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科技公司乌兰察布公司乌兰察布数据中心(一期)项目10KV用电线路租赁直接采购
发布时间:
2026-02-03
发布于
内蒙古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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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公司乌兰察布公司乌兰察布数据中心(一期)项目10KV用电线路租赁直接采购采购公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中国大唐集团数据中心(乌兰察布)一期项目拟在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按照土建工程满足1000个机架,机电工程300个机架及配套设备与设施建设,为集团公司各级企业提供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维护便捷的机房环境和可靠的物理保障,为集团公司各业务系统建设与运行提供高效稳定、安全可靠的基础支撑。为解决数据中心(乌兰察布)一期项目供电问题,需要租赁两条10KV用电线路。

采购范围:本次直接采购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公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的10KV线路(2路)。

二、采购方式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解决数据中心(乌兰察布)一期项目供电问题,需要租赁两条10KV用电线路。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实地勘察与协调并向管委会发函申请10KV供电资源,管委会回函:“贵公司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关于申请10Kv供电资源的函已知悉。因乌兰察布电力公司给出的供电方案涉及文物保护区,不能解决项目的生产过渡用电。经实地勘察,贵公司周边有已建成投运的4回10Kv线路资源,该线路为集宁区国融公司投资建设,可满足项目生产过渡用电。经与乌兰察布电力公司及集宁区国融公司协调,该线路可作为项目过渡生产用电方案”,根据回函内容满足本项目供电线路仅有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家。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一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二是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三是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是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是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六是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七是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其中公开定价且指定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直接与指定供应商签订合同。 本项目符合“五是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上述规定,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示的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38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唐(乌兰察布)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302室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银河财智中心B座

联系人:卞祥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bianxiangzhen@cweme.com

六、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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