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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90
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安全保卫及
消防服务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大唐(金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2
目录
总说明 ...............................................................................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1.总则.............................................................................7
2.招标文件........................................................................12
3.投标文件........................................................................13
4.投标............................................................................17
5.开标............................................................................18
6.评标............................................................................18
7.合同授予........................................................................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
9.纪律和监督......................................................................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 .....................................................................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9
一、服务要求......................................................................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 .....................................................................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 .....................................................................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商务投标文件 ........................................................................54
一、投标函........................................................................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8
(二)授权委托书..................................................................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60
四、投标保证金....................................................................61
五、商务差异表....................................................................62
六、资格审查资料..................................................................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72
七、廉洁合同......................................................................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76
技术投标文件 ........................................................................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79
二、服务方案......................................................................80
三、项目组织机构..................................................................80
四、重点、难点分析................................................................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81
七、服务承诺......................................................................81
八、技术差异表....................................................................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83
十、其他资料......................................................................84
4
价格投标文件 ........................................................................86
一、报价表........................................................................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
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
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
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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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 100%,招标人为大唐(金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90
2.2 项目名称: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2.4 建设规模:1496MW
2.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24 个月(计划自 2026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8 年 07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承担公司范围内的保安服务、消防安全服务工作,包括保安
门卫值守、警卫执勤、厂区治安保卫执勤、治安巡逻、厂区日常交通安全监管、
火灾扑救、灭火器箱和消火栓箱定期检查、消防车辆检查维护、涉及人身的抢险
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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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
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治安保卫业绩和火力发电厂消防服务业绩各 2 个
(若治安保卫及消防服务为同一合同标的内容,视为治安保卫和消防服务业绩各
1 个),至少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
合同中所列服务期在 1 年及以上。
3.2.3 人员资质要求:消防队长应持有下列证件之一:注册消防工程师、武
警消防退伍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
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担任
火力发电厂专职消防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若合同无法体现机组类型(火力发电厂)等要求,还应提供其他证
明材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字,须提供该合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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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关联性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
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5 月 12 日
至 2026 年 0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
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
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
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
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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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金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长湖路 2888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邮编:200063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tanghaiha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10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管
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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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1.本项目质量标准全面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规范、标准。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
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送达邮编:
200042
送达联系人:唐海涵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
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
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
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实际时间提供),若投标人2025 年财务报表未完成审计,可提供 2022 年至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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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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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
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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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9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但
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0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21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23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24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
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5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27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价,
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并
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本加合理
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后,因国家
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变化的,
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
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
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
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费、
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
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28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
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应由中
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后,退还
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29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
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
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
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
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0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
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
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
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撤
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1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服
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2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33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
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为中
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
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34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
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37
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8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1
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1.2
投标文件制作
5
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得分≤5;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得分<4;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得分<2;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5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3 分;
5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300 人,得 5 分;150<人数<300,得 4 分;人数≤150 人,得 3 分。
2.3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一项为 6 分,每增加一项加 2 分,最高
10 分;获得省部级或行业级一项为 4 分,每增加一项加 2 分,
最高 8 分;国家级未得满分的,有省部级或行业级的无论多
少项最高得分为 9 分;其他等级 0-3 分。同一个项目获奖以
最高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计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
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
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9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 ,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
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
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5
1、投标人具有 2 个有效治安保卫业绩得 5 分;每增加 1 个业绩加1 分,最高得 8 分;2、投标人具有 2 个有效消防服务业绩得 4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加 1 分,最高得 7 分;
3
人员业绩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1 项有效业绩得 6 分;每多一项业绩加 1 分,最高得 10 分;
4
项目组织机
构设置
7
1、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得 2-4 分;2、公司管理制度健全(考勤制度、考核制度等)得 1-3 分;
5
人员配置
18
1、全部保安人员持有保安员证的得 10 分,缺少 1 个证件扣 0.5分;2、项目其他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驾驶员、消防人员等)满足招标最低要求,得 2 分;优于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 3 分;3、人员工作经验丰富,年龄结构合理得 5 分;不够合理得 3 分。
6
工器具配置
10
1、配备一般日常安保用品(如制服、对讲机、警用器械、办公用品等)得 3-4 分;2、配备特殊安保装置用品(如抓捕器、阻胎器、防爆桶等)得 4-6分。未提供得 0 分。
7
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
理性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得 2-3 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完整充分的 1-2 分;
8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
对措施
15
1、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客观完善得 5 分;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基本到位得 3 分;重点、难点分析一般,不够完善得 1 分;2、有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应急预案完善、合理,针对性强得 10分;应急预案满足要求、合理得 7 分;应急预案基本满足要求,比较合理得 5 分;不合理得 0 分。未提供得 0 分。
9
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
施
15
1、有完善的班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与工作流程得 3-5 分;2、有定期训练培训得 3-5 分;3、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措施合理,针对性强得 4-5 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满足要求,措施合理得 2-3;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比较简单,措施基本合理的 1 分;不合理得 0 分。未提供得 0 分。
合计
100
41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K)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计算公式:
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0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10%以上时,每再低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90分;
42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
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
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44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串
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
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
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项进行
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投
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
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45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
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47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8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
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提
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49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
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保、
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0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
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场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
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
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员
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51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
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熟
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开
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等
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详见技术规范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3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
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
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5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
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
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
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
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成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
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55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
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
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
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
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专
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
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
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56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
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
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付。
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
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
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
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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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
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的要求
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项目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
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赁的、
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供
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部分的
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59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
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
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
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
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
5)通用合同条款;
(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
7)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合同签订完后,由发包人告知承包人具体进厂时间。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60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料的
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严格执行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 号)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
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
11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3.1.2 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遵守并执行发包方有关安全、
治安、交通等管理制度。
3.1.3 负责发包方厂区内的治安保卫、交通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发包方厂区内发生的治安和交通
违章事件,及时对发包方厂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控制和救援,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3.1.4 实行昼夜 24 小时执勤制和执勤队长负责制。执勤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加强
节假日执勤。根据执勤的需要,制定巡逻、执勤工作计划,并针对治安防范重点部位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至少演练一次。
3.1.5 建立各类装备及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制度,确保其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3.1.6 掌握发包方治安防范、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处理。
3.1.7 承包方应实行军事化管理,健全保安队和消防队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正规的学习、训练、
执勤等工作和生活秩序。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合理组织体能、技能、战术训练,做好联合演练。
3.1.8 结合工作特点对全体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人员强化服务和服从
意识,培养严格的组织纪律和顽强的战斗作风,为执勤训练、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3.1.9 按合同收款的权利。承包方在完全履行合同后,有向发包方收款的权利,承包方应开具合
格发票。
3.1.10 重大事项知情权。发包方举行大型会议、大型活动需要大量使用调动保安人员或消防人员
时,承包方有知悉权,以便就需用人员做出相应的安排调配。
3.1.11 承包方应树立服务发包方的意识,听从指挥、服从发包方的调度、准时上岗,高效、优质、
安全地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61
3.1.12 固定资产管理:承包方应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对所有发包方物品、器械加强管理,包括值
班室、办公室、岗亭、消防控制室、宿舍、训练室等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保管保护,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告知发包方,不得擅自做出处理,但有配合发包方处理的义务。对故意破坏发包方物品的,承包方应负责该物品的修复或照价赔偿,并及时将相应的当事人调离保安队伍和消防队伍。
3.1.13 人员管理:人员上岗时,提供工作人员名册,注明所有工作人员年龄、文化程度和身体健
康状况等。承包方应对其所有保安人员和消防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业务、队列、内务、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礼仪礼貌等方面的培训。做到军事化管理、军事化生活,培养军事化作风,坚持每天训练,做到人人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人人在工作中都能够做到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承包期间,承包方雇员因各种原因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3.1.14 安全管理:承包方应实现安全目标为零,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不发生重大机
械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在厂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承包方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责任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守纪律。对安保装备和消防装备必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由于承包方管理不严或违法、违规而引发安全事故、设备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3.1.15 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
最低工资标准。
3.2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涉及。
3.3 承包方现场编制及人员要求
3.3.1 承包方现场人员编制
3.3.1.1 岗位设置表
消防岗位设置表
人员配置表
组别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备注
指挥员
(队长)
1
1.带领全体参战队员迅速到达现场展开战斗;
2.根据火灾类型选择灭火剂并做出相应力量部署;
3.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
4.协调增援队伍力量部署。
一号员
1
二号员
1
三号员
1
四号员
1
1.根据命令,合理选择水枪类型,携带备用消防水带至火点;
2.根据风向和现场情况,
调整出水位置;
3.及时向指挥员报告现场情况;
4.负责前期搜救任务。
第一出动(头车)
驾驶员
1
1.选择合理的车辆停靠点;
2.与战斗员一起确保火场供水工作。
62
指挥员
(副队长)
1
1.带领全体参战队员迅速到达现场展开战斗;
2.根据火灾类型选择灭火剂并做出相应力量部署;
3.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
4.协调增援队伍力量部署。
一号员
1
二号员
1
三号员
1
四号员
1
1.根据命令,合理选择水枪类型,携带备用消防水带至火点;
2.根据风向和现场情况,
调整出水位置;
3.及时向班长报告现场情况;
4.负责前期搜救任务。
第二出动(二车)
驾驶员
1
1.选择合理的车辆停靠点;
2.与战斗员一起确保火场供水工作。
消防控制室
值班员
6
1.及时接警并第一时间发出出动信号;
2.准确记录接警信息,将第一手信息通过对讲机向指挥员汇报;
3.负责调取重点部位预案。
合计
18
保安岗位设置表
岗亭位置
班次
人数
主要岗位职责
备注
西门
每日三班
每班
2 人
6
负责所有进厂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核实;负责所有出厂车辆的安全检查;负责外出物资的核实验证和拍照存档。负责所有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
南门
每日三班
每班
2 人
6
负责所有进厂车辆和物资的检查和核实;负责所有出厂车辆和物资的核实验证和拍照存档工作。
一道门
每日三班
每班
1 人
6
负责进出生产区域人员和车辆的证件检查和放行;负责临时来访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
二道门
每日三班
每班
1 人
3
负责进出生产区域人员和车辆的证件检查和放行;负责临时来访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
日常备岗
3
负责日常病假、事假、年休假及轮休人员的顶岗工作;负责保安队日常内勤工作。
项目经理兼队长
1
负责合同履约,负责保安队和消防队
63
全面工作。
合计
22 人
3.3.1.2 承包方人员配置不低于岗位设置需求人数,具体签订人数以投标文件为准。
3.3.2 承包方现场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3.3.2.1 保安员和消防员年龄均在 18-55 周岁之间(平均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且 45 周岁及以上人员
占比不超过
30%;消防队长、副队长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消防战斗员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消防队
长及消防战斗员身高在
1.65 米以上),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除消控室值班员不超过 3 名女性外,
其他人员均为男性)。
3.3.2.2 保安员和消防员必须持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保安、消防培训机构培训,
并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等级四级(中级工)及以上。
3.3.2.3 保安员和消防员经过保安、消防业务培训并合格,持证上岗率均必须达到 85%以上;消防
控制室值班员持证率必须达到
100%。
3.3.2.4 保安员和消防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并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记录
证明或自然人专项信用报告。
3.3.2.5 保安员和消防员必须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且不得患有不适宜担任
保安员和消防员工作的病症。
3.3.2.6 消防车驾驶员须持有 B2 或 A2、A1 驾驶证,且执勤消防车驾驶员不得少于 2 人。
3.3.2.7 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3.2.8 承包方管理机构主要岗位(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大型火力发电厂
(总装机容量
1000MW 及以上)从事保安、消防管理五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
相关部门核发的保安职业资格证二级(技师)及以上证书,从事电力行业安全保卫项目负责人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消防主要管理人员为消防部队退伍人员,需持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消防救援员资格证。
3.4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合同总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26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8 年 07 月 31 日止。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合同签订完后,由发包人告知承包人具体进厂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
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共同商
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双方共同协商续签事宜。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64
5.1 严格执行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 号)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
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
11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5.2 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遵守并执行发包方有关安全、
治安、交通、消防等管理制度。
5.3 负责发包方厂区内的治安保卫、交通管理等工作,及时处理发包方厂区内发生的治安和交通
违章事件,及时对发包方厂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控制和救援,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5.4 实行昼夜 24 小时执勤制和执勤队长负责制。执勤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加强节
假日执勤管理。根据执勤的需要,制定巡逻、执勤工作计划,并针对治安防范重点部位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至少演练一次。
5.5 负责提供防爆头盔、防刺服、盾牌、防爆钢叉、抓捕器等“安防八件套”器材 6 套,并定期
检查,对不合格的进行更换;负责提供消防队和保安队日常工作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等。
5.6 建立各类装备及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其随时处于良好
状态。
5.7 掌握发包方治安防范、交通安全、反恐防暴和消防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主管部门处理。
5.8 承包方应实行军事化管理,健全保安队和消防队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正规的学习、训练、执
勤等工作和生活秩序。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合理组织体能、技能、战术训练,做好联合演练。
5.9 结合工作特点对全体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人员强化服务和服从意
识,培养严格的组织纪律和顽强的战斗作风,为执勤训练、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5.10 承包方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保并按时发放工资、福利、四季服装(春
秋装、冬装、夏装、鞋帽)等。
6.安全条款
6.1 承包方项目经理兼职现场安全员,对保安队和消防队人员岗前、岗中、岗后的安全状况进行
监督与监护。
6.2 承包方人员在执勤训练、安全保卫、反恐防暴、抢险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由承
包方承担责任。
6.3 违约责任
6.3.1 承包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或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发
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采取
相关措施而产生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所支付的费用、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等)、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运输费、保管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及因清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3.2 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方人员资质、资格、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发包方有权责令立即改正,
并根据合同报价,扣除相应费用。如影响合同执行,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6.3.3 承包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以正式文件告知发包方,发包方有权要求承
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未提前履行告知程序而擅自撤离的,应负责赔偿过渡期间发包方现场治安保卫、交通安全和消防管理工作增加的费用。
6.4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65
7.1 付款方式
7.1.1 合同总额:合同执行时间:合同期限为 贰 年,自 2026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8 年
07 月 31 日止,合同含税总价为
万元(根据国家财税相关文件条款,提供税率为
6%的
差额税发票)。
7.1.2 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付款,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合同款费用;根据发包方管理
部门出具的承包方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承包方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财税相关文件条款,提供税率为
6%的差额税发票),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相应发票后付款。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程的人
身意外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合同付
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
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
专用合同条款第 10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
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
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
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
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66
(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
款项的支付。
10.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
的,提交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67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发包人”)实施
(项目
名称
),已接受
(服务商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
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
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项目负责人:
。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服
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
2 年(2026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2028 年 07 月 31 日止)。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8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9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人”)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名称)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合同》。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中标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收
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
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70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1.1 招标项目概况
大唐(金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采用 2×741MW(H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
电机组,采用一拖一单轴方式,每套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置 1 台燃机+1 台发电机
+1 台汽机+1 台余热锅炉。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厂区(含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办公区域)安全保卫、交通安
全、反恐防暴和消防安全服务工作及有关抢险服务工作,包括厂区的门卫值守、
警卫执勤、反恐防暴、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灭火器箱和消火栓箱等消防设备设
施的定期检查、消防车辆检查维护、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消防控制室值守、重
点保卫部位和重点消防部位巡查及动火工作监护、涉及人身的抢险救灾和突发事
件处置等工作。
1.2.2 服务内容及深度
1.2.2.1 前期准备工作:
a. 企业专职消防队和保安队的组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
家《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车队组织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大唐集团《消
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治安保卫管理标准》等文件的要求。
b. 承包人负责组建一支有消防经验的专职消防队,负责招收有一定消防经
验的消防服务人员,并按规定同所有的消防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专职消防队
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从事于招标方厂区内的防火、灭火和
应急处置等服务工作。
承包人负责组建一支有治安保卫经验的专职保安队,负责招收有一定经验的
安保服务人员,并按规定同所有的安保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专职保安队必须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事于招标方厂区内的治安保
卫和应急处置等服务工作。
71
c. 承包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和保安队必须根据电厂的要求在厂区指定位置
驻勤,提供 24 小时全天候的消防和安保服务,提供 24 小时全天候的消防设备控
制和应急处突服务。
1.2.2.2 作业期间:
a. 承包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和保安队应建立正规的值班值勤制度,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 24 小时值勤待命。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岗
位;消防值勤人员必须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及时抢
救人员和物资,以及负责电厂设备维修、维护、改造等项目工作的动火工作票规
定的防火安全监护工作,并及时向招标方、公安消防监督部门书面报告。
b. 全体消防人员必须熟悉厂区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自动消防装置的配
置、移动式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防火重点部位的基本情况。制定防火重点部位
灭火作战预案,根据厂方的安排,组织消防队开展反事故灭火实战演练。
全体保安队员必须熟悉厂区主要建筑和通道、重点保卫部位的基本情况,熟练掌
握反恐防暴用具使用方法,制定重点保卫部位作战预案和应急处突作战预案,组
织开展演练工作。
c. 承包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和保安队必须组织消防队员和保安队员坚持日
常体能训练、消防业务和安保业务基本功训练,提高作战能力。根据当地公安消
防部门训练考核要求,开展消防技能和安保技能训练,参加消防监督部门组织的
训练、考核;应自行负责消防人员和安保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气体泄漏抢
险、人员抢救等抢险所需的技术培训;并且承包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应根据招标
方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具体负责义务消防员培训授课、
消防技能培训,建立义务消防员与承包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在火灾扑救工作中的
协调关系。
d. 承包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必须制定消防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消防车
进行清洁、保养、蓄电池充电、试车、试泵、油料检查,确保消防车随时处于良
好的战备状态;定期进行装备保养、检查,确保装备符合战备值勤要求。
e. 承包人应定期对厂区内配备的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栓、水泵接
合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招标方提出书面
汇报。
72
f. 承包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应参加招标方有关部门安排的消防检查活动,
根据《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大唐集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防火重点部
位灭火作战预案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
g. 承包人负责编制《专职消防队各岗位职责》、《专职消防队值勤、值班
制度》、《专职消防队交接班制度》、《专职消防队业务学习、训练制度》、
《专职消防队战评总结制度》、《消防车辆管理制度》、《专职消防队管理制
度》、《专职消防队内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报招标方批准后执行。
h. 承包人应按国家消防器材装备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承包人组建的专职消
防队器材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战备
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且每半年承包人应对全部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清查。
清查中发现器材装备丢失或损坏,应即登记造册、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i. 承包人应建立招标方厂区内的消防档案,并提交一份供招标方备案,此
消防档案应符合国家法律、地方消防法规、大唐集团、浙江分公司和金华公司相
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1.2.2.3 生产管理:
a. 承包人除按上述要求执行外,必须服从电厂有关基建和生产管理制度、
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
b. 承包人须服从并执行电厂颁布执行的各项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1.2.2.4 工作要求:
a. 对于电厂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不得推诿。
b. 对于合同内项目要求,承包人由于技术力量不够或人员数量不足等原因
延误工作的,除进行考核外,责令承包人充实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满足现场工作
要求为止。
c. 承包人工作人员在作业期间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由电厂进行处
罚直至将其遣送回原单位,并按电厂规定日期内补足人员。
d. 承包人须适应电厂的管理理念,接受电厂的管理。
1.2.3 承包方工作职责
a.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的消防安全检查。
b. 负责定期检查厂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问题缺陷,协助安全监督
部门对责任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3
c. 负责厂区灭火器箱和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的灭火器等消
防器材,确保现场消防器材完好。
d. 负责厂区消火栓箱和地上消火栓的检查,发现的问题缺陷及时上报发包
方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e. 负责检查厂区消防栓箱内的水带和枪头违规使用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
考核建议。
f. 负责厂区消防队执勤消防车辆的日常维护与清洁。
g. 负责厂区消防队消防器材装备的维护与日常保养。
h. 负责厂区火灾事故的扑救、涉及人身的突发事故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i. 负责厂区重点部位的一级动火作业、防腐作业和其他高风险作业现场必
要时的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
j. 负责制定厂区内重点部位的消防演练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k. 负责消防队日常的执勤战备、体能技能训练、业务理论学习等工作,保
证消防队员业务能力达标。
l. 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的降低消防安全风险。
m. 协助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消防管理,做好防火监督等日常工作。
负责参与以上工作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实施;上述主要责
任范围包含承包方本身和发包方计划检修现场及生活区中所应负担的消防安全
工作范围及责任。
1.3 服务方案
1.3.1 整体服务方案
(投标方编写)
1.3.2 重点、难点分析
投标方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分析
1.3.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
投标方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分析
1.3.4 安全、环保、培训内容
1.3.4.1 人身安全管理
a. 投标人负责与招用的消防服务人员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b. 投标人承诺不使用未成年工或老弱病残人员。
74
c. 投标人负责对新招入的消防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工作培训、现场实际培训
及危险区域告知工作应不少于 72 学时。
d. 投标人负责对消防服务人员在入厂前和离岗时,提供由职业健康检查资
质的医院出具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投标人负责对消防服务人员在岗期间每两年
至少提供一次由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出具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e. 投标人管理人员和消防服务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工作。
1.3.4.2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a. 发包人有责任向投标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
转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发包人应向投标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合投标
人一起做好隔离工作。
b. 投标人有责任做好消防服务服务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
全技能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确保施工和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c. 投标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其自己的安全操作规程,发包人有权监督投标
人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1.3.4.3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a. 发包人有责任向投标人人员讲明发包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
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警示标志。
b. 投标人消防服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
品,作业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c. 投标人消防服务人员带入发包人生产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发包
人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发包人安监部门的同意,并作
好安全措施。
1.3.4.4 公用设施的安全
a. 投标人消防服务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必须爱护发包人的公用设施、道路、
绿化、建筑物等,遵守发包人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b. 投标人消防服务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使用发包人的电力、水源、气源、
建筑物等,必须在发包人有关人员指定或在相应的合同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
地点、数量等,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制止并
按规定予以处罚。
75
c. 投标人消防服务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
施,如妨碍施工要变动者,须经发包人同意。
1.3.4.5 事故处理
a. 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发包人设备损坏事故时,双方
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发包人、投标人共同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鉴定。以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
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发包人有权对肇事单位和个
人进行经济处罚、清退,直到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
b.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时,双方应尽力协作,防止事故扩大,并
按政府劳动、公安消防、应急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1.3.4.6 环境管理
a. 投标人在发包人现场工作期间,不允许对水、空气和土壤等造成污染。
b. 投标人必须符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不允许在现场使用任何禁用物品。
c. 投标人必须符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对所有清运的垃圾正规进行处置,
造成的环境污染由投标人负责。
1.4 服务人员要求
1.4.1 人员素质的要求:
a. 保安员和消防员年龄均在 18-55 周岁之间
(平均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且 45
周岁及以上人员占比不超过 30%;消防队长、副队长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消防
战斗员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消防队长及消防战斗员身高在 1.65 米以上),身体
健康的中国公民(除消控室值班员不超过 3 名女性外,其他人员均为男性)。
b. 保安员和消防员必须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且不
得患有不适宜担任保安员和消防员工作的病症。随个人登记表格提供体检合格证
明,保证无影响从事消防工作的各种不健康因素,并且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
应符合招标方要求以及从事消防作业的要求。
c. 保安员和消防员应具备初中或以上学历,必须持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
具有相应资质的保安、消防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相应
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
等级四级(中级工)及以上。保安员和消防员持证上岗率均必须达到 85%以上,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持证率必须达到 100%。
76
d. 承包人应派遣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从事专职消防工作三年以上的消防
武警复员军人且有实际消防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消防队长;承包人应派遣具有初
中或以上学历,从事专职安保工作三年以上且有实际安保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保
安队长;消防队长和保安队长应有较强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并保证相对稳定(连
续驻勤 6 个月以上),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消防队长和保安队长。消防
队长应持有下列证件之一:武警消防退伍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
e. 从事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
有初级技能或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g. 消防服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并持有消防员户口所在地公安
机关出具的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h. 消防车驾驶员须持有 B2 或 A2、A1 驾驶证,且执勤消防车驾驶员不得少
于 2 人。
i. 承包方管理机构主要岗位(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
有大型火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 2000MW 及以上)从事消防管理五年以上工作经
验;消防主要管理人员为消防部队退伍人员,需持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消防救
援员资格证。
j. 对服务过程中发现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服务人员,招标方可要求承包人遣
退、扣除相应的服务费。
1.4.2 人员数量的要求(最低人数要求,项目经理可由以下人员兼任):
a. 消防人员数量要求:
(1)根据管理需要,消防队长_1_人、副队长_1_人:负责消防队日常事务、
训练及消防救援的指挥。
(2)消防车驾驶员_2_人:负责消防车辆驾驶、消防车辆日常检查、维护和
管理等相关工作。
(3)消防战斗员_8_人:在队长或副队长的带领下,负责厂区内火灾扑救、
人员疏散及突发事件处理等事务;负责消防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等
工作,负责日常消防执勤等相关工作。
(4)消防监控室值班员_6_人:负责 24 小时值守消防监控室、火灾报警系
统使用及日常管理。
b. 安保人员数量要求:
77
(1)根据管理需要,队长_1_人:负责保安队日常事务、训练及应急救援的
指挥。
(2)西门保安员_6_人、南门保安员_6_人、一道门保安员_3_人、二道门保
安员_3_人、备岗保安员_3_人:负责各执勤岗位日常执勤、厂区巡逻及应急处突
等相关工作。
c. 承包人应保证消防服务和安保服务队伍人数符合招标方要求,如招标方
抽检到人数配备不足,则按合同约定的考核规定处理。承包人应提供所有人员身
份证复印件供招标方备案。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1.5.1 服务期限为: 2026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8 年 07 月 31 日,
共 24 个月。
1.5.2 服务质量
1.5.2.1 消防服务人员 24 小时分班上岗,担负招标方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
消防设备控制、动火工作监护、消防巡检以及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等任务,并
协助应急、公安、消防机关处理消防突发事件。所有消防队员必须经过正规的消
防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安保服务人员 24 小时分班上岗,担负招标方厂区巡检以及突发事件的抢险、
救援等任务,并协助应急、公安、消防机关处理消防突发事件。
1.5.2.2 派驻的消防队伍和安保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人数必须满足招标方岗位
的要求,执勤时间不得超过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
1.5.2.3 派驻的消防队伍和安保卫队负责制定各岗位的职责和动态管理考核细
则,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消防队伍和安保队伍在工作中应自觉接受招标方
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1.5.2.4 消防队伍和安保队伍要严格执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岗
位的工作职责,确保招标方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1.5.2.5 消防队员、保安队员和管理人员的调动须事先征得招标方同意。
1.5.2.6 在消防队伍和安保队伍履职的责任区内,因投标方的原因造成招标方财
物损失或发生其他案件,应接受招标方考核,并赔偿招标方损失。
1.5.2.7 投标方负责消防人员和安保人员的行政管理、职业教育、安全培训和业
务训练,消防人员和安保人员在派驻期间发生的伤害及其他问题,由投标方负责
处理并承担责任。
78
1.5.2.8 投标方保证派驻招标方的消防人员和安保人员严格遵守招标方的规章
制度,消防队员和安保人员违章违纪或不胜任工作,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退回
并及时补充人员。
1.5.2.9 投标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驻厂的消防服务人员和安保服务人员缴纳
各类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护和福利,并在实际运作时遵守投标时对资金使用分
配的承诺。
1.5.2.10 投标方有义务参加招标方的抢险救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
1.5.2.11 在招标方承担政治保电等特殊保电任务期间,投标方 24 小时内应按照
招标方要求和需要增派消防人员和安保人员到达指定现场。
1.5.2.12 消防人员巡逻、巡查执勤标准
a. 巡逻、巡查队员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所需装备,根据需要携带通讯和报
警设备,夜间巡逻须携带照明用具。
b. 徒步巡逻、巡查应两人以上进行,巡逻、巡查人员之间应保持能目视联
系和相互支援的距离。
c. 巡逻、巡查队员应按规定路线进行巡逻。
d. 巡逻、巡查队员在徒步巡逻过程中要排成一列,行走时要上身挺直,双
肩平稳。
e. 负责全厂各个部位的消防检查,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监控中心报
告。
1.5.2.13 工作能力
a. 熟悉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能处理本岗位的日常事务。
b. 熟悉岗位配置的各种设施设备性能,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c. 消防人员具备消防器材的使用、保养、检查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控制
室值班员能够熟练掌握消防控制设备使用方法。
d. 熟悉甲方施工、生产及非生产区域和性质。
e. 消防人员具备动火工作监护的消防专业知识。
f. 具备丰富的独立处理问题能力和协调能力。
1.6 其他要求
无
二、适用规范标准
79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b. 《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
c. 招标单位所在地消防管理规定。
d. 大唐集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治安保卫管理标准》。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招标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3.1.2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1.3 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3.1.4 设备、设施的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无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
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
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3.2.2 投标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如必须可列明。
3.2.3 其他资料。
无。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无
80
第六章
其他资料
见招标文件附件(如有)
8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准
编写有关内容)
82
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3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4
一、投标函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服务期限:2年(2026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2028 年 07 月 31 日止),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85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8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7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8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____年____月____日
89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90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91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92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93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94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95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96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97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98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99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0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
(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求的内容)
101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02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103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104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
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
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
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
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
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及获奖
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负债率(近三年平
均)
负债率为 XXX% (每年资产负债率
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
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6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级证书。
107
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8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09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
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10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以
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内
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绩
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情况、
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还
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提供
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1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应
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
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的
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及必须
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如有以上
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些
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具体
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12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 __月_ _日
113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投标人具有 XXX 个治安保卫业绩,XXX 个消防服务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治安保卫/消防服务):XXX2)项目名称(规模)(治安保卫/消防服务):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人员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XXX 个有效业绩。2)项目名称(规模):XXX2)项目名称(规模):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
1.组织机构设置:XXX;2.公司管理制度: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人员配置
1)保安人员 XXX(数量)人,具有 安保证 资质XXX(数量)人
2)项目其他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驾驶员、消防人员等):XXX。
3)人员工作经验、年龄结构合理性: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工器具配置
1、一般日常安保用品:{S};
2、特殊安保装置用品:{S};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整体服务方案(简述)XXX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简述)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实施重点(简述)XXX难点分析(简述)XXX2、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简述)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9
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
1、安保班组相关制度:XXX 共 XXX 项 ;2、训练方案:XXX 共 XXX 项;3、服务质量管理制度:XXX 共 XXX 项 ;保障措施:XXX 共 XXX 项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4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15
116
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7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18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消防服务
1
项
6%差额税
2
安全保卫服务
1
项
6%差额税
总 计
最终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增值税;(税率为 6%差额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19
二、分项报价表
2.1 分项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岗位设置
人数
含税单价(元/人·月) 数月
含税总价
备注
1
消防服务
1.1
消防队长
1
24
1.2
消防副队长
1
24
1.3
驾驶员
2
24
1.4
消防员
8
24
1.5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6
24
合计
---
---
2
安全保卫服务
2.1
队长
1
24
2.2
保安员
21
24
合计
---
---
注:以上人数为最低人数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可以由以上人员之一兼任。
2.2 工器具及材料费
金额单位:元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1
安防八件套
6
套
/
/
费用包含在
人工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