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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分公司宁电外送新能源基地项目专题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分公司宁电外送新能源基地项目专题研究报告编制已由 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招标人为中国大
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NXGS05-FW-L001
2.2 项目名称:宁夏分公司宁电外送新能源基地项目专题研究报告编制
2.3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
2.4 建设规模:19170MW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完成。
2.6 招标范围:为加大在宁地区宁电外送新能源基地项目开发研究力度,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计划开展基地项目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具体情况如下:2026 年 3 月 13 日,国家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宁夏第四条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通道被纳入国家“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规划。按照国家和地方大型风光基地规划相关政策,以及国家能源局《2025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关于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要求,宁夏分公司于 2025 年开展了宁夏大型风光火储基地项目规划研究。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宁电外送新能源基地项目研究工作,宁夏分公司计划在宁夏大型风光火储基地项目整体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煤电、新能源和电力市场专题深化研究。工作内容涵盖基地配套煤电核心要素分析、新能源厂址及资源分析、提升基地项目绿电占比、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以及送受端电力市场及基地项目电量电价分析等。成果形成《宁电外送基地项目煤电专题研究报告》、《宁电外送基地项目新能源专题研究报告》、《宁电外送基地项目电量电价专题研究报告》。具体要求(包括不限于):(1)宁电外送基地项目煤电专题研究报告:基于国家煤电转型政策要求,分析比选基地项目配套煤电方案,研究落实项目水源、煤源、煤价等核心要素,先进技术选型方向,调峰能力提升路径等实施方案,明确煤电与新能源协同运行方案,形成符合“沙戈荒”基地配套要求的煤电发展策略。(2)宁电外送基地项目新能源专题研究报告:一是立足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要求,研究风光火储多能互补运行模式,优化电源结构配比,分析不同配比下系统稳定性、供电可靠性及经济性,提升基地项目绿电使用占比。二是依托宁电外送新能源
基地项目规划及区域风光资源禀赋,评估新能源场址开发条件、资源利用率,测算新能源装机规模潜力与并网消纳能力,落实新能源基地建设选址、规模及开发时序,报告符合国家新能源大规模开发政策导向。(3)宁电外送基地项目电量电价专题研究报告:研究分析送受两端电力电量平衡、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电价政策体系、辅助服务市场等情况,预判跨省跨区外送市场前景;研究分析基地项目电量输送、落地电价等情况,以及基地项目市场交易的收益及风险,为项目整体经济评价奠定基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
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 3 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国家“沙戈荒”等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专题研究或总体规划编制类项目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
上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4 月 28 日
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 138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编:710004
联系人:王欢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hua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工程建设部
(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