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招标编号:CWEME-202602JLCCRR-F002
吉林公司长春二热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
目录
总说明 ...............................................................................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1.总则.............................................................................7
2.招标文件........................................................................12
3.投标文件........................................................................13
4.投标............................................................................17
5.开标............................................................................18
6.评标............................................................................18
7.合同授予........................................................................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
9.纪律和监督......................................................................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 .....................................................................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9
一、服务要求......................................................................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 .....................................................................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 .....................................................................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商务投标文件 ........................................................................54
一、投标函........................................................................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8
(二)授权委托书..................................................................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60
四、投标保证金....................................................................61
五、商务差异表....................................................................62
六、资格审查资料..................................................................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72
七、廉洁合同......................................................................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76
技术投标文件 ........................................................................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79
二、服务方案......................................................................80
三、项目组织机构..................................................................80
四、重点、难点分析................................................................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81
七、服务承诺......................................................................81
八、技术差异表....................................................................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83
十、其他资料......................................................................84
4
价格投标文件 ........................................................................86
一、报价表........................................................................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
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
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
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公司)长春二热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公司长春二热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已由大唐吉
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大唐长春第
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2JLCCRR-F002
2.2 项目名称:吉林公司长春二热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
检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 6898 号
2.4 建设规模:1200MW
2.5 计划工期:(一)1、5、6 号锅炉定期内部检验、23 台压力容器定期检
验、3 号炉再混联箱联络管更换监督检验:在机组检修期进行,计划
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二)1-6
号锅炉年度检验、157 台压力容器年度检查、42 条压力管道年度检
查:在机组运行状态下进行,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
2.6 招标范围: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项目包括(一)
1、5、6 号锅炉定期内部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二)1-6 号锅炉年度检验,出
具检验报告;(三) 23 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四)157 台压力容
器年度检查,出具检验报告;(五)42 条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出具检验报告;(六)
3 号炉再混联箱联络管更换监督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以上(一)(三)定期检
验项目的工作内容包含所有检验所需的施工等辅助工作(硅酸铝针刺毯发包人提
供),均由承包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7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检验机构),机构类别:甲类检验机构 A2 或 A1,核准项目含 GD2 或 GD1 任一,
和 GJ2 或 GJ1 任一,和 RD1,和 DD3,或乙类检验机构,核准项目 BD(X)和 BD(III)
和 BD(VI)和 BJ(X)。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自 2023 年 1 月起至应答截止日为止,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 1 个同时包含 A 级锅炉和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检验业绩,
若分别提供 A 级锅炉和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检验业绩则算为 1 个有效业绩。投
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
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
间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和锅炉检
验师资质,检验人员资质应具有锅炉检验师和压力容器检验师及压力管道检验师
至少其中一项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8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
内容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1 月 13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
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
9
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
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
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供应商以会议号登录方式进
入会议(登录时请修改用户名,入会后保持麦克关闭,不允许使用共享功能,以
免影响开标演示),腾讯视频会议号:307-317-732,会议密码:0203,(腾讯
会议软件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 6898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邮编:110166
10
联系人:卢少轩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ushaoxua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4412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送达邮编:
110166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送达联系人:卢少轩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
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
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
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
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
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或 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
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8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但
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9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20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22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23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
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4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2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价,
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并
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本加合理
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后,因国家
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变化的,
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
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
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
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费、
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
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27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
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应由中
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后,退还
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28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
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应附合同;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
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
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
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9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
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
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
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撤
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30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服
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1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32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
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为中
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
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33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
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34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36
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7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
务部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
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
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
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5 分。(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25 人,得 5 分;17<人数<25,得 4 分;人数≤17 人,得 0 分。
2.
3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
或行业及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
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
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其余得 6 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8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39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4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情况;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12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5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8
安全、
环保、
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
40
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合计
100
41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K)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42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
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
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44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串
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
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
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项进行
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投
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
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45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
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47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8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
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提
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49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
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保、
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0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
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员
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51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
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熟
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开
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等
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3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
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
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5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
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
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
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
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55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
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
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
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
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专
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
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
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56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
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
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付。
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
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
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
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57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修改为: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
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招标文件及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以及其他合同
文件。
1.1.3.2“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
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本款修改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协议(技术标准和要求);
(7)招标文件及澄清
(8)投标文件及澄清
(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2 本款修改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包括 “三措两案”、检验方案等,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经检验机构负责人审批
后报送发包人 1 份。
2. 发包人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本款修改为:
59
发包人提供的办公、作业场所,承包人提供检验及相关作业人员的休息场所。
2.8 其他义务
本款修改为:
2.8.1 与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对承包人进行安全、培训或考试。
2.8.2 负责对承包人检验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2.8.3 负责向承包人提供集团、分(子)公司及发包人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规程,
并负责检查、落实。
2.8.4 应为承包人提供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的标准,并有专责人员适时解决承包人提出或
遇到的各类问题。
2.8.5 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工作计划、“三措两案”、检验方案。
2.8.6 负责为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提供作业条件。
2.8.7 提供工作休息场所(不含室内办公、休息的设施物品)。
2.8.8 组织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现场的管理,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发包人相关职能部门及第
三方的有关工作。
增加此款: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2.9.1 发包人有权撤换承包人中不能胜任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
重返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承包人自负。
2.9.2 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和违反安全规程
有关内容规定的行为。有权对承包人违章工作停工、考核。
2.9.3.发包人应及时掌握承包人工作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对承包人在作业中发生的不
符合规程规定的事项及时进行纠正。
2.9.4 发包人有权定期检查生产区域环境卫生,有权对其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日常监
督,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对发包人提出的异议,做到及时整改。
2.9.5 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承包人因人员不足或准备不及时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
耽误处理等,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它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承包人应担负相应费用。
2.9.6 在承包人派遣的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数量不满足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进度时,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6 项修改为:
3.1.6 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60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1.10.1 承包人所有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应在合同约定时间进入现场,接受发包人的
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3.1.10.2 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3.1.10.3 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统一指挥,遵守发包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发包人的监
督检查。承包人应按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会议,并执行会议的有关要求。
3.1.10.4 承包人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检验方案、“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为“四措两
案”)等。
3.1.10.5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的名单、工种、资质、相关的操作证等有
关资料。
3.1.10.6 承包人不得进入与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无关的区域,不得擅动与作业无关的任何
设备设施,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3.1.10.7 承包人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3.1.10.8 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现设备缺陷,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确认,并
逐级汇报。
3.1.10.9 作业中发包人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给予相应回复。
3.1.10.10 承包人应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并由相关人员审核,不得漏项。
3.1.10.11 承包人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按照标准执行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
3.1.10.12 作业过程中应做好地面、墙面、通道等保护。
3.1.10.13 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
3.1.10.14 承包人负责所使用的办公用品、工器具、劳保用品、检验设备及相关辅助工作
所需的材料。
3.1.10.15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业主带班、安全帽编号及相关安全规定,如不按照规定
履行,发包人有权清退承包人的人员队伍。
3.1.10.16 承包人必须为此项目委派 1 名项目经理,1 名专(兼)职安全员,至少 15 名检
验人员。
3.1.10.17 承包人派遣的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数量不满足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进度要
求时,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增加检验或相关辅助作业人员。
3.2 履约担保
本款修改为:
此项目无履约担保。
4. 工期
61
4.1 合同工期
(一)1、5、6 号锅炉定期内部检验、23 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3 号炉再混联箱联络管更
换监督检验:在机组检修期进行,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
(二)1-6 号锅炉年度检验、157 台压力容器年度检查、42 条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在机组运行
状态下进行,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如发包人上级单位要
求发包人进行机构改革,因机构改革需解除此合同,则该合同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发包人
支付已经完成项目的费用,解除后的费用不再支付。合同解除的方式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
方式进行。
出现以上合同解除或缩减项目内容,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2.1 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延期,双方必须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生产
6.1.1 安全生产要求
承包人作业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工作
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
等要求执行。
6.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监督作用,深入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两案”(涉及环
保的项目应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
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安全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6.1.3.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检验及相关辅助
作业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6.1.3.2 承包人在高风险作业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
包人认可后实施。
6.1.3.3 现场作业人员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内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完成
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62
6.1.3.4 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上岗前要核实人员身份信息,必须取得业主准入证,体
检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6.1.3.5 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配置专(兼)
职管理人员到厂,履行安全员及协调员职责,负责与发包人指定人员联系相关事宜。
6.1.3.6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出、入现场,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进入与
作业无关的场所。
6.1.3.7 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强行命令及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员生命和
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6.1.3.8 实行一体化管理,开展两会一活动,设置安全员负责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
监督。
6.1.3.9 严格遵守发包人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保证合格的工器具入厂并定期进行检验、建
立台账。
6.1.3.10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员负责日常
安全工作,各专业施工员落实安全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1.3.11 坚持每天早晨召开站班会,教育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违章作业者除批评教育外将按章给予处罚。
6.1.3.12 坚持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杜绝不戴安全帽进入作业现场和衣衫不整的现象,
严禁酒后及精神状态不佳者上岗作业。
6.1.4 治安
6.1.4.1 承包人应做好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的治安工作,不与发包人和其他单位人员
发生冲突事件。
6.1.5 文明生产
6.1.5.1 承包人作业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
安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6.1.5.2 在合同履行到期后,承包人应当从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多余材
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等,并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6.1.6 事故处理
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
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
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
应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6.1.7 安全生产责任
63
6.1.7.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现场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
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6.1.7.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现场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承包人、发包人以及第
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6.2 职业健康
6.2.1 劳动保护
6.2.1.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
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
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6.2.1.2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
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
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作业中受到伤害的,承包
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6.2.1.3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
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作业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
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6.2.2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
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作业现场、人员生活基地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
检查和处理。
6.2.3 体检和劳动保护用品
6.2.3.1 承包人需对委派给发包人的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一次体检;
6.2.3.2 承包人需对委派给发包人的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按照发包人劳保发放要求定
期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手套、工作服、安全帽等);
6.2.3.3 体检报告要留存发包人保管。
6.3 环境保护
64
6.3.1 承包人应在检验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
合理措施保护现场环境。对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水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
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6.3.2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
纠纷,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支付
7.1 付款方式
本款修改为:
7.1.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XXX 元(大写: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7.1.2 价格表(税率 6%):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1、5、6 号锅炉定期内部检
验
3
台
2
1-6 号锅炉年度检验
6
台
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23
台
4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
157
台
5
压力管道年度检查
42
条
6
3 号炉再混联箱联络管更换
监督检验
1
条
注:以上序号 1、3 定期检验项目的工作内容包含所有检验所需的相关辅助工作(硅酸铝针刺毯发包人提供),均由承包人负责。所报价格含检验费、材料费、所有检验所需的相关辅助施工作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含在价格中。
7.1.1.1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执行增值税率为 6%。包括一切税金均由承包人承担。当国
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双方约定以不含税合同价格作为基准,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率调
整合同价格。调整方式为:调整后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价÷(1+执行增值税率)×(1+调整
后增值税率)。
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依据税收法规约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依据,不以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准,如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具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约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有权拒
绝接收和支付款项。
7.1.2 合同支付:合同款的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7.2 结算
本款修改为:
65
7.2.1 检验工作结束后,在 30 日内将报告电子版发给发包人校核,校核反馈信息 30 日内,
应将正式版检验报告交付发包人。
7.2.2 付款: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所有正式版检验报告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出
具“技术服务完成确认单”进行结算,承包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经发包人
审核合格后,发包人根据企业资金情况支付合同价款。
7.2.3 考核:是指依据发包人相关制度发生的考核和其它双方约定的考核。
7.2.4 如发包人上级单位要求发包人进行机构改革,因机构改革需解除此合同,则该合同
自动解除;若机构改革需解除合同中某单项,则该单项自动解除;整个合同或者合同中的单项
解除后,发包人按照单项单价×已完成工作量的数量支付费用,解除后的费用不再支付。合同
整体解除或单项解除的解除方式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方式进行。发包人因上级单位要求进
行改革,出现以上合同解除或缩减项目内容,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现以上合同解除或单
项解除,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7.2.5 因改革工作范围、工作量、作业人数发生变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工作范
围、工作量、作业人数和合同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本款修改为: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
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3)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4)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本款修改为: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66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1)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
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
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在承包人完成工作前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包人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的,应当赔
偿该损失。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60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
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3)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
(9)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
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
付的费用。
67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
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本款修改为:
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拒付服务价款,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总价的 30%支付违约金。
增加以下条款:
10.2.2.4 合同生效后,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承
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双方解除合同。
10.2.2.5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发包人受到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考核,由承包人承担,在合
同结算中进行扣除。
10.2.2.6 承包人出现作业区域设备损坏,在考核管理规定内视情节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10.2.2.7 当承包人由于人员数量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项目工作时,发包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承担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10.2.2.8 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如果承包人或
其分包单位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款项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每发生一次农
民工工资迟付、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承包人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
款项的 10%-30%进行处罚。
10.2.2.9 在合同履行中,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
天,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合同总价款 0.5‰的违约金。
12.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
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应以采购主体单位
实际办公地址为准,具体为:吉林省长春市东环城路 6898 号,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3.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8
附件一:安全协议书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安全协议书
项目名称: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发 包 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 包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69
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协议编号
:
发包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发包人(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工作(合同
号:
),为确保工作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落实双
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
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安全协议:
一、总则部分
1.承包人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
(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本信
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
3)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具备安全生产许
可证。
(
4)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5)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或
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政府部门章)。
(
6)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通讯录。
(
7)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 30 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证书。
(
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证”。
(
9)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具
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
报告、合格证。
(
10)由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
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
70
(
11)质量、技术、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2)全体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人安全培训证明,劳动合同
或劳动关系证明。
(
13)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包括心电图)
及体检收费证明。
(
14)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证明。
(
15)分包方名单和安全、技术素质证明和资质资料(单独成册,备案资料内容同
主承包人)。
2.工程的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杜绝环保、舆情事件。
(4)杜绝职业卫生、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3.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认真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
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2)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
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3)发包人对承包人队伍及人员纳入发包人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承包人各
级人员要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按规定参加发包人的安全会议,定期到发包人安全主管部
门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
系的作用,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承包人人员出
现违章违规情况时,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
层级责任,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71
(6)因承包人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承包人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
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
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
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
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7)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经
济损失的,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发包人损失。
(8)因承包人工作人员在施工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造成的影响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停工整顿(造成的损失自负),情节严重的有权决定终止合
同的执行。
(9)因施工过程中要保护生产现场各种设施需动用和改动生产设备和改变安全设
施,承包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并作好临时可靠安全措施。
二、发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按照《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安全
生产的监督职责。
2.负责对承包人工程建设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
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负责人、
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核实后留复印件备
案。
3.在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上依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进行策
划,并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发布建设项目安全方针、目标。
4.在开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项目负责
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宣传发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规章制度,并进行全
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5.对承包人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
急预案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进行监督实施。
72
6.按照约定对承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权纠
正或责令停工,并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承包人有
权解除合同,并限期退场。
7.有协助承包人做好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的义务。
8.对承包人违反发包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处罚。
三、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承包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资质。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项目资质
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
录,项目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书的公证书;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满足工作要求。
(3)施工项目人员的“三证”(居民身份证、用工证、户口暂住证)齐备有效,
“三证”由本人保管。
(4)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
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特种工器具、特种设备、绝缘用具、作业机具、安全
防护用品等均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试验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
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要求,专(兼)职安
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本行业系统或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承包人代表是合同工程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
织、协调、检查、督促有关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程、规范、规定
的贯彻落实。
4.承包人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现场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是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
理体系。承包人施工人员总数超过 100 人或者具有两级机构的,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73
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 30 人的应当设有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承包人人员总数的 2%,最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消防、治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负责人,对项目人员和施工工作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包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受
发包人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上
岗证或资质证书。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备
案,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
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如有变动须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
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手续。
6.承包人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制定相
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7.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意见及时整改,接受发
包人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
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发包人安全监督部门。
8.承包人施工队伍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发包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违章作业造成设
备损坏、停运,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发包人的处罚。对于情节
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规定限期退场。
9.严格遵守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
定,遵守发包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项目合
同中的安全要求,服从法人代表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10.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每天开工
前召开站班会,交代作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11.承包人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执行,发包人应组织
本工程的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掌握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贯彻发包人安全管
理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留有记录。
1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对有可能发
生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
74
作业,承包人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按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措施认
真执行,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
13.承包人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
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于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
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承包人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
行论证。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
14.承包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增强职工
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
和法规。
15.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更换
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
得进入现场施工。
16.开工前现场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并严格开展“三讲一落
实”活动,确保全体人员掌握相关要求。
17.对发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发
包人改进。
18.承包人必须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并依据工程项目风险的大小,
编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分析清单和控制措施,并报发包人安监部门及监理单
位备案。
19.承包人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
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向发包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
报告。
20.承包人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
(含工伤),由承包人负责。
21.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留有记录。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
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发包人、监理单
75
位、承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致同意,办理拆除和变更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
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
责。
22.承包人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机构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
按规定定期审证,大、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
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指挥;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
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3.承包人及其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辐射式取暖器、电热毯等明令禁止的电气设施,冬季施工
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同意,
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24.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验
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
25.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承包人及其
分包商应向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发包人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会同发
包人、监理单位明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有关部
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26.承包人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使
用和佩戴,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和佩戴,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所属人员的身体健
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合格,能够满足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
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
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27.承包人要制定现场成品保护办法,确保一切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完好。
28.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施工生产运输任务的正常进行。
29.承包人应积极响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培训、安全
考试、安全宣传、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76
30.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发包人《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
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类违章,坚决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
以上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31.承包人及其分包商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
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承包人要在施工现场、物资存放区域及其它施工、预制、加
工区域设立水冲式厕所。
32.承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向发包人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提交项目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安全考试和大型施工机械台账等有关资料,并随
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3.如有分包,承包人必须将分包商资质等情况及时报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经监
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的安全
文明施工管理由承包人负责、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34.承包人及其分包商有义务协助发包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合同工程现场的
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5.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
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
作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等。
36.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
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3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
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
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
38.作业期间进入现场的大型机械、特种设备(起重、压力、高温、放射等)应按
规定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使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39.开工前,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经监理单
位和发包人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承包人要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要掌
握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
77
40.现场作业中,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
作规程》和发包人有关生产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
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等管理制度。
4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和发包人消防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42.开工前,承包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学习,不断强化防火意识。
43.承包人应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规定,施工现场不得超量储存稀料、油漆、
汽油、丙酮等易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44.承包人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
45.承包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和当地政府颁发的《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落实施工队的治安责任制,建立各种
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发包人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
46.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四防”教育
和各种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每月一次,并制定、落实相关的治安防范措施。
47.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办公室及各住所的文件柜、抽屉、提包等处不得存放贵重
物品及现金、有价证券。
48.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
(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49.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
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
78
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场作业的,经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
过 65 岁。
5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1.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除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发包人。
四、关于考核和处理
(一)发包人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承包人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
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
单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场。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发包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
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发包人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二)发包人建立“黑名单”制度,承包人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
理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承包人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
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承包人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
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发包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79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承包人队伍,1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
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承包人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承包人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承包人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承包人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
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员列入“黑
名单”。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
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发包人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
设施的;
10.未经发包人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发包人生产设备、设施的;
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四)承包人存在下列情形,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
1.发生承包人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承包人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发包人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80
4.不服从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
的;
5.经发包人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足安
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自开工;
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拒不更
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险强令
组织作业的;
11.发包人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五)承包人存在下列情形,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场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
7.拒绝发包人、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后组织
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六)承包人存在下列情形,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承包人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承包人队伍被清离出场;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81
(七)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形,发包人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承包人人员每发生 1 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200 元,连带考核
承包人不低于 500 元;每发生 1 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违章,考核
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500 元,连带考核承包人不低于 2000 元。
2.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承包人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承包人相关人员不
低于 500 元,连带考核承包人不低于 2000 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承包人相关人员不低
于 500 元,连带考核承包人不低于 2000 元。
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承包人不低于 5000 元。
5.发生承包人人员被列入发包人“黑名单”清离出场的,每人次考核承包人不低于
5000 元。
五、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及责任的规定
(一)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生产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都要根据《电
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认真调查,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视事故的具体情况组成调查组。
(三)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等,需要向地方政
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的事故,不得隐瞒和延误。
(四)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结论和责任认定,由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填
写事故报告,处理善后事宜。
(五)因承包人自己责任造成承包人人身伤害和设备故障,承包人负责承担法律及
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六)因承包人主要责任造成发包人人身伤害和设备故障,承包人负责承担法律及
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发包人负责。
(七)因发包人主要责任造成承包人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发包人负责承担法律及
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承包人负责。
(八)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盖
章后即协议生效,在双方完成项目主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82
七、其他
1.本协议适用于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合同项目。
2.本协议一式柒份,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
XX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XX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8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 6898 号
3.服务内容:具体见技术协议
4.服务范围:具体见技术协议
二、合同工期
(一)1、5、6 号锅炉定期内部检验、23 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3 号炉再混联箱联络管更
换监督检验:在机组检修期进行,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
(二)1-6 号锅炉年度检验、157 台压力容器年度检查、42 条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在机组运行
状态下进行,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
三、质量标准
具体见技术协议。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XXX 万元(大写:
)。
其中: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1、5、6 号锅炉定期内部检
验
3
台
2
1-6 号锅炉年度检验
6
台
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23
台
4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
157
台
5
压力管道年度检查
42
条
6
3 号炉再混联箱联络管更换
1
条
84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监督检验
注:以上序号 1、3 定期检验项目的工作内容包含所有检验所需的相关辅助工作(硅酸铝针
刺毯发包人提供),均由承包人负责。所报价格含检验费、材料费、所有检验所需的相关辅助施
工作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含在价格中。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通知书;
(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
4)通用合同条款;
(
5)技术协议(合同当事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投标文件签订);
(
6)招标文件及澄清;
(
7)投标文件及澄清;
(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服务工作,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和分包。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
具体见签字页。
九、签订地点
85
本合同在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
6898 号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
十、补充协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必要更改或补充合同条款,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
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其中正本 2 份,副本 6 份。发包人执 1 份正本,5 份副本,承包人执
1 份正本,1 份副本,正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6
发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
账号:电话:经办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电话:经办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87
附件二:
技术协议
合同当事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投标文件签订。
88
89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应尽可能清晰准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二热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项目地理位置: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 6898 号
建设单位: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机组容量 1200MW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服务范围: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1.2.2 服务内容及深度
(1)1、5、6 号锅炉定期内部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2)1-6 号锅炉外部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3)23 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4)157 台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出具年度检查报告。
(5)42 条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出具年度检查报告。
(6)3 号炉再混联箱联络管更换监督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以上(1)(3)定期检验项目的工作内容包含所有检验所需的施工等辅助工作(硅
酸铝针刺毯发包人提供),均由承包人负责。
1.3 服务方案
1.3.1 整体服务方案
(一)锅炉定期内部检验项目
(1)资料查阅,重点是新增加和有变更的部分:包括锅炉使用管理制度、使用
登记证、作业人员证书、锅炉历次检验和修理资料、锅炉日常使用记录、运行故
障记录和事故记录、定期能效测试报告、日常节能检查记录、金属和热工技术监
控制度等。
(2)上次检验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遗留缺陷的变化情况。
(3)锅筒。
90
(4)水冷壁集箱和水冷壁管。
(5)省煤器集箱和省煤器管。
(6)过热器和再热器集箱、集汽集箱、过热器和再热器管。
(7)减温器和汽-汽热交换器。
(8)汽水分离器和储水箱。
(9)锅炉范围内管道和主要连接管道。
(10)阀门阀体。
(11)炉墙和保温。
(12)膨胀指示装置和主要承重部件。
(13)燃烧设备、吹灰器等附属设备。
(14)运行时间超过 5 万小时增加的检验项目。
(15)运行时间超过 10 万小时增加的检验项目。
(16)检验所需的脚手架搭拆、保温拔除与恢复(硅酸铝针刺毯发包人提供)、检
验部位的金属打磨。
(二)锅炉外部检验项目
(1)资料查阅,重点是新增加和有变更的部分:包括锅炉使用管理制度、使用
登记证、作业人员证书、锅炉历次检验和修理资料、锅炉日常使用记录、运行故
障记录和事故记录、定期能效测试报告、日常节能检查记录、金属和热工技术监
控制度等。
(2)上次检验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锅炉铭牌、操作空间和承重装置。
(4)管道、阀门和支吊架。
(5)炉墙和保温。
(6)膨胀系统。
(7)安全附件和仪表。
(8)除渣设备和吹灰器。
(9)燃烧设备、辅助设备以及系统。
(10)水质处理。
(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
(1)检验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
91
1.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
度计算书等。
2.制造资料,包括制造单位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
3.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4.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
5.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6.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7.运行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8.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
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2)检验的方法以宏观检验、壁厚测定、表面无损检测为主,必要时可以采用
其它验检测方法,宏观检验主要是结构检验、几何尺寸检验、外观检验。
(3)外观检验:包括铭牌和标志,压力容器内外表面腐蚀,主要受压元件及其
焊缝裂纹、泄露、鼓包、变形、机械接触损伤、过热,工卡具焊迹、电弧灼伤,
支承、支座或者基础的下沉、倾斜、开裂,治理容器的铅锤度,排水装置和泄露
信号指示孔的堵塞、腐蚀、沉积物,密封紧固件及地脚螺栓的完好情况等。对于
内部无法进入的容器应当采用内窥镜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检查。
(4)结构检查:在首次定期检验时进行,以后的检验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
的内容进行复查。
(5)几何尺寸:在首次定期内部检验时进行,以后的检验只对运行中可能发生
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6)保温层、衬里检验。
(7)壁厚测定。
(8)表面无损检测。
(9)埋藏缺陷检测。
(10)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强度校核:
1.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
2.设计参数与实际情况不符。
3.名义厚度不明。
4.结构不合理,并且已发现严重缺陷。
5.检验人员对强度有怀疑。
92
(11)安全附件检查。
(12)压力容器定期内部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根据实际检验情况,必要时
结合耐压试验结果,按相关标准评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出具检验报告,
给出允许运行的参数及下次定期检验的日期。
(13)检验所需的脚手架搭拆、保温拔除与恢复(硅酸铝针刺毯发包人提供)、检
验部位的金属打磨。
(四)压力容器年度检查项目
(1)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项目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压力容器本体及运
行状况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
(2)检查前,使用单位一般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
2.设计文件、竣工图样、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
督检验证书及安装、改造、修理资料;
3.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
4.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5.历年年度检查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
7.压力容器应急专项预案和演练记录;
8.压力容器事故、故障情况记录。
(3)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检查报告。
(五)压力管道年度检查项目
(1)检验前,使用单位一般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及安装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
书等;
2.安装资料,包括安装单位资质证明、竣工验收资料(含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
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等;
3.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和竣工资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
求的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
4.使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
表——工业管道》,以及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运行条件变化情况、运行中出
现异常以及相应处理情况的记录等;
93
5.检验、检查资料,包括安全附件以及仪表的校验、检定资料,定期检验周期内
的年度检查报告和上次的定期检验报告。
(六)再混联箱联络管监督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1)锅炉修理技术要求参照相关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重大修理应当制定技术
方案,锅炉受压元(部)件更换应当不低于原设计要求;
(2)不应当在有压力或者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受压元(部)件;
(3)锅炉受压元(部)件不应当采用贴补的方法修理,锅炉受压元(部)件因
应力腐蚀、蠕变、疲劳而产生的局部损伤需要进行修理时,应当更换或者采用挖
补方法;
(4)锅炉受压元(部)件修理后应当进行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其中挖补焊缝
应当进行 100﹪射线或者超声检测),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水(耐)压试验,其合
格标准应当符合《锅规》规定;
(5)采用堆焊修理,堆焊后应当进行表面无损检测;
(6)修理经过热处理的锅炉受压元(部)件时,焊接后应当参照原热处理工艺
进行焊后热处理;
(7)经检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时,监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
具监督检验证书。
(七)超声波检测技术要求
(1)在超声检测前,焊缝的表面质量应经过外观检查合格。检测面(探头经过
的区域)上所有影响检测的油漆、锈蚀、飞溅和污物等均应予以清除,其表面粗
糙度应符合检测要求。表面的不规则状态不应影响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2)根据工件厚度,检测前应使用 CSK-IA、CSK-IIA 和 RB 试块调整好距离-波
幅曲线。一般情况下使用单面双侧的扫查方法和两种 K 值的探头对焊缝前后、左
右、转角、环绕等扫查方式进行检测,同时应兼顾横向缺陷检测。
(3)扫查灵敏度不低于 EL 线灵敏度。
(4)合格标准:Ⅰ级。
(八)磁粉检测技术要求
(1)被检工件表面及其相邻至少 25mm 范围内应干燥,并不得有油脂、污垢、铁
锈、氧化皮、纤维屑、焊剂、焊接飞溅或其他粘附磁粉的物质。表面的不规则状
态不得影响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否则应做适当的修理。
94
(2)操作的基本程序:预处理;磁化;施加磁粉或磁悬液;磁痕的观察与记录;
缺陷评级;后处理。
(3)合格标准:Ⅰ级。
(九)渗透检测技术要求
(1)被检工件表面不得有影响渗透检测的铁锈、氧化皮、焊接飞溅、铁屑、毛
刺以及各种防护层,工作范围应从检测部位四周向外扩展 25mm。
(2)渗透检测操作的基本程序:预处理; 施加渗透剂;去除多余的渗透剂;干
燥处理;施加显像剂;观察及评定;后处理。
(3)合格标准:Ⅰ级。
(十)硬度检验技术要求
(1)按照《金属材料里氏硬度试验》GB/T 17394 要求进行硬度检验。
(2)硬度值偏离规程要求的规定值,应在硬度异常点附近扩大检查区域,检查
出硬度异常的区域、程度,同时宜采用便携式布氏硬度计测量校核。同一位置 5
个布氏硬度测量点的平均值应符合 DL/T 438 标准要求。
(十一)厚度检测技术要求
(1)测量前应将存在的浮锈、鳞皮或部分脱离的涂膜进行清除,必要时进行适
当的修磨;探头与工作接触时,应在探头上施加一定的压力(20N~30N),保证
探头与工件之间有良好的耦合,并且排除多余的耦合剂,使接触面形成极薄的耦
合层。
(2)对检测部位进行机械打磨和清理,在弯头/弯管外观侧 22.5°、45.0°、
67.5°及直管处多点测量,检测到弯头、直管的最薄部位。
(3)当测量区域存在微小夹杂物或分层类缺陷时,测量数据会出现异常,此时
如认为有必要,应使用超声检测仪对异常部位进行检测和厚度测量。
(十二)光谱检验技术要求
(1)分析前的准备:了解被检部件名称、材料牌号、热处理状态、规格和用途
等;检查被检材料和环境是否存在影响分析结果的因素,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对于管道、大型构件或结构复杂的零部件,应绘制分析位置图,并在图上做好分
析标记;在潮湿的环境或在金属容器内进行光谱分析,宜使用电池供电的便携式
光谱仪。
(2)被检材料的处理:进行直读光谱分析时,应选择被检平整面做为分析面,
分析面应符合直读光谱仪操作说明书的要求;分析铁基、镍基材料,分析面可用
95
砂轮机或砂纸打磨处理;被检材料经加工处理后,分析面应露出金属光泽,肉眼
检查不得有裂纹、疏松、腐蚀、氧化、油污等。
(3)检验要求:应定期对直读光谱仪进行曲线漂移校正,校正可按仪器操作说
明书规定进行;应注意被检材料热处理状态可能与分析结果产生的影响;分析成
分均匀的材料应至少激发测定 3 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对大型工件、铸
件及容易产生偏析的部件,应在其一定距离范围内进行多点、多次分析。
(十三)金相检验技术要求
(1)检验方法采用复膜金相法,无损地获取部件的显微组织状态信息。
(2)检验部位选择好,便于固定便携式金相显微镜。
(3)检验部位的打磨面积不应过大。
(4)化学侵蚀和覆膜时,多余溶液应及时擦拭干净。
(5)用便携式金相显微镜直接观察和采集图像,图像应清晰显示组织特征。
(十四)复检要求
(1)当检测结束时,发现检测过程中操作方法有误或技术条件改变或对检测结
果有怀疑时需要进行复验。
(2)存在超标缺陷经处理后,采用同样的检测手段进行检测。
(3)对检测结果有怀疑时。
(十五)报告编制要求
(1)检验报告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
(2)检验工作结束后,在 30 日内将报告电子版发给发包人校核,校核反馈信息
30 日内,应将正式版检验报告交付发包人。
(3)检验报告一式三份。
1.3.2 重点、难点分析
(一)重点防控危险点
(1)锅炉侧高空作业区域,下方设置安全围栏及警示标志,上方设置安全防护
网。
(2)汽机侧高空作业区域,设置安全围栏及警示标志。
1.3.3 安全、环保、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要求
96
承包人作业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国
大唐集团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等的要求执行。
(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
监督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
规章制度。
(2)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
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应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
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检验及相关辅助工作安全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
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3)作业前准备措施
1.检验人员熟悉本专业的检验工艺程序、质量标准和安全作业措施,由项目负责
人组织完成安全技术交底。
2.检验设备调试合格,无损检测及辅助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3.安全带应符合《坠落防护 安全带》GB 6095 标准,配备双钩坠落悬挂式安全带,
开工前应进行检验并粘贴合格证,使用前检查确认安全带和工器具完好。
4.检验前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做好安全措施。
5.劳动防护用品齐全,如劳保手套、防护口罩、安全带、防滑鞋等。
(4)作业过程中专项安全措施
主要专项安全措施有:环境保护、物体打击、误触误碰伤害、滑跌摔伤、高处作
业等 5 项。
(5)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工作中产生的垃圾有:PT 检验时用过的空瓶、UT 检验时擦拭油污的抹布。
2.检验过程产生的固体垃圾,应收集存放至指定的堆放场所。
3.检验完成后,所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及时带走,地面油污应擦拭干净。
(6)物体打击安全措施
易发生物体打击的主要作业范围有:工器具传递、现场通行。
1.作业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按照发包人要求在规定的
安全通道内上下出入通行,不准在非规定的通道位置处通行走动。
97
2.交叉作业时上方要用木板加保护网,向上下提运物料时、检验作业时,应有监
护人员进行监护。
3.作业前要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和确认。
(7)误触误碰伤害安全措施
易发生误触误碰伤害的主要作业范围有:现场作业区域。
1.参与检验的班组及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全程在现场监护。
2.检验过程中避免对周围表计、变送器、压力开关、盘柜、按钮等的误碰。
(8)滑跌摔伤安全措施
1.在现场行走时,注意脚下的孔洞、栏杆、突出的障碍物等。
2.工作人员上下楼梯脚手架应抓紧扶牢。
3.确保现场照明充足,防止磕碰、跌倒。
4.现场作业产生油污的地方,及时擦拭清理,防止磕碰、跌倒。
(9)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易发生高处作业的主要作业范围有:需要使用扶梯、平台、脚手架才能检验的地
点。
1.高处作业人员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身体不适禁止或停止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对梯子进行检查,梯蹬无损坏,梯脚应齐全完好,验收合格方
可使用。
3.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倾斜角度为 60°左右,并登在距梯顶不少于 1m
的梯蹬上。
4.扶梯人员在有人进行高处作业时,保持全程扶稳,注意力要集中,做好监护工
作。
5.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检验人员应沿着安全出口处固定爬梯上下,不得沿着脚手架立杆与栏杆攀登。
7.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平台的完整性,确认完好后方可工作。
8.高处作业下方禁止通行,必要时应设置临时围栏。
9.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无损伤。安全带必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应高挂低用。
检验人员系好安全带后方可开始工作。10.高处作业人员应配有工具袋,小物件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完工后随人及时带回地面。高处禁止摆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以防坠落。
(三)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98
(1)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检验及相
关辅助作业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承包人在高风险作业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3)现场作业人员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内容。所有作业人员必
须完成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上岗前要核实人员身份信息,必须取得业主准入
证,体检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5)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配置专
(兼)职管理人员到厂,履行安全员及协调员职责,负责与发包人指定人员联系
相关事宜。
(6)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出、入现场,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
进入与作业无关的场所。
(7)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强行命令及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员
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8)实行一体化管理,开展两会一活动,设置安全员负责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
检查与监督。
(9)严格遵守发包人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保证合格的工器具入厂并定期进行检
验、建立台账。
(10)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员负
责日常安全工作,各专业施工员落实安全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坚持每天早晨召开站班会,教育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
作规程,对违章作业者除批评教育外将按章给予处罚。
(12)坚持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杜绝不戴安全帽进入作业现场和衣衫不整
的现象,严禁酒后及精神状态不佳者上岗作业。
(四)治安
承包人应做好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的治安工作,不与发包人和其他单位人员
发生冲突事件。
(五)文明生产
(1)承包人作业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
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99
(2)在合同履行到期后,承包人应当从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现场清除承包人的
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等,并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六)事故处理
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
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
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
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与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七)安全生产责任
(1)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现场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
伤亡和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1.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现场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承包人、发
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八) 劳动保护
(1)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
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
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2)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并
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
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
佣人员在作业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3)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因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作业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
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九)环境保护
100
(1)承包人应在检验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
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环境。对检验及相关辅助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水以
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2)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
污染引起纠纷,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 服务人员要求
1.4.1 人员资质与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锅炉检验师资质,其他主要参与检
验人员资质应具有锅炉检验师、压力容器检验师及压力管道检验师资质至少其中
一项(需提供资质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1.4.2 人员配备
承包人在本项目的人员配置上必须满足:项目管理人员 2 人,包括项目经理 1 人、
专职安全员 1 人(或兼职安全员);项目人员总数 17 人(17 人为我公司经专业
研判至少人员配置数量,若投标人最低人员配置无法满足现场作业要求,需根据
实际情况加派人手按期保质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各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如下
表:
表一: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
定员(人)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兼职安全员
1
3
检验人员
15
合计:
17
注:实际到场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数量及资质满足项目要求,并通过发包人考评,凡没通过考评的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承包人在投标时需提供项目人员的详细清单供发包人审核。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1.5.1 服务期限为:
(一) 1、5、6 号锅炉定期内部检验、23 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3 号炉再混联箱
联络管更换监督检验:在机组检修期进行,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
101
(二) 1-6 号锅炉年度检验、157 台压力容器年度检查、42 条压力管道年度检查:
在机组运行状态下进行,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5 日前
完成。
1.5.2 服务质量
(一)承包人在检验前应当派人现场踏勘,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具
体情况,确定检验范围、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编制检验方案。方案应是成熟可
靠、技术先进、且已有相同检验成功经验。
(二)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和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发现严
重事故隐患时检验机构应当立即向登记机关报告。
(三)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时应当有记录以及影像资料,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并
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记载的信息量不得少于检验报告的信息量。
1.6 其他要求
合同签订前需要取得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或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备案许
可,并能够将检验数据上传至特种设备监察系统。
二、适用规范标准
(一)《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GS 11
(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GS 21
(三)《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DL/T 612
(四)《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 647
(五)《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438
(六)《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
(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无。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附件 1:
锅炉主要设备参数表
102
名称
项目
单位
炉号
设计数据
备注
额定蒸发量
t/h
1-6 号锅炉
670
1-2 号锅炉
559
再热蒸发量
t/h
3-6 号锅炉
563.61
1-2 号锅炉
15.49
锅炉主要设计参数
汽包工作压力
(表压力)
MPa
3-6 号锅炉
15.23
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
(表压力)
MPa
1-6 号锅炉
13.73
1-2 号锅炉
2.32
再热器进口蒸汽压力
(表压力)
MPa
3-6 号锅炉
2.502
1-2 号锅炉
2.13
再热器出口蒸汽压力
(表压力)
MPa
3-6 号锅炉
2.322
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
℃
1-6 号锅炉
540
1-2 号锅炉
311
再热器进口蒸温度
℃
3-6 号锅炉
319.9
再热器出口蒸汽温度
℃
1-6 号锅炉
540
1-2 号锅炉
249.5
给水温度
℃
3-6 号锅炉
253.5
1-2 号锅炉
144
3-4 号锅炉
147
排烟温度
℃
5-6 号锅炉
138
1-2 号锅炉
30
冷风温度
℃
3-6 号锅炉
20
1-2 号锅炉
338
3-4 号锅炉
343
锅炉主要设计参数
热风温度
℃
5-6 号锅炉
342
1、5、6 号
锅内部检
验
1-6 号锅炉
年度检验
103
附件 2:
压力容器主要设备参数表
参 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
容积/换热面积(m³/㎡)
检验内容
1
1 号 炉 定 期排污扩容器
0.588
200
0.15
127
35
年度检查
2
2 号 炉 定 期排污扩容器
0.588
200
0.147
127
35
年度检查
3
1 号 炉 连 续排污扩容器
1.044
200
0.814
176
1.5
年度检查
4
2 号 炉 连 续排污扩容器
1.044
200
0.814
176
1.5
年度检查
5
1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
1.09
250
0.814
176
33
年度检查
6
2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
1.09
250
0.814
176
33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7
1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水箱
1.09
250
0.814
176
140
年度检查
8
2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水箱
1.09
250
0.814
176
140
年度检查
9
1 号机 1 号低压加热器
0.15
250
0.054
100
受热面 340㎡
年度检查
10
1 号机 2 号低压加热器
0.15
250
0.061
210
受热面 340㎡
年度检查
11
1 号机 3 号低压加热器
0.25
300
0.153
256
受热面 340㎡
年度检查
12
1 号机 4 号低压加热器
0.43
356
0.332
356
受热面 340㎡
年度检查
13
1 号机 5 号高压加热器
2.55
300
2.12
250.5
受热面 630㎡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14
1 号机 6 号高压加热器
4.02
375
3.33
364.6
受热面 550㎡
年度检查
15
1 号 机 高 加蒸汽冷却器(二段)
2.55
315
2.12
300
受热面 94㎡
年度检查
16
1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蒸汽冷却器(四段)
0.804
410
0.659
406
受热面 90㎡
年度检查
17
1 号 机 疏 水冷却器
2.55
225
2.12
217.7
受热面 90㎡
年度检查
18
1 号机 1 号本体疏扩
——
——
0.814
176
0.8
年度检查
19
1 号机 2 号本体疏扩
——
——
0.814
176
0.8
年度检查
20
2 号机 1 号低压加热器
0.15
250
0.054
100
受热面 340㎡
年度检查
104
参 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
容积/换热面积(m³/㎡)
检验内容
21
2 号机 2 号低压加热器
0.59
250
0.061
210
受热面 340㎡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22
2 号机 3 号低压加热器
0.59
300
0.153
256
受热面 340㎡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23
2 号机 4 号低压加热器
0.59
356
0.332
356
受热面 340㎡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24
2 号机 5 号高压加热器
2.55
300
——
——
—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25
2 号机 6 号高压加热器
4.02
375
3.33
364.6
受热面 550㎡壳程 5.8,管
程 2.58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26
2 号 机 高 加蒸汽冷却器(二段)
2.55
315
2.12
309
受热面 94㎡
壳体 1.12管系 0.24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27
2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蒸器冷却器(四段)
0.804
410
0.659
406
受热面 90㎡
年度检查
28
2 号 机 疏 水冷却器
2.55
225
2.12
217.7
受热面 90㎡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29
2 号机 1 号本体疏扩
——
——
0.814
176
0.8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30
2 号机 2 号本体疏扩
——
——
0.814
176
0.8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31
1 号 机 压 缩空气储罐
0.98
80
0.686
50
1.0028
年度检查
32
2 号 机 压 缩空气储罐
0.8
80
0.6
50
1.0028
年度检查
33
1 号 热 网 加热器
0.6
300
0.6
——
40.35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34
2 号 热 网 加热器
0.6
300
0.6
——
40.35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35
3 号 热 网 加热器
0.6
300
0.6
——
40.95
年度检查
36
4 号 热 网 加热器
0.6
300
0.6
——
40.95
年度检查
37
1 号 炉 等 离子点火系统压缩空气储罐
1.05
150
1.05
150
2
年度检查
38
2 号 炉 等 离子点火系统压缩空气储罐
1.05
150
1.05
150
2
年度检查
39
3 号 炉 等 离子点火系统压缩空气储
1.05
150
1.05
150
2
年度检查
105
参 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
容积/换热面积(m³/㎡)
检验内容
罐
40
4 号 炉 等 离子点火系统压缩空气储罐
1.05
150
1.05
150
2
年度检查
41
1、2 号炉仪表气源 1 号储气罐
0.824
-40~60
0.79
40
50
年度检查
42
1、2 号炉仪表气源 2 号储气罐
0.824
-40~60
0.79
40
50
年度检查
43
1、2 号炉 1号输送储气罐
0.9
150
0.79
100
2
年度检查
44
1、2 号炉 2号输送储气罐
0.9
150
0.79
100
2
年度检查
45
1 号 炉 脱 硝储气罐
0.84
150
0.8
100
1
年度检查
46
2 号 炉 脱 硝储气罐
0.84
150
0.8
100
1
年度检查
47
1、2 号炉脱硝储气罐
0.88
150
0.8
100
4
年度检查
48
1 号 炉 水 解反应器
2.5
250
1.6
——
5.6/0.21
年度检查
49
2 号 炉 水 解反应器
2.5
250
1.6
——
5.6/0.21
年度检查
50
氢站 2 号氢分离器
3.5
100
——
——
0.06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51
氢站 2 号氧分离器
3.4
90
3.2
——
0.069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52
氢站 2 号干燥器(B)
3.2
350
——
——
0.036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53
氢站 2 号干燥器(A)
3.2
350
——
——
0.036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54
氢站 13.9m³低温储氢罐1 号罐
3.2
-38
3.0
——
13.9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55
氢站 13.9m³低温储氢罐2 号罐
3.2
-38
3.0
——
13.9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56
氢站 13.9m³低温储氢罐3 号罐
3.2
-38
3.0
——
13.9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57
氢 站 5m ³ 空气储罐
1
-24
0.8
-24
5
年度检查
58
氢站 1 号氢
3.4
92
3.2
50
0.069
年度检查
106
参 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
容积/换热面积(m³/㎡)
检验内容
分离器
59
氢站 1 号氧分离器
3.4
92
3.2
50
0.069
年度检查
60
二期氢站 1号干燥器
(A)
3.4
350
3.2
——
0.036
年度检查
61
二期氢站 1号干燥器
(B)
3.4
350
3.2
——
0.036
年度检查
62
3 号 炉 定 期排污扩容器
1.2
360
0.15
——
35
年度检查
63
4 号 炉 定 期排污扩容器
1.2
360
0.15
——
35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64
5 号 炉 定 期排污扩容器
1.3
360
0.15
——
38/35
年度检查
65
3 号 炉 连 续排污扩容器
1.2
360
1.0
176
1.5
年度检查
66
4 号 炉 连 续排污扩容器
1.2
360
1.0
176
1.5
年度检查
67
5 号 机 连 续排污扩容器
1.2
360
1.0
176
1.7
年度检查
68
6 号 机 连 续排污扩容器
1.2
360
1.0
176
1.7
年度检查
69
3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水箱
0.97
410
0.769
170.6
120
年度检查
70
4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水箱
0.97
410
0.769
170.6
120
年度检查
71
5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水箱
1.0
300
0.8
175.3
120
年度检查
72
6 号 机 高 压除氧器水箱
1.0
300
0.8
175.3
120
年度检查
73
9 号 热 网 加热器
0.6
300
0.6
——
40.6
年度检查
74
10 号热网加热器
0.6
300
0.6
——
40.6
年度检查
75
11 号热网加热器
0.34
280
0.3
——
1800㎡
年度检查
76
12 号热网加热器
0.34
280
0.3
——
1800㎡
年度检查
77
13 号热网加热器
0.36
290
0.3
——
1900㎡
年度检查
78
14 号热网加热器
0.4
300
0.3
——
1900㎡
年度检查
79
15 号热网加热器
0.6
300
0.6
——
40.6
年度检查
80
16 号热网加热器
0.6
300
0.6
——
40.6
年度检查
81
3 号机 1 号低压加热器
0.6
150
0.0451
90.3
350㎡
年度检查
107
参 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
容积/换热面积(m³/㎡)
检验内容
82
3 号机 2 号低压加热器
0.6
250
0.1496
199.2
350㎡
年度检查
83
3 号机 3 号低压加热器
0.6
300
0.2494
249.5
350㎡
年度检查
84
3 号机 4 号低压加热器
0.6
350
0.4365
315.6
350㎡
年度检查
85
3 号机 5 号高压加热器
3.0
260
2.39
——
750㎡
年度检查
86
3 号机 6 号高压加热器
4.5
380
3.617
——
550㎡
年度检查
87
3 号 机 高 加(二段)蒸汽冷却器
3.0
330
2.64
——
150㎡
年度检查
88
3 号 机 除 氧(四段)蒸汽冷却器
1.05
410
0.8894
403.6
100㎡
年度检查
89
4 号机 1 号低压加热器
0.6
150
0.0451
90.3
350㎡
年度检查
90
4 号机 2 号低压加热器
0.6
250
0.1496
199.2
350㎡
年度检查
91
4 号机 3 号低压加热器
0.6
300
0.2494
249.5
350㎡
年度检查
92
4 号机 4 号低压加热器
0.6
350
0.4365
315.6
350㎡
年度检查
93
4 号机 5 号高压加热器
3.0
260
2.561
——
750㎡
年度检查
94
4 号机 6 号高压加热器
4.5
380/265
3.617
——
550㎡
年度检查
95
4 号 机 高 加(二段)蒸汽冷却器
3.0
330
2.64
——
150㎡
年度检查
96
4 号 机 除 氧(四段)蒸汽冷却器
1.05
410
0.8894
——
100㎡
年度检查
97
5 号机 5 号高压加热器
3.0
270
2.39
——
750㎡
年度检查
98
5 号机 1 号低压加热器
0.6
150
0.0442
——
350㎡
8.3/2.49m³
年度检查
99
5 号机 2 号低压加热器
0.6
250
0.1492
——
360㎡
7.9/2.49m³
年度检查
100
5 号机 3 号低压加热器
0.6
300
0.2477
——
330㎡
6.7/2.49m³
年度检查
101
5 号机 4 号低压加热器
0.6
350
0.4349
——
300㎡
5.0/1.98m³
年度检查
102
5 号机 6 号高压加热器
4.5
370
3.617
——
550㎡
年度检查
103 5 号 机 高 加
1.05
410
0.89
——
100㎡
年度检查
108
参 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
容积/换热面积(m³/㎡)
检验内容
(二段)蒸汽冷却器
104
5 号 机 除 氧(四段)蒸汽冷却器
3.0
320
2.463
——
150㎡
年度检查
105
4 号 机 压 缩空气储罐
0.8
80
0.6
——
1.069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106
6 号机 1 号低压加热器
0.6
150
0.0442
——
350㎡
8.3/2.49m³
年度检查
107
6 号机 2 号低压加热器
0.6
250
0.1492
——
360㎡
7.9/2.49m³
年度检查
108
6 号机 3 号低压加热器
0.6
300
0.2477
——
330㎡
6.7/2.49m³
年度检查
109
6 号机 4 号低压加热器
0.6
350
0.4349
——
300㎡
5.0/1.98m³
年度检查
110
6 号机 5 号高压加热器
3
270
2.39
250
750㎡
年度检查
111
6 号机 6 号高压加热器
4.5
370
3.617
265
550㎡
年度检查
112
6 号 机 除 氧(四段)蒸汽冷却器
1.05
410
0.89
275
100㎡
年度检查
113
6 号 机 高 加(二段)蒸汽冷却器
3.0
320
2.463
——
150㎡
年度检查
114
6 号 机 高 加疏水扩容器
1.34
186
1.2
——
2
年度检查
115
6 号 机 高 压疏水扩容器
3.5
350
2.5
——
2
年度检查
116
6 号 机 低 压疏水扩容器
1
350
0.02
80
2
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117
5、6 号炉检修气源储气罐
1.2
150
1.0
——
2
年度检查
118
3、4 号炉仪用气源储气罐
1.1
100
1.0
100
20
年度检查
119
3、4 号炉检修气源储气罐
1.2
150
1.0
100
10
年度检查
120
3 号 炉 输 送气源储气罐
1.1
100
1.0
100
20
年度检查
121
4 号 炉 输 送气源储气罐
1.1
80
1.0
——
2
年度检查
122
3 号 炉 干 灰气源储气罐
1.1
100
1.0
100
2
年度检查
123 4 号 炉 干 灰
1.1
100
1.0
100
2
年度检查
109
参 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
容积/换热面积(m³/㎡)
检验内容
气源储气罐
124
5 号 炉 仪 用气源储气罐
1.2
150
1.0
——
2
年度检查
125
5、6 号炉仪用气源储气罐
1.2
150
1.0
100
20
年度检查
126
5 号 炉 输 送气源储气罐
1.2
150
1.0
——
75
年度检查
127
1 号 炉 干 除灰系统仪用气源储气罐
1.05
150
1.05
150
2
年度检查
128
1、2 号炉脱硫系统气源储气罐
1.05
150
0.4
150
1.507
年度检查
129
1、2 号炉仪用储气罐
1.05
150
0.4
150
2
年度检查
130
5、6 号脱硫系统仪用储气罐
1.05
150
1.05
150
2
年度检查
131
6 号 炉 仪 用气源储气罐
1.05
150
1.05
150
2
年度检查
132
1 号炉 SCR 烟气脱硝系统压缩空气罐
1.6
100
0.55
——
2
年度检查
133
1 号 炉 省 煤器灰斗输送储气罐
0.8
100
——
——
10.12
年度检查
134
2 号炉 SCR 烟气脱硝系统压缩空气罐
1.6
100
0.55
——
2
年度检查
135
2 号 炉 省 煤器灰斗输送储气罐
0.8
100
——
——
10.12
年度检查
136
3 号 炉 水 解反应器
2
180
1.9
——
6.43
年度检查
137
3 号炉 SCR 烟气脱硝系统杂用压缩空气罐
2
100
1.6
90
2
年度检查
138
4 号 炉 水 解反应器
2
180
1.9
——
6.43
年度检查
139
4 号炉 SCR 烟气脱硝系统杂用压缩空气罐
2
100
1.6
90
2
年度检查
140
5 号 炉 等 离子点火系统
0.84
110
100
2
年度检查
110
参 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
容积/换热面积(m³/㎡)
检验内容
压缩空气储罐
141
5 号炉 SCR 烟气脱硝系统杂用压缩空气罐
1.6
100
0.55
90
2
年度检查
142
5 号 炉 省 煤器灰斗输送储气罐
0.8
100
0.75
——
10
年度检查
143
6 号 炉 水 解反应器
2
180
1.9
——
6.43
年度检查
144
6 号 炉 等 离子点火系统压缩空气储罐
1.05
110
1
100
2
年度检查
145
6 号炉 SCR 烟气脱硝系统杂用压缩空气罐
1.6
100
0.55
90
2
年度检查
146
6 号 炉 省 煤器灰斗输送储气罐
0.8
100
0.75
——
10
年度检查
147
6 号 炉 干 灰气源储气罐
1
100
——
——
5
年度检查
148
3 号 机 压 缩空气储罐
1.05
150
1
——
1.069
年度检查
149
4 号 炉 脱 硫系统气源储气罐
1.05
150
1
——
2
年度检查
150
3 号 炉 脱 硫系统气源储气罐
1.05
150
1
——
6
年度检查
151
5 号 炉 干 灰气源储气罐
1.05
150
1
——
5.2
年度检查
152
4 号 炉 脉 冲喷吹气源储气罐
1.05
150
1
——
4
年度检查
153
3 号 炉 脉 冲喷吹气源储气罐
1.05
150
1
——
4
年度检查
154
6 号 炉 脉 冲喷吹气源储气罐
1.05
150
1
——
5
年度检查
155
5 号 炉 脉 冲喷吹气源储气罐
1.05
150
1
——
5.2
年度检查
156 3 号 炉 省 煤
1.05
150
1
——
4
年度检查
111
参 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
容积/换热面积(m³/㎡)
检验内容
器灰斗输送储气罐
157
4 号 炉 省 煤器灰斗输送储气罐
1.05
150
1
——
4
年度检查
112
附件 3:
压力管道主要设备参数表
参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介质
材质
检验内容
1.
1 号机一段抽汽管道
3.8
366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2.
2 号机一段抽汽管道
3.8
366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
3 号机一段抽汽管道
3.8
366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4.
4 号机一段抽汽管道
3.8
366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5.
5 号机一段抽汽管道
3.8
366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6.
6 号机一段抽汽管道
3.8
366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7.
1 号机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8.
2 号机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9.
3 号机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0. 4 号机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1. 5 号机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2. 6 号机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3. 1 号机厂用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4. 2 号机厂用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5. 3 号机厂用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6. 4 号机厂用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7. 5 号机厂用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8. 6 号机厂用二段抽汽管道
2.5
313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9. 1 号机工业抽汽管道
1.22
457
蒸汽
10CrMo91
0
年度检查
20. 2 号机工业抽汽管道
1.22
457
蒸汽
10CrMo91
0
年度检查
21. 3 号机工业抽汽管道
1.22
457
蒸汽
10CrMo91
0
年度检查
22. 4 号机工业抽汽管道
1.22
457
蒸汽
10CrMo91
0
年度检查
23. 5 号机工业抽汽管道
1.22
457
蒸汽
10CrMo91
0
年度检查
24. 6 号机工业抽汽管道
1.22
457
蒸汽
10CrMo91
0
年度检查
25. 1 号机四段抽汽管道
0.78
40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26. 2 号机四段抽汽管道
0.78
40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27. 3 号机四段抽汽管道
0.78
40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113
参数
序号
名称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介质
材质
检验内容
28. 4 号机四段抽汽管道
0.78
40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29. 5 号机四段抽汽管道
0.78
40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0. 6 号机四段抽汽管道
0.78
40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1. 1 号机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2. 2 号机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3. 3 号机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4. 4 号机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5. 5 号机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6. 6 号机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7. 1 号机厂用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8. 2 号机厂用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39. 3 号机厂用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40. 4 号机厂用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41. 5 号机厂用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42. 6 号机厂用五段抽汽管道
0.35
310
蒸汽
20G
年度检查
附件 4:
联络管主要设备参数表
序号
名称
介质
规格(mm)
材质
1.
再混联箱联络管
蒸汽
φ426×16
20G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无
11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准
编写有关内容)
115
(吉林公司)长春二热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
道定检监检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6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118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0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
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结束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1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
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22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3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
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12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25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26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7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28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29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30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31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2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33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34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 包 人:
为规范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发包人、
承包人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发包
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泄露合同中的商业秘密。
(三)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取贿赂、收受
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承包人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费用;
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
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承包人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
承包人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承包人的钱(含有价证
券)、物。
(四)对承包人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
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发包人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发包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承包人有权了解发包人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发包人遵
守执行。
(三)承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中的商业秘密。
(四)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
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发包人的工作
135
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
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
得接受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
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
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承包人发现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发包人
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发包人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承包人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发包人有权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
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在今后项目
中,发包人不再考虑与承包人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136
发 包 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盖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盖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7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
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8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
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
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9
(吉林公司)长春二热 2026 年锅炉、压力容
器、压力管道定检监检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0
目录
一、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41
一、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
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42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以
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内
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绩
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情况、
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还
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提供
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4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应
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
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的
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及必须
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如有以上
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些
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具体
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44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145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术
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 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 年质保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46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47
(吉林公司)长春二热 2026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
力管道定检监检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8
目录
一、报价表
149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1、5、6 号锅炉定期内
部检验
3
台
2
1-6 号锅炉年度检验
6
台
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23
台
4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
157
台
5
压力管道年度检查
42
条
6
3 号炉再混联箱联络
管更换监督检验
1
条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增值税;(应为 6%,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若税率和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则去
税评审)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中硅酸铝针刺
毯由招标人提供)。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