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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WH03-202603-FW02
(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委托管理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2
目 录
总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1.总则 ....................................................................14
2.招标文件 ................................................................19
3.投标文件 ................................................................21
4.投标 ....................................................................25
5.开标 ....................................................................26
6.评标 ....................................................................26
7.合同授予 ................................................................27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8
9.纪律和监督 ..............................................................29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9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1.评标方法 ..............................................................39
2.评审标准 ..............................................................39
3.评标程序 ..............................................................3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54
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64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4
附件二:履约担保........................................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卷 技术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6
一、服务要求 ..............................................................66
1.1 招标项目概况 ........................................................66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67
1.3 服务方案 ............................................................83
1.4 服务人员要求 ........................................................88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90
1.6 其他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适用规范标准 ..........................................................92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93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94
第六章 其他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卷 投标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97
商务投标文件 ................................................................98
一、投标函 ...............................................................10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02
4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2
(二)授权委托书 .........................................................103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04
四、投标保证金 ...........................................................105
五、商务差异表 ...........................................................106
六、资格审查资料 .........................................................107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7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109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111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114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116
七、廉洁合同 .............................................................117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9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0
技术投标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123
二、服务方案 .............................................................124
三、项目组织机构 .........................................................124
四、重点、难点分析 .......................................................124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24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25
七、服务承诺 .............................................................125
5
八、技术差异表 ...........................................................126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7
十、其他资料 .............................................................128
价格投标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报价表 ...............................................................131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132
6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铁路专用
线运维委托管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委
托管理 已由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企
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3-202603-FW02
2.2 项目名称:(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铁
路专用线运维委托管理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镇荷叶塘社区
2.4 建设规模:1260MW
2.5 计划工期:24 个月,计划工期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 5 月 31
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
委托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机车租赁、运营,专用线的铁路运输工作,铁路
专用线的养护维修,铁路各专业设备、土建设施及水电设备维修,机车的保养
维修,保洁工作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8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1 年 2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铁路专用线运行或维护项目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9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2 月 24 日
2026 年 03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请于 2026 年 0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3 月 0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17 日 0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镇荷叶塘社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
邮编:430014
联系人:任浩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不同时可发邮件咨询)
电子邮件:renhao@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1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
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
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
送达邮编:430014
送达联系人:任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
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同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2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3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4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5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6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7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8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9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附:人员岗位设置清单)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附:投入的工器具清单、准备的备品备件和耗材清单)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0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1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
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3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4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5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36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37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
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
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40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41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
务部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
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
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
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
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
(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5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3 分;
5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 300 人,得 5 分;
100<人数<300,得 4 分;
人数≤100 人,得 3 分。
2.3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42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
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 ,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3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优档(9≤得分≤10);
良档(7≤得分<9);
一般档(6≤得分<7);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情况;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优档(9≤得分≤10);
良档(7≤得分<9);
一般档(6≤得分<7);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
优档(14≤得分≤15);
良档(11≤得分<14);
一般档(9≤得分<11)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5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
优档(14≤得分≤15);
良档(11≤得分<14);
44
一般档(9≤得分<11);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优档(9≤得分≤10);
良档(7≤得分<9);
一般档(6≤得分<7);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
优档(14≤得分≤15);
良档(11≤得分<14);
一般档(9≤得分<11);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优档(9≤得分≤10);
良档(7≤得分<9);
一般档(6≤得分<7);
合计
100
45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
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
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 报价分(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
46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00 分)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85 分(基准分);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
(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
(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15%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
(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30%以上时,得 85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7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8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49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
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
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51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
自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
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
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
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
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52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5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
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
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
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
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
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
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
三方。
2. 发包人
54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
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
务。
55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
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
务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
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
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
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
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
56
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
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
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
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
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
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
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
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
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57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
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
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
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58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
申请。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
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
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59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
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
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
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0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1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
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
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额度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62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
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
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
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63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发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64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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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 ;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1.5 合同协议书
本款修改为: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发包人在 5 天内提供 2 份图纸供承包人借阅,用完返还给发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报送发
包人 2 份。发包人应在 5 天内批复。
2. 发包人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1)发包人提供的办公、作业场所:详见技术协议
(2)发包人提供的服务所需要的条件:
a、服务用电、用气等所必需的接口;
b、服务工作需要的进入服务现场的交通运输条件;
c、其它:详见技术协议。
(3)技术资料和图纸:详见技术协议
2.8 其他义务
本款修改为:
2.8.1 与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对承包人进行安全、培训或考试。
2.8.2 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服务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违约扣款。
2.8.3 负责向承包人提供集团、分(子)公司及发包人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规
程,并负责检查、落实。
2.8.4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图纸、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有专责人员适时解
决承包人提出或遇到的各类问题。
2.8.5 发包人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工作计划、“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应编制
“四措两案”)等。
66
2.8.6 发包人负责进行设备系统解列、隔离和验收工作,为服务提供作业条件。
2.8.7 提供由发包人负责的设备、备品配件、材料和专用工具等(由承包人派员领
料、搬运)。
2.8.8 组织服务现场的管理,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发包人相关职能部门及第三方的有关
工作。
2.8.9 发包人不负责提供承包人食宿条件和办公场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2.8.10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经济损
失并支付补偿金,承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
2.8.11 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费用,不得拖延。
2.8.12 负责接收承包人退回的废旧物资。
增加条款 2.9
2.9 其他权利
2.9.1 发包人有权撤换承包人中不能胜任服务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服
务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2.9.2 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和违反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规定的行为。有权对承包人违章工作停工、违约扣款。
2.9.3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厂家的图纸服务,并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服
务工艺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对承包人不按工艺要求作业的有停工权和违约扣款权。
2.9.4 发包人应及时掌握承包人对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对承包人在作业中
发生的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事项及时进行纠正。
2.9.5 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承包人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时等因素而
无法处理或耽误服务等,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承包人应担负相应费用。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9 修改为: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
制度;当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对雇用人员有特殊规定时,承包人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承包人所有服务人员应在合同约定时间进入服务现场,接受发包人的安全教
育,技术交底,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2)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技术协议书和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3)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统一指挥,遵守发包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发包人的
监督检查。承包人应按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会议,并执行会议的有关要求。
(4)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设备说明书、作业文件、“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为
“四措两案”)等。
(5)承包人应提供服务人员的名单、工种、资质、相关的操作证等有关资料。
(6)承包人不得进入与服务工作无关的区域,不得擅动与作业无关的任何设备设
施,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67
(7)承包人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8)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现设备缺陷,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确认,
并逐级汇报。
(9)作业中发包人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给予相应回复。
(10)承包人应按要求填写服务记录,并由相关人员审核,不得漏项。对质量有异
议时,原则上协调解决,未经发包人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投入运行。
(11)工作票由承包人填写。
(12)承包人在作业前清点设备标识的安装情况,在设备服务结束后,修前设备标
识不能有缺损,如有缺损,则由承包人负责配制、安装完善,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3)发包人提供合格的现场起吊设施(如行车)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在使用过
程中应按规程进行认真检查,操作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14)承包人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按照标准执行服务工作。
(15)服务过程中应做好地面、墙面、通道等保护。
(16)负责作业区域内的设备、地面、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对作
业产生的废旧物资负责运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产生的垃圾负责清运、处理。
(17)负责作业需用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铺设、接引。
(18)承包人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等必须合格有效,承包人应将详
细的工器具清单和检验报告报发包人备案。
(19)承包人在服务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共
同制定处理方案并执行。
(20)再鉴定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21)承包人应保证服务工作人力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能出
现因人力和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拖延、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如果因为承包人问题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发包人有权拿出部分项目重新外委,外委项目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合同中扣除。
(22)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
(23)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 24 小时安排值班,及时处理设备缺陷。正常工作时间在
接到通知后 15 分钟内,下班期间在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若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要立即汇报发包人。缺陷消除记录以计算机统计为准。
(24)按发包人要求配置计算机并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与发包人联网,在日常
管理与服务管理中负责使用。
(25)负责对更换废旧物资的回收,交付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
(26)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每月对承包人的违约情况,考核承包人现场人员。
(28)服务项目结束后 30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作记录、总结及竣工验收资料,并交
回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9)承包人负责服务范围内发包人要求的各种配合工作(如物资接卸、物料搬
运、化学取样等)。
(30)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任何人员(含外聘或临时使用劳务人员)不得在公
司随意拍照、录像,凡擅自在报纸、杂志或微信、微博、贴吧等网络媒体发布有损于发包人荣誉、利益的言论、视频、图片,并给发包人的荣誉、利益造成损害的,发包人在
68
保留法律追偿的权利外,还可以采取扣除货款(或工程进度款)或中止合同等必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3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承包人应任命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具
有同类型项目工程施工经验、熟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合格人员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下称“项目经理”),并任命若干名项目副经理,承包人任命项目经理应经发包人同意,并应在任命 14 天前通知发包人。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接受发包人的指令。
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
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
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 25 天数。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书面授权一名项目副经理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提交书面授权书,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开工程场地的,承包人应按 5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2)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
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 0.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
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10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 0.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
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承包人应按 5000 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清除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人员。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承包人应按 5000 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4)承包人应与所雇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加强用工管理。承包人应加
强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对劳务分包队伍统一培训,执证上岗。
(35)承包人应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上的款项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
工资。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定期对农民工工资账户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36)发包人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所负责的工
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工资总额的 30%进行违约扣款。
3.2 履约担保
69
本款修改为:
3.2.1 承包人不提供履约担保。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24 个月,计划工期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 5 月 31 日,具体开
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承包人进厂的时间: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4.3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 无 。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生产
6.1.1 安全生产要求
承包人作业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
团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等的要求执行。
6.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监督作
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两案”
(涉及环保的项目应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服务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1.3 文明生产
承包人作业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安
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本款修改为:
7.1.1 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
本项目发包人按月向承包人支付项目进度款。发包人核定的每月进度款按以下公式
进行审批:每月进度款付款=月度实际进煤量×含税单价×95%-每月违约扣款-其他扣款;当项目服务完毕并通过发包人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后支付最终结算款、不留尾款。
7.1.2 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否则
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60 天内完成支付。
7.1.3 本合同的税率为 X%,如果国家政策税率调整,则相应调整合同价格(不含税
金额不变,仅调整税金)。
7.2 结算
本款修改为:
7.2.2 结算原则
70
7.2.2.1 本合同价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承包方式。除税率变化及违约扣款外,
本合同价中固定单价子目均包括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7.2.2.2 本合同价款包括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人工费、包
专用线路日常工务、电务、信号、桥、涵、隧、道检修维护材料费(含大宗材料和备品配件费),包检修所需的工机具、仪器仪表,包机车租赁及燃油费用,包机车中、小、辅修费用,包车辆延期使用费、车辆维修配件、车辆技术交接检修费,包安全生产措施费,包列车取送车费及延时费,包生活用水、电及维护费,包治安费及对外协调费,包应缴税费、培训费、包检修工具维修费(含标准器具检测),包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生产用车费用和其它完成该承包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管理费、利润、税金、各种保险、政策性文件变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合同期内,合同价款不因企业站定员人数变化及各因素价格的变化而作调整。
7.2.2.3 发包人将按照《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外委管理办法》等发包人
相关规定在进度款及结算款中进行扣款。
7.2.2.4 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结束后,应按照发包人制度要求办理完竣工验收、竣
工结算工作,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后,发包人支付合同结算价款。
7.2.2.5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结算付款证书后的 60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结算
付款。
10. 违约
10.2 承包人违约
本款修改为: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违反发包人的要求,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
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
误;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对工程移交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
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发包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
合同;
(8)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结算资料的,拖欠员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未达到安
全文明施工样板标准的,工程款未专项使用给工程造成影响的,以及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9)承包人未提出合理原因拒绝执行合同内项目、变更(含零星委托)施工的。
(10)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事故的;承包人在本项目或其它项
71
目中因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
(11)因承包人直接原因造成发包人非计划停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政府部门环保
通报事件,或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
(12)存在人身、设备安全或环保隐患,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执行的;
(13)违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外包队伍十条禁令》,被发包人约谈 2 次的;
(14)履行期在一年以上的合同,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开展外包外委项目管理及评价中
提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或经 2 次整改仍不到位的;
(15)现场管理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或有证据证明承包人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或
者发生非发包人原因所致的第三方追薪、讨债纠纷等情形的;
(16)承包人延迟履行,经催告后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未采
取积极措施履行合同义务的;
(1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产生恶劣影响
的;
(18)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书面告知后,
承包人未在合理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或者书面答复后并未实际履行的;
(19)承包人严重违约其他情形。
16.2.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1)承包人发生第 10.2.1(1)、(7)、(11)-(19)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
人可以单方通知形式联系承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按照合同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发包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
(2)当承包人发生第 10.2.1 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
限内未予改正,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或质量无法保证时,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部分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该等费用。
(3)承包人发生除第 10.2.1 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
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4)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应按误期天数向发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赔
偿费。误期完工赔偿费: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 0.1‰(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工程的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限额为合同价款 2%。如承包人的逾期竣工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总额,发包人有权就超出部分继续向承包人索赔。
(5)安全、质量和进度违约考核按技术协议、安全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其他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损失时,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费用。
16.2.3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 28 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
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其费用按第三方实施的结算费用从承包方合同价款中扣回,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72
任。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6.2.4 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
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双方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
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扣留已完工
程质保金并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
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5 协议利益的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
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 14 天内,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10.2.6 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
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发生的金额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
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增加条款 13
13.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技术协议(另行签订)
7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服务商名
称,以下简称“承包商”或“承包人”
)对该项目服务投标。发包人和承包商共
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
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含 %的增值税,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 、增值税税金 元 。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具体合同价组成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暂估煤量
(吨)
税率
含税单价
(元/吨)
含税总价
(元)
备注
1
2026-2028 年铁路
专用线运维委托管
理
3200000
2
总 计
74
4. 项目负责人:
。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相关服务标准
。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计划工期:24 个月,计划工期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 05 月 31
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9. 本合同于 2026 年 月 日在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镇 签订。
10.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11. 本合同壹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发包
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
发包人: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承办人:
承办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6
77
78
第二卷
技术文件
79
一、服务要求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书仅适用于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招标方)
2026-2028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委托管理项目。它提出了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设备范围、工作内容、人员配备要求、机具配备要求、物资材料供应方式、招标方各项管理要求、投标方的服务承诺等方面的要求。
1.2 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门槛
值),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所列标准的高质量、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以及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必须满足国家关于企业铁路专用线运维委托管理项目的质量、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
1.3 本技术协议书所列的技术要求与所列的标准或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
不一致时,均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在本项目整个实施期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国家或行业相应规范、
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合同价格不变。
1.5 投标方必须执行本协议书所列标准,如与投标方采用的标准有矛盾
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标准不在本协议书所列范围内,该标准应书面提供给最终用户认可。
1.6 投标方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在投标过程中的服务承诺。
1.7 投标方保证项目管理工作在技术上和工艺上是先进的,并在项目实践中
已证明是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确保在项目实践过程中,自主解决现场各种实际
问题。对于需设备供应商现场帮助解决处理的工作,招标方需帮助协调,但发生
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支付。对于重大设备缺陷处理投标方必须编制安全及技术方案
提交招标方审核。
1.8 投标方对项目中所进行的设备巡检、定期工作、消缺检修的质量负有全
责。即使获得最终用户认可,亦不能解除投标方在项目下的责任和义务。
1.9 投标方应遵守招标方制定的设备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环保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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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及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招标方相应的各项考核管理规
定。
2. 招标项目概况
2.1 招标方公司简介
招标方公司位于株洲市城区东南约 72km、攸县网岭镇东北约 3km 处的荷叶
塘社区。紧邻平汝高速、106 国道、网酒公路、网朱公路,交通便利。
招标方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成立,2014 年 9 月进行了重组。公司同步建设
发电工程及煤矿工程,其中发电工程总装机容量 126 万千瓦,为两台 63 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大主机设备供应单位分别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两台 63万千瓦机组(1 号机组、2 号机组)已于 2016 年 7 月、11 月投入商业运行。
2.2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简介
招标方公司铁路专用线主要承担电煤、电力机械设备及粉煤灰等物资运输
进出厂任务。专用线引入的接轨站线为醴茶线上的网岭站。网岭站为醴茶线上的中间站,距浙赣线上的醴陵南站 51Km,距攸县县城 27Km。铁路专用线全长8.078 千米,专用线区间长度 7.052 千米,其中桥梁 12 座,总长 2372.94m,涵洞 15 处总计 419 横延米。企业站按照有效长 650m 设计,预留 850m 条件。设 1重 1 空 1 走行,另设 1 条车辆检修线。企业站正线全长 1094m,1/9 单开道岔 4组,铺轨长 3.045km。网岭站及企业站信号均采用 6502 电气集中设备,闭塞采用半自动闭塞。设计运量 60 万吨/年。2017 年 10 月 18 日正式开通运营,至今已安全运行 8 年余。
招标方企业站为配合火车煤接卸还安装有翻车机(最大 C70A-H)及火车采
样机各一台,1 道安装一台余煤清扫智能机器人。为解决紧急情况下的卸煤,将 3 道设为应急卸煤线。
2.3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设备设施简介
2.3.1 站场设施
1) 站场建构筑物设施:招标方为铁路专用线配套建设的房屋、构筑物及附
属设备等,包括四电房屋(通信、信号、电力和电气化设备使用的房屋。包括通信、直放站,基站,信号楼,信号中继站,行车继电器室,电力变(配)电所,牵引变电所,AT 所,分区所(亭)等)、构筑物(是指道路、围墙、栅栏、栏板、闸门井、消火栓井、检查井、雨水井、渗水井、污水提升井、化粪池、独立避雷针塔、水池、排污系统、花棚、车棚、挡墙等人工建造物)、附属设备(与房屋、构筑物使用有关的设备,包括给排水设备、供电及电气照明设备、防雷设备、空调通风设备、消防设备等)、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和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结构体系,一起共同构成的完整的结构体系)及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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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方企业站内建有股道 4 条(1 重(2 道)、1 空(1 道)、1 走行
(3 道)、1 条车辆检修线(6 道)),道岔 4 组;股道按照有效长 650m 设计,预留 850m 条件。正线(2 道)全长 1094m,站内总铺轨长 3.045km。
2.3.2 线路区间设施
1)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全长 8.078 千米,区间长 7.052km,其中桥梁 12
座,总长 2372.94m,涵洞 15 处总计 419 横延米。在 K3+800、K4+200 和 K4+750等设有 3 处 3 级无人看守道口。
2) 钢轨类型:正线采用次重型轨道 50㎏/m 钢轨,长 25.0m 的标准新轨。
曲线地段内股采用厂制缩短轨。接头配件采用 GB184-63 双头式六孔夹板和GB5098-85 接头螺栓、螺母及弹簧垫圈。
3) 轨枕:正线一般采用新 2 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枕,有碴桥面一般采用 2
型 ZQ-C 有碴桥面预应力混凝土轨枕,并均采用弹条 1 型扣件。
4) 网岭站按既有醴茶线标准,一般铺设标准 1600 根/Km,加强地段 1680 根
/Km;改线段专用线段一般铺设标准 1520 根/Km,加强地段 1600 根/Km。
5) 曲线半径小于 300m 的轨道、道岔及前后采用 2 型类油枕或小半径曲线
混凝土枕。
2.3.3 电务系统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信号系统包括联锁道岔、色灯信号机、转辙机、轨道电
路、控制电路、电源屏、继电器组合架、移频电路组合架、轨道电路测试盘、变压器组合架、防雷组合架、室内送/受电组合架、室外信号电缆、室外变压器箱、室外分向盒、微机监测系统、机房空调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K51+436道口房信号设备、室外信号机及线路设施;道口自动通知系统。
2.3.4 通信系统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通信系统包括光传输设备、接入网系统、无线列调、平
面调车系统、数字调度系统前台、语音记录仪、通信电源系统、光闭塞设备、综合配线架、翻车机监控系统、货运监控系统、车号系统、铁路电话、车务专线、通信线路及其设施;无线铁塔;通信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区间光缆及线路设施。
2.3.5 电力设施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电力设施包括动力电源和照明系统。动力电源系统包括
380v 进线柜、出线柜、功率因素补偿柜、双电源切换柜;照明系统包含站场照明和建筑照明系统。站场照明包括 18 米高投光灯 4 套、8 米高路灯 24 套以及灯光控制设施。建筑照明包含建筑照明线路、灯具、开关、插座等设施;醴茶线(K51+425)道口房设备供电和照明设施;招标方企业站电力电缆及照明线路,电力设施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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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水工设施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水工设施包含企业站区域内所有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的
阀门、管道及相应设施;道口房生活用水的阀门、管道及相应设施;建构筑物上下水(包括室内生活水管、洁具及室外雨排水管)、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化粪池及排水井、雨水井等。
3. 服务范围和内容
3.1 投标方总体服务范围:
3.1.1 投标方的铁路专用线日常运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车辆调度、运输
和车次安排(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方生产需要)
。
3.1.2 投标方负责车辆进入招标方企业站重车线(Ⅱ道)后投标方负责配合
对好位置(采样位、卸车位)
。
3.1.3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所建设的所有各专业铁路设施设备使
用、运行,投标方提供机车(自购或租赁),若车辆为自有的,提供相关的证明
文件及加盖公章;车辆需租赁的,提供相应的租赁保证措施及加盖公章。
3.1.4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的机务、通信、电力及水工系统的所有
等级维修(包括大中修)、保养。
3.1.5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工务、车辆、电务等系统及其他配套的
建构筑物和场地等维修保养(不含大修)
。
3.1.6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工务、车辆、机务、电务、通信、电
力、消防和水工等系统及其他配套的建构筑物和场地等等文明生产及卫生保洁。
3.1.7 因投标方巡守不仔细、维修不及时等工作失误,造成招标方铁路专
用线设施设备计划外的大修和站场建构筑物设施危房改造,由投标方完全负责处理,招标方有权对此进行考核。投标方应根据在日常工作时观察到的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相关设施设备技术状态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至少提前 3个月上报《铁路专用线设施设备的大修(含站场建构筑物危房等级改造)计划建议书》供招标方参考决策。
3.2 投标方工作范围
3.2.1 车辆运输作业(生产运行):从与国铁签订的《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
中确定的国铁车辆交接处接重车开始至空车返还交接处结束,包含但不限于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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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作业、货运作业、列检作业、运杂费办理和信息通报等工作,还需做好对采样
位、卸车位,空车让位、车辆换道、重车重新过衡和轨道衡定期校验等配合性工
作。
3.2.2 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所有站场设施、区间线
路设施、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电力系统、水工系统及其他配套的构建筑物及场
地等运行及维修保养保养、安全管理,招标方与国铁签订的与招标方铁路专用线
有关的协议、合同的履行均属投标方负责范围。
3.2 投标方工作内容
3.2.1 投标方完全负责的工作内容
3.2.1.1 投标方负责承担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工作所需劳保用品、人员生
活用具、生活水电费等。
3.2.1.2 投标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机车的日常运营及相关维修检测的费
用,以及应急情况下提供备用机车。
3.2.1.3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线路日常运营及维护以及所需的大
宗材料、备品备件、零配件、机械、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招标方铁路专用线
部分由设备厂家提供的备品备件由投标方保管使用,但消耗完毕后投标方要及时
补充。投标方自行采购储备的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招标方有权对
这些材料的来源和质量进行检查和确认,并有权要求投标方停止使用其中的不合
格材料,同时予以更换。如果因为选用劣质材料而造成维护返工或其它维护质量
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3.2.1.4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区间及企业站与之相关的安全管理
及完全责任,包括行车、调车等生产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和意外事件等造成的人
员损伤及财产损失的处理及费用。
3.2.1.5 投标方负责车辆列检费(如有)及作业中车辆损坏带来的修理及赔
偿等费用(按实际责任区分)
。
3.2.1.6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附属各类构建筑物日常维护和检修
(含:办公楼、宿舍楼、信号楼、机车维修棚、线路附属的給排水设施、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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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洞及桥梁等)。
3.2.1.7 投标方负责网岭站(K51+425)西侧道口房值班看守费用及相关工
作生活设施维护更新。
3.2.1.8 投标方负责国铁驻站人员交通、生活、办公设施及耗材、工器具及
设施维护更新。
3.2.1.9 投标方负责承担招标方进厂物资在铁路专用线区间运输途中的被
盗损失。
3.2.1.10 投标方负责承担全额的车辆延时费。
3.2.1.11 招标方在途车辆达到 300 车及以上,投标方应负责协调铁路方面
优化取送车方案。
3.2.1.12 投标方负责承担与国铁方面及地方政府关系处理协调,以及线路
区间与企业站治安管理等工作和费用支出。
3.2.1.13 投标方负责提供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线路、信号、通信、照明、水
电、房屋、保洁等维护保养的所有消耗性材料。
3.2.1.14 投标方负责在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出现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时不超
过 10 万元/年的相关抢险应急支出费用,费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抢险、抢修、附带损失赔偿和周边协调等。
3.2.1.15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实施的人工费 5 万元/年以下的特
殊检修项目。
3.2.1.16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进行的人工费 5 万元/年及以下的
技改和新增设施设备项目。技改和新增设施设备项目实施物资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负责施工。人工费(不含材料、机械)按照项目实施期间铁路行业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取费标准按照国铁现行标准。
3.2.1.17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按照国家及国铁新颁布的文件政策所要求而增
加及提质改造新增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3.2.1.18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因生产需要进行的设备技改、特殊项目实施而
增加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3.2.1.19 投标方负责项目实施周期内所产生的固废、
危废和生活垃圾的处置。
处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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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投标方日常工作内容
3.2.2.1 车务系统
按照招标方与国铁签订的《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专用线、专用铁路
运输协议》、《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补充协议》、《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协议》,以及国铁颁布的《醴茶线网岭站至攸县电厂铁路专用线行车组织办法》和《站细》等协议和技术规程的要求,投标方需完成如下工作:
(1)取送车作业:按照国铁《醴茶线网岭站至攸县电厂铁路专用线行车组织
办法》及《站细》要求,确保安全可控的组织取送车作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压缩
车辆在招标方企业站内作业与停留用时,严防压车延时。如发生车辆延时,属于
投标方的全部责任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有权按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 货运工作:按照国铁《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要求,办理货票信息差错
核对及交接,车辆编组信息提前通报,核对票据和现车,统计取送车辆数和运杂费用并及时做好记录;在重车进站时应配合招标方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计量、采样、翻卸及余煤清扫准备等工作;空车线车辆车门捆绑情况的检查,车辆挂运前对整列车辆进行复查,确保达到《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要求;挂运前,统计挂运车辆数,做好记录,向值班员和交接站货运人员通报,并与交接站办理统一交接手续。
(3) 车务作业:按照国铁《站细》要求,完成货物交接,控制台信号控
制、调车计划的编制、接轨站与招标方企业站的联系以及站内作业的有关单位部门工作协调;招标方企业站内调车作业,接车理货,空车及时排出到交接处。
(4) 信息通报:投标方信号楼值班人员要按照“计划、预报、确报”等步
骤将行车信息及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和发布在工作专用微信群里,二者缺一不可。
(5) 运杂费:投标方负责代招标方及时缴纳所有国铁收取的运杂费,并承
担全额的延时费。
3.2.2.2 机务系统
投标方在正式进场履行本管理项目合同前需与国铁管理机务段进行相关工
作的沟通,完成《铁路专用线过衡牵引配合及应急机车的保障协议》的签订(如有)。并完成如下工作:
(1) 投标方提供机车运营(型号:DF4B 或不低于此型号的其它型号的机
车,自购或租赁),并负责机车上线运行的国铁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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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机车日常保养、机车整备(上油、上水、上砂、闸瓦更换、油润
等)。
(3)负责机车的各级维修及季度技术鉴定,并取得国铁颁发的合格证明或证
书。
(4) 投标方需合理安排机车修理维护时间,确保机车在需要的时候随时投
运。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机车不能正常使用时,投标方需在 24 小时以内另行提供机车,如因此带来的在国铁车站或招标方企业站内车辆压车,造成国铁加收的各类运杂费和延时费由投标方负责。
(5) 按照国铁《机车操作规程》要求,严格控制速度,确认信号和停留车
位置,安全平稳驾驶机车,保证机车运输状态良好。对因操作不当、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机车故障和损坏而导致招标方企业站作业延误或停顿,招标方将进行相应的考核。
(6) 如国铁或招标方要求而发生了取送车模式的变化,如;机车过轨作业
等,由此带来的机车技术检测和“三大件”加装及费用增加等,由投标方负责并办理相关国铁核准手续。
3.2.2.3 工务系统
(1)投标方在正式进场履行本管理项目合同前需与国铁管理工务段进行相关
工)作的沟通,并完成《补充协议之道口委托管理看护(醴茶线 K51+425 平交道口)》的签订(如有)。
(2) 工务系统运维及检修范围: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自醴茶线接轨站网岭站
2 号道岔岔前第一个轨缝往企业站方向至翻车机夹轮器(不含夹轮器及火车采样机及采样机行走轨)尾第一个轨缝处止之间(全长 8.078km);招标方企业站其余股道(1.951km);为专用线配套的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线路区间的三处 3 级无人看守道口及设备、各类构建筑物,如排水设施、桥涵、护坡等。
(3) 工务系统维修内容:路基维修:分为路基设备的经常保养和巡守、综
合维修和小型病害整治(技术不复杂,工程量较小(圬工 100m³、土石方 500m³以下));线路设备维修:分为线路设备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及临时补修;桥梁设备维修:包括日常巡守、经常保养、综合维修;其他设施设备维修:包括日常巡守、经常保养、综合维修、除腐油漆、标识标牌内容重新标注和更换等。
(4)运维及检修界面:
a、路基
路基设备:包含路基本体和路堤和路堑、排水设施(水沟和涵洞等)、加
固设施(围护栏)、护坡、植被及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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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线路
线路设备:包括轨道、枕木、道床及其他等。
c、桥梁
桥梁设备:桥面(护栏、步行板及挡渣板等)、桥上线路、桥头两端锥形
护坡、支座、圬工梁及墩台、桥墩及其他等。
d、其他设施设备
其他设施设备:包括不限于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区间的其他设施设备如下:
给排水设施、护坡、绿化、各类指示警告宣传牌及路标等。
(5)系统运行维护及检修要求:
a、安全铁路专用线养护维修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按照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
总公司颁布的行业技术标准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b、 投标方应按时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所有设施要进行巡检并做好台账记
录,如遇极端天气或进车量增加的情况,要增加巡线次数。要有计划的安排日常维修及养护,使专用线设施处于完好的状态,确保专用线安全有序的运行。
c、 对维修养护所需的备品备件及工器具要确保数量齐备并处于完好的状
态,以应对突发情况。
d、 按照国铁颁布的铁路大修相关管理办法及技术要求,招标方铁路专用
线大修周期比照国铁大修周期标准执行。对到期应进行大修的,投标方应编制技术和安全方案并提前 3 个月交与招标方审查,以便招标方做好相关工作计划安排。
e、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工务辅助设施如桥梁、路基、护坡等需进行较大维
修改造扩建的,投标方要提前编制好技术和安全方案并交与招标方审查同意后才可进行。
f、 定期进行工务系统的检测如钢轨探伤等工作,并提供检测报告交与招
标方。
3.2.2.4 车辆系统
投标方在正式进场履行本管理项目合同前需与国铁管理车辆段进行相关工
作的沟通,完成《铁路货车与技术交接及爱车协议》(如有)的签订。并完成如下工作:
⑴ 列检作业:按照《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要求,车辆到达后招标方企
业站值班员及时通知国铁驻站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并判明问题是在车辆进站之前发生的,投标方要及时协调国铁方面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排空前,根据企业站值班员的通知,要求国铁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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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人员对空车线车辆进行检查后才可空车挂运出站。如发现问题应做好文字记录并影像保留相关证据。
⑵ 车辆损坏:对于车辆损坏的要及时报告招标方,招标方按照发生的原因
分析责任并考核相应的部门或人员,对于造成的车辆损失,将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承担所有费用,与之相应的国铁相关事宜由投标方负责交涉处理。对不属于投标方责任范围内的车辆损坏事故,投标方有责任协助招标方与国铁进行相关事宜沟通联系。
⑶ 事故处理:如车辆发生掉道等事故,投标方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招标方相
关部门,严禁私自处理,如由此带来的招标方的经济损失包括国铁车辆的赔偿和考核等,将由投标方全部负责。对于事故责任,将由招标方确定相应部门或相应人员承担责任和费用,与之相应的国铁相关事宜由投标方负责交涉处理。对不属于投标方责任范围内的车辆事故,投标方有责任协助招标方与国铁进行相关事宜沟通联系。
⑷ 检车费:如国铁收取车辆检车费等费用时,投标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
3.2.2.5 电务设施
(1) 投标方在正式进场履行本项目合同前需与国铁对应管理的电务段进
行相关工作的沟通,完成相关与国铁的《协议》(如有)的签订。
(2)信号系统运维及检修范围:招标方企业站信号系统采用 6502 电气集
中系统,车站联锁道岔 4 组,色灯信号机 10 架。系统按货物转场模式运行,全站股道无发码。区间联锁暂不使用。信号系统包括联锁道岔、色灯信号机、转辙机、轨道电路、控制电路、电源屏、继电器组合架、移频电路组合架、轨道电路测试盘、变压器组合架、防雷组合架、室内送/受电组合架、室外信号电缆、室外变压器箱、室外分向盒、微机监测系统、机房空调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K51+436 道口房信号设备、室外信号机及线路设施;道口自动通知系统。
(3)电务(信号)设备维修内容:分为巡守、日常检修、集中检修。
(4)运维及检修界面:
a、招标方企业站 2 号道岔基本轨缝绝缘节至马头岭大桥的室外信号变压
器箱。
b、招标方企业站内信号系统按专场模式运行,站内调车,全站股道无发
码。
c、 区间联锁暂不使用。
d、醴茶线(K51+425)道口西侧看守道口房室内信号组合架、室外信号
机和自动通知系统等信号均属运维及检修内容。
(5) 信号系统运行维护及检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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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标方负责上述信号设备的维护及检修工作,对维护范围内的设备和
系统进行运行、维护、检修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b、运行维护及检修包含对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设备检修(含定检、定
期巡视检查、检测、设备卫生清洁及清扫、设备的各种缺陷消除、故障处理等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及出具检测报告。
c、涉及信号系统功能及信号电路更改检修维护作业必须取得招标方批准
后方可实施。
d、每年需进行电务信号年度连锁实验、设备大修或有重大变更也需进行
联锁试验,并出具相应的联锁实验报告。
3.2.2.6 通信设施
(1)投标方在正式进场履行本管理项目合同前需与国铁对应管理的通信段
进行相关工作的沟通,完成相关《协议》(如有)的签订。并完成如下工作:
(2)通信系统运维及检修范围:招标方企业站通信系统包括光传输设备、
接入网系统、无线列调、平面调车系统、数字调度系统前台、语音记录仪、通信电源系统、光闭塞设备、综合配线架、翻车机监控系统、货运监控系统、车号系统、铁路电话、车务专线、通信线路及其设施;无线铁塔;通信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区间光缆及线路设施。
(3)通信设备维修内容:分为维修(日常检修、定期轮修、重点整修)以
及大中修。
(4)运维及检修界面:
a、区间光缆:网岭站综合配线架(2 号道岔对应位置)至招标方企业站综合
配线架。全长 9.17km。
b、站内界面:招标方企业站内通信设备、通信线路及设施。防雷接地网及
铁塔的维护。
c、无线调度:包含平面调车和无线列调的信号测试及检测工作。
d、铁路通信系统的方式变更和重大的检修维护必须报招标方批准。
(5)通信系统运行维护及检修要求:
a、 投标方需严格执行铁路行业的有关通信行业《电信服务标准》中的服
务标准和服务质量。
b、投标方受招标方委托负责上述通信设备的维护及检修工作,对委托维护
范围内的设备和系统进行运行、维护、检修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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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及外部施工、国铁正常检修调试作业外,投标方应保
证招标方的业务 24 小时/天不中断。不是投标方维护界面内的故障,招标方需投标方配合的,由双方协商维护成本及材料费用。
d、通信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包含对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设备检修(含定
检、定期巡视检查、检测、设备卫生清洁及清扫、设备的各种缺陷消除、故障处理等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及出具检测报告。招标方安排的设备技改、特殊项目除外。
3.2.2.7 电力设施
(1)投标方在正式进场履行本管理项目合同前需与国铁对应管理的供电段
进行相关工作的沟通,完成相关《协议》(如有)的签订。
(2)电力设施检修及维护范围:招标方企业站动力电源和照明系统。动力
电源系统包括 380v 进线柜、出线柜、功率因素补偿柜、双电源切换柜;照明系统包含站场照明和建筑照明系统。站场照明包括 18 米高投光灯 4 套、8 米高路灯 24 套以及灯光控制设施。建筑照明包含建筑照明线路、灯具、开关、插座等设施;醴茶线(K51+425)道口房设备供电和照明设施;招标方企业站电力电缆及照明线路,电力设施接地装置。
(3)电力设施维修内容:分为日常保养、检修、综合维修和大修。
(4)运维及检修界面: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企业站内所有电力设施的运行维
护和检修工作。
(5)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及检修要求:
a、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企业站电力设施进行运行的安全生产、设备质
量、运用、维修、抢修、检修养护及日常管理的工作。
b、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企业站和醴茶线(K51+425)道口房进行供电系统
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同时,对委托的全部固有资产负有日常管理的职责。
c、投标方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做
好受委托的供电设备运行、维修、抢修、巡检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供电设备齐全完好、优质运行,确保供电维管人员的安全。
d、 投标方按照国铁行业标准和招标方规定的检修周期和批准的检修计
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拟进行大修需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共同确定解决方案。
e、 投标方电力设施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经招标方安全培训认
可。
3.2.2.8 水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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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方在正式进场履行本管理项目合同前需与国铁对应管理段进行相
关工作的沟通,完成相关《协议》(如有)的签订。
(2)水设施检修及维护范围:招标方企业站水工设施包含企业站区域内所
有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的阀门、管道及相应设施;道口房生活用水的阀门、管道及相应设施;建构筑物上下水(包括室内生活水管、洁具及室外雨排水管)、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化粪池及排水井、雨水井等。
(3)水工设施维修内容:分为日常保养、检修、综合维修和大修。
(4)运维及检修界面: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区域的消防水、生活
水至招标方企业站供水总阀之后所有水工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招标方厂区消防水、生活水至招标方企业站供水总阀由招标方负责检修、维护。
(5) 水工设施运行维护及检修要求:
a、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企业站水工设施进行运行的安全生产、设备质量、
运行、维修、抢修、检修养护及日常管理的工作。
b、招标方企业站内各类水工设施发生故障损坏,投标方及时安排人员进行
检修,消除各类水工泄漏点。
c、 定期对招标方企业站内排水管、排水沟、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进
行清理,禁止发生各类因排水管道及污水井堵塞而造成的污水外流事件。
3.2.2.9 站场建构筑物设施
(1)投标方在项目履行期间应妥善使用各类铁路战场建构筑物设施,有故
障的应及时维修,避免“小病成大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站场建构筑物设施检修及维护范围:
招标方为铁路专用线配套建设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备等,包括四电房
屋(通信、信号、电力和电气化设备使用的房屋。包括通信、直放站,基站,信号楼,信号中继站,行车继电器室,电力变(配)电所,牵引变电所,AT所,分区所(亭)等)、构筑物(是指 雨棚、 道路、 围墙、栅栏、栏板、架空走道、闸门井、消火栓井、检查井、雨水井、 渗水井、污水提升井、化粪池、隔独立烟囱、独立避雷针塔、排污系统、花棚、车棚、 挡墙等人工建造物)、附属设备(与房屋、构筑物使用有关的设备,包括给排水设备、供电及电气照明设备、防雷设备、供暖设备、空调通风设备、电梯设备、消防设备、制氧设备等)、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和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结构体系,一起共同构成的完整的结构体系)及其他等。
(3)站场建构筑物设施维修内容:分为日常保养、检修、综合维修。
(4)运维及检修界面:投标方负责承包招标方企业站区域内所有建构筑物
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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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站场建构筑物设施运行维护及检修要求:
a、投标方应在日常爱惜使用相关设施,避免人为因素损坏建构筑物设施。
b、投标方发现建构筑物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并报告招标方。
c、因投标方维修不及时造成建构筑物设施故障出现扩大和维修等级的提
升,由投标方全部负责承担。
3.2.2.10 文明生产和卫生保洁
(1) 投标方在正式进场履行本项目前应与招标方进行相关工作的沟通,
并熟悉电力和铁路文明生产和卫生保洁工作的要求。
(2) 文明生产和卫生保洁:
a、文明生产和卫生保洁工作范围: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区间,招标方企业站
站内:北起厂区 4 号门,南止火车采样机存样室北侧硬化水泥坪边缘;西起 1 道
路肩边缘(含栏杆。不含 1 道南端 150m 余煤清扫地段)
,东止厂区围墙。
(3)工作要求
a、 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及上级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文明生产和保
洁工作。
b、投标方需建立完善的文明生产和保洁工作制度,并定期进行。
c、投标方在现场应遵守招标方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和考核办法。
d、 投标方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佩带明显的能够表明身份的标
牌。
e、投标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或由于
其设备维护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f、投标方应随时保持所负责维护设备的整洁与卫生,维护现场内的沟道、
地面应无垃圾,每个维护作业点都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g、投标方不得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
要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h、投标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的、防
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现场及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
93
坏。
i、投标方要做到自备食堂卫生良好,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发生任何食
品卫生事件。
(4)工作界面
a、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区间及企业站站内主要包括区域内所有标识标牌;楼
房、场地、设备、道路、建筑物面(含墙体)保洁;沟道清理,杂草杂树杂物清
除;垃圾外运、搬运;各雨水沉淀池清理及相关设施的文明生产保洁工作,
a、投标方应严格执行招标方文明生产要求,若因投标方管理不善导致现场
文明生产满足不了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有权按攸能公司文明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对
投标方进行考核。
3.2.2.11 其它
(1)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沿线地方上的协调、治安联防、宣传工
作,负责道口安全和行车安全,负责所委托管理的设备、设施安全,不被盗,不
被侵。
(2)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有关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以
及过期器材的及时更换(招标方已经配备了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
(3)投标方负责与国铁各部门、电煤接卸单位、招标方各部门的工作联系、
协调。
(4)投标方负责代收代付招标方与铁路方发生的铁路运杂费用及票据结算
和相关工作。
(5)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临时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3.3 项目分界
3.3.1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区间和企业站站场以及其它为招标方铁路专用线
配套建设的铁路专业设施设备均属项目服务范围。
3.3.2 工务系统分界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自接轨站网岭站 2 号道岔岔前
第一个轨缝往招标方企业站方向至企业站站内翻车机夹轮器(不含夹轮器及火车采样机及采样机行走轨)尾第一个轨缝处止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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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电务系统分界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 K1+300 网岭站进站信号预告机
(不含)至终点 K8+078 之间,还包括为醴茶线 K51+425 西侧道口房配套建设的电务设施设备。
3.3.4 机务系统分界点:投标方提供机车(自购或租赁)。
3.3.5 通信系统分界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 K0+000 至 K8+078 之间。
3.3.6 电力系统分界点:招标方企业站第一路 380v 电源以办公楼配电室进
线柜为分界点;招标方企业站第二路 380v 电源以信号楼双电源切换柜为界;招
标方企业站内信号和通信设备供电一双电源切换箱为界;醴茶线(K51+425)西
侧道口房 220v 电源以电表箱为分界点。
3.3.7 水工系统分界点:以招标方企业站供水管道总阀(含)往北至招标方
厂区 4 号门门卫室。
3.3.8 燃运作业分界点:招标方企业站翻车机夹轮器(不含夹轮器及火车采
样机及采样机行走轨)尾第一个轨缝处。
3.3.9 文明生产分界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区间全线范围内;招标方企业站
站内:北起厂区 4 号门,南至火车采样机存样室北侧硬化水泥坪边缘;西起 1 道
路肩边缘(含栏杆。不含 1 道南端 150m 余煤清扫地段)
,东至厂区围墙等为文明
生产卫生保洁工作分界点。
4 服务方案
4.1 整体服务方案
4.1.1 车辆运输作业(生产运行)工作基本要求:
4.1.1.1 投标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运行工作,按照招标方生产需要,服从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的安排和指挥,确保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生产
运行时刻处于“安全、高效”和“重车拉的进、空车排得出”的良好工作状态中。
4.1.1.2 投标方负责的运行工作,应严格按照国铁和招标方的有关管理制度
开展工作,要积极主动的维护招标方利益
4.1.1.3 投标方要及时取送车辆和配合招标方卸车作业,严格控制车辆停时
不超标。
95
4.1.1.4 投标方要对卸车后的车辆要进行列检、检查、加固技术作业,确保
车辆符合进入国铁运行要求。
4.1.1.5 投标方要主动做好招标方各部门和其他与招标方铁路专用线有工
作交集的项目部的协调工作,妥善的处理各自的关系,为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的生
产运行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1.2 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基本要求:
4.1.2.1 投标方要确保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运设施设备维护满足并保持运输
要求,设施设备消缺率 100%。
4.1.2.2 投标方维护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线路、桥梁、涵洞、电务信号、通讯
等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应达到国铁技术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4.1.2.3 投标方要通过日常的设备、设施巡检掌握所负责维护的设备、设施
工作状态,做好设备、设施的各项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完善的日常维护保养
工作管理制度,树立“铁路三分修七分养”及“设备发生缺陷就是维护保养工作
不到位”的设备维护理念。招标方有权根据投标方负责维护设备的缺陷原因及数
量来评价投标方设备维护效果。并作为月(季)度支付合同款的评价指标。
4.1.2.4 投标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按国铁所颁布的行业技术标准和本技术规
范所列的各项要求、标准、规定,负责维护的设备、设施应达到优良等级,实现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招标方鼓励投标方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
并在设备维护中实施。投标方在设备、设施维护与验收中,应遵循的本技术规范
的要求。
4.1.2.5 投标方维护任务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日常巡守、经常保养、综合
维修、日常检修、定期轮修、重点整修、临时补修和路基小型病害整治等。
4.1.2.6 投标方对各类设施设备病害故障要进行维修时,需根据招标方铁路
专用线运行的需要,因合理安排维修时间,应尽量避免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运行
产生较大的影响。应按照小型病害故障当天、一般病害故障 2 天内、路基小型病
害整治和较大的病害故障 7-10 天内的标准处理完成。如有延迟且无合理解释的,
招标方将进行相应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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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7 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设备运行正常。如发生故障要及时
报告招标方内容和处理结果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设施设备
病害故障的发现和维修不及时,造成病害故障扩大且达到大中修标准的,由投标
方完全负责整治至合乎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因此带来的抢修、材料、
车辆延时等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招标方有权对此进行相应的考核,如造成国
铁部门下达封线或停装令的,将进行加倍考核。
4.1.2.8 投标方为保证维护工作应及时向招标方提供有效的记录数据及技
术支持,并定期向招标方提交月度工作报告及下月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4.1.2.9 遇设备、设施抢修时,必须在 24 小时内增加人员保证现场检修人
员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保证按招标方项目、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临检及抢修工作。
4.1.2.10 投标方在未获得招标方的同意时,严禁将项目进行分包或层层转
包。
5 项目技术管理重点工作
为保证检修维护工作提供有效的记录数据及技术支持。投标方至少应完成
以下技术管理工作:
5.1 设备定期工作台账:做好定期工作记录并及时将定期工作记录录入设
备台账。
5.2 月度运行工作分项数据统计表,包括投标方负责各种记录含车辆交接
的时间记录、维护记录和运行工作记录等,如 《火车煤接卸流程时间记录表》、《火车煤接卸及延时情况单次统计表》、《火车煤接卸及延时情况月度统计表》等。
5.3 设施设备缺陷月度统计与分析:对月度缺陷数量、缺陷原因、检修处
理措施等进行统计记录。并按照设备系统数量、缺陷类型进行统计分析。
5.4 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消缺后及时将相关检修数据、记录录入检修台
账。
5.5 所负责维护的设备发生异常后的分析报告(初稿)
(包括异常经过、异
常原因、异常处理等)
。提交对异常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的反馈表。
5.6 定期向招标方提交每周工作小结、月度工作报告及下月工作计划、年
97
度工作总结等。
5.7 完成招标方安排的各类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及检查发现问题报表
及相应后续整改情况反馈报告。
5.8 投标方应与招标方联合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线路按照半月 1 次的频率
进行巡查,并每月底填报一次《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月度技
术状态评估表》
,双方签字确认各自留底保存,如有必要还可进行影像记录。
5.9 投标方应与招标方联合每季度对重点设施设备(如:桥梁、道岔、曲
线段和路基等)进行一次技术状态等级评估,并由投标方形成《大唐华银攸县
能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重点设施设备技术状态季度评估表》
,双方签字确认各
自留底保存。
5.10 投标方应与招标方联合每半年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技术状态评
估,并由投标方形成《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设施设备技术状
态半年评估表》
,双方签字确认各自留底保存。
5.11 完成其他招标方根据铁路专用线设备维护需要,安排投标方维护设备
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6 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
6.1 由投标方提出并征求招标方的同意。投标方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 “安全为天”的管理思想,提高过程安健环管理水
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地方承包工程的有关安全环保
管理规定、招标方及其上级公司、国铁有关安全环保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6.2 投标方全面负责在维护场所的人员的安全,并使维护场所(只要这些
维护场所已由其管辖)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投标方应对投标方负责标段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担责任。
6.3 投标方项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6.3.1 风险识别:按照招标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风险识别的内容与
要求执行,在投标方中标后,结合所进行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及项目管理要求。对运行、检修维护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人身、环境、合同履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
98
6.3.2 风险分析和评价:参照招标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以上识别出的风
险进行危害程度评估。同时确定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可能性,确定风险事件的发生对维护项目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同时将维护项目所有的风险视为一个整体,评价它们对项目的影响程度。投标方完成对评价项目总周期内项目人员对风险实际发生的预测能力和风险发生后的处理能力。制定风险预控措施。
6.3.3 风险回避与损失控制预案制定:根据招标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风
险控制以及应急预案的要求,由投标方与招标方安监部门共同制定风险控制年度安全计划,明确各项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6.4 投标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6.4.1 投标方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监
察体系”,并统一纳入招标方安全管理体系,接受招标方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和领导。
6.4.2 投标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项目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
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维持安全生产秩序,以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在维护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6.4.3 投标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电力、国铁的安全规程和招标方有关安全工作的其它规定,确保人身及设备事故零目标。
6.4.4 投标方因违反招标方及其上级公司、国铁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
规程,造成人员伤亡的,相关经济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损害经济赔偿及伤残抚恤金等)由投标方完全承担。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事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招标方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投标方的款项中扣回,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4.5 投标方的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
安全,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投标方在现场的工作人员超过 30 人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6.4.6 投标方在本项目开始履行前,应按照招标方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
取招标方安监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出维护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和防火防盗措施,经招标方安监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6.4.7 投标方的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人员技术档案应
报招标方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6.4.8 投标方发生人身伤害和其它事故时,投标方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报告投标方负责人。投标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招标方并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
99
照国家有关事故报告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投标方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及后继处理工作,不得在事故
调查期间擅离职守,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吸取教训,制
定防范措施。
6.4.9 投标方应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防风、防雨、防冻、
防滑、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项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
全和设备安全。
7 投标方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的要求
7.1 投标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所有维护工作造成的环境和噪音污
染或由于其不当方法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7.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
法》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7.3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由投标方按国家规定配备齐全。投标
方应按要求对其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发放劳保用品和安排体检,并将相关材料交招标方备案。
7.4 投标方维护所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报请当地劳动部门检验
后方可使用。
7.5 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由投标方
在中标后根据招标方项目现场环境制定经招标方的同意。
7.6 项目健康安全管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由投标方在中标后提出并经招
标方的同意。
7.7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网络由投标方在中标后提出并经招
标方的同意。
8 投标方中标后项目进场手续、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要求
8.1 项目开工进场要求
8.1.1 投标方在接到项目中标通知后,需先行与招标方办理签订《合
同》、《技术协议》、《安全协议》等必要的文件后办理开工进场手续。
8.1.2 投标方办理开工进场手续须提供真实的近三年安全生产记录,要求
属地县级及以上安监局确认盖章或公司出具的证明,公司出具的证明必须提供
不少于本协议书要求最低业绩数量的前业主单位盖章安全生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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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投标方所有入厂人员均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且必须以
投标方名称购买。购买工伤保险的,除入厂时提供证明外,每月均需提供续交
证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不得少于 100 万,除需提供保单
外,还需提供网络查询入口。
8.1.4 投标方还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以办理开工进场手续时招标方通知为
准。
8.1.5 投标方提供完相应的资料后,还需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办理人员进场
前审核与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办理最终的开工审批。
8.1.6 投标方在 2026 年 6 月 1 日正式进场日起 7 天内(可与招标方联系适
当提前),应与招标方联合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进行现场巡查并共同签署《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设施设备技术状态交接书》。《交接书》应重点明确进场日之前是否出现了包括但不限于边坡垮塌、翻浆冒泥和建构筑物危房等大的符合大中修或以上标准的病害故障类型,如有,由招标方负责处理,进场日之后项目周期内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设施设备无论出现任何类型的病害故障(不含自然灾害造成的),完全由投标方负责处理。交接完成后,投标方应对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设施设备技术状态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并开始全部承担与之相关的维护保养任务。
8.2 项目组织机构
8.2.1 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的生产管理模式,在项目场地设置项目经理部,
以对其履行项目的行为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是投标方履行项目服务的执行机构,在项目期内应为常设机构。项目经理部应为投标方履行项目服务的唯一机构,其所有行为均视为投标方本身的行为。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履行期间在现场的工作管理机构,相当于招标方的下属部门纳入招标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统一执行招标方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
8.2.2 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需要配置足够人
员,以满足工作的正常进行。
8.2.3 投标方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保证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
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且安全管理机构符合要求:项目队伍超过 100 人的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企业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项目经理部员工总数的 2%,要具备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生产相关工作 2 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三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三十人以下,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监察工程师。
8.2.4 投标方项目经理部需设立文明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整个包含在
项目内日常运行生产、生活和办公区域的文明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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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投标方项目经理部还需设立协调岗位,负责对国铁、招标方铁路专
用线所在地政府、专用线沿线居民单位的协调工作。
8.3 项目人员要求
8.3.1 投标方应提供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身份证、学历证、缴纳社会保险
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其劳动关系。
8.3.2 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方运行、维护管理及检修维护工作的需要进行人
员岗位及数量配置(最低不能少于 22 人),以满足运行维护工作正常进行。
8.3.3 投标方项目经理部人员岗位配置为投标方在本项目进行正常的运
行、维护检修工作人员的基本配置要求。基本配置要求如下:技术及管理人员:包括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兼安全员等(2 人);运行人员:包括不限于值班员、火车司机、调车长、列检员(连结员)、货运员等(13 人);维护保养人员:包括不限于线路(含桥涵隧)维护工、机车维护工、信号维护工、水电工、巡道员、保洁员等(7 人)。主要专业作业人员包括值班员、调车长、司机应提交应身份证、学历证、对应专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驾驶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
8.3.4 投标方项目部人员不得使用童工;现场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可放宽至 60 周岁(放宽至 60 岁的需经招标方同意认可);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所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登高、焊工、起重机械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8.3.5 投标方项目部人员办理入场手续时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
证明,体检项目包括五官科、外科、内科(含血压)常规项目和血常规、心电图。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恐高症、晕厥史和易发低血糖等禁忌证人员,心电图显示异常的必须进一步检查,医生明确写有排除心脏疾病的结论。
8.3.6 项目部人员薪酬均由投标方直接发放,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场手续
时必须提供,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8.3.7 投标方在现场的维护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应报招标方审核确认,并能
长期驻现场。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变动都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并需征得
招标方的同意,否则按不低于 3000 元/人次标准执行考核。维护单位管理人员及
主要技术人员离开现场三天以上需经招标方同意,否则按不低于 500 元/人次标
准执行考核。招标方将不定期对投标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核实。
8.3.8 投标方现场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招标方工作安排
的,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更换人员,延误工作、情节恶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投标方加重考核。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更换任何不合适的人员。
102
8.3.9 投标方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佩带明显的能够表明身份的标
示。
9 项目的完成指标和质量控制、验收及进度
9.1 服务期限为:24 个月,计划工期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 5 月 31
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9.2 项目的工作指标
9.2.1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运行、维护月度指标
9.2.1.1 投标方拉重车、调车作业、排空车工作到位有效率:100%。即把重
车及时拉进企业站内并对好翻车位置,并按要求及时做好调车作业工作;及时将
翻空的车皮排出企业站。
9.2.1.2 投标方定期工作完成率 100%。所有月度计划的设备、设施定期工作
按照质量标准完成。受铁路专用线运行条件限制需延期的定期工作经招标方认可
后不计入统计。
9.2.1.3 投标方设施设备消缺率 100%。受铁路专用线行条件限制需延期的消
缺工作经招标方认可后不计入统计。
9.2.1.4 投标方检修维护工作项目完成率及质量验收合格率 100%。
9.2.1.5 投标方现场检修维护工作无安全违章。
9.2.1.6 投标方设施设备文明生产状况满足招标方相关设备文明生产标准。
9.2.1.7 招标方按月度对投标方运行、维护工作进行评价验收,并根据评价
结果。在投标方负责维护满 6 个月后按评价结果作为维护单位设备维护效果的评
价指标,并将月度合同款的 5%作为考评金额。评价主要项目有:
(1) 设备维护效果评价:根据月度出现的属于投标方维护责任设备等效
可用系数、检修维护工作项目完成率及质量验收合格率、设备消缺率、设备缺陷和异常的数量、类型、原因等指标进行评价打分。
(2) 设备维护工作执行力评价:根据投标方巡查工作到位有效率、定期
工作完成率及合同工作范围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103
(3) 日常维护安全工作评价:根据日常工作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及工作中
发现与消除的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进行评价。
(4) 设备文明生产评价:根据月度各专业及部门检查发现投标方的文明
生产问题及问题整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9.2.2 铁路专用线运行、维护年度指标
9.2.2.1 投标方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完成日常各项维护工作,接受招标
方日常工作安排、监督及考核外,投标方在整个合同期内需实现以下年度维护指标:
(1) 安全性指标:不发生行车、调车责任事故、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
不发生人员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责任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2) 环保指标:不发生环保事件,不发生因环保事件被政府通报的情
况,负责维护的环保设备不出现因故障退出并造成招标方超标排放的情况。
(3) 设备可靠性指标:不发生因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的专用线停运。
9.3 项目的质量控制及验收
9.3.1 投标方承包项目的维护质量及验收标准,均按国铁颁布的行业技术标
准执行,若遇国铁没有颁布的行业技术标准的,则经招标方同意,可按照国家和
行业相关标准或设备制造厂家标准执行,如遇冲突,就高的标准执行。
9.3.2 招标方应向投标方对其所承包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交底,
并提供同维护相关的图纸资料、维护手册、规程、操作规程。
9.3.3 投标方在本项目所进行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应执行国铁的检修规程
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投标方在进行封线检修项目应执行相关作业指导书(检修
文件包)
。设备改造等特殊检修安装项目应执行相应技术方案。
二、本项目引用的标准和规范
1.本项目应执行下列有关的规程、规范和规定。以下列出的规程、规范和
规定并不能保证完全覆盖双方的工作职责范围,如有遗漏并发现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颁发的新的规程、规范和规定,双方应遵照执行。如这些技术规范标准有最新版本发布,按照发布之日开始双方执行新的技术规范标准。
1.1 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104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 年修订版
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01 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
理条例》
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39 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 年修正版
1.1.6《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2007 年铁道部令第 30 号
1.2 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及管辖专用线的铁路局(公司)颁布的
行业安规、技术规程、规范等
1.2.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TG/01-2014 版(2017 年修
订)
1.2.2《铁路运输调度规则》2022 年国铁集团版,铁调{2022}106 号
1.2.3《醴茶线网岭站至攸县电厂铁路专用线行车组织办法》
1.2.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 号
1.2.5《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运{1991}40 号
1.2.6 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TG/GW102-2019
1.2.7《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03-2021)
1.2.8《铁路桥梁检定评估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70 号)
1.2.9《普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2023〕18 号)
1.2.10《铁路通信维护规则》(铁总〔2022〕146 号)
1.2.11《铁路运输房建设备大修维修规则(试行)》(铁总运〔2014〕60
号)
1.2.12《铁路电力管理规则》(TG/GW107-2020)
1.2.13《铁路给水排水管理规程》(TG/GW108-2021)
1.2.14《铁路专用线运营服务管理办法》(铁货{2024}107)
1.2.15 招标方铁路专用线 “车机工电辆”以及“通信、供电、房建”等各
专业的日常运行、安全管理、维修保养按照国铁发布的各类《安规》、《技
105
规》、《站细》、《行规》、《修规》、《价规》、《货规》、《事规》等标准执行
1.3 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
1.3.1《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1.3.2《湖南省铁路道口管理暂行办法》
1.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1.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1.6 招标方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注:该处列出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规程名录
三、项目备品备件、耗材、工器具、生产生活及办公设施的要
求
1.备品备件
1.1 投标方在项目履行期间所需备品备件除厂供随设备配置的外全部由投
标方负责提供。
1.2 投标方采购提供的备品备件到货时,应报招标方验收通过后,方能在
现场使用。
2. 耗材
2.1 投标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所需的所有消耗性材料的采购、到货验收及储
存保管工作。消耗性材料的采购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2 投标方投标时应详细列出项目周期(24 个月)内所需耗材,如有遗漏
的由投标方自行负责采购,招标方不予承担,
3 工器具
3.1 招标方提供的工器具
3.1.1 按照建设时设计文件要求,
招标方已经配备满足了基本需要的工器具。
3.1.2 招标方提供的工器具,投标方可无偿借用,损坏、丢失需照价赔
偿。项目结束后,投标方必须及时如数并完好的归还招标方。
3.2 投标方自备的工器具
106
3.2.1 除招标方提供的工器具外,项目范围内所需所有的工器具均由投标
方负责,包括工器具、保洁工具、量具、工机具易损耗件、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等。投标方应配备足够的工器具,并保证其先进性。
3.2.2 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检测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由
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以备办理进场手续时查证(含检验单位资质证明,提供复印件存档 2 套)。后续在项目期间,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检验并提供报告交予招标方。
3.2.3 电动工具、吊车等特种设备必须提供在政府质监部门备案情况、检
验合格证、使用登记证等。
3.2.4 投标方自备的工器具入厂前,应做好检测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
用品等台账(台帐做到账、卡、物一一对应,所有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进行编号,与工器具本身所贴检验标签一一对应,并将资料报送发投标方,由招标方组织查验通过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域。
3.2.5 投标方必备工器具:内燃捣固机、液压起拔道机、内燃螺栓机、轻型
轨道车(可日常巡道、运送检修人员、工器具和少量材料)。其余部分由投标方
在投标时自行列出详单,须满足铁路专用线运行和维修保养使用。
3.2.6 招标方赞赏并鼓励投标方为做好本项目工作而投入数量充足、质量更
好、标准更高的工器具。
3.3 生产、生活及办公设施设备
1)招标方已经为铁路专用线的生产、生活及办公配备了满足项目需要的各
类设施设备。
2)对于还需用于提高项目履行质量的生产、生活和办公等设施设备由投标
方负责自行采购配备,项目履行期间使用维护保养归投标方负责。招标方赞赏并
鼓励投标方为做好本项目工作而投入数量充足、质量更好、标准更高的设施设备。
3)招标方赞赏并鼓励投标方为提高项目文明生产和卫生保洁的水平,主动
进行的高标准的投入改造。如为改善生产、提高办公和美化生活等环境而采取的
站场绿化、办公及生产用房装修、员工着装更新和各类标识标牌更新等各类升级
改造措施,重点是会议室、信号楼和食堂提质升级改造。
四、项目的管理考核
107
1.主要指标的考核
1.1 预留年度合同维护费中 5%作为以上维护指标考核保证金。年度目标考
核保证金实行多退少补,即每年年初对上一维护年度进行统计,考核执行后剩余金额返还投标方作为奖励,考核执行后超出部分在当月维护费中扣除。年度目标奖励与考核不影响日常维护管理制度进行的日常维护考核。
1.2 投标方实现以上所有年度目标,招标方将以上 5%的维护指标考核保证金
以及上一年内月度日常奖励考核造成年度实际支付维护费与年度合同款的差额
部分一并进行奖励返还。
1.3 安全性指标考核:出现火警异常视情况严重程度考核 1000-10000 元/次,
出现火灾事故视情况严重程度考核 2000-50000 元/次;出现人员责任设施设备事
故视情况严重程度考核 1000-10000 元/次;出现一般及以上非人员责任设施设备
事故视情况严重程度考核 2000-50000 元/次;出现行、调车事故视情况严重程度
考核 2000-50000 元/次;出现人员轻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视情况严重程度考核
10000-100000 元/次。
1.4 环保指标考核:出现被招标方检查发现的环保问题,考核 100 元/次;
发生环保事件考核 5000 元/次;如出现政府通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考核 20000
元/次。
1.5 设备可靠性指标考核:出现投标方负责的设施设备因维护责任造成的
专用线停运超过 24h 不满 48h 的,考核 1000-10000 元/次;出现投标方负责的设施设备因维护责任造成的专用线运营中断超过 96h(含)的,考核 2000-50000 元/次;出现投标方因管理、设施设备维护、行车组织等造成的专用线运营中断,导致国铁下达停装令的,比照电厂主机非计划停机考核标准由投标方全额承担。
1.6 遇设施设备抢修时,投标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增加人员保证现场检修人
员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保证按招标方项目、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临检及抢修工作,
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设备临检或抢修工作,按 500-5000 元/次小项标准从应付
款中扣除。重大项目或设施设备抢修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按 20000 元/次标准
从应付款中扣除。
1.7 投标方在未获得招标方的同意时,严禁将项目进行分包或层层转包,招
标方对此将进行不低于 30000 元/次的考核,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时,考核将加倍
108
进行。
2 车辆运输(生产运行)和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的管理考核
2.1 投标方项目经理部的车辆运输(生产运行)和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应服
从招标方的管理,如有违反,在其它条款里有约定规定的按约定规定执行,其它的按照招标方及上级公司的政策规定执行管理考核。
2.2 投标方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来自国铁的管理考核则由投标方承担并自
行缴纳。
2.3 投标方工作失误造成招标方铁路专用线被国铁下达封线令和停装令
的,参照招标方机组非停考核标准执行。
3 安全和文明生产管理考核:投标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和文明生产工作应
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如有违反,按照招标方及上级公司的政策规定执行。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招标方及上级公司的政策规定执行管理考核。
4 日常工作的管理考核:投标方项目经理部日常管理应服从招标方的管理,相
关管理考核按照招标方及上级公司的政策规定执行。
10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110
(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委托管理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1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2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13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5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6
117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18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19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21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22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3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24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25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26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2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8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29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30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
131
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五)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4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5
(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委托管理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6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3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38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139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40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1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
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42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 年质保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43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44
(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委托管理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5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46
一、报价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暂估煤量
(吨)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吨)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2026-2028 年铁路专
用线运维委托管理
3200000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147
二、分项报价表
表
1 设备(材料)分项价格表(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含税单
价
(元)
含税合价
(元)
1
2
3
4
……
148
表
2 人工费分项价格表(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序号
岗位名称
单位
人数
含税单价
(元
/人/月)
合价
(元)
备注
1
2
3
4
……
备注:最低人员配置不能低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条第
8.3 款要求,投
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配置。
149
表
3 其他费用分项价格表(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