缆电线为起重机专用型。控制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 2.5mm2,弱电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1.5 mm2。
3.8.6 起吊设备控制箱内接线应设计电气闭锁;起吊设备应设计限位机械闭锁和手
操器机械闭锁。起吊设备控制回路(含手操器)采用安全电压(36V)进行控制。起吊设备的操作手柄上有急停按钮,应有承重钢丝绳,并配备手柄放置箱(厚度为 2.0mm 的316L 不锈钢产品)。起吊设备总电源采用小空开并安装在不锈钢开关箱内,同一厂家起吊设备的开关箱与手柄放置箱钥匙通用。由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电线电缆均采用 C 级阻燃型。
3.8.7 凡注明布置在室外的电动葫芦应整体加装防雨罩。每个电动葫芦装置超载限
制器(主副钩),有自动报警装置。起重机设置警示电铃。
3.8.8 每套起重机和电动葫芦均在其行车轨道配套设置通长的安全滑触线(或滑
缆)。
。最终长度以各工艺专业的施工图图纸为准,招标方可以根据起重设备实际运行情
况调整所需的长度。
3.8.9 投标方应根据本标书所列的行车轨道长度和式样提供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产
品,并提供各规格安全滑触线产品每米单价。集电器和支吊夹及连接结构等安装附件按照单件报单价。
3.8.10 配套滑线(滑缆)具体技术要求3.8.10.1 基本技术参数1)交流输入电源额定电压为 380V,变化范围为+20%~ -20%,三相加 PE 线,室内型
为-5℃~+40℃室外型为-25℃~+40℃并且在 24h 内其平均温度不得超过+35℃。
2)室内型大气相对湿度在周围空气温度为+40℃时不超过 50% ,在较低环境温度下
可以有较高的相对湿度;室外型温度为+25C 时相对湿度可短暂高达 100%
3.8.10.2 防触电等级以绝缘非金属材料作外壳的装置防触电等级应符合 GB/T14048.1 中 0 级以上以金属
材料作外壳的装置防触电等级应符合 GB/T14048.1 中 1 级及以上。
3.8.10.3 滑触线或滑缆中应提供用于安全回路的接地滑触线、接地集电环或接地线
或接地电缆芯线。起重机本体的金属结构应与供电线路的地线滑触器应可靠连接。
3.8.10.4 滑触线或滑缆的截面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载流量不应小于负荷计算电流。应能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所做滑触线线路压降不超过 5%UN当滑触线或滑缆的压降压降过大时,可采用中间供电或增加供电点的方式。3.8.10.5 滑触线或滑缆额定值和极限值1)装置的额定工作电压应符合 GB156 规定额定工作电压最大不超过交流 1200V。2)装置的额定电流最大不超过 2000A。短时耐受电流不低于 40kA/1S.3)装置的额定工作频率为 50Hz。4)装置的额定线速度应满足行车运行速度的要求其值为 80、125、240、
360m/min。
3.8.10.6 绝缘要求1)绝缘电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置各带电体之间以及带电体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5MΩ。2)绝缘介电强度
104
a.装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独立带电体之间以及带电体与不带电体之间应能承受标
准规定的交流工频试验电压 1min,不发生闪络和击穿。
b.装置的绝缘配合当需由额定冲击耐受电压验证时应按标准要求的电压进行并无击
穿闪络发生。
3.8.10.7 温升装置在 40℃工作环境温度以下以额定电流、额定工作频率工作时其各部位温度应不
超过标准规定值。
3.8.10.8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能力试验装置按第标准进行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交流分量有效值和峰值电流试验时所引起的电
热应力、电动应力不应使装置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有害变形其电气性能应无变化。
3.8.10.9 集电器连续运行性能装置按标准试验。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通以集电器额定电流以额定线速度连续运行
8h,在集电刷四周绝缘材料耐热温度为 85℃时集电刷端允许温升为 55K;95℃以上时允许温升为 65K。连续运行中装置所有部件不得出现绝缘失效或其他影响运行的故障。集电刷不得更换
3.8.10.10 水平安放机械载荷试验对于水平安放的装置应能承受标准所规定的试验。试验后装置外部连接部位不得发
生影响装置正常工作的永久变形。
3.8.10.11 垂直安放机械载荷试验对于垂直安放的装置应能承受标准试验,试验后不发生妨碍装置正常工作的故障不
发生输电导轨与外壳间相对移动现象。
3.8.10.12 冲击载荷试验.非金属绝缘材料外壳的滑接导管或导线和其他非金属部件应能承受标准规定的试
验,试验后外壳不产生裂痕或破损。采用金属外壳的装置应能承受标准所规定的试验。
3.8.10.13 外壳防护等级滑线外壳的防护等级室内型不低于 IP23。3.8.10.14 抗非正常热和着火危险性能与带电体接触的绝缘材料应能满足标准规定的试验。3.8.10.15 爬电距离装置承受长期电压的最小爬电距离按标准选定。对于电气间隙小于标准规定,并经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试验的装置,其爬电距离应不小于标准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值。
3.8.10.16 外壳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的材料制成,外壳厚度不低于 1mm。滑接导管
外壳采用钢、铝合金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成。采用钢板的滑接导管外壳应进行除锈处理,除锈等级为 GB8923 中 St3 级;采用铝合金材料的外壳应进行表面氧化处理。
3.8.10.17 装置外接输电导线处,应具有外接电线或电缆的空间,应具有防止接线
端子直接受到外力作用的结构。
3.8.10.18 当采用陶瓷等不易受热变形的绝缘材料,或连接部件中具有足够弹性贮
能以补偿绝缘材料变形的金属件时,装置的电气连接接触压力,可以通过绝缘材料传递。否则,电气连接的接触压力不能通过绝缘材料传递。
室外型电气连接,铜一铜材料必须搪锡,铜一铝材料应使用铜铝过渡接头,或其他
有效方式消除电腐蚀。
3.8.10.19 集电器的集电刷,应采用具有自润滑性能及良好接触导电性能的材料,
其性能应符合 JB 4003 的要求。集电刷应具有有效使用范围的标志。集电器是电能通过滑动接触输送给用电设备的装置。结构是由架体、弹簧、限位片、桥型护罩、一字长碳刷片组成。
3.8.10.20 当滑触线安装超过 200m 时,应安装热膨胀段。膨胀段根据膨胀量的需求
需要设计。在工组弹簧的压力下,可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进行自由移动,工作范围在 0-50mm 之间伸缩,并使集电器正常通过。
105
3.8.10.21 固定式滑触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装设膨胀补偿装置,其间隙宜为
20mm,装设要求应根据技术参数确定。
3.8.10.22 对于弯曲段应选用专用的弯段滑线(或滑缆);且对于曲形滑轨应注意
与工艺协调其转弯半径。
3.8.10.23 滑线的安装高度要满足电气对地安全距离要求。裸滑触线距离地面的高
度,不得低于 3.5m;在室外跨越汽车通道处不应低于 6m。当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滑触线与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 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
于 1m。
3.8.10.24 装于起重机梁的安全滑触线布置宜与起重机驾驶室装于同侧。3.8.10.25 滑触接线安装图应标注滑触线安装高度、跨度及电源引接点位置。滑触
接线安装图应表示安装行车的梁柱结构及重要结构标高。
3.9 起重机保护控制要求3.9.1 起重机应随机配备指示、监测和保护设备。3.9.2 电动机每个运行部分都有速度控制器,并有防逆转保护装置。3.9.3 电动葫芦有以下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上升限位保护、行程保
护、紧急断电保护、超载保护。控制柜(箱)采用防水、防尘的双层结构,材质采用不锈钢(316L),防护等级为 IP56,操作按钮盒采用防水、防尘结构。
3.9.4 起重机械应有以下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上升限位保护、行程保
护、紧急断电保护。
3.9.4.1 断火限位器:在吊钩上升和下降至最大极限位置时,断火限位器能够断开
主起升电机的两根主线,使电机停止运行。
3.9.4.2 限位开关:每个起吊装置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它以常闭状态控制
起吊电机电路起升限位。当吊钩到达移运上下限时,起吊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4. 分包与外购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 3 家,分
包厂家的最终确定应由招标方确认。对于招标方已经确认选择范围的分包部分,投标方必须在此范围内进行选择。
表
C-1 通用设备品牌及分包外购清单
序号
设备
品牌
备注
上海电机厂江苏大中
1
电动机及减速机
佳木斯电机
或 同 等 及以 上 质 量品牌产品
重庆三峡
哈尔滨格林涂料
江苏振华
常州华星
2
油漆
迈实
或 同 等 及以 上 质 量品牌产品
ABB
3
变频器
施耐德
或 同 等 及以 上 质 量
106
投标方须在约定的分包厂家或外购品牌范围内选择推荐厂家,并在分包厂家、品牌初步确
定后
3 天内,按照本附录中分包外购确认函格式书面告知招标方,所有分包、外购品牌的确认
须经招标方确认。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 一般要求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具有相当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性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
清单。
1.4 投标方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含安装及试运行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
具体清单。
1.5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电厂三年商业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推荐备品备件)的具体清单及其单价,供招标方选购。
1.6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原产地证明。1.7 投标方应承诺在机组投产后,若招标方采购备品备件,可以从投标方直接采
购,且能满足货到付款的要求。
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2.1 设计与供货接口为招标方提供至就地滑触线控制箱的电源,滑触线就地控制箱
(含)之后的全部设备、电缆及相关辅件为投标方设计与供货。
2.2 投标方的基本供货范围是(
2 机组数量,计入投标总价)所有设备及其附件。
西门子
品牌产品
HBC欧姆
4
遥控器
海稀
或 同 等 及以 上 质 量品牌产品
ABB西门子
5
设备内电气元器件
施耐德
或 同 等 及以 上 质 量品牌产品
ABB欧姆龙
6
小继电器
施耐德
或 同 等 及以 上 质 量品牌产品
菲尼克斯
7
端子排
魏德米勒
或 同 等 及以 上 质 量品牌产品
ABB施耐德
8
双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西门子
或 同 等 及以 上 质 量品牌产品
107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锅炉专业(两台机组)
2)汽机专业(两台机组)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一次风机和送风机电动机检修用电动葫芦
套
2
轨道长度暂定
40m
2
一次风机和送风机叶轮检修用电动葫芦
套
2
轨道长度暂定
40.2m
3
密封风机检修用电动葫芦
套
2
轨道长度暂定
2m
4
引风机电动机检修用双轨电动葫芦
套
4
单根轨道长度暂定
13.5m
5
引风机叶轮检修用电动葫芦
套
4
轨道长度暂定
12.5m
6
低温省煤器检修用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套
2
单根轨道长度暂定
52.6m
6
检修间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套
1
单根轨道长度暂定
21.6m
7
锅炉侧用手拉葫芦
套
2
8
材料库电动葫芦
套
1
轨道长度暂定
10m
9
移动式液压升降平台起重量
1t/起升高度 12m
套
2
10
滑触线及安装附件
满足各检修起吊设备需求
套
108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真空泵检修电动葫芦
套
6
2
开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套
2
3
闭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套
2
4
循环水蝶阀检修电动葫芦
套
2
5
低加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套
2
6
电动给水泵电机双轨电动葫芦
套
1
7
电动给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套
1
8
除氧间吊物孔电动葫芦
套
1
9
凝泵入口滤网检修手拉葫芦
套
4
10
开式水滤水器检修手拉葫芦
套
2
11
滑触线及安装附件
满足各检修起吊设备需求
套
轨道长度见主要技术参数
(
3)除灰专业(两台机组)
109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空压机房用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起重量
5t,跨距:10m,起吊高度:7m
套
1
含滑触线及安装附件。单
侧轨道长度约
34.3 米。
(4)水工专业(两台机组)
110
规格型号
序号
名称
起重量 t
起升高度 m
单位
数量
安装地
点
操作方式
备注
1
综合水泵房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
5t
9m
套
1
综合水泵房设
备检
修,跨
度
6.5m
地面操纵+
遥控
单侧轨道长度暂定
30m,主梁两
端悬臂长度≤
500mm;吊钩中心
至大车轨底顶最小距离≤
2m(尽
可能小)
2
雨水泵房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
10t
12m
套
1
雨水泵房设备检修,
跨度
4.5m
地面操纵+
遥控
单侧轨道长度暂定
26m;主梁两
端悬臂长度≤
750mm;吊钩中心
至大车轨底顶最小距离≤
2m(尽
可能小)
3
循环水泵房流道电动葫芦
16t
15m
套
2
循泵房外流道
上部
地面操纵+
遥控
单根轨道长度暂定
18.5m;最大
轮压≤
44.6KN;轨道型号:工
63C
111
4
电动双轨抓斗起重机
3t,抓斗容量
1.0m³
12m
套
1
煤水沉淀池上
部
地面操纵+
遥控
单根轨道长度暂定
39m,轨距
1.5m
5
灰场冲洗水泵房电动葫芦
2t
8m
套
1
灰场冲洗水泵
房
地面操纵+
遥控
单根轨道长度暂定
6m
6
滑触线及安装附件
满足各检修起吊设
备需求
套
随各设
备
(5)电气专业(两台机组)
112
规格型号
序号
名称
起重量 t
起升高度 m
单位
数量
安装地
点
操作方式
备注
1
220kV GIS 室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
(滑触线及安装附件)
16t
8m
套
1
220kV
GIS 室
地面操纵+
遥控
跨度 10m(暂定),房间长度
64.5m(暂定)
2
汽机房电控楼
9.9 米层电动葫芦
2t
7m
套
1
汽机房电控楼
地面操纵+
遥控
3
电动机检修手拉葫芦
5t
3m
套
2
手动
4
电动机检修手拉葫芦
2t
3m
套
2
手动
5
电动机检修手拉葫芦
1t
3m
套
2
手动
(6)暖通专业(两台机组)
113
规格型号
序号
名称
起重量 t
起升高度 m
单位
数量
安装地
点
操作方式
备注
1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5t
8.5m
套
1
供热首站运转层,跨
度
15.5m
,房间
长度
71.20m
地面操纵+
遥控
轨道长度暂定
71.2m
2
低静空电动葫芦
15
8.0m
套
5
供热首站底层
地面操纵+
遥控
轨道长度暂定
15m
3
滑触线及安装附件
满足各检修起
吊设备需求
套
7)化学专业(两台机组)
规格型号
序号
名称
起重量 t
起升高度 m
单位
数量
安装地
点
操作方式
备注
1
电动葫芦
3t
9m
套
1
化学水
泵间
地面操纵+
遥控
轨道长度暂定
24 米,转弯半径暂
定
2 米
114
(8)运煤系统检修起吊设备安装设计条件表(暂按,技术协议洽谈时最终确定)
序号
安装地点
名称
起重量
--跨度(若
有)
--高度
个数
起重量
起吊高度
跨距(
m)
轨道长度(
m)
安装位置
作用
备注
手拉葫芦及行车 2T-/-6m
1 2t
6m
/
9m
-13.63m 层梁底
起吊渣浆泵
电动葫芦
3T-/ 6m
1 3t
6m
/
13m
-13.63m 层梁底
起吊
1 号
带尾部滚筒和驱动
手拉葫芦及行车 2T-/-9m
2 2t
9m
/
21.1m+15.9m
-5.78m 层梁底
起吊双联给煤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3T-3.0m-6m
1 3t
6.0m
3.0m
2*16.5m
控制室2.50m 层梁底
起吊干雾及空压机等
电动葫芦
3T-/-15m
1 3t
15m
/
24m
-5.78m 层梁底
起吊
-
20.13m层
带 1个拐弯半径
1 翻车机室(
8)
电动葫芦
5T-/-9m
2 5t
9m
/
2*75m
翻车机作业区棚底
起吊空调机驱动装置及运出作业区
手拉葫芦及行车 2T-/9m
2 2t
9m
/
5.8m
0.10m 层梁底
起吊液下渣浆泵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5T-3.5m-6m
1 5t
6 m
3.5 2*16.2m
0.10m 层梁底
起吊 2 号带头部驱动和滚筒
电动葫芦
5T-/6m
1 5t
6m
/
20m
7.10m 层梁底
起吊头部伸缩装置
电动葫芦
5T-/6m
2 5t
6m
/
2*5. 5m
7.10m 层梁底
起吊头部伸缩装置
2 1 号转运站(8)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5T-3.5m-6m
1 5t
6 m
/
2*18.8m
顶层梁底
起吊 1 号带头部驱动和滚筒
115
电动葫芦
5T-/6m
1 5t
6m
/
6.3m
顶层梁底
起吊至0.10m 层
3
1 号带汽车卸煤斗(1)
手拉葫芦及行车 2T-/-9m
1 2t
9m
/
9m
0.20m 层梁底
起吊活化振动给煤机
手拉葫芦及行车 2T-/-9m
1 2t
9m
/
5m
9.00m 层梁底
起吊渣浆泵
电动葫芦
3T-/9m
1 3t
9m
/
10.8m
9.00m 层梁底
起吊
4 号
带尾部滚筒
手拉葫芦及行车 2T-/-9m
1 2t
9m
/
5m
9.00m 层梁底
起吊清水泵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10T-6m-21m
1 10t
21m
6m
2*18m
22.20 层梁底
碎煤机
手拉葫芦及行车 1T-/6m
1 1t
6m
/
25m
22.20 层梁底
起吊滚轴筛
2 个拐弯半径 R=2.5m
电动葫芦
2T-/6m
1 2t
6m
/
13m
22.20 层梁底
起吊滚轴筛
2 个拐弯半径 R=1.5m
4
碎煤机室(7)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5T-4.5m-9m
1 5t
9m
4.5m
2*15.3m
顶层梁底
起吊至0m;起吊
3 号带
头部驱动、滚筒
手拉葫芦及行车 1T-/-9m
1 1t
9m
/
8.9m
采样间栈桥梁底
起吊斗提机电机
5
入炉煤采样间(3)
电动葫芦
2T-/-18m
2 2t
18m
/
2*12m
顶层梁底
起吊采样设备
手拉葫芦及行车 1T-/-9m
1 1t
9m
/
8.9m
采样间栈桥梁底
起吊斗提机电机
6
入厂煤采样间(3)
电动葫芦
2T-/-18m
2 2t
18m
/
2*12m
顶层梁底
起吊采样设备
116
7
4 号带拉紧间(
1)
手拉葫芦及行车 1T-/-15m
1 1t
15m
/
4m
拉紧间栈桥梁底
起吊液下渣浆泵
手拉葫芦及行车 2T-/-6m
1 2t
6m
/
5m
最底层梁底
起吊渣浆泵
电动葫芦
2T-/-9m
1 2t
9m
/
11.35m
48.30m 层梁底
起吊
5 号
带尾部滚筒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3T-3.8m-6m
1 3t
6m
3.8m
2*15.5m
48.30m 层梁底
起吊
5 号
带头部滚筒和驱动
电动葫芦
3T-/-48m
1 3t
48m
/
12.40m
48.30m 层梁底
起吊至0m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5T-9.5m-6.0m
1 5t
6.0m
9.5m
2*9.35m
顶层梁底
起吊
4 号
带头部滚筒和驱动
8
煤仓间及煤仓间转运站(6)
电动葫芦
5T-/-54m
1 5t
54m
/
12.1m
顶层梁底
起吊至0m
9 推煤机库(1)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5T-8.0m-6.0m
1 5t
6.0m
8.0m
2*6.0m
顶层梁底
推煤机检修用
10
煤场尾部驱动间(1)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5T-6.0m-9.0m
1 5t
9.0m
6.0m
2*10m
顶层梁底
起吊
2 号
带尾部滚筒和驱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2 台炉,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1
刹车环
件
每种规格
各
1
2
导绳器
件
每种规格
各
4
3
弹性块
件
2
117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4
断火限位器
件
4
5
限位开关
主机所配
台套
每种规格
各
2
6
断路器
与主设备同型号规格
个
每种规格
各
2
7
控制手柄
每种型号
套
1
8
钥匙开关
只
4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2 台炉,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18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119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附表 A.7
分包与外购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参数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品牌名称
备注
1
2
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0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1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附表 C.1 (
1)电动葫芦(按全厂数量开列)
项目
引风机电机检修用电动葫芦
引风机叶轮检修用电动葫芦
一次风机、送风机电机检修用电动葫芦
一次风机、送风机叶轮检修用电动葫芦
密封风机检修用电动葫芦
材料库用电动葫芦
手动葫芦
型号
起吊件重量(
t)
20.5
6/10.1
11.1
3.5/5.5
1.55
—
—
最大起吊重量(
t)
20.5
10.1
11.1
5.5
1.55
2
2
数量(台)
4
4
2
2
2
1
2
安装位置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所选电动葫芦最大起吊能力(
t)
25
15
15
8
3
2
2
最大起升高度(从
0m 计
算)
12m
12m
11m
11m
9m
10m
10m
起升速度
(m/min)
运行速度
(m/min)
起升主电机型号
单个起升主电机功率
(kW)
单台设备起升主电机数量
导电方式
安全滑触线
安全滑触线
安全滑触线
安全滑触线
安全滑触线
/
行走电动机型号
单个行走电动机功率(
kw)
单台设备行走电动机数量
122
导电方式
电机防护等级
单台电动葫芦总重
(kg)
最大轮压
/组(t)
轨道工字钢型号
钩底至轨底最小距离(
mm)
操作方式
地面操纵
+遥
控
地面操纵
+遥控
地面操纵
+遥
控
地面操纵
+遥控
地面操纵
+遥控 手动
备注
123
(
2)检修中心用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按全厂数量开列)
名
称
单位
检修中心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数量
1
起
重 量
t
25
跨
度
m
8.2(暂定)
最大起升高度
m
10
工作级别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大车行走机构
电动机
转速
r/min
电动葫芦型式
起升速度
m/min
起升高度
m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电动葫芦
起升电动机
转速
124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行走电动机
转速
r/m
起重机最大宽度
mm
大车轮距
mm
吊钩中心至大车轨底最小距离(
m)
mm
基本尺寸
车轮直径
mm
操纵方式
地面操纵
+遥控
电动葫芦重量
kg
起重机总重
t
最大轮压
/组
t
最小轮压
t
轨道型号
电机防护等级
轨道工字钢型号
用途
检修间用
(
3)低温省煤器检修用单梁悬挂起重机(按全厂数量开列)
125
名
称
单位
低温省煤器检修用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数量
2
起
重 量
t
15
跨
度
m
9.1(暂定)
最大起升高度
m
33
工作级别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大车行走机构
电动机
转速
r/min
电动葫芦型式
起升速度
m/min
起升高度
m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起升电动机
转速
电动葫芦
行走电动机
型号
126
功率
/数量
kw/个
转速
r/m
起重机最大宽度
mm
大车轮距
mm
吊钩中心至大车轨底最小距离(
m)
mm
基本尺寸
车轮直径
mm
操纵方式
地面操纵
+遥控
电动葫芦重量
kg
起重机总重
t
最大轮压
/组
t
最小轮压
t
轨道型号
电机防护等级
轨道工字钢型号
用途
低温省煤器检修用
(
4)电动液压移动式升降平台(按全厂数量开列)
移动式液压升降平台(带滚轮及锁紧装置)的承载面:
1.3m×2.4m(暂定),护栏高 1.2m。
127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
值
备
注
1
型号
2
起重量
t
1.0
3
起升高度
m
12
4
起升速度
m/s
1
5
设备重量
t
6
数量
台
2
全厂公用
附表 C.2
汽机专业(按全厂数量开列)
项目
真空泵检修电动葫芦
开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闭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循环水蝶阀检修电动葫芦
低加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电泵电机双轨电动葫芦
电泵主泵检修电动葫芦
除氧间吊物孔电动葫芦
凝泵入口滤网检修手拉葫芦
开式水滤水器检修手拉葫芦
型式
单轨吊
单轨吊
单轨吊
单轨吊
单轨吊
双轨吊,间距 1.8m
单轨吊
单轨吊
吊板
吊板
型号
全厂数量(台)
6
2
2
2
2
1
1
1
4
2
安装位置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室内
最大起吊重量(t)
3
5
5
10
3
30
5
3
2
2
所选电动葫芦最大起吊能力(t)
3
5
5
10
3
30
5
3
2
2
128
项目
真空泵检修电动葫芦
开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闭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循环水蝶阀检修电动葫芦
低加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电泵电机双轨电动葫芦
电泵主泵检修电动葫芦
除氧间吊物孔电动葫芦
凝泵入口滤网检修手拉葫芦
开式水滤水器检修手拉葫芦
最大起升高度(m)
6
6
6
10
6
6
6
22
8
6
起升速度(m/min)运行速度(m/min)
工作级别
钢丝绳型号
钢丝绳直径(mm)
轨道工字钢型号
钩底至轨底最小距离(mm)
H<1300
H<1300
H<1300
H<1300
H<1300
H<1300
H<1300
H<1300
H<1300
H<1300
型号
数量
功率 kW
转速r/min
相数
起升电动机
电压 V
型号
数量
行走电动机
功率 kW
129
项目
真空泵检修电动葫芦
开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闭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循环水蝶阀检修电动葫芦
低加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
电泵电机双轨电动葫芦
电泵主泵检修电动葫芦
除氧间吊物孔电动葫芦
凝泵入口滤网检修手拉葫芦
开式水滤水器检修手拉葫芦
转速r/min
相数
电压 V
电机防护等级
起吊设施总重(kg)最大轮压/组(KN)
操作方式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手动,配合单孔吊板
手动,配合单孔吊板
备注
130
附表 C.3
除灰专业(按全厂数量开列)
项目
空压机房电动单梁悬挂式起
重机
备注
型号
检修件最大起吊重量
5t
轨底标高
所选电动葫芦最大起吊能力
最大起升高度
7m
起升速度
运行速度
起升主电机型号
功率
行走电动机型号(轨道方向)
功率
行走电动机型号(单梁方向)
功率
工字钢型号
吊钩至轨底最小距离(mm)
电机防护等级
131
起重机受电方式
跨度
10m
外悬长度
数量
用途
操作方式
大车轮距
空载时轮压
最大轮压
起重机总重
备注
132
附表 C.4
水工专业(按全厂数量开列)
起重机(参数暂定,空白处卖方填写)
序号
项
目
单位
综合水泵房电动单梁悬挂式起
重机
雨水泵房电动单梁悬
挂式起重机
电动双轨抓斗起重机
1
型号
LX5t-6.5m
LX10t-4.5m
抓斗容量
1.0m³
2
起重量
t
5
10
3
3
起重机跨度
m
6.5
4.5
1.5
4
工作级别
5
运行轨道轨底标高
m
6
最大起升高度
m
9
12
12
7
起升速度
m/min
8
起升调速方式
9
吊钩中心至小车轮踏面最小距离
mm
≤1m(尽可能小)
≤1m(尽可能小)
10
吊钩中心至大车轨底顶最小距离
mm
≤2m(尽可能小)
≤2m(尽可能小)
11
主梁两端悬臂长度
mm
500,尽量减小
750,尽量减小
12
大车行走轨道与主梁边缘的距离:
a)一端
b)另一端
mm
500,尽量减小
750,尽量减小
133
13
行走速度
a)大车速度
b)小车速度
m/min
m/min
14
大车轨道型号(工字钢)
15
其他
a)每侧车轮组数
b)两组车轮中心距
组
mm
16
轮压:
a)最大轮压
kN
17
电动机型号和功率:
a)主起升
b)小车运行
c)大车运行
kW
kW
kW
18
电源滑线位置
19
电机防护等级
IP54
IP54
IP54
20
理论重量
kg
21
钢丝绳直径
mm
22
台数
台
1
1
1
23
安装地点
/
综合水泵房
雨水泵房
煤水沉淀池上部
134
2.4.2 电动葫芦(参数暂定,空白处卖方填写)
名称项目
循环水泵房前池电动葫芦
灰场冲洗水泵房电动葫芦
型号
配防雨罩
最大起吊重量 t
16t
2t
所选电动葫芦最大起吊能力
最大起升高度 m
15
8
转弯/悬臂回转半径 m
起升速度 m/min
运行速度 m/min
起升主电机型号
功率 kw
行走电动机型号
电机防护等级
功率 kw
最大轮压 kN
最大轮压≤
44.6KN;
葫芦重量/起吊设备总重量 kg
荐用工字钢型号/
轨道型号:工
63C
吊钩中心钩底至轨底最小距离(mm)/
数量台
2
1
安装位置
循环水泵房室外前池流道上方
灰场冲洗水泵房
操作方式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操作平台标高 m
0.00m
0.00m
24
操作方式
/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地面操纵+遥控
135
电气专业:
名
称
单位
220kV GIS 室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数量
1
起
重 量
t
16
跨
度
m
11.5(暂定)
最大起升高度
m
8
工作级别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大车行
走机构
电动机
转速
r/min
电动葫芦型式
起升速度
m/min
起升高度
m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起升电动机
转速
电动葫芦
行走电动机
型号
136
功率
/数量
kw/个
转速
r/m
起重机最大宽度
mm
大车轮距
mm
吊钩中心至大
车轨底最小距离(
m)
mm
基本尺寸
车轮直径
mm
操纵方式
地面操纵
+遥控
电动葫芦重量
kg
起重机总重
t
最大轮压
/组
t
最小轮压
t
轨道型号
电机防护等级
轨道工字钢型号
用途
220kV GIS 室
137
暖通专业
1)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主要技术参数(空白处由投标方补足)
序号
项目
单位
顶层加热器用
备注
1
型号
2
数量
台
1
3
额定起吊重量
t
5
4
工作级别
A3
5
跨度
m
柱距 15.5m
6
电源要求
7
起升机构
7.1
起升高度
m
8.5
7.2
起升速度
m/min
7.3
起升电动机(型号规格)
7.4
起升减速机(型号规格)
7.5
起升制动器(型号规格)
7.6
卷筒组
mm
138
序号
项目
单位
顶层加热器用
备注
8
小车运行机构
8.1
运行速度
m/min
8.2
运行电动机(型号规格)
8.3
运行减速机(型号规格)
8.4
运行制动器(型号规格)
8.5
车轮组
mm
9
大车运行机构
9.1
运行速度
m/min
9.2
运行电动机(型号规格)
9.3
运行减速机(型号规格)
9.4
运行制动器(型号规格)
9.5
车轮组
mm
10
推荐用钢轨型号(材质、规格)
11
操纵形式
地面
12
主梁型式
13
起重机总重
kg
理论自重
139
序号
项目
单位
顶层加热器用
备注
14
起重机最大轮压
t
15
水平制动力
KN
16
大车轨道至起重机顶端尺寸
mm
17
行车运行区域距离:
m
18
轨道至吊钩最小距离
mm
19
运行距离
m
71.2
2) 低静空电动葫芦
主要技术参数(空白处由投标方补足)
序号
项目
单位
低静空电动葫芦
(热网循环泵用)
备注
1
型号
2
数量
台
5
3
工作级别
M3
4
起重量
t
15
5
起升高度
m
8.0
6
运行距离
m
15.0
7
起升速度
m/min
140
序号
项目
单位
低静空电动葫芦
(热网循环泵用)
备注
8
运行速度
m/min
9
轨底至吊钩中心最小距离
mm
750
10
电源
V
380
11
防护等级
IP44
12
操作形式
地面操控
化学专业
电动葫芦(参数暂定,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名称项目
化学水泵间电动葫芦
型号
最大起吊重量 t
3
所选电动葫芦最大起吊能力
最大起升高度 m
9
转弯/悬臂回转半径 m
起升速度 m/min
运行速度 m/min
起升主电机型号
功率 kw
行走电动机型号
电机防护等级
141
功率 kw
最大轮压 kN
葫芦重量/起吊设备总重量 kg
荐用工字钢型号/
吊钩中心钩底至轨底最小距离(mm)/
数量台
1
安装位置
化学水泵间
操作方式
地面操纵+遥控
输煤专业检修起吊设备
(
1) 电动葫芦(17 台)
项目
起吊重量(
t)
5
3
2
数量(台)
7
4
6
安装位置
所选电动葫芦最大起吊能力(
t)
最大起升高度(从
0m 计算)
起升速度
(m/min)
运行速度
(m/min)
起升主电机型号
单个起升主电机功率
(kW)
142
单台设备起升主电机数量
导电方式
行走电动机型号
单个行走电动机功率(
kw)
单台设备行走电动机数量
导电方式
电机防护等级
IP55
IP55
IP55
单台电动葫芦总重
(kg)
最大轮压
/组(t)
车轮组数
各车轮中心距(
mm)
推荐轨道工字钢型号
钩底至轨底最小距离(
mm)
操作方式
地面操纵
+遥控
地面操纵
+遥控
地面操纵
+遥控
主要部件材质
(
1)吊钩
(
2)轴
(
3)车轮
143
(
4)变速箱齿轮
(
5)板材
备注
(
2)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8 台)10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1 台)
项目
单位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型号
备注
起
重 量
t
10
数量
套
1
跨
度
m
最大起升高度
m
工作级别
m
安装位置
碎煤机室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大车行走机构
电动机
转速
r/m
电动葫芦型式起升速度
m/min
起升高度
m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功率
/数量
kw/个
起升电动机
转速型号功率
/数量
kw/个
电动葫芦
行走电动机
转速
r/m
起重机最大宽度
mm
大车轮距
mm
基本尺寸
吊钩中心至大车轨底最小距离(
m)
mm
144
项目
单位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型号
备注
车轮直径
mm
操纵方式
地面操纵
+遥控
电动葫芦重量
kg
起重机总重
t
最大轮压
/组
t
轨道型号电机防护等级轨道工字钢型号主要部件材质(
1)吊钩
(
2)轴类
(
3)车轮
(
4)变速箱齿轮(20CrMnTi 或 40Cr)
(
5)主梁(起重机承重梁)
备注
5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5 台)
项目
单位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型号
备注
起
重 量
t
5
数量
套
5
跨
度
m
3.5/4.5/9.5/6
最大起升高度
m
工作级别
m
安装位置
大车行
行走速度
m/min
145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走机构
电动机
转速
r/m
电动葫芦型式
起升速度
m/min
起升高度
m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起升电动机
转速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电动葫芦
行走电动机
转速
r/m
起重机最大宽度
mm
大车轮距
mm
吊钩中心至大
车轨底最小距离(
m)
mm
基本尺寸
车轮直径
mm
操纵方式
地面操纵
+遥控
146
电动葫芦重量
kg
起重机总重
t
最大轮压
/组
t
轨道型号
电机防护等级
轨道工字钢型号
主要部件材质
(
1)吊钩
(
2)轴类
(
3)车轮
(
4)变速箱齿轮(20CrMnTi 或 40Cr)
(
5)主梁(起重机承重梁)
备注
详细要求见图
1
(
3)3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2 台)
项目
单位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型号
备注
起
重 量
t
3
数量
套
2
跨
度
m
3.0/3.8
最大起升高度
m
147
工作级别
m
安装位置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大车行
走机构
电动机
转速
r/m
电动葫芦型式
起升速度
m/min
起升高度
m
行走速度
m/min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起升电动机
转速
型号
功率
/数量
kw/个
电动葫芦
行走电动机
转速
r/m
起重机最大宽度
mm
大车轮距
mm
基本尺寸
吊钩中心至大
mm
148
车轨底最小距离(
m)
车轮直径
mm
操纵方式
地面操纵
+遥控
电动葫芦重量
kg
起重机总重
t
最大轮压
/组
t
轨道型号
电机防护等级
轨道工字钢型号
主要部件材质
(
1)吊钩
(
2)轴类
(
3)车轮
(
4)变速箱齿轮(20CrMnTi 或 40Cr)
(
5)主梁(起重机承重梁)
备注
详细要求见图
1
149
图
1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设备构架图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1 台)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 值
备 注
1
型号
2
起重量
t
5
3
起重机跨度
m
4
工作级别
5
起升高度
m
6
起升速度
m/min
150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 值
备 注
7
起升调速方式
8
吊钩至小车轨顶最小距离
mm
9
吊钩至大车轨顶最小距离
mm
10
主梁悬臂长度:
a)一端
b)另一端
mm
mm
11
大车行走轨道与主梁边缘的距离
mm
12
行走速度
a)大车速度
调速方式
调速范围
b)小车速度
调速方式
调速范围
m/min
m/min
13
大车轨道型号
14
与房间界限:
a)大车轨底至起重机顶部的高度
mm
15
其他
个
151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 值
备 注
a)每侧车轮组数
b)各车轮中心距
c)小车端部至大车轨道距离
mm
mm
16
轮压:
a)最大轮压
t
17
电动机型号和功率:
a)主起升
b)小车运行
c)大车运行
kW
kW
kW
18
电源滑线位置
19
电机防护等级
IP56
20
重量
a)大车
b)小车
c)总重
kg
kg
kg
21
钢丝绳直径
mm
22
接合次数
次/h
23
台数
台
1
24
安装地点
/
室内
152
手拉葫芦及手动单轨行车(
13 台)
名称
项目
手拉葫芦及手动单轨行车
手拉葫芦及手动单轨行车
型号
起吊重量
(t)
1t
2t
荐用工字钢型号
钩底至轨底最小距离(
mm)
起吊设施总重(
kg)
数量
4 台
9 台
153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54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5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56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全厂
检修起吊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5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5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60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61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62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163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64
165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6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6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68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69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0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1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72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73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74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全厂
检修起吊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5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76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77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78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79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0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1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82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技术特性及技术参数
(一)技术特性:1. 2. 3. (二)主要技术参数: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
结构特点
结构特点: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
性 能 指 标(保证值)
性能指标:1. 2. 3.
6
主要部件材质
部件材质:1. 2. 3.
7
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措施
针对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质保期、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8
供货范围及备品备件
(一)供货范围:1. 2. 3. (二)备品备件:1. 2. 3. (三)专用工具:1. 2. 3. (四)分包及外购: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183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84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全
厂检修起吊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5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86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13%)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合计
四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注:1.以上报价应包含投标人须知所列和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出的费用应包含 在各项中不再单独报价。
2.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应含在设备分项价格中,不单独报价。如报价中单独提
出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签合同时也将以上费用合并至设备分项价格中,合并时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总价不变,不因税率不同而发生变化。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87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188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189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