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延安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2
发布于
陕西延安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43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电气

及火电事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1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3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4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5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6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

(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7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8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9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物资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GIS 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

有限公司

-电气及火电事业部,最终用户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GIS 设备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43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项目计划 2028 年 8 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 年 10 月第二

台机组投产

2.5 设备名称: 气体绝缘金属开关设备(GIS)

2.6 数 量:采购 2 台套 750 千伏 GIS 设备(共 2 个断路器间隔)、1 台

套 110 千伏 GIS 设备(共 3 个断路器间隔)、6 台 750kV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2.7 技术规格:750kV 断路器间隔:额定电压:750kV;额定电流:4000A;

额定开断电流:63kA(2S);110kV 间隔:额定电压:110kV,最高电压:126k,

额定电流:2000A,额定开断电流:40kA;750kV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额定电

压:750kV,最高电压 800kV,电压比:[765/√3 ] / [0.1/√3 ] / [0.1/√3 ]

/ [0.1/√3 ] /0.1

2.8 招标范围:采购 2 台套 750 千伏 GIS 设备(包括 750 千伏断路器间

隔、母线、空气套管,氧化锌避雷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接地开关、隔离开

11

关、电流互感器、在线监测装置、其他附属设备等);

1 台套 110 千伏 GIS(包

110 千伏断路器间隔、母线、空气套管,氧化锌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电磁

式电压互感器、接地开关、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在线监测装置、其他附属

设备等)

6 台 750kV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2.9 交货地点: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

2.10 交 货 期:暂定 2028 年 4 月 30 日交货,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

知为准。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拟投设备有效型

12

式试验报告(报告中 GIS 设备技术参数为:额定电压 750kV 等级及以上,额定电

流 4000A 及以上,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63kA 及以上,峰值耐受电流 160kA 及以上)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至少 5 台断路器间隔的电压等级 750KV 及以上且额定电流 4000A 及

以上 GIS 设备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投运证明材料,否则按

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

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

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3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13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及火电事业部

14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邮编:

100040

联系人:刘柯彤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

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4

偏差

☑允许

偏差范围:

1) 鼓励正偏差(2)允

许负偏差

最高项数:

1) 正偏差不限。(2)

最多

15 个负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 A

10 层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单经理、刘柯彤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

2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

2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4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6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7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8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30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2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3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4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5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6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7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38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9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40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41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42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44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9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GIS

(火、水)

50%

10%

40%

45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性 和 投 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

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

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

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

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

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

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

25

营业收入≥ ,得 25 分;

≤营业收入< ,得 23 分;

≤营业收入< ,得 21 分;

≤营业收入< ,得 19 分;

≤营业收入< ,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15

流动比率≥ ,得 15 分;

46

(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 ,得 14 分;

≤流动比率< ,得 13 分;

≤流动比率< ,得 12 分;

≤流动比率 ,得 11 分;

流动比率< ,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

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7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

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5 分,扣至

0 分为止。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每增加一项有效业绩

1 分,最高得 15 分。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5

1

设备寿命及检修周期

10

满足招标人要求值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参数最好得

10 分;排名中间的 6<得分≤9 分,最差得

6 分。

2

设备温升以及热损耗

5

满足招标人要求值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参数最好得

5 分;排名中间的 2≤得分≤4 分,最差得

1 分。

3

SF6 气体年泄露量和含水/油量

5

满足招标人要求值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参数最好得

5 分;排名中间的 2≤得分≤4 分,最差得

1 分。

4

局部放电水平

5

满足招标人要求值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参数最好得

5 分;排名中间的 2≤得分≤4 分,最差得

1 分。

5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快速接地开关的分合闸时间

5

满足招标人要求值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参数最好得

5 分;排名中间的 2≤得分≤4 分,最差得

1 分。

6

断路器及快速接地开关的性能:断路器短路开断电流直流分量、快速接地开关感应电流分断能力

5

满足招标人要求值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参数最好得

5 分;排名中间的 2≤得分≤4 分,最差得

1 分。

结构特点及材质

17

1

外壳、伸缩节、主母线、接地导体以及绝缘子的材质

10

满足招标人要求值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参数最好得

10 分;排名中间的 2≤得分≤9 分,最差

1 分。

2

设备防护等级

5

满足招标人要求值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参数最好得

5 分;排名中间的 2≤得分≤4 分,最差得

1 分。

3

汇控柜及其他就地柜材质及结构

2

满足招标人要求值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参数最好得

2 分;排名中间的 1 分,最差得 0 分。

供货范围

15

48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1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0

根据各投标人的情况,满足要求得

8 分,优于要

求的加

0~2 分。

2

分包、外购、供货保障措施、运输方案

5

根据各投标人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运输方案的情况,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最好得

5 分;排

名中间的

2≤得分≤4 分,最差得 1 分。

技术资料(参数、图纸及三维模型)交付进度

7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及三位模型交付方案,按照按好、较好、一般分档,好得

7 分、较好 2≤得

分≤

6 分,一般 1 分。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及验收方案,按照按好、较好、一般分档,好得

6 分、较好 2≤得分≤5 分,一般

1 分。

合计

100

49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0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51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GIS 设备采购合同

买 方: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 方: XXX 公司

最 终 用 户: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A1 座

(银河财智中心)

买 方 合 同 编

号 :

XXX

卖 方 合 同 编

号 :

最终用户合同编:

1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7

第 1 条 定 义 ......................................................7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10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10

第 4 条 技 术 服 务 和 联 络 .........................................11

第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13

第 6 条 包 装 与 标 记 ..............................................16

第 7 条 设 备 监 理 与 检 验 .........................................18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21

第 9 条 履 约 保 证 金 ..............................................23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24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27

第 12 条 转 让 和 分 包 ..............................................30

第 13 条 变 更 .....................................................31

第 14 条 项 目 的 停 建 、 缓 建 .......................................31

第 15 条 合 同 暂 停 、 终 止 与 解 除 ..................................32

第 16 条 不 可 抗 力 .................................................35

第 17 条 税 费 .....................................................35

第 18 条 知 识 产 权 .................................................36

第 19 条 合 同 争 议 的 解 决 .........................................37

第 20 条 通 知 与 送 达 ..............................................37

2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9

第 一 条 定 义 ........................................................39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39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和 付 款 ............................................39

第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41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和 验 收 ..........................................42

第 9 条 履 约 担 保 ...................................................42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42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42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44

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45

附件 2 技术协议 .......................................................47

附件 3 廉洁合同 .......................................................48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51

附件 5 设备交货进度表 .................................................52

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买 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 方:XXX 公司

最终用户: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前言声明

1.最终用户拟在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吉子现投资建设火电厂,开工建设须取

得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开工批复。

2.基于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规定,最终用户投资建设火

电厂的设备须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3.卖方 XXX 公司已对本合同是依存最终用户拟在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吉子现

投资建设火电厂,开工建设须取得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开工批复

而存在这一事实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4.卖方 XXX 公司已对合同文件清单中所列的合同文件以及构成本合同的价格和

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条件、资料、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5.卖方已认真考虑了所有影响履行本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全部风险,任何文件资

料或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6.卖方已取得了对本合同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情况的

全部必要资料。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卖方对于可预见到的外界障

碍、自然条件和所有的困难有充分的认识,无论卖方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对于可

预见而卖方未预见到的上述困难和费用,卖方均应承担其全部职责和费用。

7.卖方基于上述认识,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一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

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将会最终造成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拆除费用损

失、重新安装设备损失、检测费用损失、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和采购费用损失、运营

维护损失等,承诺将认真、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

8.买方、卖方、最终用户三方一致确认:本合同为买卖合同,合同相对方为买

方和卖方,最终用户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的第三人,卖方直接向最终

用户履行合同义务。

本合同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XXX 公司

(以下简称“卖方”)和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最终用户”)按下

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

及最终用户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 1 条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

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 2 条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2.1 在本合同签署后各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纪

要、协议;

2.2 合同协议书;

2.3 中标通知书;

2.4 合同专用条款;

2.5 合同通用条款;

2.6 各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书;

2.7 合同其他附件;

2.8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第 3 条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

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5

第 4 条 本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此合同价格为含

税价格,税率为 13%,其中合同不含税价为¥ ,税额为¥ ),价款构成

详见合同附件 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再

次发生变动,合同总价将根据最新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

第 5 条 保证

5.1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设备、材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

证责任。

5.2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5.3 仅适用于卖方为联合体的(若不适用时删除)

5.3.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

承担连带责任。

5.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

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

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5.3.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

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

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

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

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第 6 条 合同生效

6.1 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且取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针对 XXX 电厂的开工准备

批复下达之后生效。 (针对具体项目明确具体批复名称)

6.2 如该设备招标采购完成超过两年合同未生效,则本合同自动解除,各方互

不追究相对方任何责任,买方根据项目需要,重新启动招标采购程序。

6

第 7 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最终用户执 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副本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最终用户执

份。

7

签 字 页

买方

卖方

最终用户

单位名称: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开户行(电汇):

开户行(电汇):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开户行(承兑):

开户行(承兑):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税号: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电话:

邮箱: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电话:

邮箱: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电话:

邮箱:

合同执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同执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同执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

姓名:

电话:

邮箱:

姓名:

电话:

邮箱:

姓名:

电话:

邮箱:

9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 1 条 定 义

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合同”指买卖双方、最终用户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

同专用条款以及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其他文件所组成的整体,包括三方根据合同

规定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2 “买方”指向最终用户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

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结算受让人。

1.3 “卖方”指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

承继者和经许可的结算受让人。

1.4“最终用户”指使用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

的承继者。

1.5 “分包商”指经买方及最终用户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6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就卖方正确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

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

1.7 “合同设备”指卖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一切设备、机器、装置、材

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和有关物品。

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

买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9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理、检验、安装、调

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

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10

1.10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的设计、设备监理、检验、

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

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1 “设备监理”指在合同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由最终用户委托的设备监

理单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

督。

1.12 “设备监理代表”指由最终用户委托的设备监理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

进行设备监理的人员。

1.13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14 “验收”指按照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验证合同设备是否合格而进行的

活动,包括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其中到货验收又称现场

检验。

1.15“出厂验收”(发货前检验)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卖方在产

品出厂前所进行的检验和试验。

1.16“到货验收”(现场检验)是指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买方组织有关

方对合同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书等进行的验收。如设备外

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书等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应出具到货验收证明。

1.17“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1.1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

进行的试验。

1.19“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

值后,买方和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20 “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和最终用户对合同

设备的验收。

1.21 “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1

1.22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

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

澳台地区)。

1.23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元”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计价货币单位。

1.25 “日(天)”指公历日。

1.26 排产是卖方根据合同及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的要求对买方所购买的

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任务作出统筹安排,具体包括拟定生产产品的名称、批

次、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和生产开始、生产进度,并按照买方《排产通

知单》中要求的开始生产时间准时进行生产,同时承诺保证按照《排产通知单》

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完成买方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是卖方为保证工程

进度、保障产品质量及满足按期交货的制造、生产的计划,是对卖方进行供货管

理的重要依据。

1.27 《排产通知单》是指合同买方对卖方生产加工的材料、设备进行生产安

排的通知单,通知单可注明设备的名称、批次、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质量、

设备原材料采购情况及设备开始生产时间和完成时间等。买方可根据《排产通知

单》来确定设备进场时间并及时安排设备的接收、验收等系列工作。

1.28“潜在缺陷”本合同所约定的“潜在缺陷”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缺陷”,本合同所指潜在缺陷指合同设备在正常运行

工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时在设备寿命期出现的,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工

艺等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如果合同设备同时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缺陷”,卖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

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互不冲突,卖方须依约或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9 损失”指因卖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造成最终用户的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

12

失、拆除费用损失、重新安装设备损失、检测费用损失、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和采

购费用损失、运营维护损失等。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2.1 卖方根据合同需供应的合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见《专用条

款》,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见合同附件 1。

2.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

的、质量优良的,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

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合同

附件 2 的规定。

2.3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详见合

同附件 2。

2.4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规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

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卖

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5 如果在试运行期,如项目所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有

短缺和遗漏的,免费补齐。

2.6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在最终用户要求时,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

格向最终用户提供修理和维修合同设备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卖方应根据最终用户

要求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最终用户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设备的所有技术资

料。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3.1 合同计价货币、合同价格和合同总价中包含的内容见《专用条款》,详

细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 1。

3.2 本合同付款方式及支付进度见《专用条款》。

13

3.3 合同设备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或双

方约定的日期为准。

3.4 卖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其所要求

的证明文件。买方若变更本合同的发票信息,应及时通知卖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

明文件。

3.5 买方有权从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的

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 4 条 技 术 服 务 和 联 络

4.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

务,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权处理

现场开箱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

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并使最终用户技术人员应能达

到熟悉产品的运行,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参加试运行的人员能够全权处理设备

所有问题。卖方技术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

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服务人员。

买方或最终用户如需上述技术服务,以合同中的技术协议部分的相关规定为

准。

4.2 当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买

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后 24 小时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并在 48 小时内(含本数)到

达现场。附件 2 另有规定时除外。

4.3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

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设备;对合同设

备的调试要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或项目部负责

14

人的同意。若卖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提出更

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或最终

用户认可的服务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4.4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含本数)以电子邮件(盖章的扫描件)向

买方和最终用户提交执行附件 2 规定的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份,三方据此

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4.5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和最终用户共同参与合同设备的技术设

计,并向买方和最终用户解释技术设计。

4.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三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

议,一般情况下,另两方应同意参加。

4.7 对每次会议及联络,三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文件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方均应遵照执行。如涉及合同变更,需经三方协商一

致,并按第 13 条的规定办理。

4.8 若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参与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现场工作,应征得

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费用由分包商自行负担。

4.9 对于三方协商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

须以书面形式(电子版,盖章)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经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后

方可实施。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

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

4.10 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将卖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

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予买方有关的各方。

4.11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

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5.1 合同设备交货进度见合同附件 5。附件 5 未规定交货时间的合同设备应按

照实际安装进度的需要发货。合同交货地点见《专用条款》。

15

5.2 如最终用户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电子邮件(电

子版,盖章)方式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 日(含本数)通知卖

方。

5.3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电子版,盖章)的要求并征得买方和

最终用户同意。

5.4 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到达合同

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时间的依据。

5.5 在合同设备备妥发出前 24 小时内(含本数),卖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

式向买方和最终用户提交发货通知单,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设备发运日;

(3)设备名称及编号;

(4)设备总毛重;

(5)外形尺寸;

(6)总包装件数及箱号;

(7)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8)本批设备的装箱清单两份;

(9)毛重超过 20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9×3×3m 的每件设备的名称、重量、重

心、起吊点、体积和件数;

(10)三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5.6 对于毛重超过 20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9×3×3m 的设备和特殊形状的包装

物,卖方应在发运前 5 天给买方和最终用户空邮三份包装说明单至指定地点,注

明重心和起吊点等事项。

16

5.7 如果合同设备是易燃和危险的,卖方应在发运 15 天前(含本数)向买方

和最终用户提交 6 份说明合同设备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

告。

5.8 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设备温度有特殊的要求,卖方应在发运前 5 天给

买方和最终用户空邮 2 份注意事项的报告至指定地点。买方和最终用户将把这一

报告认作安排运输和存放的基础。

5.9 卖方应按照附件 2 的要求准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图纸、产品合格证书、设

备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合同附件 2 的时间要求提交给买方和最终用户或

指定的设计单位。以邮寄方式提交技术资料的,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

24 小时内(含本数)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

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电子邮件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

5.10 技术资料以到达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的日期为实际交付

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 11.7 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

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和最终用户或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检查后发现有缺

少、丢失或损坏,但非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原因,卖方应在收到

通知后 10 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含本数))免费补充提供丢

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所提供的图纸若有错误,应及时免费提供正确的图

纸并按本合同第 11.7 条进行赔偿。如因买方和最终用户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卖

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7 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含本数)),向买

方和最终用户补充提供,费用由买方和最终用户承担。

5.11 卖方应提前 5 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派遣代表到卖

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和最终用户代表不参

加或不能及时参加检查时,卖方有权按原定时间发货。上述买方或最终用户代表

的检查与监督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5.12 合同设备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专用条款。

5.13 收货单位所开具的收货单,并不代表卖方交货完毕;卖方交货后,应通

知买方和最终用户在 7 日内(含本数)开具收货单。

17

5.14 卖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设备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设备交付前的运

输,合同设备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

由卖方承担。卖方应负责尽快对丢失的合同设备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

合同设备,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设备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

5.15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设备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

地点的运输一切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

设备,投保额为合同设备价值 11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5.16 合同设备根据第 8 条的规定验收成功之前,由于卖方原因导致的合同设

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17 排产作为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

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设备型号、数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

排产,排产前排产情况应得到买方确认。

5.18 合同生效,并且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设备交到现场

(若和技术协议时间不同,以商务合同时间为准)。如需延迟交货,最终用户应提

前通知买方,由买方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排产通知后才可进行排产。

第 6 条 包 装 与 标 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设备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

国家标准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

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并应按照合同设备的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雨的保护措施,以便合

同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合同设备

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

楚。

18

6.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标记清楚并与主设备一起发货。

6.4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

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出厂编号/出厂序号;

(3)到货站;

(4)收货人名称;

(5)设备及部件名称;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

(8)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9)设备运输警示标识;

(10)其他应标记内容。

凡重量达到 2 吨的合同设备或特殊形状的设备,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

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设备的特点,

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

“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6.5 对裸装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

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设备支撑或垫木。

6.6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装配

所必需的机器和部件的装配图。外购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

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19

6.7 合同附件 1 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每台/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

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同发货。小件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

式,装入尽可能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

6.8 所用包装箱应能防盗并能防止设备及零部件的损坏。包装物编号不得重

复使用。卖方与其分包商的设备不得用同一箱号。

6.9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洁净加工面的设备,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

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6.10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

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工程名称/合同号;

(2)收货人名称;

(3)目的地;

(4)设备毛重。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

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的明细表。

6.11 进口设备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检疫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并作

为接收资料移交给买方和最终用户。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 7 条 设 备 监 理 与 检 验

7.1 设备监理

7.1.1 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或委托设备监理单位派出驻厂设备监理组依照合同

附件 2 的规定,对本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设备监理和出厂前检验。卖方应配

合买方或最终用户组织的设备监理及出厂前检验,按驻厂设备监理组的要求及

时、无偿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

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设备监理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配合费用。

20

7.1.2 合同设备出厂前,买方或最终用户将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有权派员前

往卖方工厂参加出厂试验以及相关设备的联合调试。

7.1.3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含本数)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要

求,向买方和最终用户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7.1.4 卖方应为买方或最终用户的设备监理和检验提供:

(1)根据本合同设备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 10 日将设备的设备监理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

监理代表;

(3)为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提供查阅与合同有关的卖方的技术标

准、图纸及文件;

(4)为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提供生活方便,费用由买方和最终用户

自理。

7.1.5 在设备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

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收到买

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的意见后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

7.1.6 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及部件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

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某些主要合同设备,还应有买方

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会签的设备监理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7.1.7 不论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是否参与了设备监理与检验或者是

否签署了设备监理检验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尽的义务,也

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后买方或最终用户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

7.1.8 合同签署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设备监理的

合同设备的生产设备监理信息,定期向专用条款约定的设备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

单位报送。合同设备设备监理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设备质量和

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7.1.9 卖方报送的设备监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21

(1)供货合同的履行等情况;

(2)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3)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

真、电子信箱);

(4)原材料到货情况;

(5)生产进度计划;

(6)实际生产进度;

(7)出厂交、验货情况;

(8)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7.1.10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项目设备监理大纲”和“中国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项目设备监检大纲”要求执行,本设备制造过程中需

进行设备监理、监检,在设备投料前最终用户、卖方、监理单位需签订三方协

议,明确设备监理、监检内容及需相互配合的工作。

7.2 现场检验

7.2.1 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卖方应在接到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后及时到

交货地点与买方和最终用户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设备的包装、外观

及件数进行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且经三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的,由

卖方负责处理。买方和最终用户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将现场到货检验的日期通知卖

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卖方自理。如检验时,卖方

人员未按时赶赴现场,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三方同

样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7.2.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三方应做好并签署检验记录,各执一份,

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依据;如果由于买方或最终用户原因,发现合同

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或短少,卖方在接到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后,应尽快修

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2

7.2.3 卖方对买方或最终用户根据上述规定提出的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

买方或最终用户索赔通知后 5 日内(含本数)提出,否则视为接受买方或最终用

户的索赔要求。卖方可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5 日内(含本数),自费派代表赴检验

现场同买方和最终用户代表共同复验。

7.2.4 如三方代表对共同检验中的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

均可提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检验结

果,对三方均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与第三方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担。

7.2.5 如果现场检验时,发现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

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卖方应尽快自费进行修理、更换

或补齐短缺部件,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

方负担。修理、更换后的设备或经补齐的短缺部件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该设备

的实际交货期,并可作为计算卖方迟交违约金的依据。

7.2.6 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是指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

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了短缺部件,均不能视为卖方按合同

第 10 条、第 11 条及合同附件 2 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的解除。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8.1 安装

8.1.1 本合同设备如由最终用户安装,则由最终用户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

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卖方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使合同设备尽快投产;如由卖方安装,则卖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

说明书进行安装,最终用户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投

产。

8.1.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进行。合同设备

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按照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参加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卖方未

按照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参加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验收结果。

8.2 初步验收需要进行性能试验的,按本款以下项办理。

23

8.2.1 性能试验应在试运行后一个月内进行,由最终用户负责,卖方参加,

并在合同设备达到附件 2 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后在 30 天内签署合同设备初步

验收证书。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附件 2 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按违

约责任规定进行处理。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

微小缺陷,卖方在三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最终用户则可同意签

署初步验收证书。

8.2.2 如果第一次性能试验达不到附件 2 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

则三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性能试验

结束后 1 个月内进行第二次性能试验。

如属卖方责任,卖方需采取有效措施以使第二次性能试验能达到性能保证

值,卖方将负担所有直接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费用:

(1)替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2)参与第二次性能试验的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

(3)参加修理的买方和最终用户人员的费用;

(4)第二次性能试验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费用;

(5)第二次性能试验所使用的材料和除燃料外的消耗品的费用;

(6)所更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运离/运抵现场的所有运输和保险费用。

8.2.3 在第二次性能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附件 2 所规定的性能

保证值,三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卖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 11.3 款执行。

如属最终用户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性能试验通过,此后 10 天内由最终

用户代表签署,并且经买方和卖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三

份,三方各执一份。此时卖方仍有义务与最终用户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

能达到保证值。

24

8.3 最终验收证书应在合同质量保证期满并满足出质保条件后一个月内完

成,如果由于买方或最终用户原因造成的最终验收延误超过三个月,则此后 15 天

内,买方及最终用户应签署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8.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修理

或更换,卖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买方和最终用户应做好安排以便

进行上述工作。

8.5 最终用户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

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书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

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

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

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

中被发现,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各方确认),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

修理或调换。

8.6 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附件 2 要求的,买方和

最终用户有权退货或更换。若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附件 2 要求但满足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的,且经买方和最终用户认可接受的,卖方视为违约,应按《专用

条款 11.3》或其他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 9 条 履 约 保 证 金

9.1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在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含本数)向买方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履约保函,有效期自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履约期满之日为止。若此时存

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

争端最终解决。

9.2 履约担保金额见《专用条款》,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 4。

9.3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

函,或者为现金、汇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的履约保函,与此有关的费用由

卖方负担。银行保函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担保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保证

期、保证金额且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25

9.4 对预付款金额超过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对

超出部分收取预付款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出

具的银行保函。

9.5 履约保证金是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

任何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卖方所需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

金。

9.6 如卖方采用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首次开具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少应

为两年。若在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截止日期之前,本项目的初步验收尚未

完成,则卖方必须在提供的原履约保函有效截止日期之前 30 天,向买方提供新的

履约保函,新的履约保函有效期限须覆盖初步验收完成时间;否则,视为卖方违

约,买方有权暂停设备款支付并扣除该支付合同总价 0.1%,直至卖方提供新的履

约保函,新的履约保函保证期限不少于原履约保函到期日至初步验收完成日,且

质量保证期应顺延,顺延时间为初步验收通过之日与原履约保函到期日之间相差

的天数。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10.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要求见《专用条款》。合同设备总装后进行试验

时,若因主要技术指标不合格,经处理后合格出厂的,应将原因和处理情况列入

出厂文件。质量保证期在上述期限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

10.2 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不符合

合同规定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索赔

通知后的 7 日内(含本数)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请求。如果卖方

未对买方的索赔提出异议或卖方的异议不成立,卖方应按买方和最终用户要求进

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10.3 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

导致合同设备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

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等。合同设备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

26

现合同设备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

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0.4 质量保证期的终止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

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对于出现潜在缺陷的合同设备,卖方应免

费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在知道合同设备存在潜在缺

陷或原理性故障后,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且免费予以及时弥补

或校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10.5 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

行良好,卖方承诺合同设备的寿命不少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年限,具体

见《专用条款》。

10.6 卖方提供的软件系统需对硬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如果当前系统所匹配

的硬件设备停产,卖方保证最新的硬件设备可以确保原有软件的正常运行。如果

买方选择另外的硬件设备,卖方保证系统可以正常运行。

10.7 在质保期过后,卖方负责设备终身维护。视最终用户需要,卖方应提供

系统软件升级换版。对于产品原理性故障,卖方应免费负责进行改进。

10.8 在质保期过后 10 年内,卖方保证向最终用户提供所需设备的备品备

件,且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发出,价格以备件合同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中较低的

价格为准。

10.9 最终用户发生设备故障停运且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卖方提供

技术支持,卖方保证做到全力配合买方恢复设备运行并查明故障原因。如果是卖

方产品原因,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是最终用户设备自身原

因,则最终用户承担卖方适当的技术服务费。

10.10 当最终用户选购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时,卖方保证提供接口部

分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和资料,确保配套设备接入系统后的正常运行。

10.11 对于合同设备,卖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

料;若采用卖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应经买方和最终用户事先同

27

意。买方和最终用户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卖

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卖方负责。

10.12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见《专用条款》。

10.1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

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工程返工、设备报废,卖方应立即

无偿进行修理或更换。需更换设备的,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

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备的费用、将新设备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

更换设备的费用等。卖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设备的期限按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逾

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10.14 如果由于最终用户未按照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

安装、操作或维护,及非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由最终用户负责修理、更

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最终用户要求的紧急部件,卖

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最终用户承担。

10.15 在从合同设备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

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选

择且卖方需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0.15.1 修理

卖方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

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修理工作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10.15.2 更换

卖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替换不符合要求的合同设备,费用由卖方承担。

除非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更换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10.15.3 退货

买方和最终用户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设

备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设备的货款并承担买方

和最终用户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28

10.15.4 让步接收

买方及最终用户根据合同技术协议进行到货验收,确保接收的材料、设备等

物资符合合同约定的各项参数,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

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买方和最终用户做出

让步接收,则应同时满足下列 3 项条件:

(1)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物资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但

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其不符合的项目和指标物资的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

性、互换性及正常运转使用无实质性不良影响。

(2)对于买方和最终用户以及卖方同意让步接收的设备物资进行质量风险、

安全风险以及费用补偿评估,并形成报告(必要时可请专家参加质量、安全风险

评估或委托权威的专业机构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最终将报告结果和约定形成书

面协议,由买方、卖方、最终用户三方共同签署。

10.15.5 赔偿损失

除已有规定外,卖方应赔偿买方和最终用户因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损失。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11.1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

承担继续履行、延长质量保证期、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1.2 因合同变更需退还发票或返还超付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变更 30 日内

与买方相互配合办理红字发票手续或超付退款手续。因卖方未在买方规定的时间

内办理或无理由拒绝办理红字发票手续、超付退款手续而造成结算滞后的,卖方

应按对应发票金额×4‰×逾期交票周数、超付退款金额×4‰×逾期退款周数向

买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的按比例计算。

11.3 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不能够满足合同附件

2 中规定的保证值(或技术参数)时,卖方应按《专用条款》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

约金。

29

11.4 买方和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

卖方未能在买方和最终用户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买方

和最终用户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设备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更

换此设备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11.5 如果在出厂试验时合同设备未满足合同规定的保证值,且卖方在发现不

合格之日起 2 个月内(含本数)未能通过整改使合同设备满足保证值,买方和有

权要求更换此设备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11.6 卖方违反合同规定迟延交货的,应按以下规定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

金(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执行):

(1)迟交 1-4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设备金额的 5‰;

(2)迟交 5-8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设备金额的 10‰;

(3)迟交 9 周以上(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设备金额的 15‰。

每台机组应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如果机组的任何部件的迟交延误了机组的正

常安装,违约金按照该台机组的合同价格(合同总价除以本合同项下供货机组的

台数),而非该晚交部件的价格计算。采用上述计算方法,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

周计算。支付违约金并不能解除卖方继续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10%或者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

备迟交超过 3 个月(含本数)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部分

终止合同的,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7 卖方未按期向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

迟交 1 天,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且不超过 10000 元的违约金。卖方向买方

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图纸有错误的,每发现 1 处有错误的技

术资料或 1 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且不超过 10000 元的违

约金。如因技术资料或图纸有错误造成合同设备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进行修理

或更换,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直接费用。如逾期未完成更换

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30

11.8 由于卖方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技术服务的错误或疏忽,造成买方和最终

用户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

11.9 买方或最终用户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答复和到达现场,每推迟 1 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11.10 合同设备交付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

期投运的,每延误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

11.11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合同设备停运

的,每停运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

11.12 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的,买方有权

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

支付相当于终止部分合同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11.13 卖方根据“第 11 条违约责任”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的总额累计达到合同

总价的 20%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如有)。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

部分的合同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设备(如有)运离现场。买方和最终用户因

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卖

方承担。

11.14 买方、卖方及最终用户三方一致确认,由卖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直接向最

终用户履行合同义务,当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最终用户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三方一致同意,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

款的规定,最终用户有权直接请求卖方向最终用户履行或直接请求卖方按照本合同

约定向最终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11.15 最终用户依据上述 11.14 约定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范围包括

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协议的全部约定、买方、卖方、最终用户后续

达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的范围包

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买方、卖方、最终用户

后续达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31

11.16 最终用户依据上述 11.14 请求卖方按照本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或请求卖

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管辖法院选择依据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9 条的约

定。

11.17 关于买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作如下约定:

如因最终用户原因延期向买方支付合同款项,导致买方延期支付本合同约定

应付款项,卖方同意给予买方 90 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

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若买方超过上述宽限期仍未付款,则

买方从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起算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

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1.18 当买方的给付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时,抵充顺序如下:第一,主债务;

第二,利息或违约金;第三,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第 12 条 转 让 和 分 包

12.1 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两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转让给第三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转让债权,否则,卖方擅自转

让债权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按照卖方擅自

转让的债权金额的百分之二计算。买方有权在支付卖方擅自转让的债权时直接抵

扣上述违约金。

12.2 未经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的采购事项对

外分包。确需分包的,应事先将供货商的名单提交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并从经

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的供货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卖方擅自向未经买方确认的供

货商分包合同设备的,买方有权拒付分包部分设备的价款,并部分或全部终止合

同。

12.3 卖方应对所有分包设备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买方和最终用户对

分包商的确认与否并不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买方

和最终用户的责任。

12.4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 1。

32

第 13 条 变 更

13.1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非因卖方原因需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变更,或扩大

供货范围的,买方可向卖方发送书面变更通知。卖方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应

充分考虑买方的意见,并与买方和最终用户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买方的变

更要求应考虑卖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

13.2 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从以下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卖方

应无条件执行买方的变更要求:

13.2.1 提前、推迟或暂停合同设备的交货,但买方应在交货期 30 天前(含

本数)通知卖方,以便卖方提前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提前、推迟、暂停及重

新确定交货时间均应办理有关合同变更手续。

13.2.2 在交货期 15 天前(含本数)通知卖方变更运输方式、包装方式、交

货地点及卖方需提供的服务。

13.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任

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两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

的事宜三方协商处理。

第 14 条 项 目 的 停 建 、 缓 建

14.1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

14.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

立即暂停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14.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

合同款项,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4.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

该通知后,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

少损失。

33

14.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

究买方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14.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

收益。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

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

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

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设备等造成自身损失

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第 15 条 合 同 暂 停 、 终 止 与 解 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

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

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

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

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

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

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本条下述的任何一种情

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

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

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

设备;

34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

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设备(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设备。卖方应

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设备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

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

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3)、

(4)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

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

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

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

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

单》要求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设

备;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

解除合同,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2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35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

张以下 5 项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

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

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设备,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设备,买方享有

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

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设备进

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

交付的合同设备(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

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设备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

的设备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设备及重

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设备因拆除而造成的

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

卖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

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

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

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

项下的款项。

第 16 条 不 可 抗 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6

16.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

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

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16.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周内(含本数),

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

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16.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 120 天或三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

延续 120 天(含本数)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

的遗留问题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 17 条 税 费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

由买方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

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

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第 18 条 知 识 产 权

18.1 卖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向买方销售的设备、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服

务等所涉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卖方合法所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任何侵

权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18.2 卖方保证买方及最终用户在使用或者二次销售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

方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非法使用等方

面的法律指控。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及最

终用户提出任何投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则卖方应立即出面解

决,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赔偿全部由卖方承担,与买方及最终用户无关,买

方及最终用户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37

18.3 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提出任何投

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买方或最终

用户必须作为主体参与处理的,则买方或最终用户与第三方签署的和解书或调解

书,有权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裁判文书中,如有涉及对第三方的赔偿及补偿责

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或最终用户在上述法律程序中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

为处理纠纷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8.4 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向第三方支付费用获得使用

许可,或提供新的设备、修改资料、更换新的技术。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无法合理

提供上述可供选择的做法,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无

须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任何费用。除此以外,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无法使用卖方交付

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期间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果经济损失无法计

算,以本合同标的金额作为买方损失金额。

18.5 如有权机关确定买方构成共同侵权,卖方应赔偿买方商誉损失 50 万元,

由于商誉损失举证的困难,卖方免除买方就商誉损失的金额进行举证的义务。

第 19 条 合 同 争 议 的 解 决

1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三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

19.2 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诉讼。

19.3 争议解决方式及解决机构约定如下:

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

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20 条 通 知 与 送 达

20.1 三方在主体信息中确认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适

用范围包括三方非诉时各类通知文件的送达以及发生纠纷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包

38

括但不限于仲裁程序、仲裁后执行程序,或者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重审、

再审和执行程序。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书面方式

通知对方新的有效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未通知视为未变

更。

如仲裁或诉讼期间,任一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变

更,该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变更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

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果提供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等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等,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

后果。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将仲裁文书或诉讼文书邮寄至通讯地址即视为有

效送达。

20.2 本合同项下三方作出的各项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发送至本合同主

体信息中所载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通知的有效方式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电子邮件。不包括手

机短信、微信及其他非上述约定的有效方式。

20.3 任何文件、通讯、通知及上述法律文书,只要按照本合同主体信息中所

载通讯地址或邮箱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20.3.1 如果以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形式发出,在信

件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或实际送达相关地址(以时间较前者为准)时视为送达;

20.3.2 如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在确定发出送时视为送达;

20.3.3 如果以专人送达,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的,送达人

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39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三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

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条款》应优先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的序

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第 一 条 定 义

1.2 “买方”是指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卖方”是指 XXX 公司 。

1.4 “最终用户”是指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1.13 “现场”是指 XXX 项目工程现场。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2.1 设备名称: GIS 设备。

规格(型号):详见技术协议。

数量:详见技术协议。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和 付 款

3.1 合同价格

3.1.1 本合同的计价货币是人民币。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税率政策再次发生变

动,合同总价将根据最新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

3.1.3 合同价格总价见合同协议书,价款构成见合同附件 1,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

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40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

技术服务、买方及最终用户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

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由卖方负责运输,本合同价格包括运输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

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4)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3.2 付款

3.2.1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3.2.2 付款比例:1:7:1.5:0.5(预付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

3.2.3 根据实际到货及收付款情况,经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分批开票及付款。

3.2.4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卖方提交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

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买方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以电汇形式支付合同总价

的 10%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1)合同总价 1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2)银行履约保函原件。

3.2.5 到货款的支付:

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台套合同设备每批设备交付至现场后,卖方

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支付该台套 GIS 设备总

价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

(2)到货验收证明。

(3)该台套 GIS 设备总价 7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41

(4)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5)其它单证:无。

3.2.6 初步验收款的支付:

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

且后 60 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15%作为初步验收款。

(1)初步验收证明。

(2)合同总价 15%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3)其它单证:无。

3.2.7 质保金的支付:

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价格 5%质保金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

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5%作为质保金。

(1)合同总价 5%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2)不可撤销的 1 年期限的见索即付的质量保函(卖方提交的质量保函以买方为

受益人;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5%)。

(3)其它单证:无。

3.2.8 质量保函的回退: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最终用户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

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退还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量保函。在未

取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期后

的质量保函。

(1)由最终用户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3.2.9 上述 3.2.4 条款至 3.2.8 条款明确约定,开具收据或者发票为买方付款条件

之一,因此,卖方应严格按照上述 3.2.4 条款至 3.2.8 条款约定向买方开具对应收据

42

或者发票,如卖方未按照上述 3.2.4 条款至 3.2.8 条款约定向买方开具相应收据或者

发票的,买方有权拒绝向卖方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2.10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3.2.11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第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5.1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输,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如下:

交货地点: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现场;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5.17 排产作为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后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设备型号、数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排产,排

产前排产情况应得到买方确认。

5.18 设备交付日期设备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并且接到买方通知后 XX 个月内交到现

场(若和技术协议时间不同,以商务合同时间为准)。如需延迟交货,最终用户应提前

通知买方,由买方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排产通知后才可进行排产。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和 验 收

8.4 GIS 设备到货前 1 周内卖方项目现场技术服人员需到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第 9 条 履 约 担 保

9.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10.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

10.5 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

好,卖方承诺合同设备的预期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43

10.12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无

10.15.4 让步接收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11.3 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1)GIS 六氟化硫气体的年渗漏率如超过合同规定,除免费维修外,在质量保证

期内年残漏率如超过合同规定值,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2)GIS 在注入六氟化硫气体 24 小时之内,如水份超过合同规定,除免费维修

外,每超过 1ppm,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0.5%。

(3)对液压操作机构,当将油压定至最高允许油压时,断路器在合或分的位置,

关掉电源在 24 小时内的油压降如超过 2%,则每超过 0.1%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0.5%。

(4)液压机构不允许漏油,如发现漏由除免费维修外,每发现一处漏由,需支付

违约金 5000 元;对于气动操作机构,当将气压升至最高允许时,断路器在合或分的位

置,马达不动作。在 24 小时内的气压降如超过 5%,每超过 1%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

的 1%。

(5)GIS 局部放电水平在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的峰值较合同值高,扣除该台套

设备合同总价的 1%。

(6)其他:无。

44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附件 2 技术协议

附件 3 廉洁合同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 5 交货进度表

45

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价格总表

总价:¥XXXXXXX(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含

税)

合价(含

税)

备注

XXX 设备

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和运杂费

包含在总价中

总价(含税)

一、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

税)

合价

(含

税)

产地

生产厂家

750kV GIS

1

断路器

2

2

隔离开关

4

3

快速接地开关

2

4

检修接地开关

6

5

电流互感器

48

46

6

内置电磁式电压

互感器(带隔离

断口)

台套

2

7

避雷器(带隔离

断口)

6

8

SF6/空气套管

12

9

汇控柜

2

10

母线

约 240

11

主母线伸缩节

随主

设备

12

过渡气室

随主

设备

13

带电显示装置、

电子式击穿保险

台套

2

14

密度继电器

足量

15

SF6 气体

%

110

16

GIS 局部放电在线

监测

2

17

SF6 气体微水在线

监测

2

18

汇控柜至 GIS 本

体的线缆、在线

监测就地柜至 GIS

的线缆、在线监

测就地柜至后台

机柜的线缆。

足量

19

接地材料(专用

接地网及其连接

材料)

足量

110kV GIS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

税)

合价

(含

税)

产地

生产厂家

47

1

断路器间隔

110kV,2000A

, 40kA,SF6

间隔

3

1.1

出线间隔包括:

高压电缆连

断路器

1

隔离开关

2

检修接地开关

2

快速接地开关

1

电流互感器

24

电压互感器(带

隔离断口)

1

避雷器(带隔离

断口)

1

电缆罐

3

1.2

本期启备变间隔

包括:

(架空软导

线连接)

断路器

1

隔离开关

2

检修接地开关

3

电流互感器

24

电压互感器(带

隔离断口)

1

避雷器(带隔离

断口)

1

空气套管

3

1.3

一期启备变间隔

包括:

电缆连接

断路器

1

隔离开关

2

检修接地开关

3

48

电流互感器

24

避雷器(带隔离

断口)

1

电缆罐

3

2

母线设备间隔

110kV,2000A

, 40kA, SF6

间隔

1

每间隔包括:

隔离开关

1

检修接地开关

2

电压互感器

1

3

主母线

110kV,2000A

, 40kA, SF6

约 1.5

4

分支母线

约 10

5

汇控柜

不锈钢材质

4

6

接地材料(专用

接地网及其连接

材料)

热镀锡铜排

足量

7

SF6 气体在线监

测(局放、微

水、压力、温

度)

1

8

上述设备内部、

设备间以及设备

至后台机柜的线

足量

750kV 电压互感器(CVT)

1

750kV 电容式电

压互感器及附属

设施

6

合计(含税)

49

二、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设备名

规格型

单价(含

税)

总价(含

税)

生产厂

1

SF6 气体(含气

瓶)

%

10

2

密度表

2

3

SF6 气体阀门

2

4

辅助开

2

合计(含税)

三、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设备名称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

税)

总价

(含

税)

产地

生产厂家

1

气体回

收、充气

装置

600L

1

2

便携式气

体泄漏检

测仪

1

3

断路器慢

分慢合装

6

50

4

隔离开

关、接地

开关手动

操作手柄

6

5

电流、电

压互感器

综合性能

测试装置

最大输

出交流

电压

120V,

最大输

出电流

5Arms

(15A 峰

值)。

电压法

测量

CT,测

试变比

5000:1

。直流

方波法

原理,

测试最

大拐点

电压

45000 伏

1

6

GIS 开关特

性测试仪

1

合计(含税)

四、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每人

日)

总价

1

设计联络会

买方指

2

培训

现场

包含在总价中

51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

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卖方工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

和技术服务

现场

5

其它

合计

免费

附件 2 技术协议

详见技术协议

52

附件 3 廉洁合同

为了依法规范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合同认真履行,买方和卖方双方经慎重协商,

就双方在本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中的廉政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所签订合同的附

件,与所签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买方责任

1、在签订经济合同前,买方应明确告知卖方,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双

方必须签订合同廉政责任书。

2、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

办事;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

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3、不准向卖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等;不准在卖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

受卖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向卖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

买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卖方和相关单位在项目业务中

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4、买方应广泛宣传本公司的各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通报有关情况,并开展廉政

建设活动。

5、如发现卖方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有关规定的,是一般管理人员,买方有权向卖方

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是领导干部的,买方有权向卖方主管单位和上级纪检监

察部门进行通报。

二、卖方责任

1、卖方必须与买方签订合同廉政责任书,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2、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

办事;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

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3、卖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

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接受或暗示为买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

嫁娶、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相关单位

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3

4、卖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履行合同的有关人员进行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和法制教

育,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公司的社会形象,加强廉政建设。

5、如发现买方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有关规定的,是一般管理人员,卖方有权向买方

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是领导干部的,卖方有权向买方主管单位和上级纪检监

察部门进行通报。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参与合同订立与履行的人员发生不廉政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四、附则

1、本合同廉政责任书属合同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2、本合同廉政责任书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

买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章)

卖方:XXXXXXXXXXXXXX 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4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银行编号/SWIFT 标识代码】

致:买方

本保函是为(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

买方提供(设备名称)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

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买方合同设备价格的%(百分

之),即万元人民币。

(a)当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

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时,

银行将按买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买方。

(b)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

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

买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

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d)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

30 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

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30 天。

(e)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URDG758)》。

(卖方银行的名称) 公章

55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56

附件 5 设备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交货至合同约定

地点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57

第二卷 技术文件

58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的 750kV 和 110kV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

器(以下简称 GIS)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

要求。

1.1.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

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

其要求。

1.1.3 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

(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 中。

1.1.4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

标人确定。

1.1.5 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

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6 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

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1.1.7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

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8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设备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

求。

1.1.9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

卖双方共同商定。

1.1.10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11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编码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

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系统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码,其

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码。电

厂标识码采用 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

59

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1.2.1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投标方提供满足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本次技术规范书要求的 750kV/110kVSF6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及750kV/110kV 六氟化硫气体绝缘金属封闭母线的型式试验报告,并且其参数不低于本次招标规范要求的 750kV

额定电流 4000A、额定开断电流 63kA、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160kA,110kV 额定电流 4000A、额定开断电流 40kA、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100kA。

1.2.2 投标方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

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

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3.2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 2 周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1.3.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人加以

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以便招标人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

施。

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4.1 一般要求

1.4.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1.4.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4.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15 天之内向招

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1.4.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

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4.1.5 对于其他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

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4.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4.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 16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 , 电子版图纸应为 AutoCAD 格

式,文本文件应为 Word/Excel 格式。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

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可编辑的电子版图纸需按比例制图

1.4.1.8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4.1.9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

识和标注。

60

1.4.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4.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投标方在投标阶段应提供针对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电气接线图、平面布置图、断面

图、气隔分布图、开关设备及其元件的详细资料、结构特征、操动机构的详细资料和主要技术参数

1.4.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1) 电气接线图、平面布置图、断面图、气隔分布图、开关设备及其元件的详细资料、结构特征、操动机构

的详细资料和主要技术参数。

2) 基础图(包括埋铁、荷重分布、接地等)、对建筑物的要求、接地要求和接地端子布置图。

3) 电气二次线原理接线图纸、控制柜端子排图、电缆清册等

4) 断路器合闸电流、跳闸电流、弹簧储能系统电流,以及 PT、CT、继电器等的技术参数

5)

就地控制柜直流电源、交流电源回路数、容量;

6)

就地控制柜外形尺寸、荷重、安装图等

7) GIS 间隔底座尺寸图

8)

其他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上述图纸必须按比例绘制,如未按比例绘制,由此延误工期的后果由投(中)标方负责。

1.4.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1.4.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

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 电气接线图、平面布置图、断面图、气隔分布图、开关设备及其元件的详细资料、结构特征、操动机构

的详细资料和主要技术参数。

2)

基础图(包括埋铁、荷重分布、接地等)。

3) 二次线图纸(包括原理接线图及控制柜端子排图等)。

4) 使用维护说明书。

5)

运行、检修手册、资料。

6) 零部件、整体试验报告。合格证。

7) 详细的装箱清单。

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程度。手册

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 50mm。每一卷的版式应一致,

61

每一部分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

(2)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3)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

(4)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5)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

(6)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或行标型号)。

1.4.2.5 投标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

限于:

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例行试验报告和主要部

件试验报告例如 GIS 的支持绝缘子等。

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

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

要求。

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等证明。

5) 说明书,包括:GIS 的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

GIS 和所有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完整资料;例行试验数据;表示 GIS 和操作机构断面的结构图以及

对基础的技术要求。

1.4.2.6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见下表,但不限于下表的内容。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序号

内容

份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1

图纸类

1)

GIS 或 HGIS 土建、地基规定

2)

GIS 或 HGIS 安装、维护、运行规定

3)

GIS 或 HGIS 通风规定

4)

GIS 或 HGIS 单线图

5)

二次控制、测量、监控、信号回路、辅助设备回路主

方案图

6)

GIS 或 HGIS 布置图(平面、断面)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62

7)

主要部件安装图,带外观尺寸、运输尺寸、质量

8)

GIS 或 HGIS 地基图

9)

SF6 气体隔室分布图

10)

安装、维修尺寸图

11)

SF6 气体监视系统图

2

安装使用说明书

1)

GIS 或 HGIS 主要部件安装指南(断路器、隔离开

关、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等)

2)

辅助设备安装指南(SF6 气体系统,油系统,就地控

制柜等)

3)

特殊工具、仪表介绍

4)

运输和安装所需要专用设备的说明

5)

现场试验和其他试验指南

6)

全套安装图纸

7)

全套接地系统图纸

8)

全套地基图纸

9)

低压电缆布置图纸

10)

元件安装图纸(就地控制柜,操作箱)

(包括接线板

清单、布置等)

11)

SF6/油套管交界面尺寸图

12)

变压器交界面尺寸图

13)

电缆交界面尺寸图

3

试验报告

1)

GIS 或 HGIS 全套型式试验报告

2)

GIS 或 HGIS 全套出厂试验报告

3)

合同要求的其他试验报告

4)

零部件试验

4

其他资料

1)

GIS 或 HGIS 主要元件标准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63

2)

高压容器标准

3)

GIS 或 HGIS 焊接标准

4)

SF6 气体标准

5)

GIS 或 HGIS 所用材料标准

6)

GIS 或 HGIS 检查、调试规定

7)

GIS 或 HGIS 包装、装船、储存规定

8)

现场高压试验规定和标准

9)

维修指南

10)

SF6 气体质量证明

11)

删除

12)

过滤器材料(吸附剂)证明

13)

GIS 或 HGIS 外壳安全性证明

14)

GIS 或 HGIS 高压气体释放装置证明

15)

装箱清单

16)

包装说明

17)

相对地稳态电压分布图

18)

设备中使用的润滑剂、油脂和液压油的清单

19)

带电显示装置的规格、型式、厂家

1.5 标准和规范

1.5.1 GIS 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

包括:

GB156

《标准电压》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1207

《电压互感器》

64

GB1208

《电流互感器》

GB1985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1984

《交流高压断路器》

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GB/T2900.1 《电工术语、基本术语》

GB/T6461

《交流高压接地开关关合感应电流试验》

GB/T5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4109

《高压套管技术条件》

GB7674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GB/T890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GB/T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同技术要求》

GB11023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

GB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12022

《工业六氟化硫》

GB13540

《高压开关设备地震性能试验》

GB/T13540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

GB/T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

GB 4208

《外壳保护等级(IP 代码)》

GB16847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要求》

GB/T 29489 《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感性负载开合》

GB/T 7354 《高电压试验技术-局放》

GB/T 22383 《额定电压 72.5KV 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

65

DL/T 304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现场交接试验导则》

DL/T555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现场耐压试验导则》

DL/T 361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使用导则》

DL/T593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

DL/T603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运行维护规程》

DL/T615 《高压交流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DL/T61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技术条件》

DL/T61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验导则》

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

DL/T662

《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技术条件》

DL/T 97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技术条件》

DL/T 402 《高压交流断路器》

IEC517

《72.5kV 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IEC859

《额定电压 72.5kV 及以上 GIS 的电缆连接》

IEC60038

《标准电压》

IEC60059

《标准电流额定值》

IEC60060

《高压试验技术》

IEC60071

《绝缘配合》

IEC60255

《电气继电器》

IEC60270

《局部放电测量》

IEC60529

《外壳防护等级》

IEC60517

《72.5kV 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

66

IEC60056

《高压交流断路器》

IEC60129

《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IEC60694

《高压开关设备与控制设备的共用条款》

IEC60480

《电气设备中 SF6 气体的检验导则》

IEC60044-1 《电流互感器》

IEC60044-2 《电压互感器》

IEC60376

《SF6 气体的规范及验收》

IEC60099-4 《无间隙交流氧化锌避雷器》

IEC61129

《交流接地开关开合感应电流》

IEC60137

《交流电压 1kV 以上的套管》

IEC60376

《新六氟化硫(SF6)气体》

IEC61259

《额定电压 72.5kV 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隔离开关开、合母线转移 电

流》

IEC61634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 SF6 气体的使用和处理》

IEC60186

《电压互感器》

IEC60233

《电气设备用空心绝缘子的试验》

IEC60270

《局部放电测量》

IEC60529

《外壳防护等级(IP 规定)》

IEC61128

《交流隔离开关-开合母线充电电流》

IEC61663

《高压交流断路器—金属封闭和落地罐式断路器的短路和开合试验程序导则》

ANSI

《美国国家标准》

AWS

《美国焊接协会标准》

67

ASTM

《美国试验和材料协会标准》

ASME

《美国机械(锅炉和压力容器法规)》

IEEE

《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标准》

CENELEC

《欧洲压力容器标准》

IEC60859 《额定电压 72.5KV 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电缆连接》

DL/T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大唐集团制[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国能安全[2023]161 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这些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如果根据投标方的意见并经招

标方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

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

1.5.2 投标方应执行本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

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通告招标方进行书面解决。

1.5.3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

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

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5.4 按本规范书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

﹑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 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

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人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

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技术偏差表)中。

1.6.2 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68

1.7 备品备件

1.7.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应按项目分项报价,备品备件及附件价格应含在投标

总价中。

1.7.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7.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

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

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1.7.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

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投标人应

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价款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8.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1.8.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

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要求

1.9.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

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1.9.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人处理,费

用也由投标人自负。

1.9.3 设备安装后,投标人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69

1.9.4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9.5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

方各执一份。

1.9.6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

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 168 小时,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

执一份。

1.9.7 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买卖双方共

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投标方的原因,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1.9.8 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

1.10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1 清洁

1.10.1.1 设备在组装、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1.10.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1.10.2 油漆

1.10.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及投标文件规定的运行环境下

运行不被腐蚀。

1.10.2.2 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

1.10.2.3 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及涂层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遵守下面的工艺程序

1) 表面处理

2) 底漆(设备内部至少一道,设备外部至少两道)

3) 罩面漆(内表面至少一道,外表面至少两道)

1.10.2.4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表面处理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招标方有权对

投标方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的意见要求并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应提供

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量。

70

1.10.3 标志

1.10.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制造厂的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检验编码、出厂日期、工程识别号和重量等。

1.10.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标牌》的规定。

1.10.3.3 铭牌应用中文书写,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设备正常运行时其

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1.10.4 包装

1.10.4.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

1.10.4.2 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

称的标签。

1.10.4.3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1.10.4.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安装防撞指示

仪。

1.10.4.5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 装箱单

b. 产品说明书

c.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 安装指示图

1.10.5 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5.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5.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1.10.5.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71

2 性能、结构及设备配置要求

具体内容见专用部分第 3 条技术规范。

3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

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3.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3.1.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

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

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方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3.1.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 投标方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3.1.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

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72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

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

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3.1.1.4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3.1.1.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

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

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1.1.6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3.1.1.7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3.1.1.8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3.1.2 培训

3.1.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

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3.1.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3.1.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73

3.1.2.4 投标方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1.3 设计联络会

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3.2.1 概述

3.2.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四章的规定的要求。

3.2.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

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四章的规定。

3.2.2 工厂检验

3.2.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

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3.2.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四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

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3.2.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2.3 设备监造

3.2.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2013〕28 号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

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3.2.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方确定)

74

GIS 监造内容:

GIS 监造内容:

75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备注

1.材质、外观及尺寸检查

10%抽检

2.电气性能试验

10%抽检

盆式、支撑绝缘

3.机械性能试验

10%抽检

1.材质检验

触头、防爆膜

2.机械尺寸

1.材质报告

2.焊接质量检查和探伤试验

外壳

3.水压试验

1.配套厂家出厂试验报告

2.外观检查

出线套管

3.机械尺寸检查

伸缩节

1.质量保证书

电压互感器

1.配套厂家出厂试验

直接发给客户转为 R 点

避雷器

1.配套厂家出厂试验

直接发给客户转为 R 点

1.一般结构检查

2.绝缘电阻测量

3.绕组电阻测量

4.极性试验

5.工频耐压试验

6.精度试验

电流互感器

7.励磁特性试验

1.一般结构检查

2.机械操作试验

3.闭锁装置动作试验

断路器

4.二次线路确认

76

5.安全阀试验

6.液压泵充油试验

7.机械特性试验

1.一般结构检查

2.分合试验

隔离开关、接地

开关

3.电气连锁试验

1.SF6 气体密封试验

2.一般结构检查

3.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4.主回路电阻测量

5.主回路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6.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7.超声波检查

十一

运输单元组装、

套管单元、母线

单元

8.局部放电测量

十二

包装及待运

1.现场查看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3.2.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方为投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投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

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

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将提投标方便。

3)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

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主动及时向

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

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77

3.2.4 性能验收试验

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IEC 和 DL 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试验,试验应出具详细记载

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招标人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或见证,并提供 GIS 及其附件相应的型式

试验报告和例行试验报告,同时执行下列要求。

3.2.4.1 概述

1)投标方应及时通知项目方派有关人员赴工厂参加主要设备项目的试验。具体项目、时间和人数由双方另

行商议、投标方应为参加工厂试验的人员提供有关文件和方便条件。但在出厂前进行出厂验收和仿真试验,

在出厂前 14 天通知项目方。

2)试验分型式试验、工厂试验、现场试验三大类。试验按有关国家标准和本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

3)高压组合电器(GIS)必须通过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各项型式试验,并通过相应的鉴定,投标人应提交有

关的型式试验报告。

4)工厂试验和检验应在投标方工厂车间试验室内进行。工厂试验和检验应由投标方负责,并提供试验报

告。在投标方工厂的试验应分阶段进行,先完成系统的工厂试验,然后再进行出厂验收。出厂验收试验应在

完整的系统上进行,并应有完善的仿真设备或仿真程序配合完成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检验。出厂验收试验应在

项目方工程师目击下完成。

5)现场验收试验是由投标方与项目方在现场安装设备之后共同执行的试验,其目的是检验系统的正确运

行。现场验收试验由投标方负责,项目方参与。

6)投标方应提出产品的试验和检验计划。试验计划应包括试验名称、试验设备、试验程序、试验接线图、

空白试验纪录表格、试验工器具及其校正数据。验收试验计划文件必须在验收工作开始前二个月提交给项目

方工程师审定,未批准之前不能开始验收试验工作。

7)每一项试验完成后,应提交一份试验报告供项目方审阅,该报告应说明试验获得的结果,包括任何失败

的试验以及试验过程的描述。完整的出厂验收试验过程记录文件正本应随设备一起提交给项目方。

8)如果验收试验过程记录表明设备不能满足合同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方应负责修改和再试验直到满足

合同要求为止,并应承担项目方工程师的验收延长期所有的费用。

3.2.4.2 型式试验

78

1)型式试验除在一个典型 GIS 间隔完整的三极功能单元上进行外,GIS 各元件还应按照本技术条款的要求

和各自的标准进行型式试验。

2)若项目方同意,在保证各种同等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在一个典型完整间隔的单极功能单元上进行,如

确有困难,经买卖双方协商可在具有代表性的总装或分装上进行。

GIS 型式试验项目(但不限于):

绝缘试验;

雷电冲击耐压试验操作冲击耐压试验工频耐压试验

辅助回路的绝缘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温升试验和主回路电阻测量;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气体密封试验;

内部故障引起电弧效应试验;抗震试验;

外壳强度试验;

本合同规定的开关设备的各种关合和开断能力的试验;

开关设备的机械操作特性试验;

验证防止人体接近危险部位和防止固体杂物进入设备的防护等级试验;防雨试验;

无线电干扰电压(RIV)水平试验;

固体绝缘件和浇铸绝缘子性能试验:机械性能试验;

绝缘性能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超声波探伤试验;

耐腐蚀试验;

泄漏试验;

耐大电流热稳定试验;

老化试验

对户外套管人工污秽试验。

79

密封圈的老化试验;

极限温度下机械操作试验;

噪声测量;

压力释放试验;

伸缩节的机械稳定性试验;

本技术条款中提出的所有其他试验项目。

3.2.4.3 出厂试验

GIS 应在制造厂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在一个完整的设备间隔上进行,以保证试品与型式试验的一致性。GIS

及附属设备各元件的出厂试验应按照本技术条款的要求和各自标准进行。

GIS 出厂试验项目(但不限于):

绝缘试验;

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辅助和控制回路的耐压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主回路电阻测量;

外壳和绝缘子压力试验;

开关设备的机械操作试验;

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误差测定;

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误差测定;

避雷器最大工作电压持续电流试验;

避雷器工频参考电压试验;

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残压试验

避雷器泄漏电流试验

气体密封性试验;

电动和液压辅助装置试验;

控制柜组件的完整性检查;

控制柜接线端子及标号的检查;

控制柜回路的检查;

80

接线正确性试验。

断路器断 口、隔离开关断

口,套管的工频耐压、雷电冲击和局部放电试验,并由监理现场见证。断路器出

厂前进行三相不一致、防跳、压力闭锁等二次回路动作特性检查,并保证在模拟手合于故障条件下断路器不

会发生跳跃现象。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 工程概况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城南的吉子现镇。建设规模为 2×1000MW 高

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脱硫、脱硝,为外送新能源配套大型调峰电站。厂址区地貌属洛

川黄土塬,塬面地形平坦、开阔,相对高差小,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厂址区内无不良地质

作用,厂区地段属湿陷性黄土场地。二期卸煤系统与一期连通,二期火车来煤可以储存至一期筒仓和煤场。

2 设计及运行条件

2.1 水文气象条件

最高气温(℃)

37.5

最低气温(℃)

-23.0

最热月平均温度(℃)

22.5

多年平均温度(℃)

/

气象条件

平均水汽压(hPa)

8.9

81

平均相对湿度(%)

61

多年平均降水量(mm)

596.7

最大冻土深度(m)

0.93

最大积雪深度(m)

0.25

设计风速(m/s)

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其相

应的风压为 0.35kN/m2,百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

风速为 25.3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基本雪压(kN/m2)

0.35

覆冰厚度(mm)

15

基本风压(kN/m2)

见风速项

依据

地面水平加速度(g)

0.075

耐地震能力

地震基本烈度

6 度,按 7 度设防

设防烈度

7 度

场地类别

Ⅱ类

场地类型

中硬土

地质条件

海拔(m)

1106.8

污秽等级

e

绝缘爬电比距

55mm(最高相电压)

环境条件

安装地点

户外

高压(kV)

10

交流电源供

电电压

低压(V)

380

动力(V)

220(暂定)

厂用电系统电

直流电源供

电电压

控制(V)

110(暂定)

额定频率(Hz)

50

最高运行电压(kV)

800

发电机出口短路电流水平

(kA)

160

系统最小短路容量(MVA)

85990

系统条件

(750kV)

系统短路电流水平(kA)

63

额定电压(kV)

110

系统最高电压(kV)

126

系统额定频率(Hz)

50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

中性点经隔刀接地

110kVGIS 相关

参数

安装地点

户外

82

高压侧

空气套管通过软导线连接主变压器高压侧

线路侧

空气套管通过软导线连接送出线路

750kV GIS 与

其他设备连接

方式

汇控柜

电缆

本期启备变间隔

空气套管连接软导线

线路进线和一期启备变间隔

110KV 高压电缆

110kV GIS 与

其他设备连接

方式

汇控柜

电缆

额定功率(MW)

1000

最大连续功率(MW)

1082.4

额定功率因数 CosΦn

0.9

额定电压(kV)

27

额定电流(A)

23759.3

最大连续输出功率定子电流

(A)

/

额定频率(Hz)

50

发电机主要技

术参数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方式

经接地变压器高阻抗接地

3 技术规范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在技术上是最新最先进的,全部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持久耐用的,即使在标书中没

有明显地提出,也应满足作为一个完整产品所能满足的全部要求。投标方应保证设备能耐用 30 年,在此期

间内(开断短路电流小于 20 次时)应保证内部不需维修。严禁采购《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

录》中的机电设备"列入招标文件中。机电设备采购评标意见中,对推荐中标候选人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要有明确的结论;不符合国家节能降耗有关政策要求的机电设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GIS 的设计,应能使设备安全地进行下述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检查和维护性操作,引出线的接地,引

出线故障的定位,引出线或其他设备的绝缘试验,消除危险的静电电荷,安装或扩建改造后的相序校核,操

作闭锁等。并且应能在允许的基础安装误差和热胀冷缩的热效应下不致影响设备所保证的性能。

3.1 性能要求

83

3.1.1 温升(以环境温度 40℃为基准)

3.1.1.1 当环境温度不超过 40℃时,GIS 连续运行,其组成部件的温升应不超过各部件相应标准规定

的允许温升。主回路及无专门标准的部件在额定电流下的允许温升不应超过 GB763 和 IEC60694 的规定

值。

3.1.1.2 主要部分的温度限值如下:

1) 导体最热点温升应不超过 50K。

2) 绝缘材料的温度限值如下表(按低一等级绝缘材料考核)。

材料绝缘等级

主回路最热点的温度限值(℃)

Y

90

A

105

B

130

F

155

H

180

C

220

3) 主触头的温度限值不超过下表所列的数值。

触头表面

最热点的温升限值(K)

最热点的温度限值(℃)

65

105

银、银合金或等同的金属

65

105

4) 导体连接部分的温度限值不超过表 4-4 所列的数值。

导体连接面

最热点的温升限值(K)

最热点的温度限值(℃)

75

115

84

银、银合金或等同的金属

75

115

5) GIS 外壳表面的最热点温度不超过 70℃ , 对运行人员易接触的外壳,其温升不应超过 30K;对运行人

员易接近,但正常操作时不需接触的外壳,其温升不超过 40K;对运行人员不接触的部位,允许温升可提高到 65K,但应保证周周绝缘和密封等材料不致损坏,并需做出明显的高温标记。

6) 其他材料最高温度限值应确保不致引起其加速老化。

3.1.2 无线电干扰电压和电晕

在 1.1 倍最高相电压时的无线电干扰电压不大于 500 μV,并在晴天夜晚无可见电晕。

3.1.3 局部放电

在 1.

kV 电压下,间隔的局部放电量应小于 5pC。

在 1.

kV 电压下,部件的局部放电量应小于 3pC。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均不大于 5 pC,套管不大于 3 pC。

3.1.4 抗震要求

3.1.4.1 电气设备,要求按本地区的基本地震烈度提高一度进行设计和考核并进行抗震计算。

3.1.4.2 在地震期和地震以后,实际的最大地面加速度不大于重力加速度的 0.1~0.2 倍时,各种设备和各

系统的设计应该以不致丧失功能而且安全条件应当充分保证。“不丧失功能”的含义是地震以后保持住系统

的完整性,设备和系统能恢复运行而无需修理和调整。

3.1.4.3 对于 GIS 和高压电瓷产品,应按动力设计方法,进行抗震设计。

对电气设备本体按动力法进行抗震设计时,采用由 5 个正弦共振调幅波组成的调幅波串进行时程动力分析

或试验。

若不按本法进行分析与试验时,投标方应提供所采用的方法与本法等效的证明,并得到招标方的确认。

3.1.4.4 GIS 设备均安装于支架上,故在设计电气设备本体时,应考虑设备支架的动力放大系数,一般动

力放大系数可取 1.2 倍。GIS 的支架应可适应土建允许的基础误差。

3.1.4.5 高压电器和高压电瓷产品未与导线组合进行抗震设计,且仅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时,应考虑导

线,竖向地震作用、风力等因素的影响,其影响系数可取 1.1 倍。

85

3.1.4.6 电气设备抗震强度的验算,应保证设备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许

应力值。

当采用破坏应力或破坏弯矩进行验算时,对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应满足:

σ ∑ ≤ σ σ/1.67

M ∑ ≤Mσ/1.67

式中:σ ∑—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应力值(MPa);

σ σ— 设备或材料的额定破坏应力(MPa);

M ∑—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弯矩(N.cm);

M σ— 设备或材料的额定破坏应力(N.cm);

1.67— 安全系数

3.1.4.7 投标方应提供电气设备的抗震强度验证报告。

3.1.4.8 GIS 固定螺栓需采用可靠的防松设计、防松工艺,投标方对防松设计、防松工艺进行专题说明。

3.1.5 GIS 由三个单相操作机构箱组成,相间有检修通道,其相间的连接管道及导线应通过地下连接。

3.1.6 噪声水平

GIS 的噪声水平应不大于 65dB,GIS 操作时噪声水平户内不大于 90dB、户外不大于 110dB。噪声水平按照

IEC 551 进行测量。

3.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3.2.1 通用要求

3.2.1.1 产品设计应能使设备安全地进行下述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检查和维护性操作、引出电缆或其他设

备的绝缘试验、消除危险的静电电荷、安装和(或)扩建后的相序校核和操作联锁等。

3.2.1.2 产品的设计应能在允许的基础误差和热胀冷缩的热效应下不致影响设备所保证的性能,并满足与其

他设备连接的要求。

3.2.1.3 产品所有额定值和结构相同时,可更换的元件应具有互换性。

86

3.2.1.4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维护手册中,应明确检修维护周期和内容。产品及其元部件应保证在检修维护周

期内可靠运行。

3.2.1.5 各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有关标准。除非在规范中另有说明,否则 GIS 及其附件均为 IEC、中国及投标

方的最高标准设计。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符合系统工况和上述现场情况要求的设备以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3.2.1.6 为防止机组并网断路器单相异常导通造成机组损伤,母联、发电机断路器(进线)选用三相机械联

动机构。

3.2.1.7 为便于检测与维修,应可以接近所有部件,在拆开断路器时不会破坏 GIS 附近的元件及外壳。

3.2.1.8 所有的 SF6 气体检测管道包括附件应为不锈钢管。所有 SF6 密度继电器全部引接并安装在易于校验

及试验位置,且应朝向巡视通道。

3.2.1.9 GIS 气室应划分合理,并满足以下要求:

GIS 最大气室的气体处理时间不超过 8h。252kV 及以下设备单个气室长度不超过 15m,且单个主母线

气室对应间隔不超过 3 个。

3.2.1.10 GIS 内部的绝缘件装配前应通过工频耐压试验和局部放电试验,单个绝缘件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

3pC,绝缘件装配前应逐支通过 X 射线探伤试验。

3.2.1.11 一些具体要求:

1) 联锁

产品各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设备可操作(电动、手动、远方,就地把手)的高压电气设备必

须设置机械锁和电气闭锁,具体数量根据电气主接线确定,并以满足现场实际需要为准。所有锁具应由防锈

材料组成,应具有防水、防尘、防凝露、防腐蚀、抗冲击,经久耐用,使用灵活、安装方便、牢固等特点。

就地防误单元、防误锁具、隔离锁具、自动关联辅控锁具、解锁钥匙管理机等达到智能拓扑逻辑。主机系统

预先储存变电站所有设备的操作规则,通过对一次设备加装锁具对其操作实施强制闭锁,只有经模拟预演检

验无误后以正确的顺序进行操作方可解锁操作,从而实现五防功能;所有设备状态均可以在五防系统中实时

显示。

微机五防联锁装置用以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和带电误合接地开关。下列设备应有联锁:断路器和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之间;母线接地开关与该母线相接的所有隔离开关之间;隔离开关与接地开关之间;防

止线路有电误合进线接地开关的装置。

87

对于主回路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在维修时,用来保证隔离间隙的主回路上的高压断路器应确保不自合。

b.接地开关合闸后应确保不自分。

c.隔离开关要与相关的断路器实现电气联锁;隔离开关与接地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联锁,对于三工

位隔离开关还应具备机械联锁。其连锁逻辑的设置应根据电气主接线进行设计,应用图表表示清楚,并取得

招标方同意。

d.电气联锁应单独设置电源回路,且与其他回路独立。

e.电气联锁回路及机械锁应有强制操作人员安全有序地操作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功能。

对于信号传输要求:

本期 GIS 微机五防相关信号传输至一期后台机柜,投标方负责与一期后台机柜的连接线缆的设计和供

货。两期工程间距约 100 米。

2) 接地

a.每个气体隔室的壳体应互连并可靠接地,接地回路应满足额定短路电流的动、热稳定要求。所有法兰

跨接接地片应安装在外壳上的专用跨接部位,不应通过法兰螺栓直连。

b.GIS(含 GIL)的所有金属支架和钢结构均应可靠接地且均应采用两点接地方式,应确保接地系统的

连续性,外壳、框架及钢结构之间的连接应考虑到接地电流引起的热应力和机械应力。接地点的接触面和接

地母线的截面积应能保证安全地通过故障接地电流。每一个标准段的 GIL 外壳通过导流排短接(不少于两

处),然后将接地排连接到钢结构架。

c.每台 GIS 间的基座及 GIL 钢结构架上应有两个不油漆的、表面镀锡的接地处,并有接地标志。紧固接

地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 12mm。接地点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d.凡不属主回路或辅助回路的预定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部分都应接地。

e.外壳、框架等部件的相互电气连接,应采用紧固连接(螺栓连接或焊接),并以跨接方式保证电气连

通。

f.GIS 金属外壳与其基座上接地母线的连接方式,应有投标方设计并明确相关要求。

88

g.删除

h.各 CT、PT 端子箱的主接地等电位接地按要求配置齐全,每个端子箱的底部应有两根不小于 40×4mm

的接地铜排(一根与屏体绝缘,一根不绝缘),分别与主接地和继电保护专用接地网相连,连接铜排(缆)

由投标方提供(主接地网截面积不小于 100mm2 ,继电保护等电位网截面积不小于 50mm2),铜排上应配有

10 个 M5 的紧固螺丝供电缆接地。柜内导线截面及端子要求:CT 电流二次回路不小于 4mm2 ,其他回路不小

于 2.5mm2 。绝缘电压平均不低于 1000V。

i. 接地开关和快速接地开关的接地端子应与外壳绝缘后再连接到接地母线, 以便测量回路电阻、校验

电流互感器变比、检测电缆故障。

j.接地开关、快速接地开关和避雷器的接地端子与 GIS 接地母线的连接处,应设置接地端子,用接地线

与集中接地装置连接。

k.每个间隔的支架底座应设置接地母线,接地母线两端分别设置接地端子,分别用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

接。

l. GIS 接地母线/接地线、二次接地网材质采用电解铜母线。接地母线最小热稳定截面应按 3s、 63

kA 的考虑。配电装置区域的主接地网材料采用 60×8mm 热镀锌扁钢,投标方需提供铜材与热镀锌扁钢的过

渡材料等附件, 以确保和招投标方负责的接地网过渡后直接连接。

m. 气体绝缘金属开关设备区域应设置专用接地网,并成为变电站总接地网的一个组成部分。该设备区

域的专用接地网由投标方负责设计。此外,投标方还应在提供的 GIS 平面布置图及基础布置图上,标明与主

接地网连接的具体位置及连接结构。

3)外壳

GIS 及其附属设备应具有良好的严密性。GIS 全套装置安装于户外,投标方应按照用于室外的条件设计

制造。

a. 为便于安装和安全运行,应装设外壳伸缩节。

b. 金属外壳应能承受在运行中出现的正常的和暂态的压力。

c. 外壳按设备投产后不能复查的条件要求进行设计、制造,以确保材料、结构、焊接工艺、检验等的

安全可靠性。

89

d. 封闭外壳充以最低功能压力的气体时,能保证设备的绝缘水平。还应考虑振动和温度变化的作用以

及气候条件的影响。

e. 外壳应能满足设计压力和在最短耐受时间内不烧穿的要求:不小于 63 kA、持续时间 0.3s,投标方

应提供外壳烧穿的时间-电流曲线。

f. 不论焊接或铸造的外壳,其厚度和结构的计算方法应参照类似压力容器标准来选择。

g. 外壳的设计温度,通常是周围空气温度的上限加主回路导体流过额定电流时外壳的温升,并应考虑

日照影响。

h. 外壳的设计压力,至少是在设计温度时外壳内能达到的压力上限。在确定外壳设计压力时,气体的

温度应取通过额定电流时外壳温度上限和主回路导体温度上限平均值,对设计压力能从已有温升试验记录中

确定的情况除外。

i. 对外壳和部件强度,无论是否通过计算确定,均应进行验证试验来证明其满足要求。

j. 对焊接外壳的焊缝,所有焊缝必须经过 100%无损伤探伤,投标方应提供探伤报告。

k. 外壳设计时应考虑如下因素:外壳充气前可能出现的真空度;外壳或绝缘隔板可能承受的全部压力差;

相邻隔室具有不同运行压力的情况下,因隔室意外漏气时造成的压力升高;发生内部故障的可能性等。

l. 外壳结构的材料性能,应具有已知的和经过鉴定的最低限度物理性能,这些性能是计算或验证试验的基

础。制造商应对材料的选用负责,并根据材料合格证和进厂检验结果,对保持材料的最低性能负责。

m. 气室相通的间隔(盆式)绝缘子涂绿色标记,相互不通的气室间隔(盆式)绝缘子涂红色标记。

n. 投标方应提供外壳电阻、电抗、正常及故障时的感应电压值。

o. 删除

p.户外 GIS 法兰跨接片应安装在 GIS 外壳上的专用跨接部位,不应通过法兰螺栓直连。

4) 绝缘隔板

a. 产品应划分为若干隔室,以达到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和限制隔室内部电弧影响的要求。 因此绝缘隔板应能

确保当相邻隔室内漏气或维修工作而使压力下降直至制造厂规定的负压时,本隔室的绝缘性能不发生任何变

化。

90

b. 绝缘隔板通常由绝缘材料制成。为保证人身安全,应有接地及其他措施;必须明示绝缘隔板机械安全性

能数据, 以验证可承受相邻隔室中仍然存在的正常气压能力。

c. 绝缘隔板应按制造商技术条件进行水压试验、绝缘试验和局部放电试验,必要时还需作超声波探伤试

验, 以保证质量。

d. 每个隔室应装有适当数量的吸附剂装置。每个隔室设补气逆止阀。

e. 所有断路器隔室的 SF6 气体压力报警、闭锁均应有信号输出,并在控制柜上指示。其他隔室的 SF6 气体

压力降低,应有报警信号输出。

f. 长母线的隔室分隔数量由买卖双方商定,在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和限制隔室内部电弧影响的要求的同时,

还应便于维修和气体管理,并应严格满足本规范书中所列规范(包含但不限于)要求。

g. GIS 的间隔一次模拟图上应标明隔室的具体部位,在设备上应有色标表示。

5)限制并避免内部故障电弧

a. 应采用限制和避免内部故障电弧的措施,如开关设备的联锁、气体泄漏限制及控制绝缘配合、高速保

护、短接电弧的快速装置、远距离操作(遥控)、 内部或外部压力释放、安装现场的工作质量检查等;产

品在结构布置上,应使内部故障电弧对其继续工作能力的影响降至最小。电弧影响应限制在起弧的隔室内或

故障段的另一些隔室(若该段的隔室之间有压力释放设施时)之内。将故障隔室或故障段隔离以后,余下的

设备应具有继续正常工作的能力。

b. 为了人身安全,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限制电弧的外部效应;发生电弧的外部效应时仅允许外壳出现穿孔

或裂缝,不应发生任何固体材料不受控制地溅出。

c. 如装有压力释放装置,应保证气体逸出时不危及在现场执行正常运行任务人员的安全。

d. 压力释放装置包括压力释放阀和防爆膜等。压力释放装置的防爆膜应保证在使用年限内不会老化开裂。

e. 投标方提供关于保护系统使用的完整资料及当短路电流不超过某一值时,在某一持续时间内不会发生电

弧的外部效应的资料,并推荐故障定位的合适措施或建议。投标方应提供内部故障电弧试验数据和试验报

告,并提供对内部电弧故障进行定位的适当措施和方法。

6) 每一气体隔室应有单独的气体密度继电器(气体密度继电器应满足二十五项反措要求)、压力表(应有

监视窗口)、充气阀;隔室内吸附剂的更换周期,应与检修周期相配合。

91

新安装的 252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 GIS 和 SF6 断路器的密度继电器与开关设备本体之间的连接方式应

满足不拆卸校验密度继电器的要求,每个气室应装设三通阀,满足二十五项反措要求,可以用于充气、排

气、净化和取样及校验。气体密度监视装置(包括充放气阀门、接头)应加设不锈钢防雨罩,密度继电器防

雨箱(罩) 应能将表、控制电缆接线端子一起放入,防止指示表、控制电缆接线盒进水受潮。对其接头进

行保护,做到防尘、防水、防动物啃咬电缆,同时对密度继电器表面保护,防晒、防止表面因紫外线长时间

照射引起表面褪色。

气体密度继电器触点引出用于报警和闭锁。气体密度继电器具备通讯远传至 DCS。投标方应给出补气报

警密度值,对断路器室还应给出闭锁断路器分、合闸的密度值。

气体密度继电器采用金属波纹管气体补偿;接点采用微动开关,且微动开关密封在 SF6 气体中提高电气

性能和使用寿命,确保长期可靠。表计工作温度:-40~70℃,准确度等级:1.0 级(20℃)。机械和远传部分的

测量范围为-0.1 到 0.9MPa; 温度补偿性能符合 DL/T259-2023《六氟化硫气体密度继电器校验规程》规定要

求;远传部分性能符合 Q/GDW12355.4-2023《智慧变电站技术规范第 4 部分:数字化远传表计》规定要求。

三相分箱的 GIS 母线及断路器气室,相间不应采用管路连接;密度继电器表计应朝向巡视通道;

7)应有补偿因基础沉降及温度变化产生的膨胀和收缩的缓冲措施。

8)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a.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有可靠的分、合闸位置指示装置。如需要可配制便于观察触头位置的观察窗。接

地开关的接地触头应与本体外壳绝缘。

b.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不得因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外力(包括短路而引起的力)而误分或误合。

c. 快速接地开关应具有开合感应电流的能力,隔离开关应具备开合母线充电电流以及小电容电流和小电感

电流的能力。隔离开关开合母线充电电流时产生的特快瞬态过电压(VFTO)不得损坏设备, 由此引起的外

壳瞬态电压升高不应危及人身安全。

9)每个断路器间隔应装设汇控柜,采用不锈钢材质,厚度不小于 2.5mm,防护等级 IP54,汇控柜上应有一

次设备的模拟接线图及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位置指示。并应有驱湿、加温、通风散热自动控制装

置,维持柜内的绝缘水平。另外还要配置小型断路器、插座、照明等辅助设备。开关设备机构箱、汇控柜内

应设置可靠的除湿系统。除湿工作模式包括冷凝除湿和辅助加热除湿。投标方应提供除湿系统自动启动、人

工启动的运行操作说明。

92

该柜除了实现就地控制、测量和信号显示外,还应有足够的辅助触点和试验端子,供用户远方测量、控

制和信号使用。每面控制柜需设置“就地/远方”控制选择开关;对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电动操作的接地开

关,应实现就地和远方控制方式的切换。在选择“远方”控制时,就地控制无效;选择“就地”控制时,远

方控制(包括保护装置信息)无效。选择开关位置应能通过辅助触点送往远方控制中心。汇控柜内应设计接

地排和等电位专用接地排。

10)辅助电缆:

a. 由汇控柜至操动机构箱 TA、TV 接线盒,以及机构箱和接线盒至各设备之间的辅助电缆均与 GIS 成套,

由制造商供应并负责安装和连接。其截面积符合下列规定: TA、TV 回路:≥4mm2。控制信号回路:≥

2.5mm2。

b. 电缆应采用电解铜导体、PVC 绝缘,并铠装、阻燃的屏蔽电缆。电缆两端有标识牌,标明电缆编号及对

端连接单元名称。

c. 沿本体敷设的电缆采用金属槽盒敷设。

d. 汇控柜至机构箱的交、直流回路不能共用同一根电缆,两套跳闸回路不能共用同一根电缆、控制和动力

回路不能共用同一根电缆。

11)端子排及回路:

端子排上应标明与制造商提供的回路图上一致的编号。每个端子上只能压接一根导线。汇控柜上 TA 回

路的端子排,采用试验端子,应能满足运行状态下不断开电流回路串入或拆除测试仪表的要求。端子排应由

阻燃材料构成,选用阻燃、防潮型系列产品,交直流回路端子用不同颜色区分且隔离一个空端子。端子的导

电部分应为铜质。一般端子应能可靠地接入 1.5~4mm2 截面的导线;特殊需要的接入大截面电缆的端子,另

行商定。断路器控制合闸、分闸控制回路的接线端子之间及与其他端子间均应留有一个空端子, 以免因短

接而引起误跳闸。

12)对辅助和控制回路中二次配套元件的要求:

投标方应明确标示辅助和控制回路中所采用的配套元件,如阀门、辅助和控制开关、压力表、密度继电

器、保护继电器、接线端子、电动机、熔断器、接触器、低压开关、监视和测量仪表、二次电缆等元件的型

号和制造商,或者按照招标方要求的制造商和型号进行采购。应加强时间继电器等元器件选型管理。

13)所有控制和辅助设备及操动机构的外壳应为 IP54 的防护等级和 IK10 的防护机械撞击水平。

93

14)气体的密封:

GIS 及 SF6 断路器年泄漏率应不高于 0.5%。户外 GIS 法兰对接面宜采用双密封,并宜在法兰接缝、安装

螺孔、跨接片接触面周边、法兰对接面注胶孔、盆式绝缘子浇注孔等部位涂防水胶。吸附剂固定罩材质应为

金属材质,且吸附剂水平放置,固定螺丝紧固完好。制造商应说明通过绝缘隔板的允许漏气量,以便在相邻

隔室充有一定气体压力的情况下,对该隔室进行维修。

15)伸缩节:

伸缩节主要用于装配调整、吸收基础间的相对位移、震动和热胀冷缩的伸缩量等引起的危险应力,并防

止振动的传递。制造商应给出允许的位移量和方向,并与土建的基础沉降量相适应,最终在设计联络会确

定。伸缩节应包括软导体部分和可伸缩外壳。伸缩节外壳一般采用不锈钢波纹管结构。

伸缩节能吸收因温度变化及结构和安装误差引起的导体应力变化。在正常情况下伸缩节沿轴内的伸缩范围

(水平:±5mm/m,垂直:±3mm/m)。

伸缩节、大板基础伸缩缝的设置应与设计院配合。设计院按卖方提供的 GIS 基础要求设计,卖方应对设计

院的 GIS 基础设计施工图签字确认。

16)出线连接

出线连接采用架空线连接。

17)每个出线间隔及接地开关间隔加装具有自检功能的带电显示装置,应在 A、B、C 三相分别装设。带电显

示装置应结构设计合理,安装维护方便,性能可靠,具有自检功能,且应具有显示带电状态(灯光)和强制

性闭锁的功能。带电显示装置应有联锁及信号输出接点。

18)防锈

对户外使用设备的外壳、机构箱等所有金属件,均应按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腐、防锈措施,确保在使

用寿命内不出现涂层剥落、表面锈蚀的现象;在户外的端子板、螺栓、螺母和垫圈应采取防腐措施,尤其应

防止不同金属之间的电腐蚀,而且应防止水分进到螺纹中。汇控柜采用不锈钢材质,颜色为不锈钢本色

19)铭牌

GIS 及其辅助和控制设备、操动机构等主要元件均应有耐久和清晰易读的铭牌;对于户外设备的铭牌,

应不受气候影响和防腐的。

94

铭牌应包括如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制造年月、 出厂编号。

b.产品型号。

c.采用的标准。

d.给出下列数据:额定电压、母线和支线的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短路开断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

持续时间、额定峰值耐受电流、用作绝缘介质的额定充入压力(密度)及其报警压力(密度)、用作操作介

质的额定充入压力及其最低动作压力(密度)、外壳设计压力等。如果共用数据已在整体铭牌上作了说明,

则各元件的铭牌可以简化。

e.GIS 中各元件的铭牌参照相应标准。

20)机构箱内的所有二次元件的位置应便于拆装、接线、观察及操作,并有表明其用途的永久性标识。

3.2.2 断路器

断路器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3.2.2.1 一般要求

1)SF6 气体第一次灌注。

应随断路器供给第一次灌注用的 SF6 气体。供第一次充气用的 SF6 气体,另外供应 10%的余量,气体应符合

GB/T 12022 工业六氟化硫的规定。在气体交货之前,应向招标方提交气体第三方检测报告及通过毒性试验

的合格证书,所用气体必须经招标方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气体抽样阀。

为便于气体抽样和气体检测,每一气体隔室应有单独的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充气阀,密度继电器、压

力表应加装阀门或双向快速自封阀门 ,便于表计的校验。

SF6 气体系统的要求。

断路器的 SF6 气体系统应便于安装和维修。

SF6 气体检测设备。

95

断路器应装设 SF6 气体检测设备(包括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微水监测), 以及用来连接气体净化系

统和其他设备的合适连接点。

每个封闭压力系统(隔室)设置密度监视继电器。当 SF6 气体泄漏到一定值时,密度监视继电器能发出

报警、闭锁信号。为满足双重化保护配置要求,断路器用密度继电器应有 3 付独立的(非中间扩展)低气压

接点供合闸、跳闸闭锁使用(1 付报警接点和 2 付闭锁接点),其他隔室密度继电器独立接点均为 2 付。同

时卖方给出补气报警密度值,对断路器室还将给出闭锁断路器分、合闸的密度值。每个隔室的气体密度或温

度补偿的气体压力应连续监测。

密度监视继电器应设置防雨罩,密度继电器防雨罩应能将表、控制电缆接线端子一起放入,防止表、控

制电缆接线盒和充放气接口进水受潮。

SF6 断路器的吸附剂。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一份解释文件,包括吸附剂的位置、种类和重量及处置方案。

3.2.2.2 操动机构

1)断路器应能远方和就地操作,其间应可以转换。断路器应设有两个相同而又各自独立的分闸脱扣装置,

每一个分闸脱扣装置动作时或两个同时动作时,均应保证设备的机械特性。操动机构自身应具备防止跳跃、

防止非全相合闸和保证合分时间的性能。操动机构应具备低压闭锁和高压保护装置。液压机构应具有防止失

压后慢分慢合的机械装置。断路器的液压油存储器、储能弹簧的设计应满足额定操作顺序的要求。

2)液压操动机构的要求

a. 液压操动系统和检修周期。液压操动机构应装设全套的液压设备,包括泵,储压筒,必需的控制、管道

和阀门, 以及过压力释放装置(安全阀)。

储压筒应有足够的容量,在最低操作压力下应能进行“分 -0.3s -合分” 或“合分 -3min -合分”的操

作。电机和泵应能满足在 5min 内从零压充到额定压力和 1min 内从最低允许压力充到额定压力的要求。为维

持正常的操作压力,液压泵应根据压力的变化实现自动控制。应有可靠的防止重新打压而慢分的机械和电气

装置。

液压操作系统的维修周期应与断路器相配合。

96

b. 电气布线和液压系统连接。油泵电机电源电路及液压系统的报警和控制回路应接到控制柜端子排上,报

警回路应包括两个电气上独立的接点。

投标方应提供必需的导线、镀锌钢管、附件及其连接所需要的设备。

投标方应提供操作系统所需要的全部控制设备、压力开关、压力调节器泵、电动机、操作计时器、阀门、管

线和管道以及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全部液压系统的管线和管道应由制造商安装,需要在现场安装的管线和管道就由制造商加工,应达到现场装

配不需要剪切、涨管或套丝等操作的要求。

3.2.2.3 控制和操作要求

1) 投标方应提供用于断路器分闸和合闸所有必需的中间继电器、闭锁继电器。

2) 防跳装置、防慢分装置、防非全相合闸装置:操动机构应装设防跳装置,防止断路器反复分闸和合闸;

断路器发生非全相合闸时,应可实现已合闸相自分闸。

3) 操动机构应装设防跳装置,防止断路器反复分闸和合闸;防跳继电器、非全相继电器不应安装在机构箱

内,应装在独立的汇控箱内。防跳和非全相接点不应使用扩展接点。

4) 控制电压为 DC 110V。合闸线圈在额定电压 85%~110%时应可靠动作,分闸线圈在额定电压 65%~110%

时应可靠动作;分、合闸线圈在额定操作电压的 30%及以下时均不应发生分、合闸动作。

3.2.2.4 附件

1) 必备的及推荐的附件。

除投标方认为是对于可靠和安全运行所必备的附件之外,每台断路器宜配备推荐附件。

位置指示器。

分相操作的断路器每相均应装设一个机械式的分合闸位置指示器,三相机械联动的断路器可每相装设一个机

械式的分合闸位置指示器,也可只装设一个位置指示器。机械式的分合闸位置指示器应动作准确、可靠,装

设位置应清晰醒目。指示器的文字标识及颜色应如下:

文字标识

颜色

开断位置

分(OPEN)

绿色

97

闭合位置

合(CLOSE)

红色

3) 计数器。分相操作的断路器每相均应装设不可复归的动作计数器,其位置应便于读数。

3.2.3 隔离开关

3.2.3.1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3.2.3.2 操动机构(三相联动)

1) 配用手动操动机构的隔离开关,手柄总长度(包括横柄长度在内)应不大于 1000mm,操作力不大于

200N,其机构的终点位置应有足够强度的定位和限位装置,且在手动分、合闸时能可靠闭锁电动回路。

2) 对于采用电动操动机构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能远方及就地操作,并应装设供就地操作用的手动分、

合闸装置。

3) 电动操动机构处于任何动作位置时均应能取下或打开操动机构的箱门,以便检查或修理辅助开关和接线

端子。

4) 电动操动机构箱内应装设小型断路器。

5) 电动操动机构中所采用的电动机和仪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6) 操动机构上应有能反映隔离开关分、合闸位置的指示器。指示器上应标明“分”、 “合”字样。

7) 隔离开关转动和传动部位应采取润滑措施和密封措施,在寒冷地区应采用防冻润滑剂。

8) 控制柜和操动机构及其外壳应能防锈、防寒、防小动物、防尘、防潮、防雨,防护等级为 IP55。

9) 控制柜应配有足够的端子排,以供设备内配线及外部电缆端头连接用。端子排及终端板与夹头均安装在

电缆进口上部,每块端子排应有 10%~15%的备用端子。

10) 所有辅助触点应在电气接线图上标明编号,并且连线至端子排,每只辅助开关及所有辅助触点的电气

接线必须编号。

11) 分、合闸操作:动力操动机构, 当其电压在下列范围内时,应保证隔离开关可靠的分闸和合闸。

a. 电动操动机构的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值的 85%~110%范围内时。

98

b. 二次控制线圈、电磁联锁装置,当其线圈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值的 85%~110%范围内时(线圈温度

不超过 80℃) 。

12) 操动机构内接线端子材质为铜材质。

3.2.4 快速接地开关

3.2.4.1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3.2.4.2 操动机构:应能电动和手动操作;能就地操作和远方操作,就地操作和远方操作之间应装设联锁装

置。

3.2.4.3 每组快速接地开关应装设一个机械式的分/合位置指示器,根据要求可以装设观察窗,以便操作人

员检查触头的开合状态。

3.2.5 检修接地开关(三相联动)

3.2.5.1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3.2.5.2 操动机构:可手动和电动操作,每组接地开关应装设一个机械式的分/合位置指示器;根据要求可

以装设观察窗, 以便操作人员检查触头的开合状态。

3.2.6 电流互感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变比、额定容量、精度等级和布置顺序、数量以及电流互感器参数

最终设联会确定,卖方承诺不产生商务费用变动。电流互感器设计应满足电流互感器在所有系统运行工况下

安全运行。各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的所有抽头引线均应穿过保护管,接到就地控制柜的端子排。电流互感器

采用外置结构。

3.2.6.1 所有从电流互感器引出的每一分接头的引线引到控制柜的端子排上,引线截面为≥ 4mm2 的软线。

每个端子均应有明确的标记并有接线图表明其接法、极性和变比。

3.2.6.2 对电流互感器应提供下列数据:励磁特性曲线、拐点电压、暂态特性、75℃时最大二次电阻值、二

次绕组匝数、铁心截面积、铁心长度等。下述数据也应在设计阶段提供以便认可:励磁特性曲线、二次电

阻、拐点处磁密、铁芯截面、平均铁心长度、铁芯气隙等。

3.2.6.3 对 TPY 型电流互感器的要求:

99

1) TPY 型套管电流互感器应设计和制造使其剩磁不超过拐点电压对应磁密的 10%。

2) 在标准的一次系统时间常数和 100%的直流分量偏移的条件下,Kssc 暂态误差不应超过 10%。

3.2.6.4 所有电流互感器二次负载接线和信号线路应使用屏蔽的金属铠装电缆。

3.2.6.5 TA 二次回路 1min 工频耐压 3000V。

3.2.6.6 各组电流互感器相序排列应确保一致,电流互感器一次设计相位应与二次端子标示相符。

3.2.7 电压互感器

3.2.7.1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投标方提供电压互感器生产厂家及使用业绩 , 所配套的电

压互感器使用业绩需满足不少于 15 台同等电压等级 GIS 且投运三年业绩。

3.2.7.2 各组电压互感器相序排列应确保一致,电压互感器一次设计相位应与二次端子标示相符。电压互感

器的一次线圈接地端应与二次分开。

3.2.7.3 电压互感器与母线连接应带有插入式接头和隔离的隔室, 以便在 GIS 进行绝缘试验时隔离电压互

感器。该接头隔室检修时可为独立隔室,运行时应与电压互感器的隔室连通。

3.2.7.4 计量用电流、 电压互感器精度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偏差要满足国家计量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大唐集团

及招标方标准要求,具体标准在一联会上确定,招标方进行计量

CT、PT 出厂试验见证时,如互感器误差精度不满足一联会上确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时,投标方负责免费退货

或更换,直到满足设计联络会确定的要求,且不影响总体工期偏差。

3.2.7.5 电流、电压互感器励磁性能、变比、极性等参数测试

投标方提供一套电流、电压互感器综合性能测试装置,并提供该装置生产厂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对电

流、电压互感器的励磁性能、变比、极性、CT10%误差等参数进行测试,投标方提供的互感器综合性能测试

装置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定,且不发生合同价格变化。

3.2.8 避雷器

3.2.8.1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

3.2.8.2 结构

100

1)避雷器应符合 GB 和 DL 的要求。

2)避雷器为金属封闭非线性无间隙金属氧化物电阻片、SF6 气体绝缘避雷器。

3)避雷器与母线连接应带有插入式接头和隔离的隔室,以便在 GIS 进行绝缘试验时隔离避雷器。该隔室检

修时可与其他隔室隔离,运行时与避雷器隔室连通。

4)避雷器运行时,应能测量阻性泄漏电流。投标方应提供避雷器运行时阻性泄漏电流极限值。

5)避雷器应配置压力释放装置。

6)避雷器每相均应配备放电计数器及放电电流记录器,并装设在便于观察的位置。放电计数器和放电电流

记录器应能避免由于线路冲击引起的错误指示。

7)避雷器应垂直安装,不允许水平运输。

3.2.9 套管

3.2.9.1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3.2.9.2 套管的伞裙应为不等径的大小伞,伞型设计应符合标准要求,两裙伸出之差(P1-P2) ≥ 15mm。

3.2.9.3 套管的相邻裙间距离(S)与裙伸出长度(P)之比应不小于 0.9。

3.2.9.4 套管的有效爬电距离应考虑伞裙直径的影响, 当平均直径大于 300mm 时,爬电距离增加 10%, 当

平均直径大于 500mm 时,爬电距离增加 20%。统一爬电比距的高海拔修正方法和修正系数按 DL/T368-2010

执行。当套管绝缘子平均直径大于 300mm 时,卖方应按照 GB/T26218.2-2010 或 GB/T26218.3-2010 对爬距进

行修正,并给出套管最终爬电距离值。

3.2.10 绝缘子

3.2.10.1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3.2.10.2 每个绝缘子应用 X 射线检查。

3.2.10.3 热性能试验应按每批不少于 5 个绝缘子,且每个进行 10 次热循环验证。

3.2.11 母线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101

3.2.12 壳体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3.2.12.1 壳体承受压力:能承受运行中正常的和短路时的压力。

1)对铸铝和铝合金外壳,型式试验压力为 5 倍的设计压力。

2)对焊接的铝外壳和焊接的钢外壳,型式试验压力为 3 倍的设计压力。

3)对隔板的型式试验压力应大于 3 倍的设计压力。

3.2.12.2 接地方式:凡不属于主回路或辅助回路的且需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部分都应接地。外壳、框架等的

相互电气连接宜用紧固连接,以保证电气上连通,接地点应标以接地符号。所有外壳应接地。为保护维修工

作的安全,主回路应能接地。另外,在外壳打开以后的维修期间,应能将主回路连接到接地极。

3.2.13 供货界面划分

3.2.13.1 一次回路

投标方成套提供 GIS 设备区域专用接地网、以及设备至专用接地网的接地母线(接地引线),招标方按

投标方提供的专用接地网布置图将主接地网与专用接地网可靠连接。设计分界为专用接地网,当专用接地网

与招标方主接地网材质不同时(如铜和钢),不同材质连接所需附件由卖方提供,包括过渡板或熔焊模具

等;专用接地网、不同材质过渡连接附件、设备接地母线(接地引线)及螺栓由卖方提供,卖方应保证设备

接地性能满足运行、规范的要求。

750kV 变压器侧进线以 SF6/空气套管顶部接线端子为界,SF6/空气套管由 GIS 制造厂提供。750kV 出线

侧 SF6/空气套管顶部接线端子为界,SF6/空气套管由 GIS 制造厂提供。

3.2.13.2 二次回路

二次回路以就地汇控柜(控制柜)为界,GIS 本体设备与就地汇控柜(控制柜)之间的电缆,就地汇控

柜(控制柜)之内的电缆,就地汇控柜(控制柜)之间的电缆由 GIS 制造厂成套供货。

3.2.13.3 土建界面

土建界面以土建基础表面为界,固定支架的膨胀螺栓和埋设于基础内或基础表面的接地母线等均由 GIS

制造厂成套供货。

102

3.2.13.4 支撑、连接件

电缆支架或槽盒等,GIS 本体与接地母线的连接件及接地母线与主地网引上线之间的连接铜排,相间导

流排等均由 GIS 制造厂成套供货。GIS 按运输拼装单元设置独立的支撑底架,并设置和标明起吊部位。在运

输中需要拆除的部位,必要时增设临时支撑。GIS 的支撑底架结构若为固定不可调整式,投标方在出厂前予

调整使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在现场安装时不得再用垫块调整。

3.2.13.5 其他分界

为保证 GIS 安全运行和维修所需的附属设备及部件(如分合闸位置指示器、防爆装置、气动机构的集中

供气装置及管路、设备支撑及底架、检修/操作平台、巡视人行便桥、扶梯、气瓶运输小车等等包含但不限

于此)均由 GIS 制造厂供货。

3.3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3.3.1 SF6 气体

3.3.1.1 SF6 气体标准

1)投标方应规定 GIS 所用气体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密度,且给项目方提供更换气体的保持质量所必需的

指导性文件。在运行的环境温度内,充入 GIS 的 SF6 气体在额定密度下不得凝露。

2)投标方对充入 GIS 内的新 SF6 气体应检查其质量,并对检验证书负责(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

称、气瓶编号、净重、生产日期和检验报告单)

3)新的 SF6 气体的杂质及其含量应符合 GB/T 12022、GB8905、DL506、IEC60376 的规定,并应满足下表

的要求:

纯度(SF6) (m/m)

≥99.9%

空气(N2+O2) (m/m)

0.03%

四氟化碳(CF4) (m/m)

0.01%

湿度(H2O) (μg/g)

≤5

酸度(以 HF 计) (μg/g)

0.2

103

可水解氟化物(以 HF 计)(μg/g)

1.0

矿物油(μg/g)

1.0

毒性

生物试验无毒

3.3.1.2 SF6 气体的湿度

SF6 气体湿度测量应符合中国标准 DL/T618-2011《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验规程》的规定

并按下表进行交接验收。

SF6 气体湿度交接验收标准见下表:

隔室

有电弧分解物的隔室

(20℃)μL/L

无电弧分解物的隔室

(20℃)μL/L

交接验收值

150

≤250

运行值

300

500

3.3.1.3 SF6 气体检测

1)在每个隔室内应装设 SF6 气体检测装置,其装置包括:

SF6 气体密度继电器(温度补偿压力开关)。

充放 SF6 气体使用的逆止阀,并可外接高精度的 SF6 气体压力表,以监测其压力。

2)投标方应提供 GIS 中 SF6 气体在 20℃时的额定密度或压力(表压)、最小运行密度、报警密度和闭锁

密度以及最高压力释放密度等参数,后两种工况下的密度不应重叠,并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3)投标方应提供各种设备气体压力与温度曲线。

4)投标方应为每个隔室配备气体检测系统,以连续地、自动地监测气体状态。每个隔室应能分别提供 A、

B、C 相密度监视信号。气体监测系统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a) 对断路器隔室通过带压力表的温度补偿密度继电器发两级信号,其他隔室发一级信号:第一级是非紧急

报警,用于正常状态下的气体泄漏,需要报警补气;

104

第二级是紧急报警,指出气体密度已降低到运行规定的最低绝缘水平,紧急报警并启动断路器闭锁或三相跳

闸。

b) 带压力表的温度补偿密度继电器的接电信号应接至控制柜。

3.3.1.4 删除

3.3.1.5 吸附剂

1)为吸收水分和有毒气体,每个隔室内应配有吸附剂,投标方在投标时提供吸附剂的物理特性。

2) 隔室内吸附剂的更换周期与 GIS 的检修周期相同。

3) 吸附剂的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更换,应向项目方提供每个隔室吸附剂的用量和放置的位置。

4)吸附剂固定罩材质应为金属材质,且吸附剂水平放置,固定螺丝紧固完好

3.3.2 防水、防渗及防电磁感应

3.3.3 元件标准化

相同元件及其操动机构的安装尺寸应相同,各额定值及结构相同部件、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应具有互换性,各

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有关标准。

3.3.4 GIS 布置

按照本技术条款和 GIS 布置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 GIS 布置图。最终的布置方案在第一

次设计联络会上确定。GIS 及有关设备的布置要求参见招标附图。

3.4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3.4.1 控制柜

3.4.1.1 概述

1)每个断路器间隔应配置 1 台就地控制柜,柜内应装设本断路器及其两侧相关的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等设

备就地控制、监视及与外部电气连接所需的元件。

2)删除

105

3)所有 GIS 设备的远程控制和监视由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完成,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将由其他承包商提

供。就地控制柜应完成对 GIS 设备的就地常规监控并留有与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及电站保护系统、 自动装

置连接的接口。

4)控制柜中应设置相应断路器、隔离开关、检修接地开关、快速接地开关的动作计数功能。

3.4.1.2 结构

控制柜应为金属外壳封闭结构,不锈钢材质,厚度不小于 2.5mm,防护等级为 IP54。柜前设两扇门,其底

部设有足够的电缆孔,与外部连接的电缆应便于拆卸和移动。柜门应为密封门,门上装有把手及弹簧锁。

3.4.1.3 控制元件技术要求

1)所有控制元件应采用优质品牌。

2)控制元件应包括:测量、显示、报警、保护、闭锁、手动控制及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接口。所有连接本

合同范围内设备的电缆、端子排、辅助设备等均应包括在控制元件内。

3)用于测量与保护的控制元件应适用于二次额定电流为 1A 的电流互感器和二次额定电压为 100V 的电压

互感器。控制设备所需的工作电源由投标方直流控制电源额定电压供给。控制设备所需的其他任何电压等级

的辅助工作电源将由投标方提供的电源变换器获得。

4)指示仪表

指示仪表应为盘后接线开关板型、半嵌入式。仪表应经过校准并适合于所用场合的环境条件。仪表应为防

尘,且包含调零器(便于在盘前调零)。表计刻度盘盖板应能防眩光。作为选择方案,投标方可推荐数字显

示仪表。

5)指示灯

指示灯应为开关板型,具有合适的有色灯盖和整体安装的电阻,指示灯的发光元件应优先采用 LED。有色灯

盖应为透明材料并不应因为灯发热而变软。指示灯泡应便于更换。所有有色灯盖应具有互换性,而且所有的

灯应为同一类型和额定值。

6)切换开关、控制开关

切换开关、控制开关应为重载、旋转式、带限位机构,顺时针为合,逆时针为分。切换开关、控制开关面板

的标志和手柄的型式及颜色由投标方选择并经招标方批准。

106

7)辅助继电器

辅助继电器的接点数量应满足 GIS 就地监控和与计算机监控系统连接的要求。

8)接点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仪表、切换开关、控制开关及继电器等的接点,用于直流 110V 时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

不小于 5A。

9)加热器

加热器额定值应为单相交流 220V,并带有安装在柜内的开关及温度可调的自动恒温控制器。

10)照明灯和电源插座

照明灯应为 LED 灯,并带有护线板和电源开关。电源插座应为双联、10A、两极、3 线式。电源插座的电源

为单相交流 220V。

3.4.1.4 电缆、电线、电缆管(槽盒)和接线端子

1)总则

招标范围内的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电线和电缆管、电缆槽盒应由投标方提供,所有电缆、电线及电缆槽盒

必须是阻燃型、导体材质为无氧铜材,电缆采用 YJY 型铠装电缆,电线采用聚乙烯绝缘。

2)电缆管(槽盒)

a)投标方提供的电缆管(槽盒)及其固定件应符合国内相关标准的要求。

b)投标方提供的电缆管可根据投标方选择的标准,但管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1.5 倍。

3)动力电缆

投标方提供的动力电缆截面应按容量及热稳定截面最大值选择,芯数应满足单相两线制和三相四线制的配电

电缆的要求。

4)控制及信号电缆和电线

a)一般控制和信号回路的电线和电缆型式:单芯或多芯。

107

导体:控制柜至 CT(VT)就地端子盒之间连接电缆采用不小于 4 mm2 截面铜芯带屏蔽层电缆,柜内配线均采

用铜芯线,控制和信号回路截面积不小于 1.5mm2,如载流量及短路故障水平需要时,可使用更大截面积的

导线。信号电缆应屏蔽且有效接地。

绝缘电压(交流): 600V

最高连续工作温度:90℃

b)4 芯以上控制电缆要留有 10%~20%的备用芯,芯数多的电缆取低值,但最少备用芯数不小于 2 芯。

c)投标方应对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电缆,编制端子接线图和电缆清册,每根电缆两端设置与电

缆清册上一致的识别编号。电缆清册按项目方认可的格式对每根电缆标明电缆型号、长度、起止位置及安装

编号。柜内元件及配线应有标志。

d)交流 A、B、C、N 电缆的颜色分别为黄、绿、红、黑。

e)所有控制电缆采用耐火电缆,带屏蔽

5)端子和端子排

a)设备内的电气接线应布置整齐、正确固定并连接至端子,所有控制、仪表的外部连接只需接在设备内端

子排的一侧。每组端子排至少预留 20%的端子,任何一个端子不得接入多于 2 根的导线。

柜内端子排中强电、弱电端子应分开布置。交流电流端子应采用试验端子,电源端子间、电源端子和其他端

子间应有隔板,所有 CT、PT 回路接地应集中在汇控柜内分别接地。

b)安装接线端子的导轨长度应有 10%的裕度。

3.4.1.5 元件布置及接线

1)柜面应设有模拟接线,对本间隔开关设备的运行状态采用指示灯进行清晰地显示。

2)柜内所有电路与外壳间的绝缘强度均应耐受 2000V 工频交流电压 1min 试验而无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

3)所有的动力及控制电源空气断路器(或空气开关)均应有一对辅助接点引至端子排供项目方使用。

4)柜内设备布置应方便运行监视、检修维护及安装调试,方便动力和控制电缆的进出和连接,动力与控制

回路的设备应分别布置于柜内分隔的隔室中,强、弱电应分别布线。

5)柜内各元件之间的接线由投标方按图纸完成,接线应整齐美观。

108

3.4.1.6 断路器间隔就地控制柜特殊要求投标方提供的控制柜应满足如下要求:

1)招标方提供两回独立的三相四线制动力电源和两回独立的直流电源至各控制柜。投标方应为每台控制柜

配备交流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并提供间隔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操动机构电源回路,且预留一回备

用。如操动机构电动机驱动电源为直流电源,投标方应提供交流/直流转换装置。最终电源系统的配置原则

及方案在施工图阶段确定。

2)就地控制柜应设置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切换开关(现场或远方操作)和控制开关,以及指示

灯,并配置照明灯、电源插座、加热器、辅助继电器、小型空气开关和端子排等元件。

3)所有带压力表的温度补偿密度继电器的 SF6 气体检测信号均应引至相应间隔控制柜的端子排。

4)断路器两侧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引至相应控制柜端子排。

5)控制柜上应能实现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就地操作,并设置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就地或远方

操作方式应通过一个装于控制柜内的带锁定的切换开关来选择。对这两种操作方式,切换开关应分别提供一

对独立接点给计算机监控系统使用,该接点应引至控制柜端子排上。

6)控制柜的断路器操作回路应具有防跳功能、自保持功能、操作电源监视及跳合闸回路监视。

控制柜应与相应一次设备就近布置,具体布置位置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3.4.1.7 母线间隔就地控制柜特殊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控制柜除应满足如下要求:

1)招标方提供两回独立的三相四线制动力电源至各控制柜。投标方应为每台控制柜配备交流双电源自动切

换装置,并提供母线接地开关操动机构电源回路,且预留一回备用。最终电源系统的配置原则及方案在施工

图阶段确定。

2)控制柜应设置接地开关的切换开关(现场或远方操作)和控制开关,以及指示灯,并配置照明灯、电源

插座、加热器、辅助继电器、小型空气开关和端子排等元件。

3)所有带压力表的温度补偿密度继电器的 SF6 气体检测信号均应引至相应间隔控制柜的端子排。母线电压

互感器二次回路引至相应控制柜端子排。

109

4)控制柜上应能实现母线接地开关的就地操作,并设置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就地或远方操作方式应通过

一个装于控制柜内的带锁定的切换开关来选择。对这两种操作方式,切换开关应分别提供一对独立接点给计

算机监控系统使用,该接点应引至控制柜端子排上。

5)控制柜布置方案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3.4.2 GIS 在线监测系统

配备数字式 GIS 综合在线集中监测系统一套(其中包括 GIS 局部放电在线监测子系统; SF6 气体微水

综合在线集中监测子系统)

3.4.2.1 SF6 气体微水综合在线集中监测子系统(全微水)

随 GIS 可配套设备一同配套供货密度、温度与微水在线监测装置,要求在 GIS 组合电器中所有气室使

用微水综合监测器(综合监测 SF6 气体密度、温度与微水)进行系统构建,对 GIS 组合电器配电装置整体

系统进行实时集中在线监测。SF6 气体密度、温度与微水监测装置应当具有所需的通讯接口。

配套供货 SF6 气体微水综合在线集中监测子系统的数据集中分析处理装置控制柜,后台组柜布置在招

标方电子间。

3.4.2.2 GIS 局部放电在线监测子系统

投标人应提供内置式超高频局放传感器、局放监测终端装置以及相关辅件设备。传感器和装置数量应满

足全站 GIS 设备监测要求,实现全覆盖,任一点发生局部放电时,距离放电点最近的 2 个传感器均应能够检

测到。系统应采用多重抗干扰设计,以确保检测的结果准确,避免误判。应设计噪音过滤通道,用来过滤

现场噪音,净化信号采集环境;对特定波段的杂音信号增加带阻滤波器。通过软件设置动做级别和标准密度

设定,分离噪音干扰信号。系统应能智能分析信号,通过对信号的波形、相位特征的判别,自动区分干扰信

号,同时系统应自带大量标准数据模型,对现场传感器采集的信与系统内部自带的标准数据模型对比分析,

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局部放电在线监测技术参数

项目

指标

工作电压

AC220 ±20%

频率

50/60HZ

110

采集通道

6

通道一致性

≦0.5dBm

通信方式

以太网

传感器类型

内置式 UHF 传感器

传感器驻波比

≦1.5

检测带宽

100MHz-2000MHz

信号增益

40dB(Max),具备自动增益控制

噪音消除能力

自动消除

AD 采样率

10KSPS

系统灵敏度

5PC

输入保护

具备暂态过电压防护能力

EMC

IEC61000-4

防护等级

IP65

投标方应配合 DCS 的通讯调试工作,并承诺开放通讯协议和提供本侧通讯所需的一切附件。

配套供货 GIS 局部放电在线监测子系统的数据集中分析处理装置,后台组柜布置在招标方电子间。

3.5 范围、参数、容量/能力

3.5.1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机组所配置的 750 kV 六氟化硫组合电器(GIS)。它包括 GIS 及辅助设备的功

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5.2 本工程为实现机组自启停(APS)运行方式,投标方应配合招标方发电机、主变、DCS 等供货商及招

标方、有关设计方共同完成机组的自启停功能设计,并无偿提供所需资料。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工艺设备的

可控性、可靠性及自动控制水平应满足上述总体要求。

3.6 性能保证值(由投标方填写)

3.6.1 六氟化硫气体的年渗漏率:

3.6.2 六氟化硫气体的含水量:

3.6.3 局部放电水平:

111

3.6.4 弹簧寿命:

3.7 三维数字化电厂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附件的数字化资料。投标方提供的数字化资料的范围、内容及格式具

体满足以下要求:

3.7.1.数字化资料含义

数字化资料指可供各数字化设计系统(如:AVEVA PDMS、Bentley ABD/ORD/OPE 等)直接导入或参考使用的

规范化的数据文件,包括数据表、数据库、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等。

3.7.2. 依据的标准、规程及规范

GB/T 50549-2020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GB/T 32575-2016 发电工程数据移交

3.7.3.数字化资料总体要求

3.7.3.1 投标方提供的数字化资料应不低于 GB/T 32575-2016 《发电工程数据移交》中对规划设计、设备制

造、施工安装、调试等数据来源的 “数据移交内容和要求”。

3.7.3.2 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应按照 GB/T 50549-2020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或项目指定的编码

标准编码并以电子表格方式提供编码清单。

3.7.3.3 提供 P&ID 制图采用的标准,以电子表格或 dwg 格式提供图例符号及其说明。

3.7.3.4 提供所有纸质资料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格式包括 doc/docx、xls/xlsx、pdf、dwg 等格

式,且应与对应版本的纸质资料完全一致。

3.7.3.5 应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提供设备/部件的通用及专用数据表,数据内容深度不低于 GB/T 32575-2016

《发电工程数据移交》及技术协议要求。

3.7.3.6 三维模型及其数据的提交必须与设计配合资料同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模型及数据与对应阶段提

供的正式资料相一致,三维模型须按 1:1 比例创建,单位为 mm,使其满足作为设计依据的要求。

3.7.3.7 提交的三维模型及其数据应有版次说明,包括:版本信息、更新/变化内容说明等。

为了保证供应商模型与装置模型坐标轴的一致性,供应商模型设计时应将 Z 轴调整为朝上。

112

3.7.4 电气类数字化资料要求

3.7.4.1 数据表单

投标方应按照如下格式提供电气设备的数据表:

序号

属性名称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1

2

3

其中“属性名称”和“单位”由投标方根据供货范围给定,投标方应在 GB/T 32575-2016 《发电工程数据

移交》及技术协议基础上根据工程需求描述供货范围内各设备的属性,包括通用属性和专用属性,并按要求

填写属性值。投标方应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把数据表提供给招标方。

3.7.4.2 设备通用属性数据表

序号

主类

子类

属性名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1

标识编码

2

名称

3

规范描述

4

编码

物资编码

由业主方或总承包方确定

5

分类

标识编码中设备码

6

子类型

如离心式

7

分类

用途

8

安装代码和名称

9

安装种类

10

地理位置

11

标识

安装

安装位置

12

制造方

13

设计

厂家

供应方

113

14

型号

15

产品编号

由厂方提供的唯一产品编号

16

检验机构

17

检验证书

18

存储环境

19

维修周期

20

关联编码

21

关联图纸与文件

22

设计

寿命

26

冗余

如几运几备

27

运行

工作方式

28

安装调试时间

29

监测周期

30

监测周期累计运行时间

31

时间

监测周期中指令次数

32

外部环境要求

33

应用

环境

内部环境要求

34

备注

附加信息

备注

如数据源等

3.7.4 三维建模

投标方应提交 dgn 及 STP/STEP 格式的三维模型,dgn 模型应能正常导入 Bentley OPE,STP/STEP 格式

须保证能正常导入 PDMS12.0 各版本,dgn 与 STP/STEP 的内容须保持一致。三维模型的颜色应由招标方调整

或重新设定。

投标方提交的三维模型须保证模型与同阶段正式资料相一致,并提供正式资料与三维模型一致性验证文

件,如设备三维模型包含多个设计系统内容,应提交经模型整合后的整体模型,模型之间相对位置关系正

确、尺寸正确、接口规格及定位正确,投标方提交的满足数字化设计的单个设备三维模型不应大于 20MB,

若大于 20MB 投标方须配合招标方将模型压缩至 20MB 以内,且模型格式须保证能正常导入 PDMS12.0 各版

本。

114

设备三维模型只表示实际设备的外形及接口,不包含其内部结构。设备模型的尺寸、定位、接口、检维

修及运行空间等物理属性须与最终交付的真实设备一致。

3.8 110 kV GIS 技术要求

3.8.1 技术参数

3.8.1.1 外壳类型:三相共箱 ;相数:三相

3.8.1.2 接线方式:单母线(详见附图:GIS 接线图)

3.8.1.3 主要技术参数

110kVGIS 主要技术参数

项 目

参数

额定频率

(Hz)

50

额定电压

(系统最高电压;kV)

126

主母线回路

2000

额定电流(A)

分支回路

2000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有效值;kA)

40

额定短时耐受(热稳定)电流(有效值;kA)

40

额定短路吸合电流(峰值;kA)

100

额定峰值耐受(动稳定)电流(峰值;kA)

100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s)

4

3.8.1.4 绝缘水平

110kVGIS 额定绝缘水平

项 目

参数

额定电压(系统最高电压)

126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相对地、断路器断

口和相间

550

(1.2/50μs)

隔离断口

550(+103)

115

项 目

参数

相对地、断路器断

口和相间

230

短时(1min)工频耐压(有效值)

隔离断口

230(+73)

操作回路工频耐压(50Hz,1min)(有效值)

2

注:上表中的参数值适用于海拔 1000m 及以下设备;当海拔超过 1000m 时,设备的外绝缘试验电压应按

GB 311.1 和 GB/T 16927.1 的有关规定予以修正,并请卖方提供海拔修正后的外绝缘试验电压值。

3.8.2 总的技术性能要求

3.8.2.1 气体绝缘介质

  SF6 新气应符合新 SF6 气体的规范和验收要求。

为防止凝露,充入 GIS 新气在额定密度下其露点不高于-5℃。

每个密闭压力系统或隔室允许的 SF6 相对年泄漏率应不大于 0.5%/年。

表 3.3 GIS 中 SF6 气体湿度允许含量 (μL/L)(20℃时)

隔 室

有电弧分解物的隔室

无电弧分解物的隔室

交接验收值

≤150

≤250

运行值

≤300

≤500

3.8.2.2 无线电干扰

在 1.1 倍最高相电压(1.1Um/√3)时的无线电干扰不宜大于 500μV,并在晴天夜晚无可见电

晕。

3.8.2.3 局部放电水平:

预加电压 0.8×l.3Um(Um 为系统最高电压),时间不少于 10s,然后降至 1.2Um/√3,1min

后局部放电量不大于 5pC,同时记录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和熄灭电压。

3.8.2.4 噪声水平

距断路器及操作机构直线距离 2m、对地高度 1.5m 处,断路器非连续性噪声不大于 110dB(户

外布置时)

116

3.8.2.5 辅助回路电源

操作回路额定电压: DC 110V

加热/照明回路电源: AC 380/220V

机构提供压力告警及闭锁接点,并实现内部跳合闸闭锁。

3.8.2.6 温升

GIS 组成元件的温升应不超过元件相应标准规定的允许温升。当周围空气温度为 40℃时,对运行

人员易接触的外壳,其温升不应超过 30K;对运行人员易接近,但正常操作时不需接触的外壳,其温升不应

超过 40K;对运行人员不接触的部位,温升不应超过 65K。温升超过 40K 的部位,应做出明显的高温标记,

以防维修人员触及,并应保证不损害周围的绝缘材料和密封材料。

3.8.2.7 GIS 的接地

按 GB/T11022、GB/T50065 执行,并满足以下规定:GIS 的接地设计使设备外壳、构架及易接触部

位在正常运行及短路情况下,感应电压不超过 24V。卖方成套提供 GIS 设备区域专用接地网,能防止故障时

人触摸该设备的金属外壳遭到电击;释放分相式设备外壳的感应电流;快速流散开关设备操作引起的快速瞬

态电流。成套提供的接地网材质为铜导体。

3.8.2.7.1

主回路接地

为保证维修工作的安全,GIS 的所有主回路应能接地,当外壳打开后维修期间,能将主回路连

接到接地点。接地可采用下列方式实现:如果不能预先确定回路不带电,采用关合能力等于相应的额定峰值

耐受电流的接地开关;如能预先确定回路不带电,采用不具有关合能力或低于相应的额定峰值耐受电流的接

地开关。

3.8.2.7.2 外壳接地

外壳为多点永久性直接接地。凡不属于主回路或辅助回路且需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部分均接地。

外壳、框架等的相互电气连接采用紧固连接,以保证电气连通。

紧固接地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 16mm,接地点应标以接地符号。

3.8.2.7.3 设计和供货分界

117

卖方成套提供 GIS 设备区域专用接地网、以及设备至专用接地网的接地母线(接地引线),买

方按卖方提供的专用接地网布置图将主接地网与专用接地网可靠连接。设计分界为专用接地网,当专用接地

网与买方主接地网材质不同时(如铜和钢),不同材质连接所需附件由卖方提供;专用接地网、不同材质过

渡连接附件、设备接地母线(接地引线)及螺栓由卖方提供,卖方应保证设备接地性能满足运行、规范的要

求。

3.8.3 GIS 内部防止故障措施

GIS 在结构布置上使内部故障电弧对其继续工作能力的影响降至最低。电弧效应限制在起弧的

隔室或故障段的另一些隔室之内,将故障隔室或故障段隔离以后,余下的设备具有继续正常工作的能力。

3.8.4 外壳上压力释放

压力释放装置的布置,使气体在压力下排出时,不危及在现场执行正常运行任务的人员的安

全;具体对压力释放装置的要求按 DL/T617 的 6.16 执行。

3.8.5 气体检测装置

3.8.5.1 每个封闭压力系统(隔室)设置密度监视继电器。当 SF6 气体泄漏到一定值时,密度监视继电

器能发出报警、闭锁信号。为满足双重化保护配置要求,断路器用密度继电器应有 3 付独立的(非中间扩

展)低气压接点供合闸、跳闸闭锁使用(1 付报警接点和 2 付闭锁接点),其他隔室密度继电器独立接点均

为 2 付。同时卖方给出补气报警密度值,对断路器室还将给出闭锁断路器分、合闸的密度值。每个隔室的气

体密度或温度补偿的气体压力应连续监测。

3.8.5.2 户外 GIS 的密度监视继电器应设置防雨罩,密度继电器防雨罩应能将表、控制电缆接线端子一

起放入,防止表、控制电缆接线盒和充放气接口进水受潮。

3.8.5.3 设置运行中可更换密度继电器的自封接头或阀门,并设置真空压力表和气体温度压力曲线铭

牌,在曲线上标明气体额定值、补气值曲线。在断路器隔室曲线图上标明闭锁值曲线。各曲线采用不同颜色

表示。

3.8.6 防寒措施(投标方根据自身设备能力选配)

为满足严寒地区极端最低温度要求,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简述防寒措施,且断路器及附属设备

元件应通过相关低温试验。

118

3.8.7

油漆

3.8.7.1 买方提供油漆色标号: (施工图阶段招标方确定)。

3.8.7.2 GIS 的接地、SF6 气体管道的油漆颜色按有关标准分别表示以便区分。

3.8.8 支撑及底架

GIS 按运输拼装单元设置独立的支撑底架,并设置和标明起吊部位。在运输中需要拆除的部位,必要时

增设临时支撑。GIS 的支撑底架结构若为固定不可调整式,卖方在出厂前予以调整使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在

现场安装时不得再用垫块调整。

3.8.9 有符合国标的铭牌,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正常运行和安装位

置应明显可见。

3.8.10 固体绝缘体所用材质能耐受 SF6 气体分解物的腐蚀。

3.8.11 使用寿命:30 年。

3.8.12 本工程 110 千伏主进线回路和至一期的 110 千伏出线回路采用电缆出线,至本期启备变的出线

回路采用架空软导线连接。GIS 与电缆之间的连接需满足 GB/T 22381-2008(IEC/TS 60859)标准;卖方成套

提供电缆终端固定所需的连接结构。GIS 电缆终端由招标方提供。

3.8.13 本工程变压器为油浸式,GIS 与变压器之间采用软导线连接。

3.8.14 各组成元件(设备)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3.8.14.1 断路器(CB)(投标方补充完善)

3.8.14.1.1 型式:

3.8.14.1.2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40kA

首相开断系数:1.3(1.5)(接地/不接地)

开断直流分量: %

3.8.14.1.3 动作时间

(1)额定工作循环:O-0.3s-CO-180s-CO

(2)分闸时间: ≤ 30 ms

119

(3)合闸时间:≤100 ms

(4)全开断时间:≤ 50 ms

(5)合分时间: ≤70 ms

(6)重合闸无电流时间 0.3s 及以上可调

(7)不同步时间(见下表)

表 3.4 断路器动作不同步时间

合 闸(ms)

分 闸(ms)

额定电压

(kV)

相 间

同相断口间

相 间

同相断口间

126

≤5

/

≤3

/

3.8.14.1.4 特定开断能力

(1)失步开断电流

开断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 25 %

工频恢复电压:2×126/√3(中性点直接接地)/ 2.5×126/√3(中性点不接地)kV

瞬态恢复电压:1.54 /1.67 (中性点接地/不接地) kV/μs

(2)开断近区故障

开断电流为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 90%、75%和 60%

振幅系数:1.6

电源侧工频恢复电压:126/√3 kV

恢复电压上升速度: 电源侧 2.0 kV/μs

线路侧 0.2 kV/(μs×kA)

(由线路波阻抗 Z 确定,Z=450Ω)

(3)开断线路充电电流

在无能量释放设备灭弧室及操动机构在最小压力及最低电压下:

开断电流:31.5 A

120

工频恢复电压 :2×126/√3kV

最大操作过电压(相对地):2×√2×126/√3 kV(峰值)

(4)分合电缆充电电流

能够分合电缆充电电流:140 A

操作过电压:< 2.5×√2×136/√3 kV

(5)开合空载变压器

空载变压器容量 :

88 MVA

工频恢复电压:126/√3 kV

能够开断励磁电流:0.5~15 A

最大操作过电压(相对地):2.7×√2×126/√3 kV

3.8.14.1.5 操动机构

(1)型式:电动弹簧

(2)操作电源电压:DC 110 V ;

功率: W(投标方填写)

(3)合闸:操动机构在 85%~110%额定电压的范围内应可靠关合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并关合

后能立即分闸。

(4)分闸:断路器应有两个分闸线圈,并接在不同电源回路。操动机构在 65%~110%的额定

电压的范围内应可靠分断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并分闸后能立即关合。电压≤30%额定电压时,禁止分闸。当

装有多个分别作用的分闸脱扣器时,任一个分闸脱扣器的缺陷不得影响其他分闸脱扣器的功能。

(5)操动机构提供自动脱扣及防跳装置,自动脱扣允许断路器在任何位置跳闸,防跳装置防

止断路器在故障状态合闸时多次分合。操动机构还应提供非全相运行保护装置。

(6)操作方式:断路器能实现远方,就地的三相合分及自动重合闸等操作并设有操作次数计数器。远

方和就地操作间应有闭锁;就地操作的操作电源与分、合闸回路间应设有单相双极刀闸,与后备分、合闸回

路间也应装设刀闸。

121

(7)所有断路器能进行三相机械联动,即外部给出一个跳或合闸命令,由操作机构完成三相机械联动

功能,并达到断路器分、合闸速动要求。断路器还能实现三相自动重合闸。

(8)操动机构上设置就地控制的手动机械分闸装置。

(9)隔离开关和断路器之间有电气联锁装置,断路器的辅助接点除作为 GIS 内部控制用外,供外引的

辅助接点每相不少于常开接点 12 付,常闭接点 12 付。

(10)操动机构的控制、联动及信号电路各元件应能承受 2kV,1min 的工频耐压;操动机构的各种线圈

(电动机绕组和接触器线圈除外)的匝间绝缘,交流线圈应能承受 3.5 倍额定电压的交流试验电压 1min、

直流线圈应能承受 2.5 倍额定电压的交流试验电压 1min。

(12)对弹簧机构的要求:

弹簧操动机构储能后,能完成一个“分-合分”操作循环。

储能电机应在 30s 内完成弹簧储能。

3.8.14.1.6 断路器应在规定的各种工况下达到开断性能而不发生拒动或误动,应设有压力释放阀并能

考虑其排放方向不会造成人员或设备伤害。

3.8.14.1.7 断路器控制回路

分闸回路电压:DC 110 V,电流: A(投标方填写)

合闸回路电压:DC 110 V,电流: A(投标方填写)

3.8.14.1.8 寿命(投标方填写)

(1)机械寿命(连续操作不调整)> 次(不小于 10000 次)

(2)电气寿命:开断 100%额定开断短路电流 > 次

开断 50%额定开断短路电流 > 次

开断 100%额定持续电流 > 次

开断电流总和 > kA

3.8.14.1.9 每相断路器配有位置指示器:合闸--红;分闸--绿。

122

3.8.14.1.10 断路器应具有可靠的防止跳跃、防止非全相合闸和保证合分时间的性能。

3.8.14.1.11 断路器发生非全相的合闸或出现非全相运行时应由断路器本身的回路实现保护性分闸。

3.8.14.2 隔离开关(DS)

3.8.14.2 .1 结构:

3.8.14.2 .2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装有分、合位置机械指示器,分合位置信号能引至远方;不应由

于运行中可能出现的作用力(包括短路引起的)而引起误合或误分。

3.8.14.2 .3 隔离开关与接地开关设电气联锁和机械闭锁。对主回路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在维修时用来保证隔离间隙的主回路上的高压开关,确保不自合。

(2)接地开关合上后确保不自分。

(3)隔离开关要与有关的断路器联锁,以防止断路器处于合闸位置时,隔离开关进行分闸或合闸。

(4)隔离开关与接地开关的联锁。

(5)当手动操作时闭锁电气操作回路。

3.8.14.2 .4 操动机构

(1)型式:电动

(2)控制电压:DC 110V。

(3)电动机在额定电压 85%~110%范围内能可靠分、合闸。

(4)可三相联动操作及单相操作,操作方式为就地手动、电动和远方遥控操作。并应装设供就地操作

用的手动分、合闸装置。

(5) 操动机构上应有能反映隔离开关分、合闸位置的指示器。指示器上应标明“分”“合”字样。

3.8.14.2 .5 开合小电流的能力

分合小容性电流(有效值)1A;分合小感性电流(有效值):0.5A。

3.8.14.2 .6 开合母线转移电流能力

123

(1)恢复电压:30V。

(2)开断电流:80%的额定电流,但最大值不超过 1600A。

(3)开断次数: 次。

3.8.14.2 .7 除控制、指示及闭锁等通常用的辅助触点外,每台隔离开关主刀闸提供外引的辅助接

点:常开接点 10 付,常闭接点 10 付。辅助触点的开断能力为 DC110V、5A。

3.8.14.2 .8 不检修操作次数:> 次

3.8.14.2 .9 隔离开关触头型式:

触头表面材料:

3.8.14.3 快速接地开关(FES)

3.8.14.3 .1 结构:

3.8.14.3 .2 接地开关装有分、合位置机械指示器,分合位置信号能引至远方;不应由于运行中可能

出现的作用力(包括短路引起的)而引起误合或误分。

3.8.14.3 .3 接地开关附防误操作闭锁设备。

3.8.14.3 .4 操动机构

(1)型式: 电动

(2)控制电压:DC 110 V。

(3)电动机在额定电压 85%~110%范围内能可靠分、合闸。

(4)可三相联动操作,操作方式为就地手动、电动和远方遥控操作。

3.8.14.3 .5 开合感应电流的能力

表 3.5 快速接地开关开、合感应电流的能力

额定感应电流

A

100

电磁耦合

额定感应电压

kV

6

开合感应电流能

静电耦合

额定感应电流

A

5

124

额定感应电压

kV

6

3.8.14.3 .6 快速接地开关的分、合速度应能保证其开断及关合性能。

合闸和分闸动作时间:≤ s;包括弹簧储能时间则总时间为: s。

3.8.14.3 .7 满足自身操作及防误闭锁后,每台接地开关提供外引的辅助接点:常开接点 8 付,常闭

接点 8 付。

3.8.14.3 .8 不检修操作次数:> 次。

3.8.14.4 检修用接地开关(ES)

3.8.14.4.1 结构:

3.8.14.4.2 接地开关装有分、合位置机械指示器,分合位置信号能引至远方;不应由于运行中可能出

现的作用力(包括短路引起的)而引起误合或误分。

3.8.14.4.3 接地开关附防误操作闭锁设备。

3.8.14.4.4 操动机构

(1)型式: 电动

(2)控制电压: DC 110 V。

(3)电动机在额定电压 85%~110%范围内能可靠分、合闸。

(4)可三相联动操作,操作方式为就地手动、电动和远方遥控操作。

3.8.14.4.5 开合感应电流的能力

表 3.6 接地开关开、合感应电流的能力

额定感应电流

A

50

电磁耦合

额定感应电压

kV

0.5

额定感应电流

A

0.4

开合感应电流能

静电耦合

额定感应电压

kV

3

125

3.8.14.4.6 满足自身操作及防误闭锁后,每台接地开关提供外引的辅助接点:常开接点 8 付,常闭接

点 8 付。

3.8.14.4.7 不检修操作次数:> 次。

3.8.15 电流互感器(CT)

电流互感器参数最终施工图阶段确定,投标方不应参数变化修改商务价格。

3.8.15.1 型式:

3.8.15.2 额定变比

(1)本期启备变进线间隔:400-600-1200/1A

(2)一期启备变出线间隔:400-600-1200/1A

(3)本期线路进线间隔:400-600-1200/1A

3.8.15.3 准确级及额定输出(注:次级组合见附图主接线)

表 3.7 电流互感器准确级和额定输出

序号

名称

准确级

准确限值系数

额定输出(VA)

仪表保安系数

1

电流互感器(计量)

0.2S

5

<5

2

电流互感器(测量)

0.2

≥15

<5

3

电流互感器(保护)

5P

≥40

≥50

/

3.8.15.4 绝缘介质

一次绕组:SF6 气体

二次绕组:

3.8.15.5 二次绕组绝缘水平

(1)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3kV。

(2)

段间绝缘的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3kV(二次绕组分成两段或多段时)。

(3)

匝间额定工频耐受电压(峰值):4.5kV。

126

3.8.15.6 电流扩大值

准确级为 0.1~1 级的电流互感器可以标有扩大电流额定值,但要满足下列要求:

(1)额定连续热电流应是额定扩大一次电流值,它表示为额定一次电流的百分数。

(2)额定扩大一次电流下的比值差和相位差应不超过 GB/T 20840.2-2014 中表 201 所列的对 120%额定

一次电流的限值。

3.8.15.7 暂态特性

应满足 GB 20840.2《互感器 第 2 部分:电流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1)

对于无重合闸的情况,一次电路通过故障电流 0.04s 内,二次电流暂态误差不超过

7.5%。且在 0.04s~0.1s 内二次电流暂态误差不超过 10%。对于有重合闸的情况,重合闸无电流间隙时间为

0.5s,铁芯第二次暂态励磁(即断路器重合到故障线路上,互感器再次通过故障电流)在 0.04s 内,二次电

流暂态误差不超过 10%。

(2)

暂态性能保证条件

1) 一次系统短路电流直流分量衰减的时间常数 T1= 100 ms。

2) 短路瞬间,直流分量 100%偏移。

3) 额定对称短路电流倍数(Kssc)的标准值为≥40。

4) 互感器二次负载 100%,负载功率因数 1.0。

3.8.16 电压互感器(PT)

3.8.16.1 型式:电磁式

3.8.16.2 绕组连接方式(电压比)

母线 PT:[110/√3 ] / [0.1/√3 ] / [0.1/√3 ] / [0.1/√3 ] / 0.1kV

出线 PT:[110/√3 ] / [0.1/√3 ] / [0.1/√3 ] / [0.1/√3 ]/ 0.1kV

进线 PT:[110/√3 ] / [0.1/√3 ] / 0.1kV

3.8.16.3 额定二次电压、二次线圈的额定容量、准确级

127

表 3.8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电压、额定容量和准确级

额定二次电压(V)

电容值

(μF)

名 称

主绕组

次绕组

额定输出

(VA)

准确级别

总值

1

电压互感器绕组

100/√3

20;

5(计量

用)

0.2

2

电压互感器绕组

100/√3

20

0.5/3P

3

电压互感器绕组

100/√3

20

3P

4

电压互感器绕组

100

20

6P

3.8.16.4 二次绕组绝缘水平

(1)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3kV。

(2)段间绝缘的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3kV(二次绕组分成两段或多段时)。

(3)当原边施加三相平衡的最大工作电压时,开口三角接法的绕组的不平衡电压不能大于

1V。

3.8.16.5 铁磁谐振

(1)在负载为零及 1.2 倍额定电压的情况下,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后又突然消除短路,其

二次电压峰值在额定频率 10 个周波内恢复到短路前的正常值,其误差不大于 10%。

(2)在负载为零及 1.5 倍额定电压的情况下,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后又突然消除短路,其

二次回路铁磁谐振时间不应超过 2s。

3.8.16.6 GIS 的电压互感器应设置隔离断口。

3.8.17 避雷器(LA)

3.8.17.1 型式:无间隙金属氧化锌避雷器

3.8.17.2 避雷器技术参数

表 3.9 避雷器技术参数表

128

被保护设备

线路侧、非线路侧

系统额定电压(有效值 kV)

110

系统最高工作电压(有效值 kV)

126

被保护设备的绝缘水平(BIL)(峰值 kV)

550

避雷器额定电压(有效值;kV)

100

避雷器持续运行电压(有效值;kV)

78

标称放电电流(kA)

10

直流 1mA 参考电压(有效值;kV)

≥145

8/20μs 雷电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kV)

≤260

30/60μs 操作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kV)

≤221

1/5μs 陡波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kV)

≤291

通流容量

4/10μs 大电流冲击电流(峰值,kA)

100

2ms 方波通电流(峰值;A)

≥600

线路放电等级

/

备注

附放电计数器

3.8.17.3 用 SF6 气体做绝缘和灭弧介质的避雷器应做成单独的气隔,并应装设防爆装置、监视压力的

密度继电器和补气用的阀门。

3.8.18 壳体、母线和绝缘子及连接件

3.8.18.1 外壳

壳体材料:

(1)外壳设计符合 DL/T617 中第 6.11 款的规定。GIS 设备外壳按设备投产后不能复查的条件要求进行

设计、制造,以确保材料、结构、焊接工艺、检验等的安全可靠性。

(2)各线路侧、变压器侧间隔配带电显示闭锁装置一套。带电显示装置应结构设计合理,安装维护方

便,性能可靠,具有显示带电状态(灯光)和强制性闭锁的功能,该装置的显示器宜安放于汇控柜内。

129

(3)考虑到热胀冷缩,GIS 应在适当位置加伸缩节。伸缩节采用波纹管结构,两端应有足够伸缩间

隙。

(4)壳体承受压力:能承受运行中正常的和短路时的压力。

(5)对铸铝合金外壳,型式试验压力为 5 倍的设计压力;对焊接的铝外壳和焊接的钢外壳,型式试验

压力为 3 倍的设计压力。

(6)外壳应能满足设计压力的要求,外壳耐受内部电弧的性能满足标准的要求,外壳的厚度应在设计

压力下能承受 50kA(方均根值)故障电流电弧,在 100ms(铝合金)/300ms(低碳钢)持续时间内不烧穿。

卖方应提供外壳烧穿的电流一时间曲线。

(7)外壳的设计温度,通常是周围空气温度的上限加主回路导体流过额定电流时外壳的温升,并应考

虑日照影响。

(8)外壳的设计压力,至少是在设计温度时外壳内能达到的压力上限。在确定外壳设计压力时,气体

的温度应取通过额定电流时外壳温度上限和主回路导体温度上限平均值,对设计压力能从已有温升试验记录

中确定的情况除外。

(9)对于未能用计算完全确定其强度的外壳和它的零部件,应进行强度试验。

(10)外壳设计时应考虑如下因素:外壳充气前可能出现的真空度;外壳或绝缘隔板可能承受的全部压

力差;相邻隔室具有不同运行压力的情况下,因隔室意外漏气时造成的压力升高;发生内部故障的可能性

等。

3.8.18.2 导体材料:

3.8.18.3 伸缩节能吸收因温度变化及结构和安装误差引起的导体应力变化。在正常情况下伸缩节沿轴

内的伸缩范围(水平:±5mm/m,垂直:±3mm/m)。

伸缩节、大板基础伸缩缝的设置应与设计院配合。设计院按卖方提供的 GIS 基础要求设计,卖方应

对设计院的 GIS 基础设计施工图签字确认。

3.8.18.4 母线绝缘子为盆式,支持母线,保证母线的电气机械性能,但不承受导体因温度变化及母线

结构和安装所引起的应力。

3.8.18.5 删除

130

3.8.18.6 导电回路的相互连接其结构上应做到:

(1)固定连接有可靠的紧力补偿结构,不采用螺纹部位导电的结构方式。

(2)触指插入式连接结构保证触指接触压力均匀。

3.8.19 出线套管及电缆仓

3.8.19.1 至本期启备变套管型式: 空气套管(变压器为油浸式,GIS 与变压器之间采用软导线连

接)

(1)套管颜色: /

(2)一次设备端子允许荷载

一次设备端子为板式,长期承受荷载:(设备长期作用的组合荷载不小于:设备自重+导线水平拉

力+设备最大风载,长期作用的组合荷载安全系数不小于 2.5;短时动态负荷作用下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1.67)

水平拉力: 纵向:1250N

横向

:750N

垂直力:1000N

耐受弯矩:不小于

400N·m

一次设备端子型式和尺寸应满足 GB5273 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3.8.19.2 至一期启备变及出线电缆仓

至一期启备变及出线采用干式电缆,GIS 与干式电缆之间的连接需满足 GB/T 22381-2008(IEC/TS

60859)标准;投标方成套提供电缆终端固定所需的连接结构。GIS 电缆终端由招标方提供。

3.8.20 爬电距离

设备套管的爬电距离≥ 4002mm。(按最高工作相电压计)(最高工作相电压×统一爬电比距)

统一爬电比距的高海拔修正方法和修正系数按 DL/T 368-2010 执行。

131

当套管绝缘子平均直径大于 300mm 时,卖方应按照 GB/T26218.2-2010 或 GB/T26218.3-2010 对

爬距进行修正,并给出套管最终爬电距离值。

设备套管的爬电距离≥ mm。(投标方填写,含直径修正。)

3.8.21 就地控制柜(LCC)

GIS 每一个间隔配置一台控制柜。GIS 本体中全部信号均由此中继,保证能正常转接。

3.8.21.1

在断路器的控制回路中提供有就地控制开关,并被连到一个远方/就地选择开关上。断路

器跳闸端子的相邻端子应为空端子。

3.8.21.2

控制柜内设加热器,并提供过热保护。

3.8.21.3

控制柜内设照明灯和一个 AC220V,5A 插座。

3.8.21.4

采用阻燃铜端子,留有 15%备用端子排,端子排适用于接 1.5~6 mm2 导线。

3.8.21.5

控制柜内照明、加热、控制信号电源回路选择快速空气开关。配有储能电机的控制柜还应

提供过负荷保护。

3.8.21.6

控制柜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控制柜箱内应有完善的驱潮防潮装置,防止凝露造成二次设

备损坏。

3.8.21.7

控制柜及由控制柜到各有关设备之间的电缆及其安装附件由卖方随 GIS 配套供货,电缆采

用铠装屏蔽软电缆,截面不小于 1.5mm2。

3.8.22 质量保证和性能保证

3.8.22.1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供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

3.8.22.2

供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供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

范书的规定。若需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供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供方应积极配合。

3.8.22.3

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规范书的有关规定的厂标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

和产品合格证。

3.8.22.4

供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 ISO900 、GB/T1900 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

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132

3.8.22.5

质保期为投运 168 小时后 1 年。

3.9 750 千伏电压互感器技术要求(CVT)

3.9.1 技术参数

3.9.1.1 型号: (投标方填写)

3.9.1.2 型式:电容式

3.9.1.3

额定频率:50Hz

3.9.1.4 设备最高电压:800 kV

3.9.1.5 额定一次电压(相对地):765/√3 kV

3.9.1.6 额定二次电压、二次线圈的额定容量、准确级。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电压、额定容量和准确级

额定二次电压(V)

电容值(μ

F)

名 称

主绕组

次绕组

额定输出

(VA)

准确级别

总值

1

电压互感器绕组

100/√3

50;

5(计量用)

0.2

2

电压互感器绕组

100/√3

50

0.5/3P

3

电压互感器绕组

100/√3

50

3P

4

电压互感器绕组

100

50

6P

3.9.1.7 绕组连接方式(电压比)

线路电容式电压互感器:[765/√3 ] / [0.1/√3 ] / [0.1/√3 ] / [0.1/√3 ] /0.1kV

3.9.1.8 电容偏差:应不超过额定值的-5%或+5%。

3.9.1.9 误差限制:按 IEC 和 GB 标准

133

3.9.1.10

一次端绝缘水平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一次端额定绝缘水平 (kV)

额定电压(系统最高电压)

750(800)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2100

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1550

短时(1min)工频耐压(有效值)

975

截断雷电冲击(内绝缘)耐受电压(峰值)

2415

注:上表中的额定绝缘水平数值适用于海拔 1000m 及以下设备;当海拔高度超过 1000m 时,设备的外绝

缘试验电压应按 GB 311.1 和 GB/T 16927.1 的有关规定予以修正,并请卖方提供海拔修正后的外绝缘试验电

压值。

3.9.2 技术性能要求

3.9.2.1 绝缘要求

3.9.2.1.1 电容分压器的中压端子的额定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应等于下列两式计算结果的较高

者:

U'×C1/(C1+C2)×1.05

Upr×3.6×C1/(C1+C2)

式中:U'——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kV)

Upr——额定一次电压(kV)

C1——电容分压器高压电容(pF)

C2——电容分压器中压电容(pF)

3.9.2.1.2 如电容分压器的低压端子暴露于大气中,则低压端子与接地端子之间的的额定 1min 工频耐

压为 10kV。具有低压端子的电容分压器,其低压端子与接地端子之间的额定 1min 工频耐压应为 4kV。

3.9.2.1.3 电磁单元的绝缘水平

134

(1)电磁单元的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应等于:

U"×C1/(C1+C2)×1.05

式中:U"——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2)电磁单元的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应等于电容分压器中压端子的额定值。

3.9.2.1.4 补偿电抗器的绝缘要求

补偿电抗器绕组端子之间的绝缘水平应与在二次侧短路和开断等暂态过程中电抗器上可能出线的最

大过电压水平相适应。

3.9.2.1.5 中压回路低压端子的绝缘要求

电磁单元中压回路的低压端子应单独引出,低压端子对地之间的额定工频耐受电压应为 4kV。

3.9.2.1.6 二次回路中的一切附件对地及其相互之间的绝缘应能承受工频 3kV(方均根值)的试验电

压 1min。

3.9.2.2 电容器介质损失因数

在 20℃时额定电压下,不大于 0.0015(复合介质),0.001(全膜介质)。

3.9.2.3 无线电干扰

  在 1.1 倍最高相电压(1.1Um/√3)时的无线电干扰不宜大于 500μV,并在晴天夜晚无可见电晕。

3.9.2.4 爬电距离

电压互感器套管的爬电距离≥ 25404 mm。(按最高工作相电压计)(最高工作相电压×统一爬电比

距)

统一爬电比距的高海拔修正方法和修正系数按 DL/T 368-2010 执行。

当套管平均直径大于 300mm 时,卖方应按照 GB/T26218.2-2010 或 GB/T26218.3-2011 对爬距进行修

正,并给出套管最终爬电距离值。

电压互感器套管的爬电距离≥ mm。(投标方填写。含直径修正)

3.9.2.5 局部放电水平

135

  预加电压 0.8×l.3Um(Um 为系统最高电压),时间不少于 10s,然后降至 1.2Um/√3,1min 后局

部放电量不大于 5pC,同时记录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和熄灭电压。

3.9.2.6 铁磁谐振

3.9.2.6.1 在负载为零及 1.2 倍额定电压时,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后又突然消除短路,其二次电压峰

值在额定频率 10 个周波内恢复到短路前的正常值,其误差不大于 10%。

3.9.2.6.2

在负载为零及 1.5 倍额定电压时,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后又突然消除短路,其二次回

路铁磁谐振时间不应超过 1s。

3.9.2.7 暂态特性

  在额定电压下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高压端子对接地端子短路后,二次输出电压应在额定频率的一个

周期之内降低到短路前电压峰值的 10%以下。

3.9.2.8 高频特性

3.9.2.8.1

耦合电容器载波工作频率范围 30-500kHz。

3.9.2.8.2

在载波频率范围内,耦合电容器的等值串联电阻不大于 40Ω。

3.9.2.8.3

在载波频率范围内,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整体分流衰耗不大于 0.1Np。

3.9.2.8.4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低压端对地杂散电容不大于(300+0.05CN)pF(CN 为总电容),杂散

电导不大于 50μs。

3.9.2.8.5

耦合电容器能承受至少 1A 的稳态高频电流,而不发生损坏或性能变化。

3.9.2.9 剩余电压绕组

为降低开口三角的不平衡电压,要求出厂时使任意三台组成三相互感器的三个剩余电压绕组的变比

误差和角误差尽量接近,并在铭牌上表示出三台互感器的成组编号,提供变比和角差的曲线。当一次绕组施

加三相平衡电压时,开口三角的不平衡电压不得大于 1V。

3.9.2.10 温升限值

互感器各种零部件、材料和介质的温升限制应符合 GB/T 20840.1 规范中 6.4 条的要求。

136

上述温升限制是按环境温度 40℃,海拔 1000m 以下提出的;卖方应按本工程实际环境条件和海拔高度

进行修正,修正方法见 GB/T 20840.1 规范中 6.4.2 条款。

3.9.2.11 一次设备端子允许荷载

一次设备端子为板式,长期承受荷载:(设备长期作用的组合荷载不小于:设备自重+导线水平拉力+

设备最大风载,长期作用的组合荷载安全系数不小于 2.5;短时动态荷载作用下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1.4)

水平拉力: 纵向

1500N

横向

1500N

垂直力:

1500N

一次设备端子型式和尺寸应满足 GB5273 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3.9.2.12 端子

  制造厂应供给连接母线用的全部紧固件(螺栓、螺母等),一次出线端子及紧固零件应有可靠的防

锈镀层。

  二次出线端子螺杆直径不得小于 6mm,应用铜或铜合金制成,并有可靠的防锈层。二次出线端子板

防潮性能良好并具有防螺杆旋转措施。

  端子盒应为钢性结构,端子应防腐蚀防潮和阻燃,防护等级 IP54。

  端子盒应便于外部电缆的引入,并有足够的空间。

3.9.2.13 接地

  每相电压互感器装设满足接地热稳定电流要求的接地极板,并配有与接地线连接用的接地螺钉,螺

栓的直径不小于 12mm。

3.9.2.14 一般结构要求

  所有金属部件材料应经处理,以避免由于大气条件的影响而造成生锈、腐蚀和损伤。铁件应经防腐

处理。

3.9.2.14.1 油箱采用经热镀锌的钢箱,并可靠密封,不得渗油、漏油。

137

3.9.2.14.2 互感器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瓷套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绝缘强度和钢度,绝缘子及其装

配件的结构应保证其任何部分因热涨冷缩引起的应力不致于导致结构损伤。瓷绝缘子应上褐色釉。

3.9.2.14.3 互感器应设有油位指示器,同时设有注油塞和排气塞,并能排出互感器最低处的油。

3.9.2.14.4 互感器应设压力释放装置,排油阀门。

互感器应测量油中含水量和含气量,并提供实测值,要求油中含水量不大于 15ppm,含气量不大于

1%,并向用户提供油分析化验及试验证明单。

互感器油应在高压试验前后做气体成分分析,由卖方提供数据。

  互感器应有均压装置和防晕罩。

瓷箱帽应附有金属膨胀器以作温度补偿,电容分压器和金属膨胀器均装于瓷套中,瓷套应防爆,瓷

套充绝缘油并可靠密封,同时将绝缘油与空气隔开以防止潮气进入。

3.9.2.15 各金属部件均应有良好的防腐、防锈措施,互感器底座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3.9.2.16 有符合国标的铭牌,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和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设备正常运行

时其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3.9.2.17 使用寿命:30 年。

3.9.3 质量保证和性能保证

3.9.3.1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

3.9.3.2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

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3.9.3.3 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规范书的有关规定的厂标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

品合格证。

3.9.3.4 卖方应有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 ISO900 GB/T1900 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

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3.9.3.5 质保期为投运 168 小时后 1 年。

138

4 供货范围

4.1 一般要求

4.1.1 本技术规范书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

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

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4.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设备所需。

4.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

单。

4.1.5 投标方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运行一年、三年所需备品备件表(包

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

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4.1.6 投标方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

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投标方提供三家及以上厂家供需方选择。

4.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招标文件要求。

4.1.8 投标方所提供的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如有)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有详细

使用说明资料;

4.1.9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

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1.10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4.1.11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

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4.2 供货范围

表 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不限于此,投标人补充完善)

139

项目单位要求

投标人响应

序号

元件名称

元件规格和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元件规格和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750 千伏 GIS

1

断路器

63kA/2S

2

2

隔离开关

63kA/2S

4

3

快速接地开关

技术参数响应表

2

4

检修接地开关

技术参数响应表

6

5

电流互感器

技术参数响应表

48

6

内置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带隔离断口)

技术参数响应表

台套

2

7

避雷器(带隔离断口)

技术参数响应表

6

8

SF6/空气套管

技术参数响应表

12

9

汇控柜

技术参数响应表

2

10

母线

技术参数响应

约 240

11

主母线伸缩节

技术参数响应

随主设

12

过渡气室

技术参数响应

随主设

13

带电显示装置、电

子式击穿保险

技术参数响应

台套

2

14

密度继电器

技术参数响应

足量

15

SF6 气体

技术参数响应

%

110

140

16

GIS 局部放电在线监

2

17

SF6 气体微水在线监

2

18

汇控柜至 GIS 本体的线缆、在线监测就地柜至 GIS 的线缆、在线监测就地柜至后台机柜的线

缆。

技术参数响应

足量

19

接地材料(专用接

地网及其连接材

料)

足量

110 千伏 GIS

1

断路器间隔

110kV,2000A,

40kA,SF6

间隔

3

1.1

出线间隔包括:

高压电缆连接

断路器

1

隔离开关

2

检修接地开关

2

快速接地开关

1

电流互感器

24

电压互感器(带隔

离断口)

1

避雷器(带隔离断

口)

1

电缆罐

3

1.2

本期启备变间隔包

括:

(架空软导线

连接)

断路器

1

隔离开关

2

检修接地开关

3

电流互感器

24

141

电压互感器(带隔

离断口)

1

避雷器(带隔离断

口)

1

空气套管

3

1.3

一期启备变间隔包

括:

电缆连接

断路器

1

隔离开关

2

检修接地开关

3

电流互感器

24

避雷器(带隔离断

口)

1

电缆罐

3

2

母线设备间隔

110kV,2000A,

40kA, SF6

间隔

1

每间隔包括:

隔离开关

1

检修接地开关

2

电压互感器

1

3

主母线

110kV,2000A,

40kA, SF6

约 1.5

4

分支母线

约 10

5

汇控柜

不锈钢材质

4

6

接地材料(专用接

地网及其连接材

料)

热镀锡铜排

足量

7

SF6 气体在线监测

(局放、微水、压

力、温度)

1

142

8

上述设备内部、设备间以及设备至后台机柜的线缆

足量

750kV 电压互感器

1

750kV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及附属设施

6

注 :1.母线设备间隔可包括母线电压互感器、避雷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等设备;

2.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3.750kV 及 110kV 主母线及分支母线的长度应提供单米报价,最终母线长度以实际布置方案

为准。请投标方根据接线及场地情况,结合自身设备形式进一步优化布置。

4.2.1 备品备件(2 台机组共用)

项目单位要求

投标人响应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规格

单位

数量

1

SF6 气体(含气瓶)

%

10

2

密度表记

2

3

SF6 气体阀门

2

4

辅助开关

2

4.2.2 专用工具

项目单位要求

投标人响应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气体回收、充气装

600L

1

2

便携式气体泄漏检

测仪

1

143

3

断路器慢分慢合装

6

4

隔离开关、接地开

关手动操作手柄

6

5

电流、电压互感器综合性能测试装置

1

6

GIS 开关特性测试

1

144

4.2.3 进口件清单(不限于下列项目)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145

4.2.4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 3 家,并报各分包商的简要资质和业绩情况。

序号

设备名

型号

数量

分包商名称

设备单

分包商国

备注

1

2

3

146

4.2.5 大件部件情况

尺寸(m)长 ×宽 ×高 重量(t)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1

2

3

投标方须对所有投标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包括始

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等)、运输距离做出详细说明。

投标方投标时须提供主要设备的包装标准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47

附表/附图

技术附录 A 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1 技术数据表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

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

值”应与型式试验报告相符。

重要技术数据表中标记“★”项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出现负偏差均否决投标。 除

星号条款外如投标人技术参数还有十条及以上的出现负偏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为基准)将为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本表中所列数据(如绝缘水平、爬电距离、温升等)均未进行海拔高度修正,制造厂应

按照工程实际海拔高度,根据国标要求对外绝缘进行修正。

重要技术参数表(750kVGIS)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值

投标人响应值

备注

1

GIS 共用参数

1.1

额定电压

(系统最高

电压)

kV

800

1.2

短时(1min)工频耐压(有效值)

kV

相对地和相间 960

断路器断口和隔离断口960(+455)

1.3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1.2∕50

�s)(相对

地)

kV

2100

1.4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kA

63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48

1.5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s

63kA/2s

2

断路器参数

2.1

额定电流

A

4000

2.2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断口)

kV

960(+455)

2.3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对地)

kV

960

2.4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kA

160

3

隔离开关参数

3.1

额定电流

A

4000

3.2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断口)

kV

960(+455)

3.3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对地)

kV

960

3.4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s

63kA/2s

注:重要技术参数对比表将作为评标重要条件。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技术参数响应

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项目单位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值”应与装置试验报告相符。

技 术 参 数 响 应 表 ( 7 5 0 k V GIS)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750kVGIS 共用参数

1

额定电压

kV

800

(投标人填

写)

出线

4000

(投标人填

写)

进线

4000

(投标人填

写)

/

/

(投标人填

写)

2

额定电

/

A

/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49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3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相

对地)

kV

960

(投标人填

写)

4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1.2∕50

s)(相对地)

kV

2100

(投标人填

写)

5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kA

63

(投标人填

写)

6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

写)

7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

kA/s

63kA/2s

(投标人填

写)

8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

写)

9

辅助和控制回路短时工频耐

受电压

kV

2

(投标人填

写)

10

无线电干扰电压

μV

在 1.1 倍最高相电

压(1.1Um/√3)时

的无线电干扰不宜

大于 500μV,并在

晴天夜晚无可见电

晕。

(投标人填

写)

11

噪声水平

dB

距断路器及操作机

构直线距离 2m、对

地高度 1.5m 处,断

路器非连续性噪声

不大于 110dB

(投标人填

写)

断路器室

(投标人填

写)

12

SF6 气

体压力(20℃表压)

其他隔室

MPa

(投标人填

写)

13

每个隔室 SF6 气体漏气率

%/年

≤0.5

(投标人填

写)

14

SF

有电

交接验收值

μL/L

≤150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0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弧分解物隔室

长期运行允许值

≤300

(投标人填

写)

交接验收值

≤250

(投标人填

写)

6气体湿度

无电弧分解物隔室

长期运行允许值

≤500

(投标人填

写)

试验电压

kV

0.8×l.3Um(Um 为

系统最高电压)

(投标人填

写)

每个隔室

(投标人填

写)

每单个绝缘件

(投标人填

写)

套管

(投标人填

写)

电流互感器

(投标人填

写)

电压互感器

(投标人填

写)

15

局部放

避雷器

pC

预加电压 0.8×

l.3Um(Um 为系统

最高电压),时间

不少于 10s,然后降至 1.2Um/√3,

1min 后局部放电量

不大于 5pC,同时

记录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和熄灭电压。

(投标人填

写)

控制回路

V

(投标人填

写)

16

供电电

辅助回路

V

(投标人填

写)

17

使用寿命

≥30

(投标人填

写)

18

检修周期

≥20

(投标人填

写)

SF6 气体重量

kg

(投标人填

写)

总重量

kg

(投标人填

写)

最大运输重量

kg

(投标人填

写)

动荷载向下

kg

(投标人填

写)

19

设备重

动荷载向上

kg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1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设备的整体尺寸

m

(投标人填

写)

20

设备尺

设备的最大运输尺寸

m

(投标人填

写)

断路器

(投标人填

写)

21

结构布

母线

(投标人填

写)

断路器参数

1

型号

(投标人填

写)

2

布置型式(立式或卧式)

(投标人填

写)

3

断口数

2

(投标人填

写)

出线

4000

(投标人填

写)

4

额定电

进线

A

4000

(投标人填

写)

5

主回路电阻

μΩ

(投标人填

写)

6

温升试验电流

A

1.1Ir

(投标人填

写)

断口

960(+455)

(投标人填

写)

额定工

1min

耐受电

对地

kV

960

(投标人填

写)

断口

2100(+650)

(投标人填

写)

7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1.2

50

s)

对地

kV

2100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2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交流分量有效值

kA

63

(投标人填

写)

时间常数

ms

45

(投标人填

写)

开断次数

5000

(投标人填

写)

8

额定短路开断

电流

首相开断系数

1.3

(投标人填写)

9

额定短路吸合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

写)

10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

kA/s

63kA/2s

(投标人填

写)

11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

写)

12

开断时间

ms

≤50

(投标人填

写)

13

合分时间

ms

≤60

(投标人填

写)

14

分闸时间

ms

≤30

(投标人填

写)

15

合闸时间

ms

≤100

(投标人填

写)

16

重合闸无电流间隙时间

ms

300

(投标人填

写)

分闸速度

(投标人填

写)

17

分、合闸平均

速度

合闸速度

m/s

(投标人填

写)

18

分闸不同期性

ms

≤3

(投标人填

写)

19

合闸不同期性

ms

≤5

(投标人填

写)

20

机械稳定性

≥5000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3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21

额定操作顺序

O–0.3s–CO–

180s–CO

(投标人填

写)

空载变压器容量

MVA

3X410

(投标人填

写)

空载励磁电流

A

0.5~15

(投标人填

写)

工频恢复电压

kV

800/√3

(投标人填

写)

22

现场开合空载变压器

能力

操作顺序

O-0.3s-CO-180s-CO

(投标人填

写)

开断电流

A

900

(投标人填

写)

工频恢复电压

kV

2×800/√3

(投标人填

写)

最大操作过电压

(相对地)

2×√2×800/√3

kV(峰值)

(投标人填

写)

23

现场开合空载线路充电电流

试验

操作顺序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

写)

试验电流

A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

写)

试验电压

kV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

写)

C1 级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

写)

24

容性电流开合

试验

(试验

室)

操作顺序

C2 级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

写)

开断电流为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

%

90%、75%和 60%

(投标人填

写)

近区故障条件下的开合能力

振幅系数

1.4

(投标人填

写)

25

近区故障条件

电源侧工频恢复

电压

kV

800/√3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4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下的开合能力

恢复电压上升速

电源侧 2.0 kV/μs

线路侧 0.2 kV/

(μs×kA)

(由线路波阻抗 Z

确定,Z=450Ω)

(投标人填

写)

开断电流

kA

开断额定短路开断

电流的 25%

(投标人填

写)

工频恢复电压

kV

2×800/√3

(投标人填

写)

26

失步关合和开断能力

瞬态恢复电压

kV

1.54 kV/μs

(投标人填

写)

最高

(投标人填

写)

额定

(投标人填

写)

27

SF6 气

体压力

(表压,

20℃)

最低

MPa

(投标人填

写)

28

报警压力(表压,20℃)

MPa

(投标人填

写)

29

闭锁压力(表压,20℃)

MPa

(投标人填

写)

操动机构型式或型号

液压

(投标人填

写)

操作方式

分相操作

(投标人填

写)

电动机电压

V

(投标人填

写)

额定操作电压

V

(投标人填

写)

30

合闸操作电源

操作电压允许范

85%~110%,30%不

得动作

(投标人填

写)

30

每相线圈数量

1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5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每只线圈涌流

A

(投标人填

写)

每只线圈稳态电

A

(投标人填

写)

额定操作电压

V

(投标人填

写)

操作电压允许范

65%~110%,30%不

得动作

(投标人填

写)

每相线圈数量

2

(投标人填

写)

每只线圈涌流

A

(投标人填

写)

分闸操作电源

每只线圈稳态电

A

(投标人填

写)

最高

(投标人填

写)

额定

(投标人填

写)

最低

(投标人填

写)

操动机构工作

压力

报警压力

MPa

(投标人填

写)

电压

V

AC 220

(投标人填

写)

加热器

每相功率

W

(投标人填

写)

数量

10

(投标人填

写)

备用辅助触点

开断能力

(投标人填

写)

检修周期

≥20

(投标人填

写)

弹簧机

储能时间

s

≤20

(投标人填

写)

断路器包括辅助

设备的总重量

kg

(投标人填

写)

每相操动机构的

重量

kg

(投标人填

写)

31

断路器的重量

每相 SF6 气体重量

kg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6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运输总重量

kg

(投标人填

写)

32

运输高度

m

(投标人填

写)

33

起吊高度

m

(投标人填

写)

隔离开关参数

1

型式/型号

(投标人填

写)

出线

A

4000

(投标人填

写)

进线

A

4000

(投标人填

写)

2

额定电

/

A

/

(投标人填

写)

3

主回路电阻

μΩ

(投标人填

写)

4

温升试验电流

A

1.1Ir

(投标人填

写)

断口

960(+455)

(投标人填

写)

额定工

1min

耐受电

对地

kV

960

(投标人填

写)

断口

2100(+650)

(投标人填

写)

5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1.2

50

s)

对地

kV

2100

(投标人填

写)

6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

kA/s

63kA/2s

(投标人填

写)

7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

写)

分闸时间

(投标人填

写)

8

分、合闸时间

合闸时间

ms

(投标人填

写)

9

分、合闸平均

分闸速度

m/s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7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速度

合闸速度

(投标人填

写)

10

机械稳定性

≥3000

(投标人填

写)

11

开合小电容电流值

A

项目单位填写

(投标人填

写)

12

开合小电感电流值

A

项目单位填写

(投标人填

写)

转换电流

A

80%的额定电流,但

最大值不超过

1600A

(投标人填

写)

转换电压

V

100

(投标人填

写)

13

开合母线转换电流能

开断次数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

写)

型式或型号

电动并可手动

(投标人填

写)

电动机电压

V

(投标人填

写)

控制电压

V

(投标人填

写)

允许电压变化范围

85%~110%

(投标人填

写)

操动机

操作方式

三相机械联动

(投标人填

写)

数量

常开常闭各 10

(投标人填

写)

14

备用辅助触点

开断能力

DC110V、5A(或

DC220V、2.5A)

(投标人填

写)

快速接地开关参数

1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

kA/s

63kA/2s

(投标人填

写)

2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63

(投标人填

写)

3

额定短路吸合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

写)

4

额定短路电流关合次数

≥2

(投标人填

写)

分闸时间

(投标人填

写)

5

分、合闸时间

合闸时间

ms

(投标人填

写)

6

分、合

分闸速度

m/s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8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闸平均

速度

合闸速度

(投标人填

写)

7

机械稳定性

≥3000

(投标人填

写)

感性电流

A

200A

(投标人填

写)

开断次数

10

(投标人填

写)

电磁感应

感应电压

kV

25

(投标人填

写)

容性电流

A

25,50

(投标人填

写)

开断次数

10

(投标人填

写)

8

耦合感应电流能力(

A

类/B类)

静电感应

感应电压

kV

32

(投标人填

写)

型式或型号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

写)

电动机电压

V

(投标人填

写)

控制电压

V

(投标人填

写)

操动机

允许电压变化范围

85%~110%

(投标人填

写)

数量

常开常闭各 8

(投标人填

写)

9

备用辅助触点

开断能力

(投标人填

写)

检修接地开关参数

1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

kA/s

63kA/2s

(投标人填

写)

2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

写)

3

机械稳定性

≥3000

(投标人填

写)

4

操动机

型式或型号

电动并可手动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59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电动机电压

V

施工图确定

(投标人填

写)

控制电压

V

施工图确定

(投标人填

写)

允许电压变化范围

85%~110%

(投标人填

写)

数量

8

(投标人填

写)

备用辅助触点

开断能力

(投标人填

写)

电流互感器参数

(最终参数在施工图阶段确定,不因参数变化引起商务变动)

1

型式或型号

GIS 内置

(投标人填

写)

2

布置型式

GIS 内置

(投标人填

写)

额定电流比

1250-2500-5000/1A

(投标人填

写)

额定负荷

50VA

(投标人填

写)

绕组 1

准确级

TPY

(投标人填

写)

额定电流比

1250-2500-5000/1A

(投标人填

写)

额定负荷

50VA

(投标人填

写)

绕组 2

准确级

TPY

(投标人填

写)

额定电流比

1250-2500-5000/1A

(投标人填

写)

3

绕组 3

额定负荷

50VA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0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准确级

5P40

(投标人填

写)

额定电流比

1250-2500-5000/1A

(投标人填

写)

额定负荷

50VA

(投标人填

写)

绕组 4

准确级

0.2S

(投标人填

写)

额定电流比

1250-2500-5000/1A

(投标人填

写)

额定负荷

50VA

(投标人填

写)

绕组 5

准确级

TPY

(投标人填

写)

额定电流比

1250-2500-5000/1A

(投标人填

写)

额定负荷

50VA

(投标人填

写)

绕组 6

准确级

TPY

(投标人填

写)

额定电流比

1250-2500-5000/1A

(投标人填

写)

额定负荷

50VA

(投标人填

写)

绕组 7

准确级

5P40

(投标人填

写)

额定电流比

1250-2500-5000/1A

(投标人填

写)

额定负荷

50VA

(投标人填

写)

3

绕组 8

准确级

0.2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1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Kssc

<5

(投标人填

写)

时间常数

ms

60

(投标人填

写)

4

对于

TPY 绕

组的要

直流分量偏磁

100

(投标人填

写)

电压互感器参数

(最终参数在施工图阶段确定,不应因参数变化引起商务变动)

1

型式或型号

电磁式(GIS 内

置,带隔离断口)

(投标人填

写)

2

额定电压比

[765/√3 ] / [0.1/√3 ] / [0.1/√3 ] /

[0.1/√3 ] /0.1kV

(投标人填

写)

3

准确级

0.2/(0.5/3P)/3P/3

P

(投标人填

写)

4

接线级别

(投标人填

写)

5

三相不平衡度

V

1

(投标人填

写)

6

低压绕组 1min 工频耐压

kV

3

(投标人填

写)

7

额定电压因数

1.2 倍连续,1.5

倍 30s

(投标人填

写)

避雷器参数(GIS 内置,带隔离断口)

1

额定电压

kV

600

(投标人填

写)

2

持续运行电压

kV

498

(投标人填

写)

3

标称放电电流(kA)

kA

20

(投标人填

写)

4

直流 1mA 参考电压(有效

值;kV)

kV

≥810

(投标人填

写)

5

8/20μs 雷电冲击电流下残

压(峰值;kV)

kV

≤1380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2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6

30/60μs 操作冲击电流下

残压(峰值;kV)

kV

≤1142

(投标人填

写)

7

1/5μs 陡波冲击电流下残

压(峰值;kV)

kV

≤1518

(投标人填

写)

8

75%直流 1mA 参考电压下的泄

漏电流

μA

(投标人填

写)

9

工频参考电压(有效值)

kV

(投标人填

写)

10

工频参考电流(峰值)

mA

(投标人填

写)

全电流

mA

(投标人填

写)

11

持续电

阻性电流

μA

(投标人填

写)

4/10μs 大电

流冲击电流(峰

值)

kA

100

(投标人填

写)

12

通流容

2ms 方波通电

流(峰值)

A

≥2500

(投标人填

写)

13

线路放电等级

5

(投标人填

写)

14

动作负载

(投标人填

写)

15

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

(投标人填

写)

16

千伏额定电压吸收能力

kJ/kV

(投标人填

写)

17

压力释放能力

kA/s

(投标人填

写)

套管参数

1

伞裙型式

大小伞

(投标人填

写)

2

材质

复合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3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3

额定电流

A

4000

(投标人填

写)

4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

kA/s

63kA/2s

(投标人填

写)

5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

写)

6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相

对地)

kV

960

(投标人填

写)

7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1.2∕50

s)(相对地)

kV

2100

(投标人填

写)

8

爬电距离

mm

55×800/√3

(投标人填

写:海拔及直径修正后的参

数)

9

干弧距离

mm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

写)

10

S/P

(投标人填

写)

水平纵向

1500

(投标人填

写)

水平横向

1000

(投标人填

写)

垂直

N

1250

(投标人填

写)

11

端子静

负载

安全系数

静态 2.75,动态

1.7

(投标人填

写)

12

套管顶部金属带电部分的相

间最小净距

mm

7550

(投标人填

写)

环氧浇注绝缘子参数

1

安全系数

大于 3 倍设计压力

(投标人填

写)

2

2 倍额定相电压下,泄漏电

μA

(投标人填

写)

3

1.1 倍额定相电压下,最大

场强

kV/mm

≤1.5

(投标人填

写)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4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十一

主母线参数

1

材质

(投标人填

写)

2

额定电流

A

4000

(投标人填

写)

3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

kA/s

63kA/2s

(投标人填

写)

4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

写)

5

导体直径(内径/外径)

mm

(投标人填

写)

十二

外壳参数

1

材质

钢、铸铝、铝合金

(投标人填

写)

2

外壳破坏压力

铸铝和铝合金:5

倍的设计压力,焊

接铝外壳和钢外

壳:3 倍的设计压

(投标人填

写)

试验电流

A

1.1Ir

(投标人填

写)

可以接触部位

K

≤30

(投标人填

写)

可能接触部位

K

≤40

(投标人填

写)

3

温升

不可接触部位

K

≤65

(投标人填

写)

电流

kA

63

(投标人填

写)

4

外壳耐烧穿的

能力

时间

s

0.3

(投标人填

写)

5

防爆膜的设置

(投标人填

写)

十三

伸缩节参数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5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1

材质

不锈钢

(投标人填

写)

2

使用寿命

≥30 年或 10000 次

伸缩

(投标人填

写)

十四

SF6 气体参数

1

湿度

μg/g

8

(投标人填

写)

2

纯度

%

≥99.8

(投标人填

写)

注:投标方填写修正后的参数(海拔修正、直径修正等)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110kV GIS)

序号

项 目

招标方要求值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环境条件

1

最高/最低温度

37.5/-23.0

2

海拔

1106.8

3

地震烈度

6 度,按 7 度设防

4

污秽等级

e

总的技术要求

1

额定电压(kV)

110

2

最高运行电压(kV)

126

3

额定频率(Hz)

50

4

绝缘水平

a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相对地、断路器断口和相间

550

隔离断口

550(+103)

b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相对地、断路器断口和相间

230

隔离断口

230(+73)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6

序号

项 目

招标方要求值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5

额定电流

主母线回路(A)

2000

分支回路(A)

2000

6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有效值,kA)

40

7

额定短时耐受(热稳定)电流(有效值,kA)

40

8

额定热稳定电流持续时间(s)

3

9

额定短路吸合电流(峰值,kA)

100

10

额定峰值耐受(动稳定)电流(峰值;kA)

100

11

噪声水平(dB)

≤110dB(户外)

12

无线电干扰电压(μV)

≤500

13

SF6 气体的年漏气率

≤0.5%

14

SF6 气体允许的含水量(20℃,μL/L):

有电弧分解物的隔室

≤150(交接验收

值);

≤300(运行值)

无电弧分解物的隔室

≤250(交接验收

值);

≤500(运行值)

断路器技术参数

1

额定操作顺序

O-0.3s-CO-180s-

CO

2

分闸时间(ms)

≤30

3

合闸时间(ms)

≤100

4

全开断时间(ms)

≤50

5

合分时间(ms)

≤70

6

重合闸无电流间隙时间(s)

0.3s 及以上可调

7

合闸不同期性

相间(ms)

≤5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7

序号

项 目

招标方要求值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同相断口间(ms)

/

8

分闸不同期性

相间(ms)

≤3

同相断口间(ms)

/

9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首相开断系数)(kA)

10

额定出线端子故障的瞬态恢复电压特性

11

允许不经检修的连续操作次数

开断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次数

开断额定电流的次数

12

断路器主回路的电阻值(Ω)

13

操动机构的型式

14

操动机构的合闸电源回路

1)

电压(V)

2)

每相合闸线圈的只数

3)

每只合闸线圈的稳态电流(A)

4)

每只合闸线圈的直流电阻(Ω)

15

操动机构的分闸电源回路

1)

电压(V)

2)

每相分闸线圈的只数

3)

每只分闸线圈的稳态电流(A)

4)

每只分闸线圈的直流电阻(Ω)

隔离开关技术参数

1

开断母线转移电流的能力

恢复电压(V)

30

开断电流(A)

80%的额定电流,

但最大值不超过

1600A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8

序号

项 目

招标方要求值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开断次数(次)

2

分合小容性电流值(有效值;A)

0.5

3

分合小感性电流值(有效值;A)

0.5

4

操动机构的型式

1)

型 号

2)

三相联动或分相操作

可三相联动操作及

单相操作

3)

电动、手动或其他

就地手动、电动和

远方遥控操作

4)

电动电压(V)

5)

控制电压(V)

快速接地开关技术参数

1

开合电磁耦合感应电流/电压(A/kV)

100/6

2

开合静电耦合感应电流/电压(A/kV)

5/6

3

操动机构的型式

1)

型 号

2)

三相联动或分相操作

可三相联动操作

3)

电动、手动或其他

就地手动、电动和

远方遥控操作

4)

电动电压(V)

5)

控制电压(V)

4

分、合闸动作时间

检修用接地开关技术参数

1

开合电磁耦合感应电流/电压(A/kV)

50/0.5

2

开合静电耦合感应电流/电压(A/kV)

0.4/3

3

操动机构的型式

1)

型 号

2)

三相联动或分相操作

可三相联动操作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69

序号

项 目

招标方要求值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3)

电动、手动或其他

就地手动、电动和

远方遥控操作

4)

电动电压(V)

5)

控制电压(V)

电流互感器技术参数

1

型式或型号

2

额定一次电流

400-600-1200

3

额定电流比

计量级

0.2S

测量级

0.2

保护级

5P

4

二次绕组的额定输出及准确值(cosФ=0.8 滞后)

0.2S(0.2)级

保护级

5

准确限值系数

6

仪表保安系数(FS)

7

二次绕组绝缘水平

1)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kV)

3

2)

段间绝缘的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kV)

(二次绕组分成两段或多段时)

3

3)

匝间额定工频耐受电压(峰值;kV)

4.5

8

极性

电压互感器技术参数

1

型式

电磁式

2

额定一次电压(kV)

110/√3

3

额定二次电压(主二次绕组)(V)

100/√3

4

额定二次电压(剩余电压绕组)(V)

100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70

序号

项 目

招标方要求值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5

剩余电压(V)

100

6

额定输出

(主二次绕组)(VA)

20;5(计量

用)

(剩余电压绕组)(VA)

20

7

准确级

(主二次绕组)

0.2/(0.5/3P)/3

P

(剩余电压绕组)

6P

避雷器技术参数

1

被保护设备

非线路侧

2

避雷器额定电压(有效值;kV)

100

3

避雷器持续运行电压(有效值;kV)

78

4

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kA)

10

5

直流 1mA 参考电压(有效值;kV)

≥145

6

8/20μs 雷电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kV)

≤260

7

30/60μs 操作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kV)

≤221

8

1/5μs 陡波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kV)

≤291

9

4/10μs 大电流冲击电流(峰值,kA)

100

10

2ms 方波通电流(峰值;A)

≥600

11

线路放电等级

/

12

备注

附放电计数器

注:投标方填写修正后的参数(海拔修正、直径修正等)

750 千伏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技术参数表(CVT)

设备规范

型式

电容式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71

设备规范

型号

投标方填写

额定一次电压(kV)

765/√3

额定二次电压(V)

[100/√3]/[100/√3]

/[100/√3]

剩余电流绕组电压(V)

100

准确级

0.2/(0.5/3P)/3P,6P

额定输出(VA)

50;5(计量用)

总电容额定值(μF)

0.005(线路型)

爬电距离(mm)

25404

单位

备注

线路用

750 千伏电压互感器(CVT)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

序号

名 称

招标方要求值

投标方保

证值

备注

环境条件

1

最高/最低温度

37.5/-23.0

2

海拔高度

1106.8

3

地震烈度

6 度,按 7 度设防

4

污秽等级

e

互感器技术参数

1

额定一次电压(kV)

765/√3

2

额定二次电压(主二次绕组)(V)

[100/√3]/[100/√3] /[100/√3]

3

额定二次电压(剩余电压绕组)(V)

100

4

剩余电压(V)

100

5

额定频率(Hz)

50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72

序号

名 称

招标方要求值

投标方保

证值

备注

环境条件

1

最高/最低温度

37.5/-23.0

2

海拔高度

1106.8

3

地震烈度

6 度,按 7 度设防

4

污秽等级

e

6

额定输出(主二次绕组)(VA)

50;

5(计量用)

(剩余电压绕组)(VA)

50

7

准确级(主二次绕组)

0.2/(0.5/3P)/3P

(剩余电压绕组)

6P

8

总电容额定值(μF)

0.005(线路型);

0.01(母线型)

互感器其它特性参数

1

爬电距离(mm)

见技术部分

2

一次设备端子允许荷载

1500N

3

绝缘介质

4

重量

5

外形尺寸(mm):长×宽×高

2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 3 家,并报各分包

商的简要资质和业绩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分包商名称

产地

备注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73

174

3 大件部件情况

尺寸(m)

长 ×宽 ×高

重量(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投标方须对所有投标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包括始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运输距离等)做出详细说明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75

技术附录 B 投标方提出的技术偏差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偏差内容包括技术要求、性能

指标、供货范围、交货进度等所有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不一致的内容。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76

技术附录 C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 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SF6 气体(含气瓶)

%

10

2

密度表记

2

3

SF6 气体阀门

2

4

辅助开关

2

2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气体回收、充气装置

600L

1

2

便携式气体泄漏检测

1

3 断路器慢分慢合装置

6

4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

手动操作手柄

6

5

电流、电压互感器综

合性能测试装置

1

6

GIS 开关特性测试仪

1

3.仪表、控制设备和就地盘、箱、柜(按所属系统分类提供并列出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所属系统

1

2

3

4

GIS 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技术

部分

177

技术附录 D 清洁、油漆、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

178

技术附录 E 投标方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附图

1 销售运行业绩表

序号

型号规格

数量

用户单位

用户联系

用户联系人电

投运时

备注

1

额定电压:xxxxkV 额定电流:xxxxA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xxxxkA

2

额定电压:xxxxkV 额定电流:xxxxA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xxxxkA

2 主要部件材料表

主要设备短名单

主要设备厂家品牌推荐”,增加如下内容说明:“同等、同档次品牌即为设备(部

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牌。如招标人/最终用户要求 A、B、C 或同

档次品牌,投标人提供 A、B、C、D 品牌,投标人应对 D 进行同档次说明。

序号

设备名称

厂家名称

备注

1

GIS 局部放电在线监测

2

GIS 微水在线监测

山西辉能、上海欧秒、上海莫克、

江苏峰工、西安欧力或同等质量品

3

密度继电器

上海乐研、河南日立信、西安共创

或同等质量品牌

4

气体回收、充气装置

福州亿德隆、陕西康迈锐、广州昊

致或同等质量品牌

5

气体泄漏检测仪

福州亿德隆、陕西康迈锐、广州昊

致或同等质量品牌

179

6

电流、电压互感器综合性

能测试装置

7

GIS 开关特性测试仪

8

回路电阻测试仪

广州铎禾、南京世都、武汉埃赛或

同等质量品牌

9

带电显示装置

南京路通、江苏鼎兴电力、河北火

星电气或同等质量品牌

10

套管

江苏神马、南京电气、沈阳传奇、

西安西瓷或同等质量品牌

11

电压互感器

河南平高、日立能源、思源赫兹或

同等质量品牌

12

微机五防

长园共创,珠海优特,南瑞继保或

同等质量品牌

13

机械五防

上海施普世工业赛特福,南京科锐

德柯施泰,北京诚众哈克或同等质

量品牌

GIS 的主要部件材料,招标人推荐三家或相当水平的产品。

型号、规格、厂家、原产地

序号

名称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响应

备注

1

2

3

18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181

(物资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

GIS 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2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8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84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85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86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87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188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189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90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9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

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9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93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94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95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96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注:设备、材料若全部国产化,

一般不涉及进口产品或技术的,可不添加此条要求)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2

……

197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

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

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

均)

负债率为 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

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98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5

供应商履约能力

大唐集团供应商履约评价等级:

A/B/C/D/无级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99

(物资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

GIS 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00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201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

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

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02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03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204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05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06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07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

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

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供货(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1 寿命 、检修周期

3.2 温升水平 、热损耗

3.3 SF6 气体压力 、年泄露率 、含水/油量

3.4 局部放电水平

3.5 断路器分合闸时间 、隔离开关分合闸时间 、快速接地开关分合闸时间

3.6 断路器短路开断电流直流分量 、快速接地开关感应电流分断能力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4.1 外壳、伸缩节、主母线、接地导体及绝缘子材质:

4.2 设备防护等级:

4.3 汇控柜及其他就地柜材质及结构(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6.1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多于招标文件 项;

6.2 分包及外购(简要描述):

6.3 供货保障措施(简要描述):

6.4 运输方案(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技术资料

7.1 参数及图纸交付方案(简要描述):

7.2 三维模型交付方案(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其它

8.1 监造配合及质量保证措施(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08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

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

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8.2 售后服务(简要描述):

8.3 质量保证措施(简要描述):

8.4 验收流程(简要描述):

209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210

(物资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

GIS 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11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212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运杂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213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14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设备名称

单位

单价

(含

税)

合价

(含

税)

750kV GIS

1

断路器

2

2

隔离开关

4

3

快速接地开关

2

4

检修接地开关

6

5

电流互感器

48

6

内置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带隔离断

口)

台套

2

7

避雷器(带隔离断口)

6

8

SF6/空气套管

12

9

汇控柜

2

1

0

母线

240

1

1

主母线伸缩节

1

2

过渡气室

1

3

带电显示装置、电子式击穿保险

台套

2

215

设备名称

单位

单价

(含

税)

合价

(含

税)

1

4

密度继电器

1

5

SF6 气体

%

110

1

6

GIS 局部放电在线监测

2

1

7

SF6 气体微水在线监测

2

1

8

汇控柜至 GIS 本体的线缆、在线监

测就地柜至 GIS 的线缆、在线监测

就地柜至后台机柜的线缆。

1

9

接地材料(专用接地网及其连接材

料)

110kV GIS

设备名称

单位

单价

(含

税)

合价

(含

税)

1

断路器间隔

110kV,20

00A,

40kA,SF6

3

1

.

1

出线间隔包括:

高压电缆

连接

断路器

1

隔离开关

2

检修接地开关

2

快速接地开关

1

电流互感器

24

216

设备名称

单位

单价

(含

税)

合价

(含

税)

电压互感器(带隔离断口)

1

避雷器(带隔离断口)

1

电缆罐

3

1

.

2

本期启备变间隔包括:

(架空软

导线连

接)

断路器

1

隔离开关

2

检修接地开关

3

电流互感器

24

电压互感器(带隔离断口)

1

避雷器(带隔离断口)

1

空气套管

3

1

.

3

一期启备变间隔包括:

电缆连接

断路器

1

隔离开关

2

检修接地开关

3

电流互感器

24

避雷器(带隔离断口)

1

电缆罐

3

2

母线设备间隔

110kV,20

00A,

40kA,

SF6

1

217

设备名称

单位

单价

(含

税)

合价

(含

税)

每间隔包括:

隔离开关

1

检修接地开关

2

电压互感器

1

3

主母线

110kV,20

00A,

40kA,

SF6

1.5

4

分支母线

约 10

5

汇控柜

不锈钢材

4

6

接地材料(专用接地网及其连接材

料)

热镀锡铜

足量

7

SF6 气体在线监测(局放、微水、压

力、温度)

1

8

上述设备内部、设备间以及设备至

后台机柜的线缆

足量

750kV 电压互感器(CVT)

1

750kV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及附属设施

6

合计(不含税)

¥: (大

写: )

合计(含税)

¥: (大

写: )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18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

税)

总价

(含

税)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

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

税)

总价

(含

税)

生产厂家

备注

219

1 SF6 气

体(含

气瓶)

%

10

2 密度表

2

3 SF6 气

体阀门

2

4 辅助开

2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

税)

总价

(含

税)

生产厂家

备注

1

气体回

收、充

气装置

600L

1

2

便携式

气体泄

漏检测

1

3

断路器

慢分慢

合装置

6

4

隔离开

关、接

地开关

手动操

作手柄

6

220

5

电流、

电压互

感器综

合性能

测试装

最大输出

交流电压

120V,最

大输出电

流 5Arms

(15A 峰

值)。电

压法测量

CT,测试

变比

5000:1。

直流方波

法原理,

测试最大

拐点电压

45000 伏

1

6

GIS 开

关特性

测试仪

1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

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

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不含税)

¥: (大

221

写: )

合计(含税)

¥: (大

写: )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

(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

税)

总价

(含

税)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合作机会